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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吉林省长春市实验中学2019届高三下学期语文第八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得益于中国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卓著进步,人工智能在国内发展迅猛。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中国的人工智能产业将在自动驾驶、智慧医疗、智慧金融、机器人等领域获得蓬勃发展。

    人工智能会带来福祉还是挑战,是许多文学、影视、哲学作品不断探讨的主题。近年来大众传播对人工智能的关注,无形中也加重了人们对“人机关系”的焦虑。以音源库和全息投影技术为支撑的“二次元”虚拟偶像上台劲歌热舞,人工智能用人脸识别技术与深度学习能力挑战人类记忆高手,“阿尔法狗”击败各国围棋大师,攻占了人类智力游戏的高地……尤其是一些以“人机对战”为噱头的综艺节目,通过混淆人工智能的概念,人为渲染了一种人机之间紧张的对立气氛,既无必要,也缺乏科学性。

    事实上,现在所有人工智能仍属于在“图灵测试”概念下界定的“智能”,无论是将要盛行的根据神经网络算法的翻译程序,抑或是基于量子计算理论的各种模型,在未来很长时间内都将是从属于人类的工具。作家韩少功提出了“当机器人成立作家协会”的有趣假设,从文学的角度解释了自己对于人机对立关系的看法。他认为价值观才是人类最终的特点和优势,人工智能的发展,应该促使人们对自身存在的本质进行更加深刻的探索,并坚定人类本身的存在价值。

    尽管如此,行将迈入人工智能时代,我们仍需谨慎界定人机之间的关系格局。未来,应通过对人工智能相关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的深入探讨,为智能社会划出法律和伦理道德的边界,让人工智能服务人类社会。这也是世界范围内的一项共识。今年年初,麻省理工学院媒体实验室和哈佛大学伯克曼·克莱因互联网与社会研究中心合作推出了AI伦理研究计划,微软、谷歌等巨头也因人工智能的发展风险而成立了AI伦理委员会。越来越多的机器人专家呼吁,在机器人和自动化系统上安装“道德黑匣子”以记录机器的决定与行为。人们已经意识到,人工智能的发展应该以人类社会的稳定与福祉为前提。

    中国在人工智能领域发展迅猛,在未来构建人机关系格局上,也应发挥中国传统文化的优势。面对人工智能,既要通过法律和政策予以规范,也要用文明和伦理赋予其更多开放的弹性。在这方面,相信中国文明传统会比偏重逻辑与实证的西方文明传统更有用武之地,更有助于开拓兼顾科技与人文的“中国智造”。

(摘自蔡映洁《人工智能,以法律和伦理为界》)

(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对待传统手工技艺程式化和已成法度套路的东西,如法式、规矩、惯例、艺诀等,我们应该加以尊重,不要以“创新”的名义或为经济效益而做出任何改变。 B、手艺人是“工匠精神”的践行者,在振兴传统民间手工艺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重视民间手工艺,首先要重视手艺人。 C、材料三表明,市场经济不但可以挽救民间艺术,使其获得新的发展,还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成为致富的新途径。 D、手工工艺品要想获得新的生命力,需要手工艺术家们从传统思维定式中走出来,满足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
(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的民间手工艺人,无论年龄大小,其自身大都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导致了中国缺乏国际一流的民族工艺品牌。 B、在不违背手工业生产规律的前提下,融入现代审美情趣后,适应当代生活需求,就能打造出令消费者眼前一亮的好产品。 C、在市场经济的帮助下,民间艺术不但焕发出了新的活力,还带动了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所以市场经济对民间艺术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D、由于手工艺品主要以手工制作为主,既费时又耗力,生产规模相对较小,所以必须走机械化生产道路,以提高生产效率。
(3)、你认为怎样才能让民间手工艺走出困境,传承并发扬光大?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中国文化一个最首要的也是一个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性情化”。什么意思呢?就是中国人和中华民族在性情和情感方面是最发达的。性情是属于人与自我、人与自然之间的,而情感是属于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当然有时我们并不严格区分两者。

    性情乃是由心而发,由“心性”而生。这种性情是独立的、自我欣赏的、悠闲自得的,然后外化为各种自然的事物上,使这种性情显得更加精微、更加深刻。例如,只有中国人才有“梅兰竹菊”这样精致高雅的性情的外化物,梅之凌霜傲骨、兰之清逸雅致、竹之高风亮节、菊之淡泊不拘,无不对应着中国人独立的性情人格。中国的诗是抒情的,中国的画是写意的, 中国的琴是直达心灵的。梅兰竹菊自有其精神,琴棋书画自有其性情。中国人的饮食也是最丰富和最讲究的,中国人讲究色、香、味、形的完美统一。中国人饮茶叫“品茗”,而西方人却是“喝茶”。只有带着性情才能是“品”,而满足生理就只能叫“喝”了。中国的陶瓷之所以精美,是因为它和制作者的情感是一一对应的,是带着性情、带着神韵的。中国之所以有精致的刺绣,也是因为其中蕴涵有中国人精致的情感。中国的景观、建筑、亭园,无不对应着中国人精微雅致的性情和情感。中国人的审美观是性情化的: 当一个事物和一个人的性情、心性和心灵相通的时候,便产生了中国式的美,也只有这时才产生中国式的美。

    如果我们把中国文化的这种“性情化”放到世界文化中去比对,就可以看得更加清楚了。就世界文化而言,可以分别以西方、印度、中国为标志,基本上划分为三大类型,它们反映的文化特性分别是“物性”、“神性”和“人性”。

    西方文化将“物性”表现得非常极致,他们的物质文化非常发达,而物质文化的手段——科技,也相应的可以非常发达。西方设计的许多制度特征也是“物性”的,尽量排除人的情感因素。西方所说的“自由”是指人身及其行为的自由,而中国人的自由更多是“心性”的自由。西方文化的“物性”更多的是满足人的生理上的需求。

    印度文化则将“神性”表现到了极致。这里的神性指的是人的“精神”上的最高程度。佛教就是在印度诞生的。但西方也有宗教如基督教,为什么我们只把印度文化称为“神性”的呢? 因为只有佛教才要求将人的精神提高到最高的境界,要求人抛弃世间的一切俗念,那就真的是“纯精神”的了。印度文化的“神性”满足人的精神和信仰上的需求。

    中国文化则将“人性”表现到了极致。我们经常说“人性化”,其实真正的人性化就是人的心情和情感达到最愉悦的状态。中国文化的“人性”是性情化的,它从根本上满足了人的心理上的需求。而且,中国人似乎也最追求这种情感和心理上的需求。这种情感和心理需求是和生活紧密相连的,同时又高于生活,但没有到达印度神性文化中超脱世俗的、纯精神的层面。

(节选自《人民文摘》《论中国文化的魅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游戏和艺术的异点究竟在什么地方呢?儿童游戏时常怕旁人看见,所以躲在成人的背后。他们只图自己高兴,并没有意思要拿游戏来博得同情和赞赏。尽兴极欢,便已达到游戏的目的,不必有美丑的分别。儿童在游戏时,愈没有人看见,精神愈专注,幻想愈浓密,兴致也愈畅快淋漓。他抓住一个玩具,可以单独一个人接连玩上几个钟之久,不觉困倦。他没有把我和物分清楚,自己高兴时以为旁人和鸟兽草木器皿等也都和自己一样高兴,所以没有把自己的情感传达给旁人以求同情的意思。儿童自然也有时欢喜成群作戏,但是每个人仍只顾到自己。他既然可以和猫狗玩,和玩具玩,自然也就可以和同年的小伴侣玩,但是他并没有想到这些小伴侣是旁观者或是同戏的伙伴,他把他们也不过着作玩具一样,借以实现自己的幻想罢了。他扮店主,他弟弟扮主顾时,他弟弟就只是主顾而不复是他弟弟,如果他弟弟不在时,他也可以拿傀儡做主顾。他玩得高兴时,他的伴侣头撞痛了在号啕大哭,他心里却若无其事地仍然继续玩他的。从此可知游戏的动机中很少有社会的成分。年龄渐长,游戏中或许逐渐杂入社会的成分,但是那就不是纯粹的为游戏而游戏了。

    游戏不必有欣赏者,艺术的创造就不能不先有欣赏。游戏只是表现意象,艺术则除“表现”之外还要“传达”。艺术家见到一种意境或是感到一种情趣,一定要使旁人也能见到这种意境,也能感到这种情趣,心里才得安顿,所以他才把它表现出来,传达给旁人。传达欲是同情心的表现。人是社会的动物,到能看出自我和社会的分别和关联时,总想把自我的活动扩张为社会的活动。同情心是为群的也是为我的。它是为群的,因为它要分享旁人的苦乐;它也是为我的,因为它要把自我伸张到社会一样大。

    因为游戏缺乏社会性,而艺术冲动的要素却恰在社会性,所以游戏不必有作品,而艺术则必有作品。作品的目的就在把所表现的意象和情趣留传给旁人看。罕恩在《艺术的起源》里说:“游戏和艺术造成另一个世界。游戏只要过剩精力已发泄,或是本能已得到暂时的练习,便算是达到目的。艺术的作用却不仅在造作的活动,凡是真正艺术的表现都必有一件东西做了出来,可以流传下去。”儿童在沙滩土堆砂为屋,随堆起,随推倒,既已即兴,便无留恋:艺术家对于得意的作品,往往用慈母保护婴儿的热爱去珍护它。这个分别是显而易见的。

    艺术和游戏都要在实际生活的紧迫中发生自由活动,都是为着享受幻想世界的情趣和创造幻想世界的快慰。于是把意象加以客观化,成为具体的情境。这就是所谓“表现”,不过纯粹的游戏缺乏社会性,而艺术则有社会性,它的要务不仅在“表现”而尤在“传达”。艺术冲动是由游戏冲动发展出来的,不过艺术的活动却在游戏的活动之上下过进一步的功夫。游戏杂用金砾,无所取择;艺术则要从砂中炼出纯金来。

(选自《朱光潜美学文集•文艺心理学》,上海文艺出版社,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用典,也叫用事,是指人们在行文中引用(或借用)前人的言论和事迹等表达想要表达的意思。用典作为一种文学修辞,如刘勰所说的“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其功能主要是使文辞更为含蓄和典雅。

    中国古代用典修辞早就有之。在20世纪西方文论中,出现了“互文性”的说法,它大体的意思是:一个文本不可能完全是自己的创造,一定是从别的文章中引用了、化用了某些成分;或是明写,或是化在自己的文章中。其实这个说法与中国古代的用典的意思差不多。用典变成了“互文性”,传统的文学修辞法变为现代的文学修辞法。

    那么,用典与社会文化有何联系呢?

    首先,用典这种文学修辞方法与社会精神文化的生成过程密切相关,换句话说,正是社会精神文化的不断生成导致了用典这种文学修辞。社会精神文化的最初的生成可能是从民间到上层的,下层的百姓在劳动的实践中,由于有感受、有需要,形成了最初的歌谣。历史已经证明,下层劳动者创作的歌谣,必然会被上层的士人看中,于是拿过去加工,成为诗歌或其他作品。这种情况一代又一代这样持续下来。而士人从下层劳动者那里“拿过来”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用典”了,他们可能增加或减少一些字句,改变一些字句,或者师其意而不师其辞……这过程从广义上说,就是用典。中国士人加工、改造、整理过的最早的诗歌(如《诗三百》),不断被后人“引用”或“化用”,创作成新的诗歌作品,这就更是“用典”了。因此“用典”是精神文化生成过程的重要一环,也可以说,社会精神文化的生成过程使“用典”成为一种文学修辞,“用典”是社会精神文化生成的产物。

    其次,再从社会精神文化的发展看,一方面是一代又一代的文化创造,另一方面是后一代的文化总是从前一代、前几代的文化里面继承一些成分。这继承中,必然要引用前代若干具体的资料,以说明新的文化意义,这就是典型的“用典”了。若用刘勰的话来说,文学的发展离不开“通变”两个字,“变”是根据现实状况提出新主张、写出新篇章,这是对古之变;“通”就是要学习古典,熟悉古典,吸收古典,使“变”建立在“通”的基础上。那么在这“通变”中,“用典”也就自然成为创造中重要的环节了。

    更重要的一点是,各个时代的社会文化情况不同,士人崇尚的风气不同,这又区别出“用典”的多少、好坏等。为什么到了宋代,会出现黄庭坚为首的“江西诗派”,把“用典”推到极端,提出“夺胎换骨”和“字字有来处”的主张呢?这就与宋代士人推崇的风气有关。他们更看重书本,而看轻了生活,或者说从现实逃向书本领域。黄庭坚生活的时代,现实社会问题堆积如山,如与北方民族矛盾已经十分严重,内部纷争不断,而他们觉得他们面对的现实问题解决不了,他们逃向书本是他们与现实矛盾无法协调的产物。这样,黄庭坚看重的是杜甫和韩愈的诗“字字有来处”。

    以上所述,说明了文学修辞中的用典的种种情况,其最深根源仍然在社会文化中。我们不能离开社会文化的状况孤立地来理解文学修辞中的种种问题。

(摘编自童庆炳《社会文化对文学修辞的影响》)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文学翻译的最高标准是“化”。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保存原有的风味,那就算得入于“化境”。十七世纪西方有人赞美这种造诣的翻译,比为原作的“投胎转世”,躯壳换了一个,而精神姿致依然故我。换句话说,译本对原作应该忠实得以至于读起来不像译本,因为作品在原文里决不会读起来像经过翻译似的。但是,一国文字和另一国文字之间必然有距离,译者的理解和文风跟原作品的内容和形式之间也不会没有距离,而且译者的体会和他自己的表达能力之间还时常有距离。从一种文字出发,积寸累尺地渡越那许多距离,安稳到达另一种文字里,这是很艰辛的历程。一路上颠顿风尘,遭遇风险,不免有所遗失或受些损伤。因此,译文总有失真和走样的地方,在意义或口吻上违背或不尽贴合原文。那就是“讹”,西洋谚语所谓“翻译者即反逆者”。中国古人也说翻译的“翻”等于把绣花纺织品的正面翻过去的“翻”,展开了它的反面。

    彻底和全部的“化”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某些方面、某种程度的“讹”又是不能避免的毛病,于是“媒”或“诱”产生了新的意义。翻译本来是要省人家的事,免得他们去学外文、读原作的,却一变而为导诱一些人去学外文、读原作。它挑动了有些人的好奇心,惹得他们对原作无限向往,仿佛让他们尝到一点儿味道,引起了胃口,可是没有解馋过瘾。他们总觉得读翻译象隔雾赏花,不比读原作那么情景真切。

    这样说来,好译本的作用是消灭自己;它把我们向原作过渡,而我们读到了原作,马上掷开了译本。勇于自信的翻译家也许认为读了他的译本就无需再读原作,但是一般人能够欣赏货真价实的原作以后,常常薄情地抛弃了翻译家辛勤制造的代用品。倒是坏翻译会发生一种消灭原作的效力。拙劣晦涩的译文无形中替作品拒绝读者:他对译本看不下去,就连原作也不想看了。这类翻译不是居间,而是离间,摧灭了读者进一步和原作直接联系的可能性,扫尽读者的兴趣,同时也破坏原作的名誉。

    林纾的翻译所起的“媒”的作用,已经是文学史上公认的事实。他引导他们去跟原作发生直接关系。能读原文以后,再来看错误的译本,有时不失为一种消遣。有人说,译本愈糟糕愈有趣。我们对照着原本,看翻译者如何异想天开,用胡猜乱测来填补理解上的空白,无中生有,指鹿为马,简直像一位“超现实主义”的诗人。但是,我对林译的兴味绝非想找些岔子,以资笑柄谈助,而林纾译本里不忠实或“讹”的地方也并不完全由于他的助手们语文程度低浅、不够理解原文。

    一个能写作或自信能写作的人从事文学翻译,难保不像林纾那样的手痒,他根据自己的写作标准,要充当原作者的“诤友”,自以为有点铁成金或以石玫玉的义务和权利,把翻译变成借体寄生的、东鳞西爪的写作。正确认识翻译的性质,严肃执行翻译的任务,能写作的翻译者就会有克己功夫,抑止不适当的写作冲动,也许还会鄙视林纾的经不起引诱。

(节选自钱钟书《旧文四篇:林纾的翻译》,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李清照说:“词别是一家,知之者少。”她最早指出词是有别于一般诗歌的一个流派,有它的历史意义。

    词在中唐以后流行,它为晚唐五代以来诗人在五七言诗体之外提供了一种新的诗形式,而且体裁比五七言诗更丰富多彩。根据万树《词律》所列,就有六百六十调,一千一百八十多体,实际还不止此数。然而词在中晚唐开始流行时,五七言诗已发展到极盛的阶段,举凡封建社会各方面的题材,如田园、山水、边塞、闺情,以及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都有大量名篇流传,在诗坛上产生广泛的影响,使后起的词人不容易在各方面跟它争奇竞胜。另一方面,作为一种讲究句调平仄的格律诗,词的调于更多,可以适应不同的内容自由选用。这比之只有五绝、七绝、五律、七律等几种格调的近体诗,有它的优越性,但就每个词调看,它的句调平仄比近体诗有更严格的限制。如比之篇幅长短不拘、声律限制更少的五七言古体诗,形式上的束缚就更多。词在从中晚唐到南宋的流传过程中,虽然也出现不少优秀的词家,却始终没有取代五七言诗的传统地位,成为诗人们普遍掌握的形式,像五七言诗的逐步取代四言和骚体诗的地位那样,向来认为词创作成就最高的宋代,除了柳永、晏几道、李清照、辛弃疾等少数词家外,像欧阳修、苏轼、陆游、范成大等大多数诗词兼擅的作家,仍是以主要力量写五七言诗的,这除了受魏晋以来五七言诗的传统影响之外,还由于词调本身也存在较大的局限性。

    中唐以后,出现一些工商业比较集中的城市,市民阶层壮大,乐繁兴,需要有一种新的诗体,配合当时在城市流行的乐曲,比较细致曲折地表现城市人民的生活,抒发他们的思想感情。从中唐以后,农村流行的歌谣大多数仍不出五七言,而城市里新兴的长短句歌曲越来越多。在宋元以来的说唱文学和戏曲里,长短句的词曲更居于压倒优势,使五七言诗体仅仅在定场白或下场诗里偶然出现,就充分说明这个问题。

    从现传唐代民间流行的敦煌曲子词及最初文人拟作的词调看,题材本来相当广泛,然而到了晚唐五代时期,文人写的词调却逐渐集中在妇女情态的描写上。因为初期流传的很多词调来自民间,最初出现的文人词也多数是直接模拟民间歌曲的,到了中唐以后,妓乐繁兴,许多新出词调往往是在歌妓的传唱过程中为文人所掌握。这些歌妓是封建社会受压迫最深的妇女,她们既比较熟悉各种妇女的生活,自身又各有其惨痛的经历。这样,她们在唱词时既容易流露自身的不平,往往也倾泻出一般妇女的痛苦。如敦煌曲子词里的两首《望江南》:“莫攀我,攀我太心偏。我是曲江临池柳,这人折去那人攀,恩爱一时间。”“天上月,遥望似一团银。夜久更阑风渐紧,为奴吹散月边云,照见负心人。”

    后来有些文人嫌这些歌妓们唱的词过于俚俗,自己动手来写。为了适应歌妓的声口和情态,他们的歌词虽然比较华美,内容仍不出痴男怨女离别相思的调调,只是作品所表现的对现实不满的情绪己不及早期歌妓们传唱的词调强烈,生活气息也没有那样浓厚。正是在这种创作情况之下,形成了词的传统风格:“以清切婉丽之词,写房帏儿女之事。”从北宋以来,词这种传统风格虽不断为少数具有远大政治抱负、关心国计民生的词家所突破却仍然影响着后来绝大多数的词家,直到清代的浙西词派、常州词派。前人以婉约派为词的正宗,婉约派总的看来成就不及豪放派,却更多地表现了词的特点,表现了这“别是一家”的词有别于五七言诗的风格上的特点,这特点是从晚唐到宋初,在词的长期创作过程中形成的。

(摘编自王季思《词的欣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松、竹、梅是中国人所喜爱的自然事物,也是中国人所推崇的一种人格精神的象征。这种人格的象征物,既是中国文化精神的体现,也是中国文化的一种独特的表达方式。中国自古以来便有将自然人化的传统,这个传统,既可能源于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经验,又显然与中国古代哲学和文学的影响有关。中国古代哲学讲天人合一,物我同一,所以自然事物就容易被人格化。中国古代文学重托物言志,以物喻人,所以用自然事物作为文化和人格的象征,也就成了一种修辞手法。这种人格化的自然事物,在植物界,最著名的莫过于松、竹、梅、兰、菊这五种不同科目的植物了。松、竹、梅被称为“岁寒三友”,梅、兰、竹、菊,被称为“四君子”,这已是尽人皆知的常识。中国古代文学尤其是抒情文学作品的情感诉求和思想意蕴,大多是通过这些物象或由这些物象所构造的意境完成的。它们同时也是中国古代文人陶冶性情、涵养人格、砥砺人生的重要参照物,古人因而大多喜欢与这些自然事物为邻,甚至视其为至亲家人。传说苏轼被贬到黄州,有个地方官去拜访他,问他一个人在这儿是否感到寂寞,苏轼指指门外说,我这儿有“风泉两部乐,松竹三益友”,何寂寞之有。他的另一句话“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也很有名。又传说爱梅成痴的林逋终生不娶,以梅为妻,以鹤为子,所谓“梅妻鹤子”,都是典型的例证。

    在这些自然事物中,松、竹、梅之所以受到人们的特别喜爱,被人们赋予了更多的美好品质和德行,并不完全是因为它们自身所具有的某种自然属性,同时也因为赋予其意义的古人自身,也存在与之对应的文化和人格诉求。中国古人立身处世的观念,就人格构成而言,既强调“入世”所需要的积极进取、正直忠勇、刚毅坚韧的品德和意志,也重视“出世”所保有的清高孤傲、淡泊宁静、飘远萧散的情怀和意趣。这样的文化和人格诉求,正好与松、竹、梅的某些特性相对应,松、竹、梅自然就成了古人这种人格力量的化身。马克思说,“对象如何对他说来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每一种本质力量的独特性,恰好就是这种本质力量的独特的本质,因而也是它的对象化的独特方式”。松、竹、梅这样的自然事物,因此也就以它们与中国文化独特的本质力量相适应的性质,成为中国传统文化和人格精神的对象物。经过了这样的一个对象化的过程,这些自然事物就进入了精神文化系统,成为中国文化的一些重要表达意象和组成部分。这种对象化了的自然事物,又因其对象化的独特方式,往往是通过审美的艺术创造完成的,因而又与中国人的审美旨趣有关。

    中国人春爱松、竹、梅,固然离不开观赏其外在形象,但更多地却是欣赏其内在品格。这种品格虽然古人对之有不同的提炼和概括,但如松的枝干如铁、岁寒后凋,竹的中空外直、宁折不弯,梅的凌霜傲雪、玉洁冰清等,却是自魏晋以来中国人所推崇、所提倡的一种风骨。

(编自於可训《松竹梅与中国文化风骨》,《人民日报》2018年10月03日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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