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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贵州省遵义市五校联考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最后的爆米花

乔叶

    看到那个老头把摊子扎在了自己的窗口边,老常就把眉头拧成了刺。在老常眼里,他这个窗口是自家连接外界的一个黄金通道。现在,这个脏兮兮的老头把摊子扎在自己的黄金通道边儿,明摆着会妨碍到自己的生意。不过老常没有即时发言。说到底这个巷子口又不是他的地。他得看看情况再定。

    退休了之后,老常就在小卧室的左墙上安了塑钢推拉玻璃窗,开了一个小卖部。卖的无非是油盐酱醋、香烟糖果,再装部公用电话。原想打发日子,没想到一日里居然能宽宽松松地赚个二三十块,很可观。老头把三轮车上的东西一一取下,放在了老常的眼皮底下,几样东西初看起来都是有些怪异的,不过老常对它们的用处可是知道得一清二楚,那都是爆米花的器具。老头在墙上敲了个打子,把一张纸片挂在了墙上。

    爆玉米花每锅需用两斤半玉米,工价三元。做大米糕每锅需用两斤半大米、一斤半白糖、半斤油,工价六元。

    老常敲了敲窗户,冲老头招了招手。老头慢悠悠地走过来。老常问他:“谁让你在这里摆摊儿的?有没有跟居委会说?有没有跟城管上说?有没有跟工商上说?有没有跟税务上说?”似乎他是居委会、城管、工商和税务的代言人。老头一个字都没咬声,等老常通通说完了,他从口袋里摸出十块钱,打窗户递了进去。老常咽了一口唾沫,接了钱道:“要什么?”“你多照应。”老头说。口音和老常推断的一样,不是本地人。

    “什么?”

    “你多照应。”

    老常明白了。看了看钱,有些不忍,又递回去:“其实,也不是钱的事。”

    “我一周就来一次。”老头又说了一遍那四个字,“你多照应。”

    老常沉默了一会儿,把那十块钱收了起来。老头挂身离开,坐在马扎上,开始忙活起来。

    老头穿着深蓝色的中山装,深蓝色的裤子,脸看着总像是洗不干净的样子,浮着些黑黑的煤灰。偶尔把帽子摘下来弹灰的时候,会发现这其实是个眉眼很周正的老头。或许是因为新鲜,一开张就引来四五个主顾了。老头就从包里构出一挥硬纸,上面写着号码。一一把纸片发了去,让主顾按着号来。众人拿着这些纸片都笑了,说老头还挺讲秩序的,老头没说话。十有八九都是做大米糕的。

    老头把大米装进转锅里,拧紧盖子,就一手拉风箱,一手摇转锅,一般十分钟,气压就足了,老头就不慌不忙地站起来,把烧得肚皮白亮的转锅从炭炉上取下,锅口对准上铁捅下麻袋的那件黑物事。用一根铁撬杠稳稳地插进锅口的阀门开关,身子微微后倾,静一静,聚聚神,然后突然用力一揣。轰!一声震响,黑麻袋便在这一瞬间被气浪充起,鼓囊囊,饱涨涨。与此同时,老头的脚下腾起一阵白云般的燎绕气雾,一股浓烈的芳香便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老头迅速地解开麻袋尾部的绳子,把米花倒进塑料盆中。接着他在炭炉上坐上一个小铁锅,把油倒进去,把糖放进去,开始熬糖稀。泛着白沫滚滚热的时候,就把糖稀倒进红塑料盆里,和大米花搅拌匀了。把这些又软又热的混合物倒进那个大方白铁盒子里。然后用木片,把大米花在白铁盒子里压瓷实,这就成了大米糕。在铁盒里冷却坚硬之后,用刀子割成小块,给主顾装进塑料袋里,这一锅才算彻底清工。在给主顾装袋之前,老头都要从中拣出两块,放进小红塑料盆里。塑料盆的前面写着四个字:免费品尝。

    老头在众人的目光中一五一十地进行着这一切程序。等待着的主顾们有些无聊,就会说起往日的爆米花。都是在乡下待过的,都有过在乡村生活的历史,对着爆米花自然也都有记忆。

     “那时候来我们村做爆米花的那个人总穿着一件黑棉袄,骑着个二八的飞鸽车,车的后座上是两个大筐,筐里装着这些设备。然后我们就排队。大人们没空,只有小孩子排。那时候爆的都是玉米……”

    “爆玉米,两毛钱一锅。放糖精再加一毛。”

    “那时候大米金贵啊!一个月一人只能买一斤大米,谁敢拿它去做零嘴吃?”

    “嘿嘿,逢到谁家爆大米的时候,要么去地上检些吃,要么顺便到人家篮子里抓一把,也没人说什么。那时候的人,都是厚道的。”

    “现在的人也厚道。你看,不是还让免费品尝吗?”

    “那也是师傅定的规矩好。他不定规矩,谁肯让咱们尝一口?”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
A、老常这个人物是小说的线索,全文是通过他的所见所闻来叙述的,并且他与卖爆米花的老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B、开头提到老常退休后开小卖部挣钱,以及刁难在窗口边卖爆米花的老头,可以看出老常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小市民。 C、文中详写老头制大米糕的过程,并运用动作描写来突出老头劳动者的形象,也通过衣着描写说明老头生活的不易。 D、老头摆出推位就有主前来体现了现代人对爆米花的深切怀念,也暗示了城里人对底层劳动者的同情与关照。
(2)、小说为什么在题目中强调“最后”?请结合文本简要说明。
(3)、小说最后以群众的对话来结,这样安排有何用意?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习题。

从寒门子弟到行政长官

20世纪30年代,梁振英的父亲梁忠恩只身离开家乡山东威海闯荡香港,在清水衙门当警察。梁振英于1954年8月出生,有一姐一妹,是家中独子。二十岁之前,梁振英与家人住在七号差馆宿舍及荷李活道警察宿舍。那里没有独立卫生间,一层楼十几户人家共用一个厕所。小时候,为省一毛钱的电车费,梁振英和姐姐、妹妹都是走路上学。上中学时,为节省每顿一块五毛钱的饭钱,梁振英总是步行半个小时回家,用十分钟时间狼吞虎咽地吃完饭,再匆匆忙忙赶回学校上课。从上幼儿园起,梁振英就已经开始忍受贫困生活的煎熬。但懂事的小振英只是默默承受,从不抱怨。稍大一点儿时,他就开始分担家务活,帮助母亲买菜、择菜。为了贴补家用,帮附近的塑料玩具厂加工塑胶花。当时梁振英才十一岁,下午到学校上学,其他时间则要干活——要么背着几十公斤重的材料往返家里与工厂,要么与家人一起做塑胶花。这段时光尽管清苦,却被梁振英视为第一堂人生课,不仅培养了他不畏艰辛、自食其力的能力,还让他认识到执著追求的可贵。

梁振英从小成绩优异。他从荷李活道警察小学毕业后考入香港著名的中学——英皇书院,后又进入当时的香港工业学院(现香港理工大学)修读建筑测量系。取得高级文凭后,梁振英于二十岁那年前往英国布里斯托理工学院(现为西英格兰大学) 攻读估价及地产管理学。在留学英国的三年多时间里,梁振英靠半工半读维持自己的学习及生活费用。他每周打工三个晚上,每次六个半小时,回到宿舍时往往是凌晨了。为了节省车费,他每天上学放学都要步行十多公里。即使这样,他仍然坚持参加社会活动。当时梁振英是当地香港留学生的学生会主席,经常举办中国文化宣传活动,每个星期天他还去教当地的华侨子弟学中文。1977年,梁振英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绩从布里斯托理工学院毕业。

学成回港的梁振英,开始了自己白手起家的创业历程。起初,他加入老牌测量师行“仲量行”,成为一名测量师。过了五年,梁振英被擢升为这家英资公司的合伙人及该企业第一位华人董事。当时年龄不足三十岁的梁振英年薪已高达上千万港元。1988年,三十四岁的梁振英被评为“香港十大杰出青年”。

1993年,梁振英创立了梁振英测量师行。2000年,通过互换股份与英国DTZ及新加坡的戴玉祥产业咨询公司合并,梁振英测量师行易名为戴德梁行。这家布点遍及四十三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房地产服务公司,迅速发展成为亚太区最具规模的物业顾问公司。2006年,梁振英成为该公司最大的个人股东,首度晋身集团董事局。一年后,梁振英又由戴德梁行北亚区主席升任为亚太区主席。此时,离他事业起步刚好三十年,梁振英已从一无所有的小青年变成了颇具经济实力的香港企业家。

作为香港专业联盟主席,梁振英率先鼓动香港十个专业团体五万多专业人才加强与内地交流。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内地的改革开放刚刚起步,身为香港“专业人士促进现代化协会”成员的梁振英,就开始与内地结缘,并频繁穿梭于深港沪之间。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开始。1984年,中英谈判碰上新界的租约问题。当时,新界的全部土地楼房,不论地区、新旧、用途,地契年期全部在1997年6月27日届满后,由中、英两国共同解决。由于当时内地还没有房地产市场,缺乏经济和合约上的知识,中央想找个香港人咨询意见。有位官员记起一个经常到内地讲课的年轻人——梁振英,就请他帮助写意见书。梁振英立即动笔撰写。几个月后,这份意见书中的建议成为中方意见,并成为《中英联合声明》附件三《关于土地契约》的主要内容。

在帮助和支持内地房地产事业发展的同时,梁振英亦开始在政治上崭露头角。1985年,梁振英出任香港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委员;1988年,三十四岁的梁振英出任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秘书长;1993年,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委会政务小组港方组长;1996年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副主任;1997年出任香港特区第一届行政会议成员、召集人。此外,他还担任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等职。梁振英不无自豪地回忆道:“参与回归的全过程,为香港回归效力,亲历国家和平统一的阶段性成果,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成就和最难忘的经历。”

(选自2012年第6期《名人传记》,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这一天晚上,少安回家后不多功夫,就被父亲有点神秘的叫到院子里,把刘玉升要重建庙宇的事给儿子大约说了说。

    “我上了二十块布施。我品玉升的意思,想叫你多出点哩,因为你这二年赚了几个钱……”孙玉厚咄讷地对儿子说。

    孙少安有些生气地巴咂了一下嘴,对父亲说:“哎呀,我怎能出这号钱哩?就是你也不应该出!”

    玉厚老汉对儿子的态度大为惊讶,“你娃娃不敢这样!神神鬼鬼的事,谁也说不来!咱又不在乎那么两个钱。万一……”

    “万一怎?”少安看着父亲的可怜相,强硬地说:“我不会出这钱!哪里有什么神神鬼鬼!神鬼就是刘玉升和金光亮!他们愿干啥哩,和咱屁不相干!”

    第二天上午,少安产生了一个小小的愿望﹣﹣想瞧瞧他的宝贝儿子。虎子这半年已经上了小学一年级。他很想在外面悄悄看看儿子坐在教室里的样子。

    孙少安怀着一种惆怅而激动的情绪,一个人慢慢遛达着。

    他习惯地走到原来的学校院子,却猛然意识到:学校已搬进了原二队的饲养院里!

    不过,他倒一下子无法把自己的双脚从这个破败的老学校的院子里挪出来。

    他看见,这个当年全村最有生气的地方,竟是这样的荒芜衰败了!院子里蒿草长了一人高,窑面墙到处都是裂缝,麻雀在裂缝中垒窝筑巢,叽叽喳喳,飞进飞出,那副篮球架已经腐朽不堪,倒塌在荒草之中……这就是当年他上过学的地方!他的弟弟、妹妹,都在这里上过学。而现在,他的儿子却不得不离开这地方,搬到曾经喂驴拴马的棚圈里去念书了。这是历史的耻辱,也是双水村的耻辱。

    “不过,你孙少安大发感慨,可又给双水村做了些什么事?”有一个声音突然在内心中问他。孙少安怔了怔,忍不住仰起脸向天空长长地嘘了一口气。仅仅在这一刹那间,某种想法便不由地主宰了他的意识,他猛然想:是呀,我为什么不可以把这座学校重新建造起来呢?连神汉刘玉升都有魄力重建庙坪的破庙,我为什么没勇气重建这个破学校?

    一种使命感强烈地震撼了这个年轻庄稼人的心,使他浑身不由滚过了一道激奋的颤栗!

    好,你刘玉升修庙,我孙少安建校!咱们就唱它个对台戏!

    孙少安旋即走出这座颓败的学校院子,转而来到不远处的原二队饲养院。他蹑手蹑脚来到“教室”窗户前。窗户是临时垒的,栽几根粗糙的木棍,破麻纸被风吹得哗哗价响。他透过窗户上的破纸洞,看见姚淑芳老师正领着孩子们读拼音。里面黑乎乎的,一股牲畜的粪便味直冲鼻子。他半天才看见虎子背抄着双手,小胸脯 挺着在念拼音。他鼻根一酸……

    孙少安拧转身急速地步出了这个破院子。他更加迫切地感到,他有责任让孩子们尽快和这个饲养院永远地告别,重新回到更好的环境中去念书。

    他直接去找他的朋友金俊武。俊武听他说了自己的打算,也很兴奋,立刻表示他将全力支持他办这件大事。两个人同时还商定,他们也成立一个会,叫“建校委员会”,由少安任会长,俊武任副会长。少安表示,他准备拿出一万五千元。如果剩余下钱,还可以建立“奖学金”什么的。

    当天晚饭后,少安也神秘地把父亲叫到院子里,给他说了他的打算。

    玉厚老汉嘴一张,结果连什么也没说出来。他万万没有想到,儿子连敬神的几十块钱都不愿出,却拿这么一大笔钱修田福堂震坏的那个破学校!

    出乎少安意料的是,平时勤俭的秀莲却特别痛快地支持他搞这件事。事情由生病的妻子最后画了“圈”,就算敲定了。

    当天夜晚掌灯时分,少安一个人爬上了庙坪山。他蹲在山顶的梯田楞边,静静地环视着月光朦胧的双水村……此刻,他一下子想起了许许多多的事。从少年时期的生活,一直想到了现在。噢,他已经在这块土地上生活了半辈子。他的后半辈子也要在这块土地上度过。 往日的生活有苦也有甜。重要的是,他现在才感到腰板硬了一些。过去,日日夜夜熬煎和谋算的是怎样才不至于饿死,如今却有可能拿出一大笔钱来为这个他度过辛酸岁月的村庄做点事了。当然,比起一些干大事的人来说 这实在算不了什么,可这是他孙少安呀……

    月亮是这样的皎洁,夜是这样宁静,村庄沉浸在睡梦之中,东拉河却依然吟唱着那支永不疲倦的歌。

    几天以后,孙少安要出钱重建学校的事件就传得家喻户晓了。于是,双水村出现了“今古奇观”:两个民间组织﹣﹣以孙少安、金俊武为首的“建校会”和以刘玉升、金光亮为首的“建庙会”,叫人哭笑不得的是,许多人竟对这两个“会”同时都抱支持的态度。

(节选自路遥《平凡的世界》,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那一片春光

葛水平

    ①一年中最值得记忆的喜庆是从秋收后的锣鼓家什开始的。倘若村庄里没有戏台,“不唯戏无以演,神无以奉,为一村之羞也”。一座戏台的出现可以让村庄的天空改变分量,戏台是村庄伸出的手臂。

    ②戏台,是一个村庄最重要的场所。在家族中,在村子里,戏台总是很显赫地坐落在村子中央。它每年一度的繁华,更是与四周简陋的房屋形成鲜明对比。在这里,很多很多的欢乐都让时间的浮尘,一下一下地拂淡了。走上戏台,我惊讶地发现,一些恍若锣鼓的家伙,一派高亢的梆子腔,都被封在它的木板和廊柱的木纹里了,一起风,咿呀呀似有回放。

    ③纵观戏曲的发展史,戏台总是与戏曲的产生和发展同步的。戏曲萌生的北宋之前,尚为歌舞伎乐表演,这种表演只是画一块地方,撂地为场,由天性活跃的人在场地中央手舞足蹈。后来出现了露台,把艺人抬高,看个人展示自己。有史记载,这种舞台始于汉,普及于宋,到11世纪的北宋中叶,在北方的农村庙宇内开始出现了专供乐伎与贡品之用的建筑——舞亭。

    ④我始终不能忘记,阳光总是很鲜艳地照在戏台上,如后来舞台上的灯光。历史被搁到舞台上,人们开始娱乐历史,享乐历史,笑话历史。历史上帝王也有守不住江山的那一天,上天总会让他遭逢对手,于是就有各路英雄死在舞台上,死在锣鼓声里。看他们的人生曲曲折折,坐着,说笑着,看谁有能耐活到今天,天底下还是俺们老百姓有活头啊。看戏的人笑舞台上的人一生都过的是啥日子,心里受的是啥委屈,担的是啥惊慌。当热闹、喧哗过后,这时候,神也变得人性化了。于是,明白自己才是人世间最人性的神,是人操控着神的心力。

    ⑤戏台,拢着几千年中国的影子。纸上的东西对于老百姓来说总是不太踏实。一台戏,短促的热闹,闲月闹天的阶段,庄稼人看回头,看得情趣盎然那才叫好。这不,天才麻麻亮,汉子就扛着板凳占位置了。女人们傍晚等不及吃饭叽叽喳喳早已在戏台下闹开了,男人允许女人在唱戏期间放松几天。那样的时光,是村庄人潮喧闹的季节。

    ⑥四方步伴着梆子板眼敲打的节奏,一脸油彩似乎就穿行在了写实与象征的两重世界。人生如果是一场梦,演员演到极致便仿佛回到了自己的前世。人不知舞台上萧何月下追韩信,为何要义无反顾?为何?刘邦说:“母死不能葬,乃无能也;寄居长亭,乞食漂母,乃无耻也;受胯下辱,一市皆笑,乃无勇也;仕楚三年,官止执戟,乃无用也!”有谁知,又有谁知?追来的人到最后落下一段唱:“到如今一统山河富贵安享,人头会把我诓,前功尽弃被困在未央,这才是敌国破谋臣亡,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⑦那样的舞台上,那样的大英雄悲歌。

    ⑧我看见过山西省万荣县孤山脚下北宋石碑,碑上记录着民间集资建造的中国最早的戏曲舞台。北宋叫“舞亭”“乐楼”,在大都市汴京还被称作“勾栏”“瓦舍”。“山乡庙会流水板整日不息,村镇戏场梆子腔至晚犹敲。”这是一幅来自民间旧戏台上的楹联,当今人想要和历史对话,能找到唯一的活物实际上就是舞台了。

    ⑨沁河岸边的古戏楼旧了,肉眼寻见它时,它已经失去了俗世快乐,它赤裸在天地间,我感到了悲伤。无人救我。只有那戏台上重檐歇山顶,正脊鸱尾艰难涌动直刺青天;只有那靠旗长枪,等待着大锣亮声好腾空远望。然而都安慰不了我,天地间只活跃着我的喘气声,我清醒地知道:修补是必须的,不修补就是毁灭,但往往修补就是另一种毁灭。一个注定与岁月无法抗衡的建筑,它生或者说它死,真希望有人多问几句!

    ⑩好在许多美好变成了戏剧财富,成为萧何月下追韩信,成为徐策跑城,成为霸王别姬,成为杨门女将,成为贵妃醉酒,成为王宝钏守寒窑……于是,世界不再是奔跑速度而是一种慢下来的享受。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春天,我的春天

史光柱

    我最后一个用眼睛看到的春天是被疯狂的绞肉机绞碎的,春天淌着血,连同那天的太阳一起被绞断。留下一条根,深埋在岁月里。那是1984年的事,至今已整整二十个年头。往前一年,春天是和平的橄榄绿;再往前一年,我走在滇东老家的山道。父母送我入伍,父母爱、故乡情勾动情怀。路边有青青的麦苗、棕榈和灌木林。青青的麦田和灌木是春天。翻过山岗,便看不见了我熟悉的木屋和炊烟,能让我爬上山岗,回头再望一眼的故乡是春天。

    花不标价,草不打折,那时的春天没有商家炒作的痕迹。伸进树丛的牛头、羊嘴告诉我日子香甜,啃嚼鲜美。一张慈祥的面容从天涯海角如期而至,它掏出钱褡子,传播慈善、慈祥。一枚枚类似金币、银币的东西,从山湾、地湾冒出来,从野茅草返青的沟崖露出来。这时我总在想,城里的春天,大厦装不下吧?为何城里工作的人回乡探亲,脸上都泛着红光?立交桥向四方炫耀,现代化进驻山乡。可霓虹灯跟油灯的距离越拉越大。我托着腮帮坐在灯影下苦思:什么时候大山不阻断遥远,我也把牛车上的梦搬到汽车上。生日有红烛,天天有饼吃,可能春天进家了吧!外婆跟我说,如能一天从鸡窝里捡两个蛋,你的春天也就来了,石榴树露出腼腆的神色,抛出红绣球招引我忧郁的眼神,春天是家里买了一包盐,不用再吃淡菜,是季节熬出头,说是苦尽甜来。

    狗尾巴草穿花衣服是春天,蒲公英凑趣、闪出身、向路人报幕是春天,老地疤长新肉、添新喜是春天。这个季节,谁最尖刻——草尖儿,谁最淘气——春风,谁的腰肢最细——链子草,谁的嗓音清亮、声带最长——溪流,谁最高兴——布谷鸟和油菜花一样招眼的秧子,谁的嗓门最大,是村长大块头。他把开春的调门起得很高。

    春天,何止大地蒸蒸日上,青麦苗暖阳坡,它还让汉子们将缩在衣领里的脖子伸直,起早上山,让女人们拉家常时不只嬉笑,还看山色。耕牛和我们的腿脚没闲着,担子压在人肩上,愿望长翅。一个被贫穷剥夺书本的女娃,接过爷爷挖药材换来的学费,朝房头登枝的小鸟招招手。

    春天来了,根的愿望得到伸展,种子跟苗床说着喷香的悄悄话。冷漠的土地找到掏心窝子的人。痛快地宣泄着压抑已久的心情。孩子们有了玩场,破口鞋成了打老鼠脸的锐利武器。穷山沟的孩子总能找到属于自己的童话。天被雨婆婆刷洗成蓝屋檐,白云洗成春雪莲。丁香花刷得特丁香,鸟窝里的雏鸟是他们宠爱的丑小鸭,泥塘子当成天鹅湖,娃娃鱼成了美人鱼,蚂蚱窝当成星星屎。星星会拉屎撒尿,不知是哪位祖先注册在人们头脑里的童话。因为故事离奇,也因传说蚂蚱窝有消食败火的功能,老人们便说星星屎不脏,吃了长聪明。孩子们也想不呆不傻,长大后挣大钱,盖大屋,娶好媳妇,想聪明的孩子见到半个火柴盒大的蚂蚱窝,从枝叶上掰下,拿回家串烤着“聪明”。胆子小的孩子,掰开蚂蚱窝,瞅着金色的虫卵囊仔细观瞧,最终不敢拿在火上烤熟亲尝。

    山道如线,扯着木屋放飞的风筝。坡地挂在高山上。谁在翘首?谁在顾盼?谁是年岁中的畚蚂蚱?弓着腰,鼓着眼四下寻找。情缤纷,梦缤纷,青瓜棚看呆看傻了。在管生不管死、管成长不管成熟的春天,我怀着树的冲动,肩挑憧憬,根盘串蚂蚱情节的领地。

    如今,我娶了相知的人,小屋不大,但装得下工作之余的温馨。我拄着盲杖,敲打着未知的路面,能敲打未知,采来采去是春天。春景斩断殆尽,深埋在心里的根却在时时发芽。时时发芽的根是春天。

    大概我现在的春天就那么多了。就那么多的春天,牵动着我忙碌的身影。我握着生命的犁铧,翻犁一沟接一沟漆黑的命运。能翻犁命运、播种未来是春天。你的春天是什么?是耕耘霓虹点点的春色?还是在嫩叶和花瓣间寻找她的眼神与面容?

(有删改)

【注】史光柱,1963年生,云南马龙人。1984年在保卫边疆的战斗中身负重伤,双目失明。1985年开始自学写作,出版了多部作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碗匠和他的碗

周天红

    烂泥田,一个村子最响亮的事儿就是烧碗了。

    烂泥田村子口一大块田,那泥巴,扶墙抹墙不行,真的是烂得扶不上墙了。栽秧种谷也不行,栽了秧,不走根,反倒要烂根,没得收成。那泥巴,就适合做碗烧碗。泥质沙细,糗性好,水质也好,捏成碗坯子,放到窑上一烧,轻轻一敲就能听见当当当的清脆响声。那釉质那花纹那造型,一看就是好货色呀。据说,烂泥田这地方,早年是官窑呢。至于是哪一级的官儿,谁都能说上几句,但谁也没说个明白,就是八爷,也没说出个来龙去脉。反正是官家的窑呗,要不,你看那村子右边 的岩湾子里,现在还排着十好几孔老窑呢,如果不是官家的窑场,哪有那么大的规模那么大的 场面哟。

    八爷是村子里最好的碗匠。

    八爷拿捏碗坯子,那是村子里最快的。小半个下午就能做出五六十个呢,就是村子对门成天牛皮吹得哄哄响的刘老大,忙得汗水长流也没比过八爷。八爷烧出的碗,那更是一绝。造型,釉色,图案,那都是没得挑。能在碗边碗底上搞出花花草草,有鱼有鸟,有人物有动物,买主点着要什么他就能给你烧制出什么。做大寿的能给你烧出老寿星图,结婚办喜事儿的能在上面烧出鸳鸯,外出发财回家造新房的能在上面烧出财神爷,那些图案活灵活现,逼真得惊人。有的人端起碗吃饭时,都只顾着欣赏,翻来翻去地看,碗里的东西打倒了全然不知道。

    八爷烧碗的手艺,那是跟着他师傅学的,足足学了三年,他师傅才把最关键那点儿真本事传给了他。师傅传授真本事时,只给八爷提了一个要求:留在烂泥田

    师傅对八爷说,我一辈子教了数不清的徒弟,学了手艺,都跑出去闯荡了,没有一个能留下来的,其实,他们都只是一知半解,没有学到真本事。如果你一直留下来,我就把最关键最实在的那点儿本事传给你!

    八爷说话算话,一直留在师傅身边,烧碗。直到师傅去世,他都没有离开过烂泥田。

    八爷学到了烧碗的真本事,那手艺真是做精了。在烂泥田方圓三四十里地界,你要说到碗匠八爷,没有人不知道的。做大寿的要找他,娶媳妇嫁女的要找他,修房造屋贺喜事儿的要找他,找他烧碗做个纪念呗。外出送货的货车司机要找他,卖碗送碗的客商老板要找他,玩古玩收藏老玩意的也要进山找他。八爷的手艺活儿呀,在县城里的大半条街都是抢手货。卖碗收货的老板一看仓库里的货不够了,大喊一声,进山去烂泥田八爷那里收货去!保准屁股后面三五几个就跟着来了。

    八爷也讲究。无论是进门上货的还是收藏老玩意的,还是专门进屋看热闹的,八爷准抽出时间,把烧碗识货的道理和方法一五一十地给你介绍个明白,最后还问上一句,懂起没有?如果你摆脑壳说没听懂,他会继续给你说道说道,直到让你听真了为止。八爷这热情,生意当然好做了。

    八爷制碗烧碗的手艺是一绝,生意也做得红红火火的,每天上门进貨的客商络绎不绝。这些年下来,八爷的房屋都翻新三回了,可他家里自己用的碗却还是老样子。

    八爷家的碗也是一大特色,没一个好碗,要嘛是歪的,要嘛是缺的,要嘛是花样图案烧残了的,全是歪瓜裂枣的残存货。

    碗匠家里用烂碗怪碗,是八爷用不起好碗吗?不是,成天满屋满仓库都是上等的好碗呢,随便用都没问题。是八爷缺心眼儿吗?不会哟,单凭他制碗烧碗的手艺,就知道他是个一等一的聪明人。是八爷脾气怪吗?肯定不是,你看有人进门,不管晴天阴天还是雨天,八爷都是一脸的笑呢。

    这是个什么道理呢?烧碗的同行不明白,村里人不明白,来进货买碗的人不明白,就是八爷家的二娃更不明白。

    二娃是什么人哟,走州下府,啥子事情没见过。这些年,二娃靠着倒腾他老爹八爷烧的碗,那是发财了,在县城里有五间门市一个大仓库,小轿车都换了好几辆,不是八爷吼着,差点把老婆都换了。二娃是村子里第一个去过北京首都的。就单是他在人民大会堂广场前照的那张相片拿回村子,一整个村子的人围着看了半下午还舍不得离去,直到天发黑人才小步小步地散了。多大个事儿呀,进个京城,村里人念谈了大半年。

    八爷家吃饭喝酒用的那些怪头怪脑的碗,那也是村里人的大事儿,没有人不念谈的。

    八爷说,二娃呀,你不懂?你真不懂?

    二娃摇摇头。

    八爷端起那歪边子的酒碗,喝了一大口酒,说,二娃呀,你看看这个碗,要不是它是个歪边子的残缺货,它还能是我的酒碗?八年了,还是我的酒碗。

    二娃听了老爹的话,好像更糊涂了。

    八爷看了二娃一眼,继续说,碗匠手里的好碗,最终都不是自己的,留不住呀。就像你和你哥。你哥虽然老实甚至有点笨,可他就像一个我烧坏了的碗,能留在我身边呀。你从小聪明,是只好碗,可你成天在外漂来荡去的,有个大事儿小事儿的,我能靠得上你?

    二娃这下听明白了 , 一屁股坐在屋前的门槛上,半天站不起身来。

    这一下子,二娃清楚地记起,自己已经两年零三个月零五天没有回家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舌苔上的记忆

雷抒雁

    在人类所有的记忆里,我以为以味觉的记忆最为深刻,最为顽固。

    那是在你饥饿时,或者在你的成长期里,某种饮食以它独特的滋味突然地闯入,或者是经常性地光顾,刻写在你的舌苔上,濡染了你的味蕾,使你有了一种与生俱在的感觉记忆。此后,随着年岁的增长,环境的迁易,也许有过无数次更美妙的食物冲洗、覆盖过你的舌苔,那种特殊口味的记忆却生机勃勃地清醒着,牵动着你一生的神经。

    有些口味缘地域而形成群体,成为地域文化的重要内容。

    居京的陕西乡党,每每有机会聚会,必到“蓝花花”“老孙家”什么的陕西馆子里去,饱餐一次 “土得掉渣”的陕西食品。那时的快乐,肯定是舌头挑起的。吃着辣辣酸酸,油油汪汪的油泼面,或来一碗掰得细细的、煮得烂烂的、肉肥汤醇的羊肉泡馍。一时之间,只听见吸吸溜溜、呼呼噜噜的进食声。

    只有吃陕西这种合口味的饭,老陕们才有这种旁若无人、汪洋恣肆的场面。三碗下肚,打个饱嗝,用厚厚的掌心抹一把油嘴;然后,几双豹眼,吃傻了一般,呆呆地相互望着,半晌嘣一句重重的陕西话:“美!”这叫“解馋”。只有在这种场合,那些学了多年的、半生不熟的普通话,才会一概扔掉,显出西北语言凝重、朴拙的本色。

    一位目睹了这场面的外省人,惊得连连摇头:“要真正认识陕西人,你得看陕西人吃陕西饭!” 口味,就是这样让你变得原始,甚至恢复野性。

    陕西乡党到一起,说文学,论世事,多有见仁见智,唯在这吃食上,意见一致得惊人。凭着那一口辣、一口酸,让撸起袖子去拼命,也都值得。

    我的老母亲,已是八旬高龄,总惦记家乡县城钟楼巷里那家卖馄饨的。说那馄饨皮薄,馅香,煮馄饨的汤,是老母鸡炖的。还有家乡的蜂蜜与凉粽子,甜、软、香。老太太说起这些时,总会蠕动嘴唇,还要不时用手擦擦嘴。北京有的是馄饨,有的是凉粽子。不行,吃了后,说不是味,不如家乡的好。我和老娘开玩笑,说有位皇帝想吃“珍珠翡翠白玉汤”的故事,逗得老太太直乐,说:“也怪,这口味一旦有了,硬是改不了! ”

    说改不了,也真是。日前回西安小住几日,朋友安排我在一家豪华饭店里。一上餐桌,打开菜谱,溜一眼:川、粤、潮州,生猛海鲜,应有尽有,唯独没有魂牵梦绕的陕西地方食品。朋友热情,珍馐满桌;我却淡然,难以下箸。

    第二天早早起来,穿街过巷,只在味觉记忆的顽强指引下,寻那早年让我恋恋难去,又常因无钱而空回的地摊食品。

    先来一碗胡辣汤。中国饮食,说全了,色、香、味、器、形、意,字字得到。可这种街头传统食品,重的只在一字:味!若看那色,黑糊糊一锅浓汤,没少倒酱油,少打淀粉;里边若隐若现些白菜、粉条、肉丸之类。很像旧时的木匠师傅做活时,熬下的一锅皮胶,腾腾冒着热气。要是外省人看了,怕要呕出胃来。可咱要的,就是那一口“味”儿!

    拿起汤匙细品那碗胡辣汤,几十年前的种种记忆,裹了一些人和事,都一勺勺,或酸或甜地随它灌进肚子去。吃罢,那辣、那粘、那香,似乎跨越岁月,和生长在记忆中的口味衔接在了一起,舌齿之间,久久难去。虽说只是一碗俗常饭食,此时,冲击情感,竟如面晤久违亲朋,或者徜徉于友人书信的墨香之中。

    在西安的日子,天天如在梦里,有时驱车十里八里,也就为吃一碗开胃的“歧山臊子面”,或者一块干硬的乾州“锅盔”。

    往事、乡情,我是用舌头一点一点贪婪地品尝它的滋味。

    前些年,我去了趟台湾,偏偏台北就有一家羊肉泡馍馆子。入座,老板操一口地道陕西乡音迎上,只三、五句交谈,便一见如故,把所有陕西饭食,都一一端了上来。只可惜,名实相去甚远,大大走了口味。想想也是,几十年的阻隔,那水、那土、那用料,全不是故乡的了,连食客的口味,也变得失去辨别力。可是,环顾左右,那些客居的陕西乡党,吃得却是津津有味。其实,来这里的人,吃的也只是那食品的名字,以及由此引起的乡思,满足的也不过是深深打上故乡烙印的味觉怀旧。如果某一日,能回到陕西,真真切切地触摸一下折磨了他们几十年的味觉记忆,怕会未曾举箸泪先落了。

    舌苔上的记忆,是渗入血肉和生命同在的东西。那根,深深扎在故乡情思的厚土里!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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