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容易

北师大版语文九年级下册第一单元《我的叔叔于勒》同步练习

阅读文段,回答问题。

父亲的弟弟于勒叔叔,那时候是全家惟一的希望,在这以前则是全家的恐怖。

据说他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在穷人家,这是最大的罪恶。在有钱的人家,一个人好玩乐无非算作糊涂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称他一声“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难的人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

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上从哈佛尔到纽约的商船,打发他到美洲去。

我这位于勒叔叔一到那里就做上了不知什么买卖,不久就写信来说,他赚了点钱,并且希望能够赔偿我父亲的损失。这封信使我们家里人深切感动。于勒,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

有一位船长又告诉我们,说于勒已经租了一所大店铺,做着一桩很大的买卖。

两年后又接到第二封信,信上说:“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买卖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作长期旅行。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如果真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的。我希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 

这封信成了我们家里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他看。

果然,10年之久,于勒叔叔没再来信。可是父亲的希望却与日俱增。母亲也常常说:“只要这个好心的于勒一回来,我们境况就不同了。他可真算得一个有办法的人。

(1)、为什么于勒由“全家的恐怖”变成了“全家惟一的希望”?
(2)、最后一段中“果然,10年之久,于勒叔叔没再来信”这句话,有照应上文的作用,它照应的句子是“”。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浅夏槐花开
        初夏是一个很容易被忽略的光阴区间,好比弟兄三个中那个最不打眼的可怜的老二。迎春花开了,桃李花谢了,春天一如满城的烟柳风絮,眼见它来,不知它去,悚然发觉的时候,已经是烈焰当空烧的盛夏了。如若不是无意中抬头看见那几树雪白的槐花,不是一缕缕清雅沁脾的槐花暗香飘入鼻孔,提醒我现在正是浅夏,正是一年中不算冷也不算热的最佳时节,恐怕我会像很多个往年一样,对浅夏毫无印象。
       几棵苍劲婆娑的槐树长在中学的校园里,巨大的树冠逸出墙外,遮住巷道上方的一小片天空。每天清晨,我匆匆穿越这条曲折绵延的巷道去单位上班,记忆中,似乎从来不曾抬头望一望那几柄荷盖一样的树冠,哪怕是炎夏经过时,它们曾慷慨地赐予过我惬意的清凉。满脑子里想着的,是繁杂无休的公务以及纠结如麻的人事。然后一整天,在许许多多貌似必须且正确实则可有可无的文山会海以及来往应酬之中,密密实实地虚空着。一个陷入了红尘的人是不可救药的,是不可理喻的,是可怜复可悲的,如同一截淹没在荒芜沼泽中的树桩。人生,有时像一个并不可笑的笑话。
        多年以前,在我还是一个青涩而又意气风发的青皮后生的时候,皖西南那个名叫木瓜冲的村庄里我的故园的院墙外,还生长着一大片茂密的槐树林。在那有着无尽的闲空的青春期,我常常捧着一本书,在槐荫下潜心阅读,或者在繁茂的槐花下望着一只正在搬运猎物的蚂蚁发呆。青春是一件颇可艳羡的事,尤其是在华年渐逝的今天回头去望。
        然而,每一段生命都自有其欢欣,也自有其焦愁,青春也是一件颇为迷惘的事。除了大把的韶华,除了怀抱高而又高、远而又远的理想,青春一无所有,乃至一无是处。在似乎拥有了一个普通庶民经过不懈努力应当拥有的一切的今天,在一些个稍稍清醒的夜晚,再打量那些远去的岁月,不能不发出一些庸俗的然而现实的“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感叹:一个人的得到,其实完全是付出了青春的惨痛代价的,如果有可能,我愿意把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的一切,换取时光倒流,哪怕是回到那因为前途迷茫惆怅不已的一无是处的18岁。
        曾经嘲笑过古代那些梦想长生不老因而求药求仙的君王,也曾经讽刺过那些意志消沉、沉迷于享受、庸庸碌碌的中年,现在想来,我有什么理由嘲笑和讽刺他们?过去的他们就是今天的我,任时光流转,史册翻过,生命貌似坚强实则脆弱的本质,从未发生过根本性的变化。而生命的价值和可贵之处,或许正在于它的短暂倏忽和不可复现。
        30岁以前,我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30岁以后,我是一个适应性很强的人。一个人的成熟必须以牺牲自我为前提。锋利的刀片伤人也伤自己,圆润的河石呢,它心甘情愿地被裹胁在河水之中,难道就真的觉得安妥?人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关于进取和妥协的悖论,无论左或者右还是居中,都无法完满,残缺是它内在的不可更改的本质。一个成功地活了一世的凡人,不过是竭力在有限的生命中,尽最大的可能接近原初无限的愿望罢了。
        有一点却是肯定的:生命需要亮丽的色彩。这亮色,就像这鸣蜩咝咝山花开遍的五月,就像这浅夏时节无比通透的碧云天,就像这满树一串串灿白馨香的槐花。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

玫瑰树根

    地下同地上一样,有生命,有一群懂得爱和憎的生物。

    那里有黢(qū,黑)黑的蠕虫,黑色绳索似的植物根,颤动的亚麻纤维似的地下水的细流。

    据说还有别的:身体比晚香玉高不了多少的土地神,满脸胡子,弯腰曲背。

    有一天,细流遇到玫瑰树根,说了下面的一番话:

    “树根邻居,像你这么丑的,我从来没见过呢。谁见了你都会说,准是一只猴子把它的长尾巴插在地里,扔下不管,径自走了。看来你想模仿蚯蚓,但是没有学会它优美圆润的动作,只学会了喝我的蓝色汁液。我一碰上你,就被你喝掉一半。丑八怪,你说,你这是干什么?”

    卑贱的树根说:

    “不错,细流兄弟,在你眼里我当然没有模样。长期和泥土接触,使我浑身灰褐;过度劳累,使我变了形,正如变形的工人胳臂一样。我也是工人,我替我身体见到阳光的延伸部分干活。我从你那里吸取了汁液,就是输送给她的,让她新鲜娇艳;你离开以后,我就到远处去寻觅维持生命的汁液。细流兄弟,总有一天,你会到太阳照耀的地方。那时候,你去看看我在阳光下的部分是多么美丽。”

    细流并不相信,但是出于谨慎,没有作声,暗忖道,等着瞧吧。

    当他颤动的身躯逐渐长大,到了亮光下时,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寻找树根说的延伸部分。

    天啊!他看到了什么呀。

    到处是一派明媚的春光,树根扎下去的地方,一株玫瑰把土地装点得分外美丽。

    沉甸甸的花朵挂在枝条上,在空气中散发着甜香和一种幽秘的魅力。

    成渠的流水沉思地流过鲜花盛开的草地:

    “天啊,想不到丑陋的树根竟然延伸出美丽!”

阅读

南潭泉记

梁衡

①霍州之下马洼村,因唐李世民过此下马而得名。儿时记忆中是一个极美丽的山村。两山一沟,东西走向。窑洞顺北坡而下,高低错落,掩映于黄土绿树之间。A鸡犬相闻,炊烟袅袅,有如仙境。南山为翠柏所覆,村民推窗见绿,天生画屏。沟里有三条小河穿村而过。我家院子临近沟底,前后各有一河,朝洗青菜门前溪,夜闻窑后水淙淙。南山之顶不知何年修了文昌阁、文笔塔各一座,倒映于山下池中,取“巨笔砚影”之意。而沟底的杨、柳、椿、槐,为追探阳光 , 与两山比高,千树如帆,一沟绿风,为远近闻名之奇景。

②村中多泉,大小十余处,最美数南潭泉。泉贴南山之根,有一老查树护于泉上,责枝绿叶,如华盖之张。环泉一片杏林,杏林之上是连绵的古柏,堆绿叠翠,直上蓝天。泉不大,仅一席之地,甘洌沁脾,无论雨早,涌流如常。B水极清,沙粒颗颗、鱼虾往来,清晰可见。杏叶筛落一池阳光,水波陆离万变,宛若龙宫之穴。水极静,从沙中轻轻泛出,如鱼吐泡,细流漫淌,汇于数十步外的一个池塘中,蓄以灌田。池上一大沙果树,偶有鸟啄果落,叮咚有声。杏熟时,孩童攀缘于树,如猿之影。

③南潭泉在村人心中是神泉、药泉,可去灾、可保命。天有大旱,于此求雨,屡屡有应。人有病,来提水一罐,涤肠洗心。家父三十一岁时得大病,一年不起,高烧不退,渐至垂危。有老者说,人临走也须还一个清凉。遂到南潭取水一罐,缓缓灌下,未想竟起死回生。遇有山洪暴发,数日内河水不清,而密林中的南潭泉则神清气定,清澈如镜,为全村最后之备用水源。每到夏日,割麦打场,酷日当头。人嗓子里冒烟,牲畜顺毛流汗。大人抢夏,孩子们的任务就是到南潭提水。人喝畜饮,暑气顿消。取水多用孩子,合童真之纯;必用瓷罐,表质朴之心。C不怕头上三尺火,一片冰心在罐中。南潭泉永是村人心中一道清凉的风景。

④我是上世纪50年代离开故乡的,南潭美景时在梦中。本世纪初某日,有村干部来京,说因开煤矿,全村已河断泉枯,水声不再,杏林不存。我心中chàng rán①有失,D断了相思,碎了旧梦。2017年春节回乡,忽闻喜讯,县里发展旅游,将重修南潭泉,追回旧时景。

⑤凡村不可无水,或河或井,最好有泉。才从地心来,又在人心上流。顾盼其影,chán chán②其声,流过百年,一村之魂。E我八岁离乡七十回,真正够得上少小离家老大还了,故乡已几经沧桑。六十年一甲子,风水今又转了回来。

⑥南潭归来,山水之幸,吾乡之幸。

(《人民日报》2017年3月29日,有改动)

小说阅读

土桥镇上的魔术师

①那天夜晚,我们整个土桥镇的人统统都失眠了。已快深夜十二点了,但我们毫无睡意。是啊,对我们这群十一二岁的小屁孩来说,刚才发生的一切太神奇了,简直像一个个充满神迹的梦!那只会做算术题的山羊,那些钻火圈的老虎、狮子……当然了,还有那个像是无所不能的魔术师!

②马戏团是那天中午来到我们镇的。不过,早在三四天前,我们就看见了贴满大街小巷的演出海报。更早之前,我们就听到了马戏团要来我们土桥镇的消息。那天中午,一辆大卡车开进了我们土桥镇,车上下来一群人。男人们穿着西服,打着领带;女人们戴着叮当作响的大耳环,穿着花花绿绿的连衣裙。他们操着悦耳动听的外乡口音,走在我们土桥镇窄窄的街道里。我们第一次感觉到,我们祖辈居住的这座尘土弥漫的北方小镇,实在是太寒酸、太土气、太落伍了!

③太阳刚一偏西,马戏团演出的大帐篷就在镇子外面的空地上搭起了。我们看见了关在铁笼里的狮子、老虎。一只脖颈上纷披着长长的鬃毛、威风凛凛的雄狮,在铁笼里卧着,突然朝我们龇着锋利的牙齿,凶狠地嘶吼了一声。我们一个个吓得魂飞魄散,但不久我们又心满意足地笑了。我们眼巴巴地看着,我们心里痒痒的,我们恨不得天马上就黑。

④那天傍晚,夜幕刚刚落下来,马戏团演出的大帐篷就被我们镇上的人围得水泄不通。我们手里攥着软磨硬泡从父母那里要来的皱巴巴的五块钱,从人缝中挤进去,终于买到门票进了帐篷。帐篷内,用长木板一级级搭成的观众席上早坐满了人。我们又在人缝中挤了半天,终于找到一个位置,可以站在木板上将目光越过前面一个个头顶,看见帐篷深处铺着红地毯的椭圆形舞台。一阵铃声响过后,演出开始了。

⑤我们从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样不可思议的人。魔术师头戴一顶礼帽,拎着根手杖,白衬衣上一袭黑色燕尾服衬托出他挺拔颀长的身材。他脱帽弯腰向人们问好,彬彬有礼得像一位绅士!他举起手杖,说一声“变”,我们看见他从衣兜里掏出块丝帕噗地吹口气 , 丝帕就变成了一朵娇艳的玫瑰花然后魔术师又掏出块丝帕 , 又噗地吹口气 , 丝帕变成了一只扑棱着翅膀的白鸽子。

⑥终于,令我们激动万分的时刻到来了——有人推过一只大铁箱,一位身材窈窕的金发女郎被魔术师锁进了铁箱,只在箱外露出她的头和一双脚。魔术师举起一把寒光闪闪的长剑,咔嚓一声将箱子一下劈成了两半!我们的心快要跳到嗓子眼儿了,我们听见观众席上的人异口同声地尖叫了一声。但令我们惊异的是,那位金发女郎并没有死,她的头在一只箱子外晃动着,向人们微笑致意,她的一双脚正在另一只箱子外左右摆动。

⑦“魔术师会分身术!”

⑧“不!他一定会巫术!”

……

⑨我们禁不住一个个像反刍的老牛一样圆鼓着眼睛,高声大嗓、唾沫星四溅地争论着。

⑩第二天天一亮,我们起床后顾不得洗把脸,就一个个往镇子外面马戏团搭帐篷的地方跑。马戏团的人好像刚起来,懒洋洋地在帐篷外嬉笑着、打闹着。不远处,有个矮胖的女人在用炉子做饭,碗筷瓢盆就摆在她身边的土地上,锅盖上落满了苍蝇。看样子饭快熟了,但那从锅盖下飘出的饭香味,远远盖不住远处铁笼里的狮子、老虎所散发出的一股股气势汹汹的腥臭味。后来,我们看见了魔术师。他像被人施了魔术一样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穿着皱巴巴的衬衣,眼窝深陷,头发蓬乱。他走到炉子前伸手揭开锅盖,捏了块肉片丢进嘴里边咀嚼边叱骂着。我们看着这一切,心里酸酸的,我们忽然想哭。

⑾那天中午,任凭马戏团帐篷外的大喇叭声嘶力竭地不停吆喝,我们坐在屋子里,身子动都没动。到了夜晚,据说马戏团帐篷里的观众席上,只稀稀拉拉坐了几个上了年纪的人。

⑿第三天一早,在我们还沉湎在香甜的睡梦中时,一辆大卡车载着魔术师和马戏团离开了我们土桥镇。

⒀许多年后,我们终于明白,魔术师和马戏团与其说是自己离开的,不如说是被我们“赶”走的。因为,我们无法相信,那些在我们的想象里高贵、无所不能的人,居然像我们一样,那么普通;居然像我们一样,那样卑微、寒碜而艰辛地活着!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穷鬼

莫泊桑

    ㅤㅤ①15岁那年,在通往瓦维尔的大道上,他的腿被一辆大车碾碎。从那以后,他便架着两根拐子要饭为生。他叫尼古拉•众圣,本是神甫在一条沟里捡着的弃婴。村里的面包房老板为了取乐,请他喝了几杯酒,害得他成了残废。四十年来,他那残废身体在各家破屋里进进出出,人们早已感到厌烦。可是他呢,一点也不想走开,因为他并不认识别的地方。那些乡下人遇见他,常常高声问:“为什么你不到别的村子走走,老在这儿拐来拐去?”他总是一言不答走开,心里突然涌起一种对陌生世界模糊的恐惧。陌生的面孔,素不相识的人的斥骂和疑虑的眼光,大道上成对走着的宪兵,都叫他害怕。

②当他远远望见阳光底下亮光闪闪的宪兵时,他的行动突然间变得特别敏捷,像猛兽躲藏时那样敏捷。他会从木拐上很快地出溜下来,跟一堆破烂布似的落在地下,把身子缩做一团,变得非常小,就好比缩在窝里的野兔紧挨着地皮趴着,那一身棕色的破衣服也跟土色不相上下,简直看不见他了。

③他尽管生活在人群中,却在那些乡下人中间只引起一种冷酷的轻蔑和无可奈何的反感。大家给他起个绰号叫“吊钟”,因为他在两根木棍当中摆来摆去,活像悬在木架中间的吊钟。

④两天以来,他一点东西也没有下肚。农妇们一看到他,就老远地喊道:“你还不走开,你这个下流东西!”他于是架着木拐转过身去,走到旁边的人家,那里,他受到了同样的接待。

⑤他走遍了圣底赖尔、瓦维尔和皮埃特,没有讨得一个小钱或一块面包皮。现在只有都诺勒一处希望了。可是他累得再也不能挪动。

⑥不过他还是出发了。那时正是十二月,寒风在田地里刮着,在光秃秃的树枝间呼啸着。低暗的天空里云块飞驰,匆匆地不知要奔向何方。他慢慢地走着,很费力地一先一后移动着两支拐棍,一面用留下的那条弯曲的腿支着身子,这条腿的下端还留着一只畸形的脚,裹着一块破布。他奔波了三个钟头,居然看见村里的树木了,于是加快了动作。

⑦他遇见的第一个乡下人,当他张嘴向他乞求时,这样回答他:“你又来了,老主顾!我总也躲不开你了!”“吊钟”只好走开。他挨门讨过去,大家都这样粗暴地对待他,任何东西也不给他就把他赶走,他还是挨家求乞了一遍。一个铜子也没有讨到手。

⑧他只好到村外农庄去,疲倦得简直拿不起他的拐子。人们总是把他赶走。天气是这样一种又冷又愁惨的天气,人们遇到这种天气,心里便觉得凄凉,脾气变得容易激怒,心灵变得阴沉,既懒得伸手施舍东西,也懒得伸手援助别人。

⑨等他走完了他所认识的几家人家,他便瘫倒在希盖老爹庭院外面一条长沟的角上。寒风横扫,一群黑母鸡从他身旁经过,时时刻刻用嘴啄起一粒或是一条人们看不见的虫。“吊钟”先是心里什么也不想地看着它们,后来发生了一个念头:如果用枯枝生火,把这些动物弄一只过来烤熟,一定很好吃。他抄起了手边的一块石头,一下子就把离他最近的那只鸡打死了。他刚走到那个头上带着血迹的小黑东西旁,就觉得有人在背上重重地推了他一下,身子便跌翻在十步开外。希盖老爹怒火冲天地向这个小偷扑了过来,在这个无力抵抗的残废人身上拼命地打起来,一面派人去叫宪兵。

⑩正午的时候,宪兵出现了,希盖老爹声称受到穷鬼的攻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保护住自己。小队长一声叱喝:“站起来!”可是“吊钟”已不能转动。他们以为这个小偷在假装,于是毫不客气,抓住了他的肩膀,硬把他架在他的拐子上。

⑪他非常害怕,这种恐惧是对黄色军用皮带的天生的恐惧,是飞禽走兽遇见猎人时的恐惧,是老鼠遇见猫时的恐惧。他使出了超人的气力,竟能站稳了。

⑫“动身吧!”小队长说。他也真的走了起来。庄园的全体人员都眼睁睁地看着他出发。妇人们举着拳头威吓着他,男人们满面狞笑不住地骂他。

⑬傍黑的时候,他被关到镇上的监牢里。宪兵们想不到他会需要吃东西,就这样把他撂到第二天。

⑭不过等到一清早,人们来审讯他的时候,却看见他已经死在地上。这多么出人意外!

(选自《莫泊桑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参与小组合作,完成“读书这件事儿”主题分享。

童年读书 
莫言

我童年时的确迷恋读书,那时候既没有电影更没有电视,连收音机都没有,只有在每年的春节前后,村子里的人演一些《血海深仇》《三世仇》之类的忆苦戏。在那样的文化环境下,看“闲书”便成为我的最大乐趣。

我偷看的第一本“闲书”,是绘有许多精美插图的神魔小说《封神演义》,那是班里一个同学的传家宝,轻易不借给别人。我为他家拉了一上午磨才换来看这本书一下午的权利,而且必须在他家磨道里看并由他监督着,仿佛我把书拿出门就会去盗版一样。这本用汗水换来短暂阅读权的书留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那骑在老虎背上的中公豹、鼻孔里能射出白光的郑伦、能在地下行走的土行孙、眼里长手手里又长眼的杨任,等等等等 , 一辈子也忘不掉啊。

后来又用各种方式,把周围几个村子里流传的几部经典如《三国演义》《水浒传》《儒林外史》之类,全弄到手看了。那时我的记忆力真好,用飞一样的速度阅读一遍,书中的人名就能记全,主要情节便能复述,描写爱情的警句甚至能成段地背诵。现在完全不行了,后来又把“文革”前那十几部著名小说读遍了。

记得从一个老师手里借到《青春之歌》时已是下午,明明知道如果不去割草羊就要饿肚子,但还是挡不住书的诱惑,一头钻到草垛后,一下午就把大厚本的《青春之歌》读完了,身上被蚂蚁、蚊虫咬出了一片片的疙瘩。从草垛后晕头涨脑地钻出来,已是红日西沉。我听到羊在圈里狂叫,饿的。我心里忐忑不安,等待着一顿痛骂或是痛打。但母亲看看我那副样子,宽容地叹息一声,没骂我也没打我,只是让我赶快出去弄点草喂羊。我飞快地蹿出家院,心情好得要命,那时我真感到了幸福。我的二哥也是个书迷,他比我大五岁,借书的路子比我要广得多,常能借到我借不到的书。但这家伙不允许我看他借来的书。他看书时,我就像被磁铁吸引的铁屑一样,悄悄地溜到他的身后,先是远远地看,脖子伸得长长,像一只喝水的鹅,看着看着就不由自主地靠了前。他知道我溜到了他的身后,就故意地将书页翻得飞快,我一目十行地阅读才能勉强跟上趟。他很快就会烦,合上书,一掌把我推到一边去,但只要他打开书页,很快我就会凑上去。他怕我趁他不在时偷看,总是把书藏到一些稀奇古怪的地方,就像革命样板戏《红灯记》里的地下党员李玉和藏密电码一样,但我比日本宪兵队长鸠山高明得多,我总是能把我二哥费尽心机藏起来的书找到;找到后自然又是不顾一切,恨不得把书一口吞到肚子里去。

有一次他借到一本《破晓记》,藏到猪圈的棚子里。我去找书时,头碰了马蜂窝,嗡的一声响,几十只马蜂蜇到脸上,奇痛难挨。但顾不上痛,抓紧时间阅读,读着读着眼睛就睁不开了。头肿得像柳斗,眼睛肿成了一条缝。我二哥一回来,看到我的模样。好像吓了一跳,但他还是先把书从我手里夺出来,拿到不知什么地方藏了,才回来管教我。他一巴掌差点把我扇到猪圈里,然后说:活该! 我恼恨与疼痛交加,呜呜地哭起来。他想了一会儿,可能是怕母亲回来骂,便说:只要你说是自己上厕所时不小心碰了马蜂窝,我就让你把《破晓记》读完。我非常愉快地同意了。但到了第二天,我脑袋消了肿,去跟他要书时,他马上就不认账了。

我发誓今后借了书也决不给他看,但只要我借回了他没读过的书,他就使用暴力抢去先看。有一次我从同学那里好不容易借到一本《三家巷》,回家后一头钻到堆满麦秸草的牛棚里,正看得入迷,他悄悄地摸进来,一把将书抢走,说:这书有毒,我先看看,帮你批判批判! 他把我的《三家巷》揣进怀里跑走了,我好恼怒! 但追又追不上他,追上了也打不过他,只能在牛棚里跳着脚马他。          

      (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