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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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湖北省随州市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牵手归向天地间

聂鑫森

    马千里一辈子不能忘怀的,是他的亲密战友小黑。

    小黑是一匹马。

    马千里已八十有三,在他的心目中,小黑永远年轻地活着,活在他的大写意画里,活在他画上的题识中。他的家里,画室客厅、卧室、走廊,到处挂着关于小黑的画,或中堂或横幅或条轴,或奔或行或立或卧,全用水墨挥写而成,形神俱备。

    可如今他已近灯干油尽了,这一年来肝癌突然找上了他。他对老伴和儿女说:“我要去和小黑相会了,何憾之有!”

    马千里不肯住在医院里了,他倔犟地要待在家里,随时可以看到画上的小黑,随时可以指着画向老伴倾诉他与小黑的交谊。尽管这些故事,此生他不知向老伴讲了多少遍,但老伴总像第一次听到。

    “我爹是湘潭画马的高手,自小就对我严加督教,‘将门无犬子’啊,我的绘画基础当然不错。解放那年,我正上高中,准备报考美术学院。”

    “怎么没考呢?”老伴问。

    “解放军要招新兵了,我和几个要好的同学都向往戎马生涯的诗情画意,呼啦啦都进了军营。首长问我喜欢什么兵种。我说想当骑兵。”

    “你爹喜欢马诗和马画,你也一脉相承。唐代李贺的马诗二十三首,你能倒背如流。最喜欢的两句诗是:‘向前敲瘦骨,犹自作铜声。’”

    “对。部队给我分配了一匹雄性小黑马,我就叫它小黑。它刚好三岁,体态健美,匀称,双目有神,运步轻快,敏捷,皮毛如闪亮的黑缎子,只有前额上点缀一小撮白毛。”

    “小黑一开始并不接受你,你一骑上去,它就怒嘶不已,乱跳乱晃,直到把你颠下马来。”

    “你怎么知道这些?”

    “你告诉我的。”

    “后来老班长向我传道,让我不必急着去骑,多抚小黑的颈、背、腰、后躯、四肢,让其逐渐去掉敌意和戒心;喂食时,要不停地呼唤它的名字……这几招,果然很灵。”

    “因为你不把它当成马,而是当成人来看待。”

    “有一次,你失足掉进山路边的一个深坑里。”

    “好在我紧握着缰绳,小黑懂事啊,一步一步拼命往后退,硬是把我拉了上来。”

    “你有时也画它吧?”

    “当然画。用钢笔在一个小本子上,画小黑的速写。因老是抚摸它,它的骨骼、肌肉、鬃毛我熟悉得很,也熟悉它的喜怒哀乐。只是受当时的条件所限,不能支画案,不能磨调色,不能铺展宣纸。这些东西哪里去找?”

    “你说小黑能看懂你的画,真的吗?”

    “那还能假。我画好了,就把画放在它的眼前让它看。它看了,用前蹄轮番着敲击地面,又啖啖地叫唤,这不是‘拍案叫绝’么?”

    老伴开心地笑了,然后说:“你歇口气再说,别太累了。”

    马千里靠在床头,眼里忽然有了泪水,老伴忙用手帕替他指去。

    “1952年冬天,我奉命去驻扎在龙山镇的师部,取新绘的地形图和电报密码本,必须当夜赶回团部。从团部赶到师部,一百二十里地,那时暮色四合。”

    “半路上要经过一片宽大的谷地,地上积着一层薄薄的雪花,突然小黑放慢了速度,然后停住了。”老伴说。

    “一个人影从一片小树林里走出来,接着便响起了枪声。是土匪!我迅速地跳下马,把挎着的冲锋枪摘下来端在手里。这块谷地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作掩体,形势危急啊。小黑竟知我在想什么,蓦地跪了下来,还用嘴咬住我的袖子,拖我伏倒。”

    “好在子弹带得多,我的枪不停地扫射着,直打得枪管发烫,打死了好些土匪。我发现小黑跪着的姿势,变成了卧着,趴着,它的身上几处中弹,血稠稠地往外渗。我的眉上也中了弹,痛得钻心。我怕地形图和密码本落入敌手,把它捆在一颗手榴弹上,一拉弦,扔向远处。轰的一声全成了碎片。”

    “小黑牺牲了,你也晕了过去。”

    “后来,我被送进了医院……后来,我伤好了,领导让我去美术学院进修……后来,我退伍到了地方的画院工作。”

    “几十年来,你专心专意地画马,画的是你的战友小黑。用的是水墨,一律大写意。名章之外,只用两方闲章:‘小黑’‘马前卒’。你的画,一是用于公益事业,二是赠给需要的人。但从不出卖。”

    “夫唱妻随,你是我真正的知音。”

    在马千里去世的前一日,他突然变得精气神旺盛,居然下了床,摇晃着一头白发,走进了画室。在一张六尺整张宣纸上,走笔狂肆,画了着军装,挎冲锋抢的他,含笑手握缰绳,走在小黑前面:小黑目光清亮,抖鬃扬尾,显得情意绵绵。标题是“牵手同归天地间”。

    待铃好印,马千里安详地坐于画案边的圈椅上,慢慢地合上了眼睛……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虽然小黑只是一匹战马,但马千里视小黑为亲密战友,病情加重后,他倔犟地要待在家里,以便随时可以看到画上的小黑,足见其情谊之深。 B、“小黑懂事啊,一步一步拼命往后退,硬是把我拉了上来”,说明小黑已经视马千里为知己,为后文用身体掩护马千里作了逻辑上的铺垫。 C、尽管马千里一辈子向老伴讲了很多遍他和小黑之间的故事,但老伴总像第一次听到一样,说明马千里不仅画得好,讲起故事来也特别有感染力。 D、小说的语言很有特色,如用“何憾之有”“暮色四合”等文言和书面语表现了马千里出身于书香门第的身份特征。
(2)、请简要概括马千里的形象特点。
(3)、小说结构独具匠心,主要篇幅为马千里与妻子的对话。请简要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一篇散文,回答后面题目。

水上的绍兴

叶文玲

绍兴和水难解难分,追史迹,听传说,莫过于“大禹治水”。“大禹治水”将水对于绍兴的弊与利,尽道其中矣!这是说过去。在崇仰现代文明的当今,一个地方,若被指认为“东方的……”往往也最能成为评价的一种时尚。因此,在很多时候,最教绍兴和绍兴人中听受用的,还是这句话:“绍兴是东方威尼斯”!    毋庸我细细描述威尼斯,如今出国旅游已然成为国人生活中的寻常事。一到威尼斯,那片浪漫的汪洋便和原先的想象一起在我心中潋滟激荡,而一旦亲见那一艘艘船头尖尖船尾翘翘的“郎多克”载着狂喜的游客们,在座座高楼深巷下的水道中往返穿梭,那穿着十六世纪服装的水手们是那样潇洒地划着木桨,在一浪高一浪的欢声笑语中悠悠来去时,我只觉得一颗心完全溶入了欢乐之海。此时,即便你只是个威尼斯的匆匆过客,即便你在整个游程中只是稍稍“蘸”了威尼斯的那么一点点水,我敢说,从今以后但凡梦到威尼斯,你所做的,准是一个湿淋淋的香梦!

话说回来,我虽不敢说自己非常熟悉绍兴,但我知道,绍兴在古往今来的许多年月里,也教绍兴人和许多来过绍兴的人,做过同样湿淋淋的香梦!

我更知道的是:①绍兴为永远保持这个“水城”的形象,为教人们香梦永久,经历了非同寻常的努力。我记忆最深切的是: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我来去路经绍兴时,眼帘中虽还掠过几座粉墙黛瓦,可在这越来越低矮的黛瓦粉墙中,总看到那条冒着油光散着恶臭的河水,就如早年绍兴人头戴的那顶乌毡帽——灰瘪而漆黑!

我这篇小文,无法细细记叙绍兴人既为发展也为和环境污染所作的斗争、所作的种种努力。我只想说:当年历翻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时,“伢绍兴人”在几经周折后,终于又重现了这个比喻——她还给了绍兴人和来绍兴游历的人一城清清亮亮的水!

有滋有味地重温这个比喻,有滋有味地重见那汪清清亮亮的水,都是在夜里头。

是夜,当我披着一袭云烟似的小雨,下了环城河边码头的石台阶时,便见一艘艘远比乌篷船神气得多的游艇,鱼贯而来;于是,当我在灯影中望见这烟雾迷离的环城河,竟然波光粼粼水涨船高地恢复了水城河道的气势时,我不由得深深地吸了一口长气!

这一口长气,竟然沾雨带露,如此清凉!

令我分外惊喜的是:这口清凉气中,果然又有了欢鱼活水的精灵之气,有了樟柳相接草木交替的沁脾之香!

却原来,这几十里之长的环城河边,夜花如燃,草地如毡,茂茂密密的大树三步一岗;亭台楼阁旁,那盏盏高悬的红灯笼,更与酒挑子一起招摇出绍兴老酒的芬芳。

灯影中,游艇波起浪伏地前进,只见这既是蓬勃发展的浙江要地、又保留了古老风貌的历史都城,那古今交融的“双重”景致,在烟雨迷离中越发妩媚。

灯影中,逶逶行过一程又一程,蜿蜒三十里的绿荫水路,忽儿是河,忽儿是岸,曲曲弯弯的河岸上,自然皆是一派幽幽的绿;灯影中,忽儿是黛瓦粉墙的城,忽儿是粉墙黛瓦的屋;在轻轻的乐声和水声中,城中的屋,屋中的人,俱在隐隐绰绰的朦胧诗意里……

灯影中……

哦,如若一一说来,太漫长也太琐屑,一句话——夜游的感觉鲜明不过地告诉我:一个融和着历史和当今文明的新城绍兴,正以重新焕发的光彩,展示了一个鲜鲜亮亮的现实——他们已经还给了世人一个更美更靓的“水上的城”!

那么,绍兴如今真的又像威尼斯?是非常像还是有点像?灯影中,这个问题也已在游程中被我拋在脑后。                                             

(本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⑴~⑷题

    一天晚餐时,话题偶然转到了珍珠那时候,报上谈论巧手的日本人生产人工养殖珍珠的问题很起劲,医生说,人工养殖的珠子必然会降低天然珍珠的价值现在的质量已经很不错,不久就会完美无缺了柯拉达先生一如既往,又就这个新题目滔滔不绝地发起议论来凡是有关珍珠的事,该知道的他都谈到了我估计兰赛先生对此根本一窍不通,但是他舍不得放过一个可以嘲弄近东人的机会于是,五分钟之后,一场激烈的辩论展开了我见过柯拉达先生的慷慨激昂,口若悬河,但是还从来没有见过他像现在这样口若悬河,激昂慷慨最后,兰赛说的一句什么话刺痛了他,他拍着桌子大声嚷起来:

    “哼,我还不知道我谈的是什么吗?我到日本去,正是为了考察日本珍珠问题的我就是干这一行的,凡是这一行里的人,不论是谁,都会告诉你,只要是珍珠的事,就是我说了算全世界的最好的珍珠我统统都知道,我要是不知道的,那就根本不值得知道。”

    这对我们倒是个新闻,因为柯拉达先生尽管多嘴多舌,还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他到底是干什么的我们只是隐约地知道他是因为商业方面的任务到日本去的这时,他踌躇满志地环顾全桌。

    “他们搞人工养殖,永远也不要想搞出一颗骗得过像我这样一个专家的珠子来:我睁开半只眼睛就能把它看透”他指着兰赛太太佩戴的一串项链“你听我的没有错,兰赛太太,你戴的这串珠子,到什么时候也不会比现在少值一分钱的。”

    兰赛太太不好意思地微微红了红脸,把项链塞进衣服里面兰赛把身子往前倾了过来他给我们大伙递了一个眼色,眼睛里闪烁着笑意

    “兰赛太太这一串还漂亮,是吧?”

    “我一眼就看出来了,”柯拉达先生说“嘿,我心里说,这一串才叫珍珠呢?”

    “当然,不是我自己买的我倒有兴趣知道,你估计是多少钱买的?”

    “那个呀,同行内部买卖大约一万五千美元左右但是假如是在五号街上买的话,你告诉我你付了三万以内的数目,我都不会吃惊的。”

    兰赛露出了严酷的笑容。

    “你会吃惊的,告诉你吧,这串东西是兰赛太太在我们离开纽约的前一天,在一家百货公司买的,十八块钱。”

    柯拉达先生涨红了脸。

    “瞎说不光是真的,而且,像这么大小的珠子,我还没有见过比这一串更好的。”

    “你愿意打赌吗?我赌你一百美元,这是假的。”

    “一言为定。”

    “哎哟,爱尔默,你明明知道是怎么回事,怎么能打赌呢?”兰赛太太说。

     她唇边微带笑意,语调温柔而有愠意。

    “怎么不能?有这样的便宜钱可拿,我不拿才是傻瓜透顶呢”

    “但是怎么证明呢?”她接着说“我说我的,柯拉达先生说柯拉达先生的,没有别的根据。”

    “让我看一下项链,要是假的,我马上就会告诉你我输得起一百块钱”柯拉达先生说

    “摘下来,亲爱的让这位先生看看,愿意怎么看就怎么看。”

    兰赛太太犹疑一下,两只手伸到了项链的扣襻上。

    “我解不开,”她说“柯拉达先生只好以我的话为准了。”

    我忽然感到,似乎有什么不幸的事情要发生,但是一时之间不知说什么好。

    兰赛跳了起来。

    “我来解!”

    他把项链递给柯拉达先生近东人从衣袋里摸出一个放大镜,仔细察看起来他的刮得干干净净的浅黑色脸上,漾出了胜利的笑容他交回项链他准备说话了突然之间,他瞅见了兰赛太太的脸色她脸色煞白,似乎眼看就要晕倒的样子她眼睛睁得大大的瞪着他,露出恐惧的神色她的眼神送出来的是一个绝望的哀求;这意思实在是太明显了,我不明白她丈夫怎么会看不出来。

    柯拉达先生张口结舌地愣住了,脸涨得通红你几乎可以看得出,他思想上在进行着激烈的斗争。

     “我弄错了,”他说,“这个假货造得真好,但是当然啰,我用镜子一看,马上就看出它不是真货了这倒霉玩意儿,我看也就是值十八块钱左右的货色。”

    他取出钱包,抽出一张一百美元的钞票,一言不发地递给兰塞。

    “这也许可以给你一个教训,下回别再那么自以为是了,老弟”兰赛接过钞票说。

    我注意到,柯拉达先生的手在颤抖。

    这件事情,跟别的新鲜事一样传遍了全船,那天晚上他不能不忍受好多人的取笑万事通当场出丑,大家都觉得挺好玩的但是兰赛太太头疼,回自己的舱里休息去了。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之后开始刮脸柯拉达先生躺在床上抽烟突然有一阵细小的窸窣声,我看到门底下有一封信塞进来我打开门一看,外面没有人我拾起信,看到是给麦克斯·柯拉达的姓名是用印刷体写的我递给他。

    “谁来的信?”他拆开了信封“嘿!”

    他从信封里取出来的不是信,而是一张一百美元的钞票他瞅我一眼,脸又红了他把信封撕得粉碎,把那些碎片交给我。

    “劳驾,请你从舷窗里扔出去,好吗?”

    我照办了,然后带笑看着他。

    “被人弄得像一个十足的倒霉傻瓜,谁也不会乐意的”他说。

    “那串珍珠是真的?”

    “我要是有一个年轻貌美的小媳妇,才不自己呆在神户,让她到纽约去住一年呢”他说

这时,我不完全讨厌柯拉达先生了他伸手取出钱包,细心地把那张一百美元的钞票放了进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童年与蚂蚁

王富仁

    恐怕每个人的童年都会与蚂蚁有很密切的关系,我也一样.

    蚂蚁在中国的名声很好。很小的时候,大人们便给我们讲蚂蚁如何勤劳,如何有恒心,待到上了小学,老师则告诉我们蚂蚁有如何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言下之意都是让我们像蚂蚁们学习。好好劳动,遵守纪律,老老实实,任劳任怨,像蚂蚁一般做人。但奇怪的是,大人们让我们知道蚂蚁有这许多的优点,却似乎并不特别教育我们如何爱美衣,。他们自己似乎也并不特别喜爱他们,因为常见他们随意践踏和毁坏蚂蚁的生命。到了像我一样的儿童身上,蚂蚁的命运可就更惨了。儿童年龄小,力气小,略微大一点的动物都不易去虐待,只有蚂蚁,毫无反抗的能力,是儿童们可以虐待取乐的对象。

    我也是常好虐待蚂蚁的一个,其手段之恶辣,计谋之狡诈,现在想起来真令自己毛骨悚然,心惊胆战。夏天天热,没处好玩,有时就在大树底下拍蚂蚁取乐。看到一个大蚂蚁窝,便趴在地上,瞪大眼睛,两眼死死的盯住洞口,见有蚂蚁从洞里爬出来,便用手指头一按,把它搦死在洞口。从外面往窝里爬的,我那时是不搦的,似乎觉得它们理应老老实实呆在自己的窝里,爬出来便是犯法,我搦死它们是理所应当的。至于它们呆在窝儿里吃什么,是不是会亡族灭种,我那时是不及想的,似乎那是蚂蚁自己的事,与我没有关系。有时候,大概出于一种恶毒的动机,还把尿溺在蚂蚁堆,其意不仅仅在于淹死它们,还在于企图臭死它们,毒死他们,因为我认为它们也会像人一样,怕尿之臭和毒的。但这个方法似乎并不灵验。常见它们浑身被尿淋湿之后,仍然爬着到处去寻食,像是毫不为意似的。这反而使我恼怒,好像蚂蚁的这种态度是对我的有意的侮慢。这种心理,大概一些成年人也是有的。这时候,我是对蚂蚁毫不留情的。一定要以加倍的力量,去用脚踩、用手搦,把他们碎为齑粉而后罢。用水灌蚂蚁窝也是我喜欢干的事儿。把水一碗的灌下去希望看到它们从窝里仓皇地爬出来,成群结队的外出逃荒。在这时,又似乎觉得它们老老实实的待着窝里是不应该的,与搦蚂蚁的心情大不相同了。

    以上种种乐大蚂蚁的方法,尽管当时做的很认真,但心里并不感到有多大的乐趣。真正让我体验到虐待蚂蚁的乐趣,是在我有了一颗樟脑球之后。

    在那时的农村,樟脑球是很少见的。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从什么人手里,第一次得到了一颗樟脑球,并且学会了用它戏弄蚂蚁的方法。

    我们把樟脑球叫做臭球,蚂蚁是惧怕它的臭味的。闻到它的臭味,蚂蚁便不再往前爬。如果用臭球在蚂蚁周围画一个圆圈,蚂蚁便只好在圈内打转,怎么也不敢爬出去,直至臭球的臭味消失,他才有可能逃出这个圆圈。但在这时你又可以画一个新的圆圈,让蚂蚁继续在圈里打转。这种戏弄蚂蚁的方法,要比其他的方法好的多了。好就好在你不必费心劳力,只轻轻地在地上划一次,便可以趴在地上看个半天。在这时,你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可以完全进入一种超脱的心境,仔细的品味和欣赏蚂蚁在困境中的窘态。你在其中获得一种美的享受,而对于蚂蚁又不必有负疚的心情。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人生体验的增加,我对这种以艺术的心境欣赏蚂蚁的痛苦的方法有了新的感受。虽然我儿时虐杀蚂蚁,并没有明显的恶意,充其量只不过是一种恶作剧而已,但从蚂蚁一方着想,却同样是惨绝人寰的。我常想,假如我是一只蚂蚁,在我刚刚爬出来觅食的时候,忽然有一个手指,在我来不及思考的时候,就搦死了我,虽然不能称之为幸福,但到底也没有感觉到就死的悲哀;而若有人在我周围用樟脑球画一个圆圈,自己总以为有爬出去的希望,可是实际上是根本没有任何希望的。这样爬呀爬呀,不断希望着可又不断失望,心灵像落在一架搅拌机中,慢慢的被搅碎、轧烂,这该是何等的痛苦啊!

    尽管对于蚂蚁这样的弱者,你同情与它,它也不知;而对摧残它的,它也是照例不知痛恨。然而,这似乎不能作为强者自我开脱的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有人弄乱了玫瑰花

[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

    今天是星期天,雨停了,我想选几朵红色的和白色的玫瑰花带到我的墓地去,这些玫瑰花是她为祭坛做花环而种的。今年冬天沉闷得令人害怕,雨后的早晨充满了凄凉的情景,我不禁想起镇上埋死尸的那座山头。那是片光秃秃的坡地,看不见树木,一阵风过后,偶尔会飘来几朵树绒。雨停后,晌午的太阳肯定会把山坡上泥泞的土地晒干,不仅如此,它还会一直钻进我的墓穴里,使我幼小的躯体腐烂,与昆虫壳和草根混杂在一起。

    我曾想飞上祭坛摘下几朵最鲜艳的玫瑰花,但是我失败了。她跪在神像前,从我第一次遭遇到失败后,她就一直全神贯注地跪在那里。也许今天我能成功。但是灯光一闪一闪的,她从沉思中惊醒,抬起头来看了看墙角,椅子就在那儿。她肯定在想:“又刮风了。”因为这时祭坛上发出“吱吱”的响声,房子也晃动了一下。这时我明白了,摘玫瑰花得另选时机,因为她依然警觉地看着椅子,我的手从她脸边经过时,她会察觉到的。我应该再等一会,她会离开这里,到隔壁房间去睡午觉。每到星期天,这午觉她是必睡无疑的。只有那时,我才有可能带着玫瑰花出去,并且在她回到房间里看着椅子之前回来。

    上星期天的情况特别糟糕,我几乎等了两个小时,她才定下心来。她似乎有点急躁不安,疑虑重重,为自己在家里的寂寞即将被打破的念头,搞得心烦意乱。过了一会,她出去找灯。借着走廊上的亮光,我看见她穿着深色外衣和粉红色的袜子,我觉得她还是四十年前那个在这间屋里扑倒在我床上的小姑娘。当时她对我说:“已经在你的眼中放了小棍,看,你的眼睛真大,真圆。”一切都没有变,从那个遥远的八月的一天下午起,时间仿佛凝固了。那天下午,那些女人把她带进房间,让她看了看尸体,对她说:“哭吧!他就是你的哥哥!”她扑在墙上,顺从地哭成一个泪人儿。约有三四个星期天了,我都想拿些玫瑰花,但是,她很警觉地站在祭坛前专心致志地守护着,她在家住的二十年中,我从未见她那么专心过。上星期天,趁她出去找灯时,我用最好看的玫瑰花做了一个花束,于是感到比以往更有可能实现自己的愿望了。但是,当我准备回到椅子那里时,忽然听到走廊上传来了脚步声,我赶紧又把花插回祭坛上。

    我的鞋已在不曾生火的炉子边烤了二十年,但是,那天下午粘上的泥块却还没有脱落。那天我去找鞋,大门已经关闭,挂在门框上的面包和芦苇条也已取下,家具都已搬走了,全都搬走了,只留下墙角的那把让我终日坐在上面消磨时光的椅子。

    过了许多年,她回来了。房间里只剩我一人,坐在那里等待着。我能听到木头腐烂时发出的声音,以及在房门紧闭的卧室里变得日益陈旧的空气的振动声。她就在这个时候回来了。她推开门进来时,我身上布满尘埃和蜘蛛网,尽管来人的年龄已经增长,我还是认出了她,那个在八月一个风雨交加的下午陪我去马厩掏鸟窝的小姑娘。她站在门口,手里提着箱子,头顶绿色小帽。这副模样仿佛她马上就会叫出声来,要把那天下午说过的话再重复一遍。那天下午,当他们赶来时,我手里抓着折断的梯子,已经仰面躺在马厩里的草地上了。她把门完全推开,门上的合页吱纽响了一声。像有人在屋顶敲了一下似的,天花板上的尘埃扑通扑通往下掉。她在门口犹豫了一下,随即探进半个身子看了看房间,像是要叫醒睡梦中的人那样叫了两声:“孩子,孩子!”我仍旧安然地坐在椅子里,两条腿伸得笔直。我原以为她是回来看房子的,但是,她在家里住下了。她按照原来的样子修复了祭坛。只要她回来,哪怕只是一个人,也足以修复这被无情的时间打破的世界。从此后,她除了在隔壁房间吃饭睡觉外,其他时间都在这里,默默地和圣神交谈。下午她靠着门坐在椅子上, 边做针线边卖花。她缝衣服时总是在椅子上摇呀摇地,当有人来买玫瑰花时,她总是把钱放进腰带上的小布包里,她总是用同样的话说道:“从右边拿吧,左边的花是给圣神准备的。”

    她就这样在摇椅里坐了二十年,摇摇晃晃,缝缝补补,间或瞧一瞧墙角的椅子,好像她现在照看的不是和她一起度过童年的兄长,而是一个身体残废了的始终坐在墙角椅子上的小孙子。

    我低下头想到,这次也许能碰到玫瑰花。如果我能拿到花,就将它拿到山坡上去,插到自己的坟头上,然后再回到我的椅子里,直到有一天她不再来这里,隔壁房间也不再有声音。

    当这一天来到的时候,眼前的一切都会变的。我必须再次跑出去,告诉人们,那个卖玫瑰花的女人,那个住在破屋里的女人,需要几条汉子将她抬到山坡上,到那时我将永远地一个人留在房间里。不过,她会感到满意的,因为她将知道,每个星期天到她的祭坛上弄乱玫瑰花的,不仅仅是摸不着看不见的风。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穿军装的牧马人

曾剑

    我穿上军装,来到这深山老林时,有一种被贩卖的感觉。我家是鄂西山里的,跑到这东北原始森林。我如果像电影里那些大兵,在崇山峻岭间真枪实弹地干几场,倒也像个兵。连队居然让我放马,成为整个连队执行任务时,唯一不带实弹的兵。

    那是个灰蒙蒙的冬日,连队一个满脸通红的老兵,把我领到一群军马前,把一只狗尾巴草一样布满毛刺的旧马鞭递到我手中。我心里亮闪闪的希望,就在眼前的灰蒙蒙中淹没了。我没有立刻去接马鞭,而是把右手掌贴到胸前。我摸到了我的心,像这冬日山里的石头,又冷又硬。

    在老兵的背影就要消失在马棚拐角处的那一刻,我一个百米冲刺,追上那个老农一样的背影,问,为什么偏偏是我?因为有怨气,我连一声班长都没喊。

    老兵转身,把右手搭在我的肩上,把自己装扮成一位慈祥的长者。

    老兵反问,为什么不能是你?

    他说完这句话,伸了—下脖子,好像还想说什么,但没说出来,只盯着我的一张脸看,许久,给我一个僵硬的笑。

    我的脸上有什么?我冲到溪沟边,弯腰。在水里,我看到了自己:黑皮肤,娃娃脸,月牙眼,自来笑,这不就是个山里放牛娃嘛!

   我站起身,望着班长那个令人沮丧的背影,哀叹道,我会成为他吗?

    我顺着溪流,走向我的马群。

    为什么偏偏是我?为什么不能是我?这两个巨大的问号,像两把弯刀,砍着我脑子里的每一根神经,折磨着我。

    指导员到马场来看我。

    指导员的到来,让我这个冷意很浓的马棚里有了一丝暖意。指导员是来开导我的。指导员说,你真行,刚当兵就是班长。班长?我直着脖子问。指导员笑着拍拍我的肩,说,对呀,你不但是班长,你的兵员还是咱连最多的,你看,指导员指着那些马说。我说,指导员,你就别逗我了。指导员说,我怎么就逗你呢?它们都是战马,曾经驰骋过疆场。现在,都实行摩托化了,用不着它们了,不忍心把它们抛弃,就养起来,任它们老去,死去。但是,马班是有编制的,它们都有编号,军委首长都知道我们这儿有二十五匹马。

    说来说去,我干的是无用功,我还以为这些马,有朝一日能驰骋疆场,或是能成为某位将军的坐骑。

    我很烦,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我的价值。

    那天,黄昏沉寂,空荡荡的大地显得悲戚。本来放牧一天我应该很疲惫,可一只马鹿的出现使我兴奋起来。我其实并不认识马鹿,是一个老兵告诉我的。老兵说,马鹿像小马驹,但长着鹿茸,特别漂亮。马鹿见了我,并不惊跑,而只是静静地立在那里,用两只充满灵性的眼睛望着我。我也望着马鹿。马鹿一动不动,在黄昏的光线里,像一张色彩强烈的油画。

    然而,一杆猎枪,却要毁坏我眼前的这一切。那是一个身披翻毛羊皮坎肩的猎人。我走向他,用我的身体,挡住他朝向小马鹿的枪口,一动不动。

    天地静得一枚松针掉下来都能听得见。

    最终猎人枪口朝下,长吐一口气,人像泄了气的皮球,软了下去。他冲我喊,行,当兵的马夫,你行!

    我行吗?当那个猎人远去时,我问自己。我吓出一身汗,心都快停止跳动,血好像凝滞不流了,他居然说我行。

    那人的背影完全消失在林子里的那一刻,我的血管跳得更厉害了,像解冻的冰河。是后怕吗?我问自己。是的,我后怕,但是,我行!我回答自己。我只是一个牧马人,制止猎人的捕杀,这不是我的职责,但是,我站出来了,站在一管随时可能把我打成筛子的老式猎枪面前。从那个黄昏起,我在我的心里,不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了。我是个马夫,但我不可以被忽略!

    我慢慢地对我的马好起来。我从来没有重重地抽打过它们,现在,我连鞭哨都不忍心挥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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