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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苏教版语文实用阅读选修《熵:一种新的世界观(节选)》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唐朝的韭菜

         李汉荣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一千多年前,那个雨夜里的春韭,被杜甫保鲜在一首诗里,至今仍散发着清香。

诗为五言,句子精短,与韭菜精致的模样很般配。

我觉得,韭菜是自然的五言诗,五言诗是文化的韭菜。

我读过的唐诗,涉及写蔬菜或韭菜的,几乎都是五言,很少有七言或更长的句式。这很可能是因为,面对这娇小、精致的可爱植物,唤起了诗人们细腻、爱怜的情思,用五言这精致的样式,表现这精美的植物,是很相宜的。

这也似乎说明,在唐朝,韭菜,以及众多蔬菜,都是天然、本来的长相和品性。

蔬菜嘛,就该是朴素本分的样子,安静单纯的样子,露水盈盈的样子。这样子,才叫蔬菜。

假若杜甫老哥来到现代,来到我们的蔬菜地里,他一定十分惊讶:这是蔬菜吗?这不是一片杂木林吗?芹菜已疯长成灌木;莴苣正演化成芭蕉;葱虽然暂时还没变成芦苇,但已有了芦苇的个头;土豆已膨胀成杜甫喝汤用过的大土瓷碗;韭菜呢,五言诗的韭菜哪去了呢?这又高又胖、模样粗糙、神情张狂的另类灌木,是韭菜吗?一千多年没见,出落成这样子了?

杜甫老哥啊,你少见多怪了。一切都在变,菜地如何不变?假如你走进我们的文化菜地看看,你又如何不被惊呆?别摇头嘛,老哥。别的,你暂且别看,就看看那被你视为“文章千古事”的文章,就看看你一生钟情、“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诗吧。如今,一个写手随便就日产万言,短篇不过夜,中篇不过周,长篇不过月,一年制造十几部长篇,不难嘛,只需喝几杯咖啡,吸几口香烟,猛敲键盘,快速码字,滚滚泡沫就席卷世界的沙滩;写诗,稀松平常事,手起键响,键响诗成,一日千行,何难?回车键频频按,诗,就像那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滔滔滚滚源源不断,注入我们古老的奄奄一息的江河荒滩。你语不惊人死不休,呕心沥血一生,才写了一千来首,字数不够一个中篇,还不及写手们一天的产量。杜老啊。你太低产了。

这下,我得赶快告诉杜甫原委,不然老先生会被吓傻的。就这么一个诗圣,被我们吓傻了,我们对不起万古千秋。

是这样的,杜甫老哥:你在蔬菜地里看见的那颠大的、张狂的、疯长的、妖艳的、粗壮的灌木形状的蔬菜,都是服用化肥、农药、增红素、增绿素、增高素、拉长素、膨胀素等等市场激素催生出来的。

你问:好吃吗?有营养吗?我如实回答你:不好吃,营养很少,毒性很大,垃圾食物而已。

你在文化菜地(其实那是文化工业流水线)看见的那泡沫翻腾的泡沫文化,那废水汹涌的废诗,也是服用化肥、农药、增红素、增绿素、增高素、拉长素、膨胀素等等市场激素大批量疯长出来的。

你问:好吃吗?有营养吗?我如实回答你:不好吃,营养很少,基本是废物。垃圾食物而已。

杜甫一脸茫然,摇着头,迷惑不解地走了。

和杜甫一样,唐朝的韭菜,包括那雨夜里的韭菜,没见过的世面太多了,没见过农药,没见过化肥,没见过增红素、增绿素、增白素、增高素、拉长素、膨胀素,只见过露水、月光、荷锄的农人,见过蜜蜂、蝴蝶、毛毛虫,见过低飞的燕子和菜地上空款款飞过的黄鹂、喜鹊、斑鸠、白鹭。

韭菜何其有幸,在那个温暖的春夜,韭菜,用它质朴、醇正的清香,接待了诗人和他的诗。

唐朝的土地上,生长着清清爽爽的蔬菜,生长着清清爽爽的诗。

你且看那韭菜——

朴素安详地,一根一根地,在露水和清风里,认真地排列着自己,把自己排列成诗。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是     (    )

A、“被杜甫保鲜在一首诗里”一句中,“保鲜”一词形象生动,说明了杜甫的诗歌流传一千多年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B、韭菜娇小、精致,能唤起诗人细腻、爱怜的情感,而五言诗是精致的诗歌形式,用五言诗描写精美的韭菜,是非常合适的。 C、唐朝的韭菜是不幸的,因为它有太多的世面没有见过;唐朝的韭菜又是幸运的,因为它“用它质朴、醇正的清香,接待了诗人和他的诗”。 D、杜甫之所以“一脸茫然,摇着头,迷惑不解地走了”,是因为他理解不了现在的人们为什么要生产垃圾食品和创作垃圾文化。 E、文章运用了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不同人称的运用既丰富了文章的叙事手段,有助于思想感情的表达,又使文章显得亲切。
(2)、从文中看,作者为什么说“韭菜是自然的五言诗,五言诗是文化的韭菜”?

(3)、请指出下面句子中所用的修辞手法,并具体说明这些修辞手法在文中的表达效果。

朴素安详地,一根一根地,在露水和清风里,认真地排列着自己,把自己排列成诗。

(4)、请结合全文,探讨作者的写作意图。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王嫂

沈从文

    厨房中忽然热闹起来,问一问,才知道帮工王嫂的女儿来了。年纪十八岁,眼睛明亮亮的。梳一饼大大的发髻。脸圆圆的,嘴唇缩小如一个小荷包。头上搭了一片月蓝布,围裙上绣了一朵大红花,还钉上一些小小红绿镜片。说话时脸就发红,十分羞涩,在生人面前总显得不知如何是好。问问王嫂,才知道女儿刚出嫁五个月,丈夫在乡下做田,住在离昆明四十里的乡下,穿的衣还是新娘子衣服。主人说:“王嫂,你大姑娘到这里来是客,炒几个鸡蛋,留她吃饭去!”王嫂就望着那女儿痴笑:“太太说留你吃饭,不要走!”女儿也笑着。一家大小知道王嫂有个好女儿,都来看看,都交口称赞王嫂福气真好,闺女可长得俊俏逗人爱。

    王嫂只是笑,做事更热心了一些。王嫂不特有个好女儿,还有个好儿子!儿子十二岁,已到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净挣十五块钱一个月。局里管教严,孩子长得干净清秀,穿上一件灰色制服,见过的人都说相貌有福气,长大一定有出息。王嫂怕他不学好,一来就骂骂,装成生气样子,要孩子赶快回去。孩子虽是她唯一宝贝,可并不娇惯,守规矩,从不胡乱花钱。

    王嫂在这一家中的工作是洗衣烧饭,间或同卖鸡蛋清茅房的乡下人嚷嚷,一切动机无不出于护主。为人性情忠诚而快乐,爱清洁,又惜物不浪费,所以在一家中极得力,受一家重视。这点重视为王嫂所感觉到时,引起她的自尊心,事情便做得更有条理。

    有一天,另外一个乡下妇人来了,带了些新蚕豆来看王嫂,两人一面说一面抽抽咽咽。来人去后,问起原因,才知道一年前那个作新媳妇的女儿,已在两个月前死掉了。来的就是那女儿的婆婆。女儿生产,在乡下得不到医药照料,孩子生下地两天,女儿流血不止,家里人全下了田,想喝水不得水喝,喝了些水缸脚沉淀,第二天就腹痛死去了。孩子活了两个月,也死去了。经过这样大变故的王嫂,竟还是一切照常,用来稳定她的生命或感情的,原来是古人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八个字。

    吃晚饭时,王嫂加添一碗新蚕豆,就是白天那亲家送来的。两亲家说起女儿时,心酸酸的,眼睛湿莹莹的,都念着女儿。

    王嫂死了女儿,儿子却好好的。一个月必来看她一次,就便把工薪全部缴上,王嫂点清了数目,另外送他两块钱作零用。

    这家里同别的人家一样,有鸡,有狗,有猫儿。这些生物在家中各有一个地位。这一切却统由王嫂照管。

    把午饭开过,锅碗盘盏洗清楚后,王嫂在院中石碌碡上坐下喂鸡,看鸡吃食。看见横蛮霸道的大公鸡欺侮小母鸡时,就追着那公鸡踢一脚,一面骂着:“你个良心不好的扁毛畜生,一个小小肚子吃多少!我打死你!”公鸡还是大模大样不在乎,为的是这扁毛畜生,已认识了王嫂实在是个好人。每天大清早,家中小黑狗照例精神很好,无伴侣可以相互追逐取乐,因此一听公鸡伸长喉咙鸣叫,就似乎有点恶作剧,必特意来追逐公鸡玩。这种游戏自然相当激烈,是公鸡受不了的。

    因此这庄严生物,只好一面绕屋奔跑一面咖呵咖呵叫唤,表示对这玩笑并不同意,且盼望有人来援救出险。这种声唤自然引起了一家人的关心,但知道是小狗的恶作剧,谁也不理会,到后真正来援救解围的,照例只有王嫂一人。

    那时节王嫂也许已经起床,在厨房烧水了,就舞起铁火钳出来赶狗,同小狗在院中团团打转。也许还未起床,小狗恶作剧闹到自己头上,必十分气愤,从房中拿了一根长竹竿出来打狗。这支竹竿白天放在院子中晒晾衣服,晚上特意收进房中,预备打狗。小狗聪明懂事,食料既由王嫂分配,对王嫂自然相当敬畏,眼见那根竹竿,是王嫂每天打它用的。只是大清早实在太寂寞了,兴致又特别好,必依然折磨折磨大公鸡,自己也招来两下打,因此可好像一个顽皮孩子一般,跑到墙角去撒一泡尿,不再胡闹,乐意结束了这种恶作剧。尽管挨骂,挨打,小狗心中还是清楚明白,一家中唯有王嫂最关心它。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乐书

宗璞

    多年以前,读过一首《四时读书乐》,现在只记得四句:“读书之乐乐何如?绿满窗前草不除。”“读书之乐乐无穷,瑶琴一曲来熏风。”这是春夏的情景,也是读书的乐境。

    经常读书,接触的都是别人的精华。读书本身就是一件聪明的事,也是一件快乐的事。陶渊明说:“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金圣叹读到《西厢记》“不瞅人待怎生”一句,感动得三日卧床不食不语。这都是读书的至高境界。

    我不是一个做学问的读书人,读书缺少严谨的计划,常是兴之所至。虽然不够正规,也算和书打了几十年交道。我想,读书有一个分——合——分的过程。

    分就是要把各种书区分开来,也就是要有一个选择的过程。现在书出得极多,有人形容,写书的比读书的还多,简直成了灾。我看见那些装帧精美的书,总想着又有几棵树冤枉地献身了。开卷有益可以说是一句完全过时的话。千万不要让那些假冒伪劣的“精神产品”侵蚀。即便是列入必读书目的,也要经过自己慎重选择。有些书评简直就是一种误导,名实不符者极多,名实相悖者也有。当然可读的书更多。总的说来,有的书可精读,有的书可泛读,有的书浏览一下即可。书经过区分,选好了,读时就要合。古人说读书得间,就是要在字里行间得到弦外之音,象外之旨,得到言语传达不尽的意思。朱熹说读书要“涵泳玩索,久之自有所见”,“涵泳”就是在水中潜行,也就是说必须入水,与水相合,才能了解水,得到滋养润泽。王国维谈读书三境界,第三种境界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种豁然贯通,便是一种会心。古时有人自外回家,有了很大变化,人们议论,说他不是遇见了奇人,就是遇见了奇书。书对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不过要使书真的为自己所用,就要从合中跳出来,再有一次分,把书中的理和自己掌握的理参照而行。虽然自己的理不断受书中的理影响,却总能用自己的理去衡量、判断、实践。

    其实,这些都是废话,每个人有自己的读书法,平常读书不一定都想得那么多,随意翻阅也是一种快乐。因为从小在书堆中长大,磕头碰脑都是书,有一阵子很为其困扰,曾写了《恨书》、《卖书》等文,颇引关注。后来把这些朋友都安排到妥当或不甚妥当的去处,却又觉得很为想念,眼皮子底下少了这一箱那一柜或索性乱堆着的书,确实失去了很多。原来走到房屋的每一个角落,都可以接触到各种宏论,感受到各种情感,这里那里还不时会冒出一个个小故事。虽然足不出户,书把我的生活从时空上都拓展了。因为思念,曾想写一篇《忆书》。近几年来眼疾发展,几乎不能视物,和书也久违了。幸好科学发达,经治疗后,忽然又看见了世界,也看见经过整顿后书柜里的书。我拿起几部特别喜爱的线装书抚摩着,一部《东坡乐府》,一部《李义山诗集》,一部《世说新语》,还有一部《温飞卿诗集》,字特别大,我随手翻到“捣麝成尘香不灭,拗莲作寸丝难绝”,不觉一惊,现在哪里还有这样的真诚和执著呢。

    寒暑交替,我们的忙总无变化,忙着做各种有意义和无意义的事。我和老伴现在最大的快乐就是每晚在一起读书,其实是他念给我听。朋友们称赞他的声音厚实有力,我通过这声音得到书的内容,更觉得丰富。书房中有一副对联:“把酒时看剑,焚香夜读书。”我们也焚香,不过不是名贵的龙涎香,而是最普通的蚊香,以免蚊虫骚扰。古人焚香或也有这个用处?

    四时读书乐,另两时记不得了。乃另诌了两句,曰:“读书之乐何处寻?秋水文章不染尘。”“读书之乐乐融融,冰雪聪明一卷中。”聊充结尾。

(略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狗这一辈子

刘亮程

    ①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吃了肉剥了皮。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

    ②活到一把子年纪,狗命便相对安全了,倒不是狗活出了什么经验。尽管一条老狗的见识,肯定会让一个走遍天下的人吃惊。狗却不会像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

    ③一条熬出来的狗,熬到拴它的铁链朽了,不挣而断。养它的主人也入暮年,明知这条狗再走不到哪里,就随它去吧。狗摇摇晃晃走出院门,四下里望望,是不是以前的村庄已看不清楚。狗在早年捡到过一根干骨头的沙沟梁转转;在早年恋过一条母狗的乱草滩转转;遇到早年咬过的人,远远避开,一副内疚的样子。其实被狗咬过的人,大都把仇恨记在主人身上,而主人又一古脑把责任全推到狗身上。一条狗随时都必须准备着承受一切。

    ④在乡下,家家门口拴一条狗,目的很明确:把门。人的门被狗把持,仿佛狗的家。来人并非找狗,却先要与狗较量一阵,等到终于见了主人,来时的心境已落了大半,想好的话语也吓得忘掉大半。狗的影子始终在眼前窜悠,答问间时闻狗吠,令来人惊魂不定。主人则可从容不迫,坐察其来意。这叫未与人来先与狗往。

    ⑤有经验的主人听到狗叫,先不忙着出来,开个门缝往外瞧瞧。若是不想见的人,比如来借钱的,讨债的,寻仇的……便装个没听见。狗自然咬得更起劲。来人朝院子里喊两声,自愧不如狗的嗓门大,也就缄默。狠狠踢一脚院门,骂声“狗养的”,走了。

    ⑥若是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开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狗挨打挨骂是常有的事,一条狗若因主人错怪便赌气不咬人,睁一眼闭一眼,那它的狗命也就不长了。

    ⑦一条称职的好狗,不得与其他任何一个外人混熟。在它的狗眼里,除主人之外的任何面孔都必须是陌生的、危险的,更不得与邻居家的狗相往来。人养了狗,狗就必须把所有爱和忠诚奉献给人,而不应该给另一条狗。

    ⑧狗这一辈子像梦一样飘忽,没人知道狗是带着什么使命来到人世。

    ⑨人一睡着,村庄便成了狗的世界,喧嚣一天的人再无话可说,土地和人都乏了。此时狗语大作,狗的声音在夜空飘来荡去,将远远近近的村庄连在一起。那是人之外的另一种声音,飘忽、神秘。莽原之上,明月之下,人们熟睡的躯体是听者,土墙和土墙的影子是听者,路是听者。年代久远的狗吠融入空气中,已经成寂静的一部分。

    ⑩在这众狗狺狺的夜晚,肯定有一条老狗,默不作声。它是黑夜的一部分,它在一个村庄转悠到老,是村庄的一部分,它再无人可咬,因而也是人的一部分。这是条终于可以冥然入睡的狗,在人们久不再去的僻远路途,废弃多年的荒宅旧院,这条狗来回地走动,眼中满是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

(选自刘亮程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那些美丽的禁忌王开岭

    中国的青山绿水在哪儿?我想,答案是:在有禁忌的地方。换言之,在信仰之乡。

    一个乍赴南疆的人,尤其冬天,视觉上会有异样感,满目葱茏,直让你怀疑自己戴了墨镜。若到了那些大西南村寨,绿的浓度和幅度更让人油生幻觉,以为掉进了绿池子里。不仅绿,且绿得亢奋,魔幻,忘情。

    和气候水土有关,又不尽然。最感人的绿为何独藏于南方乡野呢?南野多了一缕精神上的东西:禁忌。具体地说,即草木崇拜。他们奉树为仙,敬林若祖,轻易不敢折木斫枝。

    民间对树的尊崇和仰望,要等到草木图腾和相关禁忌文化生成之后。植物有灵的说法,先秦有之。在华夏的犄角旮旯里,随处可闻“树精”“树神”“树怪”的传说。

    我客居山东济宁时,窗外有条古槐路,街心有铁栏,护着一株数百岁的嶙峋老槐。每天清早,枝丫上都会新添一缕缕的红绸布,皆是夜里缠上的,用意不外乎祈福驱灾。这条路扩了许多回,树也从路边到了中央,可谁也不敢去伤它。甚至,为让老树享饴孙之乐,整条路全补种了新槐。

    从前,凡去一个村子,村口总会遇一棵沧桑大树,北方以槐、榆、柳居多。该树往往地位显赫,待遇优厚,一打听,保准跳出一大堆灵异故事。

    相对于北方,南方乡民对树的感情和构思更丰富些,除“树精”“树怪”这些非凡个体,还把范围扩大到了族群——“风水林”。

    广东鹤山雅瑶镇昆东村后的小冈上有一片“风水林”,相传是从南洋带回的种子。该树叫格木,为亚热带珍贵树种,其大龄者已逾200岁,上世纪60年代,某造船厂许以两台拖拉机换这片木材,被村民一口拒绝。且不说经济实惠,在那个高音喇叭天天喊这喊那的年代,敢拒绝尔等要求,足见“风水林”在百姓心目中的威望了。“风水林”,让“青山绿水”的比例和稳定性大大提高了。从单株神树到成片的“风水林”,人的敬畏范围和禁忌力度在放大,受惠面积和获益程度也在增长。

    较之汉族社会,少数民族的树神崇拜,情感上更天真,纪律上更严格,行动上更彻底。贵州的苗、侗两族,自古崇拜草木,在族人眼里,树等于神灵和福祉。每年春天,族人都要过“树秧节”,人人种苗造林,连未婚男女的信物也是一棵树苗。还有个风俗:谁家婴儿降生,全寨老小要齐力替之栽种一百棵杉苗。

    西双版纳,乃中国热带雨林最完整、面积最大之地。为什么呢?并非偏僻荒凉,而因这儿的居民有个共同的图腾——神林。视树为衣食父母,为感恩示敬,将大片地势好、近水源的森林供为“神林”,在那儿,连花草禽兽也被视为精灵,不得侵扰。那里要求寂静与安详,不允许伐木、狩猎、开垦,不允许喧闹、泄秽、有猥亵之语,甚至不允许捡拾枯枝落果。整个西双版纳,那样的地方有600余处,近10万公顷,珍稀植物和药用植物200余种。中国最大的植物种子和基因库,寂静如初,仓储完好,靠的是“门神”,是“闲人免入”和“肃静”的牌子,是精神防护罩和铁布衫。不仅西双版纳,“神林”在滇桂川黔等其他部族也盛行,彝族、白族、水族、瑶族……皆奉树为神,虔敬有加。

    如今,很多事应了那句老话:失礼而求诸野。所谓天道,即如此。害怕,有时候是美丽的。上苍佑之,必使有所忌,有所敬,有所自缚和不为……如此,其身心才是安全、舒适的。上苍弃之,则使之无所畏,狂妄僭越……那样,其灵魂即时时于混乱、激酣中,距离毁灭即不远了。

(选自《古典之殇》,有删节)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孩子,请你搬走

    孩子,今天你又装作若无其事地,暗示妈妈,说市中区的房价,又在飙升,如果再不行动,或许以后你和女友,连一间栖身的小屋都没有。

    我淡淡地看你一眼,终于没有像你希望的那样,说出“妈妈给你们买”的话来。而你,也在这样尴尬的沉默里,即刻气嘟嘟地放下碗筷,摔门出去。我从窗户里看着你远去的背影,瘦削,懒散,有些玩世不恭和任性,你还是赖在父母怀里,始终不肯独立。

    可是,亲爱的孩子,你已经25岁,一份稳定的工作,一个需要呵护的女友,日益老去的父母,难道这些,还不足以让你成熟,承担一个成人该担负的责任?

    从很小的时候,你就习惯有事来找妈妈。5岁的时候,你要妈妈帮你整理扔得到处都是的玩具;10岁的时候,看见同学脚上气派的皮鞋,就哭闹着让我也去买来给你;15岁的时候,你写情书给班里的女孩子,说,我妈妈认识很多的人,谁要是欺负你,尽管告诉我;20岁的时候,你读大学,每次打电话来都是抱怨,说食堂的饭菜如此糟糕,为什么不多寄些营养品?今年25岁的你,在一次与同学的闲聊里,很骄傲地说,我爸妈早已给我备好了买房的钱,我即便不怎么奋斗,也一样可以过得很好。每一次我都宽容地笑笑,就淡忘掉了。

    我习惯了听你的吩咐,只以为,对你的每一滴好,你自会记得,且在将来我们老去你已壮年的时候,可以得到你的细心照料。可是而今,你日日回家蹭饭,又时常将女友带回家来久住,让依然工作的我,还要为你们的一日三餐奔波劳累。这样的景况,终于让我连一丝的微笑,都无法挤出。我发现,这样苦掉自己全力为你的方式,只是使你心底的自私和懒惰,愈是潜滋暗长,无沿无边。

    我终于承认,25年来对你无节制的宠爱,是一个多么大的错误。

    有一次开玩笑,我说妈妈或许活不到你娶妻生子呢,你一下子便急了,说,那怎么行,将来谁给我们洗衣做饭,谁给我们照料孩子?当时的我,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忧伤。原来当我们老掉,依然要为你继续操劳,直到生命的终点.我们不是养育了一只日渐丰满有力的雄鹰,而是养了一只寄居的虫子,它要将滋养了它的鲜嫩的骨头,一直啃到干枯腐朽,再无营养。

    亲爱的孩子,我不得不残忍地告诉你,你的前半生,与我息息相关,而你以后的道路,我将不再过问。妈妈已经将兼职的工作辞掉,我不能为了你的幸福,而将自己退休后的悠闲时光,交给继续为你挣钱买房的苦痛。也请你,从父母的身边搬走,用自己的薪水租房去住。孩子,妈妈抱歉,不该这样爱你。而你,也应对那些将父母啃到疲惫的往昔感到愧疚。且让我们,彼此原谅,彼此放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翠姨之死

萧红

    三月的原野已经绿了。郊原上的草,转折了好几个弯儿才钻出地面,草儿头上还顶着那胀破了种粒的壳,发出一寸多高的芽子,欣幸地钻出了土皮。放牛的孩子在掀起了墙脚下面的瓦时,找到了一片草芽了,孩子们回到家里告诉妈妈,说:“今天草芽出土了!”妈妈惊喜地说:“那一定是向阳的地方!”春带着强烈的呼唤从这头走到那头……小城里被杨花给装满了,大街小巷到处飞着,像纷纷落下的雪块……春来了,带着呼唤,带着蛊惑……

    翠姨和我的堂哥大概是恋爱了。

    翠姨十八九岁,长得窈窕,走起路来沉静而且漂亮,讲起话来清楚地带着一种平静的感情。翠姨很喜欢我。因为我在学堂里念书,而她没有,她想什么事我都比她明白。

    到夜里,我住在外祖父家里,她就陪着我也住下。每每睡下就谈,谈过了半夜。

    翠姨会弹大正琴,就是前些年所流行在中国的一种日本琴。她还会吹笛子。我的堂哥钢琴弹得很好,吹萧吹得也好。叔叔和哥哥他们都到哈尔滨那些大地方去读书,回到家里,大讲那里男孩子和女孩子之间的故事。翠姨听了很多的故事。

    过了不久,翠姨就订婚了。她的未来的丈夫,我见过,人长得又矮又小,穿一身蓝布棉袍子,黑马褂,头上戴一顶赶大车的人所戴的四耳帽子。

    她不知道那是她的什么人,她只当是哪里来了这样一位乡下的客人。

    有一年的冬天,刚过了年,翠姨来到了我家。伯父的儿子——我的堂哥,正在我家里。他人很漂亮,很直的鼻子,很黑的眼睛,嘴也好看,头发也梳得好看,人很长,走路很爽快。大概在我们所有的家族中,没有这么漂亮的人物。翠姨一直在看堂哥。

    翠姨订婚,转眼三年了。正这时,翠姨的婆家,通了消息来,张罗要娶。翠姨一听就得病了。

    没几天,她的母亲就带着她到哈尔滨办嫁妆去了。偏偏那带着她采办嫁妆的向导,又是堂哥介绍来的他的同学。他们住在哈尔滨的秦家岗上,风景绝佳。那男学生们的宿舍里边,有暖气,洋床。翠姨带着哥哥的介绍信,像一个女同学似的被他们招待着。翠姨受了他们不少的尊敬,请她吃大菜,请她看电影。坐马车的时候,上车让她先上;下车的时候,人家扶她下来。不用说,买嫁妆她是不痛快的,但那几天,她总算一生中最开心的时候。

    她觉得到底是读大学的人好,不野蛮,不会对女人不客气。经这到哈尔滨去一买嫁妆,翠姨就不愿意出嫁了。

    她说她要念书,开初外祖母不肯,到后来,她说若是不让她读书,她是不出嫁的。

    念了书,不多日子,人就开始咳嗽,而且整天地闷闷不乐。

    翠姨越来越瘦了,堂哥到外祖母家看了她两次,也不过是吃饭、喝酒,应酬了一番,而且说是去看外祖母的。堂哥回来也并不带回什么欢喜或是什么新奇的忧郁,还是一样和我们打牌下棋。

    她的婆婆听说她病重,就急着娶她,因为花了钱,死了不是可惜了吗?翠姨听了,就只盼望赶快死,拼命糟蹋自己的身体。

    母亲记起了翠姨,叫堂哥去看翠姨。母亲拿了一些钱让堂哥给翠姨送去,说是送给她让她随便买点什么吃的。男子是不好先去专访一位小姐的,,这城里没有这样的风俗。堂哥进去了,坐在翠姨的枕边,他要去摸一摸翠姨的前额,是否发热,他说:

    “好了点吗?”

    他刚一伸出手去,翠姨就突然地拉住他的手,而且大声地哭起来了,好像一颗心也哭出来了似的。堂哥没有准备,就很害怕,不知道说什么,做什么。堂哥看了看翠姨就退出去了,从此再没有看见她。

    ……

    堂哥不知翠姨为什么死,大家也都心中纳闷。

    翠姨坟头的草籽已经发芽了,坟头显出淡淡的青色,常常会有白色的山羊跑过。接着杨花飞起来了,榆钱飘满了一地。春天的命运就是这么短。

    年轻的姑娘们,三两成双,坐着马车,去选择衣料去了,因为就要换春装了。她们热心地弄着剪刀,打着衣样,白天黑夜地忙着,不久春装换起来了,只是不见载着翠姨的马车来。

1941年7月

(节选自萧红《小城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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