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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必修二第四单元第18课《亡人逸事》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一)耕堂荷韵布衣人

周伟

①我常爱抚摸那本素朴的《曲终集》,久久地出神。这是《耕堂劫后十种》里的一种,也是孙犁的最后一本书。

②是啊!曲终人未散,坐深云自淡,行尽月犹清。

孙犁,不是个大红大紫的作家,谁却都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作家。孙犁若如某些人,其实也是可以大红的。当年,孙犁在《解放日报》上发表《荷花淀》,毛泽东看过后写道“这是一个有风格的作家”,大为肯定。孙犁却从未向人言说,只是独守芸斋,寂寞耕堂 , 以笔为犁,用作品说话。

④我读孙犁,深深地感受到他作品中的“唯真、唯善、唯美”。他总是那般真诚,他的作品都是从生活出发,对“美的极致”的发掘和诗意的表达。《荷花淀》是这样,《铁木前传》、《风云初记》也是这样。孙犁对待作品是认真的,也是有感情的。

⑤孙犁对于文坛,一向总是清醒的。他在给贾平凹的散文集《月迹》作的序中指出:文艺之途正如人生之途,过早的金榜、骏马、高官、高楼,过多的花红热闹,鼓噪喧腾,并不一定是好事。人之一生,或是作家一生,要能经受得清苦和寂寞,忍受得污蔑和凌辱。要之,在这条道路上,冷也能安得,热也能处得,风里也来得,雨里也去得。在历史上,到头来退却的,或者说是销声匿迹的,常常不是坚定的战士,而是那些跳梁的小丑。这样的文字,不啻为人为文的至理名言。

⑥孙犁至性至情。“梦中每迷还乡路,愈知晚途念桑梓”。游子难归,孙犁晚年思乡心切。他曾托朋友去他老家走一趟,拍下他家几间老屋的照片。关于老屋,村支书曾来信催问处理意见。孙犁回信说:也不拆,也不卖,听其自然,倒了再说。后来,孙犁在《老家》文中解嘲地说:“那总是一个标志,证明我曾是村中的一户。人们路过那里,看到那破房,就会想起我,念叨我。不然,就真的会把我忘记了。”

⑦再后来,村里来了几个人找到他,说村里建小学,县里不给拨款,资金困难。孙犁二话没说,建小学,每个人都有责任。他拿出一本刚刚出版的散文集,说写了一年多,人家才给八百元。村里来的几个人都不言语,一个个盯着自己的脚尖看。孙犁考虑良久,就说:“有两个方案,一个是我给你们两千元;一个是你们回去把旧房拆了卖了,我再给一千元。”后来,村里采用了第二个方案。从此,故园消失了,老屋存于孙犁的记忆之中、念想之中。

⑧在文艺界,孙犁尊重妻子、疼爱妻子是出了名的。他和妻子是旧时代典型的媒妁之婚,却一直不离不弃。孙犁还经常给妻子剪头发,教妻子认几个简单的字,给她讲几句古诗。孙犁在《亡人逸事》的结尾处写道:“我们结婚四十年,我有许多事情,对不起她,可以说她没有一件事情是对不起我的。在夫妻的情分上,我做得很差。正因为如此,她对我们之间的恩爱,记忆很深。我在北平当小职员时,曾经买过两丈花布,直接寄至她家。临终之前,她还向我提起这一件小事,问道:‘你那时为什么把布寄到我娘家去啊?’我说:‘为的是叫你做衣服方便呀!’她闭上眼睛,久病的脸上,展现了一丝幸福的笑容。”有人说,孙犁与妻子的感情是一颗无花果。没有艳丽的花,却有甜甜的果。

⑨在儿女们的心目中,孙犁更是一介布衣。孙晓玲写父亲的书就叫《布衣:我的父亲孙犁》,她在写父亲的文章中,有一段这样的文字:“照片上父亲身穿长袖白衬衫,灰色布裤,黑布鞋。他拢着我细瘦的小胳膊,我娇憨地依偎在他的身旁。”

⑩有一年冬天,孙犁作为中国作家代表团成员赴苏联参观访问,带回很多照片,他妻子找了半天也没找着他,后来对亲戚说:“人家照相都靠前站,他却总往后面躲,找不着他。”

⑪孙犁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⑫人生云水过,平常自然心。

⑬布衣孙犁,荷般高洁;清曲绝响,淡云长流……

(《人民日报》2011年12月14日,有删改)

注:①耕堂:孙犁的书斋。

(1)、试分析本文题目“耕堂荷韵布衣人”的好处。


(2)、本文的语言有哪些特点?试简要分析。

(3)、第③段说“孙犁,不是个大红大紫的作家,谁却都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作家。”这句话矛盾吗?试结合文章做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飞过蓝天

韩少功

    它是一只名叫“晶晶”的鸽子,它饿了。平常,那个人早就回来了,老远打响一个长长的呼哨,“晶晶”飞过去,落在他的肩上,那个人会抚摸它,从口袋摸出一把稻谷或绿豆喂它。每当它飞向北山山谷从那里带回纸条,主人就会笑容满面,看完纸条后他会在地上翻一个斤斗,摸出一个闪亮的铁匣子塞进口里左右拉动,奇妙的声音就在这时发出来了。可现在,它正面临着孤独与饥寒。

    它的主人是一个外号叫“麻雀”的人。

    招工这件要命的事闹腾得他周身疲惫,结果对方还是摇头。“麻雀”必须投入最后的一搏,他长嘘了一口气,声音透出了沉重:“兄弟,这事只能你来帮我一把了。实在对不起,我舍不得你走,可有什么办法呢?人家居然看上你了……”主人看着它,不再说话,眼里有了亮晶晶的东西。

    第二天一早,主人把“晶晶”塞进一个暗而闷的硬纸盒,鸽子扑扑地挣扎,主人找来剪刀,给它挖了两个方方正正的透气窗,然后提着纸盒出门了,它不再听到主人的说话声。

    它在剧烈晃荡的黑暗中不知过了多久,眼前突然变得明亮,“晶晶”本能地往后一坐,再猛地一弹,就箭一般射了出去。一个中年人的粗嗓门留在了它身后,一个小孩的哭泣声也留在了它身后。

    “晶晶”一头扑进了无边无际的开阔与自由。这地方空气太冷太干了,它记得家乡的群山中有个美丽的湖,还有主人圆乎乎的黑脸。它越飞越高。

    一早醒来,少了鸽子的叫声,他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这次鸽子外交同样失败,虽然好容易讨得了招工师傅的欢心,但在“公社推荐”这一关仍踩了地雷。

    此时,老队长正喊着他的名字,说:“还没吃早饭啦?要吹哨子了。上午给丝瓜冲散粪。”

    “我……手痛。”

    他右手腕一弯,好像再不能伸直了,“哎哟哟,哎哟哟,怕是骨折了。”

    “那,那你就去看牛吧。”

    他实在不愿在这个山中与泥粪打交道了。记得六年前刚下乡时,他有多么火热的幻想呵。他是瞒着母亲转 户口的,是揣着诗集偷偷溜进下乡行列的。他渴望在瀑布下洗澡,在山顶上放歌,他还想靠自学当一个气象专家或林业专家。是什么使他学会了手腕表演术呢?他想不太清楚。他只知道,第一次招工给人们的震动太大了。现在一个个都走了,连山那边那位热情为自己掌管衣服钱粮的姑娘也一走就没了音讯。

    “晶晶”感谢那只灰鸽,要不是它,自己早被老鹰撕成碎片了。灰鸽飞走了,不一会儿,带来一大群鸽子,这是个多么热闹的群体呵。咕咕咕——“晶晶”听出了它们的欢迎和安慰。

    它吃饱了,喝足了,但还在东张四望。这里的一切没法使它忘记“那个地方”、“那个人”,它怎么能停留在这里?不,我要寻找!

    他开始了新战略,他打定主意要让他们(当地领导)六神不宁放他走。那天,他在公社秘书面前耍赖,不几天,秘书的话就风传下来了:“那个叫‘麻雀’的,简直是城里的街痞子。”

    今天看牛当然也不能太老实。一上山,他就一个大字躺在地上睡觉,结果收工时发现少了一头黑牛。社员们对他投射埋怨的目光。

    它飞向南方。记得那天的暴风雨,真是惊心动魄,被风一次次掀倒,但它继续挣扎着向前,向前。现在终于有希望了,所见的多么眼熟呀!对于“晶晶”来说,寻找成了生命的寄托和生活的目的。

    晨光从大树的枝缝里筛落,蜜蜂和蝴蝶又开始了工作……这里没有工作,这里有的是笑骂,扑克牌,空酒瓶以及来自父母的汇款单。“麻雀”现在已经学会了打扑克输了以后钻桌子和夹耳朵,学会了骂人……

    这天,外号叫“瓦西里”的黑大个说:“你太懒了!今天罚你去打鸟或抓鱼。”

    他没有争辩,提起气枪出发。“麻雀”转了两个山冲,并未见到鸟。忽然,有鸟叫的声音传来,就在不远处。他赶快上子弹,弓着腰潜身树下,悄悄向前方运动。嘣——糟糕,慢点,它还没走,再来一下。嘣——它闪了一下,就栽了下去。打中啦!他一跃而起,跑过一个草坡,看到了包谷地里的尸体。

    这原来是一只鸽子。不过它太瘦了,也太脏了,全身都是泥灰。它是谁家的鸽子?射手想起了什么,上前捡起鸽子,摸摸鸟嘴边黑色的血污,身上的泥垢,大腿上化脓的伤口,还有胸前稀疏欲脱的羽毛。突然,他眨眨眼,惊得脸色突变:它腿上有一条破烂褪色的红绸带,还系着一个眼熟的鸽哨。

    “晶晶!”他大叫了一声。

    他捧着逐渐冷却的鸽子,带血的手指在哆嗦。

    入夜了,他的思绪总离不开“晶晶”。不可想象,蓝天这么大,路途这么远,遥遥千里云和月,它居然成功地飞回来了。当他酒酣昏睡时,它却在风雨中搏击前进,喷吐着满嘴的血腥气味向他一步步接近。像突然悟到了一种什么,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把上衣往肩头一搭,走向门口。

    “我……再也不到这里来了。”

    “‘麻雀’,你不要太娘娘心肠吧?不就是一只鸟么?”

    他默默地走了,沿着山路走向自己的家,那里有他的柴刀、锄头、扁担,还有口琴和鸽巢,以及散发出桐油香味的斗笠。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倒插门

赵新

    老汉的名字很特别,叫凑合。

    女人去世后,凑合老汉就跟着大儿子立春一起生活。凑合老汉原本打算单打独斗,自炊自食,这样可以自己做主,不用看别人的脸色。可是他不会做饭,他一做饭就心里发慌,手忙脚乱,那饭一顿生,一顿熟,一顿硬,一顿软;有时候忘了添水,把锅烧得通红;有时候吃不出味道,原来忘了搁油搁盐。所以万般无奈,还是跟了立春过。

    这天早晨,立春把一碗饺子递到凑合手里。那饺子一闻就香,凑合也饿了,吃得津津有味,吃得兴致勃勃。

    立春问道:爹,好吃?

    凑合说:傻小子,饺子还不好吃?常言说饺子香糖瓜甜,江米粽子粘又粘……

    立春笑了:好吃就好。好吃我们还给你包。爹,我问你一句话,咱们村选举村长的事情你听说了没有?

    凑合点了点头。凑合觉得村长的事情离自己很远,大家选上谁算谁,选上谁都好,自己保证听从使唤。

    立春却很认真:爹,咱说好了,选举那天你投我一票!

    凑合的手猛地一抖,两只筷子“啪啦”一声落到了地上。凑合心里想,我的儿啊,就是讨吃的二狗能当村长,你立春也不能当村长,你做人太自私,有什么好处光往自己怀里搂,名声也不好……凑合捡起地上的筷子说:小子,这当村长有什么好处呀,光开会,光动嘴皮子,光费脑筋,我看还是不当好!

    立春往他跟前凑了凑:爹,你知道什么,当村长当然有好处,有了权什么都有,这么大的村子这么多的人,咱说了算数!

    凑合说:可是村长得担责任呀,你有那个本事么?

    立春说:什么责任不责任,当上我就有本事了。爹,你必须投我一票,谁叫你是我爹哩!凑合再也吃不下去了。

    村野里桃红柳绿鸟语花香阳光灿烂。凑合拿了锄头走到麦田里时,二小子立秋忽然从一棵大树后面闪了出来,把老汉拉到田埂上坐下,挨着他的肩膀说:爹,我有几句心里话,想和爹说一说。

    凑合点了一袋烟,让立秋把话说下去。

    立秋开门见山:我看爹过得凄惶孤单,想给爹找个白天做饭、夜里做伴儿的人。

    凑合的心猛地动了一下。

    立秋说:爹跟着我哥吃饭,寄人篱下,可不是长法。我嫂子那人阴阳怪气,指桑骂槐,指鸡说狗,爹还得看她的脸色,心里憋屈不憋屈?

    凑合悄悄地叹息一声,低了头去看地上的蚂蚁。

    立秋说:爹,我老丈母娘今年才五十六岁,听说她愿意再往前走一步,找个老实厚道通情达理的庄稼人,我看你就很合适。

    ’凑合激动了,那老太太他见过多次,长得白白胖胖清清爽爽,心眼儿好得光想别人不想自己。有她做伴儿当然好,可是人家愿意不愿意?

    立秋说:爹要同意我就去她家里一趟,听听她的口气。估计希望很大,她在我们跟前老是夸奖你,说你人性好身体好,是个吃苦耐劳靠得住的人儿。

    凑合激动得坐不住了,立起身来红着脸问:小子,你哪一天去?

    立秋很沉着:不着急,我准备咱们村选举以后再去。爹,这次选村长,你可要投我一票。凑合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

    立秋:爹,听说我哥也想当村长,你千万不能选他,他在村里名声很臭!

    立秋走了。看着那个背影,凑合心里很不是滋味。

    凑合想,亏你说得出口,我给你投票,你给我说媒,拿着选举做交易,这是什么手段?这是什么品质?

    凑合又想,要不我就投他一票,助他一臂之力?这样两全其美,花好月圆,他也高兴,我也欢喜。

    凑合又想,不行不行,立秋当村长绝对不行,立秋特别好喝酒,而且一喝就醉,喝醉了张牙舞爪很张狂,舞棍弄棒很吓人,只怕闹出大乱子!

    晌午回家吃饭时立春问他:爹,好话不背人,背人没好话,立秋都和你说了一些什么呀,你们两个嘀嘀咕咕好半天?

    立春很不满意地说:爹,你在我们家吃饭呢,你不能胳膊肘子往外扭,你不能选他而不选我,记住啦?

    凑合说:记住啦,记好啦,记牢靠啦!

    选举那天会场里没有凑合。有人给凑合请假说,别等他啦,他看望立秋的丈母娘去啦,可能要在那里住几天。有人马上笑了,插嘴说:哟,孤男寡女,他这不是倒插门吗?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徐霞客的丛林

梁衡

    丛林这个词,在自然界就是树林,丛生着的树木;在佛教里是指僧人聚居的地方——寺院,后来演变成寺院管理。大概出家人总是在远离烟火的地方修行,那里除了树林还是树林。于是丛林,就同时为自然界和精神界所借代,横跨两域而囊括四方。而有一个人,却一生永在这两个丛林里穿行,他就是徐霞客。让我们现在来截取一段他最后的丛林生活。

    我们现在查到的日期,徐霞客是明崇祯十一年(1638)12月22日进山的,还带了一个姓顾的随身仆人,就是日记里常提到的顾仆。他这次连续住了30天,每天写一篇游记。后应丽江土司之邀下山,第二年8月又再返回山上,日记续写到9月14日,是为《徐霞客游记》的最后一篇。两次共考查记录了25寺、19庵、27静室、6阁和两庙。而吃住、供应、交际,几乎全都是在寺院里。

    作为旅行文学家他有一种天生的使命感,就是发现自然之美并诉诸美妙的文字,我们至今可与之分享快乐。徐霞客在这里寻奇觅险就连随从、仆人都不敢上的地方,他常一人攀藤附葛,直达绝顶。你看他是这样登上鸡足山舍身崖的:“余攀蹑从之,顾仆不能至。时罡风横厉,欲卷人掷向空中。余手粘足踞,幸不为舍身者。”他去探一个壁上的奇洞,没有路,“见一木依崖直立,少斫级痕以受趾,遂揉木升崖……足之力,半寄于手;手之力半无所寄,所谓凭虚御风,御无所御也。”你看,这简直是练杂技。仅靠在一根直木上砍出的几个印子,只能踩住脚趾,就敢攀岩。而且,你再细细品读“揉木升崖”的那个“揉”字,用得多好。遇有风景好的时候,他则心情大好,“度除夕于万山深处,此一宵胜人间千百宵”。

    他总是以一种好奇的喜悦的心情观察自然,山水多情,草木有灵。在《游记》中徐霞客详细描绘了传衣古寺前的一株云南松,主干一丈五尺以上,三人合抱,而横枝却比树干还大,已经开裂,只好筑了一个台子,撑起木桩来保护。它的枝叶从四面披散倒悬下来,在空中如凌空飞舞的凤凰。松后的石坊上有一副对联:“峰影遥看云盖结,松涛静听海潮生。”山中有寺,寺前有坊,坊上有联,而这一切又掩映在一株不知年月的古松之中,这是何等有人文气息的丛林。他慢慢品着这副对联,竟推敲起文字来,“涛潮二字连用,不免叠床之病,何不以‘声’字易‘涛’字呼?”

    徐霞客在山上,记山水,考寺院,研究文学,收集诗文,编《鸡山志》。每日不是荡漾在山风绿树间,就是浸润在精神的丛林中,足行手记,为我们留下了那个时代的人文写真。虽远在深山,却情趣多多。徐曾记某日寺里的早点:“先具小食,馒后继以黄黍之糕,乃小米所蒸,而柔软更胜于糯粉者。”他在山上考查十分辛苦,跋山涉水汗流浃背,抄录碑文,冻僵手指。寺里就请他去洗热水澡。这是一个长丈五,宽8尺,深4尺之大池,连着一口烧水大锅,要一天才能烧热。先在池外洗擦,再入池浸泡,再擦,再泡,类似现代的桑拿浴。他自觉有趣,“如此番之浴,遇亦罕矣”。

    和尚们与他的关系很好,争着、抢着邀他到自己的寺、庵、静室里去住。日记载,那年腊月二十九他在寺里吃过早饭,到街上去买了一双鞋,逛街,又上行二里,到兰陀寺,见院内有一块残碑,就细考并笔录。不觉天黑,“录犹未竟”,寺主备饭留宿。他就让仆人回悉檀寺取自己的卧具,仆人带回悉檀长老的话说,别忘了明天是除夕呀,让你的主人早点回来,“毋令人悬望”。你看,多么温馨的画面,好一个暖暖的丛林。

    崇祯十二年(1639)9月14日,他写完了《游记》的最后一篇。在山上边休养边修《鸡山志》,三个月后丽江知府派来了8个壮汉,用竹椅将他抬下山去,一直送到湖北境内上船,150天后回到江阴老家。不久便去世了,享年54岁。

    顺着一条深涧的边沿,我们折进一片林子,约行二里,即是他曾住过的悉檀寺。没膝深的荒草荆棘里依稀可辨旧时的柱础、房基和片片的瓦砾。唯有寺前的一棵云南松孤挺着伸向蔚蓝的天空。当年丽江土司所差的8位壮士就是从这个路口抬他下山的。他示意绕松而过,再看一眼涧边的飞瀑。平时他最喜在这里观瀑,日记中写道:“坠崖悬练,深百丈余”,“绝顶浮岚,中悬九天”。其时正当冬日,叶落满山,飞瀑送客,呼声切切。他这次可不是平常出游之后的回乡,而是客居人间一回。就要大辞而别了。徐霞客从怀中掏出一支磨秃了的毛笔,挥手掷入涧中,伫望良久,他想听一听生命的回声。那支笔飘摇徐下,化作了一株空谷幽兰,依在悬崖之上,数百年来一直静静地绽放着异香。人们把它叫作《徐霞客游记》。

    正是:霞落深山林青青,掷笔涧底有回音。风尘一生落定时,文章万卷留后人。

(选自《北京文学》2019年第5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沙原隐泉

余秋雨

 沙漠中也会有路的,但这儿没有。

远远看去,有几行歪歪扭扭的脚印。

 顺着脚印走吧?不行,被人踩过了的地方反而松得难走。只能用自己的脚,去走一条新路。回头 一看,不知这行脚印,能保存多久?

 挡眼是几座巨大的沙山。只能翻过它们,别无他途。上沙山实在是一项无比辛劳的苦役。刚刚踩 实一脚,稍一用力,脚底就松松地下滑。用力越大,陷得越深,下滑也越加厉害。

我在浙东山区长大,在幼童时已能欢快地翻越大山。累了,一使蛮劲,还能飞奔峰巅。这儿可万万 使不得蛮劲。软软的细沙,也不咯脚,也不让你碰撞,只是款款地抹去你的全部气力。你越发疯,它越 温柔,温柔得可恨之极。无奈,只能暂息雷霆之怒,把脚底放轻,与它厮磨。

 转过头来看看自己已经走过的路吧。我竟然走了那么长,爬了那么高。脚印已像一条长不可及的 绸带,平静而飘逸地划下了一条波动的曲线,曲线一端,紧系脚下。

 完全是大手笔,不禁钦佩起自己来了。

 不为那越来越高的山顶,只为这已经画下的曲线,爬。 不管能抵达哪儿,只为已耗下的生命,爬。

 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 后退的顶端。

 沙山的顶端是次要的。爬,只管爬。

 脚下突然平实,眼前突然宽阔,怯怯地抬头四顾,山顶还是被我爬到了。 完全不必担心栖宿,西天的夕阳还十分灿烂。

    夕阳下的绵绵沙山是无与伦比的天下美景。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分割,金黄和黛赭都 纯净得毫无斑驳,像用一面巨大的筛子筛过了。日夜的风,把山脊、山坡塑成波荡,那是极其款曼平适 的波,不含一丝涟纹。

    于是,满眼皆是畅快,一天一地都被铺排得大大方方、明明净净。色彩单纯到了圣洁,气韵委和到了崇高。为什么历代的僧人、俗民、艺术家要偏偏选中沙漠沙山来倾泄自己的信仰,建造了莫高窟、榆林窟和其他洞窟?站在这儿,我懂了。我把自身的顶端与山的顶端合在一起,心中鸣起天乐般的 梵呗。

 刚刚登上山脊时,已发现山脚下尚有异象,舍不得一眼看全。待放眼鸟瞰一过,此时才敢仔细端详。 那分明是一弯清泉,横卧山底。

 动用哪一个藻饰词汇,都会是对它的亵渎。只觉它来得莽撞,来得怪异,安安静静地躲藏在本不该有它的地方,让人的眼睛看了很久还不大能够适应。再年轻的旅行者,也会像慈父心疼女儿一样叫 一声:这是什么地方,你怎么也跑来了!

 是的,这无论如何不是它来的地方。要来,该来一道黄浊的激流,但它是这样的清澈和宁谧。或者,来一个大一点的湖泊,但它是这样的纤瘦和婉约。按它的品貌,该落脚在富春江畔,雁荡山间,或是从虎跑到九溪的树荫下。

漫天的飞沙,难道从未把它填塞?夜半的飓风,难道从未把它吸干?这里可曾出没过强盗的足迹,借它的甘泉赖以为生?这里可曾蜂聚过匪帮的马队,在它身边留下一片污浊? 

我亟亟向泉水奔去。

 一湾不算太小,长可三四百步,中间最宽处相当一条中等河道。水面之下,飘动着丛丛水草,使水色绿得更浓。竟有三只玄身水鸭,轻浮其上,带出两翼长长的波纹。真不知它们如何飞越万里关山,找到这儿。水边有树,不少已虬根曲绕,该有数百岁高龄。

 总之,一切清泉静池所应该有的,这儿都有了。至此,这湾泉水在我眼中又变成了独行侠——在荒漠的天地中,全靠一己之力,张罗出了一个可人的世界。

 树后有一陋屋,正迟疑,步出一位老尼。手持悬项佛珠,满脸皱纹布得细密而宁静。

她告诉我,这儿本来有寺,毁于二十年前。我不能想象她的生活来源,讷讷地问,她指了指屋后一路,淡淡说:会有人送来。

 我想问她的事情自然很多,例如为何孤身一人,长守此地?什么年岁初来这里?终是觉得这种追问过于钝拙,掩口作罢。目光又转向这脉静池。答案应该都在这里。

 茫茫沙漠,滔滔流水,于世无奇。惟有大漠中如此一湾,风沙中如此一静,荒凉中如此一景,高坡后 如此一跌,才深得天地之韵律、造化之机巧,让人神醉情驰。

 以此推衍,人生、世界、历史,莫不如此。给浮嚣以宁静,给躁急以清冽,给高蹈以平实,给粗犷以 明丽。惟其这样,人生才见灵动,世界才显精致,历史才有风韵。

 因此,老尼的孤守不无道理。当她在陋室里听够了一整夜惊心动魄的风沙呼啸时,明晨,即可借明净的水色把耳根洗净。当她看够了泉水的湛绿,抬头,即可望望灿烂的沙壁。

 山,名为鸣沙山;泉,名为月牙泉。皆在敦煌县境内。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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