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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必修四第三单元第9课《蜀道难》同步练习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练习题

(二)

       诗是大众化还是小众化,从新诗诞生起,就一直在争论中。其中,争论的一个焦点是平民化还是贵族化。

对同一位诗人来说,大众化倾向和小众化倾向也常常是“并存”的。李白有《静夜思》,也有《蜀道难》;老杜有三吏三别,也有《北征》。推出大众化的《死水》的闻一多,也出版过小众化的《红烛》;写过小众化的《雨巷》的戴望舒,也写过大众化的《元日祝福》。朦胧诗似乎是小众的,但是诸如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之类的名句却得到广泛流传。当然,一位诗人总有他的主要审美倾向。李金发基本是小众化诗人,田间基本是大众化诗人。在一些诗人那里,主要审美倾向还会发生变化,殷夫、穆木天、艾青、何其芳等都是由小众化转向大众化的诗人。

       诗终究是一种社会现象。因此大众化和小众化倾向还与诗的外在环境密切相关。当生存关怀成为诗的基本关怀的时候,例如发生战争、革命、灾难的年代,大众化的诗就会多一些。当生命关怀成为诗的基本关怀的时候,例如和平、和谐、安定的年代,小众化的诗就会多一些。

大众化和小众化的诗都各有其美学价值,不必也不可能取消它们中的任何一个。但是,艺术总是有媒介化倾向,诗终究以广泛传播为旨归。大众传播有两个向度:空间与时间。不仅“传之四海”的空间普及,“流芳千古”的时间普及也是大众化的表现。李贺、李商隐生前少知音,但他们的诗歌几千年持续流传,成为文化传统的一部分。诗歌的这种隔世效应也是一种常见的大众化现象。唐诗宋词是中国古典诗歌的高峰,也是大众化程度最高的诗歌时代,只要是中国人,大多能背出几首佳作。唐诗宋词成了中国人文化身份之一。白居易和柳永是很值得后世研究的代表。

胡适倡导新诗时,就很推崇白居易和他领军的新乐府。“但伤民病痛”的白居易推进了杜甫开辟的现实主义,“始得名于文章,终得罪于文章”。从《赋得古原草送别》到《长恨歌》,再到贬居江州的《琵琶行》,白居易有明确的大众化艺术追求,他的不少诗篇也最大限度地产生了大众化效应。白居易的诗广布民间,传入深宫,当时凡乡校、佛寺、通旅、行舟之中,到处题有白诗,有些歌妓因能诵《长恨歌》而“增价”。元稹为《白氏长庆集》写的序言里有这样的叙述:“禁省、观寺、邮候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新乐府用口语,但徒有乐府之名,实际和音乐没有多少干系,而柳永的词却充分运用音乐作为传播手段。他熟悉坊曲,和歌伶乐伎合作,使词插上音乐的翅膀。叶梦得说:“凡有井水饮处,即能歌柳词。”

新诗拥有唐诗宋词时代没有的现代传播手段,像诗的网络生存,就是古人远远不具备的条件。但是,新诗实际上很小众。和唐诗宋词相比,新诗的大众化存在诸多困难。年轻的新诗不成熟,甚至迄今没有形成公认的审美标准,诗人难写,读者难记,没有像唐诗宋词那样化为民族文化传统,至今游离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及社会文化生活之外;新诗的发生更多地取法外国,不来自民间,不来自传统,也不来自音乐,主要借助默读,与朗诵尤其与音乐的脱节成为传播的大难题,把声音还给诗歌乃当务之急;和白居易的“为时而著”、“为事而作”不一样,当下有些诗人信服“私语化”倾向,使得公众远离诗歌。高尔基有句话还是有道理的:“诗人是世界的回声,而不仅仅是自己灵魂的保姆”。

无论是小众还是大众,新诗都需不断继承创新,在多样化格局中努力争取传播的大众化效应。

(改编自吕进《诗歌的大众与小众》)

(1)、全文来看,作者有关“诗歌的大众与小众”的主要观点有哪些?


(2)、文章观点,李白的《静夜思》和《蜀道难》,哪一首属于大众化诗歌,哪一首属于小众化诗歌?请简要说明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故乡的沉沦

耿 立

曾看到过一幅照片:一个农民在故乡新建成的楼房前呆坐,他的肤色是久在风雨暴晒下才有的酱色。我心中涌动起莫名的风雨飘絮的黍离之情,只觉得无边的乡村在沉沦,或者说在一点点坍塌。

乡土的中国,故乡的中国,真的转换这么快?一夜之间,土地里不再种出庄稼,而是种出了成片的高楼。“农民上楼”,就如镰刀割下了谷子,这不是一次收割的事件,而是一个精神的事件。有人说这世界消失的方式不是一声巨响,而是一声呜咽。谷穗碰到镰刀是呜咽,大树遭遇斧头是呜咽,而故乡田园风光的消逝更是呜咽。

有一个成语叫背井离乡,“背”是背离,这是孩子都能理解的。但我宁愿理解“背”为背负,一个背负着故乡井水的人是有底气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有故乡井水的滋润,有故乡做依靠。记得,在一次文人雅集的酒桌上,友人问我,你的眼睛为何这样亮?我说那是故乡的水井!又问,你的头上隐隐像有什么东西,那是什么呢?也许,是我醉酒的缘故,我回答:那是故乡的屋檐。友人愣住了,不知如何应答,他有点黯然,然后醉了。他说,我没有故乡的屋檐。然后就伏在桌子上呜呜大哭起来。

故乡是一个人的血地。台湾把故乡叫做原乡,作家钟离和说“原乡人的血,只有回到原乡,他的血才能停止沸腾”,真是彻肤彻骨,透到了骨髓。

故乡是一种容器,故乡是收藏我们童年哭声的地方,一石一础,一草一叶,井栏树冠,那都是我们的见证,那里勾留了我们的年轮,涂抹了黄昏时我们读书的影子,还有那塞满草的窗子。当我们夜晚背诵课文的时候,常仰着脖颈望着星空,像是背诵着夜。现在那里的夜还是那样纯净么?没有一丝阴翳,没有污染,没有毁容?

一个人不能没有灵魂。曾记得一个台湾老兵的故事。他把装着故乡泥土的玻璃瓶子弄丢了,他的魂魄也随之丢失了。老兵住院,什么样的医术也疗救不了他这种思乡之痛。他的事传播开来,人们同情他,一个研究生翻找资料,在实验室里为老兵配制了他家乡的土。土里特别多放了一点盐分,用以配出老兵家人在这土地上流过的汗水。但细心的老兵呢?看出了黄土是用色素染成的!他说,故乡的土,是不可以配制的,那些童年的声音留在土里的,那些炊烟留在土里的,那些牛羊的哞叫留在土里的,这些怎能够配制出来?老兵最后说,这一瓶配出的黄土里面缺一样最要紧的东西:当初,母亲把土摊在白纸上,戴好老花镜看过、拣过,弄得干干净净,两滴眼泪落在土里,这一大瓶配置的土里却没有!

老兵带着那瓶故乡的泥土走过七个省,最后越过台湾海峡。

我不知道这个老兵最后的归宿,但我揪心的是即便他的灵魂得以还乡,在那被毁容整容后的故乡,他能找得到魂牵梦绕的归路么?他能找得到在路口大树下苦苦遥望的母亲么?

我的老家的村口也曾有几株明代的柿子树,经历了400年的沧桑啊!几年前被连根移走了。我回老家为母亲上坟,看到移走古树后留下的大大的树坑,如枯干的泪眼,无助无望。我童年留恋的柿子树,那曾荫庇过多少代家乡子孙的老树啊!

没有故乡的人,没有根基,没有身世。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是千年前的陶潜在时空外呼唤如今疲惫的心灵么?

其实对沉沦的故乡来讲,连荒芜也不配,只是一片钢筋水泥的狰狞。

我看不见灵魂的归路,我只隐约听见灵魂的呜咽!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母亲

                                                                                               何家槐

       看见一阵人穿得清清楚楚的打她身边走过,母亲亮着眼睛问:

     “你们可是看火车去的?”

     “是的,阿南婶!”

     “我也想去。”

     “要去就去,又没有谁阻止你。”

       可是母亲摇摇头,她不能骑,虽则没有谁阻止。她成年忙碌,尤其是在收豆的时候。这几天一放光她就起身,把家事料理了妥当以后,她又忙着跑到天井里,扫干净了地,然后取下挂在泥墙上,屋檐下,或者枯树枝中间的豌豆,用一个笨重的木槌打豆。

       这几天天气很好,虽则已是十一月了,却还是暖和和的,象春天。

       母亲只穿着一身单衣,戴一顶凉帽,一天到晚的捶着豌豆,一束又一束的。豆非常干燥,所以打豆一点不费力,有许多直象灯花的爆裂,自然而然的会裂开,象珍珠似的散满一地。可是打完豆以后,她还得理清枯叶泥沙,装进大付篓,而且亲自挑上楼去。这些本来需要男子做的事,真苦够她了。

      催,催,催,催;催,催,……

       她一天打豆,很少休息,连头也难得一抬。可是当她听到火车吹响汽笛的时候,她就放下了工作,忘情地抬起头来,倾听,闭着眼思索,有时还自言自语:

     “唉,要是我能看一看火车!”

      车站离我们家里并不很远,火车经过的时候,不但可以听到汽笛的声音,如果站在山坡上,还能够看见打回旋的白烟。因为附近有铁路还是最近的事,所以四方八面赶去看火车的人很多。

      母亲打豆的田径,就在大路旁,村里人都得经过她的身旁,如果要去火车站,一有人过去,她总要探问几句,尤其当他们回来的时候:

    “看见了没有?”

    “自然看见了,阿南婶!”

    “象射一样的长吗?”

    “有点儿象。”

    “只有一个喷火的龙头,却能带着几十节几百节的车子跑,不很奇怪吗?

    “真的很奇怪。”

      因为她象小孩子似的,不断地问长问短,有许多人简直让她盘问得不能忍受。

    “我们回答不了许多的,阿南婶,最好你自己去看!”

    “我自己?”

      她仿佛吃了一惊,看火车,在她看来象是永远做不到的事。

    “是的,你要去就去,谁也不会阻止你!”

      可是母亲摇摇头,她不能去,虽然没有谁阻止。她一生很少出门,成年累月的给钉在家里,象钉子一样。

      在这呆滞古板,很少变化的生活中,她对火车发生了很大的兴趣。那悠长的,古怪的汽笛,尤其使她起了辽远的、不可思议的幻想,飘飘然,仿佛她已坐了那蛇一样长的怪物飞往另一个世界。无论什么时候一听到那种声音,她就闭上眼睛,似乎她在听着天外传来的呼唤,完全失神一样地,喂猪她会马上放下麦粥桶,洗衣服她会马上放下板,在煮饭的时候,她也会立刻抛开火钳,有时忘了添柴,有时却尽管把柴往灶门送,以致不是把饭煮得半生不熟,就是烧焦了半锅。

    “你也是坐着火车回来的吗?”

      她时常问从省城回来的人。

    “是的,阿南婶!”

    “火车跑得很快吗?”

    “一天可以跑一千多里路,我早上还在杭州,现在却在这儿跟你说话了。”

    “那是比航船还快?“”

    “自然自然。”

    “它是怎么跑的呢?”

    “那可说不上来。”

    “哦,真奇怪——”她感叹着说:“一天跑一千多里路,如果用脚走,脚胫也要走断了。这究竟是怎样东西,跑得这样快,又叫得这样响!”

    “……”

      跟她讲话的人唯恐她噜苏,急急想走开,可是母亲又拉住问:

    “你想我能坐着火车去拜省城隍吗?”

    “自然可以的,阿南婶,谁也不会阻止你!”

      可是母亲摇摇头,她不能去,虽则没有谁阻止。她举起木槌,紧紧地捏住一束豌豆,很想一槌打下去,可是一转念她却深深地叹息了。

                                                                                     (原载《文学》一九三四年一月一日第二卷第一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马尔克斯,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

陈众议

    马尔克斯走了。然而,只要我们还记得他的名字,就会不断地询问:他留下了什么?他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1965年10月的一个周末,幸运女神真正眷顾了马尔克斯。那天是晴日,他和妻子梅赛德斯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驱车从喧闹的墨西哥城到风景如画的阿卡布尔科过周末。行至半途,马尔克斯突然产生了灵感。他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对梅赛德斯说:“请给我10个月时间,我的小说着床了。”说罢,他掉转车头,匆匆赶回了墨西哥城,把自己关进了狭小的书房——他的“魔巢”。待他抱着一叠厚厚的书稿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18个月。稿子是打印出来的,一式两份。他把两份稿子全部交给了梅赛德斯说:“给你。”

    他明显瘦了,而且胡子拉碴,像漂流回来的鲁滨逊。梅赛德斯接过书稿后开了一句玩笑:“是难产。”除此之外,他们就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来了。他们不知道是应该庆祝还是应该哭泣。其时,梅赛德斯变卖了所能变卖的一切,而且已经债台高筑。为了不影响丈夫写作,她卖掉了汽车和一切值钱的家当,咬牙坚持了漫长的18个月。

    《百年孤独》上市不足一周后,马尔克斯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忽然听到有人像发现了奇迹似的大声嚷嚷起来:“瞧,他就是《百年孤独》的作者!”书刚上市就被人认出自己,那天,马尔克斯生平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

    于是,马尔克斯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之一,各种文化出版机构争相邀请。同时,他又矛盾地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之一,只有到了这时他才真正懂得:做个凡人是多么幸福!从此往后,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人们的关注之下,他将不得安宁。他们怀着各自的目的,毫不客气地侵占他的时间,把他变成了歌星一样的公众人物。

    这样的情况在他1982年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又一次达到高潮。面对各色不速之客,马尔克斯不得不“退避三舍”。1983年初至1985年中,他离群索居,在卡塔赫纳一个面向大海的书房里,按照自己惯常的时间表工作:从周一到周六,从早晨8点到下午3点。如果因事致使工作被耽误,他总设法在第二天予以弥补。

    马尔克斯从文60余年,屈指算来,大约有十几部长篇小说、数十篇中短篇小说和各色脚本、随笔、评论及新闻稿若干。这么一个作家,从地球的另一端旋风般进入中国,不仅风靡一时,而且落地生根。这不可谓不魔幻。但这是有历史原因的。首先,20世纪80年代,冷战尚未结束,东西方两大阵营和全世界对以马尔克斯为代表的拉美作家的评价都非常高,甚至超乎寻常的高度一致。这客观上对他进入中国起到了推动作用。其次,拉美作家的成功对中国作家无疑既是鼓励,又是鞭策。再次,他的作品确实不同凡响。中国受马尔克斯和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影响的作家何止莫言、阎连科或阿来、陈忠实,其中尤以“寻根派”为甚。莫言获得诺奖前不久说,终于读完了《百年孤独》,“当初生怕读完了它,自己就不会写小说了”。20世纪80年代,中国读者对马尔克斯没有理解得那么深,他们更关注他作品的形式,比如结构、技巧。直到90年代,人们才开始注意到拉美文学更为本质和深层次的精神诉求:《百年孤独》及其所代表的拉美文学在借鉴西方现代文学形式技巧的同时,并没有放弃民族大道;没有放弃替一个民族,甚至整个美洲大陆代言的责任感、使命感。这种使命感触动了中国作家。以莫言为例,他的中后期作品主要写本土内容,将注意力转向本土资源,甚至来源于童年时期听过的神怪故事。这并非是简单模仿,用莫言的话说,他是在跟马尔克斯搏斗,这种搏斗即为摆脱其影响,也为寻找属于自己的主题——替民族发声、替民族治病、承担家国道义的雄心壮志。(有删改)

相关链接: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文中称马尔克斯),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在波哥大大学攻读法律期间开始文学创作。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代表作有《百年孤独》(1967年)、《霍乱时期的爱情》(1985年)。2014年4月18日,病逝于墨西哥城,享年87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老兵

范子平

    ①县城的摩的一般在县城或郊区跑,很少跑远。但刚下火车的这位老人要去二十多公里外的老鸦岗——那里是荒山野岭,不通公交车的。他硬刷刷的头发几乎全白,稀疏的长眉毛下一双三角眼目光浑浊,穿一身干干净净的旧褂子,步履有些蹒跚。我说:“您老这么大岁数了,咋不叫儿孙跟着?”他咧嘴苦笑道:“儿孙?我家四代单传,到我这辈儿就断了,没娶过媳妇,哪来儿孙?”我说:“那个荒岗啥也没有。”老人说:“我就到那里。”我有些奇怪,老人偶尔一瞥时眼光还很犀利 , 不像是说傻话。但生意上门只要给钱,管他干啥就跑呗。我就说:“大爷,现在派出所治安管理规定,出县城要登记身份证。”他抖抖瑟瑟从随身带的黑皮包里掏出个牛皮纸折的钱包,翻出身份证交给我。我一看名字叫丁根柱,住址是昌南县何寨乡丁屯村——恰巧我表叔家就是这个村的。我到治安亭登记过,将身份证还他说:“路不好走,可能会颠些,您老坐好。”老人垂下眼皮没接话。

    ②出县城走一段儿,就下大道上了曲折山路,不停地上下坡不说,路面还坑坑洼洼的,时不时摩的就跳起来。风渐渐大了,路边的小树折弯了腰,乌云不知何时扑到头顶,翻滚着涌向东北角,隐隐的雷声传来,乌云里一道道闪电。我说:“大爷,咱先回吧,没准儿会淋雨,山里遇雨危险。”老人看看天说:“能走还是走吧,我买了回程的票,恐怕一等就耽误车了。”

    ③其实回也来不及了,夏天的雨说到就到,大雨珠子猛砸下来,天地间哗哗一片响,密密的雨帘顿时淹没万物,路上立即就是无数条溪流。漫山遍野间,没地方遮雨,只好任凭风雨肆虐。雨小水浅时继续前行,雨住时才赶到老鸦岗。这是一片荒丘,四处疯长着丛树野草,老人眼睛看我。我说:“这里就是,前边好像叫岗头。”老人说:“就是这里了。”他抹了一下脸,脱下布衫拧水。我目光一扫就被牢牢吸引过去:他从臂膀到腰窝,伤痕累累,没有一块好的肌肤,左肩与腰间都是蜈蚣一般狰狞的手术印记,右肩有凹进去的伤痕,胸肋间到处是弹片伤,像一处处蝴蝶。看我呆呆注视的样子,老人慢声细语地说:“狗日的小鬼子给我留下的记号。”

    ④老人眯起眼仰望苍穹好一会儿,才把湿透的布衫重新穿好,认真扣好每一个扣子,拽拽衣角,慢慢走到废墟的中心 , 面对北方肃穆地站立,向着荒野大声呼唤道:“团长、营长、连长、满仓、铁蛋、郝勇、水根……我来晚了,对不起你们,早就说来祭奠,一直到今天,我很快就跟你们见面了。”他从黑皮包里掏出了一瓶酒和一个酒杯,将酒倒进杯子,双手高擎起来洒在地上,连洒九杯,然后深深地鞠躬。老人又朝着东南西北各个方向洒酒鞠躬,他泪水如注哽咽着喊:“大头、家乐、小米、二套、小山、团副、参谋长……牺牲的战友,咱血战的地方多,兄弟我难以一一跑到,这里给你们敬酒了!”声音苍凉,在旷野里回荡,我的心被震撼了。

    ⑤送老人回到火车站,老人给我五十块钱车费,我摆摆手不要,老人硬给我塞进兜里,说:“让你淋了雨,感谢感谢。”我忍住泪水说:“您一直就在丁屯村老家?”老人说:“是哩,能活到现在,知足了。”趁老人不注意,我将身上仅有的一百元大票,偷偷塞进老人的黑包里。然而,这能表达对抗战老兵的敬意吗?

    ⑥第二天,我专门到图书馆查县志,果然有记载:“1943年4月11日,为配合29师守许昌,我20师攻敌松井大队不克,敌木村联队急速赶来意图聚歼20师。20师316团奉命于老鸦岗阻击日军,掩护师主力转移。敌在迫击炮掩护下冲入我阵地20余次,皆被316团以刺刀、手榴弹反击逐出。316团死伤惨重,13日晚奉命分路突围。三营八连副队长丁根柱率该营残部仅50余人从老鸦岗西突出重围救援战友,血战至夜半,伤亡殆尽。战后群众掩埋我军尸体,死人堆里仅刨出二人尚有气息,皆重伤昏迷……”

    ⑦过去了好些天,我心事沉沉,一直想着此事,但能做些什么呢?给表叔打电话过去,他说他们村确实有个叫丁根柱的抗战老兵,孑然一身过日子,昨天刚去世。于是我一连几天做梦,都是枪林弹雨的厮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医 者

周国华

    读高二那年,我妈病了,痛得满床打滚。我背着她到赤脚医生那里。医生为她打了针止痛剂,手一摊:“怕是大病,赶紧送县医院。”

    我借了辆三轮车,把我妈拉到县医院。医生诊断后,把我叫到一边:“你妈得的是癌症,晚期了,花再多钱也没用,你自己决定吧。”

    癌症?我眼前一阵发黑。我爸走得早,这些年来,我妈就靠种那点承包田供我上学,如今……

    不能这么放弃!我刚想办住院手续,我妈含笑进来说:“医生,给我开点药吧,止疼的就行,我命硬,能挺过去。”

    拗了半天,我还是按我妈的意思做了。我知道,我妈一旦决定了的事,没人能改过来。回家的路上,我拼命憋着,不让眼泪掉下来。兜里只有三百块钱,那是全家仅剩的那么一点点。

    或许天不绝人,我去村里小店买东西,无意中听到有人说,邻乡有个老中医挺神的,治好过一些大医院都没法治的怪病。我立马找了过去。

    老中医家里坐着很多病人,得什么病的都有。老中医话不多,而且声音很轻,只是在搭脉后简单地问上几句,就摇头晃脑开起了方子,完了,又叮嘱几句,也看不出有啥高明之处。最后一个轮到我,老中医瞅了我一眼:“病人呢?”

    我拿出医院的诊断书,讲了我妈的病情和家里的情况。我说来得急,我妈也下不了地,先来问问。说到最后,我的眼泪扑簌簌往下掉。

    老中医瞪了我一眼:“这么大了还哭,没出息。走,带我去看看。”

    老中医给我妈搭完脉,捋着花白的山羊胡子在屋里踱来踱去。我垂手,惶惑地盯着他。老中医让我把三轮车上那个蛇皮袋子拿进来。一打开,里面全是草药。老中医告诉我把这几把药分均匀,半年服完,应该就可以了,不行的话,再去找他。

    我连连点头,掏出三百块钱:“只有这些了,别嫌少。”

    老中医没接钱,双手把玩着桌上的青花瓷瓶,左看右看,还不住地点头:“不用了,你留着做学费吧,这个东西卖给我吧。”

    我妈连忙摇手:“不,这是我的嫁妆,几块钱买来的,乡下人没闲心插花,我常说,还不如碗勺来得实用呢。”

    老中医晃头捻须,说:“实用不实用我不管,家里有一个,正好配个对。”

    送走老中医,我和我妈还真不敢相信天下竟有这种好事,诊费、药费没付不说,还白白拿了一千块钱!

    半年后,我陪着我妈去了医院,诊断结果让我欣喜若狂,我妈竟痊愈了!

    我拿着锦旗去谢老中医,老中医一笑:“有钱了,就把瓶子赎回去,价钱嘛,翻倍。”我点头。

    我如愿考上了医学院。用那些钱,我撑过了第一个学期。之后,我勤工俭学,再没用过家里一分钱。毕业后,我凭着优异的成绩,被省城一家大医院聘用。我接我妈进城,贷款买房,娶妻生子,进修深造……

    二十多年后的一天,我偶然观看《鉴宝》节目,里面一个青花瓷瓶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个瓶子,看上去跟我家的一模一样。专家几百万的估价让我又吃惊又愤怒,原来老中医早就知道瓶子的价值。我想起了老中医眯着眼的神情,哼,狡诈,虚伪!

    我憋着满肚子怨气去找老中医。老中医已去世,他儿子接过我的字条,一笑:“家父说你会成为医生,果然没错。”

    我突然想起,那天我对老中医说,我想放弃学业,赚钱养活我妈。我有点发蒙,是不是自己太小人了?

    里屋的橱柜上,摆放着两个青花瓷瓶,花纹一样,成色迥异。老中医的儿子取过那个釉色发暗的瓶子:“民国的,不过也值几千块钱。”

    我脸红了。瓶子的内壁上,依稀还能看到我儿时调皮的涂鸦,是我家的那个!我疑惑地望着另一个青翠欲滴的花瓶。

    “这个是我祖上为一官宦人家诊病时,那家主人给的。”

    我掏出一万块钱,老中医的儿子执意只收下两千:“家父嘱咐,不敢有违。”

    对着老中医的遗像,我郑重地磕了三个头。泪眼婆娑中,我又看到了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睛,温馨,深邃。

    一块匾额悬在墙上,上面的两个字熠熠生辉——“医者”。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下面节选的是莎士比亚剧作《哈姆莱特》第三幕第一场中的一段,写王子装疯之后,国王让他的恋人奥菲利娅刺探他是真疯还是假疯。

奥菲利娅 我的好殿下,您这许多天来贵体安好吗?

哈姆莱特 谢谢你,很好,很好,很好。

奥菲利娅 殿下,我有几件您送给我的纪念品,我早就想把它们还给您;请您现在收回去吧。

哈姆莱特 不,我不要;我从来没有给你什么东西。

奥菲利娅 殿下,我记得很清楚您把它们送给了我,那时候您还向我说了许多甜言蜜语,使这些东西格外显得贵重;现在它们的芳香已经消散,请您拿回去吧,因为在有骨气的人看来,送礼的人要是变了心,礼物虽贵,也会失去了价值。拿去吧,殿下。

哈姆莱特 哈哈!你贞洁吗?

奥菲利娅 殿下!

哈姆莱特 你美丽吗?

奥菲利娅 殿下是什么意思?

哈姆莱特 要是你既贞洁又美丽,那么你的贞洁应该断绝跟你的美丽来往。

奥菲利娅 殿下,难道美丽除了贞洁以外,还有什么更好的伴侣吗?

哈姆莱特 嗯,真的。因为美丽可以使贞洁变成淫荡,贞洁却未必能使美丽受它自己的感化。这句话从前像是怪诞之谈,可是现在时间已经把它证实了。我的确曾经爱过你。

奥菲利娅 真的,殿下,您曾经使我相信您爱我。

哈姆莱特 你当初就不应该相信我,因为美德不能熏陶我们罪恶的本性;我没有爱过你。

奥菲利娅 那么我真是受了骗了。

哈姆莱特 出家去吧。为什么你要生一群罪人出来呢?我自己还不算是一个顶坏的人;可是我可以指出我的许多过失,一个人有了那些过失,他的母亲还是不要生下他来的好。我很骄傲,有仇必报,富于野心,我的罪恶是那么多,连我的思想也容纳不下,我的想象也不能给它们形象,甚至于我都没有充分的时间可以把它们实行出来。像我这样的家伙,匍匐于天地之间,有什么用处呢?我们都是些十足的坏人;一个也不要相信我们。出家去吧。你的父亲呢?

奥菲利娅 在家里,殿下。

哈姆莱特 把他关起来,让他只好在家里发发傻劲。再会!

奥菲利娅 哎哟,天哪!救救他!

哈姆莱特 要是你一定要嫁人,我就把这一个诅咒送给你做嫁奁:尽管你像冰一样坚贞,像雪一样纯洁,你还是逃不过谗人的诽谤。出家去吧,去;再会!或者要是你必须嫁人的话,就嫁给一个傻瓜吧;因为聪明人都明白你们会叫他们变成怎样的怪物。出家去吧,去,越快越好。再会!

奥菲利娅 天上的神明啊,让他清醒过来吧!

哈姆莱特 我也知道你们会怎样涂脂抹粉;上帝给了你们一张脸,你们又替自己另外造了一张。你们烟视媚行,淫声浪气,替上帝造下的生物乱取名字,卖弄你们不懂事的风骚。算了吧,我再也不敢领教了;它已经使我发了狂。我说,我们以后再不要结什么婚了;已经结过婚的,除了一个人以外,都可以让他们活下去;没有结婚的不准再结婚,出家去吧,去。(下。)

奥菲利娅 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是这样陨落了!朝臣的眼睛、学者的辩舌、军人的利剑、国家所瞩望的一朵娇花;时流的明镜、人伦的雅范、举世瞩目的中心,这样无可挽回地陨落了!我是一切妇女中间最伤心而不幸的,我曾经从他音乐一般的盟誓中吮吸芬芳的甘蜜,现在却眼看着他的高贵无上的理智,像一串美妙的银铃失去了谐和的音调,无比的青春美貌,在疯狂中凋谢!啊!我好苦,谁料过去的繁华,变作今朝的泥土!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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