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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金华市十校2019届高三语文高考模拟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春挑马兰头

刘学刚

    ①一粒草芽儿往出拱,先是露出两片娇嫩嫩水灵灵的子叶,深深地吸一口掺和着阳光味道的空气,然后,一根细嫩的茎秆直愣愣地立了起来,抖一抖尘土,都能听见它咔吧咔吧的拔节声,这就是立春。

    ②二十四节气的每一个名称,都有各自特定的声响和色彩,天地因之敏感细腻感性,并经由草木、气候和天况做出响亮的回应。立春东风回暖早。立春,亦称报春、邀春、打春、迎春、咬春。“暖律潜催腊底春,登筵生菜记芳辰:灵根属土含冰脆,细缕堆盘切玉匀。”(叶国观《咬春诗》)立着的春天是要用牙齿去咬的,清人叶国观用诗歌保存着“咬春”这一古老的行为艺术。野菜有灵根,糅含着泥土的腥味和阳光的芳香,“咬得草根断,则百事可做”,这个“咬”有着做百事之前的从容和坚定。春盘上一堆白根绿叶,外嫩里鲜,咬上一口,啧啧,真的连舌床也爽爽地淌着鲜味儿,鼻息哧溜哧溜地喷着,全身的经脉被几棵仙草打通了,整个人鲜气得很。

    ③春天,野菜到处都有。荠菜、苦菜、萋萋菜、灰灰菜、云星菜、马齿菜,春天的大地就是一个偌大的春盘,盛得满满的,让你一次咬个够。“妇女小儿各拿一把剪刀一只‘苗篮’,蹲在地上搜寻,是一种有趣味的游戏的工作”,洁白的纸闪着春盘的光芒,周作人不是在苦吟雕琢,而是把一个个新鲜活泼有趣的汉字请到他的春盘里,把玩品味。挖野菜,也叫打野菜、采野菜、拔野菜。带着剪刀寻野菜,在我们那里,就是采马兰头了。采马兰头,又叫挑马兰头,百里挑一的挑,只挑马兰头的嫩梢梢嫩叶叶,留下它的绿紫茎继续生碧叶,开紫花。春挑马兰头,依然保留着古代的生活方式,人们就像对待休耕地那样,不去扯断马兰头的根茎,让采撷鲜叶嫩梢成为整个春天的日常生活,“咬春”不再是一个节气,而是人们的一种日常行为,和说话、走路一样的行为。贯穿一个春天的鲜叶嫩梢,让人感到生活的日日新,感到春天之神的持续眷爱,由此坚定在土地上过一生的信心。

    ④马兰头,菊科马兰属,多年生草本植物,一般生长在地边、路旁、沟畔,野地里也有,小麦返青的时候,它们开始吐绿。新吐的绿应和着回返的青,这场景,就叫一个春色无边。马兰头高者可达一米,原名马拦头,明人王磐《野菜谱》有句“马拦头,拦路生”,好个“拦路生”,道出了马兰头不择地而生的迅猛长势。

    ⑤民间有谚语云:“立春一日,百草回芽。”立春了,新芽在地下的呼吸声依稀可闻,被遥望近看的草在大地上铺陈着,在向阳背风的洪沟河南岸,已有植物竖起了它绿色的旗帜,无遮无拦的阳光落下来的时候,变成一只只温情的手,把那些碧绿的叶抚摸得更鲜润更光彩。它直立的绿茎带些许紫红,显得很有深度。叶子是一色的碧绿,却在形状上生出一些姿态来。它的叶儿很薄,叶脉清晰,一条小河一般的主脉从茎株分离出去,径直流向叶端。基部叶尚未脱落,它的茎株就冒出一些长条形的叶子,交互向上攀升,有些迫不及待了,叶缘有羽状的浅裂,那是料峭的风给咬的吧。后发的叶子窄一些,也更长一些,有些柳叶的姿容,无缺刻。这种植物三四月间最为繁茂,春雨足,叶肥嫩。夏五月,淡紫色的花单生枝顶,头状花序,整朵花就像儿童画笔下的大太阳,中间是金黄的一团,放射的紫色光线用波浪线条简洁明快地勾勒出来,很有童话情趣。

    ⑥这早春就站立的植物,其花似菊而色紫,我们叫它野菊花,也有人叫它路边菊,其茎叶可摘食,“俗以摘取茎叶故谓之头”(清·顾张思《土风录》),南国北疆皆呼之为马兰头。《本草纲目》载:“泽卑湿处甚多。二月生苗,赤茎白根,长叶有刻齿,状似泽兰,但不香尔。南人多采沟晒干,为蔬及馒馅。”很久以前,南方人自制的马兰头干菜让春天的气息和味道蔓延到了秋冬,这是一种向后看的目光。马兰头吃法很多,可以凉拌,苏南地区有一道小吃,叫“马兰头拌花生米”,清爽又脆香,单听这菜名就让人喉结大动。马兰头可以熟食,爆炒、炖食、煮粥均可;还可以制作马兰茶,马兰叶填以白糖,开水一冲,爽爽的香、微微的苦、美美的甜都跑到你的舌尖尖上了。

    ⑦马兰头味辛,性凉,凉拌最为爽口。新挑的嫩叶叶细茎茎犹如害羞的雪,落入滚烫的情怀岂不化为热泪一滴?袁枚在《随园食单》中建议:“马兰头摘取嫩者,醋合笋拌食,油腻后食之,可以醒脾。”生吃好,鲜凉滑爽甘香,正是马兰头的本味。洗净的嫩叶嫩梢,沸水里先滚一趟,把涩味赶跑,然后清水养一下,养出一盆绿翡翠,沥干,切碎。备配料,胡萝卜的黄丝丝、嫩黄瓜的青条条、豆腐干的白片片。三者拌入马兰头的嫩叶叶细梢梢,撒几粒精盐、白糖、味精之类的亮晶晶,淋几滴陈醋、麻油、酱油之类的浓情,拌匀,就是一道凉拌马兰头。吃吧,吃吧,就在筷子探向青菜的一刹那,突然怔住了,这哪里是一道凉拌菜,分明是大地的无边春色,人间的绝美风景。

    ⑧立春,是一年的初始。早春的马兰头,直立着它的茎,碧绿着它的叶,任你挑,任你咬,让你的身体也发芽,让你整个人一年四季都春天。

(1)、分析第一段在文中的作用。
(2)、赏析第⑦段的画线部分。
(3)、文中多处引用古诗文,具有怎样的艺术效果?
(4)、根据全文,分析“咬春”的多重意蕴。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孩子,我为什么打你

毕淑敏

    有一天与朋友聊天,我说,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当红卫兵,我也没打过人。我还说,我这一辈子,从没打过人……你突然插嘴说:妈妈,你经常打一个人,那就是我……

    那一瞬屋里很静很静。那一天我继续同客人谈了很多的话,但所有的话都心不在焉。孩子,你那固执的一问,仿佛爬山虎无数细小的卷须,攀满我的整个心灵。面对你纯正无瑕的眼睛,我要承认: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打过一个人。不是偶然,而是经常,不是轻描淡写,而是刻骨铭心。这个人就是你。

    在你最小最小的时候,我不曾打你。你那么幼嫩,好像一粒包在荚中的青豌豆。我生怕任何一点儿轻微地碰撞,将你稚弱的生命擦伤。我为你无日无夜地操劳,无怨无悔。面对你熟睡中像合欢一样静谧的额头,我向上苍发誓:我要尽一个母亲所有的力量保护你,直到我从这颗星球上离开的那一天。

    你像竹笋一样开始长大。你开始淘气,开始恶作剧……对你摔破的盆碗、拆毁的玩具、遗失的钱币、污脏的衣着……我都不曾打过你。我想这对于一个正常而活泼的儿童,都像走路会跌跤一样应该原谅。

    第一次打你的起因,已经记不清了。人们对于痛苦的记忆,总是趋向于忘记。总而言之那时你已渐渐懂事,初步具备童年人的智慧;它混沌天真又我行我素,它狡黠异常又漏洞百出。你像一匹顽皮的小兽,放任无羁地奔向你向往中的草原,而我则要你接受人类社会公认的法则……为了让你记住并终生遵守它们,在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效,在所有的夸奖、批评、恐吓以及奖赏都无以建树之后,我被迫拿出最后一件武器——这就是殴打。

    假如你去摸火,火焰灼痛你的手指,这种体验将使你一生不会再去抚摸这种橙红色抖动如绸的精灵。孩子,我希望虚伪、懦弱、残忍、狡诈这些最肮脏的品质,当你初次与它们接触时,就感到切肤的疼痛,从此与它们永远隔绝。

    我知道打人犯法,但这个世界给了为人父母者一项特殊的赦免——打是爱。世人将这一份特权赋于母亲,当我行使它的时候臂系千钧。

    我谨慎地使用殴打,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每当打你的时候,我的心都在轻轻颤抖。我一次又一次问自己:是不是到了非打不可的时候?不打他我还有没有其它的办法?只有当所有的努力都归于失败,孩子,我才会举起我的手……每一次打过你之后,我都要深深地自责。假如惩罚我自身可以使你汲取教训,孩子,我宁愿自罚,那怕它将苛烈10倍。但我知道,责罚不可以替代也无法转让,它如同饥馑中的食品,只有你自己嚼碎了咽下去,才会成为你生命体验中的一部分。这道理可能有些深奥,也许要到你也为人父母时,才会理解。

    打人是个重体力活儿,它使人肩酸腕痛,好像徒手将一千块蜂窝煤搬上五楼。于是人们便发明了打人的工具:戒尺、鞋底、鸡毛掸子……我从不用那些工具。打人的人用了多大的力,便是遭受到同样的反作用力,这是一条力学定律。我愿在打你的同时,我的手指亲自承受力的反弹,遭受与你相等的苦痛。这样我才可以精确地掌握数量,不致于失手将你打得太重。

    我几乎毫不犹豫地认为:每打你一次,我感到的痛楚都要比你更为久远而悠长。因为,重要的不是身累,而是心累……

    孩子,听了你的话,我终于决定不再打你了。因为你已经长大,因为你已经懂了很多的道理。毫不懂道理的婴孩和已经很懂道理的成人,我以为都不必打,因为打是没有用的。唯有对半懂不懂、自以为懂其实不甚懂道理的孩童,才可以打,以助他们快快长大。

    孩子,打与不打都是爱,你可懂得?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韦花如雪

查干

    ①家乡有苇湖,规模可观,风来摆动出一片风景。我们称其为:胡鲁斯台淖尔。胡鲁斯台,蒙古语:芦苇。淖尔:湖泊。那时的家乡,生态环境可圈可点,不仅有河水精神着,有湿地兴旺着,还有星罗棋布的水泡子镶嵌在那里。水生植物,到处游动,而且葳蕤。其中芦苇是我最喜爱的一种禾草。一打春,它便急着往上蹿,头尖尖的,像箭镞。由浅黄变浓绿,似乎是一夜之间的事,有点魔幻意味。

    ②芦苇入诗,自古有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蒹葭》里:“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蒹葭,即芦苇。而芦苇被人曲解,始于 明代大学问家解缙的一副对联:“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从此,这两种无辜植物,便成为轻薄、空洞、无知的代名词。这种偏 见,经过岁月沉淀,很多东西早已真相大白,然而,习惯性的用法仍继续延伸。

    ③自古至今,芦苇浑身是宝,为人类造的福,恐怕一言两语是说不尽的。芦叶、芦花、芦茎、芦根、芦笋,无一不入药。芦茎编织的工艺品和生活制品, 是农家之爱。它的根,我挖过,并非浅,而是把泥土抓得牢牢的。所谓“头重脚轻根底浅”,只是视觉上的偏差而已。解老夫子一次信口开河,竟使它蒙羞至今,令人扼腕。

    ④在童年的家乡,芦苇是常见植物。比较集中的,就属胡鲁斯台淖尔这一处。春夏季节,浓绿如毡,浩荡一片。尤其那微风中的千层摆动,真是婀娜到了极致。秋冬季节,家乡的芦花,色若初降的白雪,在阳光照射下,显得仙气十足。一旦风起,无垠的苇波,推波助澜,浩然荡远。尤其令人感喟的是,当芦叶枯萎落尽之时,芦杆依然挺立不倒,撑得芦花昂扬如旗,激活四野。

    ⑤在芦苇的旺盛期,飞禽、昆虫,以及蛙类,都得益于它的庇护与滋养。尤其在宁静的月明之夜,此起彼伏的蛙声,给人的感觉是温馨的,美妙的。它使你不由联想,婴儿求乳时的嘤嘤之声。

    ⑥穷乡僻壤的贫寒人家,火炕上所铺的席子就是用芦苇编织成的。我的母亲,就是一位编织能手,她能编织出极美的图案。母亲说,芦苇这种野草,颇通人性。你怎么想,它就怎么来,顺手又顺心。芦苇割下来之后,立即剖开,就比较容易编织。时日一长,则需要用水泡软。母亲用它编织席子,真是得心应手,速度 也快。一张炕席,用不了两天,便编织完成,还不误做饭、烧水、喂猪之类家务活儿。编织完毕,需要晾干,用旧布块擦拭干净,便可铺炕。新鲜芦苇那浸人心脾的 清香,唯有梦中才可独享。

    ⑦在冬日彻骨的寒风中,芦苇还能为我们抵挡风雪,胜似暖衣或者棉被。在秋末冬初之时,将割来的芦苇捆成一人粗的捆子,一捆紧挨一捆地埋入房子外围挖开的坑道里,再用红柳条将它们绑定,暖围子便成了。再凛冽的风雪,也吹不透它。下雪之后,将雪堆在围子后边,又多了一层屏障。如此,不但家里暖和,连院子里的牛马羊、猪狗鸡,都可以暖暖地过冬了。

    ⑧童年的我,就把芦苇看做是一种可亲近之物,有一种发小般的亲密感浸于其中。之后,在几十年的漂泊岁月中,无论走到哪里,每当看到芦苇,就像见到了久违的乡亲,心就发热。这种感觉,使我一次又一次强烈地思念起故乡和白发苍苍的母亲来。

(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大雪纷飞

梅寒

    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差一点就是那场铺天盖地的大雪。

    那场雪,不早不晚,就赶在他走出单位大门,骑上摩托车往朋友家赶的时候下起来。起先是那种小雪粒,落到他的头上肩上,簌簌有声,有一些调皮,从他的头发上跳下来,顺着他的领口就往里钻,凉冰冰的,挠得他的心头一阵阵痒。他没像一般路人那样缩脖子驮背急吼吼前行,他行得像个绅士,一任漫天的雪花飘白他的头发,他的肩头,他的臂膀……

    他喜欢雪天。这个小城,已经有好几个冬天没落过一场像样儿的雪了。

    雪越下越大,雪粒儿变成小雪片又变成漫天飞舞的飞絮,从暗沉沉的云端飘下来。路上的车子行人都急了,喇叭声响成一片。他的手机就是在那个时候拼命地动起来的。手机放在棉衣内口袋里,他能清晰的感受到它的震动。他没去接。那么大的雪,那么喧闹的大马路,接也是白接。他继续骑着车慢慢往朋友家去。

    是一位与他住同村的朋友,他的发小。朋友的妻刚刚做完乳癌手术,他和妻相约在那天中午下班后一起去看。东西是他买的,妻先带着东西开车走了。他单位上有事,又回去处理了一下才骑上车往朋友家赶。

    手机在他的口袋里固执地震动着,震得他心发慌也发焦。他以为又是哪个同事打来的,让他回去继续去处理那一堆永远处理不完的数据。他赌气似的不去接。

    雪越下越大了,路面上已经白茫茫一片。看来,那场雪的来势不小。

    他是顶着满身的雪花抵达朋友家的。在朋友家的院子里,他竟然看到妻同他一样浑身披满雪花——她还在握着手机一遍遍固执地拨打,他口袋里的手机还在固执地震动。

    朋友很尴尬的站在妻子旁边,在安慰她。

    “你死人啊,还是聋了,电话也不接!”妻一见他就朝他开了机关枪,丝毫不顾忌有朋友在场。

    “路上没听见……你有事?”他已经习惯了她的暴躁无常,他以一贯的冷静来回复她。

    “没事我撑的啊给你打电话,我问你,你买的这些东西总共花多少钱……”他怎么也没想到妻子劈头问出的是这一句,他不知道,是她被气糊涂了还是摆明了要在朋友面前出他的丑。那一句,似一记猛鞭,一下子把他抽懵了。他的脸“腾”一下红了:“昂……那个……”他想去补救,已无可补救。因为他看到朋友几秒钟前还笑着的脸一下子冻住了,而他的妻,已经旋风般地刮到院外,打开车门,“砰——”又关上。她把车子发动了。

    他的世界一下子只剩下那一地茫茫大雪……

    那天,他刻意与朋友回忆小时候的种种趣事,试图弥补那个巨大的裂痕。无用。他最终和朋友尴尬地不欢而散。

    从朋友家出门时,外面的雪已经下了厚厚的一层了。朋友执意要开车送他回家。他拒绝了,他说他好久没有看到这么大的雪了,正好沿途看看雪景。

    他没骑车,推着走。与来时不一样,路上已经少有车辆行人了。天色欲发地暗下来,漫天的雪裹得他几乎透不过气来了。原来,雪大了也会压得人透不过气的。他一步一步走在那长长的雪地上,“咯吱——咯吱……”是他的脚与雪亲吻的声音,又像是胸腔里某种碎裂的声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这一次,一定回去跟她说……”

    那一句话,已经在他心里埋了十几年了。它曾无数次地冲到他的嘴边儿上,可他却始终没把它说出来。没有说出来的理由有很多,先是因为孩子太小,孩子后来长大了,上中学,怕影响他学习。再后来,孩子去读大学,又怕他担心……就一直没说。它最终被一些无关紧要的谩骂代替了。那些谩骂,是他从她嘴里原封不动地复制过来的,又当武器抛给她。骂够了,日子又如常地走下去。可他知道,那一段婚姻早已是名存实亡。

    口袋里的手机再次响了,这一次,他接得飞快。竟然莫名地期盼,期盼是她打来的。尽管他知道盼也是白盼,她从来不会主动向他表示一下关爱,她只保留自己对他蛮横发脾气的权力。

    那电话当然不是她打来的,是儿子打来的。儿子已经二十八岁,是那个小城一家医院很出色的外科医生了。

    “爸,你在哪?”儿子的声音如此轻快飞扬,与往日明显不一样。

    “路上。”

    “我……我认识了一女孩儿,印象还不错,这周末想带她回家里看看……”

    “哦,好哇好哇……”儿子的婚事,一直是他心上的事。他盼这一天,盼了太久了。他的眼睛竟然莫名地湿了。

    儿子要带女友来家了,得回去好好收拾一下家里,还要去商场采买,第一次来,不能让人家出去吃饭。要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气氛……他游走的思绪被儿子的电话给扯回来了。也顾不得在大雪地里寻愁觅恨,他摘下眼镜,将上面一层雾气轻轻擦拭而去,然后,急急跨上车,发动车子就冲进了雪幕里。

    雪,纷纷扬扬的雪,下得更大了,那道歪歪扭扭的车辙很快就被大雪埋掉了……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小题

讲故事的人

    ①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卖白菜,有意无意地多算了一位买白菜的老人一毛钱。算完钱我就去了学校。A当我放学回家时,看到很少流泪的母亲泪流满面。母亲并没有骂我,只是轻轻地说:“儿子,你让娘丢了脸。”

    ②我十几岁时,母亲患了严重的肺病,饥饿,病痛,劳累,使我们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看不到光明和希望。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祥之兆,以为母亲随时都会自己寻短见。每当我劳动归来,一进大门就高喊母亲,听到她的回应,心中才感到一块石头落了地。如果一时听不到她的回应,我就心惊胆战,跑到厨房和磨坊里寻找。B有一次找遍了所有的房间也没有见到母亲的身影,我便坐在了院子里大哭。这时母亲背着一捆柴草从外面走进来。她对我的哭很不满,但我又不能对她说出我的担忧。母亲看到我的心思,她说:“孩子你放心,尽管我活着没有一点乐趣,但只要阎王爷不叫我,我是不会去的。”

    ③有一段时间,集市上来了一个说书人。我偷偷地跑去听书,忘记了她分配给我的活儿。为此,母亲批评了我,晚上当她就着一盏小油灯为家人赶制棉衣时,我忍不住把白天从说书人听来的故事复述给她听,起初她有些不耐烦,因为在她心目中说书人都是油嘴滑舌,不务正业的人,从他们嘴里冒不出好话来。但我复述的故事渐渐地吸引了她,以后每逢集日她便不再给我排活,默许我去集上听书。为了报答母亲的恩情,也为了向她炫耀我的记忆力,我会把白天听到的故事,绘声绘色地讲给她听。

    ④很快的,我就不满足复述说书人讲的故事了,我在复述的过程中不断地添油加醋,我会投我母亲所好,编造一些情节,有时候甚至改变故事的结局。我的听众也不仅仅是我的母亲,连我的姐姐、我的婶婶、我的奶奶都成为我的听众。我母亲在听完我的故事后,有时会忧心忡忡地,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儿啊,你长大后会成为一个什么人呢?难道要靠耍贫嘴吃饭吗?”

    ⑤我理解母亲的担忧,因为在村子里,一个贫嘴的孩子,是招人厌烦的,有时候还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麻烦。我在小说《牛》里所写的那个因为话多被村子里厌恶的孩子,就有我童年时的影子。我母亲经常提醒我少说话,她希望我能做一个沉默寡言、安稳大方的孩子。但在我身上,却显露出极强的说话能力和极大的说话欲望,这无疑是极大的危险,但我说故事的能力,又带给了她愉悦,这使她陷入深深的矛盾之中。

    ⑥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尽管我有父母亲的谆谆教导,但我并没有改掉我喜欢说话的天性,这使得我的名字“莫言”,很像对自己的讽刺。

阅读下文,完成问题。

一个村庄的半径

丘脊梁

①一个村庄的半径有多长?对蒋山人来说,从降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人生就围绕着这个原点慢慢展开。

②蒋山在湘东北,是从洞庭湖平原进入山区的咽喉。往里走,是一个接一个的山间盆地,是连绵不绝的群山和莽莽苍苍的林地,进去后,似乎到了遥远的天边和世界的尽头。往外走,则是渐渐开阔起来的平原和越来越喧嚣的城镇,当然还有机会与梦想。

③在我的记忆中,它似乎像一个巨大的背景,衬托出我童年的虚空和渺小。我与小伙伴们翻山越岭去找野果、扯笋子,忙碌了大半天,始终没有走出牛角冲的地盘;我陪八十多岁的曾祖母去她的娘家山枣坡,她颠着一双小脚颤颤巍巍地走了一上午差点都没赶上中饭;我替班主任黄老师到杨泗庙代销店买肥皂,跑步去跑步回,累成了一条狗,还是没能在课间十五分钟内完成任务。整个蒋山如同一个广袤的王国,童年的我在这片疆域里纵情奔跑,但始终没有越过它的边界。

④后来我像许多人一样,从这里走到了城市。三十年了,每每想起蒋山,我依然觉得它的地域广阔而且复杂,道路弯曲并且漫长。即使是驾车回乡,眨眼就穿越整个村庄,我也并不认为它过于窄小,而是认为速度缩短了长度,科技改变了世界。

⑤直到这次回家,我才惊讶地发现,蒋山的半径居然是那么的短小!那天晚饭后散步,沿着门前的水泥路,下行至杨泗庙,又上行到关塘坳,再回到家门口,我觉得已经走了很远,但拿起手机一看,天啊,怎么只有三千多步?按一步六十五厘米算,整个蒋山的长度,充其量不过一千二百米。而我们村庄的半径,只有区区六百米!这太让我感到意外了!我没有想到,在我的心中纵横了几十年的那个广袤世界,居然只是一个弹丸之地。

⑥明明是一段很短的路程,为何会一直觉得它很长?想来想去也没理出一个头绪,只好肤浅地认为,孩童的眼界太小了,总是把事物无限放大,并深藏到记忆中,以致若干年后回想起来,仍是最初的印象。

我想起了我的曾祖母。我不确定她年轻时有没有走出过村庄,但她的晚年,没有离开过这里半步。她去得最远的地方,是她的娘家山枣坡,离我家充其量不超过一千米;她去得最多的地方,是菜园里和对门岭,为的是去摘瓜菜、晒瓜菜,两地距离家中都不过百来米。她活了将近九十岁,战胜了贫穷、疾病甚至是时间,受到所有人的敬重。但现在看来,她的人生是多么的单薄和苍白。她漫长的一生,其实只有可怜的六百米。

⑧好在还是有不少蒋山人拓展了生活的半径。他们从这里出发,追赶着自己的理想,不屈不挠地向前进。他们有的打着赤脚,有的穿着草鞋;有的身着长衫,有的头戴礼帽;有的外出经商,有的出门求学……在村庄里,大家熟知很多外村人深感陌生的东西。比如洞庭湖的各种船舶,蒋山人总是讲得头头是道,原因是蒋山人在那修了多年码头;比如北京四合院的构造与价位,蒋山人往往说得八九不离十,原因是多个蒋山装修队在这专事仿古装饰;比如莫斯科的气候和伏特加的特性,蒋山人谁都能道说一二,原因是有个蒋山名人曾在那里生活了七八年。

我又想起了曾祖母。她在村庄里有着至高无上的威信,很多人来找她拿主意、断是非。我起先以为是因为她年纪大,别人尊重她,后来才发现是她比村里的任何人都更明事理。原来每一个蒋山人出远门回来,必定会第一时间来看望她,详细向她报告所见所闻。她也总是充满兴趣地问这问那,不露痕迹地引导对方讲出她想知道的事情,并默默地进行横向对比。这些人似乎就是她的眼睛和腿脚,他们到达的地方,她也一个不落地到达了。我的曾祖母,是村庄里走得最慢最慢的人,但她这一生,却又走得很远很远。

⑩远行的蒋山人,将村庄的半径拉长,也让自己的人生变得精彩和丰富。无数的事实让蒋山人越来越相信行走,他们觉得一个人是否成功,与他离开故乡的半径大有关系。但不管走多远,生活在哪个城市,这些人做起菜来肯定是蒋山味道,说起梦话肯定是蒋山方言,想起事情肯定是蒋山逻辑。而且走得越远,内心与蒋山也就贴得越近。

我在蒋山生活了十多年,离开已有三十多年,但闭上眼睛,这里的山水田园,却依然清晰如昨。在我的心底,长年隐藏着一条秘密通道,每当在城里感到疲惫和厌弃时,我就通过这秘道随时潜回故乡。走过千山万水,这个半径六百米的地方,依然是我的整个世界。

⑫一个村庄的半径有多长?我想只有等到终老的那天,生命才会帮我交出准确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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