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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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美丽如初

      ①月色皎洁,一如闪亮的白绸,宁静而安详地弥漫。我握着母亲的手站在街口,等放晚学的弟弟归家。并不冷,然而街静人空,我等得焦急不耐,母亲却等得耐心又耐心,遥望着那条很宽很白的路,母亲说:“一直这样等,惯了。”我的心悚然一动, 目光在母亲单薄的身影里模糊了。
      ②我也曾让母亲这样地等待过,并不是小的时候,女儿大了,反而更让母亲牵挂。那些个月朗星稀的夜晚,和学友们一路高歌神侃地回家,一个人转进僻静的街口,却望见母亲的衣衫和着树影飘动,一样的迷离,心忽地跳快了,跑过去,却只叫了一声“妈妈!”母亲也不说什么,很欣慰地笑着,拍拍我的手,一起走回家去。
      ③而今我去了异地,只在假期里归来,母亲的身影却依然准时地站在街口树下,等待不久也要离家求学的弟弟。我忽然很羡慕母亲,可以把那么深沉的爱包容在静静的等待中。
      ④清脆的铃声响过来,弟笑嘻嘻立在我和母亲面前:“妈!姐!”“怎么才回来,让妈等那么久?”我半是欢喜半是埋怨。 “回家吧!”母亲还是那么欣慰地笑着,拍拍弟的手。弟冲我做个鬼脸。看弟高大的身影在母亲的身边,我忽然觉得失去了什么,起航的船只能留恋温暖的港湾,却不能永远停泊。
      ⑤返校之前,母亲安静地替我整理行囊,见我跟着她走来走去,却不开口,母亲说:“从前你外婆也是这样送我走。”啊,我默默地望着母亲,仿佛看见外婆的双手在忙碌。我忽然明白了,从前外婆一定也曾站在街口,等母亲回家,就像母亲今天等我们回家,而我也会有那么一天,让深深的爱溶在等待中。
      ⑥眼前晃动着月光里母亲静立的身影,才知道不论经过什么,我记忆中的那些夜晚永远美丽如初。

(1)、文章首段的景物描写写出景物什么特点?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2)、首段中,在等放晚学的弟弟时,为什么我会“等得焦急不耐”,母亲却“等得耐心又耐心”?

(3)、第④段中写到,“我忽然觉得失去了什么”,“我”觉得失去了什么呢?

(4)、纵观全文,①写出在全文结构上与末段中“眼前晃动着月光里母亲静立的身影”这个 句子相呼应的一句话。

②说说为什么“我记忆中的那些夜晚永远美丽如初”?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个人的加油站

蔡崇达

    父亲中风回家后,总觉得自己还能恢复过来。

    每天,母亲严格按照父亲列的时间表,为他准备好三餐;并且按照他希望的,每餐要有蛋和肉。这是长力气的。父亲常常说,以前当海员扛一两百斤货物没力气的时候,吃肉和蛋就马上扛得起了。现在,他想扛起自己。

    每天晚上,所有人回到家,都会陪他一起做抬左脚的运动。这运动经常以在庭四人比赛的方式进行。我们都有意无意地让他赢,然后大家在庆祝声中,疲倦而甜美地睡去。

    我们享受这种快乐,因为这是唯一的快乐。父亲心脏手术一次,中风两次,住院四次,即使有亲戚的帮助,再殷实的家底也空了。

    父亲留下来一个加油站,错过了归顺中石油的良好时机。父亲生病前,对方提出合作,最终因父亲的病情搁置。这样,也错过进一步扩建和升级,竞争力明显不行。小镇的人,从内心里更喜欢入海口那个面积很大,设备很好,还有口香糖和饮料送的大加油站。

    为生计,加油站还是必须开张。母亲唯一依靠的,是她的好人缘。她有种力量,不卑不亢却和蔼可亲。这让许多乡邻愿意找她聊聊天,顺便加油。

    街坊约定着,无论入海口那加油站有多好,一定要到我家小站来加油,虽然这里加油还是全人工。而且,母亲算术实在太差,算不好一百扣去六十二要找多少钱。她还常常不在,经常要赶回家为父亲准备各种药物、食物,洗衣服,但是,街坊宁愿在那儿等着。

    姐姐和我后来也去加油站帮忙,每天母亲做饭,我和姐姐先去抽油。就是把一些油装在大可乐瓶里,摩托车来加油,一瓶就够。抽完油,我们把需要挪的油桶挪好,尽量帮母亲处理好一些重活。

    然而,重活还是有的,比如那种大机板车,每次加油都要整整一小桶。这对我家来说是大生意,但是,对母亲来说是过重的负担,有一次,她提那油桶,提到一半坐到地上偷偷哭起来。车主看不过去,也来帮忙,搞得全身都是油污。后来,机板车慢慢把时间调到五点半过后来加油,那意味着。我和姐姐可以帮忙。

    傍晚,母亲、姐姐和我一起扛油桶,回家和父亲做抬左腿运动,每晚睡觉几乎都是昏睡过去的。但是,嘴角还留有笑容。

    这样的日子慢慢过下来,家里竟然有点积蓄了。

    有一天,我进门,看到母亲恐慌地躲在家里。她不安地对我说刚才有个男的开着小汽车来加油,一下车就问我父亲好不好。她说很好。他嘿嘿笑了一声,说他以前曾在我父亲手底下混,时移世易,人生难料。他指着自己的车,说:“你看,一个这样,一个那样。”母亲气急,把油桶往地上一扔,说:“这油不加了。”

    那男的也被激怒,大声吼道:“我是帮你们,还这么不知好歹。”

    愤怒的母亲,从路旁拾起一块石头,想都没想就往那车上扔。哐当,石头在车上砸出一条痕迹。那男人气急败坏地追上来,母亲转身就跑,跑到一个地方,泪已经糊了脸。她又拾起一块石头朝那男人一扔,竟然扔到那男人的头上,血顺着他的脸流下来。

    母亲听到身后一片喧哗声,怕极了,往家里死命跑。到家里,她关上铁门、木门,又跑进卧室关上房门,自己一个人呜呜地哭,直到我回家。

    “我当时气急了。”她不断解释,像个犯错的孩子。

    到了晚上,我陪母亲回加油站。我们做好心理准备:被砸了?油被抢了?甚至,被烧了?我们也知道,无论哪种结果,脆弱的家庭肯定都很难承受。母亲一路上边捂着眼睛,边往店里走。

    油桶没乱,油没丢,甚至桌椅都被整齐摆好。桌子上放了一张百元钞票和一个空的小油桶。

    母亲和我静静坐在那油味呛人的加油站里,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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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雕替我“说”爱你

禹艳

①他4岁了还不会说话,喊他也不搭理。父母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带他去医院,他被确诊为先天性聋哑。本就不宽裕的家庭,又遭此打击。去特殊学校训练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年轻的妈妈最终不堪重负,在他8岁的时候,离家出走了。

②8岁是该上小学的年龄了,父亲却只给他报了语言课,并且辞去了玉器厂的工作。因为有点儿雕刻的技艺,父亲在朋友开的玉器店里帮忙。此后,他和父亲形影不离,工作、吃饭、睡觉,父亲既当爹又当妈,还当起了师父。他站在一旁“听”父亲向顾客介绍各种玉石,坐在旁边看父亲雕琢,和父亲一起淘采玉料……看得多了,见得广了,渐渐地他真的对那个硬邦邦的石头产生了兴趣,渐渐地还能分辨出优劣美丑来。

③突然有一天,父亲发现了他的反常。有顾客上门时,他总是躲在里屋或是门后,探出个头,怯生生的样子。父亲让他出来,他十分惊恐,连连摇头。再去医院检查,因为聋哑,他患上了社交恐惧症。于是,每当有顾客来,父亲要求他必须在场,还强迫他帮着接待……父亲变得很严厉,总是逼迫他做事情,那阵子他委屈极了,觉得父亲不再爱他了。

④在愁闷情绪之下,他拿起了父亲的雕刻刀。因为只有这时,父亲不仅不会打扰他,逼迫他去招待顾客,还会手把手耐心地教他如何雕刻,怎样雕起来省力,怎样辨别纹理……就这样,他爱上了雕刻,疯狂地练了8年。8年里,他依然很少“说话”,每天练习的时间超过10小时,每一个小时,父亲都陪伴在侧,悉心教导。

⑤16岁那年,他雕出的第一个成品是父亲的模样……他将其作为生日礼物送给父亲。年近五旬的父亲接过时,热泪盈眶。父亲将这座玉雕放在了店里最醒目的位置,取名《父亲》。顾客前来,一眼便认出了雕刻的是谁,问及出自谁手,得知是又聋又哑的儿子所雕时,无不惊讶,而后啧啧称赞。这家店因为这个励志的少年声名大噪,生意红火了起来。

⑥几年后,他的刀法更娴熟了,前来找他定制玉雕的人越来越多,雕刻的图案也越来越丰富,除了人物,还有风景、属相、吉祥物等,工艺绝对上乘。但人们注意到,再没有一座玉雕超过那座《父亲》。

⑦他依然不喜欢与人交流,当地媒体想采访他,他拒绝了。执着的记者等在一旁,问他:“大家都说,你在16岁出的那座玉雕作品,后来很少有超越的,这是为什么呢?”他的心陡然收紧了一下,放下了手中的雕刻刀,指了指发不出声的哑嗓子,又指了指父亲,把手放在胸前打了个手势,“说”:“因为爱。”

⑧是啊,任何作品融入至深的爱,都是无法超越的。16岁那年,当他终于如父亲所愿,能够拿稳雕刻刀时,他依然说不出一句感激的话。于是,他把对父亲的爱融于雕刻之中。那精雕细琢的不是玉石,分明是想要对父亲说的一字一句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途中

①老余炖的汤瓶鸡,一绝。

②我千里迢迢从北京过来,一定要赶到小饭店去吃个汤瓶鸡。老余的小饭店在大山深处,国道边上,一路七弯八绕,才能在小饭店里吃上一顿。

③放下筷子,却是深深的满足:“道道菜都好吃!”

④小饭店开了三十年,如今已成风景。饭店老板兼首席大厨老余,是风景中的风景。老余技艺满身,会做菜还能聊天。会做菜不稀奇,一介大厨,没有几手绝活,怎么行?没有推陈出新的功夫,怎么在饮食丛林里屹立不倒?所以作为大厨,手中一柄铁勺,那是安身立命的武器,舞得天花乱坠,舞出一朵花来,也不是什么过分的事,吃饭工具而已。但能聊天,就不一样了。

⑤老余聊天,并非瞎扯。老余聊天,是海聊,神聊,就如说书一般,娓娓道来,使人如沐春风,如浴温泉,一席终了,宾主尽欢,来者神清气爽,依依拱手作别。老余有如此功力,那是因为:一,老余有聊天的天赋;二,老余肚里有故事。有时候,你真说不好那些食客来到这里,到底是为了吃老余做的汤瓶鸡呢,还是为了听老余讲故事。

⑥但老余最好的本事,乃在书法。四十年前,老余还是小余,小余还是村庄里小学校的代课老师,小余老师在教孩子们识字的时候,认识到把字写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他开始学写字。后来,他出了门,打工谋生,不得不把手中的毛笔也放下了。

⑦一人一瓶啤酒,我和当年的小余、现在的老余,面对面坐着聊天。老余说,他这家小饭店,其实不只是家小饭店。我的理解是,这既是老余自我修行、观照内心的地方,也是老余结交众生、看见世界的地方。

怎么说呢,老余1985年从外地回到老家,跟妻子一道,在镇上开了一家饭店,名曰“春燕”——春天的燕子飞回来了。就此,老余开启了他作为一名厨师的生涯。从此以后,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老余的日子充满了人间的烟火,充满了扎实的幸福。

⑧几年之后,小饭店挪了地方,转移到百步远的一幢小木屋。老余又把饭店的名字改为“途中”,一直用到现在。

⑨我问老余,“途中”何谓?

⑩老余答曰,活着活着,越来越明白,人生永远是在半道上。比方说吧,我老余菜烧得好,方圆百里,大家都知道我老余厨艺不错,这就到顶了吗?不可能。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开饭店挣了钱,日子过得舒坦起来,我就可以跷跷二郎腿了吗?远着呢。人活着,哪里是为了挣钱?一天不干活,我一天就不痛快。这是为了过得充实——那我老余,为什么还要写字呢?写字,那是我的爱好,是心里真正欢喜的事。后来我把这个爱好又捡起来了。我一拿起笔,笔墨一动,宣纸上划拉出笔画线条来,嘿!我的精神就愉快了……你说,我是不是,每件事,都是在途中?

⑪老余见我点头,又说,你再看看这个“途”字。余,在走路。说明我老余,一直是在路上的。这是一种快乐。一路上看看风景,不是很好吗?

⑫现在老余一有空,就钻进二楼的书房,在那里练字。他一钻进书房,身上的烟火气就消失了,就有了书卷气,有了沉静气。他习的是王羲之的帖。我问老余,写字跟做菜,有相通么?老余说,异曲同工。做菜要掌握火候,知道什么时候加料,写字要懂得运笔,熟悉笔墨的性情。

⑬这么一想,老余说得真对。做菜,写字,道理是相通的。说白了,是一种悟性,是你对工具的熟悉。当你对笔墨与纸的关系,或者对菜肴与水火的关系,了解透彻,运用娴熟之时,这些东西就会成为表达内心的一种工具。工具不再重要,内心才变得最重要。

⑭对老余来说,做菜的时候,锅铲就是他的毛笔;写字的时候,毛笔就是他的锅铲。做什么不重要,用什么心思去做,才是最重要的。

⑮比方说吧,有一回,有熟客要接待朋友,让老余煨好二十个汤瓶鸡,第二天中午送到县城去。老余想来想去,决定不送。不送,不是因为老余耍大牌,也不是嫌路太远,更不是炖不出那么些鸡。真正的原因,是老余知道他的汤瓶鸡,只有在这个山高林密的路边饭店,味道才正宗。他煨汤瓶鸡,要用木炭火,煨上三小时。快了,猛了,出来的味道都不对;煨好送去,肉老了,汤凉了,味道更不对——到时,岂不是要砸他的招牌呢?

⑯也只好得罪一下熟客了。

⑰老余开店几十年,三教九流的人,都见识过,都打过交道。老余听话听音,三句话一接,就知道对方的身份甚至口味。

⑱现在,老余也是偶尔才下厨了。他下厨已不再是为了挣钱。就像他写字,不是为了搞艺术一样。人家说,老余,你的字这么好,可以去参加省展、国展了。老余摇头,说不去。人“老余”的形象特点有名,怎么不多开几家分店,搞一个连锁。老余也摇头,我只要一个小小的店就够了。

⑲继续喝酒,聊天。老余说,做菜跟书法,还有一个相通的地方,就是永远没有第一,也永远没有终点——不过都是“途中”。

⑳我盛了一碗鸡汤,慢慢喝了,味道真好。溪鱼、老豆腐、丝瓜、红烧肉,道道菜都好吃……

㉑这就是境界。这也是人生。

阅读下面的文字, 完成小题。

唐诗里的中国

吴克欣

①也许,在我们每个人的心底,都藏着一个小小的唐朝,所以在今天,唐装才重回我们的衣柜,中国结又重系我们的裙衫,唐时的歌曲包上了摇滚的外壳,又一遍遍回响在我们耳畔……爱中国,可以有一千一万种理由,选一个最浪漫的理由来爱她吧——唐诗生于唐朝,唐朝生于中国,中国拥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唐诗! 爱唐诗,更爱中国。

②站在世纪的长河上,你看那牧童的手指,始终不渝地遥指着一个永恒的诗歌盛世——那是歌舞升平的唐朝,是霓裳羽衣的唐朝。唐朝的诗书,精魂万卷,卷卷永恒; 唐朝的诗句,字字珠玑,笔笔生花。无论是沙场壮士征夫一去不还的悲壮,还是深闺佳人思妇春花秋月的感慨,唐诗之美,或痛彻心扉,或曾经沧海,或振奋人心,或凄凉沧桑,都是绝伦美奂,久而弥笃。

③翻开《唐诗三百首》,(C)读一首唐诗,便如拔出了一支锈迹斑驳的古剑,精光黯黯中,闪烁着一尊尊成败英雄不灭的精魂,死生契阔,气吞山河,金戈铁马梦一场,仰天长啸归去来……都在滚滚大浪中灰飞烟灭。多么(A) 的唐诗呵! 读一首唐诗 宛如打开一枚古老的胭脂盒,氤氲香气中,升腾起一个个薄命佳人哀婉的叹息,思君君不知,一帘幽怨寒,美人卷帘,泪眼观花,多少个寂寞的春夜襟染红粉泪! 多么(B) 的唐诗呵!

④寒山寺的钟声余音袅袅,舒展双翼穿越时空,飞越红尘,似雁呜如笛音,声声谱回肠。世事更迭,岁月无常,更换了多少个朝代的天子! 唐宗宋祖,折戟沉沙; 三千粉黛,空余叹嗟。富贵名禄过眼云烟,君王霸业恒河沙数. 惟有姑苏城外寒山寺的钟声,依然重复着永不改变的展昏。唐朝的江枫渔火,就这样永久地徘徊在隔世的诗句里,敲打世人浅愁的无眠。

⑤唐朝的月明。不知谁在春江花月夜里,第一个望见了月亮,从此月的千里婵娟,夜夜照亮无寐人的寂寥。(D)月是游子的故乡。床前的明月光永远是思乡的霜露,月是思妇的牵挂,在捣衣声声中,夜夜减清辉。月是孤独人的酒友,徘徊着与举杯者对影成三人

⑥唐朝的酒烈。引得诗人纷纷举杯销愁,千金换酒,但求一醉。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人之一生,能向花间醉几回? 临风把酒酹江,醉里挑灯看剑。醉卧中人间荣辱皆忘,世态炎凉尽空。今朝的酒正浓,且来烈酒一壶,放浪我豪情万丈。

⑦唐朝的离别苦。灞桥的水涓涓地流,流不断历历柳的影子。木兰轻舟,已理棹催发,离愁做成昨夜的一场秋雨,添得江水流不尽。折尽柳条留不住的,是伊人的脚步; 挽断罗衣留不住的,还有岁月的裙袂。一曲离歌,两行泪水,君向潇湘我向秦。都说西出阳关无故人,何地再逢君呵

⑧万卷古今消永昼,一帘昏晓送流年。三百篇诗句在千年的落花风里尘埃落定。沏一杯菊花茶,捧一卷《唐诗三百首》,听一听巴山夜雨的倾诉、子夜琵琶的宫商角羽,窗外有风透过湘帘,蓦然间忘了今夕何夕。

⑨唐装在身,唐诗在手,祖国在心中。

(选自《晨钟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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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 情深

孙元发

①在我北运河岸边的故乡,榆树是很常见的树种。庄稼人与榆树的故事,往往是从一个甜丝丝的春天开始的。

②故乡的春天很短暂。于是,这个季节里都要露一面的各种花就你追我赶地跑来绽放,没几天,又急匆匆地“花谢花飞花满天”了。榆树开花是个例外,花期长达三个月呢! 又薄又圆的榆钱儿就是榆树花,嫩绿色榆钱儿缀在还没长出绿叶的树枝上,一朵 , 一簇 , 挤挤挨春天里,与亮眼的桃花、杏花、梨花相比,榆钱儿的颜色太低调。

③榆钱儿颜色不鲜艳,但它可是春天里的宝贝。香甜清香的榆钱儿,在丰年里,可以让人们尝鲜解馋;在荒年里则能充饥,让人活命。

④小时候,粮食不够吃,春天里总是青黄不接,好在榆钱儿很快就长出来了。孩子们像猴子一样爬到树上,“咔嚓、咔嚓”把长满榆钱儿的树枝掰断,扔下来,树下一群人高高举起手,紧盯着树上,随时准备接住。从树枝上撸下榆钱儿,洗净了,掺到玉米面里蒸窝头、贴饼子或打烀饼,香甜可口。榆钱儿生吃、凉拌、煮粥、做馅儿都可以。有了它,缺粮食的庄稼人就能填饱肚子。

⑤花期一过,成熟干透了的黄白色榆钱儿就能随风飘到故乡任何一个地方,堤岸上、屋后面、水塘边,甚至房顶上、墙头上,只要遇上水和一丁点儿土,它就能生根发芽。 一不留神,两三年以后,小树苗就疯长成小孩儿胳膊粗的榆树,也能像模像样结出一树的榆钱儿。

⑥经过几个月的光合作用,秋天的榆树叶中蕴含了大量蛋白质,是做猪饲料的好东西。村里几乎家家养猪,野菜拌上一些糠麸就是猪食,如果再加进一些剁碎的榆树叶,那堪称是肥猪们的美味佳肴了。因为榆树叶不仅营养丰富,而且富含粗蛋白,会让猪食格外黏稠香甜。

⑦撸榆树叶是一件充满风险的活儿,背着小筐儿赤脚爬上树叶茂密的高处,一只手攀牢了树枝,一只手撸下树叶放进小筐儿,装满了,再小心翼翼地溜下树———摔下来或者大腿被树皮擦破了是常有的事。

⑧榆树能长到二十多米高,胸径可达一米,树干直立挺拔,木性坚韧,纹理通达清晰,硬度强度适中,应用范围广泛,做农具、家具或做建房的木材用都可以。过去故乡盖房讲究用榆木柁、杨木檩,房顶子上的所有重量都压在作为大梁的房柁上。故乡所产的木材里,也只有榆木能担此重任。

⑨榆木也可用来制作门窗家具,但费时费力。上小学时,家里新盖的房子卧室一直没门,父亲倒腾出一架家里传承了一百多年的老榆木房柁,叫来了会木匠活的老舅和二姐夫。俩人一看这木材,就紧皱眉头,苦笑着告诉父亲:这木头太硬,备好磨刀石,您得帮着我们勤磨凿子和刨刃子。

⑩现在故乡已经很少有人种植榆树了,说是因为它容易长一种模样恶心且气味怪异的肉虫子。但是,我觉得人们还是因为榆树长得太慢、成材时间过长,才放弃了它。现在都种“速生杨”,就是那种没长几年就能伐倒了卖钱的大叶子杨树。

⑪等待是幸福,也是一种修行。

(选自《中国青年作家报》2024年4月26 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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