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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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山东省泰安市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朗读者

杨军民

    买完车票,时间尚早,她找了一处座位坐下来。一抹阳光从敞亮的车站候车室窗户射进来,亮丽而温暖。她再一次掏出手机确认一下时间,习惯地将手机装入夹克衫左下侧的口袋。从放在座位右侧的旅行袋里掏出一本书,翻到夹着书签的那一页,专注地读起来。很久没有读过带入感这么强的小说了。她立即被作者细腻的笔触带入了十八世纪苏格兰高原一个伯爵府邸的傍晚,高高的府邸台阶上,走下来一位十五岁的少年。在作者情景交融的笔触下,那座府邸像一幅精美的油画,恬淡静美朦胧。没有任何预兆的,少年被碎石路上轻微的声响惊扰,悚然回首,一个身材颀长的白色身影向他逼近,包裹了他,让他惊恐晕眩继而陷入一种不能自拔的留恋之中……小说如静静的山涧涌出一股溪流,清澈却水花四溅,宁静却暗流奔涌,细腻的心理描写,悬疑的构思,唯美的景色描写,像面对一桌丰盛的美味大餐,够香够味够爽……

    这时候,有一个穿着一身黑衣的少年坐在了她的身边。她用眼睛的余光感受到了他的存在,她却已经被小说的情节感染得无力自拔。少年坐在她的身旁玩手机,游戏的音量开得很大,像一个小型音箱里在发生着一场激战。少年看似盯着手机,眼睛的余光却机警地观察着周围。候车室的人不少,也不多,焦急奔走的,引颈张望的,每个人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匆忙的节奏里透露着井然。少年眼睛更贴近了屏幕,右手脱离了手机,那是一双女人般纤细瘦长的手,比之于妇女丰腴饱满的手指,他的手略显骨感,灵活而有力量。少年似乎更专注于手机的游戏。那只手却忽然如离弦之箭,只觉白光一闪,她装在口袋里的手机已经被他灵巧地掠过来,落入了他的口袋。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你会觉得那双手不是他的,他对手机的专注度始终未有丝毫懈怠,那只手却在执行着与他的神情丝毫无关的事情,像极了孙悟空的分身术。当他心神归一的时候,他又用眼睛的余光看一下四周。发生了什么吗?似乎没有。少年好像已经很深地沉溺了,眼睛依然盯着手机,缓缓起身,准备离开。

    “对于这些留守的孩子,对他们,我们有什么可以责怪呢?他们在最需要父母的时候,父母却在异乡打工,他们的心灵得不到爱抚,他们像案板上的鱼,干调而挣扎。柔弱一些的孩子因此沉默消沉,刚强一些的孩子会把渴望变成叛逆,甚至会徘徊在犯罪的边缘,他们只是以这些行为来表现自己的无所谓,掩饰心中对爱的渴望。他们带刺,但刺里包裹着一颗温热坚强的心哪!当然,我们也不能怨责那些父母,他们抛下心疼的孩子,带着一腔怀念奔走在流水线上,他们想奠定一些经济基础,他们眼睛里是产品,心里却只有他们的孩子。孩子是他们的信念,每日把疲惫的身体搁在床板上的时候,在疲惫留给他们的哪怕最短暂的间隙里,一定,一定,是他们的孩子在眼前晃动。这是一种牺牲,一种无畏呀!我们无力改变,就让我们拿起电话,哪怕只能说一句话。那么,父母说孩子,爸妈想你了!那么,孩子说爸妈,我想你们了!世界或许会因为这一句话而充满阳光……”

    她忽然念出声来,声音不高不低,临近的人都可以听得见,听得清楚。那声音情感饱满,像春风吹拂着树梢,像划破云翳的一缕阳光,像母亲抚摸着婴儿……

    准备起身的少年聆听着,前后左右的几个人聆听着,车站的喧闹似乎凝滞了,只有她温和而清晰的声音在环绕。

    少年关小了手机的音量,静静地听完了她的朗读。默默地站起来,走出了车站大门,隔着玻璃窗,她看见他把手机把在耳朵上。也许,铃声响起的那边,是他的父亲或他的母亲。

    她这么想着,眼睛有些湿润。作为一名做留守孩子专访的记者,她一进门就看见了那个孩子,桀骜不驯的眼神,须臾不离的手机,一只耳朵下晶亮的耳环。

    她把手插进左下边的口袋,手机好好地躺在那里,手机是温热的,有她的体温,当然也有他的。

    时间到了,她准备着行囊,走向站台入口。

    那本被合上的书,翠绿的硬质封皮上,写着《茨威格中短篇小说选》几个仿宋大字。

(《安徽文学)2019年1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以“朗读者”为题,巧妙借用当前广为人知的电视节目的栏目名称,标题的趋同化既展现了阅读化人的巨大力量,又引起了读者的注意。 B、“从放在座位右侧的旅行袋里掏出一本书,翻到夹着书签的那一页”,这既照应了题目,也为后文黑衣少年坐在她的左侧偷窃手机作好了铺垫。 C、文章第三段两次描写少年用“眼睛的余光”观察周围,揭示出他偷窃行为害怕引起别人注意的戒备心理,也表现了少年缺乏自信和安全感的紧张和焦虑。 D、手机是“她”与少年的连接点,小说开篇切入女主人公“掏”“装”手机的动作细节,在后文少年的“掠”与“还”中传达出“朗读者”洗涤灵魂的力量。
(2)、文章第二段说“她”“很久没有读过带入感这么强的小说了”,实际上作者正是借助这种“带入感”巧妙地构筑了这篇小说的情节,请结合作品简要梳理。
(3)、有人认为小说最后一段有多余之嫌,你的看法呢?请结合文本说明自己的观点并阐述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种树小记

于 坚

①有一天读希腊神话,尤利西斯流浪一生,经历无数磨难,几十年后回到故乡,认出了童年时跟着父亲种下的树。这是一种幸福。我小时候特别崇拜我们大院里的一位爷爷,他总是很得意地告诉我们,院子里的老枇杷树是他种的,然后咧嘴一笑:那个枇杷鬼也是我放进去的。我们在黄昏里吓得四处逃开,躲到母亲的背后。有一天与黑人诗人阿发聊天,他老家在美国,他说他的家门口有一棵老柳树,他母亲去世时,老柳树也倒下死了。

②我平生第一次种树是在上小学的时候。那是1964年的春天,我正上小学,有一天,学校宣布,要种树了!我们高兴着,盼望着。那天,艳阳高照,我们提着水桶,扛着比我们的个子还高的锄头,唱着歌去种树。对我来说,这是个非常神圣的时刻。我有一种父亲般的感觉,少年时的一件大事开始了,我坚信我自己种下的树在我长成大人的时候,也会长成一棵高高的大树。我们种的是银桦树,我把种那棵树的坑挖得很深,埋下树苗,培土,浇水,最后把红领巾系在树脖子上,让它飘扬了一回。我激动而严肃,像在寺院里面对着佛像,我相信这是一件与永恒有关的事情,我的生命有了一个具体的期待,我埋下的那一小片黑暗是将来的一个丰功伟绩。树种好以后,我过几天就要提一桶水去浇,放学回家也要去看看,摇摇它,看它长结实了没有。

③几个月后的某日,忽然发现我们种的几百棵树全部被拔了出来,丢在地上,被太阳暴晒着。几辆推土机停在附近。这里已经成为一个建筑工地,后来盖起了春城饭店。那个早晨我看见这情景的时候,脑袋嗡嗡地响。没有任何人通知我这件事情,也从来没有人向我解释过这件事情。大人们根本没有把这当回事,谁会向一个三年级的少年去解释什么呢?但一个少年却遭遇了世界猛力的一击。我种的树啊,我人生第一件完全是我自己干的正大光明的大事情。

④这个世界还有比我的树更强大的东西,那一天我模糊地感觉到了这点。它可以根本不与我商量,哪怕我的事属于真理,它就那么在黑暗里咔嚓一下。春城饭店的设计师也一样,他一定严肃认真,以设计百年大计的激情干了一个夏天,在我的树坑上设计了他的“树”,那是昆明上世纪60年代最早的高级饭店。但10年后,我发现那里再次成为一个巨大的坑,他的“树”也被拔掉了。

⑤我记得上世纪80年代末的一天,我去滇池游泳,忽然发现水是臭的。我才3个月没来啊,这里已经成了臭水坑!这不是一个盆,一个洗澡堂,一个水库,这是一片海啊!那个下午我仓皇逃出滇池,回到岸上坐着发呆。我又一次感觉到那个巨大的力量,它比滇池都强大啊!我看着太阳,说不定它什么时候会被一把大刷子刷成黑的,我不以为这是神话。

⑥后来我又种过许多树,我几乎是在回家的路上就永远忘记了它们种在哪里,我不想像个守财奴或者庄园主那样把它们视为自己的财产。生命中还有无数的树等着我去种呢!种树只是生命的无数过程之一,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种树的时候你体验了某种喜悦或者悲痛。人生的意义并不在这些具体的事件中,种树只是种树这件事而已,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根本的意义,它将来是否会死掉,或者长成一棵大树,那是另一件事情,那是宇宙的事情。天地无德,宇宙大千不是按照人类此一时彼一时的价值观、主义、尺度、喜怒无常的情绪来安排世界的。

⑦多年前我曾经在澳大利亚的荒野漫游,看见一棵树。不知道是谁种的,那么遥远,那么自由蓬勃地生长着,那荒原上没有人,风吹过的时候,把树上的一点什么带去了远方。那些风就是荒原上的种植者,它们从来不在乎结果、意义,天地无德,因此它们的树遍布大地。

⑧而且,也许,它们就是1964年的春天种下的。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父亲的东篱

李汉荣

    ①说起来,我也算是个诗人,性情质朴、诚恳、淡远。古国诗史三千年,我最喜欢陶渊明。南山啊,东篱啊,菊花啊,田园啊,归去来啊,桑树颠啊,这些滴着露水粘着云絮的词儿,在我心里和笔下,都是关键词和常用意象。

    ②可是,翻检我自己,自从离开老家,进了城,几十年来,我没有种过一苗菜,没有抚摸过一窝庄稼,没有刨过一颗土豆,连一根葱都没有亲手养过。几十年了,没有一只鸟认识我,没有一片白云与我交换过名片,没有一只青蛙与我交流过对水田和稻花香的感受,没有一只蝈蝈向我传授民谣的唱法。那些民谣都失传了,只在更深的深山里,有几只蛐蛐,丢三落四哼着残剩的几首小调。

    ③其实,不说别的,就说我的鞋子吧,我的鞋子,它见过什么呢?见过水泥、轮胎、塑料、污水、玻璃、铁钉、痰迹、垃圾,见过无数的、大同小异的鞋子吧。

    ④从这阅历贫乏的鞋子,就可以看出我们是多么贫乏,就可以看出我们离土地、离故乡、离田园,离得有多么远,我们离得太远太远了。

    ⑤我一次次钻进《诗经》里,寻找公元前的露水和青草,绿化、净化和湿化一下我龟裂的心魂;有时就一头扎进唐朝的山水里,吸氧,顺便闻闻纯正的酒香,在李白们的月夜走上几个通宵,揣上满袖子清凉月光,从唐朝带回家里,在沉闷办公室里,也放上一点清凉和皎洁,用以清火消毒,解闷提神,修身养性。

    ⑥这些年,也许年龄渐长的原因,“拜访”陶渊明就成了我经常要做的事,动不动就转身出走,去渊明兄那儿,在东篱下,深巷里,阡陌上,桑树颠,有时就在他的南山,靠着一块石头坐下,久久坐着,一直到白云漫过来漫过来,把我很深地藏起来,藏在时光之外。

    ⑦我以为这就不错了,觉得也在以自己的微薄心智和诚恳情思,延续着古国的诗脉和诗心,延续着田园的意趣和意境,延续着怀乡恋土的永恒乡愁。

    ⑧直到2001年初夏的一天,我才突然明白:我的这些孤芳自赏、不无优越感的做法和想法,只是我的自恋,带着几分小资情调和审美移情的自恋,这自恋被一厢情愿地放大了,放大成了关乎诗史、文脉、乡愁的延续了。

    ⑨为什么是在那天,我才突然明白这些呢?

    ⑩那天下午,我回到老家李家营,立夏刚过,天朗气清,小风拂衣,温润暖和,我沿麦田里的阡陌,横横竖竖走了一阵,其实,若是直走,一会儿就到家,我想多走一会儿田埂,所以,横的、竖的阡陌我都走了个遍,横一下,竖一下,就在田野里写了好几个“正”字。因为我的父亲名叫正德。然后,我就到了家。

    ⑪走进老屋院子,看见父亲正在维修菜园篱笆。他用竹条、青冈木条、杨柳树枝,对往年的篱笆进行仔细修补。菜园里种着莴笋、白菜、茄子、包包菜、芹菜,一行行的葱和蒜苗,荠荠菜算是乡土野菜,零星地长在路坎地角,像是在正经话题里,顺便引用几句有情趣有哲理的民间谚语。指甲花、车前草、薄荷、麦冬、菊、扫帚秧等花草,也都笑盈盈站在或坐在篱笆附近,逗着一些蛾子、虫子、蝴蝶玩耍。喇叭花藤儿已经开始在篱笆上比画着选择合适位置,把自己的家当小心放稳,揣在怀里的乐器还没有亮出来,就等一场雨后,天一放晴,它们就开始吹奏。

    ⑫“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我忽然想起陶渊明的诗句。但是,此刻,在这里,在人境,结庐的,不是别的哪位诗人,是我父亲,是我种庄稼的父亲,是我不识字、不读诗的父亲。但是,实实在在,我的不读诗的父亲,在这人境里,在菜园里,仔细编织着篱笆,编织着他的内心,编织着一个传统农人的温厚淳朴的感情。我的不读诗的父亲,他安静地在人境里,培植着他能感念也能让他感到心里安稳的朴素意境。

    ⑬“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当然,此时正值初夏,还不是采菊的时候,菊,连同别的花草和庄稼,都刚刚从春困中醒来不久,都刚刚被我父亲粗糙而温和的手,抚摸过和问候过,父亲还在它们的脚下轻轻松了土,培了土,以便它们随时踮起脚,在农历的雨水里呼喊和奔跑。而当到了删繁就简的秋天,夏季闷热的雾散去,头顶的大雁捎来凉意,我的父亲也会在篱笆边,坐在他自己亲手做的竹凳上,面对村子边漾河岸上的柳林,向南望去,他会看见一列列穿戴整齐的青山,正朝他走来,那是巴山,我们世世代代隔河而望的南山。

    ⑭我突然明白了:我的不识字的父亲,正是他在维护陶渊明的“东篱”。

    ⑮而我呢?我读着山水之诗,其实是在缓解远离山水的郁闷,同时用山水之诗掩护我越来越远地远离山水。我写着故园之词,其实是在填补失去故园的空虚,同时让故园之词陪着我越来越远地告别故园。我吟着东篱之句,其实是在装饰没有东篱的残缺,同时让东篱之思伴着我越来越远地永失东篱。

    ⑯于是,在那天下午,我无比真诚地感激和赞美了我的父亲。是的,是的,我那不识字、不读诗的父亲,他不知道诗为何物,他不知道陶渊明是谁,但是,正是我的父亲,和像我的父亲一样的无数种庄稼的父亲们,正是他们,一代代的父亲们,延续和维护着陶渊明的“东篱”,延续着古国的乡愁和诗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繁 盛

李 娟

    一百多年前最早决定定居此处的那些农人,一定再无路可走了。他们一路向北,在茫茫沙漠中没日没夜地跋涉。走到高处,突然看到前方陷落大地的绿色河谷,顿时倒下,抚地大哭。

    他们随身带着种子,那是漫长的流浪中唯一不曾放弃的事物。他们以羊肠灌水,制成简陋的水平仪勘测地势,开渠垦荒。在第一个春天的灌溉期,他们日夜守在渠边,每当水流不畅,就用铁锨把堵在渠口的鱼群铲开。

    那时,鱼还不知河流已经被打开缺口。更不知何为农田。它们肥大、笨拙,无忧无虑。它们争先恐后涌入水渠,然后纷纷搁浅在秧苗初生的土地上。秧苗单薄,天地寂静。阳光下,枯萎的鱼尸银光闪闪,像是这片大地上唯一的繁盛。

    冬天,河面冰封。人们凿开冰窟,将长长的红绳垂放水中。虽然无饵无钩,仍很快有鱼咬着绳子被拖出水面。这鱼长有细碎锋利的牙齿。即使已被捉在手,仍紧咬红绳不肯松口。它们愤怒却迷惑。世界改变了。春天,鱼群逆流产卵。鱼苗蓬勃,河流拐弯的浅水处如堆满珠宝般璀璨闪烁。若在此处取水,一桶水里有半桶都是细碎小鱼。人们大量捞捕小鱼,晾干,喂养牲畜。世界改变了。

    鱼越来越少,人越来越多。耕地不断扩张,沿河两岸上下漫延。才开始它们如吸吮乳汁般吸吮河流,到后来如吸吮鲜血般吸吮河流。再后来,河流被截断,强行引往荒野深处。在那里,新开垦的土地一望无垠。而失去水源的下游湖泊迅速萎缩,短短几年便由淡水湖变成咸水湖。从此,再也没有鱼了。

    又过去了很多很多年,我们才来到这里。我们面对的又是一片逾万亩的新垦土地。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路也是新的,水渠也是新的,仿佛一切刚刚开始。

    其实这块土地并不适合种植向日葵。它过于贫瘠,向日葵又太损地力。但是,与其他寥寥几种能存活此处的作物相比,向日葵的收益最大。如此看来,我们和一百年前第一个来此处开荒定居的人没什么不同。除了掠夺,什么也顾不上了。

    我妈已经种了三年葵花。各种天灾,各种意外。三年都没赚到什么钱。但第四年她仍坚持播下种子。

    记得第一年,我们全家上阵。我妈和我叔叔两人用铁锨不停翻动种子,使之均匀粘染红色的农药。我在旁边帮忙打手电筒。整夜默默无语,整夜紧张又漫长。手电光芒静止不动,笼罩着黑暗中上下翻飞的红色颗粒,它们隔天就要被深埋大地。而熬过漫漫长冬的荒野鼠类在地底深处遇到这些红色种子,它们绕其左右,饥饿而畏惧。后来这饥饿与畏惧渗入红色之中。

    此时此刻,我妈和我叔叔的紧张与忧虑也渗入红色之中。我一动不动举着手电。手电光芒在无边黑暗中撑开一道小小缝隙。荒野中远远近近的流浪之物都向这道光芒靠拢。一百年前的农人也来了。哪怕已经死去了一百年,他们仍随身带着种子。他们也渴望这红色。所有消失的鱼也从黑暗中现身,一尾接一尾沉默游入红色之中。我仿佛看到葵花盛放,满目金光中充满了红色,黑暗般坚定不移的红色。

    我只跟去地头帮了几天忙,刚播完种子就离开了。听说第一年非常不顺。先是缺水。平时种植户之间都客客气气,可一到灌溉时节,争水争得快要操起铁锨拼命。轮到我家用水时常常已是半夜,我妈整夜不敢睡觉,不时出门查看,后来干脆在水渠的闸门边铺了被褥露天过夜。尽管如此,我家承包的两百亩地还是给旱死了几十亩。接下来又病虫害不断,那片万亩葵花地无一幸免。我妈日夜忧心。她面对的不但是财产的损失,更是生命的消逝。亲眼看着一点点长大的生命,再亲眼看着它们一点点枯萎……是耕种者千百年来共有的痛苦。

    直到八月,熬过病害和干旱的最后二十来亩葵花顺利开完花。她才稍稍松口气。而那时,这片万亩土地上的几十家种植户几乎全都放弃,撤得只剩两三家。有个承包了三千多亩地的老板直接自杀。据说赔进去上百万。

    冬天回家,我问我妈赔了多少钱。她说:“幸亏咱家穷,种得少也赔得少。后来打下来的那点葵花好歹留够了种子,明年接着种!”

    整个冬天,阿克哈拉洁白而安静。我心里惦记着红色与金色,独自出门向河谷走去。大雪铺满河面,鸦群迎面飞起。牛群列队通过狭窄的雪中小路,去向河面冒着白气的冰窟饮水。我随之而去。突然又想起了鱼的事。我站在冰窟旁探头张望,漆黑的水面幽幽颤动。抬起头来,又下雪了。我看到一百年前那个人冒雪而来。我渴望如母亲一般安慰他,又渴望如女儿一样扑上去哭泣。

(选自《遥远的向日葵地》,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一生中最高兴的一天
                                 路遥

        除夕之夜,欢乐的气氛笼罩着我们的村庄。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八碗”。说是八碗,实际上主要是把各种形状和式样的肥肉块子装在八个碗中。农村人虽然富了,他们的肠胃仍需要油水。好,那就尽情地吃吧。

       父亲吃了一碗老肥肉,然后就心满意足地拿起旱烟锅,自个儿笑眯眯地抽起了烟,安逸地仰靠在铺盖卷上。我突然冒出了一个新鲜的念头:我为什么不用收录机录下父亲的一段声音呢?父亲显然对这事发生了极大的兴趣。他跃跃欲试,但又有点不好意思。我忍不住笑了,对他说:“你随便说什么都行。比如说你这一生中最高兴的一天……”

    “一生中最高兴的一天?哈呀,这怎说哩……好,叫我想一想,噢,对了,那天,也正像今天一样,过年哩……我这样说你看行不行!行!好,那我就再给咱往下说……”

    “提起那年头,真叫人没法说。冬天的时候,公社把各大队抽来的民工都集中到寺佛村,白天大干,晚上夜战,连轴转到了年底。那天早上我回家时,你们母子几个围坐在炕上哭鼻子哩。哭什么哩?那年头,大家都穷得叮当响,过年要甚没甚。旁人家歪好都还割了几斤肉,咱们家我没回来,连一点肉皮皮都没有。当时,我折转身就往县城跑。我恨我。一个男人,就这么无能啊!我当时想,我今天出去就是抢也要抢回几斤肉来。”

    “进了县城,我赶忙跑到了肉食门市部,一看,门关得死死的。我来到后门上,门也关着,不过听见里面有人咳嗽。我站着,不敢捣门,为甚?怕。怕什么?当时也说不清。过了一会,我突然冒出了个好主意,哼,别看你老子是个笨老百姓,到紧火时,脑瓜子还聪敏着哩。我想,如果我说我是县委书记的亲戚,他们还敢不卖给我肉吗?”

    “就这样,我硬着头皮敲开了肉食门市部的后门。门先是开了一条缝,露出一颗胖头。还没等胖头开口,我就忙开口说是县上冯书记的亲戚。胖头问什么事?我对他说,冯书记让你们割几斤肉。这胖干部问我割几斤,我慌忙从怀里掏出了全部的钱——共四块。我问他一斤多少价钱?他说一斤八毛钱。我说,那就割五斤吧。不过,我当时心里暗暗叫苦:我原来只想割上二斤肉,够你们母子几个吃一顿就行了,你们母子一年几乎没喝一口肉腥汤哩。我想余下两块多钱,给你妈买一块羊肚子毛巾——她头上那块毛巾已经包了两年,又脏又烂;再给你们几个娃娃买些鞭炮。吃肉放炮,这才算过年呀。可眼下我想,一个县委书记的亲戚走一回后门,怎能只割二斤肉呢?我就只好咬咬牙把四块钱都破费了。但不管怎样,我总算割到了肉,而且是一块多么肥的刀口肉啊!”

    “我正在街上走,一个叫花子拦住了我的路。我一看,这不是叫花子,是和我一块当民工的高五,他老婆有病,他本人已经熬得只剩下一把干骨头。高五挡住我,问我在什么地方割了这么一块好肉?我没敢给他实说,就撒谎说,我的肉是从一个外地人手里买的。高五忙问我,那个外地人现在在什么地方?我说人家早走了。高五一脸哭相对我说,直到今早上才向别人央告着借了几个钱,可现在又连一点肉也买不到了。他说大人怎样也可以,可娃娃们不行呀,大哭小叫的……他瞅了一眼我手里提的这块肉,可怜巴巴地说,能不能给他分一点呢?我舍不得这么肥的肉给他分,就对他说是这肉是高价买的。他忙问多少钱一斤?我随口说一块六一斤。不料高五说一块六就一块六,你给我分上二斤!我迟疑了一下,对他说,那好,咱两个一劈两半。就这样,高五拿了二斤半肉,把四块钱塞到我手里,笑呵呵地走了,倒好像是他占了我的便宜。好,我来时拿四块钱,现在还是四块钱,可手里却提了二斤半的一条子肥肉。这肉等于是我在路上白捡的。好运气!”

    “我马上到铺子里给你妈买了一条新毛巾,给你们几个娃娃买几串鞭炮。还剩了七毛钱,又买了几颗洋糖……这辈子没有哪一天比这一天再高兴不过了。高兴什么哩?高兴你妈和你们几个娃娃过这个年总算能吃一顿肉了。而且你妈也有了新头巾,你们几个娃娃也能放鞭炮,吃洋糖了……”我“啪”一下关住了收录机,什么话也没说,丢下父亲,心情沉重地一个人来到了院子里。此刻,晴朗的夜空星光灿烂,和村中各家窗前摇曳的灯笼相辉映,一片富丽景象。远处传来密集的锣鼓点和丝弦声,夹杂着孩子们欢乐的笑闹声。村庄正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远远近近的爆竹声此起彼伏,空气里弥漫着和平的硝烟。此刻这一切给我的心灵带来无限温馨和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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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给那些因为在近旁而极响的爆竹声惊醒,看见豆一般大的黄色的灯火光,接着又听得毕毕剥剥的鞭炮,是四叔家正在“祝福”了;知道已是五更将近时候。我在蒙胧中,又隐约听到远处的爆竹声联绵不断,似乎合成一天音响的浓云,夹着团团飞舞的雪花,拥抱了全市镇。我在这繁响的拥抱中,也懒散而且舒适,从白天以至初夜的疑虑,全给祝福的空气一扫而空了,只觉得天地圣众歆享了牲醴和香烟,都醉醺醺的在空中蹒跚,豫备给鲁镇的人们以无限的幸福。

(节选自《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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