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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初升高名牌一级重点高中语文招生训练卷模拟训练卷(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异乡人的花园

铃带雨

    ①我家的一间房子出租给了一个异乡人。他三十一二岁,朴实敦厚,每天蹬着三轮车,去城里贩卖茶叶,赚着城里人的钱。

    ②早晨。他吆喝一声,便消失在城郊尚未修好的坎坷路上。

    ③下午。我远远地看见他回来,哼着小调,开门,卸货,还随手把铁门前的砖扔出好远。

    ④我常常不经意地见他在路边忙碌着什么,他平常的身影,平常的举动,让我匆匆一瞥,便再也没有什么印象。

    ⑤不知不觉中,我家四周的小路平整了许多,小路两旁也被人修得齐齐整整,尤其是门前一块杂乱荒废的地,慢慢地竞显得有模有样。这大概就是他的杰作吧。

    ⑥冬去春来,我家门前荒弃多年的空地上突然开满了鲜花,月季、鸡冠花、紫菊、彩雀、剑兰、芍药;还有许多叫不出名的花,姹紫嫣红,分外妖娆。这些花在园中排列有序,整齐得如同计量过。鹅黄、嫩绿、桃红、深橘……罗列分明,绝无掺杂,紫菊花间插在埂上,清晰地把小小的花圃不规则地分成好几部分,像荷兰名贵的花园,这简直是园艺大师的杰作!而小路两边花团锦簇,轻轻走过去,花香满径,令人心动神漾。

    ⑦我家一时间热闹起来,看花的人如同赶集一样,络绎不绝。人们都好奇地打听异乡人的来历。他只是微笑着接受人们惊奇的目光。而我的母亲,则是满心地喜欢,为拥有这样独具慧心的房客颇感自豪。

    ⑧因为异乡人的到来,我家也改变了许多。馨香环绕的环境,带给全家无比的舒适。异乡人忙完生意后,随手修葺花圃,及时地点播种子。任季节变换,花园里总有鲜花盛开。有一次,我看见他摘了一朵橘黄色的金针花给一个看花的小女孩。我惊异于他的眼力,那是花园里最亮最灿烂的一朵。小女孩轻轻地把花捧在手中,入眼处,是一掬高贵。他告诉我母亲:“我也有女儿。”

    ⑨“几岁了?”

    ⑩“五岁。”

    ⑪“现在哪儿?”

    ⑫“跟她母亲在乡下呢。”他平静地说完,又补上一句,“我要在她来之前把花园准备好。”原来,这满园的鲜花,是他准备给女儿的。

    ⑬再回首,万千红绿中,一个平凡而又拥有花匠一般手艺的人,当他无意中美丽了人们的眼睛的时候,其实在他心灵深处,旱已刻意开辟了一座独享的花园,那座花园永远盛开着鲜花,无论他在何时何地。

(选自《散文》,有改动)

(1)、第④段中说“他在路边忙碌着什么”,那么他在忙什么?作者为什么要反复突出他的“平常”?
(2)、结合语境品析。

①品析下列句子中划线词的作用。

我远远地看见他回来,哼着小调,开门,卸货,还随手把铁门前的砖扔出好远。

②赏析第⑥段划线句。

这些花在园中排列有序,整齐得如同计量过,鹅黄、嫩绿、桃红、深橘……罗列分明,绝无掺杂……这简直是园艺大师的杰作!

(3)、从第⑧段异乡人摘下花圃中“最亮最灿烂的一朵”金针花送给小女孩的细节来看,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4)、第⑬段说“其实在他心灵深处,早已刻意开辟了一座独享的花园”,句中的“花园”有什么深意呢?
(5)、今天许多城市里都有异乡人,他们叫作“外来务工者”。你是用什么样的眼光看待生活中的他们的?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跟自己比
        ①我们动不动就跟别人比,而且无所不比,比成绩、比结果、比地位、比职称、比权势、比财富等等,不一而足。结果无非有两种:一种是自己强于别人,一种是自己弱于别人。前者往往使我们变得愉悦、得意,甚至骄傲起来;后者往往使我们变得不快、郁闷,甚至燃起嫉恨之火。也就是说,不管哪种结果,都会让我们变得不平静。最可怕的是,在跟人比较中,我们丢失了自己。
        ②范仲淹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如果总喜欢跟人比较,这种境界就很难达到。那么,我们到底该怎么做呢? 在我看来,如果非要比较的话,那就跟自己比吧。
        ③桓公(桓温)年轻时与殷侯齐名,所以常常怀有竞争之心。有一次,桓公问殷侯:“你与我相比,如何?”殷侯回答说:“我和自己打交道已经很久了,宁愿做我。”这是《世说新语》中的一则故事。元代学者黄元瑜用殷侯的答语来命名他的亭子,叫做“我我亭"。看来,古人早已懂得把目光由外在事物转向自己的内心世界,即自我。换言之,从自己身上找“答案”不愧为明智的做法。因此,跟自己比,总算找对“对手”了。
        ④女作家乔叶说:“成长是一辈子的事情。”我很赞同这个观点。既然这样,那么每个人在不同时期的思想、行为等就会有差别。去年的你跟今年的你、昨天的你跟今天的你、刚才的你跟现在的你……如果在它们之间用减法,结果往往不会是零,要么是负数,要么是正数。也就是说,你可能进步了或倒退了,更加成熟了或更加幼稚了,懂得宽容了或更加狭隘了,宠辱不惊了或更加浮躁了……
        ⑤因此,在成长中,我们不能总是前进,有必要时常停下来,想想自己的以前和现在,也就是让“旧我”和“新我”比一比。如果“新我”名副其实地进步了,升级了,那么就要沿着脚下的路,一如既往地向前,朝更高的制高点迈进;如果不是这样,就要总结、反省,寻找、分析“退步”的原因,目的是把今后的路走好,让自己取得进步和收获。从这个意义上说,跟自己比是成长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⑥蒋勋先生在一次演讲中提到这样一件事情。有一次,他问一位学植物学的朋友:“如果含笑的香味和百合的一样,会怎样?”那位朋友告诉他:“那它就会被淘汰。因为它东施效颦,没有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看来,要想有声有色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不能盲目地跟人比较,胡乱地模仿他人。跟自己比,守住自我,才是正道。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鸟坛大嘴大
                                                                                                             瘦驼
        随着《里约大冒险》在全球银幕热播,作为重要配角的热心的拉菲尔也好好地秀了一把。
        巨嘴鸟的大名是鵎鵼,生活在南美洲。全世界现存的34种巨嘴鸟,绝大多数只生活在巴西。
        因为大嘴的眼球效果,巨嘴鸟是最不容易被人认错的鸟。它们的嘴实在是太大了,长度几乎占了身长的三分之一。不过,你不用担心这给巨嘴鸟带来沉重的负担,它的喙里面是泡沫状的,非常轻,重量一般不会超过50克。
        巨嘴鸟为什么会长这么大的嘴?这个问题困扰了科学家很多年。起先,只看到标本的鸟类学家们曾认为,巨嘴鸟的大嘴是用来捉鱼的,就像鹈鹕那样。后来,鸟类学家发现巨嘴鸟的主要食物是各种果子,于是又猜测,或许拥有一张大嘴比较方便啄食长在树梢的果子?直到最近,科学家们才揭开了巨嘴的秘密:原来它们生活在热带雨林,在高温炎热环境下,大嘴可帮助它们散热降温。
        吸引人们注意力的,还有巨嘴鸟的脚。巨嘴鸟有四根脚趾,两根朝前,两根朝后。这种脚型,啄木鸟也有。实际上,巨嘴鸟就是啄木鸟的亲戚,它们与啄木鸟一样,也喜欢住在树洞里。不过,它们并不自己凿洞,一些大型的巨嘴鸟喜欢住在树木腐烂形成的天然树洞里,而一些小型的巨嘴鸟则不客气地借住到亲戚家里,去抢占啄木鸟辛苦开凿的洞穴。
         巨嘴鸟是鸟类中的模范夫妻,大部分巨嘴鸟夫妻会相互厮守很多年。繁殖的时候,巨嘴鸟夫人会产下1~5枚白色的卵,大约经过16天的轮番孵化,小巨嘴鸟就会破壳而出。刚出壳的雏鸟非常虚弱,全身连一根绒毛都没有,双眼紧闭。这个时候,雏鸟的嘴还很短,完全看不出以后会变成一个大嘴巴。巨嘴鸟夫妇会喂刚孵出来的雏鸟吃小虫子,后来,水果逐渐成为小巨嘴鸟的主食。与其他的鸟相比,小巨嘴鸟长得非常慢,有的种类过了满月时身上还没有几根羽毛。
        科学家们最近还发现,有的巨嘴鸟会齐心协力一起抚养雏鸟,即便这些雏鸟并不是它们的孩子。科学家们估计,这些自愿出力的巨嘴鸟“保姆”可能是雏鸟的哥哥姐姐,也就是巨嘴鸟夫妇上一次繁殖的后代。
        经过两个月的悉心哺育,小家伙们终于可以离开巢穴了。这时候,它们除了嘴不够大、颜色不够鲜艳外,基本上跟爸爸妈妈一般模样。至于那张标志性的大嘴,至少需要一年才会完全长成。离巢的幼鸟会跟爸爸妈妈共同生活一段时间。这些小家伙们玩心很重:它们会把大嘴扣在一起互相推挤,谁先后退谁就输了,赢了的一方会再接受其他幼鸟的挑战。它们钟爱的另一种游戏是抛果子。这些游戏,对小巨嘴鸟来说不只是为了玩乐,更重要的是能从中习得生存的本领。那些从小就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小鸟,长大后更可能成为头领。
        目前,大部分种类的巨嘴鸟生活还算无忧无虑,但由于人们大量砍伐森林,导致某些巨嘴鸟的家园遭到破坏,已经有一些陷入濒危状态。就像电影里说的,有些人喜欢把野生的鸟捉来做宠物,这种捕捉甚至形成了交易链(据说,一只巨嘴鸟的身价已经高达10万元),这就严重威胁到了巨嘴鸟的生存。
巨嘴鸟的大嘴闻名天下,绝对是它们种族的“注册商标”。但是,大自然中还是存在着“东施效颦”者,那就是犀鸟。犀鸟生活在亚洲和非洲,它不是巨嘴鸟的近亲,与巨嘴鸟的生活区域也并不重叠,可是,它们也长着一张大嘴!只不过尺码相对巨嘴鸟来说小一些。犀鸟的生活习性与巨嘴鸟很相近,也以水果为主食,偶尔吃些小昆虫、小动物做配菜。这种没有亲缘关系却长得类似的现象,科学家称之为“趋同进化”,也就是本来长得不像,由于生活环境近似,慢慢变成了一个模样。
        我们该如何区分巨嘴鸟和犀鸟呢?第一方法当然是看“出生证”,巨嘴鸟只生活在南美洲,而犀鸟只生活在亚洲和非洲;其次,请它们把脚伸出来,两根脚趾朝前、两根朝后的是巨嘴鸟,三根朝前、一根朝后的是犀鸟;最后一条是看“帽子”,犀鸟的头顶往往“戴”有一个“大头盔”,而巨嘴鸟没有。
                                                                                                (选自科学松鼠会网站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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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怀念

史铁生

       ①双腿瘫痪以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我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锤打这两条可怕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劲!”母亲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②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睡不了觉。

       ③那天我又独自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哎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就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④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⑤领导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决没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⑥邻居家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

       ⑦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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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出声儿来

钱钢

我们中国人,把“看书”叫做“读书”。顾名思义,“读书”就是要把书念出声儿来。你瞧,“书声琅琅”,“抑扬顿挫”,这些词儿,都形容了老辈人读书的情形。不过,这些年里,这种读书的情景越来越少见了,可是,我还是赞成读书读出声儿来

我的母校——杭州市西湖小学,有几位从军队文工团转业的语文老师,他们极重视学生的朗读,我的班主任卜庆荣老师就是其中的一位。当她站在讲台上,充满感情地领着我们朗读课文的时候,常使我们想起,卜老师家墙上那张她当年在舞台上报幕的照片。像导演训练演员一样,她严格地(甚至是过分严厉地)要求我们读书、背书。直到今天,我还能记起她教我们朗读《狗又咬起来了》《大嫂,停下你送行的脚步吧》等课文的情形—课文是记不真切了,深深印在记忆中的是那动人的语调。

每本书都有自己的①“音调”。那些真正优秀的作品,“音调”都像音乐般优美老作家孙犁写过一部名为《铁木前传》的中篇小说,作品的结尾有这样一段话:

童年啊,你的整个经历,毫无疑问,像航行在春水涨满的河流里的一只小船,回忆起来,人们的心情永远是畅快活泼的。然而,在你那鼓胀的白帆上,就没有经过风雨冲击的痕迹?或是你那昂奋前进的船头,就没有遇到过逆流礁石的阻碍吗?有关你的回忆,就像你的负载一样,有时是轻松的,有时也是沉重的啊!

我曾多次阅读《铁木前传》,每次,我都要高声朗读这段结尾。正是在那种②“读”的愉快中,我体味到了孙犁语言的清新。

    我还喜欢高声朗读高尔基的《意大利童话》。

我还喜欢朗读一些优秀的新闻作品,如华山的《英雄的十月》。

记得有位老同志曾对我说,③中国文学有一个突出的美学特征:诉诸听觉 , 诗,自不待说,从话本发展而来的小说,同样鲜明地保留了听觉艺术的特点,如明白、晓畅、上口等等。

其实又何止是中国的作品如此?不久前,我听我的一位邻居用俄文背诵菜蒙托夫的抒情诗那音调是那么优美迷人,以至于我的那位邻居坚持认为,俄文是世界上最富韵律感的文字。

其实又何止“文学”如此?好的演说词,好的报刊言论,好的日记、书信,甚至好的理论书,都能使人在听觉上获得美感。

读书读出声儿来,就是说,要从少年时代起就培养这种美感。

我永远感激我那位敬爱的卜老师,她使我和我的同学们从小受过严格的朗读训练。长大成人后,提笔写作,少年时代读过的那些书的音韵旋律就会在耳畔萦绕。

当然,有些“音调”终究会显得陈旧过时,束缚自己的文笔。④那么,就捧起新的优秀的书籍再读吧,去寻找新的气韵,新的音色,不消说,还是得“读出声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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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糖史”

    ①中国人食用及制作蔗糖的历史十分悠久,其发展历程同陆上丝绸之路及海上丝绸之路都有着密切的关系。

    ②甘蔗原产热带,公元前传播、种植于印度及南洋地区。先秦时期中国南方就已开始种植及食用甘蔗,常见的食用方法为生啖或榨取“柘(zhè)浆”直接饮用。后来,人们也尝试对蔗浆粗加工,即以曝晒煎煮去掉蔗浆中的部分水分,制成浓度较高的“蔗饧(táng)”。“蔗饧”乃是一种稠厚的糖浆,若是进一步冷凝,可以固结为赤褐色的糖块,因其形色似石,味甜如蜜,得名“石蜜”。不过,这种粗制糖块水分含量大,极易溶解,不易运输。而在不产甘蔗的北方,人们要想品尝石蜜的滋味,就得依靠沿丝绸之路远道而来的外国使团和西域胡商。他们带来的“西极石蜜”产于西域,因经过高超的脱水处理而呈干燥的饼块状,不但易携带,易储存,而且滋味品质都优于南方粗制的蔗饧。

    ③公元661年,唐高宗命人从印度请来10位制糖专家,利用印度的“竹甑(zèng)法”制出了颜色较浅亮的精沙粒糖“煞割令”。自此,天竺制糖法在中华神州落地生根,而印度的制糖技术也在新的环境、新的理念下获得富有想象力的改进与完善,为中国在世界蔗糖文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奠定了基础。

    ④北宋时期,四川一带的匠人凭借“窨制法”,造出了一种异常细腻、净白、美味的结晶糖霜。苏轼有诗云“冰盘荐琥珀,何似糖霜美”,黄庭坚也以“我舌犹能及鼻尖”的俏皮诗句,极言糖霜的美味。

    ⑤到了南宋绍兴年间,随着甘蔗种植面积的扩大和制作技术的推广,糖霜在满足南方本地用糖需求的同时尚有富余。于是,产于南方的糖霜不但乘船北上,而且也漂洋过海,向南销往占城、真腊、三佛齐、单马令等南洋国家,甚至到达波斯、罗马等地。“中国糖”由此开始在世界舞台崭露头角。

    ⑥元朝崛起后,中外文化交流达到新的高峰。一些阿拉伯制糖人来到中国,将他们较为先进的“树灰炼糖法”传授给了福州糖工,进一步提高了中国白糖的质量。《马可·波罗游记》中提到,福州人能大量炼制“非常白的糖”。这种大规模、高效率的白糖生产,对于提升中国糖的国际竞争力、激发进一步技术革新,是很有帮助的。

    ⑦到了明清时期,中国人在以往制糖技术的基础上精益求精,发明出“黄泥水淋脱色法”,生产出洁白如雪、颗粒晶莹的精制蔗糖,其中最为雪白细腻的被称为“西洋糖”。此时中国人已凭借手工脱色技术,在世界蔗糖生产领域占据了领先地位,在国际市场上的主要角色是输出而非输入。“西洋糖”出口的目的地也较以往更多,航线距离更长,不仅包含占城、暹罗等“老主顾”,还覆盖了日本、波斯湾及欧洲多个国家。

    ⑧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制造的白糖与脱色技术在明代传入印度孟加拉,此后在印地语、孟加拉语等几种印度语言中,白糖均被称为“继尼(cī  nī)”,意为“中国的”。“继尼”与唐代的“西极石蜜”“煞割令”遥相呼应,分别在陆上、海上丝绸之路上,见证了千百年来中外各国因蔗糖结下的缘分,以及彼此间互通有无、愿结友好的恒久心意;也见证了中国在促进东西方文化交流方面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中国古人于蔗糖制作历程中展现出的开阔胸怀与精进精神,在古老丝路重焕新生的今天,仍可成为烛照文化传承的一盏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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