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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北京31中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列节选的文段,完成下面小题。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1)、“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 中的“恰是到了好处”是指(   )
A、在这种环境气氛中酣眠 B、既能酣眠,又可小睡 C、虽是满月,却不能朗照 D、在这种环境气氛中小睡
(2)、选段在动词的使用上颇具表现力,如“泻”,请分析其妙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我的灵魂我的书
梁文道
    气质,就是品质散发出来的味道。
    有一年,一个美国小伙子考上了哈佛大学,学工程。哈佛大学第一年有个核心课程,所谓核心课程,就是新生进校不是上专业课,而是上全体学生都必须上的公共课。这些课程的内容千奇百怪,什么都有,学校认为这些是任何一个哈佛学生都应涉猎的知识领域。于是,这个学生就选了一门课,但选完后他非常后悔,因为他选的是“中古英文文学”。想想看,一个想学工程的学生,跑去念“中古英文文学”,肯定非常痛苦。
    更要命的是,教授年纪大,说话慢,讲课风格老派,听着很闷,所以他经常逃课。好不容易熬完了一学期的课,放暑假了,他很高兴。他要打工挣钱,于是就在学校附近的一家旧书店里找了份工作。
    干什么呢?这种书店常常接到电话,被叫到别人家里收一些旧书回来,然后出售——他就干这个。
    有一天,老板派他去哈佛大学旁边的一户人家里收书。他去了,一个老太太开的门,老太太看上去一脸忧伤。自我介绍后,他发现老太太竟是那位教他“中古英文文学”课教授的夫人。原来那位教授上完这学期的课后没多久就死了,死后留下了一屋子的书。老太太觉得这些书让她睹物思人,所以决定把它们卖掉,于是就给这家旧书店打了电话,恰好是这个小伙子被派来收书。这时,小伙子意识到,原来他刚上完的那门课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的一门课,他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一批学生之一。虽然他不喜欢那位教授,但他的心情也很沉重。当他去看这些书该怎么搬时,他发现教授书房的一整面墙的书柜里全是廉价的侦探小说。这个学生笑了,他想,这个老家伙平时上课很严肃,原来最爱看的是侦探小说。他竟有这种兴趣!小伙子越想越觉得好笑。书房后面是一扇大玻璃门,出去后是一个小花园,非常漂亮。老太太说:“我丈夫生前最大的嗜好就是种花剪草。”
    玻璃门旁边还有两个书柜,里面放的全是园艺书。看了半天,这个学生做出决定:不搬这些书了!
    于是他回去对老板说:“老板,我想把那位教授的书都买下来。”老板惊讶地问:“你全要?价钱你付得起吗?”学生说:“那薪水我就不要了。”老板说:“那也不够。”学生说:“那这样吧,我接下来的几个暑假都来你这里打工,薪水全给你,行吗?”
    老板问:“你为什么要买这些书?”这个学生说,以前上课时,他只觉得那位教授很沉闷、很学术,原来那只反映了教授的一面。当他去了教授的家,看了他的书房和藏书后,他才发现了教授完整的人格。那位教授喜欢廉价版本的侦探小说,还在小说里面画线做笔记,笔记里还有粗话。他还喜欢种花草。这些都是教授生前最爱的东西。
    爱好、兴趣,甚至癖好,都彻底浮现在教授的书房里。当时这个学生有种很强烈的感觉:如果把这些书搬回旧书店,就得把它们分开,分门别类地放在旧书店的书架上,然后再去卖。这样一来,教授的藏书就崩溃了、解体了。而现在,当这些书在它们主人的书房里安身时,它们是完整的。完整的意思是什么呢?这些书完整地表达了它们主人的人格、灵魂。所以这个学生觉得,只要教授的藏书还在,只要这些书仍然完整地在一起,那位教授就还没死,他的灵魂就还在这些书里面。
    他觉得他应该让那位教授的灵魂完整地保留下来,所以决定把它们买下来,不拆散它们!老板听了他的话后说:“算了,这些书我6折卖给你。你在我这里打3年工就够了。”于是,他在那里打了3年工。
    这个故事是真的。一个人的书房,一个人看什么书,一个人拥有哪些书,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全部,就是这个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端午的阳光

熊红久

    公元前278年的五月初五,被流放至汨罗江畔的屈原,得知秦国军队已攻破楚国郢都,顿时感到支撑生命的最后一点亮光熄灭了。

    当他把“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诗句吟诵给江边渔父的时候,就已经决定,要将自己的清澈与江水的澄明合二为一了。我知道,这是屈子为保留个体纯净最无奈的选择,也是迄今为止,文化祭坛上最高尚的选择。

    最终,三闾大夫坐在了汨罗江边,坐在了五月初五的阳光里,把最后的生路溺死水中。怀中石的沉重,恰如其心,所以屈原是抱着自己冰凉的心,走进激流之中的。而那些“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诗句,留在了岸上,留给了端午。一条江因为成了一个诗人心灵最后的归属地,而永远被世人铭记。一个普通的节日,因为收留了伟大诗人的高尚魂魄,而内涵充盈。

    端午,把缅怀和敬仰裹成了节日的粽心。

    节日的寿命当然要比人的寿命长久许多,所以,三闾大夫把自己的傲骨托付给了这个日子。在结束自己肉体生命的同时,也放射出了精神的光芒。被江水灌洗的灵魂,犹如江面的粼粼波光,刺痛了后人的视线和思想。我知道,这种深入骨髓的隐痛,来自时间深处的行吟,一个背负着深重苦难,行走了两千多年的节日,其实是在为自己的存在寻找一个答案。所以,端午节带给我们的,应该是溯流而上的文化追源,恰如诗人余光中所说:“蓝墨水的上游,是汨罗江。”

    以我们现在的视角来看,一个诗人的陨落,唤醒了一种文化的崛起,就像屈大夫生未能拯救楚国,却用死成就了《离骚》一样。忽然觉得,端午节其实更像是包裹粽子的苇叶了,它把所有的内容和精髓,密密细细地包藏起来,让我们极具耐心地一层层打开,最后领略到事物的真相。熟透之时,苇叶汲取了糯米的黏质,糯米渗透着苇叶的清香,似如端午与屈子之间的浸染,节与人的统一。

    我对端午节的最初认知,完全来自于粽子,那时候的小学课本,还没有涉及“楚辞”或者《离骚》的片言碎语,文化不高的母亲也无法给我们讲述端午节的由来,好在粽子并不因为我们的无知而改变所蕴含的味道。所以,我总会把端午节和甜香黏软的糯米联系起来。这使得整个贫乏的生活,还能透射出星星点点的光亮,就像枯枝间的芭蕾,渗漏出些许隐秘的春意。

    现在看来,那些夹杂在一年日历中为数不多的能激发我们饮食向往的节日,早已成为精神上抵挡艰难生活的盾牌。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应该为拥有这些值得回味的生活而向三闾大夫叩谢。对童年而言,这是一个多么充满人情关怀的节日啊!那种甜腻的感觉,一直泛舟舌津。

    后来知道了屈原和楚怀王,知道了《国殇》和汨罗江,知道了每年这一天,人们蜂拥江岸,插艾蒿、挂菖蒲、吃粽子、竞龙舟,把一种悲情的怀念渲染成了欢悦的行为,热热闹闹,轰轰烈烈。

    历史会在很多场合拐出一道弯来,就像屈原投江时所选择的河泊潭一样——它是汨罗江注入洞庭湖口前的弯曲处。这种弯道,对河流而言,只是改变了水的流向;对三闾大夫而言,却是以生命为笔,填充了历史的章节,引领了情感的走向。许多典故都停泊在河流的弯道,这些远航至此的细节,因为承载了有温度的夙愿,使得坚硬的历史柔软了许多。所以,更多的时候,是生命的结局让历史的叙述更具悲情。明白了这一点,再品尝粽子时,心情会沉重许多。

    事情往往是这样,在分享一种传统时,我们更多的时候只在关注它所带来的结果,而其中蕴含的真谛,却很少探究了。因为时空的距离,让来源变得愈加缥缈和混沌。好在历史给了我们最好的解决方式,它让时间淡化了一个国家的破碎的同时,却强化了一种品质的高贵。它让我们穿越两千三百年的距离,聆听到了一条河流古老的潮汐。这时候的端午,或许更像是一缕阳光,从汨罗江的源头流淌过来,映照着江边每一位过客的内心。

    我知道,有些品格是无法超越的,它更像一面古镜,端放在我们必经的路口,让人们从历史影像中,找到现实的映像。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狼牙(节选)

刘猛

    何志军坐在床上看着人越来越少的宿舍。雷克明和一中队的副中队长小赵去和北京来的组织部门谈话了,剩下的人大多数也都回原来的单位了。A军区侦察大队将从此成为战史中不为人知的角落里的那么一个自然段甚至就那么一句话了。

    雷克明和小赵回来就收拾东西。何志军看着他们出去,宿舍又没人了,自己真的成了光杆儿大队长了。他苦笑,站起身看着外面操练的防化团战士。没有了参战老兵们的压力,防化团的战士们生龙活虎。连参加过战争的人都没有了,那场战争的最后一点儿痕迹也从何志军眼前消失了。

    真的从此消失了吗?何志军心中感到一阵悲凉,翻身拿起脸盆和洗漱用具去水房冲澡。哗啦啦,一盆凉水浇下,让他清醒很多,看着镜子里面自己健壮却伤痕累累的上身。伤疤是军人的勋章,每一道伤疤都是一枚勋章,一个铁与血的故事。这些故事真的成为了往事,一个月的集训生活已经让他习惯了和平环境的军营。但他猛然醒过来——自己虽然下了战场,但还是一名军人!他匆匆擦干净自己,跑回去穿上常服、戴上帽子、扎起腰带——他要出操,一个人出操——只要有他一个人在,侦察大队就没有消失!

    这个信念让已经不年轻的他热血沸腾,他咚咚跑到操场上。防化团的官兵诧异地看着这个黑脸中校,他以极其标准的姿势跑步到一片开阔的位置上。他喘着粗气,不是因为疲惫而是因为激动,一种久违的激动,从战场上下来,他再也没有这样激动过。

    “中国人民解放军A军区狼牙侦察大队现在开始点名——”他自己高喊,用浑厚的嗓子高喊。防化团的官兵都停止了训练,看着这个从战场上下来的战斗英雄。何志军这个名字,他们并不陌生,军报和军区《战歌报》都曾长篇报道过他和他的那支传奇侦察队的故事。这个被敌人敬畏地称之为“狼牙”的侦察兵英雄,是他们这些年轻军人的偶像。

    “何志军!”他喊着自己的名字,然后高声喊,“到!”然后就安静了,大家都在看他。何志军心中的情绪是复杂的。忽然,一个声音从后面低低地传出来:“大队长,还有我。”何志军回头,看见了扎着武装带的陈勇。他很惊讶:“你还没走?”

    “我今天晚上搭车回夜老虎团。看见您出操,我就赶紧过来了。我没迟到吧?”陈勇说。何志军点头:“没有!没有迟到,你是个好兵!”陈勇立正高喊:“是,请大队长指示!”

    “陈勇,你自编的少林军体拳,还记不记得?!”何志军高声问。

    “记得!”陈勇高喊。何志军厉声说:“给我打一套!”“是!”陈勇摘下军帽放在一边,走回原位站好姿势。众目睽睽之下,他高喊一声,起手——腿踢正面、拳扫背面、啪地侧倒。随即拳脚如同旋风一般,一个人的杀声也是震天,周围的防化团官兵都看得眼花缭乱,心中暗自惊叹这帮侦察兵确实不简单。陈勇在空中一个分腿飞踹倒地后,鲤鱼打挺起来又是一个组合拳,最后一记弹腿正蹬才慢慢收势。他的额头流着汗,慢慢收好腿归置军姿。官兵们都看傻了,何志军却有一种悲凉的骄傲。

    “是坚守,还是抗议?”

    何志军立即向后转,麻利敬礼:“首长好!”

    副司令脸上是耐人寻味的微笑:“稍息。”

    “是!”何志军转身,“稍息!”

    陈勇稍息,胸部还在起伏。

    副司令看着何志军,笑着说道:“出操给所有能看见的人,告诉他们,你的侦察大队没有消失,对吧?”何志军高喊:“报告首长!不是!我出操,是因为我还是个军人!”

    副司令点点头:“那就是坚守了?”何志军说:“是!坚守一个军人的信念!”

    “给你两个选择。”副司令笑了笑,说,“第一,在军区机关给我当参谋;第二,在军区情报部继续当参谋。”

    “我想下去带兵。”何志军苦着脸:“副司令,我不想再在机关里待了。”但副司令根本不搭理他这套:“想跑可没那么容易——我说了两个选择。”

    “没别的了?”何志军看着副司令的脸,知道没选择以后说,“那我还是回军区情报部。”

    副司令看着他说:“做好被搁置的准备,你会成为搁置在仓库的一门重型火炮。在没有战争的时期,你就要一直被这么搁置着。”何志军回味着副司令的话,脸上浮现出一丝苦笑。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新梅花岭记

鲍昌

    “骑鹤下扬州”的梦终于实现了。友人相伴,游了纤秀的瘦西湖,登了开敞的平山堂,闻了个园的桂香,掬了何园的池水;傻里傻气的,我还要寻觅当年的二十四桥以及杜牧才子咏唱的“春风十里扬州路”,幻想有多少娉娉袅袅的女儿卷起珠帘呢!却归于了虚。再加之停留的时日太短,真令人有王渔洋“衣香人影太匆匆”之感,憾哉!

    游踪所及,发现现实的扬州与我想象的有差距。原来我的脑子里盛满了绿杨明月,玉树琼花;隋炀帝的楼船箫鼓,仿佛还隐约地在耳边回响。谁知现在拓宽了几条马路,修建起若干洋楼,有的中不中,西不西,恰似女儿家衣霓裳而裤牛仔,令人大无可奈何也。最有趣者,刚听了一段评书,立即被高分贝的迪斯科音乐震得差点休克;刚在中午品尝了鲥鱼,又在晚间大啖西点。于是我不再去想扬雄的《扬州箴》,也不再去想姜夔的《扬州慢》。我觉得,扬州变了,变得难以识认。它的古都风韵,一如真正的《广陵散》琴曲,似乎永远失传了。

    扬州给我以深刻印象者,惟史可法祠墓乎?史可法为明末抗清英雄,原为南明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故又称史阁部。1645年,清豫亲王多铎率军南下,史可法自请督师,死守扬州。城破被执,大骂多铎而英勇就义。尸骸不可得,其义子葬其衣冠于广储门外梅花岭上。而清兵遂大肆屠杀十天,是为“扬州十日”。首恶者,即豫亲王多铎也。我奇怪近日来播映的电视剧《荒唐王爷》,精心美化了多铎这一血污满身的刽子手,其事要比“荒唐王爷”还要荒唐了。

    我自信不是狭隘民族主义者,深知今日之中华民族,系由五十六个民族组成。各民族间的历史纷争,大都可以不再计较。但是,征伐守卫之间,总还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若夫“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征伐者杀得血流飘杵,无辜者,靡有孑遗,善恶在其申是分明的。固然,史可法并非完人,多铎亦未全泯人性,只是扬州之役,一为英雄,一为屠夫,则是不容争辩的。

    今吏可法祠墓在扬州博物馆内,祠墓相连,均南向。墓门内为飨堂,堂前有银杏二,绿影拂墙,极是幽静。坟之四周杂植松柏,院墙外即梅花岭土阜。岭后有遗墨厅,厅内壁上嵌有史公遗书石刻。祠墓东南,尚有桂花厅、牡丹阁、芍药亭等,这岂是后人以国色天香,恒为史公馨祝耶?

    祠墓内楹联甚夥,多名作。如严保庸联:“生自有来文信国,死而后已武乡侯。”吴大澈联:“何处吊公魂?看十里平山,空余蔓草;到来怜我晚,只二分明月,曾照梅花。”朱武章联:“时局类残棋,杨柳城边悬落日;衣冠一抔土,梅花冷艳伴孤忠。”均有血有泪,凄恻感人。

    史可法殉国百年后,清初学者全祖望有《梅花岭记》之作,备言史可法“其气浩然,常留天地之间”。我为之感,为之动,亦苦吟良久,成一联以献史公,并草此《新梅花岭记》。其联语云:无力挽狂澜,忠魂一逝,泪遮去二分明月;有情萦土阜,雄魄长存,血溅开万树梅花。

(选自《鲍昌散文》,有删改)

【注】《梅花岭记》是清代文学家、史学家全祖望所写的一篇散文。文章追叙史可法在扬州抗清牺牲的经过以及他的牺牲所产生的巨大影响,热烈地歌颂了史可法慷慨死难的精神。

现代文阅读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花草诀

聂鑫森

安于山,本是乡下培花育草的花匠,十年前创办了这家私营企业——湘楚花木公司。他脑瓜子活,吃苦耐劳,又是知花识草的行家里手,在春秋更替中,让公司由小变大,由弱变强,他也成了这个行业叱咤风云的人物。他当初租赁的这一大片荒山野岭,姹紫嫣红,嫩绿鹅黄,成了名副其实的金山银山。

安于山的公司有健全的机构,苗圃部、花木部、营销部、后勤部、接待部、党支部、工会,员工竟达五百之众。总部是一个竹篱小院,在芳草萋萋的土坪上立着一栋三层青砖小楼,各个部门都有单独的办公室。

在一场大病后,安于山突然有了莫名的疲劳感,他觉得,自己该急流勇退了。好在儿子很听他的调派,先读林学院的园林系,毕业后老老实实到公司来当普通员工,在苗圃部、花木部、营销部、后勤部各干了两年,为人低调,做事踏实,还入了党,从上到下赢得了好口碑。

“晓林,爹当总经理已经力不从心了,你来干吧。”

身高体健的儿子连忙说:“爹,我经验不足,您得先扶我上马,再送我一程。”

安于山微微一笑:“你还有话没说出来,担心我‘干政’!放心,我不会。你怎么安排领导人选,怎么开展业务,我一概不管。”

安晓林大声说:“行!我可以走马上任了。”

令安于山诧异的是,儿子从二月上任后,公司的一切都按原程序运行。新官上任,调换各部门领导人选是个常例,儿子居然没有任何动作。

安晓林只是在召集各部门领导开会时,说:“我们是花木公司,总部大院里不能不摆放几盆花草,这是脸面啊。你们每人去挑自己喜欢的一盆花草,花盆外壁贴上写了自己姓名的标签,搁在花架上吧。”

安于山虽不在现场,但早有老部下悄悄打手机告诉了他。他又喜又叹:不调换领导班子,应该是为了大家情绪的稳定,好;在总部多摆放花草,不过是世俗的面子工程,是不在紧要处做工作,唉。不过,安于山没有当面告诉儿子自己的想法,尽管还没成家的儿子,隔三岔五都会回家来探望父母。

阳历的元旦快到了。每天都是大雪飘飘,寒气砭骨。安于山屈指算了算,儿子上任十个月了。这十个月的业务报表复印件,儿子总是随意地放在家中客厅的圆桌上,业务量、利润都是平稳中略有增长。安于山知道当下的市场状况,能这样就很不容易了。

这天晚饭后,安晓林说:“妈,不影响你看电视,我和爹去楼上的小客厅聊天。”

安于山有些意外,他马上说:“好。聊什么?”

“我知道爹一直想问,为什么让各部门领导领养一盆花?”

“对。我想听听你这是什么花草诀?”

楼上的小客厅,墙上挂着几幅令人赏心悦目的字画,红木小圆桌上摆着一壶热好的黄酒和两个浅口小瓷碗。

安晓林给瓷碗斟上酒,说:“爹,我敬你,你喝一小口,我全干了!”

安于山说:“黄酒度数低,我也干了。”

两只瓷碗轻轻碰了一下,然后父子两人仰头喝了个底朝天。

“爹,元旦后,我要调整领导班子了,当然,是部分调整。您在位时,一人拉琴一人唱,不设副总经理,我现在要设一个了。”

“谁?”

“营销部主任古文玉。”

“理由呢?”

“我先说领养花草的事。古文玉当初选了一盆荼蘼花,枝叶长得很鲜活,开花却要到晚春。古诗说‘开到荼蘼花事了’,它开花时,春天就快结束了;古人又说‘荼蘼不争春,寂寞开最晚’……”

“我记得他的年纪,一入夏,就满六十了。”

“对。虽然他快退休了,但这盆花却依旧被侍弄得很好,到暮春时,白色的花开得又多又美,花草的姿态可印证他的生活和工作态度。那天,他找我办退休手续,打算按月领退休金。我说想留用他,原职原薪,他同意了。不过,他不肯要原薪,说只需补全退休工资不足的部分就行了。然后他又告诉我,要换养一盆晚香玉,白色的有香气的喇叭状花,可以从6月开到11月,也是告诫自己虽近暮年,仍要奋发努力。他想出了不少营销新招:端午节前夕,他推介应节的龙船花;重阳节快到时,他向老人推介万寿菊;为迎接教师节,他和教委联合举办活动,邀请企业家赞助,向全市的名、老教师馈赠绿叶红果的万年青,一下子就销售了上千盆!”

“古主任是个人物!但你表姐刘艳,在花木部当主任也有年头了,才四十多岁……听说她领养的是月季花,又叫月月红,花开得红艳艳的。”

“爹,你的消息很灵通。不过,为她的花浇水施肥的,是总部大院的一个女清洁工,她自己从来没动过手。不过,表姐常自夸,她的月季花是艳压群芳的。她还常常不在办公室,听说是逛商场、看电影去了。她也不喜欢到花木部的基地去,谁也不敢说她,她是‘皇亲国戚’嘛。”

“可她的业绩不错呀。”

“爹在位时,是爹暗中帮忙筹划。我上任后,是我委托苗圃部的主任江天流去安排生产,她仍然受之无愧。江天流只比我大两岁,上有老母,下有两个孩子,妻子是个小学老师,从不因家事耽误公事。他一明一暗领导着两个部,轻轻松松的。他领养的是一盆飞燕草,用心又用情,开花时节,淡蓝的花像一只只燕子毫不张扬地衔泥筑巢,很让人感动。”

“表姐毕竟是咱自家人,你要手下留情。”

安晓林给自己倒了一碗酒,咕咚喝了下去,然后说:“爹。花木部和苗圃部,是公司发展的主动力,得用贤人、能人,表姐必须让位!”

“那让她去干什么?”

“去接待部,不是当主任,是当一般的接待员,得八个小时坐在办公室,接待来访的客户。”

“她要是不愿意去呢?”

“可以回家去逍遥,工资照发。不过,工资不由公司发,由我私人支付。爹如果不同意,我把总经理的宝座奉还。”

安于山说:“我没说不同意……花木部的主任谁当呢?”

安晓林说:“我建议,把苗圃部、花木部合并成一个部,叫花木苗圃部,由江天流当主任。古文玉当副总经理,兼管营销部。其他各部门的领导,一概不动。从他们领养的花草上,我认识了他们,这就是我的花草诀。过了元旦,我准备开个大会,我先从认养花草谈到干部的调换,再谈公司发展的长远计划。”

安于山猛地仰头大笑,说:“儿子,这个花草诀说明你有眼力,也有胆气,好!你怎么认定就怎么干,我不干涉,哈哈。”

楼下忽然传来响亮的叫喊声:“你们快下楼,和我一起到院子里去闻闻梅花香!”

安于山回应一声“好嘞——”,然后悄声对儿子说:“你妈老来疯啦,召唤我们去踏雪赏梅。她知道我们会谈些什么,她这么高兴,我也放心了。”

安晓林说:“妈是个明白人!”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乞丐

(英)毛姆

我在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周边的街道上闲逛,不时瞥一眼那些精巧的庭院,最后,在环绕广场的拱廊里阴凉处坐下来,要了一杯酒。

太阳把无情的烈焰抛洒在广场上,耷拉着的椰子树沾满尘土,巨大的兀鹰不安地栖息其上,有时会突然降落地面,叼起几片残渣,扇动笨重的翅膀,飞上教堂的塔顶。我已经给完所有的零钱,只能对那些纠缠不清的乞丐频频摇头,他们不给你片刻的安宁。报童硬要把那些湿漉漉的报纸卖给我,乞丐们苦苦哀求指望能得到点施舍……但是他们随时留意着那个肥胖的警察,他会拿着皮带突然冲过来,照着他们的头或后背狠狠地抽上一鞭子。

突然,我被一个乞丐吸引住了,他的头发和胡子红得耀眼,胡子乱蓬蓬的,衣服破烂不堪,勉强遮体,他的腿和裸露的胳膊瘦得只剩下皮和骨头,在饥饿的人群里他显然最为可怜。他大约40岁,是唯一不开口说话的乞丐,甚至连手都不伸出来,只是凝视着你,让人感到极其不自在,如果有人给他一个硬币,他会向前一小步,伸出爪子一样的手,拿过硬币,也不说一声谢谢,就木然地走开。

他站在我面前,和他站在其他桌子前的时间一样长,用悲凉的目光看着我。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失魂落魄的人。他的外貌有种让人恐惧的东西,神志看上去也不是很健全。我没有什么好给他的,为了不让他白等,我摇了摇头。过了一段时间,他走开了。

傍晚时,凉风再次把我诱惑到了广场上。不久,大量的人群从四周的街道拥入广场,黑色的兀鹰尖叫着从人们的头顶飞过,一旦发现有什么东西可以啄食,它们就会猛然坠落地面,再从人们的脚下急急忙忙地跑开。我又看到了那个红发怪人,他没有在我的桌前停留。我估计他还记得早晨没能从我这里获取分文,觉得再这么做没有用,我在想他是不是个水手,一个英国人或者美国人,从船上开了小差,逐渐堕落到目前这种令人同情的状况,他不见了。

夜里醒时,不知道为什么,他衣衫褴褛的形象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曾经见过他,但是我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我度过的第二天和第一天完全一样,但我在守候红发乞丐的到来,当他站在我邻近的桌子旁边时,我仔细观察着他。现在我非常确信在哪里见过他,甚至认识他。我不好意思上前招呼他,我为不能把他对上号而恼火,就像你在努力回想一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分明已经在你的舌尖上,却又一下子溜走了,这一天就这么慢慢地过去了。

新的一天又到来了。他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广场上,一声不吭。他站在一张桌子跟前,离我两张桌子远,无声地恳求着。这时,我看见了那个警察,他偷偷绕过来,用皮带照着红发乞丐响亮地抽了一下,乞丐的身子一缩,但他既不抗议,也没有表露出任何憎恨;他似乎已对这种鞭打的刺痛习以为常,他缓缓移动的身躯悄然融入降临到广场的暮色之中,然而这残酷的一鞭却抽醒了我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来了。

他肯定也认出了我,因为这20年来我的外貌变化不大,这就是他从第一天早晨以后,就再也没有在我案前停留的缘故,我认识他已经有20年了。那时候我在罗马过冬,每晚都去一个餐馆用餐。餐馆的常客多是一小群来自美国和英国的艺术院校学生。我们经常在那里无休无止地争辩着与文学和艺术有关的话题,他那时还是个大男孩,不会超过22岁;蓝眼睛、直鼻梁、红头发,长得很讨人喜欢。我记得他说曾在美国水果公司工作过,因为想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那份工作。由于他过于傲慢。他在我们中间不怎么受欢迎,他觉得我们是一群可怜虫。并对此直言不讳。他不给我们看他的作品,因为我们的赞誉对他来说毫无价值,对我们的批评他则报以嗤之以鼻的态度。他极其自负,为了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一切。他那么自信,而这种自信也让他的一些朋友受到感染。

我回想起当时他那种意气风发、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信心以及目中无人的样子。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是我确信这就是他。我起身去广场寻找他。我对比着过去和现在的他,琢磨是什么让他变成现在这种样子,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成百上千的年轻人带着奢望投身艰难的艺术行业,但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平庸,并在生活中找到一处落脚之地,好让自己不被饿死。这太可怕了,我问自己能帮他些什么,我绕着广场走着,天色越来越暗,我担心自己错过了他,我经过教堂时看见了坐在台阶上的他。我走到他跟前。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说。

他一动不动,也不回答我。他毫不在意我的存在,就像面前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空洞的蓝眼睛落在台阶底层那些为什么东西尖叫着争作一团的兀鹰身上。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背面的纸币,塞进他手里。他看都没看它一眼,然而他的手动了一下,像爪子一样的细手指握紧纸币,搓揉着,搓成一个小纸团后把它移到拇指上,一下子弹到了空中,落到了聒噪的兀鹰中间。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就见一只兀鹰用嘴衔起它飞走了,两只尖叫着的兀鹰紧随其后。当我回过头来时,那个人已经走掉了。

我在韦拉克鲁斯又待了三天,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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