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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北京市北京四中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下列各项中,对《三国演义》表述有误的一项是(   )
A、全书本于历史,真实地记录了从东汉灵帝建宁元年黄巾起义,至西晋武帝太康元年百余年间的史实。 B、全书开篇是从东汉末年朝纲混乱,十常侍乱政开始写起,体现了作者对于出现天下大乱、群雄逐鹿局面原因的思考。 C、“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观念,不仅暗示了小说由合而分、由分而合的结构,也表达了对历史治乱交替的认识。 D、全书在记述魏、蜀、吴三分天下的历史时,尊蜀汉为正统,体现了中国古代正统观念和百姓意愿的统一。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列小题。

    龚胜字君宾,楚人也。少好学明经 , 著名节,为郡吏。州举茂才 , 为重泉令,病去官。大司空何武、执金吾阎崇荐胜,哀帝自为定陶王固已闻其名,征为谏大夫。胜居谏官,数上书求见,言百姓贫,盗贼多,吏不良,风俗薄,灾异数见,不可不忧。制度太奢,刑罚太深,赋敛太重,宜以俭约先天下。为大夫二岁余,丞相司直,光禄大夫,守右扶风。数月,上知胜非拨烦吏,乃复还胜光禄大夫。胜言董贤乱制度,由是逆上指。

    后岁余,丞相王嘉上书荐故廷尉梁相等,尚书劾奏嘉“言事恣意,迷国罔上,不道”。下将军中朝者议,左将军公孙禄等十四人皆以为嘉应迷国不道法。胜独书议曰:“嘉资性邪僻所举多贪残吏位列三公阴阳不和诸事并废咎皆繇嘉迷国不疑今举相等过微薄。”日暮议者罢。明旦复会,左将军禄问胜:“君议亡所据,今奏当上,宜何从?”胜曰:“将军以胜议不可者,通劾之。”博士夏侯常见胜应禄不和,起至胜前谓曰:“宜如奏所言。”胜以手推常曰:“去!”

    后数日,复会议可复孝惠、孝景庙不,议者皆曰宜复。胜曰:“当如礼。”常复谓胜:“礼有变。”胜疾言曰:“去!是时之变。”常恚,谓胜曰:“我视君何若,君欲小与众异,外以采名,君乃申徒狄属耳!

    莽既篡国,遣五威将帅行天下风俗,将帅亲奉羊、酒存问胜。明年,莽遣使者即拜胜为讲学祭酒,胜称疾不应征。后二年,莽复遣使者奉玺书,太子师友祭酒印绶 , 即拜。使者欲令胜起迎,久立门外,胜称病笃,辄推不受,曰:“吾受汉家厚恩,无以报,今年老矣,旦暮入地,义岂以一身事二姓,下见故主哉?”语毕,遂不复开口饮食,积十四日死,死时七十九矣。

(选自《汉书·列传第四十二》。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小题。

    明亮,字文德,平原人。性方厚,有识干,自给事中历员外常侍。延昌中,世宗临朝堂,亲自黜陟 , 授亮勇武将军。亮进曰:“臣本官常侍,是第三清 , 今授臣勇武,其号至浊。且文武又殊,请更改授。”世宗曰:“今依劳行赏,不论清浊,卿何得乃复以清浊为辞!”亮曰:“圣明在上,清浊故分。臣既属圣明,是以敢启。”世宗曰:“九流之内,人咸君子,虽文武号殊,佐治一也。卿何得独欲乖众,妄相清浊。所请未可,但依前授。”亮曰:“今江左未宾,书轨宜一。方为陛下授命前驱,拓定吴会。官爵陛下之所轻,贱命微臣之所重,陛下方收所重,何惜所轻。”世宗笑曰:“卿欲为朕拓定江表 , 揃平萧衍,揃平拓定,非勇武莫可。今之所授,是副卿言。辞勇及武,自相矛盾。”亮曰:“臣欲仰禀圣规,运筹而定,何假勇武,方乃成功。”世宗曰:“谋勇二事体本相须若勇而无谋则勇不独举若谋而无勇则谋不孤行必须兼两乃能制胜何得云偏须运筹而不复假勇乎”亮曰:“请改授平远将军。”世宗曰:“运筹用武,然后远人始平,卿但用武平之,何患不行平远也。”亮乃陈谢而退。后除阳平太守,清白爱民,甚有惠政,声绩之美,显著当时,朝廷嘉其风化。转汲郡太守,为治如前,誉宣远近。二郡民吏,迄今追思之。卒孝昌初,赠左将军、南青州刺史。初,亮之在阳平,属相州刺史中山王熙,起兵讨元叉。时并州刺史城阳王徽亦遣使诣亮,密同熙谋。熙败,亮诡其使辞,由是徽竟获免。二年,诏追前效,重赠平东将军、济州刺史,拜其子希远奉朝请

(选自《魏书·列传良吏七十六》)

【注】①北魏的官制等级,下文的“浊”与之相对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小题。

    成遵,南阳穰县人也。幼敏悟,读书日记数千百言。家贫,勤苦不废学问。二十能文章。时郡中先辈无治进士业者,遵欲为,以不合程式为患。会杨惠初登第,来尹穰,遵乃书所作数十篇见之,惠抚卷大喜。至京师,受业于夏镇,遂入为国子生。元统改元 , 中进士第,授翰林国史院编修官。至正改元,擢太常博士。寻拜监察御史。扈从至上京,上封事 , 言天子宜慎起居,节嗜欲,以保养圣躬,圣躬安则宗社安矣。言甚迫切,帝改容称善。又言御史台四事,帝皆喜纳之。是岁,言事并举劾凡七十余事,皆指讦时弊,执政者恶之。三年,自刑部员外郎出为陕西行省员外郎。五年,丁母忧。十年,迁中书右司郎中。时刑部狱按久而不决者积数百,遵与其僚共议其轻重,各当其罪。未几,无遗事。时有令输粟补官,有匿其奸罪而入粟得七品杂流者,为怨家所告。有司议输粟例,无有过不与之文,遵曰卖官鬻爵已非盛典况又卖官与奸淫之人其将何以为治必夺其敕还其粟著为令乃可,省臣从之。十四年,调武昌路总管。会省臣出师,遵摄省事,于是省中府中,惟遵一人。乃远斥候,塞城门,籍民为兵,得五千余人,设万夫长四,配守四门,所以为防御之备甚至,号令严肃,赏罚明当。贼船往来江中,终不敢近岸,城赖以安。十七年,升中书左丞。是时,太平在相位,以事忤皇太子,皇太子深衔之。以为遵及参知政事赵中,皆太平党也。十九年,用事者承望风旨,嗾邓子初等诬遵与参政赵中等六人皆受赃,皇太子命御史台等官杂问之,锻炼使成狱,遵等竞皆杖死,中外冤之。二十四年,御史台臣辩明遵等皆诬枉,诏复给还其所授宣敕。

    (节选自《元史·成遵传》,有删改)

【注释】①改元:中国封建时期皇帝在位期间改换年号。②封事:密封的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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