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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材料分析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温州市“十五校联合体”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历史期中联考试卷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总统权。

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十九条

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可决弹劾之。

第四十五条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第五十三条

本约法施行后,限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其国会之组织及选举法,由参议院定立。

——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改编

材料二:修改后的宪法草案,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1954年6月14日公布,交全国人民讨论。参加讨论者有1.5亿人,提出118万多条修改和补充意见。宪法起草委员会再次修改,9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4次会议讨论通过,然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9月20日出席会议的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正式诞生。

——摘自朱健华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

(1)、依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写出两部法律颁布的时间及其法律的性质。
(2)、指出材料一“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所体现的原则、统治权力分工规定所体现的思想,以及材料二中宪法体现的两大原则。
(3)、综合上述材料,分别用一句话概括两部法律在中国近现代政治民主化进程中的历史地位。
举一反三
 变革是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阅读材料, 回答问题。 

材料一

秦和汉两个帝国构成了中华文明的“古典”时代。……这个“古典”时代有五个特征可以进行深入探讨,它们是: (1) 在帝国秩序之下式微、 但并未被完全抹除的地域文化之分野; (2) 以皇帝个人为中心的政治结构之强化; (3) 建立在表意文字基础之上的文化教育,以及由国家操控的、巩固帝国存在的文学经典; (4) 帝国内部的去军事化,和对国家边境的边缘族群所开展的军事活动; (5) 农村地区富裕的豪强大族的兴旺——他们维持社会秩序,并在村落和权力中心之间建立起联系。

——改编自卜正民、陆威仪《哈佛中国史·早期中华帝国(秦与汉)》

材料二

《钦定宪法大纲》(晚清政府)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临时政府)

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君主神圣不可侵犯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臣民的权力完全限制在“法律范围内”, 而“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大清皇帝诏令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实行”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人民享有人身、言论、著作、集会、结社、请愿、诉讼、选举及被选举各项之自由权

皇帝有权罢黜百官、设职制禄, 宣战议和, 解散议院, 统帅海陆军, 总揽司法权等

中华民国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

——据《钦定宪法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整理

材料三

1952年新中国国民经济全面恢复部分数字统计表

全国工农业总产值

总产值数

比 1949年增长

810亿元

总产值

工业总产值

农业总产值

77.5%

145.0%

48.5%

城乡人民收入

/

全国职工平均工资增长

农民收入增长

 

70%

30%

国家财政收支

总收入

总支出

结 余

382亿多

366 亿多

15亿多

——据金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下册) 等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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