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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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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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花声里燕子飞      郑小琼
        ①院子里有数棵梧桐树、榆树、槐树,以及几株苦楝树,春天来了一段时间了,那些榆、槐、楝早已舒展开已绷了一个冬天的愁容,只有临近水井的那几株梧桐树还没有一点儿绿意。春风又吹过了几天,那些树早已盛装了,这时梧桐树才像一个姗姗来迟的女子一样,慢慢从闺房里探出头来。牙瓣儿的楝花已洒满了整个院子,淡嫩淡嫩地铺着,你拿起扫帚开始清扫它们,等你清扫干净的时候,在不经意的抬头间,你发现井台边那几株桐树已露出了花骨朵儿了。又下了一场春雨,几个暖暖的春风天,那些桐花便一簇簇一束束的开了。
        ②村子里人忙着到庄稼地里去了,给隔冬的小麦锄草,或是准备牵牛耕田,浸种下泥,没有一个人有空闲去注意井边那几株桐树开花了。它们站在井台边,默不作声,寂寞地开着,老去,落下。幸好去年相识的几只燕子飞回了,它们落在那桐树上喃喃说个不停,出了一趟远门,见了一些世面,燕子们有很多路上有趣的事儿同这位老友说。
        ③六岁那年,一个不小心,我的腿让开水烫伤,疼痛难忍。惊动了正在梧桐树下洗衣的母亲,她飞快地跑了过来,顺手从树枝上捋了一把桐花,放在手中揉搓,从那嫩嫩的花瓣儿搓出一些汁来,母亲把它敷在我伤口上,那尖酸的疼痛渐渐淡了下去。如今隔母亲在千里之外,离屋后梧桐也有千里之遥,再深的疼痛也没有母亲与梧桐了,只能自己贴上那没有一点人情味的创可贴了。
        ④ 在故乡,无论谁家,只要生了个女儿,便总会在屋前屋后栽种数棵梧桐,以求女儿成凤凰时,将有梧桐栖,或者女儿们长大以后,用梧桐木做嫁妆。母亲说,我家的井边的那几棵便是生我之时种的,它们在家里院落里开开落落有二十多年了。一直没有引来凤凰栖,却引数只燕子在上面筑巢安家。母亲一直说,燕子是奔波命,年来年去,南来北往地奔波着,我何尝不是一只奔波的燕子,但是人在异乡,也没有梧桐可栖。前些时候收到母亲的来信,说我的年龄不小,家里的那几株梧桐树也有那么大了,是不是该砍了做嫁妆了。我没有回答母亲,只是在电话中问她梧桐树上的燕子们可好。
        ⑤昨夜又是一场春雨,想来在昨夜风雨中,故乡井边那几棵梧桐树又有多少桐花让风雨捋落下来,它们该顺着那涓涓细雨汇成的流水,入河,入江,入海,消融在世界的尽头。那在风雨中的燕子是否安好?

(1)、在“我”的故乡,为什么有些人家会在房前屋后栽种一些梧桐树?

(2)、细读全文,说说“我”和燕子有何相似之处,为何作者说“我何尝不是一只奔波的燕子”?

(3)、请从修辞的角度分析下面语句的妙处。
春风又吹过了几天,那些树早已盛装了,这时梧桐树才像一个姗姗来迟的女子一样,慢慢从闺房里探出头来。

(4)、画横线的句子写出了一幅怎样的情景?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

(5)、最后一段文字用了想象的表现手法,试分析文章这样结尾有何深刻含义。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枫 叶
我爱枫叶,因为它红得深浓,红得艳丽。
多少年来,一想到秋,我首先就会想到枫叶;想到枫叶,就会想到杜牧的诗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就会引发许多联想和感慨。在萧瑟的秋天,枫叶红得那么动人,不能不使我心驰神往。
在北京,重阳节过后到香山看枫叶,正是很好的时节。过去的文人骚客,在这样的时候,往往骑一头小毛驴儿,慢慢地出了西直门,一步一颠直往西边走去。到了碧云寺一带,就渐入佳境,像喝了一杯花雕酒一样,陶醉于枫叶那鲜艳的色彩,流连忘返。有时,他们还会即景遣兴,吟诗作赋。我虽没有这样闲散的雅兴,但我也爱枫叶。没有别的,爽直一点儿说,就是因为她红!
秋冬之交,正是吃萝卜的时候。夜晚的街头,常常传来“萝卜赛梨”的清脆叫卖声,引诱你不得不去买一个尝尝。萝卜有“红到心”的别称,可是它的内心是不是红的,还得等到剖开之后才见分晓。这哪里赶得上枫叶。枫叶是那么直接、那么毫不遮掩地展现自己的色彩。枫叶敢于红,红得有气魄。
枫叶之可爱,还在于当别的叶儿经秋枯落时,她偏偏红得艳丽。她耐得住风霜交加,经得起秋之摧残,战西风而不怯,披严霜而愈丽,显露出无畏无惧的神采。单凭这一点,就值得我们赞美。
有人说,枫叶虽红,可毕竟是到了肃杀的秋天。《董西厢》中有一警句:“君不见满川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以枫叶吟离别,把枫叶比作血,这是随人的心情而生发的。但在我看来,说肃杀也好,比作血也好,都还是在于秋,而不在于枫叶;把枫叶之红比作血,这是因为她抗得住肃杀之气啊!
枫叶也并不因为红而孤独。你看,去香山看红叶的人那么多;而且,东篱黄菊,山涧青松,挺拔的竹,清香的梅,或跟她同时,或相继绽放,都与枫叶相伴,在耐寒抗冷中各显风采。
一想到秋,我就想到枫叶,想到枫叶,往往使我又联想到那些在各个岗位上勇于克服困难、敢于展示自我的劳动者。他们抗严寒,战酷暑,奋战在各条战线上;他们不畏艰难,勇于奉献,弘扬了时代的精神。他们尽管很普通,却是我们时代的英雄。我觉得,用枫叶来比喻这样的英雄人物是再恰当不过了。
我礼赞枫叶,我爱她斗西风血点儿红!
(选自《名家咏物100篇》,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消失的故乡

谢冕

    ①这座曾经长满古榕的城市是我的出生地,我在那里度过难忘的童年和少年时光,可是如今,我却在日夜思念的家乡迷了路:它变得让我辨认不出来了。通常,人们在说“认不出”某地时,总暗含着“变化真大”的那分欢喜,我不是,我只是失望和遗憾。

    ②我认不出我熟悉的城市了,不是因为那里盖起了许多过去没有的大楼,也不是那里出现了什么新鲜和豪华,而是,我昔时熟悉并引为骄傲的东西已经消失。

    ③我家后面那一片梅林消失了,那迎着南国凛冽的风霜绽放的梅花消失了。那里变成了嘈杂的市集和杂沓的民居。我在由童年走向青年的熟悉的小径上迷了路。我没有喜悦,也不是悲哀,我似是随着年华的失去而一起失去了什么。

    ④为了不迷路,那天我特意约请了一位年轻的朋友陪我走。那里有梦中时常出现的三口并排的水井,母亲总在井台上忙碌,她洗菜或洗衣的手总是在冬天的水里冻得通红。【A】井台上边,几棵茂密的龙眼树,春天总开着米粒般的小花,树下总卧着农家的水牛。水牛的反刍描写着漫长中午的寂静。

    ⑤那里蜿蜒着长满水草的河渠,有一片碧绿的稻田。我们家坐落在一片乡村景色中。而这里又是城市,而且是一座弥漫着欧陆风情的中国海滨城市。转过龙眼树,便是一条由西式楼房组成的街巷,紫红色的三角梅从院落的墙上垂挂下来。再往前行,是一座遍植高大柠檬桉的山坡,我穿行在遮蔽了天空和阳光的树荫下,透过林间迷蒙的雾气望去,那影影绰绰的院落内植满了鲜花。

    ⑥那里有一座教堂,有绘着宗教故事的彩色的窗棂,窗内传出圣洁的音乐。这一切,如今只在我的想象中活着,与我同行的年轻的同伴全然不知。失去了的一切只属于我,而我,又似是只拥有一个依稀的梦。

    ⑦我依然顽强地寻找。我记得这鲜花和丛林之中有一条路,从仓前山通往闽江边那条由数百级石阶组成的下坡道。在斜坡的高处,我可以望见闽江的帆影,听见远处传来的轮渡起航的汽笛声。那年北上求学,有人就在那渡口送我,那一声汽笛至今尚在耳畔响着,悠长而缠绵,不知是惆怅还是伤感。可是,可是,我再也找不到那通往江边的路,石阶和汽笛的声音了!

    ⑧这城市被闽江所切割,闽江流过城市的中心。闽都古城的三坊七巷弥漫着浓郁的传统氛围,那里诞生过林则徐和严复,也诞生过林琴南和冰心。在遍植古榕的街巷深处,埋藏着飘着书香墨韵的深宅大院。而在城市的另一边,闽江深情地拍打着南台岛,那是一座放大了的鼓浪屿,那里荡漾着内地罕见的异域情调。那里有伴我度过童年的并不幸福,却又深深萦念情想的如今已经消失在苍茫风烟中的家。

    ⑨我的家乡是开放的沿海名城,也是重要的港口之一。基督教文化曾以新潮的姿态加入并融会进原有的佛、儒文化传统中,经历近百年的共生并存,造成了这城市有异于内地的文化形态,也构成了我童年的梦境。然而,那梦境消失在另一种文化改造中。人们按照习惯,清除花园和草坪,用水泥封糊了过去种植花卉和街树的地面。【B】把所有的西式建筑物加以千篇一律地改装,草坪和树林腾出的地方,耸起了那些刻板的房屋。人们以自己的方式改变他们所不适应的文化形态,留给我此刻面对的无边的消失。

    ⑩我在我熟悉的故乡迷了路,我迷失了我早年的梦幻,包括我至亲至爱的故乡。我拥有的怅惘和哀伤是说不清的。

(选自谢冕随笔集《流向远方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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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书籍的味道

尤今

    小时家穷,肚子像欠收的田地,老是空荡荡的:可是呢,精神却长年吃着奢华的鲍鱼海参。把精神喂得饱饱的,是书籍。

    捉襟见肘的父母,餐桌上可能只有青菜豆腐,可是,屋子里,书本永远不虞匮乏。

    晚餐过后,便是一家子进入文字世界的大好时光了。一人读书和一家读书,感受是完全不同的。新买的书,有淡淡墨香,非常好闻,它能把一瓣瓣心叶都熏得香香的;屋内此起彼落地翻动着书页的声音,宛如天籁。

    明明只是一本书嘛,可是,握在手里,大家却变成了哭笑难以自主的傀儡。爸爸捧书哈哈大笑的那一刻,却见进入悲情世界的妈妈眼噙泪光;爸爸在严肃的政论书中忙忙碌碌地写着眉批的当儿,妈妈却高高兴兴地在她所寻获的妙言妙语底下画线。当字里行间闪出了睿智的思想亮光时,父母亲总会兴奋地读出来,让彼此分享精神的资产。

    我们几个孩子呢,在盈屋的暗香里,随意抽选散置四处的书来读。在那略识字的年龄里,只能一知半解地读、懵懵懂懂地读;读着、读着,读懂了,一颗心,便跳舞。

    阅读,这个美丽的嗜好,就像种子,在我们四兄弟姐妹的心田里萌芽、茁长,一直长牙长的,迄今,已长成了根深叶茂 的巨树了,丝毫撼动不得。

    书籍,于我们而言,无所不能。

    当生活的小舟遇上了惊涛骇浪时,书籍是令我们安心的避风港;当超负荷的工作把我们的心揉成一叶成菜时,我们以书籍抚平内心的皱褶;当难以化解的忧伤把我们逼进黑暗的死角时,书籍便是一束束亮丽的阳光;当我们的思想患上营养不良症时,书籍就充当了我们的维他命。

    书籍之所以会深深地嵌进我们的血肉和骨髓里,紧密地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追溯原因,是父母从小就以“身教”的方式让我们知道,书籍是精神“永远的伊甸园”;它既是小孩的棉花糖,也是成人的花生糖;棉花糖软而可口,花生糖硬而适口,都能给生命的味蕾带来怡人的甜味。

    现代阅读风气不盛,分析年轻人不爱阅读的因素时,一般人都归咎于娱乐多元化、课业繁重或工作压力太大,让他们无暇分心或分心乏力。

    不是的。我认为真正的关键是:童年时,他们不曾用书籍把精神养肥,成年之后,当然不会“食髓知味”地追寻书籍的味道啦!

    不读课外书,可以有千万个不同的借口。阅读课外书,原因却只有简简单单的一个:快乐。当父母用美食和玩具堆砌孩子的童年时,孩子当然快乐,可是,那种快乐,是甜而短的,它不能无止无尽地延伸到成人的世界里;然而,如果高瞻远瞩的父母能把年幼的孩子引进文字的世界里,就等于给了他们一份终生保值的礼物。

    近日,与思齐聊天,她以温暖的语调忆述她那“贫瘠得十分璀璨”的童年。她说:“当年,家在福建。尽管家境贫苦,可家人还是给钱让我去租书来看。5分钱租一本,几天内得还。于是,一目十行,飞快地读,还分秒必争地把自己喜欢的篇章逐字逐句逐行地抄录下来。把笔记本子收在一口箱子里,一本叠一本,抄了很多本。箱子满了,便买个锁头锁起来,满箱都是奇珍异宝哪!到新加坡定居多年了,那口大箱子,还好好地留在福建老家呢!”

    这个有着丰实童年的女子,现在,从事出版事业,以文字去喂养万千读者的精神。

    爱读书的人,人生各自精彩,而读书的嗜好,必须从小养起。

(选自《北方人》2010年第10期,略有改动)

【注】①〔不虞〕不忧虑。虞,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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