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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必修五第二单元第13课《别离》同步练习

下列各项对课文内容的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

A、《记念刘和珍君》语言精辟、深刻,发人深思。并能将抽象事理形象化,如“人类的血战前行的历史,正如煤的形成,当时用大量的木材,结果却只是一小块。但请愿是不在其中的,更何况是徒手”。 B、文天祥在《指南录后序》一文中,采用了叙抒议相结合的手法,简要地记叙了他出使元营的斗争情况以及逃脱后的艰险遭遇,并说明抄录诗篇和编纂诗集的目的。文章交错使用长短句、排比句、对偶句,有力地表现了诗人坚忍不拔的精神和忠贞不屈的爱国情感。 C、《小狗包弟》通过叙述小狗包弟的故事,以及自己的情感体验,反映出在文革那个动乱的年代,连狗都难以幸免,任何圣灵都可能遭受不测。从而深刻地揭露了文革的罪恶,作者呼唤人性,同时具有可贵的严于自我解剖的精神。 D、“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是说,读书人最讲义气,非常豪爽。挥洒自如,一点都不吝惜。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练习

想北平(节选)

老舍

如果让我写一本小说,以北平作背景,我不至于害怕,因为我可以捡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让我单摆浮搁的讲一套北平,我没办法。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觉太少了,虽然我生在那里,一直到廿七岁才离开。以名胜说,我没到过陶然亭,这多可笑!以类推,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只是说不出而已

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象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啊!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象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这不但是辜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地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虽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像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

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没有像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许只有在北平才能享受一点清福吧。

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秋风台

人们都叫我徐夫人。一个很女性的名字。但我是把匕首,是天底下最锋利最毒性的匕首。

  我是徐夫人铸造的。徐夫人也不是女性,他是个顶天立地的壮士,可惜他已经死了。他是闻名战国的铸造师。铸造师是不应该参与政治的。所以徐夫人造出我来,就跳进了铸造炉里。在他融化的短暂过程中,他的灵魂就移植到了我的身上,我也就成了新的徐夫人。

  我被燕太子丹从赵国带到了燕国,交给了荆轲。我知道荆轲是另一个壮士。但我来到燕国,看到的却是另一个荆轲。他那时候已经被太子丹拜为了上卿,整天住豪华公馆,食美味佳肴,赏珍奇玩物,阅天下美色。这真让我有些怀疑他壮士的身份,我甚至认为他是一个蹭吃蹭喝的高级食客了。

  但太子丹好像很有耐心,整个夏天,他就陪着荆轲,纵容着荆轲。那天,在白洋淀畔的易水河边,划船累了,荆轲把我放在了一株柳树下,然后翘起长腿枕着一把蒲草呼呼睡去。太子丹守在他的身旁。雨后的蛙鸣潮水一样袭来,搅了荆轲的好梦。荆轲拾起瓦片向河里投去。蛙声还在继续。荆轲恼怒地起身寻找瓦片,没有找到。一抬头,太子丹捧来了一堆金瓦。他毫不犹豫地把金瓦全部掷进了河里,那蛙声立即止住了。荆轲拍拍手,又兀自睡去。

  游玩结束,离开易水河,他们骑着千里马返回蓟城。行到半路,荆轲对太子丹说,前面有个饭店,吃点东西再走吧,我肚子有些饿了。丹说,荆上卿想吃什么呢?荆轲下得马来,伸伸懒腰,这乡村小店,随便吃点吧,看看有没有新鲜的马肝,那玩意儿很下酒呢!

  果真还有马肝。马肝味道很鲜美。荆轲就多吃了一些,多喝了一些。我在荆轲的腰间随着他的身子不停地晃动,连我都被晃醉了。等我和荆轲晃到饭店门口的时候,一辆马车早已等在了那里。荆轲说,不坐车,我骑马,把那匹千里马牵来!丹说,千里马已经埋了,它的肝现在就在你肚子里!

  荆轲没说什么,依然摇晃着坐上了马车。

  回到蓟城,太子丹又设宴华阳台,还把荆轲的市井朋友高渐离请了来。酒至酣处,高渐离击筑而歌。荆轲拦住了高渐离,我整天听你的筑声,早就烦了,你歇会儿!太子,来点新鲜的怎么样?

  很快,太子就把虞美人叫来了。虞美人献上了一首《易水谣》。荆轲听着曲子,眼睛盯住了虞美人那双细腻灵巧的手,那手十指尖尖,毫无瑕疵,熠熠生辉。他不禁赞出声来,好。丹就笑着说,虞美人,你以后就专门为荆上卿弹奏吧!荆轲摆摆手,涨红了脸,不不不,太子,我哪能夺人所爱昵?我是说虞美人的那双手好,真是太好了,没有这双手,绝对不会有这样动听的音乐!

  宴会结束了,荆轲带着我返回公馆。茶桌上,太子早命人准备好了茶点。荆轲揭去了茶点上面的玉巾。令荆轲意想不到的是,一双手鲜活整齐地露了出来。我认识,那是虞美人的手。

  玉巾就在荆轲的手里慢慢地飘落在地,那玉巾我想还会飘落千百年。就在玉巾飘落的时候,我看见荆轲的嘴角抽动了几下,似乎有话要说,但没说出来。可我已经读懂了他的嘴角,他是想说,是时候了……

  夏尽秋来,真的是时候了。太子丹已经沉不住气了。秦军大将王翦已经攻破赵国,屯兵白洋淀边。大兵即将压过燕境。樊於期的头颅拿到了,燕地督亢地图准备好了,助手秦舞阳报到了。我已经被浸了剧毒。为了验证毒效,丹还拿囚犯做了实验。他用我划破了囚犯的皮肤。那个倒霉鬼只留出了一丝血,就无声无息地去了他早晚要去的地方。

  现在,我就躺在那个黑色的匣子里,包裹着我的是那张燕地督亢地图。在另一个红色的匣子里,躺着的是樊於期的人头。我在匣子里亢奋跳跃,把匣子弄得啪啪作响。

  我知道,丹已经把荆轲送到了易水河畔的秋风台。秋风激荡,天空昏暗,前途漫漫。荆轲慢慢地走上了秋风台。他望望卫国的方向,那里是他的家乡。他望望燕国的方向,那里是他客居的地方,是太子丹收留了他,给了他做大英雄的机会。他又望望脚下的易水河,他看见了他投掷在河里的金瓦……蓦然间,他一抖征袍,一伸脖颈,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呐喊: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秋风台下的好友高渐离流着眼泪拼命地击筑和之,穿着白色衣帽的太子丹和送行的人群哗啦跪成了一片。

  荆轲歌罢,抱起两个匣子,连看也没看秦舞阳一眼,就上了车子。车子向西绝尘而去。我在兴奋的颠簸之中,却听到了荆轲喃喃地自语,太子,你太心急了,我在等一个人,那个人还没到啊!

  我们到了咸阳,去刺秦王嬴政。但我们没有成功。秦舞阳退了。荆轲死了。他先是被秦王刺中左腿,然后就是被肢解了八段。其实荆轲满可以刺杀秦王的,但他只是割下了秦王的半截衣袖。其实我也是满可以刺杀秦王的,因为我有徐夫人的魂灵。但我只是脱离荆轲之手穿过秦王的耳畔,深深地扎在了那个铜柱子上。来到了秦国,我才明白秦王是刺杀不得的。荆轲为了报答太子丹,不得不走这一遭。而我,为了成就荆轲,不至于让他成为千古罪人,我只能成为千古罪刃!就在我扎进铜柱的那一瞬间,我恍惚听到了易水河哗哗的水声和秋风台飒飒的风声,我终于明白,荆轲等待的那个人,其实是太子丹。是另一个太子丹。是能够让燕国强盛于秦的太子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大荒之中有山

李骏虎

    丁酉中秋,与几位好友相约来到长白山。

    穿行于中秋的“大荒”林海之中,我才体会到什么叫作“人在画中游”:一片白桦树展开的银色背景上,突然用丹青描绘出一株绿到发蓝的松树,这样美到极致的国画图景,不时从眼帘映入心灵,仿若身临仙境;而在松林染黛的山坡,又乍然涂抹上几道亮黄的落叶松和绛红的枫火,让人从国画山水穿越到现代抽象油画里,如此大开大合,妙不可言。海拔随着盘山路上升,林木开始稀疏,在如烟似雾的茅草地的远处,那些落尽叶子只剩一身银光闪闪的鳞片、又虬枝盘结的岳桦,如千万条探爪游龙,争相飞升,又似海中珊瑚,随波摇曳。然而,海拔继续上升,在只有衰草包裹再没有一棵树木的山峰,长白山脱去霓裳准备去天池沐浴,裸露出他巨人般的肌体,一切都纤毫毕现而全无荒凉面貌,正是因为覆盖着他的健硕躯体的,还有一层厚实的黄绿相间的草甸,是所谓高山苔原。

    长白山,辽代之前称太白山,传说太白金星有一面宝镜能鉴美丑,天帝有二女,借来宝镜比美,略逊的那一个恼羞成怒,甩手将宝镜掷下尘埃,落于太白山峰顶化为天池。这样说来长白山是沾染了仙家之气的,而世人想一窥天池宝镜,要讲缘分,更要看天意。我们来的前一天,雨雾迷蒙道路封闭,谁知睡了一夜就秋气清爽、阳光照耀到要喷防晒霜才好上山,于是趁大好晨光早早动身登山。

    第一次登顶就将天池一览无余,大家都在相贺,而我却没有多么兴奋,大概因为天池的水太寒冷了,冷到水波不兴凝结如晶;大概因为天池的水太蓝了,像一颗十平方公里的蓝宝石,让凡人不敢动心;大概因为天池周围没有草木,它就是一个巨大的火山口蓄满了水,没有树木掩映小草盈岸;大概是因为池边兀立的黑黢黢的火山岩怪石高耸,如同面目狰狞的四大天王守护宝镜,令人畏惧。转过身来俯瞰群峰,我更对一览无余气象万千的山势云气感兴趣。站在观景台上,背对天池,俯瞰来时随着海拔渐次变化的植被,依稀可见苔原将尽处,稀疏的塔松、冷杉遍布,仿佛沙场秋点兵。

    下得山来,寻路到天池南坡,只见一片莽莽苍苍的密林,我等“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林尽水源,豁然开朗,有条溪水自夹岸的衰草和落叶松林幽幽流出,水寒而清浅。冷冷的波光中倒映着落叶松林,我从未想到落叶松在秋天里会是这样的绚烂,作为笔挺的乔木,它们高大而密集,树冠在秋天里变得金黄,层叠相连,像展翅的凤凰将煌煌大羽伸展到一碧如洗的蓝天里去。我因为前两年写作《中国战场之共赴国难》,这部书要从东北沦陷开始讲起,每次走在这块绚烂的黑土地上,我都觉得她是神秘的,像地底火山一样奔涌着热流。在所有的抗战歌曲中,《松花江上》是最能让人从悲伤中产生激愤,又从激愤中唤起勇气和力量的,她的感召力是从土地连着血脉,又从血脉连着心跳的,她穿越时空,至今都用每一个音符每一个字和我们心里的家国情怀律动共振。

    “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是怎样的一条江呢?我才知道,没有落叶松就不能叫松花江,正是漫山遍野的落叶松金黄的松针飘落到江面上,厚可盈尺,才把一条奔腾的大江装扮成金色的巨龙。这神奇的景象,是自然造化,也充满了神性和诗意。而松花江并不直接发源于长白山天池,她是由锦江和漫江两条水系汇流而成的。锦江,漫江,都是后来改的名字,在努尔哈赤统一建州女真各部的明神宗年间,锦江叫紧江,而漫江叫慢江。紧江,顾名思义,就是水流湍急的江,而慢江就是平缓漫漶的江。慢江开阔清浅,沿着山根迤逦飘摇而来,仿佛霓裳羽衣衣袂飘飘的仙子,而紧江斜刺里从茫茫林海冲出,如同骑着快马的佩剑书生,他不由分说将仙子挽上马背,相携奔驰而去,他们萍踪所过之处,就是头道松花江了。紧江和慢江在我们眼前清晰而完美地汇成了松花江,仿佛讲述着一个亘古的动人传说,然而,任何传说故事又都不足以承载她的神性和美好。

    我们走在池南的原始森林之中,得以领略《山海经》里“大荒之中,有山,名曰不咸”的本来样貌。密林之中随处可见倒木,它们在山林之中生发,历经千百年风霜雨雪后寿终正寝,以雄伟和悲壮的姿态倒伏在新生的树丛之中。“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这是自然的轮回,也是人世的写照。万物有灵,应持敬畏之心。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个长翅膀的老头

【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

雨下到第三天,佩拉约两口子在屋里打死了成堆的螃蟹。佩拉约只好穿过被雨水淹没的院子把它们扔到海里去,因为他刚刚出世的孩子发了一夜烧,他寻思都是这些螃蟹招来的晦气。中午,光线十分微弱,佩拉约扔完螃蟹回到家里,模模糊糊地看见院子当中有一个什么东西在蠕动和呻吟。他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老头儿趴在泥水里,他身上长着一对巨大的翅膀,很碍事,无论怎么挣扎都站不起来。

佩拉约被眼前可怕的情景吓坏了,赶紧跑去找他的女人埃利森达。他女人当时正把凉毛巾敷在生病孩子的头上,被佩拉约一把拉到院子中间。两个人惊愕地望着倒在地上的人。那人衣衫褴褛,口中的牙齿稀稀拉拉,他那像落汤鸡似的老态龙钟的样子显得格外可怜。身上那对大兀鹫翅膀又脏,羽毛又稀疏,一动不动地摊在泥水里。他们叫来了一位能掐会算的邻居来看看他。

“他是一个天使,”她告诉他们说,“我可以肯定,他是为你们的孩子来的。只是因为这个可怜的家伙太老了,结果被雨打落在地上。”

第二天,大家都知道了佩拉约家里捉到一个活脱脱的天使。整整一下午,佩拉约拿着他那根警棍站在厨房里守着,临睡前还把他从泥水里拽出来,同母鸡一起关进铁丝编的鸡笼里。半夜,孩子醒了,烧退了,想吃东西了。于是两口子大发慈悲,决计把天使放走。但是,当他们趁着晨曦走到院子里的时候,看到左邻右舍全都聚集在鸡笼前逗天使玩儿。这帮人对天使毫无敬畏之心,竟还从铁丝网往里给他扔吃的东西,仿佛他不是什么神灵,倒是马戏团里的一只动物。

这个耸人听闻的消息传开,惊动了贡萨加神父,他七点前赶到时,首先重温了一遍教义。当贡萨加神父走进鸡笼用拉丁语向他问候时,这位全然不懂人间言行的老者几乎连他那老态龙钟的眼睛也不抬一下。这证实了那东西并不懂得上帝使用的语言,也不知道问候上帝的使者。神父开始怀疑他在作假——他那副可怜的模样与高贵的天使毫无共同之处。于是神父离开了鸡茏,简短地告诫好奇的人们,叫他们不要被天真蒙住了眼睛。

捉住天使的消息不胫而走,几个小时后,院子里便像熙熙攘攘的市场一般。于是埃利森达想了个好主意:把院子筑起围墙,收五分钱门票看天使。

好奇的人们从老远的地方赶到这里。佩拉约和埃利森达甭提多高兴了,因为不到一个星期,家里所有的房间都堆满了钱,而等着朝圣的香客已经排得一眼望不到边了。

这时,有人在村里搞了一个巡回展出,展出的是一个由于违背父母之命而变成蜘蛛的少女。看蜘蛛的门票不仅比看天使的门票便宜,而且允许观众就她的痛苦遭遇提出任何问题,还允许颠来倒去地观察她,好让所有的人都不怀疑这桩可怕的事实的真实性。这是一只可怕的意大利狼蛛,身体有一只绵羊大小,长着一个忧伤的少女的脑袋。最叫人揪心的还不是她那离奇的外表,而是她原原本本地讲述她不幸的经历时那种痛心疾首的表情。当她几乎还是一个小姑娘时,有一次她偷偷地溜出家门去参加一场舞会,当她跳了一宿舞从森林里回来的时候,突然一声炸雷劈裂长空,从裂缝中迸出一道可怕的闪电将她变成了蜘蛛。当那个变成蜘蛛的少女名声大噪的时候,佩拉约家的院子就又变得像连下三天暴雨时那么冷清,空无一人,只有螃蟹在屋里到处爬。房东两口子对此毫不惋惜。他们用收的门票钱造了一幢两层的住宅,有阳台花园,门槛修得高高的。偶尔佩拉约两口子会用克辽林消毒水清洗鸡笼或熏点卫生香,但这并不是为了恭维天使,而是为了驱除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在全家蔓延的恶臭。

天使不仅熬过了那个严酷的冬天,而且随着春天的到来开始恢复起来,在十二月份,他那布满阴郁的瞳仁又渐渐地变得明亮起来,翅膀上开始长出又大又硬的羽毛。

一天早上,埃利森达正在切洋葱片准备午饭,似乎觉得一阵海风吹开了阳台门的插销,刮进屋里。于是她从窗口探出头去,惊讶地看到天使正展翅欲飞。他十分笨拙,结果把菜地弄得一塌糊涂,那翅膀在阳光下一阵乱扑腾,差点儿没把棚子打翻。最后总算飞了起来。在看见他颤巍巍地扇动着老兀鹫翅膀飞过最后几家的房顶后,埃利森达为自己也为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她一面切着葱头,一面盯着他,直到再也无法看见,因为这天使再也不会扰乱她的生活,而只是地平线上模模糊糊的一个小点了。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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