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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语言表达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语言文字应用》人教版语文选修第三单元《神奇的汉字》第2课《规矩方圆——汉字的简化和规范》同步练习

新闻点评就是用简约的文字对新闻进行评论,请点评下面这则新闻。要求:观点鲜明、见解中肯,就事论理,表达流畅、得体。不超过50字。

往年高考对作文中的错别字的考查一般是3个字扣1分,最多扣3分。而某省《2008年高考语文考试说明》对作文中出现错别字的问题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错别字每1个扣1分,重复的不计,扣满5分为止。广大考生应该注意到这一变化,作文在保持卷面整洁的同时,力争不出现错别字。

点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雅 舍

      梁实秋

    这“雅舍”,我初来时仅求其能蔽风雨,并不敢存奢望,现在住了两个多月,我的好感油然而生。虽然我已渐渐感觉它是并不能蔽风雨,因为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纵然不能蔽风雨,“雅舍”还是自有它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

   “雅舍”的位置在半山腰,下距马路约有七八十层的土阶。前面是阡陌螺旋的稻田。再远望过去是几株葱翠的远山,旁边有高粱地,有竹林,有水池,有粪坑,后面是荒僻的榛莽未除的土山坡。若说地点荒凉,则月明之夕,或风雨之日,亦常有客到,大抵好友不嫌路远,路远乃见情谊。客来则先爬几十级的土阶,进得屋来仍须上坡,因为屋内地板乃依山势而铺,一面高,一面低,坡度甚大,客来无不惊叹,我则久而安之,每日由书房走到饭厅是上坡,饭后鼓腹而出是下坡,亦未觉有大不便处。

   “雅舍”共是六间,我居其二。篦墙不固,门窗不严,故我与邻人彼此均可互通声息。邻人轰饮作乐,咿唔诗章,喁喁细语,以及鼾声,喷嚏声,吮汤声,撕纸声,脱皮鞋声,均随时由门窗户壁的隙处荡漾而来,破我岑寂。入夜则鼠子瞰灯,才一合眼,鼠子便自由行动,或搬核桃在地板上顺坡而下,或吸灯油推翻烛台,或攀援而上帐顶,或在门框掉脚上磨牙,使得人不得安枕。但是对于鼠子,我很惭愧的承认,我“没有法子”。“没有法子”一语是被外国人常常引用着的,以为这话最足代表中国人的懒惰陷忍的态度。其实我的对付鼠子并不懒惰。窗上糊纸,纸一戳就破;门户关紧,而相鼠有牙,一阵咬便是一个洞洞。试问还有什么法子?洋鬼子住到“雅舍”里,不也是“没有法子”?比鼠子更骚扰的是蚊子。“雅舍”的蚊虱之盛,是我前所未见的。“聚蚊成雷”真有其事!每当黄昏时候,满屋里磕头碰脑的全是蚊子,又黑又大,骨骼都像是硬的。在别处蚊子早已肃清的时候,在“雅舍”则格外猖獗,来客偶不留心,则两腿伤处累累隆起如玉蜀黍,但是我仍安之。冬天一到,蚊子自然绝迹,明年夏天——谁知道我还是住在“雅舍”! 

   “雅舍”最宜月夜——地势较高,得月较先。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舍前有两株梨树,等到月升中天,清光从树间筛洒而下,地上阴影斑斓,此时尤为幽绝。直到兴阑人散,归房就寝,月光仍然逼进窗来,助我凄凉。细雨蒙蒙之际,“雅舍”亦复有趣。推窗展望,俨然米氏章法,若云若雾,一片弥漫。但若大雨滂沱,我就又惶悚不安了,屋顶湿印到处都有,起初如碗大,俄而扩大如盆,继则滴水乃不绝,终乃屋顶灰泥突然崩裂,如奇葩初绽,素然一声而泥水下注,此刻满室狼藉,抢救无及。此种经验,已数见不鲜。

   “雅舍”之陈设,只当得简朴二字,但洒扫拂拭,不使有纤尘。我非显要,故名公巨卿之照片不得入我室;我非牙医,故无博士文凭张挂壁间;我不业理发,故丝织西湖十景以及电影明星之照片亦均不能张我四壁。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但是陈设虽简,我却喜欢翻新布置。西人常常讥笔妇人喜欢变更桌椅位置,以为这是妇人天性喜变之一征。诬告且不论,我是喜欢改变的。中国旧式家庭,陈设千篇一律,正厅上是一条案,前面一张八仙桌,一旁一把靠椅,两旁是两把靠椅夹一只茶几。我以为陈设宜求疏落参差之,最忌排偶。“雅舍”所有,毫无新奇,但一物一事之安排布置具不从俗。人入我室,即知此是我室。笠翁《闲情偶寄》之所论,正合我意。

   “雅舍”非我所有,我仅是房客之一。但思“天地万物之逆旅”,人生本来如寄,我往“雅舍”一日,“雅舍”即一日为我所有。即使此一日亦不能算是我有,至少此一日“雅舍”所给予之苦辣酸甜我实躬受亲尝。刘克庄词:“家里似家家似寄”。我此时此刻占居“雅舍”,“雅舍”即似我家。其家似家似寄,我亦分辨不清。

                                    (1940年11月15日《星期评论》第一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烟娘

墨中白

    天空白云朵朵,满院桃花飘香,江大佬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江大佬有心事。泗州知府白一品的岳母要过六十大寿,满城官贾争相准备。白知府放出话来:“祝寿节目可以演,贺礼不能收。”得知这一消息后,江大佬就一直在琢磨着送什么祝寿节目最好。

    让烟娘去吧。看着愁眉苦脸的东家,管家向他推荐了烟娘。

    烟娘是江大佬从徐州回泗州时偶遇的,当时见她带着个小男孩,拿着行李,行走不便,就停下马车,捎带上他们。得知江大佬就是泗州城有名的江大善人,烟娘就有意傍他做个靠山。到了泗州,烟娘并没有下车,要跟着江大佬回家表演烟戏给他看。

    喜欢看戏的江大佬没有拒绝。

    祝寿那天,江大佬带着烟娘去了。

    果如管家所言,看压花场,听泗州戏,众人反应平平。轮到江大佬送祝寿节目了,烟娘莞尔一笑来到厅前,端好大烟斗,装上烟丝,张口含住烟嘴,点燃烟丝,便大口吸了起来。

    烟娘边吸边嘘,只见烟进,不见烟出,就像是在“吃烟”,待把烟气全都吞进了肚子里,烟娘端来一杯浓茶,一仰脖子“咕咚咚”全倒进肚子里。

    饮完浓茶,烟娘张大嘴巴,就有一团烟气徐徐从她的嘴巴里飘升出来,很快变幻成一座大山,山上还立着一棵松树。众人正惊奇间,烟娘用力一吸,山和松树转眼竟被她吸进了口中。随后,便听到烟娘咽喉间有一种声音传出来。她示意人们到近前仔细瞧看,只见她吐出的烟雾先化作一片云海,上面一人拄拐,一人摇扇,一人骑驴,一人拍板,一人吹笛,一人手提花篮,一人肩背长剑,还有一女子手执荷花……

    八仙祝寿,好呀!众宾客禁不住齐声赞叹。

    烟娘一张嘴,从嗓子眼又飘出四朵云,瞬间变幻成四只展翅飞翔的仙鹤,在大厅上空飞舞盘旋起来,过了一会儿,仙鹤收起翅膀,现出“寿比南山”四个篆字,随后一点点儿地化去。

    表演完烟戏后,烟娘要离开江大佬。江大佬真诚挽留,恳请他们娘俩在江家住下。见东家满心诚意,烟娘就长期住了下来。

    江大佬的爱妾紫云见烟娘长得细皮嫩肉,颇有几分姿色,心中闷闷不乐起来。每次做衣服时,紫云总让自己儿子官儿穿新衣服,把官儿穿过的旧衣服送给烟娘的儿子杆子穿,还不让官儿同杆子一起玩。

    烟娘见了很是生气,说:“都是小孩子,还分什么高贵低贱?”烟娘把官儿和杆子同时拉进自己的裙子底下,紫云惊恐地起身抢夺孩子,可拉起来一看,两个孩子都变成了官儿,形体相貌、着衣说话都一模一样。

    烟娘说:“现在相同了!”

    紫云十分恐惧,恳求说:“把他们变回原来的样子吧,今后,我待杆子一定像官儿一样。”

    紫云再也不敢用对待女佣的态度待烟娘和杆子了。

    一次,紫云和烟娘喝酒赏月,心情舒畅的烟娘就多贪了几杯酒,看着酒醉的烟娘,闻着她身上飘来的浓浓烟草味,紫云顿生杀机,悄悄摸过那杆长烟斗,对着烟娘的脑袋狠狠砸了下去,咣当一声,烟娘应声倒地。紫云一看,却是一段三尺余长的柳木。她惊慌失措,拿来斧头将柳木劈碎,放进灶堂,一把火烧了。柳木快要烧尽时,烟娘端着大烟斗,从屋里走出来,说:“夫人怎么能和我开这么残酷的玩笑呢?”言谈笑语和从前一样。

    江大佬得知此事,很是生气,大骂紫云。紫云自知理亏,想想后果,也害怕起来。

    不知谁把此事传到白知府那里,江大佬忙去向知府解释清楚。

    离开府衙,江大佬回到家,紫云却不敢认他。原来站在紫云面前是两个一模一样的东家,她分辨不出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就跪求烟娘。

    烟娘任由紫云跪拜在地,说:“东家是泗州有名的大善人,这样的善人,越多越好!想让东家属于你,就和东家一样,善待众生吧。”

    说完这些话,烟娘就走了,却并没有带走杆子。

    过了一段时间,紫云眼里的两个东家逐渐靠近,合成了一个江大佬。

    紫云一谈起这事情,心就惊慌。江大佬就怪她不该那样对待烟娘,更怨她多疑,家里怎么会有一个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呢?

    东家不信,紫云就不敢再提烟娘了,一心念起佛经来,有空她会把杆子和官儿一起拉进怀里,疼得要命。

(摘编自2012年9月3日作家网,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都市里的野菊花

罗捷媚

    在桂城居住十多年了,很多地方都去过了,唯独紫荷苑没有去过。每次经过门口,只是扫一眼,以为那不过是个普通的公园,没什么好看的。

    一个深秋的午后,风轻云淡,阳光煦暖。应好友之约,到紫荷范赏睡莲。走进去,里面是一个狭长的湖,湖面满是睡莲,却都没有睡,都在艳艳地绽放着各自的花朵。淡紫、深紫、全

    紫,如一大片彩云被碧绿的莲叶映衬着,煞是美丽。

    “看,野菊花!”正当我陶醉在这紫花绿叶之中时,好友惊喜地叫道。

    顺着她的手指看去,只见一丛野菊花正从矮矮的篱笆后面探出头来,花朵虽小如分币,颜色却很纯正。在墨绿的花茎上,一圈浅黄的花瓣含着金黄的花蕊,宛若含笑的亭亭少女。阳光造过高处灌木的缝隙,洒在它们身上,星星点点地晃动着,有一种律动的美。走近细看,绿叶之中,有的正在怒放,有的微微露出笑意,有的才羞涩地露出一点金黄。微风轻拂,清香淡淡,令人神清气爽。

    真没想到,在繁华的都市里还能遇见我儿时再熟悉不过的野菊花!

    小时候,一到秋天,漫山遍野都是黄得耀眼的野菊花,它们黄得纯粹,黄得灿烂。它们从不在意恶劣的环境,不嫌弃贫瘠的土地,小路边、石隙间、山坡上,一株株一丛丛,相依相偎,欢快热烈地沁吐着芬芳。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野菊花,不是因为“此花开后更无花”,而是因为它是一种药材,摘下来晒干能换钱。那时生活贫困,野菊花给了农家人一个生钱的机会。每年中秋以后,大人们开始忙着收割晚稻,孩子们就开始采摘那漫山遍野的野菊花。

    深秋的清晨,野菊花的花瓣上都染了一层淡淡的霜,太阳出来后,霜渐渐变成露珠挂在金黄的花瓣上,像晶莹的钻石闪闪发光,煞是好看,滴到手上冰凉冰凉的。山上的野菊花长得很密,每次弯腰采摘,都要跟花朵进行一次亲密接触。采着采着,衣袖和头发也就粘上许多花瓣,看着同伴的头发和衣服满是缤纷的“落英”,有的连睫毛上都有,便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山野间充满了我们欢快的笑声。笑归笑,手脚却都不停下来,手脚麻利的一天能采到十来斤。尽管晒干的野菊花只卖五分钱一斤,可是一个秋天下来,也能为家里挣到几块钱。几块钱拿到现在根本算不了什么,可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离开家乡快四十年了,我一直没再见过野菊花、眼前的野菊花,和儿时家乡的野菊花一模一样,花朵显小,却清香四溢,“珠蕊丹心耐寒侵,玉骨冰肌傲霜立”的诗句突然涌上心头。寒露成霜,无损其清香,它甘于寂寞,乐观生存,给这个寒秋平添了几多的温暖和妩媚。

    长期以来我始终被一个问题困感着。小时候,我们虽饱受贫困和饥饿的因扰,却能乐观向上,快乐地生活,如野菊一样独立寒秋,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委屈,相反却为给家里挣回几块钱而感到无比自豪。如今,条件改善了。生活富裕了,我们再也不用为挣几块钱而辛苦劳作了,可我们却找不到生活的快乐和生存的意义了,这究竟是怎么了?

    如今,在这都市的一角,在这喧闹城市的夹缝中,多年不见的野菊花竟顽强地生长了起来,

    它虽远不如紫荷那般耀眼繁盛,却像一位老朋友,在时隔四十年之后与我重逢,让我感到说不出的亲切,那些郁结在心中的困感不觉间消逝了。野菊花绽放出的暖意和清香,悄悄地融入了我的心里,相信也会融入更多人的心里。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偷父

刘心武

    那晚我到家已临近午夜,进门后按亮厅里的灯,立刻感觉到不对劲儿,难道……我快步走到各处,一一按亮电灯,各屋的窗户都好好地关闭着啊。但是,当我到卫生间再仔细检查时,一仰头,心就猛地往下一沉——浴盆上面那扇透气窗被撬开了!再一低头,浴盆里有明显的鞋印。有贼!我忙从衣兜掏出手机,准备拨110报警,这时又忽然听见声响,循声过去,便发现卧室床下有异常,我把手机倒换到左手,右手操起窗帘叉子,朝床下喊:“出来!放下手里的东西,只要你不伤人,咱们好商量!”

    一个人从床底下爬出来了,那是一个瘦小的少年,剃着光头,身上穿一件黑底子的圆领T恤,我看他手里空着,就允许他站立起来,用那窗帘叉指向他,作为防备,问他:“你偷了些什么?把藏在身上的东西掏出来!”他把两手伸进裤兜,麻利地将兜翻掏出来,又把手摊开说:“啥也没拿啊!”

    但他那副“久经沙场”、处变不惊的模样,倒弄得我哭笑不得。我用眼角余光检查了一下我放置钱财的地方,似乎还没有受到侵犯。我保持着伸出窗帘叉的姿势,倒退着,命令他跟我来到门厅里,开始讯问。

    “您为什么还不报警?”他问我。

    我把手指挪到手机按键上,问他:“警察来了,你会是怎么个处境呢?”他叹了口气:“嗨,惯了,训一顿,管吃管住,完了,把我遣返回老家,再到那破土屋子里熬一阵呗。”他那无所谓,甚至还带些演完戏卸完装可以大松一口气的表情,令我惊奇。

    他今年14岁。家乡在离我们这个城市很远的地方。他只上到小学三年级就辍学了,一年前开始流浪。现在就靠结伙偷窃为生。

    我望着被灯光照得瘦骨嶙峋、满脸大汗的少年,问他:“饿吗?”他眯眼看我,仿佛我是个怪物。我为他泡了一碗方便面,端到他面前。

    我决心放他回去,对他说:“我的话你未必肯听,但是我还要跟你说,不要再干这种违法的事,你应该走正路。”他点头。

    我给他开门时,他居然说:“我还不想走。”

    我大吃一惊,问他:“为什么?”

    他回答的声音很小,我听来却像一声惊雷:“我爸在床底下呢……”

    天哪!原来还有个大活人在我床底下!我慌忙将窗帘叉拿到手里,准备拨110。这工夫那少年已经转身进了卧室,而且麻利地爬进床底下,我惊魂未定,他却又从床底下爬了出来,回到门厅。我这才看清,他手里捧着一幅油画。我正想嚷,他对我说:“我要……我要我爸……求您了!”

    那幅油画,是我临摹的凡·高的自画像,这幅自画像里,人物显得特别憔悴,眼神饱含忧郁,胡子拉碴的,看去不像个西方人倒像个东方农民。

    我细问他:“你爸现在在哪儿呢?你妈妈呢?”

    他执拗地告诉我,他没有妈。他妈在他还不记事的时候,就嫌他爸穷,跟别人跑了。他记得他爸,那扎人的胡子碴儿,那熏鼻子的汗味加烟味加酒味……

    他们那个村子,不记得在哪一天,忽然说村外地底下有黑金子,大家就挖了起来。他爸爸也去挖。去年的一天,半夜里村子忽然闹嚷起来,跟着有呜哇呜哇的汽车警笛声,他揉着眼睛出了屋……简单地说,村外的小煤窑出事故了,他爸,还有别的许多孩子的爸,给埋井底下了……

    少年说,他负责踩点的时候,从我家窗外看见了这幅画,一看就觉得是他爸。他说他爸坐在床上想心事的时候,就那么个模样。今天,他好不容易钻了进来,取下这幅画,偏巧我回来了……

    少年说这些事情的时候,眼里没有一点泪光。我听这孩子讲他爸的遇难,也就是鼻子酸了酸,但是,当我听清这孩子今天钻进我的屋子,为的只是偷这幅他自以为是他父亲的画像时,我的眼泪忍不住就溢出了眼角。

    我把画送给了他。他不懂得道谢,我把门打开,他闪了出去。

    关上门以后,我若有所失。不到半分钟,我一溜烟儿跑下楼梯,气喘吁吁地踏出楼门,朝前方和左右望,那少年竟已经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只有树影在月光下朦胧地闪动。

    我让自己平静下来。当一派寂静笼罩着我时,我问自己:“你追出来,是想跟他说什么?”

    是的,我冲出来,是想追上他补充一句叮嘱:“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

现代文阅读Ⅰ

材料一:

达尔文雀隶属于雀形目燕雀科,一共14种,其中13种分布在加拉帕戈斯群岛上,另一种分布在距加拉帕戈斯群岛600km的可可岛上。达尔文雀羽毛颜色均为暗色,体形相似,体长7—12cm不等,种间最明显的区别是喙部的形状和大小。据考证,这14种达尔文雀是在过去的100万年至300万年间由同一祖先进化而来。

1835年9月,达尔文乘“贝格尔”号航行到加拉帕戈斯群岛时,在岛上发现一些羽毛颜色暗淡的雀形目鸟类,并采集了标本带回英国。后来,英国鸟类分类学家古尔德在研究达尔文收集的鸟类标本时发现这些雀形目鸟类是一些以前没有描述过的新种。达尔文也因此受到了启发,在《物种起源》中论述到:“这些在加拉帕戈斯群岛上生活的雀形目小鸟实在令人感兴趣,它们由一个种分化出来而适应了不同的生活环境。”这些加拉帕戈斯群岛上的雀形目小鸟促使达尔文产生了生物进化的思想,后人为了纪念达尔文就把这些雀形目小鸟称为“达尔文雀”。

(摘编自邓文洪、郑光美《达尔文雀与生物进化》)

材料二:

1938年12月,28岁的英国帅小伙大卫·拉克和他的研究团队登上了圣克里斯托巴尔岛,研究不同种“达尔文雀”的繁殖和觅食行为。每天上午他外出观察这些小鸟,下午则捕捉个体尝试进行圈养,看不同种之间是否会发生杂交。正如达尔文曾指出的那样,“达尔文雀”非常温顺,不怕人而易于接近。这些“很傻很天真”的鸟,是拉克在野外非常难得的理想观察对象。

1939年4月,拉克一行和4种共计40只地雀一起来到美国旧金山的加州科学院。从4月底至9月初,拉克在加州科学院、哈佛大学比较动物学博物馆等地的馆藏做研究,还专程去大英博物馆检视了达尔文当年采集的标本,最后他竟总共测量了近6400号“达尔文雀”标本!根据掌握的翔实资料,拉克很快撰写出了题为《加拉帕戈斯地雀亚科形态变异研究》的专著。而更令人感到惊讶的是,面对同样的原始资料,1947年剑桥大学出版社发行了拉克的新作《达尔文雀》,书中竟得出了几乎完全不同的结论!

拉克在第一本书中依据野外观察和标本测量数据对“达尔文雀”的分类进行了修订,并把主要篇幅放在了阐述种间以及种内变异上。比如喙的大小和形状在不同种之间和同一种但分布于不同岛上的种群之间都存在明显差异。受到当时主流观点认为亚种之间形态差异不具备自然选择上的适应性的影响,拉克在“达尔文雀”身上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并认为上述差异主要是在不同种间生殖隔离当中发挥作用,即同种的雌鸟主要通过喙型来识别同种的雄鸟。而生活在大达夫尼岛的中地雀和克罗斯曼岛的小地雀由于具有介于两种之间的喙型,而被认为可能是杂交的产物。

在回到达丁顿会堂学校又教了一年中学生物之后,拉克开始为军方工作,主要是与其他科学家一道为刚刚投入实战不久的雷达提供智力支持。在这期间,生态学上一项名叫高斯原理的理论引起了拉克的注意,并最终改变了他关于“达尔文雀”的研究结论。他明确地指出竞争导致了“达尔文雀”在食物资源利用上的分化,产生了已知的14个种和它们形态各异的喙。以地雀为例,在同时有大、中、小地雀的岛上,3种鸟喙的大小都不重叠,对应着取食大小不同的种子。而大达夫尼岛的中地雀和克罗斯曼岛的小地雀喙的大小却介于两种的正常值之间,这两个小岛上各只有一种食种子的地雀,因此表现出了竞争释放,即在缺乏竞争者时物种会拓展实际的生态位。就是说这两个岛的中地雀和小地雀可以选择利用的种子大小更为多样化。拉克的新书用形态学、生态学和行为学方面高质量的第一手资料予以佐证,并揭示了地理隔离和生态位分化在物种形成上的重要作用。

稍显遗憾的是,拉克的新书更多提供的还是一种描述性的结论,定量性统计分析有限。比如,尽管他指出了对食物资源的竞争是主要的演化驱动力,却没有提供大、中、小地雀在取食种子大小上是如何分化的例证。又如,他指出了对于同域分布的种群而言,生殖隔离是最后形成物种的关键一步,却没能说清楚究竟是何种机制导致了生殖隔离的实现。这些遗憾被开始于34年之后并延续至今的一项长期研究弥补。1973年,英国鸟类学家格兰特夫妇开始在大达夫尼岛展开持续40多年的研究,这段经历,将他们的名字与“达尔文雀”紧紧联系在一起。

对“达尔文雀”的研究,研究者们手中的工具从达尔文时代的猎枪,到拉克的望远镜,再到格兰特夫妇的雾网和录音机,发展到了今天的基因组高通量测序仪。对于“达尔文雀”的认知,既有最初达尔文的慧眼未识珠,也有拉克两本著作之间观点的骤然转变,更有格兰特团队42年的荒岛坚守。“达尔文雀”的传奇,生动地展现了追求真知的人们在旅程中可能会遭遇的起伏波折和不经意间的曲径通幽。在生态学和演化生物学的研究中应当去追求长期的开放式的持续工作,因为从逻辑上来讲,演化及生态过程并没有一个确定的尽头。

(摘编自Robbi《迈入基因组时代的“达尔文雀”传奇》)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回乡记

江子

五十多年前,我的伯父曾水保高中毕业,考入了一所地区主办的四年制中专学校。在四年的时间里,伯父担任了学生会文体部部长之职,并且品学兼优。对这样优秀的学生,人人都认为会有一个好前途在等着他。那时正当少年的共和国百废待兴,伯父这样优秀的年轻人,正是国家基层最需要的人才。

可是伯父做了一个让无数人无比遗憾的选择,回家当了农民。究其原因,乃是伯父有一个极其迂腐、 固执的父亲。是他在伯父念书的四年时光里,不断地催促着他回乡。随着伯父临近毕业,这种催促更是一日紧过一日。

那条联系着故乡与远方的无名公路应该依然记得他回村的景象:他挑着书箱,踉踉跄跄地在路上走着。由于走了几十里远的路,他全身都浸在了汗水里,湿漉漉的头发紧贴着前额。他的步履是这个年龄所不该有的沉重,好像此行的目的地不是他的家乡,而是一个举目无亲、前途未卜的异乡。

伯父一回到村里,就加入到村里的集体劳动。这个学习优秀的中专生,也是一个干农活的好手,抄犁打耙样样都拿得起放得下。他像个真正的农民那样,在田地里肩挑手提,挥汗如雨。并没有花费多少时间,伯父看起来就跟真正的农民没什么两样了:他原本白皙的肤色变成了跟乡亲们一样的酱紫色,原本洁净的衣服沾满了泥点与灰尘。他的手上布满茧子。他的裤脚从早到晚都胡乱挽起,腿上总有泥巴。如此形象的伯父,哪里还有一丁点儿读书人的样子?

可只有伯父知道,他没有一分钟忘记自己是一名读书人。他依然对远方怀着最初的信念。他从未停止读书。每到夜晚,不管自己多困、明天的活儿多重,他都会打开书本阅读。那是他从学校带回来的教材,以及已经在城里上班的同学给他捎来的新书。他在一盏脏兮兮的煤油灯下阅读。夜色无边,伯父在灯光下阅读的样子,如同茫茫大海中拒绝沉沦的岛屿。

村庄的灌溉平常依靠的是全村勒紧裤带置办的一套电力设备,这设备就安装在离村庄几百米远的赣江边一个叫排灌站的小屋里,由专人掌管。设备运转了好几年,从来也没有出过故障。可这年夏天,设备的发动机停止了转动,直接探进赣江的长长的铁管黑如深渊,抽不出哪怕一滴水。

天气炎热,烈日当空,万里无云,蝉叫得人心烦意乱,整个天地间干得仿佛擦根火柴就可以点着。想靠老天下一场暴雨来解渴毫无可能,想靠村里水量不多的几口井也不可能。农业讲究时令,如果不能在立秋之前把田地抄耙开来,把秧苗栽下去,晚稻就会大面积减产,全村人的口粮就会成为问题。立秋一天天逼近。村支书孔明清急得满嘴泡,可村里半桶子水的电工满手污黑却毫无办法,他的嘴里嘟嘟囔囔,不过是为了掩饰内心的无措和焦虑。

有人向孔明清推荐了伯父。伯父穿过孔明清狐疑的目光来到了机器面前。他用耳朵听了听里面的动静,然后将一把起子十分果断地伸向了机器的某个部位。只几分钟,机器就迅速恢复了正常,原本黑洞洞的排灌管口在人们的欢呼声中哗哗哗地往外冒着水花。

设备的成功修理让伯父在村里名声大振。可这对伯父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他在学校学的就是农机专业。

事后,村支书孔明清毫不犹豫地把村里最重要的财产——赣江边排灌站的钥匙交给了伯父,同时交给他的,还有村庄整个电力系统的维护权责。

从此伯父经常一个人待在赣江边的排灌站小屋里。他甚至在小屋里放置了一张小床,夜里也常在那里睡觉。他的理由是,排灌站的设备需要看管,村里把这么大的事儿交给他,责任如山,他得时不时地守在那里。

而真相不过是伯父想给自己一个独处的空间。他要读书、思考。他要独自理一理自己凌乱的心。他要好好想一想,几年的乡村生活是不是已经把他的心磨起了茧? 他要问问自己,他离开村庄到远方去的信念,是不是依然强烈。

伯父经常在月光下走出排灌站,看着不远处那条进出村庄的唯一的路。它如此简陋,坑坑洼洼。它两旁的草丛污秽而蓬勃。可是在伯父眼里,它是可以将他射向远方的一支响箭,是可以渡他到理想彼岸的一根苇草。它的不远处就是繁华的小镇西沙埠,也是千里赣江的一个古老码头。那里岔道众多,可以通往县城、市府、省城,乃至无数有名和无名的远方。伯父会在月光下望着这条仿佛可以通向云端和天际的路,历数这些年来从这条路上走出村庄的人们:他的堂叔曾文治去了武汉; 住在村中心礼堂边的地理先生孔冠德老人的儿子孔三豆,因为考学去了衡阳的一家大型国有企业; 住村北边的刘令香因为当兵提了干,复员在县公安局当了公安; 他的另一个堂叔曾学易,当兵去了鄱阳,后来做了一名狱警; 与他家毗邻的曾昭明,也是通过当兵去了新疆,成为村里走得最远的人;村中心井边的刘学稷,因读书成了整个吉安地区知名的教书先生,成为学问深厚、人人敬重的儒者……

皓月当空,不远处的下陇洲村阴影重重。伯父背后的赣江在月光下如水银泻地,美丽得惊人。可伯父几乎没有看一眼的心思。他只是反复盯着那条路。他要时时守着这条未来可以渡他远行的路。他担心自己一转身,它就消失不见,从此自己的未来无可凭依。

简陋的排灌站悬浮在赣江边,仿佛一座因害怕失足落水而紧紧扒住堤岸的小小孤岛。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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