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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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上海市嘉定区封浜高中2019-2020年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题目。

按时看日出的人

王开岭

    ①上世纪的一个黎明,在巴黎乡下一栋亮灯的木屋里,福楼拜在给最亲密的女友写信:“我拼命工作,天天洗澡,不接待来访,不看报纸,按时看日出……”

    ②“按时看日出”,我猝然被这句话击中了。

    ③一位面壁写作的世界级文豪,一个如此吝惜时间的人,却每天惦记着日出,把再平常不过的景象当做一门必修课来面对……为什么?

    ④我竭力去想象、去模拟那情景,并久久地揣摩、体味它——

    ⑤刚刚苏醒的树木,略含咸味儿的风,玻璃般的草叶,潮湿的土腥味儿,清脆的雀啾,充满果汁甜香的空气……还有远处闪光的河带,岸边的薄雾,怒放的凌霄,绛紫或淡蓝的牵牛花,那蛋壳般薄薄的静……

    ⑥从词的意义上说,黑夜意味着“闭合”;而日出,刚象征着一种“绽开”,意味着你的生命画册里又添置了新的页码,你的体能电池又被新的热量所充满。

    ⑦黎明,拥有一天中最纯净、最清澈、最让人激动的光线,那是生命最易受鼓舞、最能添置信心和渴望的时刻,也是最能让青春荡漾、幻念勃发的时刻。像含有神性的水晶球,它唤醒体内某种沉睡的细胞,使我们看到远方的事物,看清了险些忘却的东西,看清了梦想、光阴、生机和道路……迎接晨曦,不仅是感官愉悦,更是精神体验;不仅是人对自然的欣赏,更是大自然以其神奇力量作用于人的一轮撞击。它意味着一场相遇,让我们有机会和生命对视,有机会认真地打量自己。它意味着一次洗礼,一个被照耀和沐浴的仪式;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

    ⑧与福楼拜相比,我们又是怎样过的呢?在一个普通人的生涯中,有过多少沐浴晨曦的体验?我们创造过多少这样的机会?

    ⑨或许只有寥寥几次吧,比如某个刚下火车的早晨(可能是怎样的疲惫和不情愿啊),或偶尔登山观景之时。而更多的人或许一次都没有!一生中的那个时刻,我们无不蜷缩在被子里,在昏迷,在蒙头大睡,在冷漠地打着呼噜——第一万次、第几万次地打着呼噜!

    ⑩放弃早晨,意味着什么呢?

    ⑪意味着你已被遗弃了。意味着你所看到的世界是“旧”的,和昨天一模一样的“陈”。仿佛一个人老是吃经年发霉的粮食,永远轮不上新,永远只会把新的变成旧的。意味着不等你开始,不等你在起点上,就已被抛至中场,就像一个人未谙童趣即已步入中年。

    ⑫多少年,我都没有因光线而激动的经历了。上班的路上,挤车的当口,迎来的已是煮熟的光线,中年的光线。

    ⑬即使你偶尔起大早,忽萌看日出的念头,又能怎样呢?

    ⑭都市的晨曦,不知从何时起,早已变了质——

    ⑮高楼大厦夺走了地平线,灰蒙蒙的尘埃,空气中老有黏黏糊糊的感觉,老有挥之不散的汽油味儿,即使你捂起了耳朵,也挡不住出租车的喇叭声……没有纯洁的泥土,没有旷野远山,没有庄稼地,只有牛角一样粗硬的黑水泥和钢化砖。所有的景色,所有的目击物,皆无水洗过的那种鲜艳与亮泽、那种蔬菜般的翠绿与寂静……你意识不到一种“新”,感受不到婴儿苏醒时的那种清新与好奇,即使你大睁着眼,仍觉像在沉沉的昏睡中。

    ⑯从这个意义上说,福楼拜比我们幸运得多。

    ⑰“按时看日出”,是生命健康与生活积极的一个标志!它不仅仅代表了一种生存姿态,更昭示着一种热爱生活的理念,是一种生命哲学和精神美学。

    ⑱让我们呼唤真正的日出,愿我们在那一刻能真正醒来。

——摘自《中国青年》

(1)、“从这个意义上说,福楼拜比我们幸运得多。”结合全文,作者说的“幸运”可以从哪些方面理解?
(2)、文章的第五自然段是笔墨集中的景物描写,这段景物描写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3)、作者从福楼拜的信中获得了精神启示——“按时看日出”。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按时看日出“的理解。
(4)、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这篇用文的题目是《按时看日出》,文章重点写了人如何看日出,同时写了人经常看日出意味着什么。写作角度独到,主题开拓深远。 B、文章中多次提到了作者微妙的想象和感受。他把上班时迎接的阳光称为“煮熟的光线,中年的光线“,形象又不失深沉,发人深思。 C、文章由福楼拜信中的一句话写起,接着与普通人的生活进行对比与反思。从中昭示人们激活生命,清洁内心世界,做一个有活力,有热量,有激情的人。 D、文章中有许多警策隽永的语句,耐人寻味。尤其是作者在结尾处深情地呼唤大家作一个真正醒着的人,一个精神上苏醒的人。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后面题目。

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我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后来我搬出那四合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把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还是槐树。

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荫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选自《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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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

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线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移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袋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了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了。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这些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已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天空,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附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看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声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会飞的福字

李丰

    狗娃想起那架纸飞机时,纸飞机正朝着墙头飞去。狗娃迅速跑到墙根伸手去拦,可还是晚了一步,他眼巴巴地看着纸飞机擦着他的指尖,飘过了半人高的墙头,巧妙地越过一垄柿子架,又快速躲过一只母鸡的飞扑,最终钻进牛棚。

    当它一路抵达目的地的当儿,隔壁串秧子家的奶牛毫不客气地上去,用大牛蹄子踩了一脚,之后又转身在上面浇了一泡尿,还把屁股撅得老高,尾巴一甩一甩地向狗娃示威。

    随着这泡尿,狗娃的脸色由好看的粉柿子变成了白角瓜,又由白角瓜变成了紫皮茄子,鬓角渗出的豆大汗珠被正午的阳光晃得闪着金星星。旁边的狗娃媳妇也霎时间明白是咋回事了,她嗷唠一嗓子扑向七岁的儿子豌豆。

    “你个养不熟的败家子,看我怎么打你!”

    豌豆见娘疯了似的扑过来,忙躲到爹的后面:“爹……爹……咋了?咋了?是你让的啊!”

    豌豆不知道自己咋把娘气成了这样,自己不就用一张福字叠了个小飞机吗?可这又咋了,年早都过完了,这福字留着还有啥用啊?再说,叠飞机是爹同意的,怎么飞机飞到隔壁,娘就疯成了这样了?

    狗娃一把把媳妇推开,回头瞪了一眼豌豆,又转身抓住媳妇的胳膊把她拽进屋。豌豆被爹瞪得心里发毛,他想跟进去,可门被爹在里面插上了。

    “你咋呼啥,怕隔壁不知道啊?”狗娃连忙捂住媳妇的嘴巴。

    “你个葫芦脑袋,你脑子咋不拿事呢?那不是串秧子家给咱打的欠条吗?五千块呀,都让牛尿泡花了,串秧子还能认账吗?”狗娃媳妇急得眼里汪起两团蒙蒙的雾。

    “我哪儿知道是那张福字啊,咋这么巧呢?”狗娃背着手在屋里踅着弯弯,他来回走得急,碰倒了椅子,碰翻了米篓,踅了不知多少圈也没能想出个好招儿来。

    最后他一跺脚:“唉!该着,没就没了吧,串秧子家也不容易,他得了重病下不了炕,媳妇又是个哑巴。这两年要不是他媳妇脑筋活,四处借钱买了这奶牛,卖牛奶给串秧子买药维持着,串秧子早就没了,咱就当做善事扶贫了吧!”

    “放屁!”狗娃媳妇上去给了男人一杵子。狗娃没提防,一下子闹个仰八叉。“那可是五千块呀!是我一分一分攒的呀!”狗娃媳妇恨不得用眼里的雾水把狗娃淹了。

    狗娃看媳妇急成这样,忙从地上爬起来,换一种语气:“你急啥,依我看啊,串秧子媳妇还真不一定丧良心。”

    “欠条都没了还认啥账啊?这一年,咱这汗珠子算白摔了。”

    两口子在这儿闷着不言语,冷不丁屋外的豌豆打破了沉默:“爹……爹……快开门,飞机又飞回来了!”

    狗娃两口子一听赶忙打开门。豌豆手里拿着个纸飞机高兴地蹦到屋里:“噢,又飞回来喽!”欢快得像林间的小鹿。

    狗娃觉得很奇怪,他赶紧抢过纸飞机,发现那也是用一张红红的福字叠的,却不是让奶牛踏了的那张。狗娃忙展开,只见福字背面写着字,是一张欠条。确切地说,是一张和飞到串秧子家那张内容一模一样的欠条。只是欠条下面多了几行字:

    “狗娃哥,我在牛棚里发现欠条弄花了,就又写了一张,再次谢谢你们能借钱给我。还有那些好心人,我都一一记着呢。东头柱子哥扛来过两袋米,我给他钱他没要;西头宝根叔去年开春时,用四轮子帮我们犁地,也不收钱;还有月桂嫂偷偷放在我家院子里的一筐鸡蛋,我都忘不了。这些债我都是要还的……”

    他们看时,豌豆也在看,他见爹娘不再像刚才那么焦急发怒了,就把红扑扑的小脸凑过去,试探着问:“爹,这飞机我还能玩吗?”

    狗娃看看媳妇,又看看豌豆稚气的小脸,想都没想:“能,能,拿去玩吧!”

    他转向媳妇:“家里还有钱吗?”狗娃媳妇啥也没说,默默地点了点头。

    豌豆得到了允许,接过纸飞机,高兴得满院子蹦着、跑着、喊着,他跳上了墙头,将军一样小手用力一挥,福字飞机立即迎着微风,在阳光下自由飞翔

(节选自2015年第1期《小说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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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那遥远的美丽

梁衡

    快二十年了,总有一个强烈的向往,到青海去一趟,这不只是因为小学地理上就学到的柴达木、青海湖的神秘,也不只是因为近年来西北开发的热闹。另有一个埋藏于心底的秘密,是因为一首歌,那首《在那遥远的地方》,还有它的作者,像一个幽灵似的王洛宾。

    大概是上天有意折磨,直到今年夏末,才有缘去朝圣。当汽车翻过日月山口的一瞬间,我就像一个千磨万难之后到达西天的唐僧。日月山口是当年藏王亲迎文成公主的地方。山下是一马平川,绿草如茵,起起伏伏地一直漫到天边。远处有一汪明亮的水,那就是青海湖,是配来映照这蓝天白云的镜子。我们的车像撒欢的马驹,追着天边的云朵,路边闪过金色的彩带,那是一片片正在开花的油菜。微风掠过草面,送来一阵远古的苍茫。那首歌就诞生在这里,青海湖边这片被称为金银滩的草原。

    这里的草不像新疆的草场那样高大茂密,也不像内蒙古的草场那样在风沙中透出顽强,它细密而柔软,蜷伏在地上,如毯如毡,将大地包裹得密密实实,不见黄沙不见土,除了水就是浓浓的绿。草地上虫草、人参果、秦艽等中药材随处可见。牛羊漫过天边,帐篷旁闪过姑娘的彩裙,牧人悠然挥鞭带着他的歌声翻过山梁。老鹰发现了什么,在低空一圈圈地盘旋。这真是金银一般的草场。

    当年二十六岁的王洛宾采风到这里,十七岁的卓玛姑娘用鞭子轻轻地抽了他一下,含羞拍马远去。这倩影绕心三日,挥之不去,终于幻化为一首美丽的歌——在那遥远的地方——这首歌永远定格在世界文化史上。卓玛一辈子也没有想到她那轻轻的一鞭会抽出一首世界名曲。

    当后人听着这首歌时,总想为它注释一个具体的爱情故事,殊不知这里不但没有具体的爱,就是在作者的实际生活中也没有找到过歌唱着的甜蜜。王洛宾好像生来就负有一种使命,总是去追寻美丽,美丽的旋律,美丽的情感。王洛宾是美令智昏,乐令智昏,他认为生活甚至生命就是美丽的音乐。他一入社会就直取美的内核,而不知这核外还有许多坚硬的甚至丑陋的外壳。

    他一生屡屡受挫,他活了八十多岁,有三年是坐国民党的监狱,有十五年坐共产党的监狱,又有十五年的时间是被控制使用,直到1982年六十九岁时,才正式平反,恢复正常人的生活,1992年七十九岁时,中央电视台首次向社会介绍他的作品。这时,全社会才知道那许多传唱了半个世纪的名曲原来都是出自这个白胡子老头儿。这时,离他的生命终点只剩下两三年的时间。

    王洛宾的生命是以歌为主线的,信仰、工作,甚至生活中的衣食住行都成了歌的附属,就像一棵树干上的柔枝绿叶。1937年,他到西北,这本是一次采风,但他被那里的民歌所迷,就留下不走了。他在马步芳和共产党的军队里都服过役,为马步芳写过歌,也为王震将军的词配过曲,他只知音乐而不知其余。他像草原上一只渴急的黄羊,见到一点水光,就拼命地向这唯一的目标冲去,至于路边的石块荆棘,他全没有看见。在音乐的感召下,他是一个勇敢的先锋,而对音乐之外的一切,他却是不屑一顾。在劳改服刑时他宁可用维持生命的一个小窝头,去换取人家唱一曲民间小调。他也曾灰心过,有一次他仰望厚墙上的铁窗,抛上一根绳,挽成一个黑洞似的套圈,就要通向另一个世界时,一声悠扬的牧歌,轻轻地飘过铁窗。他分明看到了铁窗外的白云红日,嗅到了原野上湿润的草香。他终于没有舍得钻进那个死亡隧道,三两下扯掉了死神递过来的接引之绳。我们至今不知道这是哪一位牧人的哪一首无名的歌,这也是一根“卓玛的鞭子”,又一回轻轻地抽在了王洛宾的心上。这一鞭,为我们抽回来一只会唱歌的老山羊,一个伟大的音乐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文本一:

秋天的梨花

赵淑萍

她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也是最受父母宠爱的孩子。

那一年,一个秋日的黄昏,难得度假的父母在老家的田野里散步。突然,母亲看到梨树上有几朵梨花开着,洁白无瑕的小花在绿叶间,如此清新,如此明媚。怎么秋天也会有梨花开呢?打小在城里长大的母亲觉得很新奇。父亲说,十月小阳春,天气和暖,所以有梨花开。就是那个假期后,母亲粘酸嗜醋,怀上了她。此时母亲已年近五十,亲友们都建议她不要这个孩子了。

可是,母亲想起了三十年前的春天。那时,日寇入侵,精通医术的父亲参加抗日救卫队去了。父亲在战场上救死扶伤,母亲则腆着个大肚子,在父亲的老家,一个小山村待产。母亲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女孩。可是,孩子出生不久就身体泛紫,嘴唇发乌,面色苍白。母亲首次生产,毫无经验。旁边人也不懂,不知道这是新生儿窒息,应该采取急救措施,还在一旁摇晃、安抚,就这样,孩子夭亡了。当时,母亲记得,春天下了一场雨,屋外的梨花,一朵朵都含着泪。母亲的泪,也像雨一样,不住地流。

后来,战争结束了,父亲和母亲团聚了。再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父亲和他的同仁们一起创建了市中医院,在她之前,父母已有了五个孩子。想起盛开在秋日黄昏的梨花和那个多难的春天,母亲有种预感,是不是三十年前的那个孩子又回来了,于是,不顾劝阻,母亲执意要生下这个孩子。也许是出于对第一个孩子的负疚,父亲有生以来第一次接生,他亲自把这个小女儿迎接到了这个世界上。

她来到这世上,享尽了父母和哥哥姐姐们的宠爱,哥哥姐姐们个个都跟着父亲学医,很小的时候就背汤头歌,抄方子,而她不喜欢,她喜欢背唐诗宋词。破天荒的,父亲允许这个最小的女儿不学医,由着她的兴趣。最后,她成了一名出色的图书编辑。“这样也好,我们负责给患者诊治,你就负责给一本本书把脉。”父亲说。

三十多岁时,她一次外出采风回来,突发恶性疟疾,剧烈头痛、呕吐,有性命之虞。平时对她视若珍宝的父亲,这次狠心开了足够剂量的砒霜,这砒霜的量,令从医的哥哥姐姐们都咋舌。结果,把她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这让父亲在中医界的声誉达到了顶峰。“毒药猛剂善起沉疴,虫类搜剔能疗痼疾。”父亲的用方让同行叹服。

退休后父亲仍然被聘为中医院的顾问,每星期还去坐堂。为了中医院迁址重建,父亲多方呼吁,四处奔走,而新的中医院大楼落成的那天,父亲病倒了。

连日来,他高热不退,嘴里又说着“黄芪”“白术”“当归”等。每次,父亲发高热,不说胡话,只喊药名。他们多希望,95岁的父亲,能够再次扛过去。可是这次,却扛不去了。

那天,父亲清醒后,把他们都叫到床前,吩咐后事。最后,把她单独留下。

“孩子你知道吗,爸爸一生行医,救活人无数,但是,难免有疏漏误诊的时候。还记得那次我给你看病吗?在你之前,也有一个姑娘,我太谨慎,用的砒霜剂量不够,最后,没能挽回她的生命。到了你这里,我纠正了,所以,把你从死亡线上拉回来了。爸爸这些年,把自己误诊的病例都写下来,结集成册,希望你给我编辑出版。”父亲让母亲从抽屉里捧出一沓稿纸。

她沉默了,她明白,以父亲的声望和地位,出版这本书,会给他带来什么,但是,出版这本书,对中医界来说,却是一种福泽。父亲看着她,父亲的眼神,如此明亮,如此坚定,容不得她犹豫,她点点头。

《误诊记》出版了,她和哥哥姐姐们校了又校。封面上,夕阳中一枝梨花,洁白无瑕

文本二

冯骥才先生曾经说过,一个人自由自在地走在路上,那就是散文;一个人忽然被推到水里,那就是小说。那么我想,他怎么会被推到水里的呢?掉到水里面后,他的反应如何呢?别人又对他做了些什么呢?然后这个故事就可以展开,你如果把这些写的细致传神,那你就成功啦。

接下去我要讲一讲人物。小说就是要刻画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我觉得小说还有一点就是它偏爱小人物和边缘人物。还有一点呢,我要说这个文学当中的人物,你一定要把他刻画得非常生动。至于他到底是好人坏人,你不要去纠结这个。我觉得作家的使命就在于把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极鲜活,这就可以了。至于读者怎么去看,那是读者的事情,作家给读者留下的空间越大,说明他的小说越是成功。如果说他写的这个人,符合以上特点并且能够引发一场争议的话,说明他这个小说人物塑造是最到位的。

(摘编自尹燕忠《作家赵淑萍老师谈小小说的创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伤逝

 ——涓生的手记

鲁迅

如果我能够,我要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

会馆里被遗忘在偏僻里的破屋是这样地寂静和空虚。时光过得真快,我爱子君,仗着她逃出这寂静和空虚,已经满一年了。事情又这么不凑巧,我重来时,偏偏空着的又只有这一间屋。依然是这样的破窗,这样的窗外的半枯的槐树和老紫藤,这样的窗前的方桌,这样的败壁,这样的靠壁的板床。深夜中独自躺在床上,过去一年中的时光全被消灭,全未有过,我并没有曾经从这破屋子搬出,在吉兆胡同创立了满怀希望的小小的家庭。

“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

这是我们交往了半年,又谈起她在这里的胞叔和在家的父亲时,她默想了一会之后,分明地、坚决地、沉静地说了出来的话。其时是我已经说尽了我的意见、我的身世、我的缺点,很少隐瞒;她也完全了解的了。这几句话震动了我的灵魂,此后许多天还在耳中发响,而且说不出的狂喜,知道中国女性,并不如厌世家所说那样的无法可施,在不远的将来,便要看见辉煌的曙色

寻住所实在不是容易事,看了二十多处,这才得到可以暂且敷衍的处所,是吉兆胡同一所小屋里的两间南屋;主人是一个小官,自住着正屋和厢房。他只有夫人和一个不到周岁的女孩子,只要孩子不啼哭,是极其安闲幽静的。我们的家具很简单,但已经用去了我筹来的款子的大半;子君还卖掉了她唯一的金戒指和耳环。我拦阻她,还是定要卖,我也就不再坚持下去了;我知道不给她加入一点股份去,她是住不舒服的。

和她的叔叔,她早已闹开,使他气愤到不再认她做侄女;我也陆续和几个自以为忠告,其实是替我胆怯,或者竟是嫉妒的朋友绝了交。然而这倒很清静。

我的路铸定了,每星期中的六天,是由家到局,又由局到家。在局里便坐在办公桌前抄,抄,抄些公文和信件;在家里是和她相对,或帮她生白炉子,煮饭,蒸馒头。

我所预期的打击果然到来。双十节的前一晚,我呆坐着,她在洗碗。听到打门声,我去开门时,是局里的信差,交给我一张油印的纸条。我就有些料到了,到灯下去一看,果然,印着的就是:奉局长谕史涓生母庸到局办事秘书处十月九号启。

我很踌蹰,不知道怎样措辞好,当停笔凝思的时候,转眼去一瞥她的脸,在昏暗的灯光下,又很见得凄然。我真不料这样微细的小事情,竟会给坚决的、无畏的子君以这么显著的变化。她近来实在变得很怯弱了,但也并不是今夜才开始的。

我和她闲谈,故意地引起我们的往事,提到文艺,涉及外国的文人及作品,如《娜拉》《海的女人》等。称赞娜拉的果决……也还是去年在会馆的破屋里讲过的那些话,但现在已经变成空虚,从我的嘴传入自己的耳中。

“是的。”她沉默了一会,说,“但是,……涓生,我觉得你近来很不一样了。可是的?你,——你老实告诉我。”

我觉得这似乎给了我当头一击,但也立即定了神,说出我的意见和主张来:“你要我老实说: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我老实说吧: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

她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瞬间便又苏醒,眼里也发了稚气的闪闪的光泽。这眼光射向四处,正如孩子在饥渴中寻求着慈爱的母亲,但只在空中寻求,恐怖地回避着我的眼。

我们总算度过了极难忍受的冬天,这北京的冬天;就如蜻蜓落在恶作剧的坏孩子的手里一般,被系着细线,尽情玩弄,虐待,虽然幸而没有送掉性命,结果也还是躺在地上,只争着一个迟早之间。

然而觉得要来的事,却终于来到了。

这是冬春之交的事,风已没有这么冷,我也更久地在外面徘徊;待到回家,大概已经昏黑。

我照常没精打采地回来,一看见寓所的门,也照常更加丧气,使脚步放得更缓。

但终于走进自己的屋子里了,没有灯火;摸火柴点起来时,是异样的寂寞和空虚!

正在错愕中,官太太便到窗外来叫我出去。

“今天子君的父亲来到这里,将她接回去了。”她很简单地说。

这似乎又不是意料中的事,我便如脑后受了一击,无言地站着。

我的心觉得沉重。我为什么偏不忍耐几天,要这样急急地告诉她真话的呢?现在她知道,她以后所有的只是她父亲的烈日一般的严威和旁人的赛过冰霜的冷眼。此外便是虚空。负着虚空的重担,在严威和冷眼中走着所谓人生的路,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呵!而况这路的尽头,又不过是——连墓碑也没有的坟墓。

我要离开吉兆胡同,不得已去拜访一个久不问候的世交。他是我伯父的幼年的同窗,大概因为衣服的破旧吧,一登门便很遭门房的白眼。好容易才相见,也还相识,但是很冷落。我们的往事,他全都知道了。

“自然,你也不能在这里了,”他听了我托他在别处觅事之后,冷冷地说,“但那里去呢?很难。——你那,什么呢,你的朋友吧,子君,你可知道,她死了。”

我惊得没有话。

“真的?”

“自然真的。我家的王升的家,就和她家同村。”

我知道他是不说谎话的;子君总不会再来的了,四周是广大的空虚,还有死的寂静。

初春的夜,还是那么长。长久的枯坐中记起上午在街头所见的葬礼,前面是纸人纸马,后面是唱歌一般的哭声。我现在已经知道他们的聪明了,这是多么轻松简洁的事。

然而子君的葬礼却又在我的眼前,是独自负着虚空的重担,在灰白的长路上前行,而又即刻消失在周围的严威和冷眼里了。

我愿意真有所谓鬼魂,真有所谓地狱,那么,即使在孽风怒吼之中,我也将寻觅子君,当面说出我的悔恨和悲哀,祈求她的饶恕;否则,地狱的毒焰将围绕我,猛烈地烧尽我的悔恨和悲哀。

我活着,我总得向着新的生路跨出去,那第一步——却不过是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

一九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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