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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北师大版语文七年级上册第六单元《狼》同步训练

根据狼的故事,选出理解错误的一项(   )

A、“屠惧,投以骨”中的“投”字,表明屠户对狼的本性尚未彻底认识,只采取一种迁就退让的方法,对狼心存幻想。 B、“屠乃奔倚其下,驰担持刀”中的“持”字表明屠户在毫无退让的情况下做出了与敌斗争的果断抉择。 C、“屠暴起,以刀劈狼首”中的“暴”字形象刻画屠户杀狼时的一种愤怒之情。 D、“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中的“乃”字表明了屠户对狼奸诈的本性幡然醒悟
举一反三
小河推介《童区寄传》

童区寄传

(唐)柳宗元

    童寄者,郴州芫牧儿也。行牧且,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寄伪儿啼,恐柔,为儿恒状。贼易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童微何其睡,以缚背刃,力下上,得绝,因取刃杀之。

    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曰:“为两郎值,若为一郎值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回:“与其杀是佳,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一虚皆惊。童回:“我区氏儿也,不当为使。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

    虚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视儿,幼愿耳。刺史颜证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

    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放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二岁,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
【注释】①节选自《柳宗元集》。童,童子。区(ōu),姓。寄,名。②芜(ráo)牧儿:打柴放牛的孩子。③虚所:集市。④易:轻视。⑤彼不我恩:他不以恩德待我。⑥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你果真能保全我的生命并待我好,随你怎么使唤都可以。⑦幼愿:年幼而质朴。愿,质朴。⑧秦武阳:战国时燕国的亡命之徒,十三岁杀人。是旧时所谓的“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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