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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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①我国城市干旱问题日趋严重。据了解,全国 660 多个城市中,缺水城市有 400 多个,其中严重缺水城市为 114 个。严重缺水城市中北方城市占 71 个,南方城市有 43 个。即便在多水的长江流域也有缺水城市 59 个,缺水县城 155 个。几乎所有省会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城市都缺水。   
      ②究其原因,很多城市已不能再简单归结为资源型缺水或者水质型缺水,越来越多的城市在迅速发展中忽略了其环境承载能力,延续多年的生态平衡在不知不觉中被打破,形成了更为复杂的生态型缺水。在我国北方,很多城市缺水的原因以污染造成的生态破坏为主。东部发达地区的城市在先“富”起来的同时,也付出了先“污”起来的代价。一些城市因河流污染严重、水体生态功能减弱而导致缺水。南方一些城市的缺水则会引发链式危机。澳门每天要从珠海进口20万立方米以上的淡水。当珠海市水源的上游——西江进入枯水期,海水倒灌导致自来水无法饮用时,不仅珠海出现暂时性缺水,澳门也会喊渴;澳门只好向香港借水。香港的淡水主要来源于深圳。这样的情况下,一个城市如果出现缺水,就会导致一连串城市先后陷入缺水的境地。缺水问题已然成了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1)、第①自然段中 “几乎”一词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2)、阅读第②自然段,说说“缺水问题”为什么已成为“社会问题”?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3题。

怎样读书

顾颉刚

一个普通人走进了图书馆,看见满屋满架的书,觉得眼睛都花了。这是由于他对世界上的知识没有一方面是有特殊兴趣所致。研究学问的事固然不必每人都参加,但是一方面的特殊兴趣确为任何人所不可少。譬如看报,有人喜欢看专题新闻,有人喜欢看小说文艺,也有人喜欢看商市行情。只要他能够有一件喜欢的,自然拿到了一份报纸就有办法。我们读书的第一件事,是要养成特殊方面的兴趣。

有人读书,只要随便翻翻就抛开了。有人读书,却要从第一个字看到末一个字才罢。其实两种方法都有道理,但永久只用一种方法是不对的。因为我们可以看的书籍太多了,倘使无论哪一部书都要从第一个字看到末一个字,那么,人的生命有限,一生能够读得多少部书呢?但有几部书是研究某种学问的时候,必须细读的,若只随便翻翻,便不能了解那种学问的意义。读书的第二件事,是要分别书籍缓急轻重,知道哪几部书是必须细读的,哪几部书是只要翻翻的,哪几部书只要放在架上不必动,等到我们用得着它的时候才去查考的。要懂得这个法子,只有多看书目,研究一点目录学。

我们的读书,是要借了书本上的记载寻出一条求知的路,并不是要请书本来管束我们的思想。读书的时候要随处存疑。换句话说,要随处会用自己的思想去批评它。我们只要敢于批评,就可分出它哪一句话是对的,哪一句话是错的,哪一句话是可以留待商量的。这些意思就可以写在书端上,或者写在笔记簿上。逢到什么疑惑的地方,就替它查一查。心中起什么问题,就自己研究一下。不怕动手,肯写肯翻,便可以养成自己的创作力。几年之后,对于这一门学问自然有驾驭运用的才干了。我们读书的第三件事,是要运用自己的判断力。只要有了判断力,书本就是给我们使用的一种东西了。宋朝的陆象山说六经’皆我注脚”,就是这个意思。

再有两件事情,也是应当注意的。其一,不可以有成见。以前的人因为成见太深了,只把经史看作最大的学问;经史以外的东西都看作旁门小道。结果,不但各种学问都被抑遏而不得发达,并且由于各种学问都不发达,就是经史的本身也是不能研究得好。近来大家感到国弱民贫,又以为唯有政治经济之学和机械制造之学足以直接救国的,才是有用之学,其余都是无关紧要的装饰品。这个见解也是错误的。学问的范围何等样大,凡是世界上的事物都值得研究,就是我们人类,再研究一万年也还是研究不尽。至于应用的范围却何等样小,是根据我们所需要而走的。昨天需要的东西,今天不要了,就丢了。今天需要的东西,明天不要了,也就丢了。若是为了应用的缘故,一意在应用上着力,把大范围忘了,等到时势一变,需要不同,我们岂不是剩了两只手呢!我们不能一味拿有用无用的标准来判定学问的好坏;就是某种像是没有用的学问,只要我们有研究的兴趣,也是可以研究下去为我们所用的。

其二,是应该多赏识。无论哪种学问,都不是独立的,与它关联的地方非常之多。我们要研究一种学问,一定要对别种学问有些赏识,使得逢到关联的地方可以提出问题,请求这方面的专家解决,或者把这些材料送给这方面的专家。以前有人说过,我们研究学问,应当备两个镜子:一个是显微镜,一个是望远镜。显微镜是对自己专门研究的一科用的;望远镜是对其他各科用的。我们要对自己研究的一科极尽精微,又要对别人研究的各科略知一二。这并不是贪多务博,只因为一种学问是不能独立的缘故。

                                     (选自《读者》2015年第6期)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改变世界的第三个“苹果”

      ①有人说,历史上有三个苹果改变了世界,一个是夏娃的苹果,一个是牛顿的苹果,还有一个就是乔布斯的苹果。

      ②乔布斯的这个“苹果”,在计算机行业中几起几落,如今又杀进了通讯领域。自从2010年市值超过微软以后,2011年第一季度iPhone的销售额达到了123亿美元,大大超过了长期领先手机行业的诺基亚(94亿美元),跃身为全球最大的手机厂商。最近又爆出,苹果的现金储备超过700亿美元,一举超越了诺基亚、RIM、HTC和摩托罗拉移动这四家竞争对手市值的总和。除三星外,苹果可以用现金收购其他任何一家手机厂商。就一家企业来说,这是非常惊人的,也是史无前例的。

      ③在传统计算机领域,苹果的台式机和笔记本,至今仍是一些发烧友和专业图形工作者的宠儿,充其量也还是一个“小众产品”,而其在手机市场的表现,就大不相同。

      ④早在2007年,苹果就把自己的名字从“苹果电脑公司”改为“苹果公司”,表明了进军手机领域的信心。虽然苹果手机的总市场份额还不及诺基亚,但它已经稳稳地占据了市场的高端。

      ⑤当今手机的竞争领域,也在随着时光前行而不停扩展。先是硬件。所有的厂商都希望以最优成本提供最好的硬件,元器件制造商如芯片厂商英特尔、高通等的竞争也非常激烈。这种竞争会使手机硬件性能快速提升,价格快速降低。在这一方面,苹果的优势并不明显。

      ⑥还有手机的操作系统。当今的对阵形势是,苹果的 iOS系统 VS 三星、摩托罗拉等大多数厂商使用的谷歌Android 系统。虽然诺基亚加入了微软的 Windows Phone7 阵营,但结果还不明朗。未来,苹果能否领先,还要看 iOS 系统的后续研发能力如何。丰富的应用程序也是赢得手机用户青睐的法宝。现在众多的第三方开发者更愿意为苹果的iOS 和谷歌的Android开发程序,支持其余操作系统的开发者实在是门可罗雀。相比之下,由于 iOS 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更多开发者还是会首选在 iPhone 上进行开发,获得成功后再移植到Android 的平台,在这里,苹果手机比Android 手机有着更大优势。设计二字就不用多说了,苹果已经证明,好的设计能让消费者为之疯狂。苹果把手机当做一种时尚消费理念灌输给消费者,形成了一种“崇拜”。这一点目前无人可及。

      ⑦当然,苹果称霸的原因,绝不仅仅在于为人称道的时尚设计,也不仅仅在于明星产品创新,更关健的是,苹果创造了一个崭新的商业模式。正是商业模式的改变让苹果改变了过去传统电脑厂商的暮气 , 成为3G 时代的领航者。

      ⑧商业模式创新比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更为重要,有时并不亚于伟大的技术发明。苹果的产品并没有什么特别前沿的技术,也往往不是业界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 但是能够在合适的时机将合适的技术以最适合消费者体验的方式设计出来,从而为用户带来不可替代的价值。这就是苹果与其竞争对手有所不同的地方。

      ⑨这些模式属于苹果,这个苹果属于乔布斯。比尔·盖茨曾这样评价乔布斯:你可以不喜欢他,但你不能忽视他。就是这样一个让人爱又让人恨的人,仅仅拿着咬了一口的“苹果”就引发了一场信息革命。

                                                                                                                       (选自《走进改变世界的第三个“苹果”》,有删改)

(2012•大庆)阅读《牛津大学的面试很“凶悍”》,完成下列各题

牛津大学的面试很“凶悍”

张达明

    ①儿子在学习上很勤奋,在上初中时就立下宏愿:以后如果上大学,非牛津大学不上!好在上天助了他一臂之力,2011年竟过关斩将一路绿灯,终于收到牛津大学的面试通知。

    ②对儿子进行面试的有三位教授。还未等他坐定,三位教授就异口同声问他:“你为什么要戴手表?难道你手机上没有显示时间的功能吗?”

    ③面对突如其来的问题,儿子先是一愣,随即稳了稳神,脑子也急速运转开来:如果回答戴手表是为了掌握时间,答案肯定错误。因为全球顶级的大学,提问绝不会如此简单!那又该怎样回答呢?

    ④短短一分钟内,儿子就进入了角色侃侃而谈:“在英国这样一个伟大的国家,工业革命总是在不断地催生出新的发明。比如,1769年,理乍得•阿克莱特发明了卷轴纺纱机。再比如,塞缪尔•克隆普顿于1779年发明了走锭精纺机,这些无不与时间紧密相连。”他顿了一下,继续讲道:“由此可以推理到人际关系上。我认为,无论在我们中国,还是在英国,守时是人与人交往的最基本契约,一个人如果连起码的时间观念都不具备,说明这个人很有必要提高自我修养,而现代社会自我修养的主要途径,用我们国家的话说主要有三: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二是勤于实践,积善成德;三是严格要求,知错就改,做到‘慎独’。”

    ⑤正当儿子还要继续讲“目前世界存在哪些问题对人们的生存和发展构成考验”时,却听到三位教授热烈的掌声。其中一位教授说:“这个问题你已经回答得够精彩了,没有必要再深入阐述了。”这就是说,第一关已顺利通过。

    ⑥随后,刚才说话的那位教授端来一杯水,微笑着递给儿子。正当他伸手接杯子的一瞬间,中间那位年轻教授却不知从什么地方拿出一只皮球,趁儿子不备狠狠迎面砸来,不偏不倚正好砸在儿子的头上。好在儿子处变不惊,他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在接过水杯后,又轻轻放在茶几上,再慢腾腾地拾起滚落在脚下的皮球,对三位教授微笑着,趁他们不备,猛力迎面砸了回去,正好砸在刚才那位年轻教授的头上……

    ⑦儿子后来告诉我,他当时这样想,即便你们不录取我也没关系,但不能侮辱我的人格,而那一狠命反击,是让他们明白,中国人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⑧但儿子想错了。

    ⑨当他砸中那位教授的一刹那,三位教授竟同时高兴地大叫道:“回击得好!”顿时让儿子如坠云雾之中。这时,只见那位年老的教授走过来,亲切地拍拍儿子的肩膀说:“孩子,祝贺你,你被录取了!”这话更让儿子不解。

    ⑩教授却这样解释道:“牛津大学所欣赏的,是敢于面对挑衅拍案而起的学生,而不是逆来顺受的无条件服从者。虽然你前面的问题回答得非常精彩,但重要的是在你被球击中的那一刻,你人性的本能在顷刻间暴露无遗,而牛津大学正需要这样的人才。换句话说,如果读牛津的学生不具备强烈的应对能力,即使门门功课都是A,但终究仍是唯唯诺诺的庸才,以后对社会的发展不会有大作为。”

    ⑪事情过后,儿子感慨地对家人说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调好你的“食物钟”

       ①中学上生物课的时候就听老师讲过“生物钟”。生物钟是人体的一套复杂的调节机制,以24小时为周期,掌管着生物的“觉醒”与“睡眠”节奏。但也许你还不知道,人体中除了管理睡觉的生物钟,还有个管理“吃东西”的食物钟。

       ②食物钟,顾名思义,主要负责调节我们的进食、消化和营养摄取的时间。通常情况下,食物钟与生物钟是一致的,日常的运作程序几乎与生物钟保持着同步。人的大脑、胃和肝等内脏器官中都有感受器,可以接受食物钟传递的信号,这种信号一般被称为“食物相关的生物节律器”。依赖食物钟的调节,我们才有了一日三餐的吃饭习惯。

       ③食物钟对人体健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食物钟发生紊乱,健康就会受到影响。研究发现,食物钟紊乱会导致胰岛素紊乱,可能增加糖尿病和肥胖的风险,还与心血管疾病存在一定联系。但日常的一些生活习惯还是会扰乱食物钟,甚至造成食物钟紊乱。目前,常见的可能导致食物钟紊乱的饮食习惯有:不吃早餐、节食、暴饮暴食等。

       ④现在很多年轻人喜欢晚睡晚起,生活毫无规律,早上都不怎么吃早餐。大量研究发现,经常不吃早餐会干扰食物钟,也会给健康造成影响。台湾研究发现,每周吃早饭次数低于一次的人,肥胖的几率更高;哈佛大学研究发现,不吃早餐的人患糖尿病的风险也更高;在儿童心血管健康方面的研究发现,长期不吃早餐还会增加罹患心血管疾病的风险

       ⑤节食,通常在爱美的女士中比较多。但节食其实不利于减肥,节食会造成饮食紊乱,食量反而不能得到很好的控制,更容易发胖。

       ⑥暴饮暴食,主要就是指平时吃东西没有节制,大量进食。研究发现,暴饮暴食会给食物钟调控基因增加负担,进而可能扰乱食物钟,也会给健康增加隐患。所以,就算是过节,我们还是最好保持平时的饮食习惯。

       ⑦总之,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有利于维持良好的食物钟,让“人体机器”更有效的运行,对健康更是有极大的益处。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都市歌者

顾连梅

    ①近来,每天清晨我都在小鸟清亮的歌唱中醒来。而当我起来忙碌之后,就听不到它的歌声了。小鸟的歌声只属于清晨,属于东升的旭日,微凉的晨风,晶莹的露珠以及晨风中刚刚醒来的花朵,属于一切和它一样喜欢清晨的事物,它只在清晨最新鲜的空气和宁静的世界里歌唱。中午和傍晚听不到它歌唱。它们的歌声不大,甚至有些纤细,有些娇嫩,如果你不留意,你是不会意识到它的歌唱,但歌声里注满了热情和生机,洋溢着对生命的礼赞。是名副其实的都市小小的歌者。我怎会在这样的呼唤中昏睡呢?

    ②我搬入这个市中心的新村有几个年头了,在今冬以前,我始终没有注意到清晨的都市歌者。今年冬天,江南在持续温暖气候之后,忽然冷起来,断断续续地下了好几场大雪,纷纷扬扬的大雪,令人措手不及,人们被这神话般的大雪迷住了,也被它吓倒了,清晨起床成了大问题。为了上班不迟到,我的闹钟和手机都用来叫早,可我还是迟到了几回。有一天,睡意朦胧的我,忽然听到了一阵叽叽喳喳的鸟鸣,热闹如旷野中的麻雀。起初我还以为自己听岔了:这水泥堆砌的都市哪来的小鸟?是人家的宠物画眉或鹦鹉吧?我起身推开窗子,却望见对面三层楼的屋顶上,洁白的雪花中,聚集着几十只麻雀,它们时而跳跃,时而追逐,时而飞翔,伴随婉转的鸣唱,令我心旷神怡。我有点兴奋,没想到在钢筋水泥成就的城里还有如此鲜活灵动的生命,还有如此自由欢畅的歌声,这群生意盎然的小家伙是从哪儿来的呀?如何就选择这儿做了它们的家?它们欢快的歌声是为了这难得的雪花?抑或雪霁后的丽日朝阳?

    ③此后,除了天下大雨,我几乎每天睁开眼睛都能听到它们的歌唱,这样开始的早晨常常令我愉快一天。我上班已经很少迟到,小鸟热情的呼唤,比任何闹铃都管用。想来好笑,我作为一个人,却要这样的小动物来叫早,简直匪夷所思。静下来的时候,我一个人会想起这些小家伙,童年的记忆也随之打开。

    ④我生长在乡村,冬天是麻雀云集屋前檐下的季节,草垛上,电线杆上都有它们的身影和歌声。寒冷的冬日,往往因了小麻雀此起彼伏的歌唱而热闹、丰富,小麻雀的歌声里,温馨弥漫整个村庄。暖暖的阳光下,孩子们总想用各种方式去逮它们,米粒、谷子、芝麻等诱饵,无所不用。但很少能抓住它们,它们太胆小、太敏感,任何轻微的响动足以吓跑它们。偶尔,稻场上却会有一只翅膀尚未长硬的幼雀蹒跚地踯躅,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捕捉住。但大人却觉得幼雀可怜,要求放掉。逃了生的幼雀,往往能一下振翅高飞,追随鸟群远去。而我的心也追随着那小小的身影飞远了。

    ⑤在我的童年时代还未结束的时候,我远离了家乡的田野,远离了小鸟歌唱,寄居城市的高楼。时间一长,我渐渐淡忘了童年的乐趣。我已习惯了在汽车的尾气和喧嚣中生活,看惯了灰色天空下蒙满尘埃的树木与花草,听惯了充满伤感和孤寂的流行音乐。像一棵被移植的树在不适合的土地上生长。在城市生活不听音乐,那种远离土地的空虚和孤独无以排遣。我在音乐中流连,在书本中徜徉,企求寻找童年时代的温馨。但现在,那熟稔又陌生的鸟鸣这样不期而至地闯进我的生活,我怎能不感慨良多呢?

    ⑥自然,自然界的万物总在我们看不见的深处与我们紧密相联。总会在某个时候突然与我们相遇,让我们体会无以言表的喜悦和感动,让我们突然回到过去,回到童年,回到无比温暖的故乡。一只小小的麻雀,都市里微不足道的歌者,就这样丰厚了我的生活乃至生命。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各题。

①梁班长已经在祖国西北边陲的边防部队服役16年零8个月。

②这天早上,梁班长和往常的每个早上一样,不等初升的太阳完全跃出地平线,就带领巡边分队出发了。他们徒步在乱石林立的戈壁滩上走了一个多小时,才抵达山脚。大家歇息片刻,正要继续登山,却远远看到裹着沙砾的狂风像脱缰的野马一样,朝着他们横扫而来。

③风越来越大,枯草和沙砾飞上了天,石头也沿着山坡噼里啪啦地滚动。梁班长从背包里抽出绳子,先在自己腰上缠了一圈绑紧,拽了拽确定不会松开后,又转身传给身后的战友。每个人接过绳子后,都迅速穿过扎在腰间的武装带,再把绳头交到后面一个战友的手里。后面的战友如法操作,依次朝后面传去。很快,每个人都把自己系在了粗壮的绳子上。绳子最后传递到副班长手里,他和班长一样,把绳尾在腰间绑紧。

④十几个人迎风朝着山上爬去,远看像一条不断扭动着身体的大蛇。他们与风搏斗,也随风而舞,偶尔有战士被乱石绊倒。每当此时,腰间的绳子就像一只无形的大手,有力地把他拽了回来。偶尔,有战士被风的阻力“定”住,后面的战友就弯下腰去,奋力推着他走。小郑从挎包里取护目镜时,一不小心把素描本掉到了地上,转眼就被风吹跑了。

⑤小郑入伍前是美术学院的大三学生,算是携画笔从戎,立志要用画笔记录壮美边防,所以从他跟着队伍巡边那天起,素描本就不离身。只要有时间,他总要画上几笔。他画边界的山、边界的石、边界的小花小草,还有巡边的士兵。他画得惟妙惟肖,战友们常啧啧赞叹。自从巡边那日起,小郑就被告知一条必须遵守的规矩——带去什么就必须带回什么——不能在边界遗留任何物品。

⑥见素描本被风越吹越远,小郑心中急切,慌乱中解开武装带,欲随风去追。这时候,他的迷彩服上衣被一只手紧紧抓住。他以为衣服被武装带挂住,努力挣脱,却挣不掉。他转头,见是梁班长。

⑦这时候,梁班长已经解开了腰间的绳子。他把绳头交给小郑,大喊着命令他:“你站着别动,我去追。”

⑧小郑看到,班长沿着风的方向奔跑着去追素描本。

⑨班长跑,素描本也“跑”。他终于追上,没等到伸手抓,素描本又飞到了空中。他又去追,却被一块石头绊倒,滚了几圈,才被另一块石头挡住。这个时候,其他战友都注视着班长的一举一动。他们看到,班长似乎不知道疼痛,刚刚摔倒,又很快站了起来,再次朝素描本的方向飞奔追去。山风时急时缓,就在缓下来的一刹那,梁班长眼疾手快,稳稳地把素描本抓在了手里。

⑽他仔细掸掉本上的尘土,交还给小郑后,又从小郑手里接过绳头,再次绑紧自己。两个多小时后,他们终于登上界山之顶。

原地休息时,梁班长侧身看到,小郑正在画他们所在的这座界山。他仿佛有一支神笔,才寥寥几画,就生动勾勒出了山的轮廓;又寥寥几笔,刺状植物、嶙峋山石,甚至无时不在的风都入了画。

小郑画完后转头问道:"班长,咱们这座山的海拔是多少?”

梁班长倒问起他来:“你的身高是多少?”

小郑疑惑地回答:“1米78。”

梁班长脱口而出:“那么——这座界山的海拔就是5962.68米。”

紧挨班长坐着的陈老兵听见了他俩的对话,皱眉沉默了片刻,还是忍不住纠正道:“班长,不对吧,这座山的海拔应该是5960.9米。”

梁班长站起身来,眺望着山下的茫茫戈壁,对陈老兵说,同时也是对小郑说:“没错,这座山的自然海拔是5960.9米,但既然我们来了,山高我为峰,这个自然海拔就要加上我们的高度,就应该是5962.68米。”

陈老兵若有所思地点着头,小郑也恍然大悟。他又俯下身子,在素描作品的一侧,庄严且认真地题记——山高我为峰,作于5962.68米高峰。

风止了没多大一会儿,又呜呜地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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