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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苏教版语文选修《红楼梦选读》红楼概观《红楼梦》导言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

周汝昌:65载红楼情

京梅

1918年,周汝昌降生。先生自幼聪慧,少年时就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后来又从母亲手里看到古本《石头记》。然而,真正使他步上“研红”之路的,是著名学者胡适先生。

1947年,一次偶然的机遇,周汝昌在燕京大学图书馆发现了曹雪芹好友敦敏的诗集,并根据其中六首吟咏曹雪芹的诗,写下了第一篇红学文章,发表在当年的《民国日报》上。已是名家的胡适见到后,主动给他写了一封信。从此,两人有了交往。1948年,周汝昌向胡适借阅他收藏的极为珍贵的“甲戌本”( 《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胡先生慨然允诺。当年暑假,周汝昌将这部书带回老家,花费两月时光,用墨笔和朱笔工楷把书抄录一遍,并向胡先生提出建议:应当依据《甲戌本》,加上《庚辰本》以及有正书局的《戚序本》,整理核订出一部接近曹雪芹原著的版本,不要再宣扬、散布那种被伪续者大肆删改的《程乙本》了。见到周汝昌的信,胡先生当即回复说:“这是笨重的工作,故二十多年来无人敢做。你若肯做此事,我可以给你一切可能的便利与援助。”

正是从那一天起,周汝昌开始了他长达60多年的“红楼”之旅,一直到他生命的尽头!历经种种曲折,直到2004年5月1日,一部10卷本的《石头记会真》(对 11种《红楼梦》古抄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才正式出版。

一愿已酬,然此时距他当初慷慨激昂向胡先生提出建议已历56年矣!周汝昌百感交集赋诗道:“五十六年一愿偿,为芹辛苦亦荣光。”

周汝昌出版的第一部红学专著,是40万字的《红楼梦新证》,其时(1953年)他正在四川大学任教,后来听说此书在当时的北京文代会上差不多人手一册。《红楼梦新证》后来也成为毛泽东的枕边书。毛在他自己的文章《评读五部经典小说》中,有两处提及该书。

周汝昌是一位博学、勤奋的真学者,其治学初以语言、诗词理论、笺注、赏析和中外文翻译为主,国学基础博厚,一生著作可谓等身,自1959年出版 《范成大诗选》后 ,又连续出版《白居易诗选》《杨万里选集》《诗词赏会》《岁华晴影》等古典文学和诗词的研究专著数种,而他自己也极善诗词,所作诗词曾得到著名学者钱钟书的赞叹。此外,周汝昌的书法也极有造诣,自谦“不是书法家”的他,自幼研习欧楷笔法,20岁后深研“兰亭”,所写瘦金体,刚风俊骨,墨采焕然。只是受视力所限,70岁后便极少动墨,这也是周汝昌书法作品存世稀少的原因。周先生还擅长京剧,据说当年燕大舞台上,“周氏小生”曾经倾倒过无数“粉丝”。

有人说,曹雪芹痴,写《红楼梦》用了10年;周汝昌更痴,研究《红楼梦》用了65年!从青年时起,周汝昌双耳便逐渐失聪,戴助听器还得别人在他耳边高喊。1975年他的左眼又因视网膜脱落失明,右眼则需将两个高倍放大镜叠在一起才勉强可以看书写字。此后的岁月,他几乎每天就是趴在一张简易的旧折叠桌上,凭着仅存的一丝视力,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写在小纸片上,由他女儿将它们誊写在稿纸上、敲击到电脑中。近年,他的双目已完全失明,仅剩余些许听力,写作也只好改成了口述的方式……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老人才思泉涌,后又出版了《谁知脂砚是湘云》《红楼真本》等数部专著。

《红楼梦》对广大读者有着巨大的魅力。时至今日,这魅力之后则是无数巨大的商机。近年来,围绕《红楼梦》研究,不知不觉间已形成了一条巨大的商业产业链,从出版、影视、旅游,到各种文化活动、学术会议……据估算,一本《红楼梦》产值已达数十亿!《红楼梦》正迅速成为很多人眼中的“金楼梦”。而被公认为中国红学三泰斗(胡适、俞平伯、周汝昌)之一的周先生,却一直蛰居在一幢小楼内,过着在常人看起来俭朴至极的晚年生活。周先生只是很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研究中。他说:“我心中常有几段妙曲,几幅佳画,几声入耳之言,几处动人之色,又何须外求乎?”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每从细笔惊新悟,重向高山愧旧琴。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微忱。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真书换万金。”这便是这位泰斗级学者——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值得骄傲的精神写照。

(1)、周汝昌先生的博学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说明。

(2)、文章最后说“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值得骄傲的精神写照”,从文中看,周汝昌先生身上体现了哪些“最值得骄傲的精神”?请简要概括。

(3)、周汝昌先生身体不便,生活简朴,却“很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研究中”。请根据文章内容,就“苦和乐”这一话题谈谈你的感想。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锄   李锐

        拄着锄把出村的时候又有人问:“六安爷,又去百亩园呀?”

        倒拿着锄头的六安爷平静地笑笑:“是哩。”

        “咳呀。六安爷,后晌天气这么热,眼睛又不方便,快回家歇歇吧六安爷!”

        六安爷还是平静地笑笑:“我不是锄地,我是过瘾。”

        “咳呀,锄了地,受了累,又没有收成,你是图啥呀六安爷?”

        六安爷已经不清这样的回答重复过多少次了,他还是不紧不慢地笑笑:“我不是锄地,我是过瘾。”

        斜射的阳光晃晃地照在六安爷的脸上,渐渐失明的眼睛,给他带来一种说不出的静穆,六安爷看不清人们的脸色,可他听得清人们的腔调,但是六安爷不想改变自己的主意,照样拄着锄把当拐棍,从从容容地走过。

        百亩园就在河对面,一抬眼就能看见。一座三孔石桥跨过乱流河,把百亩园和村子连在一起,这整整一百二十亩平坦肥沃的河滩地,是乱流河一百多里河谷当中最大最肥的一块地。西湾村人不知道在这块地上耕种了几千年几百代里,西湾村人不知把几千斤几万斤的汗水撒在百亩园,也不知从百亩园的土地上收获了几百万几千万的粮食,更不知这几百万几千万的粮食养活了世世代代多少人。但是,从今年起百亩园再也不会收获庄稼了,煤炭公司看中了百亩园,要在这块地上建一个焦炭厂。两年里反复地谈判,煤炭公司一直把土地收购价压在每亩五千元,为了表示绝不接受的决心,今年下种的季节,西湾村人坚决地把庄稼照样种了下去,煤炭公司终于妥协了,每亩地一万五千块,这场惊心动魄的谈判像传奇一样在乱流河两岸到处被人传颂。一万五千块,简直就是一个让人头晕的天价。按照最好的年景,现在一亩地一年也就能收入一百多块钱。想一想就让人头晕,你得受一百多年的辛苦,留一百多年的汗,才能在一亩地里刨出来一万五千块钱吶!胜利的喜悦中,没有人再去百亩园了,因为合同一签,钱一拿,推土机马上就要开进来了。

         可是,不知不觉中,那些被人遗忘了的种子,还是和千百年来一样破土而出了。每天早上嫩绿的叶子上都会有珍珠一样的露水,在晨风中把阳光变幻德五彩缤纷。这些种子们不知道,永远不会再有人来伺候它们,收获它们了。从此往后,百亩园里将是炉火熊熊,浓烟滚滚的另一番景象。

        六安爷舍不得那些种子,他掐着指头计算着出苗的时间,到了该间苗锄头遍的日子,六安爷就拄着锄头来到百亩园。一天三晌,一晌不落。

        现在,劳累了一天的六安爷已经感觉到腰背的酸痛,满是老茧的手也有些僵硬,他蹲下身子摸索着探出一块空地,然后坐在黄土上很享受地慢慢吸一支烟,等着僵硬了的筋骨舒缓下来。等到歇够了,就再拄着锄把站起来,青筋暴突的臂膀,把锄头一次又一次稳稳地探进摇摆的苗垅里去,没有人催,自己心里也不急,六安爷只想一个人慢慢地锄地,就好像一个人对着一壶老酒细斟慢饮。

        终于,西山的阴影落进了河谷,被太阳晒了一天的六安爷,立刻感觉到了肩背上升起的一丝凉意,他缓缓地直起腰来,把捏锄把的两只手一先一后举到嘴前,轻轻地晬上几点唾沫,而后,又深深地埋下腰,举起了锄头,随着臂膀有力的拉拽,锋利的锄刃闷在黄土里咯嘣咯嘣地割断了草根,间开了密集的幼苗,新鲜的黄土一股一股地翻起来。六安爷惬意地微笑着,虽然看不清,可是,耳朵里的声音,鼻子里的气味,河谷里渐起的凉意,都让他顺心,都让他舒服,银亮的锄板鱼儿戏水一般地,在禾苗的绿波中上下翻飞。于是,松软新鲜的黄土上留下两行长长的跨距整齐的脚印,脚印的两旁是株距均匀的玉茭和青豆的幼苗。六安爷种了一辈子庄稼,锄了一辈子地,眼下这一次有些不一般,六安爷心里知道,这是他这辈子最后一次锄地了,最后一次给百亩园的庄稼锄地了。

        沉静的暮色中,百亩园显得寂寥、空旷,六安爷喜欢这天地间昏暗的时辰,眼睛里边和眼睛外边的世界是一样的,她知道自己在慢慢融入眼前这黑暗的世界里。

        很多天以后,人们跟着推土机来到百亩园,无比惊讶地发现,六安爷锄过的苗垅里,茁壮的禾苗均匀整齐,一颗一颗蓬勃的庄稼全都充满了丰收的信心。没有人能相信那是一个半瞎子锄过的地。于是人们想起六安爷说了无数遍的话,六安爷总是平静固执地说,“我不是锄地,我是过瘾”。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塾师老汪

    老汪在开封上过七年学,也算有学问了。老汪瘦,留个分头,穿上长衫,像个读书人;但老汪嘴笨,又有些结巴,并不适合教书。也许他肚子里有东西,但像茶壶里煮饺子,倒不出来。头几年教私塾,每到一家,教不到三个月,就被人辞退了。

    人问:“老汪,你有学问吗?”

    老汪红着脸:“拿纸笔来,我给你做一篇述论。”

    人:“有,咋说不出来呢?”

    老汪叹息:“我跟你说不清楚,躁人之辞多,吉人之辞寡。”

    但不管辞之多寡,学堂上,《论语》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一句,哪有翻来覆去讲十天还讲不清楚的道理?自己讲不清楚,动不动还跟学生急:“啥叫朽木不可雕呢?圣人指的就是你们。”

    四处流落七八年,老汪终于在镇上落下了脚。

    老汪的私塾,设在东家老范的牛屋。老汪亲题了一块匾,“种桃书屋”,挂在牛屋的门楣上。老范自家设私整,允许别家孩子来随听,不用交束脩,自带干粮就行了。十里八乡,便有许多孩子来随听。由于老汪讲文讲不清楚,徒儿们十有八个与他作对,何况十有八个本也没想听学,只是借此躲开家中活计,图个安逸罢了。但老汪是个认真的人, 便平添了许多烦恼,往往讲着讲着就不讲了,说:“我讲你们也不懂。”

    如讲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徒儿们以为远道来了朋友,孔子高兴,而老汪说高兴个啥呀。恰恰是圣人伤了心。如果身边有朋友。心里的话都说完了,远道来个人,不是添堵吗?恰恰是身边没朋友,才把这个远道来的人当朋友呢;这个远道来的人,是不是朋友,还两说着呢;只不过借着这话儿,拐着弯骂人罢了。徒儿们都说孔子不是东西。老汪一个人伤心地流下了眼泪。

    老汪教学之余,有个癖好,每月两次,阴历十五和三十,中午时分,爱一个人四处乱走。拽开大步,一路走去,见人也不打招呼。有时顺着大路,有时在野地里。夏天走出一头汗,冬天也走出一头汗。大家一开始觉得他是乱走,但月月如此,年年如此,也就不是乱走了。十五或三十,偶尔刮大风下大雨不能走了,老汪会被憋得满头青筋。一天中午,东家老范从各村起租子回来,老汪身披褂子正要出门。两人在门口碰上了。老范想起今天是阴历十五,便拦住老汪问:“老汪,这一年一年的,到底走个啥呢?”

    老汪:“东家,没法给你说,说也说不清。”

    这年端午节,老范招待老注吃饭,吃着吃着,又说到走上。老汪喝多了,趴到桌角上哭着说:“总想一个人。半个月积得憋得慌,走走散散,也就好了。”

    这下老范明白了:“怕不是你爹吧,当年供你上学不容易。”

    老汪哭着摇头:“不会是他。”

    老范:“如果是活着的人,想谁,找谁一趟不就完了?”

    老汪摇头:“找不得,找不得,当年就是因为个找,我差点丢了命。”

    老范心里一惊,不再问了,只是说:“大中午的,野地里不干净,别碰着无常。”

    老汪摇头:“缘溪行,忘路之远近。”

    又说:“碰到无常也不怕,他要让我走,我就跟他走了。”

    老汪的老婆叫银瓶,银瓶不识字,但跟老汪一起张罗私塾,老汪嘴笨,银瓶嘴却能说,但她说的不是学堂的事,尽是些东邻西舍的闲话,嘴像刮风似的,想起什么说什么。人劝老汪:“老汪,你是有学问的人,你老婆那个嘴,你也劝劝。”

    老汪一声叹息:“一个人说正经话,说得不对可以劝他;一个人胡言乱语,何劝之有?”

    银瓶除了嘴能说,还爱占人便宜,不占便宜就觉得吃亏。逛一趟集市,买人几棵葱。非拿人两头蒜;买人二尺布,非搭两绺线,夏秋两季,爱到地里拾庄稼,碰到谁家还没收的庄稼,也顺手牵羊捋上两把,从学堂出南门离东家老范的地亩最近,所以捋拿老范的庄稼最多。一次老范到后院牲口棚看牲口,管家老季跟了过来:“东家,把老汪辞了吧。”

    老范:“为啥?”

    老季:“老汪教书,娃儿们都听不懂。”

    老范:“不懂才教,懂还教个啥?”

    老季:“不为老汪。”

    老范:“为啥?”

    老季:“为他老婆,爱偷庄稼,是个贼。”

    老范挥择手:“娘们儿家。”

    又说:“贼就贼吧,我五十顷地,还养不起一个贼?”

    这话被喂牲口的老宋听到了。老宋也有一个娃跟着老汪学《论语》,老宋便把这话又学给了老汪。没想到老汪潸然泪下:“啥叫有朋自远方来?这就叫有朋自远方来。”

(选自刘震云 《一句顶一万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脆弱

朱以撒

    ①坐在开满淡紫色花朵的苦楝下,人就有一种易碎感。沾满雨水的花不断地掉落下来,把地面涸润了一片。这种树的枝条如此易折,使我每次攀爬都分外掂量。也许正是木质疏松的原因,每到夏日苦楝树上聚集起大量的蝉,黑黑发亮,长调满耳,浮云一般的绿叶和紫气氤氩的花朵,人们却不敢有攀爬的觊觎。

    ②苦楝树的易折是实践中得到的体验。攀上树杈,看起来手臂一样粗的枝条就瑟瑟发颤。力量控制不好,枝条就在清脆的声响中断开,露出白生生的茬口,使上树的人心绪慌乱。别的树种,如相思,再细的枝条也有很坚韧的弹性,甚至像绞被单那般扭转也难以断裂。每一棵树都顶着一头绿荫,它的承重力却如此不同,不过,我还是喜欢在苦楝树下,甚至一阵风吹过,花就不偏不倚地落在脖子里。

    ③援藏的时候,牧民送了一只小藏獒给他,它慢慢长大,像一只小型的狮子了,威猛无比。它只认识主人一人,对主人的亲戚朋友一概冷漠。它不乐意的时候,喉咙里如同有闷雷滚过,让人心生寒气。缺氧的高原,更多的异乡人在考虑生命的价值,考虑具体的五脏六腑的承受力。冬日到了,叶片脱尽,树木成为一副副嶙峋的骨架,这些南方人开始流鼻血。如果不是工作需要,谁也不会整整三年以肉身对抗如此恶劣的生存环境。和世代居住者不同,外来人要忍受生存的差异,这使他们更加眷恋故乡的苍翠深蔚、澄碧明净。三年过去,与他荣归的物品中,比别人多了一只神勇的藏獒。南方依旧富庶,依旧适宜休养生息,这只爱犬理所当然得到了最好的待遇,它的形态和神采让这个城市任何品种的狗黯然失色。

    ④前不久,我向他打听这只藏獒。他说,死了,死于肺水肿。他的本意是带它回南方享福的。不料南方的暖和、潮湿,一日一日损耗它的肢体。此时,它的同胞兄弟正在缺氧的高原狂奔、扑咬,锐不可挡。

    ⑤许多植物或者动物不能安生,或者不能按照自己的历程进化,都缘于有一部分人热衷运用自己的聪明来改变它们的习性。我注意到这种情形已经很久了,大概是从知道米丘林的时候开始。少年如我,有幸在自己的果林菜园品尝到原汁原味的果蔬,嗅到不同品类果蔬发自内心的气味,它们绝对不会混在一起的。个性就是这样,即便枝叶相似,果实同形,气味和滋味是以差异来体现的米丘林等人出现之后,本真的果实得到了篡改。个头大到了夸张,滋味似此似彼,缺乏独到。当然,由于米丘林嫁接和杂交之功,价格更上一层。少年时我啃食的番石榴,那么小,在掌中,洁净地金黄色泽,香味馥郁。用手掰开,里边的瓤已融在一起,很适宜樱桃小口的轻轻小咬。我往往绕过超市这些大而无当的品种,在一些不起眼的小摊前停了下来——我嗅到了童年时土生土长的果实的气味。

    ⑥花鸟市场是我假日喜爱的去处,看一些世相折射下的杰作——那么多的真真假假、疑真疑幻的青铜、陶瓦、牙角。后来我渐渐少去了,要进入内部需要穿过一段宠物的长廊,许多面相怪异的鸟兽在笼子里跳跃、尖叫。像狗不是狗,像猫不是猫,像鼠又不是鼠,一眼可见都是人工借助科学生产出来的怪物。唯其物怪而贵。人们在怪物中穿行、拣选,交易。这些物种与祖先相比,已经极大地被改造了。人们根据奇怪的原则来改造,使其尽可能靠近交易的最大值。在人主宰的世界里,其他物种也是脆弱的,人们不愿让它们自行进化,而混杂这些物种的特性。我惧怕这种人为的改造。

    ⑦在易折的苦楝树下坐着,我顿生一种脆弱,一阵风来,也不由自主地跟着晃动一下,陷入了沉思之中……

(选自《纸上思量》,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黑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够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吃啥热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

    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节)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林掌柜

贾大山

    林掌柜的“义和鞋庄”不大,只有两间作坊,两间门市。门市柜台上,除了放着算盘、笔砚、账簿,还放着一把特制的小巧玲珑的铡刀。据说,只要顾客问一声:“掌柜的,鞋底里面,垫的是纸是布呀?”林掌柜便微微一笑,一手接过鞋,一手抬起小铡刀,咔嚓一声,把鞋铡作两截,送到顾客眼皮底下看——林掌柜又叫“铡刀林”。可是,在我的记忆里,那把小铡刀从来没有用过,只是那么放着,并且总是擦得明晃晃的。

    一天,我正骑着石头狮子玩耍,杨跛子过来了,一跛一跛地走到林掌柜的柜台前面,说:“买鞋!”

    那天顾客不少,林掌柜见他来了,赶忙拿出几双鞋,让他挑选。他拿起一双鞋,朝柜台上一扔:“铡一双看看!”

    林掌柜望着他,笑而不语。

    “不敢铡?”

    “敢铡。”

    “不敢铡就不是好货!”

    “这么着吧,爷们儿!”林掌柜拿起那双鞋,一面用纸包着,一面笑着说:“这双鞋,拿去穿,钱,不忙给;鞋底磨通了,鞋帮穿烂了,好货赖货一看便知。”话儿也柔和,手儿也利落,话说完了,鞋也包好了,朝他怀里轻轻一扔,“别客气爷们儿,拿着,穿坏了再来拿!”

    杨跛子真的不客气,白白拿走一双鞋!顾客们都很气愤,林掌柜却依然笑着,说:“只当铡了一双。”

    父亲和林掌柜是至交。遇到下雪下雨的天气,或是生意不忙的时候,林掌柜便来我家杂货铺子里闲坐。两人到了一起,就要喝一点酒,“老哥,喝点儿?”“喝点儿,老哥。”他们到里间屋里,在炕上放个小桌,对面坐了,慢慢地喝。——我家卖酒,也卖松花、咸蒜、豆瓣酱。每次分别的时候,两人总要互相奉承一句:

    “我最馋你的豆瓣酱。”

    “我最服你的小铡刀。”

    我也深深喜爱林掌柜的小铡刀。有一次,他们喝着酒,我问:

    “林大叔,你那小铡刀快不快呀?”

    “快呀,飞快飞快。”

    “一年铡多少鞋?”

    “早先铡一些,后来就不铡了。”

    “既然不铡了,要它干什么?”

    “放着。”父亲说,“世界上有些东西,一定得有,用到不用的时候,便是用好了。”

    林掌柜乐了,举起酒杯说:“知我者,老哥也!”

    他们每次喝酒,总是这么快活。

    那年腊月的一天,天很晚了,父亲站在货架子前面,正自盘算什么,林掌柜把门一推,头上顶着几片雪花进来了。父亲说:“你也没睡?”

    “睡了,又起来了。”林掌柜结着扣子说,“我想喝两盅。”

    林掌柜自己下手,弄了一碟韭菜花儿,弄了一碟豆瓣酱,然后从酒坛里舀了一小壶酒,说是一醉方休——林掌柜心地坦和,总是那么快乐。

    可是,他刚抿了一口酒,突然皱起眉头:“酒里掺水了?”

    “没有。”父亲一愣。

    他又抿了一口,红着脸嚷起来:“掺水了,肯定是掺水了!”

    父亲尝了一口,脸也红了,急得拍着桌子说:“咦,这就奇了!老地方进的酒呀!”

    “最近,谁来打过酒?”

    “昨天,前天……杨跛子!”

    “披一件破大袄?”

    “披一件破大袄!”

    “要赊账?”

    “要赊账!——三斤的瓶子灌满了,提下柜台,才说要赊账。我说不赊账,他就不打了……”

    “酒呢?”

    “我又倒回去了!”

    “坏了!”林掌柜仰起脖子,咯咯咯地笑起来,笑得没了声音没了眼睛。他说,杨跛子打酒,惯用此法:他的破大袄里另外藏着一只瓶子,里面装满凉水……

    父亲听了,也被气笑了:“你说,这半坛酒……”

    “洒了!”

    “洒了?”

    “再卖倒字号。”

    “半坛酒,总有七八斤呀……”

    “不喝了,睡觉!”林掌柜好像生气了,起身要走,父亲赶忙拦住他:“怎么了,老哥?”

    “人也有字号!”

    我赶紧开开门,抱起酒坛子,把“酒”洒到街里去了。林掌柜拍着我的头顶笑了笑,说:“这小子长大了做买卖能发财。”我要去给他们打好酒,他说不用了,父亲也说不用了,催我去睡觉。

    我不想睡觉,看他们喝酒,听他们说话。鸡叫头遍了,他们的话还没有说完。最后三举杯:头杯酒,三十年打早抹黑,苦巴苦干,两家都有吃有穿,没饿着没冻着,喝了;二杯酒,两家相识相知,老不哄少不欺,谁也没有做过亏心的买卖,喝了;最后一杯没有喝,他们把酒洒在地上,敬了天地财神,算盘和秤,还有那把小铡刀。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追思沈从文先生

李辉

    ①我同沈先生接触不过几年时间,且是在他的晚年。沈先生留在我的记忆里的,虽然也有人们通常所说的谦和的笑,以及柔和的声调,但是,最清晰的倒是他的风趣、活泼,还有孩童一般的任性。这也许是老人的共性,但在他的身上,对于我却那么富有情趣。

    ②一次我去看他,知道他喜欢音乐,就特地带去意大利著名民歌演唱家布鲁诺·文图里尼在北京演出时的现场录音。

    ③沈师母打开录音机。沈老靠着沙发,右手平放在靠背上,左手无力地搁在腿上。歌声响起。有些歌可能是初次听到,但是它们的旋律,都像《我的太阳》一样,那么美妙动听。他听得十分入神,一时间,他陶醉了。来自西西里岛的具有浓郁民间气息的歌声,好像一束束阳光,活泼地跳跃在他的脸上。我注意到他的目光里,有一种喜悦,一种激动。

    ④听完几首之后,他对我说,他很欣赏文图里尼的音域广、富于表现力的演唱。他还说:文图里尼的歌有淳朴的特点,民间气息很浓、很感人。他特别感慨地说中国的演员唱得没有这么有味,这么让人感动。

    ⑤沈师母接过他的话对我说:他爱听肖邦、贝多芬的交响乐,更爱听家乡湘西的民歌和戏剧,特别是一种叫做“傩堂”的戏。

    ⑥刚刚说到“傩堂”两个字,我发现,本来很平静的沈先生突然张开嘴巴,笑出了声。我们都停止了谈话,静静地看着他。他笑得很开心,眼泪不一会儿也顺着眼角流了下来。

    ⑦我很好奇,两个在我看来极为普通的字,居然会在他的身上诱发出这么有趣的景象。当他稍稍平静一些后,我问他为什么会这样,他说:小时候,常常和小伙伴一起玩游戏,唱歌,后来就爱听民歌,爱看叫作“傩戏”的地方戏,喜欢那些很简单朴实但又很有味道的音调。现在年老之后,只要一听见小时候熟悉的音乐,或者甚至有人提到它们,他马上就会想到家乡的山水、家乡的风俗,特别是想到当小孩子时候的天真情景。

    ⑧看着面前的老人,想到适才发生的场面,我好像能从中感受到一点什么。是什么,当时乃至现在我仍然说不清楚。

    ⑨沈先生最让人感到有趣的,要算半身不遂之后,逼着他练习散步的事情。

    ⑩在沈先生患病之后,我去他家的次数便多了起来。当时,他们还住在崇文门附近的一幢高楼里,离我的单位极近,去的频繁的时候,差不多一周会跑上一两趟。去的目的之一,就是监督他逼着他练习散步。师母每次都会笑责他太懒、太怕吃苦。

    ⑪这是一间很小的客厅,我的记忆里,来回走上一圈绝不会超过十步。地上有一半铺着草编,另一半特地空出约一米多长的水泥地,漆着红颜色,师母说是留给他散步的。这个时候的沈先生,行走已经十分不便,右手不时神经质似的颤抖一阵儿,两只脚几乎是拖在地面挪动。每次从座位上站起来后,师母得把他的左腿慢慢捶上一会儿,他才能拄着拐杖在别人的搀扶下开始走动。尽管如此,按照医生的分析,他仍然有渐渐好转的可能,只要加强锻炼。大家对此寄予希望。

    ⑫“每天让他走五个来回,这是指标。”当我第一次见到他练习时,师母对我说。

    ⑬走完两个来回。

    ⑭“够了吧?”沈先生问,听得出他是故意问的。

    ⑮“没有,刚刚两次。他就爱偷懒。”

    ⑯沈先生笑了。刚走完一个来回,他又说:“这是第四次了吧?”似乎带点孩童般撒娇耍赖的劲头儿。

    ⑰“别骗人,刚刚三次。他每次都想哄人。”师母对我说。

    ⑱在我们的监督下,他终于无可奈何地又走完两圈。最后一个来回时,不等走到头,他便迫不及待长吁一口气,大声喊上一句:“唉,完了吧?”便径直朝座位上走去。

    ⑲“你总爱偷工减料。”师母责怪他。他没有反驳,只是很有点儿调皮的样子看看她,然后,两位老人开怀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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