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海南省儋州市南开大学附属中学儋州市第一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魏晋时期,“手帖”是文人之间往来的书信,最初并没有一定具备作为书法范本的功能。因为王羲之手帖书信里字体的漂亮,在他去世后三百年间,这些简短随意的手帖逐渐被保存珍藏,装裱成册页卷轴,转变成练习书写、欣赏书法的范本,“帖”的内涵才从“书信”扩大为习字的书法范本。

    特别是到了唐太宗时代,因为对王羲之书帖的爱好收藏,以中央皇室的力量,搜求南朝文人手帖,把原来散乱各自独立的手帖编辑在一起,刻石摹拓,广为流传,使王羲之和许多南朝手帖,因此成为广大民众学习书写的汉字美学典范,产生《十七帖》一类官方敕定的手帖总集版本,也促使“帖”这一个词汇有了确定书法楷模的意义。

    因为“手帖”意义的改变,原来南朝文人书信的特质消失了。唐代的名帖,像欧阳询的《梦奠帖》、《卜商帖》、《张翰帖》,都已经不是书信性质的文体,连字体也更倾向端正谨严的楷书,魏晋文人行草书法手帖的烂漫洒脱自在都已不复再见。

    欧阳询的书法大家熟悉的多是他的碑拓本,像《九成宫》、《化度寺碑》,已经成为汉字文化圈习字的基础范本,也都是楷书。欧阳询名作,收藏在北京故宫的《张翰帖》、《卜商帖》和辽宁博物馆的《梦奠帖》,其中或有双勾填墨的摹本,但年代都非常早,不会晚过宋代,摹拓很精。《张翰帖》近年北京故宫展出过,卷尾还有宋徽宗赵佶瘦金体的题跋

    王羲之字体的行草风格与他书写的内容有关,因为是写给朋友的段柬、便条,所以率性随意,“行”“草”说的是字体,其实也是说一种书信体的自由。《张翰帖》不是书信,是从《晋书·文苑传》的张翰传记中抄录的文字,是严肃性的史传,因此欧阳询的用笔端正严格到有些拘谨,《张翰帖》一开始介绍张翰“善属文,纵任不拘”,文学好,为人任性不受拘束。下面就是与顾荣的对话,结尾两行是最美的句子“因见秋风起,乃思吴中菰菜鲈鱼,遂命驾而归……”一向端正严肃的欧阳询,似乎写到这样的句子,也禁不住笔法飞动飘逸了起来。

    宋微宗曾经评论《张翰帖》,“笔法险劲,猛锐长驱”。高宗也曾经评判过欧阳询的书法“晚年笔力益刚劲,有执法廷争之风。孤峰崛起,四面削成……”“猛锐长驱”、“四面削成”、“险劲”、“刚劲”都可以从《张翰帖》的用笔看出。

(摘编自《听蒋勛讲最令他迷恋的历史》)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手帖是文人之间往来的书信,最初不具备书法范本的功能,但到了王羲之时发生了变化。 B、帖的内涵之所以由书信扩大到习字的书法范本,是因为手帖在魏晋时期的快速发展。 C、“帖”具有书法楷模的意义,与《十七贴》一类的官方敕定的手帖总集版本的产生有关。 D、欧阳询的书法端正严格,但是《张翰帖》这一书信不仅笔法严谨,而且飞动飘逸。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在论证了“手帖”的意义改变后,指出唐代的名帖已经不具备书信的性质,而且字体和前朝相比更倾向端正与严谨。 B、文章的第二段阐述了唐皇室对王羲之手帖的爱好收藏与“帖”书法楷模意义之间的关系。 C、文章的第三段运用了举例论证的方式,证明了文体属性的改变对唐代名帖的风格有影响。 D、我们经常说字如其人,欧阳询的《张翰帖》用笔端正严格拘谨,说明欧阳询在为人处事上远不如张翰那样洒脱。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如果没有唐皇室对王羲之手帖的爱好与收藏,对南朝手帖的搜求,可能作为书法楷模的“帖”的出现还将推迟。 B、由宋徽宗和宋高宗对《张翰帖》的评价来看,我们大概可能推测出欧阳询的书法在宋朝的影响力还是很强的。 C、魏晋文人用行草写帖,唐代人用楷体写帖,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文体的属性对帖的字体的风格有影响。 D、因为唐代的名帖《梦奠帖》、《卜商帖》、《张翰帖》已经不再是书信,所以这些帖的笔法严谨而不飘逸。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美国文化人类学者克利福德·吉尔兹曾提出著名论断:“法律是一种地方性知识。”法国启蒙思想家、法学理论奠基人孟德斯鸠在其名著《论法的精神》中试图从地理、宗教、民情、风俗中追寻法的精神。他们虽然都没有洞悉法最终根源于特定社会的经济物质条件,但都从德与法的关系角度,阐释了一个民族的德性惯习极大地影响到法的内容与形式。在这个意义上,德与法相互交融,德乃人们心中之法。

道德是人们心中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法律与道德相互促进与融合的成熟形态,即表现为法律信仰与法治观念,亦即形成法律至上的规则意识。法治成功的内在标志,是法律被民众所普遍尊重和信仰,而不是畏惧、忌惮法的强制力,即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于日常社会生活之中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引导并赢得“人心”,

法律与道德并非浑然一体。一般而言,国人擅长整体性和综合性思维方式,因而常常容易将道德与法律做一体性认识和处理,然后如太极八卦一般,讲究两者的相互转化。这也是中国古代法律道德化与道德法律化的根本原因之一。然而,现代社会,道德与法律相对分离,法律获得相对独立性和自足性,有助于形成适应现代工商业社会生活的法律体系、树立法律权威、构建现代法治国家。当然,在分析法律的相对独立性、看到法律与道德相对分离的同时,充分认识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一致性,对法治国家建设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法律与道德相对分离的命题,既解释了在社会稳定时期,法律可以作为相对独立的系统看待,又肯定了道德与法律的作用其实难以决然剥离。但是,当命题转向治国方略,亦即究竟是“依法治国”为主,抑或是“以德治国”为要,答案当然毫无疑问地指向前者。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主次有序,依法治国是主体,以德治国为辅助,这是由法律与道德自身属性所决定的。现代法律是高度建制化的制度性事实,具有确定性、可预测性和程序性特征,体现出适应现代社会的形式理性化和科层化的实践要求。相较而言,道德治理则可能陷入混沌的非技术化、非建制化和非程序化状态。总体来说,在当代复杂社会形态下,道德治理难以独自构成一种“治式”,无法提升至治国方略的层次。

需要强调的是,“法主德辅”绝非否定道德的作用,而仅仅是指在治国方略的层面上,法治更适合作为主体,也更应该成为主体,而以德治国是建构法治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战略。换句话说,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是互为支撑的结合,也是主次有序的结合。法律与道德相对分离,法治与德治主次有序,但我们的认识和实践并不止步于此,而是为了最终获得更高层次的复归,形成良法善治的辩证统一体。

(节选自《道德与法律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光明日报》2015年04月,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御宴簪花是宋代宫廷宴会中一个特别引人注目的礼仪。在宴会中,皇帝要按例赏赐出席官员花朵,官员将之簪戴于头上以示荣宠,所簪之花俗称“御花”“宫花”。

    宋朝时期,男子簪花的习俗变得普遍,并逐步成为宫廷宴会的固定礼仪。《宋史·礼制》就说“凡国有大庆皆大宴……中饮更衣、赐花有差”。这些大宴包括春秋大宴、圣节大宴、闻喜宴、锡宴、曲宴、饮福宴等。需要指出的是,宋太祖、宋太宗两朝并未见到宴会簪花的记载,簪花之礼正式在宫廷宴会中流行是在宋真宗时期。宋真宗为了淡化澶渊之盟的负面影响,大搞天书封禅,努力营造太平盛世的局面,富有喜庆意味的簪花礼仪大受青睐或许也与此有关。

    南宋时期,御宴簪花依然十分流行。与北宋相比,南宋的御宴簪花发生了两点显著的变化:首先,皇帝在宴会中逐渐不再簪花,如嘉定四年宋宁宗就降旨“遇大朝会、圣节、大宴及恭谢回銮,主上不簪花”,对此南宋人的解释是显示皇恩浩荡,“惟有至尊浑不戴,尽将春色赐群臣”。其次,簪花礼仪进一步细化,绍兴十三年宋高宗明确规定“臣僚花朵各依官序赐之”,亲王和宰臣簪大花一十八朵、栾枝十朵,以下官员按照品级逐步递减,品级最低者仅簪两朵而已。同时规定百官用罗花,禁卫、诸色祗应人只能用绢花,规定可谓不厌其烦。

    簪花是宋代宫廷宴会中非常重要的礼仪,可分为赐花、簪花、谢恩三个环节。通常情况下,簪花在御宴进行至一半时进行,随着“正安之乐”的响起,整个宴会已达高潮,这时皇帝宣布赐花,内侍将事先准备好的宫花捧送于各位官员。皇帝、亲王、重臣由内侍簪戴,其他官员则自己簪花。有时皇帝还会亲自为某位官员簪花,以示恩宠。群臣簪花完毕后要向皇帝谢恩,最初官员在谢恩时不需离开自己的座位,天禧四年后,朝廷采纳直集贤院祖士衡的建议改为在殿庭中间集体跪谢,成为定制。宴会结束后,御宴官员要簪花而归,不戴归私第或由仆从持戴的行为则视为对皇帝不敬,“违者纠举”,并要受到惩罚。

    宋代宫廷宴会中所簪之花可分为鲜花与人工花两种。百花之中,宋人最爱牡丹,其中又以千叶牡丹最为珍贵,只有皇帝和大臣才能簪戴。不过,真花在簪戴时极易受损,官员往往不免忙于收拾凋落花瓣,狼狈不堪,因此宋代宫廷宴会中的御花大多是人工制作的布花。蔡绦《铁围山丛谈》中记载了徽宗朝的三种人工花,最华丽的是“滴粉缕金花”,以金丝镶嵌制成,“极其珍藿”。其次是罗帛花,用于春秋大宴,“甚美丽”。再次是绢帛花,材质最为普通,只在接待辽使时使用,目的是“示之以礼俭”。南渡以后,由于财政拮据,御花多以普通的罗、绢为主,远不能与“滴粉缕金花”相媲美。

    随着簪花成为一种正式的礼仪,它也不可避免地附加了一些政治色彩。例如最初御宴官员在谢花时可以不离开座位,真宗时期改为集体于殿庭中跪谢,意图明显在于强调君恩浩荡。再如高宗对赐花数目的繁琐规定,显然是借此来强化现实权力结构。

(选白杨倩丽《御宴簪花:宋代宫廷宴会的独特礼仪》)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我国古代的士人阶层,或置产、或传学、或立德、或垂训,为“使子弟佳”大费苦心,诉诸文字,便形成了丰厚的“家训”遗产。

    最早成系统的“家训”之作,当推东汉著名学者班昭的《女诫》。该书提出了妇女的“四行”,即德、言、容、功,并解释说:“夫云妇德,不必才明绝异也;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也。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择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这就是后世备受批判的“四德”了。其实平心而论,这“四德”在它的时代背景,并不显得苛刻;甚至大部分仍然切合当今社会对女性的一般期待,比动辄以“女汉子” “吃货”自居的怪风,不知雅正多少。在人格平等的基础上,女性不妨看看《女诫》,择其善者而从之。须知女性对家风的养成,作用恐怕要大于男性。

    《颜氏家训》一般被认为是最具代表性的“家训”著作,作者颜之推。内容分为子弟教育、家庭关系、道德修养、为人处世、讨论学问等方方面面。其论教子:“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诃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骄慢已习,方复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为败德。”谈学习经验,说“人生小幼,精神专利,长成已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他举自己的例子:“吾七岁时,诵《灵光殿赋》,至于今日,十年一理,犹不遗忘;二十之外,所诵经书,一月废置,便至荒芜矣。”总之,谆谆善诱,论理通达,常举所知所见之事以为例证,足见其用心之敦厚,我们学其事理,更可学其敦厚。

    《了凡四训》在“家训”类著作中知名度最高,充满了正能量。其作者袁黄,号了凡,幼逢异人,算定某年应某试、得第几、任何官、某岁寿终、竟无子嗣,因为一一效验,所以便安分守己,不多贪求。一日拜访云谷禅师,云谷笑其只是个“凡夫”,曰:“但惟凡人有数;极善之人,数固拘他不定;极恶之人,数亦拘他不定。汝二十年来,被他算定,不曾转动一毫,岂非是凡夫?”又说:“命由我作,福自己求。务要积德,务要包荒,务要和爱,务要惜精神。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如今日生;此义理再生之身也。”从此之后,了凡行善积德,终于赢得了升官、延寿、得子等等诸多福报。佛教的因果观于世道人心的警戒与鼓励作用,不知世间何物可以比拟。即退一步不讲因果,了凡先生信命而不为命数所限、勇猛精进的精神,真足以振奋精神。“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如今日生”,真足以开拓万古心胸!这最后一段话,真能荡人心魄,使人勇猛精进!

    时至今日,“家训”“家教”“家风”的缺失,造成某些年轻人无所敬畏,没有规矩。其实,个人性格、行为习惯、思维模式都是在家庭中养成的,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在现代文明的背景之下,我们倡导“家训”“家风”“家教”,绝不是提倡以“家庭”“伦理”的“道义责任”,去侵犯公民的权利,去绑架家庭成员的生活,而是要告诫民众:我们迫切需要的德性、教养、规矩,的确要以家庭为最重要的养成之所!这也是读“家训”、立“家教”、养“家风”的主旨所在!

(摘编自池玉玺《谈谈我国的几本重要“家训”》)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愚昧的权利

田松

    ①在科学传播理论中有一个“欠缺模型”,大意是说,公众对某项科学活动不支持是因为公众对相关知识缺乏了解;一旦公众了解了专业细节,熟悉了这门科学及其技术的运作过程,就会相信专家的判断。这种科普活动叫做“公众理解科学”——其实少了一个“让”字。“挺转”科学家也有这个想法,在他们看来,公众对于转基因的担忧、怀疑、不信任,正是一种莫名其妙的非理性的恐慌,那就是愚昧!所以需要由他们来科普,来启蒙。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科普活动不是中性的而是有立场的。刘华杰教授最早发现了这一点,并指出,“公众理解科学”的立场是科学共同体,目标受益者首先是科学共同体,而非公众。

    ②不过,遗憾的是,“欠缺模型”本身是有欠缺的,科学家让公众理解了科学之后,公众并没有顺应他们的用意。德国科学传播学者汉斯·皮特斯研究公众对相关科学细节的了解程度与支持程度的关系,发现两者呈现了某种U型关系——即最强烈支持的与最强烈反对的,都是对科学细节了解最多的。在转基因的论辩中也是这样,“反转”人士并非如“挺转”人士所贬斥的那样都是科盲,其中有些甚至是生物学家。还有些人虽然不是生物学家,但并不认为转基因科学有多么难懂,多么了不起,常常在专业细节层面上与“挺转”方辩论。从科学细节的层面上加以反驳,当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要求每一位“反转”人士都掌握科学细节,一来不可能,二来不必要。在转基因问题上,普通公众不需要了解科学细节,也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转基因。那就是,坚持我们作为公民最基本的权利。这个权利与我的性别、信仰、考试成绩,都没有关系。——你要把愚昧的大帽子压给我,那我就戴上!

    ③科学知识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科学共同体生产出来的。我在《警惕科学家》中论证,科学共同体首先是利益共同体,然后才是知识共同体,从来不是道德共同体。作为利益共同体,科学家倾向于生产对其有利的科学知识,也容易忽略、隐瞒甚至篡改对其不利的知识。由于信息不对等,如果科学家要用他生产的知识来愚弄公众,公众常常是难以分辨,难以反驳的。所以江晓原教授说,争论转基因作物是否安全,完全是“挺转”方设下的一个陷阱,一个误区。

    ④愚昧的权利是权利的底线,如果不能坚持愚昧的权利,就会出现一种滑稽而可怕的景象:只有掌握了一定“科学”知识的人才有权利,或者,权利与知识成正比,要拥有权利,就必须学习知识;也要承认,专业人士有最高的权利。如果不敢坚持愚昧的权利,就只能老老实实地学习接受科普,才会有一点权利。事实上,这已经剥夺了部分人的权利。愚昧与文明,是一对意识形态概念。愚昧与否,要看话语权掌握在谁的手里,用何种理论去衡量。科学只是我们认知事物的一种方法,解释世界的一种方案,并不是唯一的方法,唯一的方案。

(选自《读书》2015年第5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新批评“反讽”理论的主要阐述者是布鲁克斯。用他的说法:“语境对一个陈述语的明显的歪曲,我们称之为反讽。”显然,这是一个非常宽泛的定义。“反讽”概念的目的仍然是揭示语义在文学文本中的复杂变化。根据新批评“文学性”观念,文学文本的基本特征是语义朦胧和语义多重。“反讽”这一语言现象正好符合这一文学定义。正因为这个原因,“反讽”就成为新批评最常用的概念之一。

    从语义学立场来看,“反讽”本是指一种“正话反说”或“所言非所指”的语言现象。在“反讽”中,字面上的意义与实际的意义有所不同甚至截然对立。根据语言学观念,任何一个符号都存在于一定的语境当中,符号的意义会因语境而产生变化。“反讽”产生的原理同样如此。在“反讽”现象当中,语言符号巧妙地使用某个特定的语境,从而让一个符号不再表达其本义,而是表达另一个相反的意义。这样,一个“反讽”就产生了。

    从符号学能指与所指构造角度看,“反讽”实际上是一个符号能指与所指的断裂情形。语言本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符号体系。能指与所指的关系是确定不移的、无可更改的。然而,“反讽”的出现却使一个符号的能指不再指向其约定俗成的固定所指,而指向另一个能指。

    科学文本对语言的使用就完全合乎语言的约定规则和编码原则,坚决避免出现能指与所指的断裂。文学文本则有意采用各种手法来违反语言的约定规则,从而使文学文本成为语义朦胧和复杂的符号系统。

    不难看出,“反讽”的实质仍然是语义的变形化和复杂化。在新批评看来,“反讽”是“文学性”的重要表现之一,也是形成“文学性”的重要手段之一。在西方文学批评史上,“反讽”一向被认为是一种偶然使用的语言技巧,或至多是一种修辞格。新批评则将“反讽”上升到“文学性”的高度,将它视为语义变化的典型现象,从而使之成为文学文本的根本属性。维姆萨特与布鲁克斯在其合著的批评史中坚持将新批评改名为“反讽诗学”(ironic poetics)。关于“反讽”,他们明确指出:“我们可以把‘反讽’看成一种认知的原理,‘反讽’原理延伸而为矛盾的原理,进而扩张成为语象与语象结构的普遍原理。”既然“反讽”是一种语义变化,尤其是字面义与真实义的矛盾状态,那么其语义结构一定会表现为多种不同的构成形态。赵毅衡先生在《新批评》一书中曾把“反讽”分为“克制叙述”“夸大叙述”“正话反说”“疑问式反讽”“复义反讽”“悖论反讽”“浪漫反讽”和人物主题与语言风格上的“宏观反讽”等多种类型。无论何种“反讽”类型,都呈现出语义叠加和语义多重的特征。它大大增加了文本的语义层次,有力地强化了语言的可感性。

(选自文字《文本语义结构的朦胧之美》,有改动)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