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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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文后题目。
                                                                                                                               满架秋风扁豆花
                                                                                                                                       丁立梅
        ①记不清是从哪天起,我回家,都要从一架扁豆花下过。
        ②扁豆栽在一户人家的院墙边。它们的藤蔓缠缠绕绕地长,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顺了院墙,爬。顺了院墙边的树,爬。顺了树枝,爬。又爬到半空中的电线上去了。电线连着路南和路北的人家,一条人行甬道的上空,就这样被扁豆们诗意地搭了一个绿篷子,上有花朵,一小撮一小撮地开着。
        ③秋渐深,别的花且开且落,扁豆花却且落且开。紫色的小花瓣,像蝶翅。无数的蝶翅,在秋风里翩然舞蹈,欢天喜地。
        ④花落,结荚,扁豆成形。四岁的侄儿,说出的话最是生动,他说那是绿月亮。看着,还真像,是一弯一弯镶了紫色边的绿月亮。我走过时,稍稍抬一抬手,就会够着路旁的那些绿月亮。想着若把它切碎了,清炒一下,和着大米饭蒸,清香会浸到每粒大米的骨头里——这是我小时候的记忆。乡村人家不把它当稀奇,煮饭时,想起扁豆来,跑出屋子,在屋前的草垛旁,或是院墙边,随便捋上一把,洗净,搁饭锅里蒸着。饭熟,扁豆也熟了。用大碗装了,放点盐,放点味精,再拌点蒜泥,滴两滴香油,那味道,只一个字,香。打嘴也不丢。
        ⑤这里的扁豆,却无人采摘,一任它挂着。扁豆的主人大概是把它当风景看的。于扁豆,是福了,它可以不受打扰地自然生长,自然凋落。
        ⑥也终于见到扁豆的主人,一位整洁、干练的老妇人。下午四点钟左右的光景,太阳跑到楼那边去了,她家小院前,留一片阴。扁豆花却明媚着,天空也明媚着。她坐在院前的扁豆花旁,膝上摊一本书,她用手指点着书,一行一行地读,朗朗有声。我看一眼扁豆花,看一眼她,觉得他们是浑然一体的。
         ⑦此后常见到老妇人,都是那个姿势,在扁豆花旁认真地读书。视力不好了,她读得极慢。人生至此,终于可以停泊在一架扁豆花旁,与时光握手言欢,从容地过了。暗暗想,真人总是不露相的,这老妇人,说不定也是一个高人呢。像郑板桥,曾流落到苏北小镇安丰,居住在大悲庵里,春吃瓢儿菜,秋吃扁豆。人见着,不过一乡间普通农人,谁知他满腹诗才?秋风渐凉,他在他居住的厢房门板上,刻了一副对联“一帘春雨瓢儿菜,满架秋风扁豆花”。几百年过去了,当年的大悲庵,早已化作尘土。但他那句“满架秋风扁豆花”,却与扁豆同在,一代又一代,不知被多少人在秋风中念起。
        ⑧清代学者查学礼也写过扁豆花:“碧水迢迢漾浅沙,几丛修竹野人家。最怜秋满疏篱外,带雨斜开扁豆花。”有人读出凄凉,有人读出寥落,我却读出欢喜。人生秋至,不关紧的,疏篱外,还有扁豆花,在斜风细雨中,满满地开着,生命不息。

(1)、本文标题“满架秋风扁豆花”有何妙处?

(2)、赏析文中画线句。
无数的蝶翅,在秋风里翩然舞蹈,欢天喜地。

(3)、结合语境,说说第⑤段在文中有何作用。

(4)、回答下列问题。
①文章结尾说“人生秋至,不关紧的”,请分析“人生秋至”在文中的含义。
 ②文中深秋时节扁豆花的生长状态和老妇人、郑板桥在“人生秋至”时的生活态度有何相通之处?

(5)、以下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②至④段按时间顺序,生动地描述了扁豆从藤蔓攀援到花朵盛放直到结荚成形的生长过程,间接抒发了作者对扁豆的感情。 B、第④段末尾写吃凉拌蒸扁豆的两句,全用短句,高度口语化,看似平淡,实则耐人回味。 C、第⑥段末尾,作者之所以“觉得他们是浑然一体的”,是因为老妇人就坐在扁豆花旁。 D、第8段中,作者对查学礼写扁豆花的诗,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在深秋的斜风细雨中,还有扁豆花在满满地开着,诗人为此而欢喜。
举一反三
阅读文章,回答问题。
                                                                                               父子应是忘年交
        儿子考上大学时,闲话中提到费用。他忽然说:“从上初中开始,我一直用自己的钱缴学费。”我和妻子都吃了一惊。我们活得又忙碌又糊涂,没想到这种事
        我问他:“你哪来的钱?”
        “平时的零花钱,还有以前过年的压岁钱,攒的。”
        “你为什么要用自己的钱?”我犹然不解。
        他不语。事后妻子告诉我,他说:“我要像爸爸那样一切都靠自己。”于是我对他肃然起敬,并感到他一下子长大了。那个整天和我踢球、较量、打闹并被我爱抚的捉弄着的男孩儿已然倏忽远去。人长大不是身体的放大,不是唇上出现的软髭和颈下凸起的喉结,而是一种成熟,一种独立人格的出现。但究竟他是怎样 不声不响、不落痕迹的渐渐成长,忽然一天这样的叫我惊讶,叫我陌生?是不是我的眼睛太多关注于人生的季节和社会的时令,关注那每一朵嫩苞一节枯枝一块阴影和一片阳光,关注笔尖下每一个细节的真实和每一个词语的准确,因而忽略了日日跟在身边却早已悄悄发生变化的儿子?
        我把这感觉告诉给朋友,朋友们全都笑了,原来在所有的父亲心目中,儿子永远是夹生的。
        对于天下的男人们,做父亲的经历各不一样,但做父亲的感觉却大致相同。这感觉一半来自天性,一半来自传统。
        1976年大地震那夜,我睡地铺。“地动山摇”的一瞬,我本能地一跃,扑向儿子的小床,把他紧紧拥在怀里,任凭双腿全被乱砖乱瓦砸伤。事后我逢人   便说自己如何英勇的捍卫了儿子,那份得意,那份神气,那份英雄感,其实是一种自享——享受一种做父亲尽天职的快乐。父亲,天经地义是家庭和子女的保护神。天职就是天性。
        至于来自传统的做父亲的感觉,便是长者的尊严,教导者的身份,居高临下的视角与姿态……每一代人都从长辈那里感受这种父亲的专利,一旦他自己做了父亲就将这种专利原原本本继承下来。
        这是一种“传统感觉”,也是一种“父亲文化”。
        我们就是在这一半天性一半传统中,美滋滋又糊里糊涂的做着父亲。自以为对儿子了如指掌,一切一切,尽收眼底,可是等到儿子一旦长大成人,才惊奇的发现自己竟然对他一无所知。最熟悉的变为最陌生的,最近的站到了最远,对话忽然中断,交流出现阻隔。弄不好还可能会失去他。
人们把这弄不明白的事情推给“代沟”这个字眼儿,却不清楚每个父亲都会面临重新与儿子相处的问题。
        我想起,我的儿子自小就不把同学领到狭小的家里来玩,怕打扰我写作。我为什么不把这看作是他对我工作的一种理解与尊重?他也没有翻动过我桌上的任何一片写字的纸,我为什么没有看到文学在他心里也同样的神圣?我由此还想到,照看过他的一位老妇人说,他从来没有拉过别人的抽屉,从不对别人的东西产生过好奇与艳羡……当我把这些不曾留意的许多细节,与他中学时代就自己缴学费的事情串联一起,我便开始一点点向他走近。
        他早就有一个自己的世界,里边有很多发光的事物。直到今天我才探进头来。
        被理解是一种幸福,理解人也是一种幸福。
        当我看到了他独立的世界和独立的人格,也就有了与他相处的方式。对于一个走向成年的孩子,千万不要再把他当做孩子,而要把他当做一个独立的男人。
         我开始尽量不向他讲道理,哪怕这道理千真万确,我只是把这道理作为一种体会表达出来而已。他呢,也只是在我希望他介入我的事情时,他才介入进来。我们对彼此的世界,不打扰,不闯入,不指手画脚,这才是男人间的做法。我深知他不喜欢用语言张扬情感,崇尚行动本身;他习惯于克制激动,同时把这激动用隐藏的方式保留起来。
        我们的性格刚好相反,我却学会用他这种心领神会的方式与他交流。比方我在书店买书时,常常会挑选几本他喜欢的书,回家后便不吭声的往他桌上一放。他也是为我这样做事。他不喜欢添油加醋地渲染,而把父子之情看得天地一样的必然。如果这需要印证,就去看一看他的眼睛——儿子望着父亲的目光, 总是一种彻底的忠诚。所以,我给他翻译的埃里克•奈特那本著名的小说《好狗莱希》写的序文,故意用了这样一个题目:忠诚的价值胜过金子。
儿子,在孩提时代是一种含意。但长成人后就变了,除去血缘上的父子关系之外,又是朋友,是一个忘年交。而只有真正成为这种互为知己的忘年交,我们才获得圆满的做父子的幸福,才拥有了实实在在又温馨完美的人生。
                                                                                                                                                                                       (选自《译林》,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枫叶
      我爱枫叶,因为它红得深浓,红得艳丽。
      多少年来,一想到秋,我首先就会想到枫叶;想到枫叶,就会想到杜牧的诗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就会引发许多联想和感慨。在萧瑟的秋天,枫叶红得那么动人,不能不使我心驰神往。
      在北京,重阳节过后到香山看枫叶,正是很好的时节。过去的文人骚客,在这样的时候,往往骑一头小毛驴儿,慢慢地出了西直门,一步一颠直往西边走去。到了碧云寺一带,就渐入佳境,像喝了一杯花雕酒一样,陶醉于枫叶那鲜艳的色彩,流连忘返。有时,他们还会即景遣兴,吟诗作赋。我虽没有这样闲散的雅兴,但我也爱枫叶。没有别的,爽直一点儿说,就是因为她红!
      秋冬之交,正是吃萝卜的时候。夜晚的街头,常常传来“萝卜赛梨”的清脆叫卖声,引诱你不得不去买一个尝尝。萝卜有“红到心”的别称,可是它的内心是不是红的,还得等到剖开之后才见分晓。这哪里赶得上枫叶。枫叶是那么直接、那么毫不遮掩地展现自己的色彩。枫叶敢于红,红得有气魄。
枫叶之可爱,还在于当别的叶儿经秋枯落时,她偏偏红得艳丽。她耐得住风霜交加,经得起秋之摧残,战西风而不怯,披严霜而愈丽,显露出无畏无惧的神采。单凭这一点,就值得我们赞美。
      有人说,枫叶虽红,可毕竟是到了肃杀的秋天。《董西厢》中有一警句:“君不见满川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以枫叶吟离别,把枫叶比作血,这是随人的心情而生发的。但在我看来,说肃杀也好,比作血也好,都还是在于秋,而不在于枫叶;把枫叶之红比作血,这是因为她抗得住肃杀之气啊!
      枫叶也并不因为红而孤独。你看,去香山看红叶的人那么多;而且,东篱黄菊,山涧青松,挺拔的竹,清香的梅,或跟她同时,或相继绽放,都与枫叶相伴,在耐寒抗冷中各显风采。
      一想到秋,我就想到枫叶,想到枫叶,往往使我又联想到那些在各个岗位上勇于克服困难、敢于展示自我的劳动者。他们抗严寒,战酷暑,奋战在各条战线上;他们不畏艰难,勇于奉献,弘扬了时代的精神。他们尽管很普通,却是我们时代的英雄。我觉得,用枫叶来比喻这样的英雄人物是再恰当不过了。
      我礼赞枫叶,我爱她斗西风血点儿红!
                                                                                                                                           (选自《名家咏物100篇》,有改动)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一切皆有可能

顾成娟

       ①水能流向天空吗?答曰:绝对不可能!可是,天上的彩云却正是地面流向天空的水,当水变成气体,它就能袅袅地“流”向天空。人生不也这样吗?不要以为自己没有升腾之日,一切皆有可能。

       ②一个小学即辍学、靠帮人推磨换书看的放牛娃,能成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吗?在一般人看来,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但是,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正是50年前的那个放牛娃。

       ③一个高考数理化三科总成绩不足100分、复读都没有学校肯要的落榜生,他会成为著名的记者和节目主持人吗?一般人看来也不大可能,但是,如今大红大紫的孟非正是当年的那个落榜生。

       ④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地存在,总是同诸多其他事物发生着联系,因而其发展就具有多种可能性。丘吉尔说:“一个人活得愈长,他就愈能认识到一切取决于机会,任何人哪怕只回顾一下十年前的经历,他就会看到,某些看似毫不重要的细节实际上都左右了他的全部命运和前程。”世界充满偶然性,也充满奇迹,奇迹正是偶然性的表现。

       ⑤一粒沙子偶然进入蚌中,想不到成为温润赛玉的珍珠;一粒种子偶然遗落在石缝间,想不到长成黄山上气势如虹的迎客松;一滴水偶然被阳光蒸发,想不到成为自由飘动的云。一切皆有可能,世间充满偶然。“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是偶然;“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是偶然;“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同样是偶然。偶然充满魅力,偶然创造神奇!

       ⑥既然一切都有可能,那我们就等天上掉馅饼吧!

       ⑦不!一切都有可能,一切也都可能是泡影。偶然进入蚌中的沙,若拒绝磨砺,不会成为温润赛玉的珍珠;偶然遗于石缝的种子,若无韧如磐石之志,不会长成黄山上气势如虹的迎客松;偶然被蒸发的水,若惧怕颠簸,也不会成为自由飘荡的云。没有“踏破铁鞋”的痛苦,哪能体验到“全不费工夫”的快乐?没有“众里寻他千百度”的艰辛,又岂能有“蓦然回首”的惊喜?

       ⑧也许现在的你是一株小草,但一切皆有可能的自信会助你长成参天大树;也许现在的你是一朵无名的花儿,但一切皆有可能的付出会助你将来艳压群芳。朋友,一切皆有可能,我辈当努力。

阅读,回答文后问题。

       爹娘给个竹竿竿,

       打下枣儿一片片:

       爹不吃,娘不吃,

       留给娃娃过年吃。

       老人:(从身旁晒满红枣的竹匾子里抓起一把枣儿,喃喃自语)怎么没人来吃枣儿呢?多好的枣儿。

       男孩从台侧探了探头。一颗枣儿从树上落下,男孩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捡枣儿。

       老人:(大声)过来!

       男孩:爷爷……

       老人:(威严地)叫你过来就过来。

       男孩:(无可奈何地走到老人跟前)我就捡了一颗,我没有吃,给你。

       老人:(将男孩衣角折成兜,捧一捧枣儿放入)全给你吃。

       男孩:(喜出望外)谢谢爷爷!(吃得津津有味)枣儿真大。

       老人:老子个儿大,儿子个儿能小吗?

       男孩:嘻,爷爷,我说枣儿个儿大!

       老人:(自豪地)我儿子就叫枣儿。

       男孩:骗人!还有叫枣儿的?嘿嘿,叫枣儿?

       老人:不许笑。我的儿子就叫枣儿,挺好听的,又顺口。他刚生下时,有个算命先生正打门前经过,就给算了一卦,他命中缺“木”呢!哎,等你念了书,就知道枣字里面有个“木”了。你看(用手指在空中比画“木”)所以他叫枣儿!

       男孩并未听,只顾忙着将枣儿往口袋里装。

       老人:(命令)拿出来,只准在这儿吃。(蓦然温和)爷爷帮你擦干净。

       男孩摸出枣儿,交给老人。

       老人:(将枣儿擦干净)给,尝尝。

       男孩默默地接过。

       老人:吃吧,树上的枣儿多着呢!

       男孩:我能爬到树上去摘吗?爷爷?

       老人:能。

       男孩兴冲冲爬树,跌倒在地。

       老人:疼吗?(掸去男孩身上的灰尘)来!

       老人趴到地上,让男孩踩在自己背上摘枣儿。男孩仍摘不到,老人站起,让男孩骑跨在肩上摘。

       老人:嘿嘿嘿。

       男孩:笑啥?

       老人:有一回,我家枣儿也是这样骑着,只顾摘枣儿,撒尿了都不知道,竟尿了我一脖子。

       男孩:呀,脏死了。

       老人:脏啥,尿得我全身痒丝丝、热乎乎的!

       男孩:(有些羡慕地)我从来没有尿过我爹脖子上。

       (摘枣儿,塞进口袋)哟,不好,我也要尿尿了。

       老人将男孩放下,男孩朝远处走。

       老人:喂,过来!

       男孩:我要尿尿。

       老人:(指指枣树)尿树下去,给咱枣树施点儿肥。

阅读下文,完成题目。

“飞天”凌空

——跳水姑娘吕伟夺魁记

       她站在十米高台的前沿,沉静自若,风度优雅这是达卡多拉游泳场的八千名观众一齐翘首而望、屏息敛声的一刹那。

       轻舒双臂,向上举起,只见吕伟轻轻一蹬,就向空中飞去。一瞬间,她那修长美妙的身体犹如被空气托住了,衬着蓝天白云,酷似敦煌壁画中凌空翔舞的“飞天”。

紧接着,是向前翻腾一周半,同时伴随着旋风般的空中转体三周,动作疾如流星,又潇洒自如,1.7秒的时间对她似乎特别慷慨,让她从容不迫地展示身体优美的线条,从前伸的手指,一直延续到绷直的足尖。

       还没等观众从眼花缭乱中反应过来,她已经展开身体,像轻盈的、笔直的箭,“哧”地插进碧波之中,几串白色的气泡拥抱了这位自天而降的仙女,四面水花则悄然不惊。

       “妙!妙极了!”站在我们旁边的一名外国记者跳了起来。这时,整个游泳场都沸腾了,如梦初醒的观众用震耳欲聋的掌声和欢呼声,来向他们喜爱的运动员表达由衷的赞赏。

吕伟精彩的表演,将游泳场的气氛推向了高潮。她,白云似在她的头顶飘浮,飞鸟掠过她的身旁。的这个动作“5136”,让几位裁判亮出了9.5分的高分。

       这位年方十六的中国姑娘,赢得了金牌。

       当一个印度观众了解到这个姑娘是中国跳水集训队中最年轻的新秀时,惊讶不已。他说:“了不起,你们中国的人才太多了!”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心中有间小书屋

    ①那是一个初冬的夜晚,晚饭后,我和老公在附近一条不常走的街上散步。路灯早早亮了,路两旁的店铺一家挨着一家,闪烁的霓虹灯则为小城的夜色增添了几分妩媚。灯光下的人们或奔走于下班回家的路上,或继续经营着赖以生存的生意,整个街道并没有因夜色而沉寂,一如白天的喧嚣。

    ②我们缓缓前行,漫无目的地打量着街道两边的店铺,饭店、超市、五金店……那个小书屋就这样跳进了我的眼帘。最初吸引我的是玻璃橱窗上的那一层白纱,让店里的陈设变得隐约可见,多了一层朦胧,多了一分温馨,还多了几许妙曼。透过橱窗旁边的玻璃门,小店一览无余。这是一个精心布置的小书屋,二三十平米,西边和北边沿墙各放一排高高的书架,上面满是书。东边放一长沙发,玻璃茶几,有一位女士正坐在沙发上看书。中间一片空旷处放一玻璃桌,几把椅子,两位男士坐在桌旁交谈。小屋上方垂着几盏别致的吊灯,橘黄色的光笼罩着,柔和而温暖。

    ③我指着书屋对老公说:“快看,这个书店不错!”老公看了看,也赞同道:“是不错!刚开张的吧,前几天我从这儿经过还没看到。”“走,进去看看。”我提议。谁知老公兴致不高:“改天吧,有点冷,我想回去了。”我有点不舍,再把目光投向书屋,我好像听到了有音乐在流淌,好像闻到了有香气在弥漫……

    ④后来,北风凛冽,不再散步。再后来,忙忙碌碌,这个书屋也被淡忘了。直到半年后的一天,晚饭后我独自散步,临出门时突然有要买一本书的冲动,便想起了那个温馨的小书屋。来到书店时,我却愣住了。明晃晃的灯把屋子照得如同白昼,书店原本不大的空间里又新增了不少半人高的书柜和方形的桌子,上面堆满了书,书柜书桌之间的走道仅供两人侧身通过。我转了转,满眼都是刀光剑影的武侠小说、肤浅庸俗的言情故事、粗制滥造的搞怪漫画……哪里还是半年前的那个弥散着书香的书屋啊!几许惆怅油然而生。

    ⑤一本本寻,一本本觅,终于找到了国学大师季羡林的两本散文,两本书灰头土脸的躲在角落里,感觉是从前没卖掉剩下的。我抽出了其中一本——《心是莲花开》,走向门边的付款台。店主是一位三十多岁的男子,正沉迷于网络游戏,我把书伸过去,好一会儿,他勉强抬起头看一下价格,又把目光转向电脑屏幕。我一边付款一边说:“你这个店变化好大呀!我喜欢原来的样子。”“哦?”他狐疑地看了我一眼,没有吱声,这还是那位店主吗?不是,应该不是,怎么能是呢?能把书屋布置成那样的人必定是个读书之人,必定是个爱书之人,他的眼里必定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的周身必定弥漫着书卷的清香。当他决定把这个店转给别人时,心中一定有着万般的不舍,又有着万般的无奈吧!

    ⑥走出店门,沉重的脚步声告诉我:这儿,我再不会来。

    ⑦抬头望向夜空,星星已经困倦得睡眼朦胧,但我的内心却久久不能平静。那曾经温馨的书屋在喧嚣的都市里或许不会长久,即使残存在角落里的或许也抵挡不了利益洪流的冲击。我们无法改变什么,却可以为自己宁静的生活、高雅的情趣坚守一方栖息地,沉默守望。

    ⑧好想拥有一间书屋,拥有一间静逸、温馨的书屋。我也会在窗上缀有白纱,清风徐来,纱随风舞;我也会在书屋里安放沙发桌椅,播放轻柔的钢琴曲;我还会在书屋一角放置几盆鲜花,让花香和墨香一起萦绕,心如莲花般绽放……

    ⑨温馨的小书屋没有了,却在我的心里扎下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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