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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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13 短文两篇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阅读危机是心灵缺氧

    ①培根曾经说,阅读是一种消遣。从大众文化的层面上理解,以前大部分普通中国人也是为了消遣才读书。在被称为“文化热”的20世纪80年代,人们印象最深的就是门庭若市的新华书店和各类书摊,阅读是那个相对匮乏同时也相对悠闲时代的精神消遣。但这种热情并不专属于阅读,而是一种对精神生活丰富性的渴求,随后以《渴望》为代表的电视连续剧就以新的形式抢占了人们晚饭后的时光。

    ②因此,信息时代所谓的阅读危机多少被夸大了,只不过是新的文化形式和消遣方式取代了传统的读书而已。从整体上看,人们的精神生活更丰富了而不是更贫瘠了,获取知识的渠道更方便了而不是更封闭了。100多年前,尼采也曾对报纸的出现忧心忡忡,认为这种快速折损的消耗品将会干扰人们对经典阅读的兴趣,后来证明他多虑了。

    ③这么说并不意味着阅读危机不存在,而是说它需要被更清晰地表达。当我们说自己不读书时,意思常常是没有读书的时间或心情,而不是说无书可读,这背后是一种时间焦虑。中国社会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就逐渐进入了一个加速奔跑的时代,时间成了稀缺资源。尤其到了信息和时间都碎片化的网络时代,人们在不停的快速切换中,表现得像某种焦虑症患者。

    ④因此,阅读危机的实质是,人们由于缺乏以专注阅读为主要形式的精神深呼吸,而陷入被大量信息垃圾围困的心灵缺氧状态。刚看了五分钟电子书,就被弹出的新闻链接吸引了注意力;这一分钟还在为某一公共事件激愤不已,下一分钟可能就因为某个段子开怀大笑。照这个趋势,未来人类的心智结构或将改变,变得像金鱼一样只有7秒钟的记忆。同时,由于缺乏深度的内心体验,网络时代人们的精神气质开始变得雷同。

    ⑤慢下来,读读书,不仅仅以阅读的名义进行,更应该站在保护一颗健全心灵的高度,站在人文危机的高度来看待。如果说社会发展是一匹骏马,阅读及其代表的人文精神就应该是驾驭它的缰绳,不应该任由它在我们手上滑落。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1)、作者认为,真正的阅读危机是什么?请从原文中找出。
(2)、文章主要运用了哪些论证方法?请任写两种。
(3)、第②段中画线句子有什么作用?
(4)、文章最后一句话给你怎样的启示?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迟到的牵手

清扬婉兮

       风来了。城市的风,从各条巷道各个角落匆匆奔至,厮绕纠缠,拥挤一如街道上的车和人。

       母亲在看。看马路对面那家“大自在佛具店”,那是她想去的地方;看眼前的车水马龙,那是她必须穿越的一个阵。这条马路,北端斜斜伸向一条河。南头最近的十字路口也得走一刻钟。所以,母亲别无选择。

       母亲来自伏牛山,那里满眼是绿树青山和各色庄稼,没有这么多的车和人。母亲说,车真多,这人咋都在街上哩?山村的路多是土路,坑坑洼洼,歪歪扭扭,近些年修得像模像样了,但也没有这么漂亮。母亲说,路真宽,真平,能照出车影儿了吧?

       但这美丽的路,母亲显然不敢过。她站了许久,左右张望,没有一辆车为她停一停脚步。我就在母亲身边,我想牵上她的手,亲亲热热走过马路去,像别的母女那样。可是,母亲不看我,只看着马路,脸上有淡漠,还有倔强,如我幼时看惯的样子。而我,也一如幼时,只能看着她的手而已。牵手,于我们母女,生疏至旁人无法想象的地步。

       在故乡那个小盆地里,多的是大山小山沟沟坎坎,多的是黄土地乱石滩,独独缺乏温情。那里的孩子与田野上的花花草草,与满地跑的小猫小狗没有两样,都是望天收的自然生命。大人们忙大人的事,孩子们玩自己的,即使有时被指使干点儿大人的活,也没有手把手教这回事。也有被母亲拉了手扯回家的,但大抵是挨打的前奏,与牵手的柔情毫不相干。

       在那些母亲中,我的母亲又是个性最刚的一个。她幼时失父,战乱年代携一弟一妹颠沛流离,稍稍大些就开始帮我的外婆撑起家门。在长辈之命、媒妁之言下,她嫁的是连看也不愿多看一眼的人,只能忍受着外人的嘲谑勉强度日。国家提倡婚姻自主后,她顶着依然保守的乡民们的诋毁,冒着族中长辈们的谩骂,毅然决然与我的父亲重组家庭。父亲常年在外,她独自应付生产队的活儿,抚养我们姐弟五个,还得照应外婆一家人。白天干强壮男劳力的工作,晚上在油灯下纺棉、织布、缝衣服、做鞋子……再苦再难也要让家人体体面面地立于人前。长期的生活磨砺,特殊的人生经历,使母亲有了刚强的性格,也有了自己的一套处世方式。她克己,律己,做事力求完满,绝对不给人挑出错来。对自家孩子要求尤其严格,甚至于苛刻的地步,只要与人发生争端,千错万错都是自家孩子的错,不问缘由先打骂一番。所以,我们都很怕她。

       我是老小,据说挨打最少。尽管如此,即便是跟了母亲去谁家吃酒席,我也是小心地跟在她后面,亦步亦趋,诚惶诚恐,生怕一不小心出了差错。对于母亲的手,我只能远远观望,暗暗揣想;牵手,那是梦里也不敢企及的,不招来一顿责打就已经很是满足了。

       那时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一切似乎理该如此。今天我却有些伤感了。母亲已经七十,我也不再是那个跟在母亲身后的小女孩了,岁月把一切掩埋在一个叫做七里坪的地方。

       也许有些事已经改变了,在我所看不见的地方?譬如,父亲去世后,母亲偶尔流露的脆弱?譬如,这两年母亲渐渐显出的温情?老一辈的感情表达是典型中国式的,花落不闻,水流不动,深潭一般波澜不惊。

      【A】母亲的手就在眼前,青筋暴露,皴皱瘦削,老人斑星星点点,或隐或现地昭示着苍老。这样的手,今生我还能再牵几次啊?还迟疑什么呢?我伸手过去,两寸,一寸……将要触到时,我的女儿喊了她外婆一声,母亲回过头来看向人行道。我的手偏离了方向。便就势搀住母亲的胳膊,心里同时有如释重负的感觉。

      【B】“咋了?咋了?”母亲一边问我的女儿,一边使劲甩开我的手,用惯有的语气说:“哎呀,干啥哩?冇事儿,我冇事儿!”

       母亲还是那个刚强的母亲,我怅然若失。

       想起朋友介绍我看的一篇文章来,题目好像就叫“牵手”,大概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写的吧!也是过马路,也是牵手,原本是自幼与母亲牵手走惯了的,这一天却突然不肯再那样,因为孩子认为自己已经长大。母亲的失落溢于言表,孩子尽收眼底,回顾十几年在爱中成长的点点滴滴,经过一番中国孩子常用的思想斗争后,孩子重与母亲牵手过马路,结局自然是皆大欢喜。

       溪流永远急着奔向大海,浪潮却总想重回陆地。那个不知珍惜的孩子呵,那个柔情无限的母亲呵,那个可爱得令人神往的故事呵……想着这些,我笑了,笑自己已过而立却突然作小儿女状,矫情了些呵。

       再注意母亲时,我看见她终于要过了。她小心地探出一只脚,像春汛时过村前那条翻水桥先试深浅一样,保持重心靠后,以便随时撤回。过了许久,没有发现什么危险,母亲便试着伸出另一只脚……一辆雪铁龙正好疾驶而过,那刺耳的尖叫声明显带着警告,把母亲吓得连连后退。我被母亲的神态吓得赶紧过去,忙乱中不觉伸出了双手,母亲一把抓住,立定身体,大大地喘了口气。女儿在一边笑起来,大约是笑外婆被汽车吓着。母亲也笑了,脸上讪讪的,还强自镇静着,但并没有松开我的手。

       现在,母亲的手就在我的手中了,并没有文学作品里描述过无数次的那种柔滑——母亲老了——那手只是一味的干燥粗糙,刺刺的,但是很温暖,是血肉相连的那种暖,一直暖到心底最深处。

       现在,我要过马路了,牵着我的母亲的手走我们的路了。真希望这马路再宽些再远些,让我牵着母亲长长久久地走下去,走到海枯石烂地老天荒,走出她艰辛的人生,走出一段细腻温情的晚年。

       现在,我的右手牵着年迈的母亲,她的身体半倚着我,脚下亦步亦趋,正如一个需要扶持的孩子一般。我的左手牵着年幼的女儿,那是母亲和我血脉流向的又一个。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牵手的幸福却已满满的了。

       现在,现在……我说不下去了!秋日暖阳里,我突然想流泪:可是,母亲呵,我情愿你不牵我的手,情愿依旧随在你身后,只要你依旧是那个倔强有力从容前行决不后顾的年轻的母亲!                                                                                                                   (选自《散文百家》,2007年第9期)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老人与剃头店

王丹枫

       拿起剃刀,就是一生。六十多年前入行做学徒时,他压根儿就没想这么多,只想讨口饭吃。

       剃头店老气横秋,还待在老地方。说来也算是奇迹,这条街的商铺拆的拆、挪的挪,唯独它岿然不动,凝望着疲敝的旧时古道和劫后的万卷斜阳。当然,关门是早晚的事情,四面八方的脚手架和挖掘机已虎视眈眈。

       店里的格局几乎没有变化,只是老摆设旧的愈发像古董。两张老式铸铁理发刮脸椅锈迹斑驳,像耄耋老人脸上的褐斑,坐上去挪动一下就“咯吱”作响,随时有散架的危险。红色木框大镜片前的长条窄木架上浸满了油渍,手动推子、折叠剃刀、剪子、梳子闲散地躺着,像酣然入睡的醉汉。墙皮剥蚀得厉害,不少地方已露出青砖颜色。屋内唯一鲜亮的是,墙上贴的二十多张上世纪八十年代明星写真。水磨石地面似是被蚕咀嚼过的桑叶,到处是小坑。屋顶敷满了旧的发黄的报纸,正中央垂下一只原色难辨的吊扇,唯一的一盏钨丝灯泡不动声色发着稀薄的暖光,把人的思绪直往“油尽灯枯”这个词上拽。三十多平的剃头店里有金沙金粉深埋的宁静,时光在这里老熟得快要睡去。

       还记得我走进店时他错愕的眼神,“剃头?”他很不确定地问了一句。“是的,修边。”我边说边径直走向刮脸椅坐定,他取出白布一甩,往我身上一搭,拿起手动推子,只听“咔嚓咔嚓”响,没一会儿,地上落了一层乌黑的碎发。

       “太稀罕了。”他边动推子边说,“小伙子,你是我这店里近十年来的第一个年轻客人。胆子可真大,就不怕我把你的头发给剃坏咯?”“怕就不进来了。”我答道。说实在话,我还真有点担心剃得太接地气。后来一看,真不赖。他说他孙子十六七岁后就再也没来这儿剃头了,看不上他这个老头子的手艺。说到这儿,老人深深地吁了一口气。镜子里的他一脸荒凉,与他堆雪的白发,遥相呼应。

       “要不要刮脸?”他问,“就是冲着这来的。”我这是头一回,蛮期待。他先用一块洁白的热毛巾敷在我脸上,软化胡须,一两分钟左右取下,再用毛刷蘸满肥皂沫涂在我的两鬓及胡须上,紧接着,见他取出闪着冷光的剃刀在发亮的荡刀布上来回荡磨,满屋子“嗞嗞啦啦”的清音在跳跃。他用左拇指和食指撑开我面部毛孔,刀锋上下翻飞,刀片在两指间轻松滑动,边刮边用手摩挲。他就像在鼓掌间玩催眠术的大师,我闭着眼快要闯进梦里。

       “虽为毫末技艺,却是顶上功夫。”是这爿剃头店的对联,我刚进门时就记住了。问他这爿店人气最旺时火到什么程度,他说,那都是几十年前的事了。每天店门一开,十来张刮脸椅上坐满了客人,长条排椅上候着的人侃起了大山,外面排队的少说也有几十来号人。那时在这里剃头就是时髦。而今,这爿剃头店冷清的寂寥,剃完头跟他聊天的这几个小时里没一个人光顾。

       “找我剃头的都是在这条老街住了一辈子的老头老太太,习惯了我的手艺。现在,这条街拆得快差不多了,大部分人家已经搬走了。一些老哥们都没来找我剃最后一次头,就撒手去了,太不够意思!”他似是自言自语,又像是跟那些先他而去的老伙计们在隔空对谈。我再次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他瘦得只剩下个框子,整张脸像揉皱了的虎皮宣纸,浑浊的眼神里尽是无字故事,苍老得那么教人心疼。_

       快八十了,人间事差不多都看遍了。干了六十多年剃头匠,他养活了膝下的一帮儿女。儿孙没有一个人愿意继承这门手艺,即使在老式剃头店风行的年代,他也从未正式提出过让谁接他的班。他心里清楚,这门手艺到底是过时了,早晚有一天连同他的整个人都会被带进棺材里去的。

(摘自《中学生报》201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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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分数的人

徐慧芬

    一阵小跑声过后,学校走廊里,一个男生小声而急促地叫我,我立定问他:“有什么事吗?”

    他期期艾艾地说:“我——我能到你的办公室去说吗?”我点点头。他进来后,小心翼翼关上门后,将手上卷着的画纸摊开在我面前说:“老师你看,我觉得自己画得挺好的,为什么只有65分呢?我看他这张还没我的好呢,他都70分呢。”他把同桌的那张画也摊了开来。

    啊,原来是来讨说法的。这是一张美术作业,临摹书上的一幅写意国画《梅花麻雀图》。这算是期中考试了。

    两张画摊在桌上,我给他分析:“你这张,梅花点得还蛮像样,麻雀的形体姿态也不错,可偏偏是‘点睛之笔’不准确,眼睛画偏了,这不是犯了常识性的错吗?他这张也有缺点,梅花浓淡深浅缺少变化,但作为画面主体的麻雀画得还是到位的……”

    他听明白了,似乎也服气,但还不走,磨磨蹭蹭,抓了一会儿头皮,终于说出了要说的话:“老师,你这次能不能开开恩,送我5分,下次还你,行不行?”

    我笑了起来,教书好些年了,还没碰到过这样的学生。

    “你说说看,为什么一定要送你5分呢?”

    “你表扬过我的,说过我画画蛮好的。”

    “啊,我表扬过你?”

    “是的,你表扬过我两次,一次画素描头像,你说我暗部画得蛮透气,没有闷掉。还有一次画水彩,你说我天空染得蛮透明,没有弄脏。”

    “可是这次你只能得65分呀,再说这是考试,老师应该公正,是不是?”

    “可是我这次已经向我爸说过我美术考得不错的,否则老爸要说我吹牛,又要打我的……”

    “65分已经超过及格线了,以后再努力一下就是了。”

    “不不不,老师,我只好实话告诉你,这次期中考,几门主课我都没考好,语文65分,英语刚及格,数学只得了55分。我爸气死了,用皮带抽我,用脚踢我,说我没有一门考得像样,我说我副科蛮好的,美术至少能考70分……老师,你看——”

    他撩起一条裤腿,露出了几条青紫的伤痕。

    我不再多说,拿出一张宣纸,让他重画一幅。

    半小时后,我用朱笔在他的画上写了个“70”,很醒目。出门时,他向我鞠躬,又轻轻问一句:“老师不会告诉其他同学的,对吗?”我含笑。

    多年以后……

    我在地铁月台上等车,一旁座椅上一个男子向我微笑行注目礼,而后站起来说:“您不是教我们美术课的老师吗?”

    “你是?”我记不得他是哪位了。

    他说:“我就是那个向你讨分数的学生呀!”于是我想起了20多年前的那一幕。月台上,我俩相互把上述故事一点点补充完整。

    我问他现在在哪里工作,他说了一家公司的名称。

    “那么,你现在是否经常向你的老板要求加薪?”我和他开起了玩笑。

    他笑了,有些腼腆地说:“我们公司人不多,我当家。”

    “啊,那你就是老板了,你后来学的什么专业?”

    “计算机专业,毕业后搞软件设计。”

    “你过去数学好像不怎么好的,怎么选了这一行?”

    “老师,你还记不记得,那次在你办公室里你对我说的一句话,你说,像你这么聪明,想得出讨分数的人,怎么可以数学不及格?”

    我说过吗?记不清了。可是他却一直记着,并为此改变了自己。

(选自《青年博览》2016年第9期)

现代文阅读。

“张骞优选”和“郑和海淘”

①公元前139年,张骞带着100多人从甘肃,向如今的乌兹别克斯坦一带出发。没过几年,他便带着团队再度出访,随身携带的还有无数丝绸铜器。

②张骞的两次出访,让西域各国直至中亚腹地都了解了大汉王朝的存在,沿线各国百姓也基于这两次出访,开始了延续千年的商贸交流。19世纪末,一位名叫李希霍芬的德国地理学家为这条基于张骞探访而打开的商贸交易通道取名“丝绸之路”,这便是“张骞优选”的来源。

③时间线往后再拨1000多年,来到1405年,明成祖让郑和率领240艘庞大海船和2.4万多名海员,走海路对其他国进行拜访。

④郑和领命出访各国,自然不是贩卖蔬菜,他的目标是建立友好邦交,让尽可能多的国家认识遥远东方了不得的大明王朝。

⑤16世纪初,葡萄牙船只来到广州。他们带着做生意的目的,将从各大陆新收集的瓜果蔬菜、金银财宝与本地港口商人进行交换。随后的几百年,荷兰、英国、德国、美国的船只陆续到达。因为他们的“生活驻扎”,中国土地上第一次种上了花生、土豆、红薯、番茄、辣椒等原产于美洲大陆的食物。这些食物一开始只是满足他们自己的日常口腹需求,但渐渐地,中国人也看到了这些食物的价值,并伴随着迁徙传播开来……“郑和海淘”由此而来。

⑥显然,张骞和郑和并不是海淘代购菜贩子,他们甚至很可能没有参与过食物优中选精的选品过程,只是在自己跋山涉水的漫长旅途中,创造了一种中西方物种交换的可能。但历史上是否有人为我们的餐桌做过甄选?

⑦应该是有的。

⑧早在1000年前,中国人就已经懂得用味蕾为喜欢的生活方式投票。

⑨比起阿拉伯人最爱的椰枣和地中海人喜欢的莳萝,被德国人带到山东的苹果、番茄,以及由荷兰人带到中国的土豆等作物,则在短短300年里火速占领全中国人的餐桌,成为再看不出原产地的“本土食材”。

⑩你或许发现了,甄选出能够持续稳定进入我们餐桌食材的,既不是张骞,也不是郑和,而是与土地相依相伴五千年的中国老百姓。任何食物,只要被中国老百姓的嘴巴认可,大部分困难我们都能克服。

⑪来自北美的蓝莓,a____,营养丰富,便携,还不脏手,于是我国用了不到20年,成为世界上蓝莓种植面积以及产量最大的国家;来自墨西哥的牛油果b____,脂肪丰富,可“荤”可素,于是截至2022年年底,我国本土牛油果产量超过12万吨,配合秘鲁进口的牛油果,这种几年前大家还不熟悉的水果,已经成为餐桌上的常客;东南亚的榴莲c____,仿佛天然乳酪,于是2020年起,在我国海南岛三亚地区已经开启大面积榴莲推广种植,预估不出十年,本土榴莲产量品质就可以媲美越南、马来西亚……

⑫公元前139年出发的那天,张骞大概没想到自己开启的竟是这样一场持续两千多年的饮食交流。中华大地赋予中国人的味蕾经验,不断与来自世界各地的食材冲撞、撕扯、擦出火花。从芝麻、大蒜,到榴莲、牛油果,中国人的味蕾也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扩充。只要给中国人足够多的时间,我们大概率能把世界放上餐桌。

(刊载于《意林》)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秋天的怀念

史铁生

①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劲!”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②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

③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唉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④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⑤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⑥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

⑦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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