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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选修9《中国小说欣赏》第四单元第7课《匡超人》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多美的夜色啊

迟子建

虽然哈尔滨的夏天足够凉爽,但我还是喜欢在每年的七、八月份放下笔来“歇伏”。这时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读书。我会把插在书架中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打量个周详,如同皇帝选妃一样,抽出想读的,放在沙发旁和枕边。被选中的既有那些散发着微微霉味的、可以一读再读的老书,也有外表光鲜漂亮、漫溢着油墨芬芳的新书。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经过了漫长岁月淘洗后仍然能流传下来的文字,总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在浏览了两本空洞乏味、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我已打算重温《聊斋志异》的诡谲、奇异之美了。那里的神仙鬼怪在我眼中是有血有肉的。在电闪雷鸣的夏日,读这样的书无疑就是聆听天籁之音。

由于搬家后没有给书做细致的分类,所以很多书都是乱插的。我在取《聊斋志异》的时候,发现了相挨着它的《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这是著者王观泉先生三年前所赠的,我记得爱人在那年春天离开我的最后一个夜晚,读的就是这本书。

书页上一定留有我用肉眼看不见的爱人的指纹,所以打开它的时候,那一幅幅绚丽的画面,在我眼里就是天堂的圣景图。

最先打动我的,是一组《丽达与天鹅》图画。丽达与天鹅的故事,是最传奇的爱情故事。天神宙斯有一天在神山上,看到身下的斯巴达草原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就是丽达。宙斯爱上了丽达,为了摆脱天后赫拉的控制,他变成一只天鹅,飞向人间,与丽达相爱,并生下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海伦与特洛伊战争的故事,比丽达与天鹅的故事还要著名。

在对《丽达与天鹅》这个神话的演绎上,我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柯勒乔的过于甜美,达•芬奇的太圆熟了,而达利表现的天鹅充满了激情和力量,它那富有质感的展开的双翼,是那么的刚健和柔美,充分体现了宙斯飞临人间、见到心爱的人时那种内心的狂喜。

在这本书中,既可看到威廉•琼斯表现的爱上自己倒影、最终化作水仙花的美少年纳西索斯,也可以看到鲁本斯以表现众女神为了争夺金苹果而引起祸端的《帕里斯的裁判》以及波提切利描绘的以色列民族女英雄《朱提斯》。还有充满了阴郁之气的伦勃朗的《大卫在扫罗面前弹竖琴》,灰黑的画面除了衬托了疯子扫罗内心的矛盾和焦虑,也把竖琴的凄美展现无疑。我觉得在描写音乐对人的影响的深刻性上,这则神话无疑是登峰造极的。

在书将结尾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舞蹈着的莎乐美。2000年秋天,我曾经在都柏林的皇家剧院看过王尔德的话剧《莎乐美》。

《莎乐美》是写施洗者约翰死亡的故事的作品。希律王娶了弟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约翰对此反对,惹恼了希律王,被关进监牢。莎乐美是希罗底的女儿,她美丽而富有才情,传说她向约翰表达过爱情,但遭到了拒绝。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莎乐美被邀跳舞,为希律王助兴,莎乐美不从。希律王就许诺莎乐美,如果她当众舞蹈,就可以让她做一件最想做的事情。于是,莎乐美跳起舞来,舞毕,她要求希律王割下约翰的头给她,她终于吻到了死去的约翰的嘴唇。在约翰的头即将落地的时候,莎乐美感慨道:多美的夜色啊!

是啊,用这句台词来概括这本书的气质再合适不过了。欧洲那些美妙的神话和传说,当它们凝固在画面中的时候,它们就是人类艺术天空中最迷人的夜景。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所以王观泉先生在赠言中这样写道:

此书起笔于1953年,时为23岁当大兵时。但虽戎装披身,心中想的是保卫和平,使中国乃至世界宁静。匆匆近半个世纪流逝,这才发现世界其实一点儿也不太平。书虽然漂亮,2002年垂暮之年的我已经对世道不感兴趣了,只是愿意比我年轻的你及与你相似的中青年们,能如我在起笔写此书时一样好心情,赏析美。

王观泉先生晚年患有严重的眼疾,一再手术,如今他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而另一只眼睛的视线也极为微弱。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我想爱人能够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样的一本书上路,踏着这样的夜色归去,实在是幸运的。因为他是带着美走的。

(1)、作者在描写《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的内容时,对《丽达与天鹅》描写得很详细,为什么?

(2)、作者以“多美的夜色啊”为标题,有何深意?

(3)、“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这是作者的选择,读新书还是读老书,每个人喜好未必相同,你的看法呢?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绿风

陈忠实

    大约是十年前的那个夏天的末尾,即我下决心从都市返归故居的那一年,据说是关中几十年不遇的一个湿夏。

    那天晚上交过子夜睡得最酣的时刻,一声天崩地裂似的响声震得我从被窝里蹦起来,坐在炕上足足昏厥了五分钟。当我肯定并没有发生这样的灾难的时候,也就判断出来后院里可能有小的灾变发生。我打着手电筒出了后门,后坡上滑坡了——我祖居的房根距后坡充其量不过十米。

    我吓得再也无法入睡,坐等到天明一看,才真正地惊恐了。绿草和树木全部倾覆在后院里,和泥浆石头搅缠在一起。坡上竟是一片白花花的沙石鹅卵石堆积起来的沙坡。我从有智能的年岁起,就记得这后坡上长满了迎春花,每年春天便率先把一片金黄的花色呈现给世界也呈现给父亲。父亲年年都要说一句:迎春花开了!然而父亲也说不清是我们家族的哪一位祖宗栽植的,反正整个后坡上都覆盖着迎春花的厚茸茸的枝条,花丛中长着一些不能成材的枸树榆树和酸枣棵子。现在完了,什么树什么花什么草全都滑塌下来,和泥浆砂砾搅缠堆积在坡根下捂死了。陡坡上也不知被掩盖了几千年乃至几万年的砂砾重新裸露出来,某种史前的原生原始的气韵瞬间使我感觉到一种莫名的畏怯。我联想到一架骷髅,这骷髅确凿又是我们祖先我们家族里男人的骷髅……一种从家族墓穴里透出的幽冷之气直透我的骨髓。

    我在那一刻便想到了覆盖,似乎不单是覆盖那一片史前的砂砾,而是把家族的早已腐蚀净尽血肉的骷髅覆盖起来。我要栽树,植草,然而须得等到秋后。

    树叶落光白露成霜的秋末冬初是植树的好时节。我到山坡上挖了十余株野生的洋槐树,很随意地栽下了。所以随意,是我深知洋槐树生存能力特别强,一般树难存活的贫瘠干旱的石山河滩都能繁衍它的族类。然而我也不能太随意,在那很陡峭的沙坡上挖下坑,再给坑里回填上肥沃的一筐黄土,以便它能扎根。我相信,在这一堆黄土里扎下根来,它就可能再把它的根一寸一寸一尺一尺地伸向砂层。

    当这一批指头粗细的小洋槐绽出绿叶的时候,我又忍不住浮想联翩。一束一束鲜嫩的绿枝绿叶婷婷于沙坡上,一种最悠远的古老和新近的现实联结起来了,骷髅和新生的血脉勾连起来了,生命的苍老和生命的鲜嫩融合起来……无法推演无法判断家族悠远的历史,是一个从哪儿来的什么样的人在这里落脚或者可能是落草?最先是在山坡上挖洞藏身还是在河滩上搭置茅草棚?活着的最老的一位老汉只记得这个家族出过一位私塾先生,“字写得跟印出来的一样”。这位先生可能是近代以来家族中最伟大的一位,因为后人只记着他和他的字并引以为骄傲……整个家族的历史和记忆全部湮没了,只有一位先生和他写的一手好毛笔字的印象留传,家族没有湮没的竟然只是一个会写字的先生。

    洋槐很快就显出了差异,栽在坡根下有黄土的一株独占优势水肥,越往高处的树苗就逐渐生长缓滞了,尤其是最顶头的那一株,在抽出最初的几片叶子之后便停止了生长。直到随之而来的伏旱,我终于惊讶地发现它的叶子蔫了。我想如果再旱下去,不过三五天它就会死亡,便提了半桶水爬上坡顶,那水倒下去像倒入一个坑洞,然而那叶子就在眼皮下重新支棱起来了……这株长在最高处也是沙层最厚的地方的洋槐苗子,终究无法蓬勃起来。几年过去,最下边的那棵已经粗到可以作椽子了,而它却仍然只有指头粗细。那里没有水,它完全处于饥渴之中。在濒临早死的危亡时刻,我才浇给它半桶水,而且每次都要累出我一身汗。然而它毕竟活下来了。

    活下来就是胜利。它和其他十余棵洋槐苗子并无任何差异,在我从山野把它们挖出来移栽到我家后坡上的时候,它们自身仍然没有任何差异,只是我移栽的生存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差别,它们的命运才有了天壤之别。最下边在坡根下完全植根于肥沃土壤的那一株自然很欢势,我也最省事,从来也没给它浇过一滴水。而最上边的那一棵生存最艰难,我甚至感伤无意或者说随意选中它植于这块缺水缺肥几乎没有生存条件的地方,真是亏待了它,把它给毁了,它本来也应该有长成一棵大树的生存权利的。然而它也给我以启迪,使我理解到一种生命的不甘灭亡的伟大的顽强。

    这个启示是前年初夏又加深了的。那些洋槐已经成为一片林子,它们的各种形态的树冠在空中互相掺接,形成一个巨大的绿盖,把那史前沉沙严密地覆盖起来,那沉沙上也逐年落积了一层或薄或厚的黄土,各种耐旱的野草已形成植被,只有少许几坨地方像秃疤裸露。五月初,我的后坡上便爆出一片白雪似的槐花,一串串垂吊着,蜜蜂从早到晚都嗡嗡嘤嘤如同节日庆典。那悠悠的清香随着微微的山风灌进我的旧宅和新屋,灌进大门和窗户,弥漫在枕床被和书架书桌纸笔以及书卷里。我不想说沉醉。我发觉这种美好的洋槐花的香气可以改变人的心境,使人从一种烦躁进入平和,从一种浮躁进入沉静,从一种黑暗进入光明,从一种龌龊进入洁净,从一种小肚鸡肠的醋意妒气引发的不平衡而进入一种绿野绿山清流的和谐和微笑……尤其是我每每想到这槐香是我栽植培育出来的。

    最上边的那一棵没有开花。我根本没有对它寄托花的期望,它能保住生命就很不容易了,它保存生命所付出的艰辛比所有花串儿繁密的同族都要多许多。前年春天我回家去,我惊喜地发现它的朝着东边的那根枝条上缀着两朵白花,两朵距离很大而不能串结成串儿的花。我的心不由地微微悸动了,为了这两朵小小的洋槐花而悸颤不止。它终于完成了作为一种洋槐树的生命的全过程,扎根,绿叶,青枝和开花,一种生命体验的全过程,而且对生存的艰难生存的痛苦的体验最为深刻。我俯身低头亲吻了这两朵小花,香气不逊于任何别的一树。

    每有风起,这片洋槐组成的小森林便欢腾起来,绿色的树冠在空中舞摆,使我总是和那海波海涛联系起来。是的,绿色的波涛汹涌回旋千姿百态风情万种,发出低吟响起长啸以至呐喊。这些都使我陷入一种温馨一种激励一种亢奋。每有骤雨降临,更有一种呼啸与喧哗,形成一种翻江倒海的巨声,使人感到恐怖的同时又感到一种伟力。那风声雨声和整个村庄的树木群族不可分割地融汇在一起。每当风和日丽,我在写作疲惫时便走出后院爬上后坡,手抚着那已经粗糙起来的树干倚靠一会儿,或者背靠大树坐在石头上抽一支烟,便有一种置身森林的气息。旱薄荷依然有薄荷的清香,腐烂的落叶有一股腐霉的气味。我的小森林所形成的绿色的风,给我以生理的和心理的调节;而这种调节却是最初的目的里所没有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精神明亮的人

王开岭

    十九世纪的一个黎明,在巴黎乡下一栋亮灯的木屋里,居斯塔夫·福楼拜在给最亲密的女友写信:“我拼命工作,天天洗澡,不接待来访。不看报纸,按时看日出(像现在这样)。我工作到深夜,窗户敞开,不穿外衣,在寂静的书房里……”

    “按时看日出”,我被这句话猝然绊倒了。

    一位以“面壁写作”为誓志的世界文豪,一个如此吝惜时间的人,却每天惦记着“日出”,把再寻常不过的晨曦之降视若一件盛事,当作一门必修课来迎对……为什么?

    它像一盆水泼醒了我,我浑身打个激凌。

    我竭力去想象、去模拟那情景,并久久地揣摩、体味着它……

    从词的意义上说,黑夜意味着“偃息”和“孕育”;而日出,则象征着一种“诞生”,一种“升跃”和“伊始”,乃富有动感、饱含汁液和青春性的一个词。它意味着你的生命画册又添置了新的页码,你的体能电池又充满了新的热力。

    正像分娩决不重复,“日出”也从不重复。它拒绝抄袭和雷同,因为它是艺术,是大自然的最重视的一幅杰作。

    迎接晨曦,不仅仅是感官愉悦,更是精神体验;不仅仅是人对自然的欣赏,更是大自然以其神奇力量作用于生命的一轮撞击。它意味着一场相遇,让我们有机会和生命完成一次对视,有机会深情地打量自己,获得对个体更细腻、清新的感受。它意味着一次洗礼,一场被照耀和沐浴的仪式,赋予生命以新的索引,新的知觉,新的闪念、启示与发现……

    “按时看日出”,乃生命健康与积极性情的一个标志,更是精神明亮的标志!它不仅仅代表了一记生存姿态,更昭示着一种热爱生活的理念,一种生命哲学和精神美学。

    透过那桔色晨曦,我触摸到了一幅优美剪影: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仪式!

    与福楼拜相比,我们对自然又是怎样的态度呢?

    在一个普通人的生涯中,有过多少次沐浴晨曦的体验?我们创造过多少这样的机会?仔细想想,或许确实有过那么一两回吧。可那又是怎样的情景呢?比如某个刚下火车的凌晨——睡眠惺忪,满脸疲态的你,不情愿地背着包,拖着灌铅的腿,被人流推揉着,在昏黄的路灯陪衬下,涌向出站口。踏上站前广场的那一刹,一束极细的腥红的浮光突然鱼鳍般游来,吹在你脸上——你倏地意识到:日出了!但这个闪念并没有打动你,你丝毫不关心它,你早已被沉重的身体击垮了,眼皮浮肿,头疼欲裂,除了赶紧找地儿睡一觉,你啥也不想,一秒也不愿多呆。

    或许还有其他机会,比如登泰山、游五岳什么的:蹲在人山人海中,蜷在租来的军大衣里,无聊而焦急地看夜光表,熬上一宿。终于,当人群开始骚动,在巨大的欢呼声中,大幕拉开,期待已久的演出开始了……然而,这一切都是在混乱、嘈杂、拥挤不堪中进行的。越过无数的后脑勺和下巴,你终于看到了,和预期一模一样——像升国旗一样准时,规定时分、规定地点、规定程序。你会突然惊醒:这是早就被设计好了的,美则美,但就是感觉不对劲儿:有点失真,有人工痕迹,且谋划太久,准备得太充分,有“主题先行”的味道。

    而更多的人,或许连一次都没有!

    一生中的那个时刻,他们无不蜷缩在被子里,他们在昏迷,在蒙头大睡,在冷漠地打着呼噜——第一万次、几万次地打着呼噜。那光线永远照不到他们,照不见那身体和灵魂。

    放弃早晨,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你已先被遗弃了。意味着你所看到的世界是“旧”的,和昨天一模一样的“陈”。仿佛一个人老是吃经年发霉的粮食,永远轮不上新的,永远只会把新的变成旧的。意味着不等你开始,不等你站在起点上,就已被抛至中场,就像一个人未谙童趣即已步入中年。

    一个真正热爱自然、值得尊敬的成年人,一定是那种“直至成年依然童心未泯的人”,一如福楼拜。我甚至敢断言,假如他能活到今天,在那所谓“第一缕曙光”照着的地方,一定找不着他的身影。

    无论何时何地,我们只有恢复孩子般的好奇与纯真,只有像儿童一样精神明亮、目光清澈,才能对这世界有所发现,才能比平日看到更多,才能从最平凡的事物中注视到神奇与美丽。

(选自王开岭散文集《精神明亮的人》,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戈壁绝尘

严风华

    在山水秀丽的南方,我们实在很难想象戈壁是什么样子。

    当我飞临甘肃的上空,从飞机舷窗往下一看,我立即目瞪口呆。

    飞机下面全是山,是我从没见过的如此辽阔无边、连绵成片的群山。但山山皆秃,没有林木遮掩,没有河水流淌,仿佛一群肌肉发达的或蹲或卧的虎豹全都被扒光了皮毛,光着身子任由太阳炙烤,而导致皮肤干裂,变得全身灰黄,毫无光泽和血色。

    噢,大西北,裸露的大西北,灰黄的大西北。

    落到地面,戈壁滩的苍茫赫然入目,我的感觉就不仅仅是目瞪口呆了。

    四周环顾,没有人影。天和地之间,是一条平直的线。遍地里,每一颗沙粒、石块,每一堆沙土、乱石,每一条干枝、枯草,忽然都活了起来,仿佛就是词典里挣扎着跳出来后散落一地的词,一个个都代表着孤寂、干渴、饥饿、迷失、慌乱、恐惧、死亡这样的词义。捡起来读,心会发毛,手脚颤栗。

    我知道我来到了曾经的古道——丝绸之路。丝绸之路,最早是1877年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命名的。想必当年肯定是一条充满灵性充满浪漫的路吧,常常是驼队不断,马蹄声脆,绸缎拖地,五彩缤纷,轻柔而曼妙。也许我站立的地方,就曾经有驼队小憩过。夜色里,篝火灿烂,奶茶飘香,烤肉诱人,说不定地面上还残存着当年的残骨或木炭。

    望茫茫旷野,已经看不出半点当年的喧嚣,看不出轻柔而曼妙的景况。一种苍凉的气急如同空气一样,弥漫在戈壁的地面和上空。当我被戈壁的苍凉淹没了全身之后,很快就对这片辽阔的苍凉产生了敬意。

    我听到了脚步声,一阵一阵的,由远及近。西汉的张骞,第一个穿过了西域的苍凉。

    建元三年,张骞告别汉武帝,率随从百人,首次出使西域。张骞的队伍,一字排开,夹杂着马蹄声、驼铃声和人的脚步声,一路浩荡,经陇西,过敦煌,日行夜息,让这不曾出现过人烟的戈壁第一次留下了一串串人的脚印。元狩四年,张骞第二次奉命出使西域。张骞几经周折,前后花了数十年的时间,终于用脚步打通了中原通往西城的孔道,丈量出了一条惠泽四方的丝绸之路。

    张骞无疑成了功臣,名垂青史。但两千年了,丝绸之路的砾石、风沙早已把张骞的脚印埋没得毫无踪影。而且,这条古路也早已停止了运行,但张骞的故事依然流传在这一片辽阔的苍茫里。

    很幸运,在这条古道上,在这一片荒漠里,有一些事物竟能经受住风沙的冲刷,留下了足迹。玉门关玉树临风,最为坚贞和强悍,这是我的戈壁之旅最强烈的印象。

    玉门关是汉武帝为确保丝绸之路安全与畅通,大约于公元前121—107年间下令修建的。这是一座四方形小城堡,周边无一建筑,唯见茫茫沙砾,空旷无人。尽管日月侵蚀,已经显出破败,但它那种孤傲和霸气,依然镶嵌于城墙中,巍然不动。唐边塞诗人岑参曾作《玉门关益将军歌》:“五千甲兵胆力粗,军中无事但欢……”其时,守关甲兵多达五千,其规模之大可以想见。

    但今天它难免寂寞了。当年的热闹不再,当年的雄关已成文物。它只能作为历史的见证,为后人努力地与日渐一日的衰败和冷清抗争。

    丝绸之路所经之处多是无边无际的荒漠,但因为有这么一些人的到来而变得热闹。自张骞之后,穿越过戈壁滩、大沙漠的人,还有大司马霍去病,西域第一任都护郑吉,西域行军司马班超,高僧法显、唐玄奘,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当然还有许多的无法记入史册的无名小卒。他们当中,有的是丝绸之路的开拓者、守护者,也有一些掠夺者、破坏者。正因为有了这些人,丝绸之路才有了悲喜交加的历史。

    但一切都归为苍凉。那些人来时,步履匆匆,搅得沙飞石走,尘烟骤起。但时间一长,尘埃终要落地。后来者,看着前人留下的废墟,一番唏嘘之后,却找不到他们的脚步了。谁都是戈壁的过客。我长久地站在那儿,感受着那一片苍茫,渐渐又被苍凉淹没。戈璧如果没有丝绸之路贯穿,那只是一片荒漠;丝绸之路要是没有那一群人走过,那条路就必然寂寞;那一群人如果没有留下悲喜,那就没有了苍凉;人要是没有经历苍凉。那就是苍白。

    苍凉是戈璧的神。

(节选自《2011中国年度散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自杀请按1

[澳大利亚]巴里•罗森伯格

    “喂,警察吗?”

    “请问,哪一位?”

    “我要自杀,姓名还重要吗?”

    “自杀请按1,遭袭击请按2,其他请按3。”

    “什么?”

    “自杀请按1,遭袭击……”

    “好的,好的!听见了。我就按1。”道格狂暴地拨着手机号码。

    “喂,警察吗?是自杀部门吗?”

    “请问,哪位?”

    “什么?刚才接听电话的就是你啊!”

    “哦,是的,自杀请按1。”道格瞪着手机,“你的意思是我无论拨哪个号,都会打到你这里来?”

    “是的。”

    “为什么?”

    “这是我们档案管理的需要。”

    “你们的档案!我就要跳崖自杀了,你却只管谈什么你们的档案!”

    “谢谢你能理解我们,先生。那么,请问你叫什么?”

    “我的名字?我就要跳崖了,我的名字有什么用?”

    “很抱歉,先生。档案需要名字。”

    “档案!档案!”道格跺着脚,一块岩石落下了山崖,道格急忙退了几步,嘟嘟囔囔地说:“道格,道格·伍德。”

“谢谢。”对方愉快地说道,“是队伍的‘伍’,还是武装的‘武’?”

    道格叹了口气说:“够了,我马上就要跳下去了,但愿能跳到你头上。”

    “你要跳到我头上?哦,不,先生。我可不想让你跳到我头上。你的地址,先生?”

    “地址?填入档案?”道格高声叫起来。“九重霄,天堂,如何?对,就是那儿,家在天堂。”道格蹙起眉头。“不,地狱,我住在地狱。”

    “地狱的门牌号是多少,先生?”

    “还要门牌号!”

    “对不起,我不过开了个小小的玩笑。那么,先生,你的真实地址是什么?”

    道格盯着翻滚的波涛。“阳光海岸,情侣崖。”

    “阳光海岸?阳光海岸?对了,在这儿。情侣崖?情侣崖?找不到,我找不到它。你的四周有些什么?”

    情绪低落的道格变得暴躁起来。“不知道情侣崖?你不可能在阳光海岸?你在哪里?布里斯班?悉尼?”

    “很抱歉,先生,不过,我不能告诉你。”

    “那就点点头。”道格咆哮道,“墨尔本?珀斯?达尔文?”突然,机子里咔哒响了一声,道格发出一阵狂笑。“你在印度,是吧?我的电话被转到了孟买电讯中心了。你甚至不是警察或者什么都不是。”

    “我是。”对方威严地说。

    “说得太对了。”道格快速说道。“你什么都是。操任何口音,干任何职业,是任何性别。那么你的名字是什么?你的口音究竟是哪个地方的?”

    “确切地说,”对方说道,“我在浦那市,名叫哥文达。”

    “浦那!那个小破地方。”

    “浦那可不是个小地方,先生。”

    “你离开了孟买,跑在死亡公路上吧!”

    “我们的人可都是驾车高手,先生。”

    “当然。”

    “也许,除了在雨季。”

    “你们的车手跟你们的板球队员一个样。”

    “我们的板球队员,先生,”哥文达冷冷地说道,“始终是世界一流的。”

    “是啊,当然。你是说像戴尔·察帕蒂那样的一流板球手?可是他连个姑娘都击不倒。”

    “先生,”哥文达一字一字地说,“你是要自己跳下去还是让别人把你推下去?”

    “哦,是呀,推人落崖请按4。印度队连一支由11个关节炎患者组成的板球队都打不败。”

    “如果我们采取澳大利亚打法就能取胜。”

    “是啊,直接射门?”

    “不,直接贿赂。”

    “你说什么?”

    “因为澳大利亚只有出更大的贿赂金才能取胜。”

    “你……什么?你……你竟敢?我这就飞到浦那,把你的鼻子一拳打进嗓子眼里。”

    “你?谁是11人队员呢?跳崖前有11人呢,还是跳崖后仍有11人?”

    “跳崖?跳崖?谁说过跳崖的事了?我要去找个工作,存些钱,然后揍你个蒙头转向。”

    “拨000,然后按1。”

    “不!决不!决不!”

    道格关上手机。算了,玛丽走就走了吧,他能面对这件事。是这样吧?他放弃了工作,但可以把工作找回来。不过,要羞辱欧斯板球队?没门!他犯不着跳崖。他要跟那支厚颜无耻的冒牌板球队较量一番。

    道格扬起头大步离开了山崖,这时,哥文达警官在一辆没有警察标记的车里通过双目望远镜观察着这一切。他拨了一个号码。一个在情侣崖脚下的警察接听了电话。“把网收起来。”哥文达说,“心理医生说得对,交流疗法的确有效。”

(选自《译林》2006年第2期,略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睡之美

毛志成

    巧得近于出奇。就在几天前,我几乎同时接到了远处寄来的两份讣告,两者生前的命运大异:一个前半生虽然活得坎坎坷坷、命运多舛,但此后却着实走红了一把;一个前半生飞黄腾达多年,但死前却落得身败名裂、贫病交加。鉴于两者都是我的朋友,故而补寄的简短挽词都是一样的。这两句话是从古小说《庄子鼓盆成大道》中抄来的:

    “夫子之来,时矣;夫子之去,适矣。”

    所谓“适”,我不想解释得多么深奥,只想解释成“最终都永久地睡去了”。无论是什么样的人,活着的时候其态万千,一经死去,其睡态往往都是一样的,实现了真正的平等。

    世上许多的美感之一就包括睡态之美。

    婴儿出生之后,哭哭闹闹毕竟是暂时的,而大多时候是甜睡。欣赏婴儿的甜睡,是父母的幸福感之一。你看那婴儿的入睡时,只是睡而已,他什么其它的意识都没有。也不会挑剔他是睡在阔气父母所提供的贵重之床上还是睡在贫贱父母只能提供的土炕上。这时,十之八九的父母都会做出愚蠢式的企盼:“孩子,快快长大,快快长大……”婴儿倘若在内心深处已有意识,只是不会表达,他将做怎样的回答?其实,他已经回答了,这就是啼哭。

    是的,他不愿长大。

    孩子长大了,父母向孩子无论提供的是什么,是功成名就还是卑微一世,总之都会剥夺他的一种最为宝贵的权利——甜甜的睡眠,无忧的睡态。不必讳言,世界上真正享有甜甜睡眠和无忧睡态的人太少太少了!少得不足万分之一,甚而亿分之一!例如:有人是基于劳累不堪而昏昏沉沉睡去的;有人是基于酒肉过量而迷迷糊糊睡去的;有人是被忧国忧民煎熬得睡去的;有人是在名利场上作戏太狂而累得睡去的;有人是因为追求真理、积累知识而在书桌旁睡去的;有人是由于始终是白痴、愚昧而在迷路中睡去的;有人是英雄,他是在战场上睡去的;有人是凶犯,他是在刑场上睡去的。

    此外,有的人是因为智慧太多而忙里偷闲睡去的;有的人是由于糊涂过甚而随时随地睡去的:有的人是在救人现场因牺牲而睡去的;有的人是在害人现场因盲逃而落井时睡去的;有的人是明知患了绝症而悠然睡去的,有的人是虽然来临绝境但目忧郁过度而睡去的;有的人是因为有意舍生而睡去的;有的人是因为种种意外而睡去的……

    上述的睡去,虽然性质各异,有的可歌可泣而有的可鄙可咒,但最终的睡去本身却是平等的,甚而是可爱的——因为当他们刚出生做婴儿时都曾有过同样的睡态。很美。

    自从有了人类文明史以来,特别是有了文字、有了文学以来,人们为婴儿睡态之美而写出的赞美之文已经很多。凡有良知、善意的人,也都神往过或缅怀过那样的童真之美。但果真有那样睡态之美的少年、青年、中年、老年,万者无一,包括那样的神往、缅怀,大约也十者九虚。倘若有人(包括上帝)问:“假如真能使你们还原为当初的婴儿式睡态,而且永远定格不变,你们同意么?请发誓!”我相信,假如他们说的确实是毫无伪意的真言,定会闻之走散,不再强调。因为已经“长大成人”者和“尚未成人”的儿童相比,前者毕竟“懂事”了。他们懂了什么?首先懂得了即使是婴儿,出生的背景也很不相同,此后的贫富、贵贱、尊卑之分也注定成为社会法则之一。

    谁愿意永远童真呢?于是从婴儿渐渐成为少年、青年、中年、老年之后,人的睡态也必然千种万种。有了各种“觉悟”“理性”“知识”“学问”的人,人生轨迹大都是对婴儿睡态的远离和叛离。直到成了脱齿落发的老叟或老妪,彻底丢弃了许多的所谓财产或遗产,这才有可能用无知、无牙的嘴憨笑一番,憨睡一番,像个婴儿。但要他们在睡态上彻底像个婴儿,也近于不可能。因为他们无论是被客观世界干扰,还是被主观世界中任何残存物的刺激,稍一醒来就会愣神、发呆。

    但是,我多么希望人类的睡态都能还原为婴儿式的睡态,不论他是青年、中年、老年。莫非活到一定年龄的人,一定要等到死后才能复归于童趣么?回答这个问题,现令人类的智能仍不够,只能求救于上帝或更为“新新”的人类去回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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