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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吉林省四平市辽河高级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社会常识也是必修课

王陈

    近期,大学生求职误入传销的新闻,牵动着世人的神经。当地政府部门表示,决战非法传销团伙,“打不净,不罢手、不收兵”。然而,在严厉打击传销的同时,另一个问题也不应被忽视,那就是大学生为何屡屡坠入传销深渊。据报道,有的传销组织已经将主要目标放在了大学生身上,而在不少被解救的受骗者中,大学生竟然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大学生为什么会成了“弱势群体”?想必正如不少人提到的那样,现在不少学生知识知道不少,常识却了解不多,以至于“突然”走进社会,就不知所措,容易走入“无常”。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这些道理都是社会分配的基本原则和基础常识。常识一旦被忽略,就会滋生问题。“钱多、活少、离家近”——现在不少毕业生如此刻画内心最渴望的工作状态,抛去玩笑成分,应该说,这样的诉求背离了社会分配原则,凸显了大学生求职心态的畸形。

    在正常社会秩序下,如果大学生在进入职场之初,便希望寻找捷径“躺着把钱挣了”,只能是痴人说梦。常识告诉我们,如果一份待遇不错的工作没经过多少正规考察程序,很容易让人入职,而且附加各种诱人的收入承诺和发展机会,那一定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多一些警惕和求证——为什么天上会掉馅饼?这个公司是否正规?招聘人员是否靠谱……但现在,许多大学生缺少常识、急功近利,丧失了辨别是非曲直的意识和能力,最终可悲地走进别人设下的圈套。

    如果要给当今大学生的“常识缺乏症”找原因,互联网的影响是怎么也绕不开的。

    当前的大学生多数都是“90后”,他们几乎从小就开始接触互联网——学习、娱乐、沟通、搜索、求助等,几乎都在虚拟的网上解决,所以其生活方式和思维惯性,自然就和互联网绑在了一起。

    网络上,人们能更加便捷地获取知识、传递信息、实现交流,拓展了学习的时间和空间边界。但不可否认,网上的知识一般都是碎片化的,很难提升人的思考水平和思辨能力,且长期接触容易滋生思考惰性,陷于肤浅、习惯轻信;网络交流也多是浅层次、与现实脱节的,缺少人与人面对面交流、相处等带来的情感体验,影响人格的健全发展。此外,网上各种一夜暴富、耸人听闻的事件和观点,也容易对那些急于改变自身命运的大学生形成误导,助长浮躁风气。

    所以,对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的大学生来讲,少一些在虚拟世界的沉迷和轻信、多一些走入火热现实生活的体验和实践、拉近自身与真实社会的距离,不是可有可无的“选修课”,而是不可或缺的“必修课”,这不仅是为毕业做准备,更是为人生打基础。

    笔者上大学之初,就有老师告诫我们:在大学里,课堂、自学和社会实践三者同等重要、互为补充。课堂学习为知识和思考打下坚实基础,看书自学和网络学习开阔眼界,社会实践则是“用自己的耳朵听、用自己的头脑思考、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后者对于成长成才来讲尤为重要。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社会生活中,可以试一试把学到的知识和理论联系实际,可以与各类人群交流碰撞,能够在多元文化和价值观中亲身体验、历练,能够更多地培养爱、善良、怀疑态度和独立思考能力。有了这些经历和品质,何愁无处安放丰盈人生?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知识知道不少而常识了解不多,这是普遍认可的大学生成为“弱势群体”的原因。 B、大学生期盼的“钱多、活少、离家近”的工作状态,凸显了他们求职心态的畸形。 C、面对诱人的收入承诺和发展机会,大学生以为是为他们量身定制,因而中了圈套。 D、互联网在给人们提供方便的同时,也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快速提高人的思考思辨能力。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第一段通过简要转述新闻内容,自然引出本文的话题,即如今的大学生“常识少”。 B、文章主要从大学生“常识缺乏症”的具体表现及其成因两方面展开,重点是第二方面。 C、文章引用大文豪陆游的名言,为大学生要投身社会实践弥补常识的观点提供支撑。 D、文章提出问题后,列表现、挖原因,层层推进,最后自然得出大学生要融入社会实践的结论。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如果大学生没有“常识缺乏症”,那些传销组织是不会把主要目标放在他们身上的。 B、如今的大学生几乎从小就开始接触互联网,其生活方式和思维习惯都自然受互联网的影响。 C、如果大学生在大学里没有同样重视课堂、自学和社会实践,就可能影响他们的成长成才。 D、大学生渴望改变自身命运,网上也有一夜致富的先例,所以他们想一进职场就挣大钱也很正常。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有两个重要的基础:一是小农自然经济的生产方式;二是家国一体,即由家及国的宗法社会政治结构。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必然是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文化价值体系。因为家族宗法血缘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人伦关系,这种关系的扩展就形成了社会伦理关系。家族本位的特点,一方面使得家族伦理关系的调节成为社会生活的基本课题,家族伦理成为个体安身立命的重要基础;另一方面,在家国一体的社会政治结构中,整个社会的组织系统是家族——村落——国家,文化精神的生长路向是家族——宗族——民族。家族的中心地位使得伦理在社会生活秩序的建构和调节中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传统社会中,人们的社会生活是严格按照伦理的秩序进行的,服饰举止,洒扫应对,人际交往,都限制在“礼”的范围内,否则便是对“伦理”的僭越。这种伦理秩序的扩充,便上升为中国封建社会政治体制的基础——家长制。家长制的实质就是用家族伦理的机制来进行政治统治,是一种伦理政治。

    与此相适应,伦理道德学说在各种文化形态中便处于中心地位。中国哲学是伦理型的,哲学体系的核心是伦理道德学说,宇宙的本体是伦理道德的形而上的实体,哲学的理性是道德化的实践理性。因此人们才说,西方哲学家具有哲人的风度,中国哲学家则具有贤人的风度。中国的文学艺术也是以善为价值取向的。“文以载道”,美善合一,是中国文化审美性格的特征。即使在科学技术中,伦理道德也是首要的价值取向。中国传统科技的价值观是以“正德”即有利于德性的提升为第一目标,然后才考虑“利用、厚生”的问题。因此,中国文化价值系统的特点是强调真、善、美统一,而以善为核心。

    中国文化的普遍信念是“人为万物之灵”。而人之所以能为“万物之灵”,就是因为有道德,因而中国文化特别重视人与人之间的“道”,以及遵循这种“道”而形成的“德”。老子曾从本体论的高度说明“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的道理。“尊道贵德”的基本精神,就是强调人兽之分,以德性作为人兽区分的根本,突显人格尊严。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因而中国人都以成德建业、厚德载物为理想。早在孔子前,鲁国大夫叔孙豹就提出过“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思想,在此基础上,一种以道德为首要取向的具有坚定节操的文化人格就逐渐形成了。“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为追求仁道,虽箪饭陋巷,不改其乐,这是一种道德至上的价值取向和文化精神。

(选自张岱年、方克立主编《中国文化概论》,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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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国学的时代性

吴乾圣

    “国学”一词,古已有之,《周礼》载  :“乐师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清代著名学者孔治让在《周礼正义》中解释为:“国学者,在围城中王宫左之小学也。”现在我们说的“国学”是在近代回应“西学”的挑战而提出来的,包括中国的优秀的传统文化,主要体现在经、史、子、集等内容上。当代世界是一个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明多样化的时代,中国作为一个具有灿烂文明的古国,那么把传统文化的底蕴发挥出来至关重要。传统文化集中体现在国学上,所以说国学是国魂之学。那么挖掘国学的当代价值,对于提高国人的道德水准,提高个人的文化素养, 提高国民的精神生活水平,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正如香港孔教学院院长汤恩佳博士指出:国学,不仅成为现代中国人提高道德品质的教程,更是中国各民族凝聚在一起的精神支柱,是中华儿女一统华夏的文化源头。

    在关于和谐问题上,国学中也有很深的底蕴。以孔子为创始人的儒家提出“和为贵”、“知和而和”的思想。以老子为创始人的道家同样倡导“知足”与“不争之德”,以墨子为代表墨家提出“相兼爱”、“非攻”等主张。这表明,国学中包含有丰富的和谐思想,这些思想经过时代的创新改造,定为当今时代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可资借鉴的思想智慧的来源和依据。台湾著名学者钱穆先生认为:“西方人好分,是近他的性之所欲。中国人好合,亦是近他的性之所欲。今天我们中国分成两个,然而我们人大脑子里还是不喜分,喜欢合”。也就是说,中国文化的伟大之处,在于其最能调和,使冲突各方兼容并包,共存并处,相互调济。

    在人文精神培育上,国学给我们提供更为宽广的源泉。如仁、义、礼、智、信是儒学经典的核心,是儒家伦理的最高准则。以“仁”为核心形成的古代人文情怀,我们汲取后,可以成为以人为本的精神资源。“义”,是儒家提出作为人应遵循的道义,是一种准则,是做人的基础。在市场经济的今天,维持社会的正义更显其重要性。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市场也带来弊端,一些企业未来各自的利益,坑蒙拐骗、见利忘义等。这些正是道德沦丧的表现,是人生价值观的模糊所致。“礼”,是维系社会秩序的准则,其作用是规范人际之间关系。通过礼可以更是构建在人格平等上的人际行为关系。“智”,就是智慧, 就是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结合,就是知识和技能的统一。“信”,是做人的根本,也是社会道德的基础,诚信合一,立身兴业,缺不了信。仁、义、礼、智、信的传统文化精髓与现代文化文明不但不冲突,反而更有利于时代的进步与发展。今天,我们不能把这些全部舍弃,要将“仁、义、礼、智、信”传统文化内容注入新的时代内容,与时俱进,成为当前我们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精神支撑。

    在国家治理上,国学也有我们汲取的资源。儒家强调礼与法是统一的。儒家强调的礼作为伦理道德规范,多靠社会舆论、道德自律、传统风俗习惯等力量来维护,其制裁体制虽有独特的优点,但面对恶的人性,其力量与强度都显不足。而法由于依靠强大的国家机器,足以克服礼之于恶势力的不力和无奈。若礼法相结合,则可以相得益彰。荀子在中主张治国要礼法并用:“治之经,礼与刑”(《荀子。成相》),也就是说,只有礼法结合,才能使国家“合于文理,归于治”。这对我们当前建立和健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道德与法律规范体系,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在当今世界文化多元化时代,既允许异域文化的传播,更应当倡导本土传统文化的弘扬。国学的普及需要政府政策的引导和保护,需要大众的理解和支持,更需要专家学者们的解读与阐释。我们都应该活学活用国学,使国学内容以清新的面貌、得体的方式,成为格言警句,化作成语典故,成为大众文化的主体。所以说,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汲取古代思想家为我们留下的具有普世意义的思想精华,把传统与时代精神相结合,对唤起文化自觉,恢复文化自信,增强民族凝聚力,实现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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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诗歌自身的调节功能

    中国诗歌之所以能历久而不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它本身有一种调节功能,其语言形式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从四言到五言到七言,随着汉语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形成新的节奏。二二节奏的四言诗是诗歌的早期形式,随着《诗经》时代的结束而趋于僵化。此后的四言诗,如曹操《短歌行》那样的佳作实在不多。中国诗歌主要的形式是二三节奏的五言和四三节奏的七言。四言诗一句分成均等的两半,节奏呆板。五七言前后相差一个音节,寓变化于整齐之中,节奏活泼。所以五七言取代了四言而成为中国诗歌的主要形式。为什么七言没有继续加长,发展为九言呢?我想这是因为一句诗七个音节已经达到读起来不至于呼吸急促的最大限度,加长到九言读起来呼吸急促,这样的诗行不容易建立起来。

    在音节变化的同时,格律也在逐渐严密化。中国诗歌是从自由体(古诗)走向格律体(近体诗),但格律体确立之后自由体仍不衰退,而是和格律体并存着,各有其特点。就一个诗人来说固然有的擅长自由体,有的擅长格律体,但两方面的训练都是具备的。在自由体与格律体之间始终没有分成派别。它们互相补充各擅其能,共同促使中国诗歌的繁荣发展。

    从深层考察,诗歌的发展乃是性情与声色两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从重性情到重声色,是中国诗歌史的第一个转变,这个转变发生在晋宋之际,具体地说是在陶谢之间。这恰好也正是近体诗的各种技巧被自觉加以运用的时候。明代的陆时雍说:“诗至于宋,古之终而律之始也。体制一变,便觉声色俱开。谢康乐鬼斧默运,其梓庆之乎。”具体地说,这个转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从重写意转到重摹象,从启示性的语言转向写实性的语言。《文心雕龙•明诗篇》说:“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指出了转变后的状况。从陶到谢的转变,反映了两代诗风的嬗递。正如沈德潜所说:“诗至于宋,性情渐隐,声色大开,诗运一转关也。”(《说诗晬语》)重声色的阶段从南朝的宋延续到初唐,一方面丰富了表现技巧,另一方面也建立起严密的格律,到盛唐,性情与声色完美地统一起来,遂达到了诗歌的高潮。

    但是性情与声色的统一毕竟不能维持多久。盛唐半个世纪一过,二者便又开始分离。重性情的,声色不足;求声色的,性情不完。此后二者统一的诗作虽然不少,但能以二者的统一维持一个时代的再也没有了。中国诗歌史总的看来是辉煌灿烂的,但其顶峰也不过只有这么一个盛唐,半个世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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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经典的重构指的是通过对现有的文学经典的阅读和阐释,在获得新的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对现存的经典书目进行修订使之变得更加完善和实用。因此,文学经典的重构不是把现有的经典推倒重来,而是在现有的基础上通过增添与删除,从而接纳被历史确认了的新的经典,剔除被历史证明为不是经典的作品。通过重构,文学经典才能与历史同步,文学经典的书目才会变得完备和可靠,文学经典的质量才会得到保障。事实上,重构最大的作用在于增补和删除,增补主要针对现在而言,即把现在被视为经典的作品补充进去。删除主要针对过去而言,即把过去误认为是经典的作品从经典书目中清除出去。因此,这一重构的过程也是文学经典化的过程。经典的确认受到文学传统、文学流派、艺术风格、审美趣味等的影响,文学经典书目实际上一直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断变化着。

    文学作品能够变为经典的原因是什么,这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布鲁姆认为,作家及其作品成为经典的原因在于“陌生性”。他说:“一切强有力的原创性文学都具有经典性。”原创性对于文学经典是重要的,但是我们无法据此解释那些大量被排除在经典之外的同样具有原创性的作品。例如西方的骑士小说和我国的武侠小说,它们的陌生化特点往往让阅读它们的人爱不释手,但是它们却不能成为经典。这就是说,布鲁姆提出的原创性标志的陌生性,难以成为文学作品经典化的标准。布鲁姆接着又提出另一个标准:“神性与人性的爱恨纠葛”是文学作品成为经典的又一标志。但是,无论是陌生性还是神性和人性的爱恨纠葛,都难以成为大家所共同接受的文学经典化的标准。

    当我们从起源上对文学加以研究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文学作品的产生,从本质上说,完全是出于伦理道德的需要。古今中外发现的最早文本,都与记载宗教祭祀仪式的活动有关。在那些古老的极其简略的文字记载中,如我国殷商时代留在龟甲兽骨上的卜辞,就包含内容丰富的故事文本。这些记录宗教祭祀活动的古老文献,就是文学的最早的源头。这些文献的基本功用,就是教诲,并为其他人或后来者提供范例,建立规范,让后来者有例可援,有法可依,形成体制。一直到后来,文学始终保持着这一基本功用,如荷马的史诗,希腊的戏剧,莎士比亚的作品,弥尔顿的诗歌,18至19世纪的英国小说等,都显示出文学教诲的本质特点。

    文学的历史告诉我们,文学产生的目的就在于伦理表达的需要,文学的功能就是教诲,而文学的审美功能则只是文学教诲功能的衍生物,是为教诲功能服务的。文学缺失了教诲动能,即伦理价值,文学的审美价值则无法存在。文学价值的大小在于其所发挥的教诲功能的大小。作为文学经典,其教诲的功能都能够得到充分体现;反之,文学就难以成为经典。这就是说,文学经典的价值在于其伦理价值,其艺术审美只是伦理价值的一种延伸,或是实现其伦理价值的形式或途径。因此,文学能否成为经典是由其伦理价值决定的。

(摘编自聂珍钊《史学经典的阅读、阐释和价值发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土司文化是土司制度创建和推行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特殊的历史现象,它是根植于土司制度之中的。土司制度是元明清中央政府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推行的一种特殊的管理方式,即由当地少数民族首领担任世袭地方官,通过他们对少数民族的管理,达到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统治的目的。

    土司有专门的机构,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土府、土州、土县等。土司地区实行的是一种区域性的自治,但要归地方行政长官统一管理,并纳入国家的官制体系之内。土司制度推行之前,少数民族地区大多未纳入中央政府的有效管辖之中,被历代统治者视为“化外”之区。土司制度带来了区域社会管理的新模式,使得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出现了相互依赖的关系,促进了土司地区与中原地区经济、文化的往来。其特殊的管理模式及相关的依赖交流机制、世袭制、等级制构成了土司制度与文化的鲜明特征。土司制度推行了六百多年,在西南等少数民族地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土司制度的建立,实际上是中央政府与地方首领的双方认同。一方面地方首领表示“归顺”“向化”,希望保住自身的地位和利益;另一方面朝廷在不易派官管理的少数民族地区需要寻求代理人。因此,当土酋“归顺”,朝廷即授以土司之职,通过颁发敕书及官印,使其成为可以世袭的朝廷命官,并允许他们管理自己的领地。而中央政府也经常征调土司兵作战,或抗击外寇,保卫疆土;或镇压内乱,稳定地方。明嘉靖年间的抗倭战争,明廷就调集了大量士兵。因此,土司制度是一种地方行政管理制度,体现了元明清中央政府“齐教修政”、“因俗而治”的统治方针,同时采取这样一种过渡性的管理方式,将其纳入中央政府的管理体制之内,也为日后的郡县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这与其他国家中由少数民族统治的行政中心更多体现其强势的当地民族特征是完全不同的。

    作为地方行政管理制度,土司制度创建了一种区域社会管理的新模式,即在行省之内实行双轨制,既有流官管理的府州县,又有土司自治的地区。这种管理模式体现了两个特点:其一是体制的稳定性。土司制度推行长达六百多年,虽经三个朝代的更迭,这一政策仍得到有效的实施,其基本点在于维持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其二是政治运作的协同性。在土司制度推行过程中,中央政府与该地区少数民族之间在某种程度上是存在一定的和济与协调的。它的运作,对于国家的统一和稳定,社会文明的进步,社会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土司制度是在保留各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建立的。当地民族的宗教信仰、传统文化、生活习俗继续保留、发展,形成了促进该地区社会稳定以及民族和谐共处的长效机制,从而促进了多民族文化的共处与包容,保护了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传承。清代在四川等地新设土司,不强求那里的少数民族剃发易服。从制度层面上说,土司制度也许不是一种理想的社会制度,但可以肯定,它是适合当时西南等地少数民族社会实际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

(摘自《文史知识》2016年第4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长期以来,有一种很流行的观点,就是认为中国人不信宗教,因而没有真正的信仰。这种观点是武断的,其实,中国的民间信仰实质上就是中国宗教。

    中国虽然不是一个宗教的国度,但民众却不缺少宗教信仰;虽然绝大多数中国人包括中国的知识分子没有明确的宗教归属,但却似乎比任何民族更笃信神灵。自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来看,中国的先民自古就信奉和祭祀天地神灵。可以说,在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像中华民族建造了如此之多的神庙供人们进行宗教祭祀活动,也没有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像中华民族从事着如些复杂多样的宗教祭祀活动。

    在祭祀的对象上,中国人按照与自身关系的远近把整个统一的神灵世界划分为“天”与“祖”两个系列,于是,祀天祭祖二神崇拜就构成了中国人宗教信仰的基本形态。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在这种独特的宗教信仰的基本形态中,其中祭祖、崇祖既是基础和本质的东西,又是主要的载体,而祀天、敬天则是演化和派生出来的一种观念,它历来都附着于祭祖和崇祖的活动和礼仪之中。正如美国学者斯图尔特所说的:“祖先崇拜事实上才是中国的真正的宗教。”

    在祭祀的主体上,按照国家的行政隶属关系可划分为不同的层级。先秦时期,祭祀活动从上至下由天子、诸侯、大夫、士和庶人分别掌管。秦之后,其祭祀的政府主体就由天子以及各级官吏担任。在民间,其基本的祭祀主体是广大的农民群众,他们所从事的私人祭祖或祀神活动完全遵循传统习俗自发而为,但宗祠或地区性的大型集体祭祀活动则由家族首领和地方会首出面组织和主持。至于国家的祭祀天地的活动,是为天子的特权,秦汉之际,天子主要通过封禅和郊祭来祭祀天帝,秦汉之后,祭天和祭地同时进行,其仪式更为隆重和繁琐。明永乐年间,在北京南郊还专门建造了天坛供祭天之用。

    在祭祀的性质上,按照神灵的属性可区分为不同的种类。与西方的一神教不同,中国的宗教神灵除了至高无上的“天”之外,其他的神祗都属于有限的特殊神。如山神、门神、灶神、土地神以及其他的动植物神和行业神,都属于担负特定职能的神祗,只能给人们提供某一方面的护佑。但有些地方社神,却被演化和升格为具有多种社会职能的地区守护神。由于在整个封建社会,祭祀至上神“天”乃为天子的特权,民间不得擅自祭祀,这种神权垄断状况一方面造成了民间信仰实用性的不断强化,致使原始的自然崇拜难以得到扬弃和升华;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多神信仰在民间的和平共处和共同发展,不致发生像西方那样的宗教冲突和战争。

    各种祭祀活动是信仰的载体,是一定宗教信仰的外在物化形式。透过它我们看到这种扎根于民众生活、内存于民众精神世界的信仰是如此之深厚,无论是外来的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还是自创的道教,都不曾动摇过它的地位。“文化大革命”也未能真正摧毁它。改革开放之后,民间信仰迅速复兴。这再次证明了一个客观规律,信仰是人的精神生命,一个民族的信仰就是其内在的“活的灵魂”,它如同遗传基因一样通过这个民族的世代相传而得以延续,而不因个体的消亡而消亡。因此,对于信仰特别是一个民族的信仰来说,我们是无法用一种外在的强制力量来将其从人们的精神中加以消灭的,外在的强力只能消灭人的肉体,而无法消灭人的信仰,信仰的存在和改变是一个遵循其内在固有的逻辑而缓慢演化的过程。

(节选自《中国乡村发现》,作者左亚文,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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