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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上海市徐汇区上海中学2019-2020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10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冰桶挑战”:当心公益背后的网络媚俗

杨程

    ①一场名为“ALS冰桶挑战赛”的活动曾在互联网线上线下如火如荼地进行。活动规则极为简单,挑战者要么在24小时内向美国ALS(肌肉萎缩性侧面硬化病)公益协会捐出100美元,要么往自己头上浇一桶冰水,并录下视频上传至网络,同时向自己的三个朋友发起挑战。

    ②关于“冰桶挑战”的起源,一个广为认可的说法是,美国一位身患ALS的波士顿大学棒球手弗雷特及其朋友们发起了这项活动。活动的目的在于筹款,并让世人对这种被称为“渐冻人”的罕见疾病有更多的了解。据悉,目前针对ALS没有比较好的治疗方法,患者存活期一般是2至5年。英国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就是ALS病的患者。

    ③借助于社交网络的力量,“冰桶挑战”迅速传播。美国《大西洋月刊》15日称,Facebook上参与这个话题的网友已达1500万人次。参与者包括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特斯拉创始人马斯克、“钢铁侠”小罗伯特·唐尼、“金刚狼”休·杰克曼、NBA球星勒布朗·詹姆斯等。名人效应带来连锁反应。短短两周内,ALS协会已经收到近400万美元的捐款,是2013年同期的4倍。不过“认怂”的名人也有。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前总统奥巴马在被点名后,并没有选择湿身,而是选择用捐款来支持该活动。很快,这桶冰水已浇至中国。在新浪微博上,“冰桶挑战”是排名第一的热门话题,短短几天,阅读量已达数亿。小米科技董事长雷军、优酷土豆CEO古永锵、奇虎董事长周鸿祎、百度董事长李彦宏等都完成了各自的挑战。可以想象的是,国内掀起的“冰桶”热,动静也不会小。

    ④然而,在“冰桶”热背后,却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舆论。一部分网友不屑于一些名人在传播公益的同时夹带“私货”,批评该活动是炒作多于公益;另一部分网友则认为,不管形式如何,只要达到目的就好。笔者以为,单从宣传角度来看,该活动确实达到了目的,让更多人了解这一病症,唤起世人的同情心。从这点上说,该活动是一次非常成功的自我营销。“冰桶挑战”有别于传统的公益项目,它借助于社交网络和短视频的快速传播能力,给公益植入了互联网基因,使得未来其他公益活动有了更多的想象空间。但另一方面,尽管活动参与者的初衷或许不错,不过指名道姓击鼓传花式的传播方式,虽说造成了很大影响,实际上却是一场“刻奇主义”的胜利。

    ⑤“刻奇(Kitsch)”一词来源于德语,原意为“媚俗”或者“自媚”。因昆德拉的作品而广为人知。后来,“刻奇”被用于形容一种网络现象,可以理解为“虚假的崇高”“灵魂的虚肿症”。“刻奇”的一种结果就是,当某个东西被赋予感伤、崇高的意义之后,便容不得别人不被感动与感伤。谁要是不加入这场情感洪流,就会被定义为居心不良。我们在网上常见的诸如“不转不是中国人”“你必须懂的10条做人道理”等这些提法,都是“刻奇”的表现。

(1)、    第④段加下划线词语“私货”在文中是指
(2)、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冰桶挑战”搭载近年来快速发展的社交网络,尤其是借名人效应,使得它在短时间内便发展成为热门话题。 B、从“冰桶挑战”的活动规则看,它实则是以崇高绑架别人意志的“刻奇主义”,一旦被点名,便身不由己。 C、从“冰桶挑战”活动的目的看,美国前总统奥巴马的举措实则是一种最符合“冰桶挑战”活动本意的做法。 D、当某物被赋予感伤崇高的意义后,便容不得别人不被感动与感伤,这种虚假的崇高和灵魂的虚肿现象便是“刻奇”。
(3)、下列对于文章第⑤段的作用,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A、紧承第④段内容,介绍“刻奇”一词的来源含义及其不良影响。 B、通过分析“刻奇”现象揭示“冰桶挑战”在传播中的媚俗一面。 C、表明作者态度,对于“冰桶挑战”活动本身持有的是消极看法。 D、深化文章主题,引出对网络中类似的“刻奇”现象的文化反思。
(4)、请根据第⑤段对“刻奇”的论述,分析“冰桶挑战”中的“刻奇”现象。
(5)、请概括本文行文思路。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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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丑中之美

    庄子及其后学以“道”的自然无为为美,其根本表现是在个体人格的自由上。因而,在庄子及其后学看来,人的外形的丑丝毫也不妨碍他具有精神的美,得到人们的爱慕。庄子一方面赞赏他理想中的“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的“神人”,另一方面又丝毫不歧视形体残缺丑陋,却具有精神人格美的人。在中国美学史上,也是庄子第一个明确地谈到了丑的问题,指出了在丑的外形之中完全可以包含超越于丑的形体的精神美。

    《德充符》中通过许多寓言说明了这个道理。卫国的哀骀是一个奇丑的人,“以恶(丑)骇天下”,然而“丈夫与之处者,思而不能去也;妇人见之,请于父母曰‘与为人妻,宁为夫子妾’者,十数而未止也”。鲁哀公和他相处不过数月就想请他当宰相。庄子以文学的夸张笔法,描写了这个奇丑者得到了包括妇女在内的许多人的爱慕,同时又借孔丘之口说明了他之所以得到爱慕的原因:“非爱其形也,爱使其形者也。”而所谓“使其形者”就是精神。人们之所以爱这个奇丑的人物,就是爱他的“全德”,爱他的精神美。“闉跂支离无脤”“瓮盎大瘿”都是一些腰弯及于脚趾、形体残缺没有嘴唇、身上长着像盆瓮一样大的瘤子的奇丑人物,然而前者说卫灵公,后者说齐桓公,都得到了赏识和喜爱,以至卫灵公、齐桓公看起那些形体齐全的人来,反而觉得“其脰肩肩(瘦小样子)”,矮小可怜了。庄子认为,这是“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的缘故。这些奇丑人物,由于他们有人格精神上的美,所以人们就忘掉了他们形体的丑陋,看上去反而比形体健全的人更加高大了。庄子看到了人的内在精神美能够压倒和克服外在形体的丑,“形骸之外”的美高于“形骸之内”的美。在追求着个体人格自由的庄子眼里,就连汲汲于仁义、不懂得自然无为之道的孔子,虽然形体健全,但较之于被砍掉了一只脚,却懂得自然无为之道的“兀者叔山”,在精神上是遭受了无可解救的“天刑”的。在庄子看来,这种精神上的刑残比肉体上的刑残更加可悲。庄子一点也不忽视形体的美,但更加重视精神的美。这种对于人的精神美的高度重视和追求,后来在魏晋时期的美学中得到了发展。

    从艺术史上看,庄子认为在丑怪的形相中可以包含强烈的精神美的思想,曾对中国艺术的发展产生明显的影响。五代人物画家禅月大师贯休的人物画就是一个典型的实例。贯休是禅宗的信奉者,曾被皇家授予师号。而禅宗的思想,是同道家的思想密切联系着的。贯休所画的人物,其形相十分怪异甚至丑陋,却又使人感到有一种内在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力量。“其名作十六帧水墨罗汉,骨相奇特古怪,为前代所找不出的。例如有庞眉大目者,孕颐隆鼻者,倚松石者,坐山水者。以之与阎立本的帝王图相对照,虽则坚实劲拔的笔致,略有相似,而人物的形态完全不同。阎氏的人物庄严肃穆,是一种士大夫社会的正型。而贯休的人物怪骇突兀,宛如战斗时神经紧张的一种变型”。完全可以说,在中国美学史上,对丑怪之美的肯定,为庄子美学所特有。这也是一般浪漫主义美学所共有的特色。而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美学,则是排斥丑怪之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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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治国理念上,儒家主张“为政以德”,非常注重教化的作用。儒家经典有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以此为目的,为政者必须是深谙儒家伦理道德且身体力行者。正所谓“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换言之,任用大量儒家知识分子是实行儒家治国理念的前提和保证。在立国前后忙于征战的阶段,辽、夏、金所任用的儒学人才是通过扣留使者、招降纳叛、主动投靠等方式获得的。为满足对儒学人才的大量需求,在政权稳固之后,也只有仿效中原王朝推行科举制度了。金朝在其第二任皇帝太宗时期就已经开始实行科举取士了。《金史》记载:到了“世宗、章宗之世,儒风丕变,庠序日盛,士由科第位至宰辅者接踵”。儒家知识分子在金朝社会的繁荣发展中起到了很大作用,辽朝和西夏也都实行了科举制度。

    深受儒学熏陶的官吏们是儒家治国理念的贯彻实施者,而最高统治者皇帝,是治国理念的决策者。辽朝“为政以德”的例子很多。在建立辽朝之前,契丹民族的社会组织形式还是类似奴隶制的部落联盟。与此相应,直到辽代初期还在实行严刑峻法,带有明显的奴隶制法律特征。到了辽代中期,随着吸收汉文化的深入,景宗和圣宗针对辽初的“重法”,开始主张“慎刑”“宽法律”。例如,原来契丹习惯法允许主人对奴隶随意处置。统和二十四年辽圣宗下令:“若奴婢犯罪至死,听送有司。其主无得擅杀”。重熙元年辽兴宗又下令:“奴婢犯逃,若盗其主物,主无得擅黥其面”。这些法律条文的修订有利于改善奴隶的待遇,是辽代法律汉化的结果。在西夏,其法律的儒化倾向也很类似。

    金朝皇帝大都儒学修养较高,其中贯彻儒家治国理念最为突出者,当属史称“小尧舜”的金世宗。金世宗主张“为政以德”“宽仁”治国。大定四年,尚书省上奏,“大兴民男子李十、妇人杨仙哥并以乱言当斩”。世宗皇帝批复说,“愚民不识典法,有司亦未尝叮咛告诫,岂可遽加极刑”,最后的处理结果是“以减死论”。他还曾下诏给有司:“朕惟人命至重,而在制窃盗赃至五十贯者处死,自今可令至八十贯者处死”,提高死刑的量刑标准以示对人命的看重。但是,世宗也并非一味“宽仁”。他还曾说过:“夫朝廷之政,太宽则人不知惧,太猛则小玷亦将不免于罪,惟当用中典耳”;又说:“帝王之政,故以宽慈为德。然如梁武帝专务宽慈,以至纲纪大坏。朕常思之,赏罚不滥,即是宽政也,余复何为。”因此,金世宗主张的是治国执法宽猛相济,而这正符合儒家“德主刑辅”的理念。为了贯彻儒家的“礼治”主张,金朝在法律上也很注意维护儒家的伦理道德。大定二十三年,“尚书省奏,益都民范德年七十六,为刘祐殴杀。祐法当死,以祐父母年俱七十余,家无侍丁,上请。上曰:‘范德与祐父母年相若,自当如父母相待,至殴杀之,难议末减,其论如法。’”而世宗皇帝以刘祐不能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为由坚持依法判刘祐死罪。这显然是出于对儒家伦理的维护。鉴于熙宗、海陵王都是死于政变,世宗也很注意宣扬儒家的忠孝观念。他多次告诫皇太子及亲王等:“人之行,莫大于孝悌”。世宗还下令颁行用女真文翻译的儒家经典。

(节选自李玉君《儒学与北方民族政权的治国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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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享经济,又名共享经济,指的是通过人人参与,借助互联网平台,把各类过剩的消费资源、尤其是数据信息整合在一起,通过倡导人人分享,实现体验式消费,进而促使成本降低、效率提高,创造新的生产红利和消费红利。

    美国著名的Zipcar租车公司,就是把各种闲置车辆及其信息通过网络平台整合起来,Zipcar的会员用车时通过网站或电话搜寻,即可发现距离会员最近的车辆情况和使用价格,然后会员可自主选择并预约用车,用完之后在约定时间内将车开回原处。再比如,大家熟悉的淘宝网,其实也是成千上万大中小企业、成千上万用户借助互联网平台,让成千上万的产品和商品价格、产品数量、广告、厂商、消费者甚至信用等各类信息透明化,通过人人参与,平台分享,公平竞争,大大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交易效率,同时也扩大消费需求。

    分享经济之所以能产生这样的效应,原因就在于分享经济强调分享式消费和消费式分享,即消费既是一种消费,也是一种为他人消费提供供给和创造创新的过程;同时,分享经济的背后也提出了一个今天我们如何更好解决过剩的问题。当今时代,高速工业化和市场化带来的巨大效率提升、生产高速增长,实际上带来了“全球性过剩”,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大量的资源、产品和服务处在闲置和过剩状态,因此分享经济通过互联网平台整合,把大量的“闲置”重新配置,加以利用。这显然顺应了绿色消费、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的大趋势。

    从更重要的意义上说,分享经济也意味着经济运行方式的改变。工业化甚至更早时代,经济增长更加强调生产、强调效率、强调产出率,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办法就是实现分工,通过分工产生效率,通过市场交易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达到产出最大化的目标。但是,随着人类经济活动进一步发展,人们发现,日益细化的社会分工和市场分工,在带来效率提高的同时,也带来了过剩;强调分工促进增长的同时,也由于生产环节细化、甚至全球化分工,产生了信息不对称并由此带来了巨大的市场交易成本,反而降低了交易效率和经济增长效率。为此,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以及由此产生的大数据等,能借助分享平台整合价值链、产业链,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解决过剩经济时代的供求失衡问题。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人参与的大数据分享正在带领人类从分工型经济走向分享型经济。

    当然,要让分享经济真正有效地满足人人参与、人人分享,需要每个参与者、分享者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其背后也是对所有市场参与者的诚信体系的考量。在此情况下,政府通过依法干预和合理监管,确保分享经济建立在诚信有效的基础上,也是分享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摘编自权衡《分享经济:互联网时代的新型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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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近代科学兴起以来,人类见证了科学改造世界的力量,也充分享受到了科学成果带来的社会福祉。科学发展到今天,已经具备了强大的自主性,如果任其无约束地发展,它的潜在成果既有可能造福人类,也有可能摧毁人类。如何让科学始终朝着善的方向发展,是今天人类亟需解决的问题,科技伦理的兴起也正是基于这样的时代背景。

    科技伦理的目标很明确,即通过有效的规范,保证科学研究的所有环节都处于伦理的规训下,使研究的整个链条都指向追求善的目的。科技伦理发生作用的空间结构包括政策环境、研究主体、研究手段、研究对象与研究结果等,这个研究链条的每个环节内都存在伦理缝隙。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科学就会从人类福祉变成人类的噩梦。

    科学是探索未知的事业,其本性是喜欢自由的研究氛围。由此,人们自然会认为,不应该为科学研究附加任何的约束,所有这些约束都是研究的障碍。这种说法在社会上很有市场。其实,这是一种短见。哲学家托德·莱肯曾指出:“我们对人类的有限性的焦虑,致使我们设计出更高级的不变的实在,这就是上帝、形式、道德法则。”也就是说,我们要设计出一个远离我们的完美王国,去应对我们所面对的不确定现实。道理很简单,任何时代的人的认知都具有时代局性,总有一些没有预料到的事情出现。如果是好的倒也无妨;如果是恶的,其影响就很难消除。而且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这种可能性不是变小了,而是变大了。为此,预先设置一些高于当下实践要求的伦理规范,就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未来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危害。因此,对研究人员进行科技伦理的熏陶、规训,恰恰是引导他们追求善的有效手段,是给他们竖立向善的路标,而非设置研究的障碍。

    近代科学是西方的产物,对于中国人来讲,科学在很大程度上是舶来品,我们没有与之相对应的传统与经验,因而在科技伦理上存在先天的不足。另外,我国的教育体制中也缺少这方面的系统训练,从而导致我国科技人员对科技伦理的认识严重不足。这就意味着,随着中国科技的迅猛发展,科技投入的增加与从业人员的大幅增长,以及功利主义评价模式的形成,部分科研人员完全可能在利益的驱使下,没有约束地从事后果高度不确定的研究。再加上国人对于前沿科技成果的极度期盼,促成需求的扩张,加剧了科技风险出现的可能性,这就无形中助长了科研人员冒险的热情。因此可以说,践行负责任的研究,恰恰是中国科技界应该展现给世界的一种形象。

(摘编自李侠《科技伦理:没有约束的科技是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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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读书(节选)

学问不只是读书,而读书是获得学问的一个重要途径。因为学问不仅是个人的事,而且是全人类的事。每门学问到了现在的阶段,是全人类分工努力日积月累所得到的成就,而这成就还没有被湮没,全靠书籍记载才流传下来。书籍是过去人类的精神遗产的宝库,也可以说是人类文化学术前进轨迹上的里程碑。我们就现阶段的文化学术求前进,必定以过去人类已得的成就为出发点。如果抹煞过去人类已取得的成就,我们说不定要把出发点移回到几百年甚至几千年前,纵然能前进,也还是开倒车落伍。读书是要清算过去人类成就的总账,把几千年的人类思想经验在短短的几十年内重温一遍,把过去无数人辛苦获来的知识教训,集中到读者一个人身上去受用。有了这种准备,一个人才能在学问途程上作万里长征,去发现新的世界。

历史愈前进,人类的精神遗产愈丰富,书籍愈浩繁,而读书也就愈不易。书籍固然可贵,却也是一种拖累,可能变成研究学问的障碍。它至少有两大流弊。第一,书多易使读者不专精。我国古代学者因书籍难得,皓首穷年才能治一经,书虽读得少,读一部却就是一部,口诵心惟,咀嚼得烂熟,透入身心,变成一种精神的原动力,一生受用不尽。现在书籍易得,一个青年学者就可夸口曾过目万卷,“过目”的虽多,“留心”的却少,譬如饮食,不消化的东西积得愈多,愈易酿成肠胃病,许多肤浅虚骄的习气都由耳食肤受所养成。其次,书多易使读者迷方向。任何一种学问的书籍现在都可装满一个图书馆,其中真正不可不读的基本著作往往不过数千部甚至于数部。许多初学者贪多而不务得,在无足轻重的书籍上浪费时间与精力,就不免把基本要籍耽搁了。比如学哲学的尽管看过无数种的哲学史和哲学概论,却没有看过柏拉图的《对话集》;学经济学的尽管读过无数种的教科书,却没有看过亚当·斯密的《原富》。做学问如作战,须攻坚挫锐,占住要塞。目标太多了,掩埋了坚锐所在,只东打一拳,西踢一脚,就成了“消耗战”。

读书并不在多,最重要的是选得精,读得彻底,与其读十部无足轻重的书,不如以读十部书的时间和精力去读一部真正值得读的书;与其十部书都只泛览一遍,不如取一部书精读十遍。“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这两句诗可以作为每个读书人的座右铭。读书原为自己受用,多读不能算是荣誉,少读也不能算是羞耻。少读如果彻底,必能养成深思熟虑的习惯,涵泳优游,以至于变化气质;多读而不求甚解,譬如驰骋十里洋场,虽珍奇满目,徒惹得心花意乱,空手而归。世间许多人读书只为装点门面,如暴发户炫耀家私,以多为贵。这在治学方面是自欺欺人,在做人方面是趣味低劣。

(选自2012年4月《社会科学论坛》,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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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在进化的蒙昧时期,就已经具有一种才能,这种才能,因为没有更恰当的名字,我姑且叫它为数觉。由于人有了这种才能,当在一个小的集合里边,增加或者减去一样东西的时候,尽管他未曾直接知道增减,他也能够辨认到其中有所变化。

数觉和计数不能混为一谈。计数似乎是很晚以后才有的一种收获,由后文可以知道,它牵涉到一种颇为复杂的心理过程。就我们所知,计数是一种人类独具的特性;另一方面,有若干种动物看来也具有一种和我们相类似的原始数觉。至少,有权威的关于动物行为的观测家持有这种主张,而且有很多实例支持这种理论。

例如,许多种鸟类是具有这种数觉的。鸟巢里若是有四个卵,那么可以安然拿去一个;但是如果拿掉两个,这鸟通常就要逃走了。鸟会用某种奇怪的方法来辨别二和三。但是这种才能不仅限于鸟类。实际上,我们所知道的最惊人的例子要算叫作“独居蜂”的昆虫。这种母蜂在每个巢里下一个卵,并且在巢里面预先储藏了一批活的尺蠖,作为幼虫孵化后的食料。使人吃惊的是,各类独居蜂每巢里所放的尺蠖数目都是一定的。

由于蜂类行为的规律化,而且这种行为和它的生命的基本机能有密切的关系,所以上述例子不如下面的例子来得更加令人信服。这里所举的鸟的行为,似乎已经处于自觉的边缘了。

有个田主决心要打死一只在他庄园的望楼里筑巢的乌鸦。他试了好多次想惊动它,始终没有成功:因为人一走近,乌鸦就离开了巢,飞开了。它栖在远远的树上守着,等到人离开了望楼,才肯飞回巢去。有一天,这田主定下了一个计策:两个人走进望楼,一个留着,一个出来走开了。但是乌鸦并不上当:它老等着,直到留在望楼里的人也走了出来才罢。这个实验一连做了几天:两个人,三个人,四个人,都没有成功。末了,用了五个人:也像以前一样,先都进了望楼,留一个在里面,其他四人走出来,离开了。这次乌鸦却数不清了:它不能辨别四与五、马上就飞回巢里去了。

这个例证可以引起两种反驳的意见。第一,具有这种数觉的动物只限于极少的几类,而在哺乳动物中就没有发现这种才能,甚至猿猴也好像没有。第二,就已经知道的一切事例而言,动物数觉的范围实在太小,简直可以略而不论。

第一点意见我们是承认的。这确乎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识数的才能,不论是这种形式或那种形式,看来总是限于几种昆虫、几种鸟类和整个人类。对于狗、马和其他家畜所做的实验和观察,都不曾发现它们有什么数觉。

至于第二点意见,却没有多大价值,因为人类的数觉范围也是十分有限的。寻常让一个文明人去辨别数目的时候,他总有意无意地用其他的技能,诸如对称图形读法、心计组合法、计数术等,来帮助他的直接数觉。特别是,计数已经变成我们智能的如此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用心理学的方法来实验我们的关于数的知觉,实在是很困难的。但是,话虽如此,现在还是有了一些进展。根据精密安排的实验结果,不能不下结论说:普通文明人的直接视觉数觉,很少能超过四,至于触觉数觉,范围甚至还要小些。

我们绝没有理由相信,我们的远祖有更高的天赋,却有许多理由使我们怀疑这种想法。试看各种欧洲语言,几乎都带有这种早期局限性的痕迹。英文的thrice和拉丁文的ter,有同样的双重意义:三倍和许多。拉丁文的tres(三)和trans(超过)之间有着可信的联系,而法文的très(甚)和trois(三)也是如此。

一种比鸟类高强不了多少的原始的数觉,就是产生我们数概念的核心。毫无疑问,如果人类单凭这种直接的数的知觉,在计算的技术上,就不会比鸟类有什么进步。但是经历一连串的特殊的环境,人类在极为有限的数知觉之外,学会了另一种技巧来给他帮忙,这种技巧注定了使他们未来的生活受到巨大的影响。这种技巧就是计数,并且,正是由于有了计数,我们赢得了用数来表达我们的宇宙的惊人成就。

有些原始语言对于虹的各种色彩都有专门的词,但是没有“色”这个词;又有些语言所有数词都有,只是没有“数”这个词。其他的概念也有这样的情况。在英文中,对于某些特种集合,有丰富的本国语言的表现方法,例如,flock(一群)、herd(一帮)、set(一套)、lot(一大堆)、bunch(一束)分别适用于特殊的场合,然而collection(集合)和aggregate(集)这两个词却是外来语。

具体的东西总在抽象的东西之先。罗素说:“不知道要经过多少年,人类才发现一对锦鸡和两天同是数‘二’的例子。”到现在我们还有不少词来表达“二”这个概念,如pair、couple、set、team、twin、brace等。

早期数概念的极端具体性,不列颠哥伦比亚的辛姆珊族的语言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这种语言共有七种不同的数词:一种用于走兽和扁平的物体,一种用于时间和圆形的物体,一种用来数人,一种用于树木和长形物体,一种用于小艇、一种用来测量,还有一种是在没有特定对象时计数用的。最后一种大概是后来才发展起来的,前几种必定是这族人还没有学会计数之前的早期遗物。

正是计数,才使具体的、不同质的表达多寡的概念结合为统一的、抽象的数概念,前者是原始人的特点,后者则是数学发展的前提。

(摘编自丹齐克《数:科学的语言》,苏仲湘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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