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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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你总会和我在一起》 ,回答相关问题。

        1989年发生在美国洛杉矶一带的大地震,在不到4分钟的时间里,使30万人受到伤害。在混乱的废墟中,一个年轻的父亲安顿好受伤的妻子,便冲向他七岁的儿子上学的学校。他眼前,那个昔日充满孩子们欢笑的漂亮的三层教室楼,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他顿时感到眼前一片漆黑,大喊:“阿曼达,我的儿子!”跪在地上大哭了一阵后,他猛地想起自己常对儿子说的一句话:“不论发生什么,我总会跟你在一起!”他坚定地站起身,向那片废墟走去。
        这位父亲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儿子在等着我。”他挖了8个小时、12个小时、24个小时、36个小时,没人再来阻挡他。他满脸灰尘,浑身上下破烂不堪,到处是血迹。到第38个小时,他突然听到底下传出孩子的声音:
        “爸爸,是你吗?”是儿子的声音!
        父亲大喊:“阿曼达,我的儿子!”
        “爸爸,真的是你吗?”
        “是我,是爸爸,我的儿子。”
        “我告诉同学们不要害怕,说只要我爸爸活着就一定会来救我,也就能救出大家。因为你说过不论发生什么,你总会和我在一起!”
        “你现在怎么样?有几个孩子活着?
        “我们这里有14个同学,都活着,我们都在教室的墙角,屋顶塌下来架了个大三角形,我们没被砸着。”
        父亲大声向四周呼喊:“这里有14个孩子,都活着!快来人!”过路的几个人赶紧上前帮忙,50分钟后,一个安全的小出口开辟了出来。父亲声音颤抖地说:“出来吧!阿曼达。”“不,爸爸先让别的同学出去吧!我知道你会跟我在一起,我不怕。不论发生什么,我知道你总会和我在一起。”
        这对了不起的父子在经历了巨大的磨难后,无比幸福地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1)、请用简洁的文字说说选文叙述了一个什么事件?

(2)、认真阅读下面的文字,说说划线词语体现了人物怎样的心理活动。
①他顿时感到眼前一片漆黑 , 大喊:“阿曼达,我的儿子!”
②父亲声音颤抖地说:“出来吧!阿曼达。”

(3)、文章结尾段说这对父子“了不起”,仔细阅读文章,说一说他们各有哪些了不起的地方。

(4)、请你根据文章内容的提示,想像地震刚刚发生、教室刚刚塌陷时阿曼达的处境,写一写他的所见、所想和所做。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落红

曾绍炉

    ①我对红色,有着十分的喜爱。虽然红曾经对我是那样的吝啬,少年时代与我情同手足的两位女友:红枝、红梅都因生存的艰难离我而去了,我的每一份真诚,变成幻想成空的泡影。然而在我生命的后来岁月里,红却仍然是我情感寄托的力量,诗意常新的泉源。

    ②我喜欢的不是令人恐怖的血的红,而是另一种温和明艳的红,想起它就让人想起光明,想起它就让人想起生活的美丽;看到它就让人温暖无比,心生惊喜,看到它就让人体会到生命的活力……

    ③它是质朴而骄矜的颜色,是大自然吐露出来的一种无尚的秀美,是生命对于自身赞颂的一种语言。它最初的方式就是不断地蕴藏来自生命之父太阳的光华,并且柔化了它灼热,把他的那份热情,悄悄地藏于自己的根茎叶芽中。

    ④他又具有美的本质,借着开花的世界,借着果实成熟的契机,借着秋夜载誉而归的儿子,把那份热情喷发出来﹣以花、以果实、以瑰丽深沉的红叶,装成一个浪漫的世界、诗意芬芳的世界。这个世界的童话,就是让一切美的而尽美,让一切孤零的、失意的、苦陋而凋残的,都在红艳的祈祷中,也变得美,变得动人心扉。

    ⑤我便是被这美陶醉了的一个。我常像孩子一样奔跑于花色斑斓的花丛中,并常常对着那些红色的花朵,低下头来,以含情的目光和它接触,与它交谈,而在美丽的惊叹中,领略大自然的一种超凡的灵气。

    ⑥然而,落红更令我称颂和敬佩。

    ⑦飒飒的东风裹挟那满树满坡的游丝花片,春日里卷来一场铺天盖地的“红雪”;果实蒂落的世界,你会为“飞焰欲横天”“红云几万重”景观的魔幻般“烟消云散”而惊诧的目瞪口呆;秋风像大地母亲的手臂召唤那些奉献了一生的使者回到自己的怀抱,你会欣赏到红叶那惊世一绝的翩翩舞姿……红的飘落,气势磅礴,撼人心魄。

    ⑧虽然落红不像初放成长时那样的无忧,爱却不因花的凋零、叶的飘逝、果的蒂落而丧失。那份爱是牢固而长久的,就像虹,在空中短暂的划过,却留下了永不消逝的痕迹,永远芬芳灿烂的痕迹;就像一个故事的高潮,以充满悲壮的英雄般得举动,赢得了永世的颂扬和惊叹。

    ⑨一个秋天,我捡拾了许许多多的红叶,夹满了书架上的每一本书,像珍藏一个无人知晓的红叶梦。过了许久,当我重温那些故旧的梦时,才发现那些固执的精魂们,早已在我情感疏忽的瞬间,翩然化蝶而飞了,空留下一些毫无色泽的枯败的树叶。这是我无意间犯下的一桩错误,即使我伤透了一颗爱红的心,更使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启发﹣﹣落红并不是生命颓败的结果,而是生命的复归与起点,在这诚挚的复归自然的途中,谁也阻挡不了它的脚步。而只有在这不断的开落中,红,才有着它的延续,才有着它的重生,才有着它的永恒,才能看到那一份不灭的精神与顽强的生命力。

    ⑩于是,我学会了在红将飘落的时刻去看花,去森林里散步,见玫瑰花毫无怨悔滴告别枝头,便忍不住把它捧在手里,轻轻地印上我的唇吻,再潇潇地散落泥土中;或者拾起地上的一枚红叶,对着夕阳去窥探那脉筋间的秘密,从那纵横交错的艳红中,读生命对太阳的赞歌;而当我面对一树通红的鲜果时,又沉浸在生命奋斗与慷慨奉献的自豪中!

    ⑪在捧掬、拾捡、探读的过程中,我想到了与落红同处一个世界的另类:人当艳红吐翠时自也慷慨大度,一旦凋残飘零却又悲凉不堪;人当兼收并蓄之时面对风雨也不屈不挠,而一旦实满果红回报滋育时常不免患得患失。在落红面前,我不仅热泪盈眶……

    ⑫由此我的梦变得离奇而瑰丽:我化作了一页花瓣、一片红叶、一颗绚丽馨香的果实。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那些卑微的母亲

    ①晚上,和朋友一起去吃烧烤,我们刚坐下,就见一个老妇人提着一个竹篮挤过来。她头发枯黄,身材瘦小而单薄,衣衫暗淡,但十分干净。她弓着身,表情谦卑地问:“五香花生要吗?”彼时,朋友正讲一个段子,几个人被逗得开怀大笑,没有人理会她的问询。她于是将身体弓得更低,脸上的谦卑又多了几分:“五香花生要吗?……”

    ②她一连问了几遍,却都被朋友的说笑声遮住。她只好尴尬地站在一旁,失望和忧愁爬满了脸庞。我问:“是新花生吗?怎么卖呀?”她急慌慌地拿出一包,又急慌慌地说“新花生,三块钱一包,五块钱两包……”我掏了五块钱,她迅速把两包花生放在桌子上,慢慢退回去,奔向下一桌。

    ③每一次去逛超市,都会看到那个做保洁的女人。有五十多岁了吧,头发灰白,晒得黑红的脸膛上布满细密的汗珠,有几缕头发湿湿地贴在脸上。她总是手脚不停地忙碌,在卫生间,在电梯口,在过道。她弯着腰用力檫着地,超市里人来人往,她刚檫过的地,马上就被纷至沓来的脚步弄得一塌糊涂。她马上回过头来,重新檫一遍。

    ④有一次,我上卫生间,正好碰到她。她的头垂得很低,看不到脸上的表情,只看见她的两只骨骼粗大的手,捏着衣角局促不安地绞来绞去。那双手是红色的,被水泡得起了皱,有些地方裂开了口子,透着血丝。她的对面站着一个年轻的男人,看样子是超市的主管,那人语气凛凛地训斥:“你就不能小心点?把脏水洒在人家衣服上,那大衣好几千块呢,你赔得起吗?这个月的工资先扣下……”她就急了,伸手拉住那人的衣袖,脸憋得通红,泪水瞬间涌得满脸都是。她语无伦次地说:“我儿子读高三,就等着我的工资呢,我下次一定小心……我慢慢还,行吗?可不能全扣了呀……”她几乎是在低声哀求了。

    ⑤逛街回来,遇上红灯。我们被交通协管员挡在警戒线外,等待车辆通过。这时,马路中间正在行驶的车上忽然有人扔出一只绿茶瓶子。瓶子里还有半瓶茶,在马路上骨碌碌转了几个圈,眼看就要被后面的车辗上。忽然,就在我身旁一个女人猛地冲过去,几步跳到马路中间,探手捡起那个瓶子,迅速塞进身后的蛇皮袋里。她的身后,响起一大片汽车尖厉的刹车声,司机气急败坏地冲她嚷:“抢什么抢,不要命了!”

    ⑥她一边陪笑着往后退,一边扬起手中的瓶子冲着我们这边微笑。我回头,这才看到,我身后还有一个衣着破烂的男孩儿,也竖着两根手指在冲她笑。母子俩的笑容融在一起,像一个温暖的磁场,感染了所有的人。我明白了,她是一个贫穷的母亲。那个瓶子,不过一两毛钱,可对她而言,可能是一包供孩子下饭的咸菜。

    ⑦生活中,常常能看到这样的女人。天不亮就满城跑的送报工,满面尘土的垃圾工,摇着拨浪鼓收破烂的师傅,被城管撵得到处跑的水果小贩……她们身份卑微,为了一份微薄的收入兢兢业业。她们又无比高尚,为了孩子,胸腔里藏着震惊世界的力量。

    ⑧她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母亲!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各题。

匀速奔跑

 ①我家附近有一所大学,每天晚上都有很多学生在那里跑步。

  ②一天下午下班后,我按照惯例驱车来到学校体育场。这会儿,体育场上的人已有不少。我换上运动装,戴好耳机,听着富有激情的音乐,简单地做了几组热身运动之后,便开始沿着跑道跑了起来。内心随之变得热血澎湃,感觉自己轻轻松松就能拿下一个马拉松。可是,当我跑到第二圈的时候我又开始喘了,脚步也随之慢了下来。很明显,我又胖了,我的体力变得比以前更容易透支。

  ③此时,一个身穿玫红色紧身背心和黑色运动裤的姑娘从我身边擦肩而过,速度不快,但跑得明显很有节奏。我心想,自己怎么也不能让个姑娘把自己给超了,于是心一横,我紧赶了几步向前冲刺了50米,很轻松地把姑娘甩在了后面。

  ④可我有限的体力还是支撑不起日渐增长的体重,慢慢地,我紧赶的步伐又缓了下来,一边双手掐腰喘着粗气,一边半走半跑挪着步子。正当我决定停下来慢走一圈时,红衣姑娘又一次从我身边跑了过去,还是那个速度和节奏。

 ⑤“超就超吧,哥们先走一走,缓一缓,等下体力恢复了再赶上你……”我心里不屑地盘算着。

 ⑥接下来我开始一边走一边观察着跑道上三三两两的人群,他们有的在一边慢走一边交谈,有的时而奔跑时而停下,有的跑得大汗淋漓,有的跑得漫不经心。

⑦跑步真的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它把你的体力、耐力和速度暴露无遗,并将你的性格通过你跑步的姿势和神态展露给别人。约莫走了两分钟.我觉得自己喘得不再那么痛苦,体力貌似又恢复了一些,决定继续跑。

⑧我不由得在体育场上寻找着那位刚刚超过我的红衣姑娘,心想这会我一定要赶上她。在前方扫了一眼后我没再看到她,我想她大概已经跑完回去休息了。结果,就在此时,一道红光从我的右侧闪了过去。没错,就是那个红衣姑娘,她又一次超过了我,还是那个匀速奔跑的节奏。我放弃了追赶红衣姑娘的念头。

⑨我开始寻找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解释自己追赶不上红衣姑娘的原因。但最终,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不努力,那些匀速奔跑的人你永远追不上。

 ⑩匀速奔跑的人是可以掌控自己的人。他们会找到属于自己的节奏,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按照这个节奏去掌控自己。

 ⑪当一个人开始匀速奔跑起来的时候,他是在认真奔跑。当你还在踌躇要不要跑起来的时候,他们已经把你甩得遥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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