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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黑龙江省实验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小面小题。

木鱼馄饨

林清玄

    ⑴深夜到临沂街去访友,偶然在巷子里遇见多年前旧识的卖馄饨的老人,他开朗依旧,风趣依旧,虽然抵不过岁月风霜而有一点佝偻了。

    ⑵四年多以前,我客居在临沂街,夜里时常工作到很晚,每天凌晨一点半左右,一阵清越的木鱼声,总是响进我临街的窗口。那木鱼的声音非常准时,天天都在凌晨的时间敲响,即使在风雨来时也不间断。

    ⑶刚开始的时候,木鱼声带给我一种神秘的感觉,往往令我停止工作,出神的望着窗外的长空,心里不断的想着:这深夜的木鱼声,到底是谁敲起的?它又象征了什么意义?难道有人每天凌晨一时在我住处附近念经吗?

    ⑷在民间,过去曾有敲木鱼为人报晓的僧侣,每日黎明将晓,他们就穿着袈裟草鞋,在街巷里穿梭,手里端着木鱼滴滴笃笃的敲出低量雄长的声音,一来叫人省睡,珍惜光阴;二来叫人在心神最为清明的五更起来读经念佛,以求精神的净化;三来僧侣借木鱼报晓来布施化缘,得些斋衬钱。我一直觉得这种敲木鱼报佛音的事情,是中国佛教与民间生活相契一种极好的佐证。

    ⑸但是,我对于这种失传于阎巷很久的传统,却出现在台北的临沂街感到迷惑。因而每当夜里在小楼上听到木鱼敲响,我都按捺不住去一探究竟的冲动。

    ⑹冬季里有一天,天空中落着无力的飘闪的小雨,我正读着一册印刷极为精美的金刚经,读到最后“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一段,木鱼声恰好从远处的巷口传来,格外使人觉得昊天无极,我披衣坐起,撑着一把伞,决心去找木鱼声音的来处。

    ⑺那木鱼敲得十分沉重着力,从满天的雨丝里穿扬开来,它敲敲停停,忽远忽近,完全不像是寺庙里读经时急落的木鱼。我追踪着声音的轨迹,匆匆的穿过巷子,远远的,看到一个披着宽大布衣,戴着毡帽的小老头子,他推着一辆老旧的摊车,正摇摇摆摆的从巷子那一头走来。摊车上挂着一盏四十烛光的灯泡,随着道路的颠踬,在微雨的暗道里飘摇。一直迷惑我的木鱼声,就是那位老头所敲出来的。

    ⑻一走近,才知道那只不过是一个寻常卖馄饨的摊子,我问老人为什么选择了木鱼的敲奏,他的回答竟是十分简单,他说:“喜欢吃我的馄饨的老顾客,一听到我的木鱼声,他们就会跑出来买馄饨了。”我不禁哑然,原来木鱼在他,就像乡下卖豆花的人摇动的铃铛,或者是卖冰水的小贩手中吸引小孩的喇叭,只是一种再也简单不过的信号。

    ⑼是我自己把木鱼联想得太远了,其实它有时候仅仅是一种劳苦生活的工具。

    ⑽老人也看出了我的失望,他说:“先生,你吃一碗我的馄饨吧,完全是用精肉做成的,不加一点葱菜,连大饭店的厨师都爱吃我的馄饨呢。”我于是丢弃了自己对木鱼的魔障,撑着伞,站立在一座红门前,就着老人摊子上的小灯,吃了一碗馄饨。在风雨中,我品出了老人的馄饨,确是人间的美味,不下于他手中敲的木鱼。

    ⑾后来,我也慢慢成为老人忠实的顾客,每天工作到凌晨的段落,远远听到他的木鱼,就在巷口里候他,吃完一碗馄饨,才开始继续我一天未完的工作。

    ⑿和老人熟了以后,才知道他选择木鱼做为馄饨的讯号有他独特的匠心。他说因为他的生意在深夜,实在想不出一种可以让远近都听闻而不致于吵醒熟睡人们的工具,而且深夜里像卖粽子的人大声叫嚷,是他觉得有失尊严而有所不为的,最后他选择了木鱼——让清醒者可以听到他的叫唤,却不至于中断了熟睡者的美梦。

    ⒀木鱼总是木鱼,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看它,它仍旧有它的可爱处,即使用在一个馄饨摊子上。

    ⒁我吃老人的馄饨吃了一年多,直到后来迁居,才失去联系,但每当在静夜里工作,我仍时常怀念着他和他的馄饨。

    ⒂老人是我们社会角落里一个平凡的人,他在临沂街一带卖了三十年馄饨,已经成为那一带夜生活里人尽皆知的人,他固然对自己亲手烹调后小心翼翼装在铁盒的馄饨很有信心,他用木鱼声传递的馄饨也成为那一带的金字招牌。木鱼在他,在吃馄饨的人来说,都是生活里的一部分。

    ⒃那一天遇到老人,他还是一袭布衣、还是敲着那个敲了三十年的木鱼,可是老人已经完全忘记我了,我想,岁月在他只是云淡风清的一串声音吧。我站在巷口,看他缓缓推走小小的摊车消失在巷子的转角,一直到很远了,我还可以听见木鱼声从黑夜的空中穿过,温暖着迟睡者的心灵。

    ⒄木鱼在馄饨摊子里真是美,充满了生活的美,我离开的时候这样想着,有时读不读经都是无关紧要的事。

(1)、下列有关文章的鉴赏评价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作者由对木鱼声的误会和探究,引出了卖馄饨老人的故事,从而表达了对人生的领悟,构思巧妙。 B、文章前面写自己冬日雨天读《金刚经》颇有感悟,结尾说“有时读不读经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意在表明现实生活可以改变人的思想。 C、“木鱼”本是佛门中的用物,神秘而超凡脱俗,“馄饨”是生活,“木鱼馄饨”将表面上两个毫不相干的事物放在一起,反映卖馄饨老人的特别之处。 D、本文写一个小人物的生存状态和人生境界,充满了人性美的温情和馨香,更充满了生活的哲思和厚重感。
(2)、结合散文内容,简要分析“老人”这一人物形象。
(3)、文章第⑵—⑾段是作者回忆四年前与老人的交往经历,请梳理其中作者的情感变化过程。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脆弱

朱以撒

    ①坐在开满淡紫色花朵的苦楝下,人就有一种易碎感。沾满雨水的花不断地掉落下来,把地面涸润了一片。这种树的枝条如此易折,使我每次攀爬都分外掂量。也许正是木质疏松的原因,每到夏日苦楝树上聚集起大量的蝉,黑黑发亮,长调满耳,浮云一般的绿叶和紫气氤氩的花朵,人们却不敢有攀爬的觊觎。

    ②苦楝树的易折是实践中得到的体验。攀上树杈,看起来手臂一样粗的枝条就瑟瑟发颤。力量控制不好,枝条就在清脆的声响中断开,露出白生生的茬口,使上树的人心绪慌乱。别的树种,如相思,再细的枝条也有很坚韧的弹性,甚至像绞被单那般扭转也难以断裂。每一棵树都顶着一头绿荫,它的承重力却如此不同,不过,我还是喜欢在苦楝树下,甚至一阵风吹过,花就不偏不倚地落在脖子里。

    ③援藏的时候,牧民送了一只小藏獒给他,它慢慢长大,像一只小型的狮子了,威猛无比。它只认识主人一人,对主人的亲戚朋友一概冷漠。它不乐意的时候,喉咙里如同有闷雷滚过,让人心生寒气。缺氧的高原,更多的异乡人在考虑生命的价值,考虑具体的五脏六腑的承受力。冬日到了,叶片脱尽,树木成为一副副嶙峋的骨架,这些南方人开始流鼻血。如果不是工作需要,谁也不会整整三年以肉身对抗如此恶劣的生存环境。和世代居住者不同,外来人要忍受生存的差异,这使他们更加眷恋故乡的苍翠深蔚、澄碧明净。三年过去,与他荣归的物品中,比别人多了一只神勇的藏獒。南方依旧富庶,依旧适宜休养生息,这只爱犬理所当然得到了最好的待遇,它的形态和神采让这个城市任何品种的狗黯然失色。

    ④前不久,我向他打听这只藏獒。他说,死了,死于肺水肿。他的本意是带它回南方享福的。不料南方的暖和、潮湿,一日一日损耗它的肢体。此时,它的同胞兄弟正在缺氧的高原狂奔、扑咬,锐不可挡。

    ⑤许多植物或者动物不能安生,或者不能按照自己的历程进化,都缘于有一部分人热衷运用自己的聪明来改变它们的习性。我注意到这种情形已经很久了,大概是从知道米丘林的时候开始。少年如我,有幸在自己的果林菜园品尝到原汁原味的果蔬,嗅到不同品类果蔬发自内心的气味,它们绝对不会混在一起的。个性就是这样,即便枝叶相似,果实同形,气味和滋味是以差异来体现的米丘林等人出现之后,本真的果实得到了篡改。个头大到了夸张,滋味似此似彼,缺乏独到。当然,由于米丘林嫁接和杂交之功,价格更上一层。少年时我啃食的番石榴,那么小,在掌中,洁净地金黄色泽,香味馥郁。用手掰开,里边的瓤已融在一起,很适宜樱桃小口的轻轻小咬。我往往绕过超市这些大而无当的品种,在一些不起眼的小摊前停了下来——我嗅到了童年时土生土长的果实的气味。

    ⑥花鸟市场是我假日喜爱的去处,看一些世相折射下的杰作——那么多的真真假假、疑真疑幻的青铜、陶瓦、牙角。后来我渐渐少去了,要进入内部需要穿过一段宠物的长廊,许多面相怪异的鸟兽在笼子里跳跃、尖叫。像狗不是狗,像猫不是猫,像鼠又不是鼠,一眼可见都是人工借助科学生产出来的怪物。唯其物怪而贵。人们在怪物中穿行、拣选,交易。这些物种与祖先相比,已经极大地被改造了。人们根据奇怪的原则来改造,使其尽可能靠近交易的最大值。在人主宰的世界里,其他物种也是脆弱的,人们不愿让它们自行进化,而混杂这些物种的特性。我惧怕这种人为的改造。

    ⑦在易折的苦楝树下坐着,我顿生一种脆弱,一阵风来,也不由自主地跟着晃动一下,陷入了沉思之中……

(选自《纸上思量》,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半壶水

孔立文

    夕阳染红了整个大漠。一只狼,一只披着细碎残阳的瘦狼,跌跌撞撞地闯入了陆归林眼前这雄奇瑰丽的画卷。

    他轻轻地解下了外腰带,这个两端有铁环、铁扣的军用腰带,可攻可防。

    狼伫立在远方,略仰着头,对着他示威。这绝对是一只历经苦难和沧桑的老狼,它啼血的嗥叫声中包含着悲伤、绝望和忧。

    “我要杀了它。”陆归林坚定地对自己说。他抡起军用腰带,冲向那狼。狼奔逃而去,速度极快。可是,没过多久,他发现,它又出现在他的身后。这狼和他打起了游击战。几个回合下来陆归林已是精疲力竭。他走,它就走;他停,它也停。而且距离总是三四十米。

    夜色来临,他找了个斜坡,对着那只狼,枕着交织的双手,仰面半躺着。狼也停下来,在地上。

    漠野苍茫,四周静寂。中午的那场沙尘暴使陆归林脱离了勘探队的战友,在寻找队伍中误入了这茫茫沙漠。漫天的风沙和徒劳的奔跑,他的迷彩服硬得成了一块铁板。他太累了,累得全身像散了架,两腿如灌了铅。不知不觉中,他竟然在清冷的沙漠风中睡着了。一觉醒来,他吓了一跳,因为他看见了前方狼的眼睛。狼的眼睛正一闪一闪的,这让他睡意全无。

    新的一天来临,陆归林又开始了沙漢上的舞蹈。指北针留在了军车的驾驶室里,陆归林只能靠太阳判定方位,他的目标就是向西,向西,再向西。

    沙海滚动着热浪。狼,也已经被饥饿和干渴折磨得摇摇晃晃。

    陆归林轻轻地晃动了一下水壶,他要再听一下水的声音,水的声音就是生命的声音。昨天发现自己迷路时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水壶里的水,那时壶里的水只剩下现在这半壶。他知道在沙漠里迷路意味着什么,所以他一直漫敢动那水,实在得难受,他就轻轻晃动一下水壶,水晃动的声音总能让他充满希望。

    当太阳如蛇一样缠着他的时候,陆归林下了喝水的决心。他拧开水壶的盖子,手有些抖,干裂的嘴唇也抖动起来。当他把壶口放到唇边时,他看到了那狼。他一下子就有了主意。

    一个半埋在沙丘里残缺的动物骨架出现在他的视野。他把这个白花花的东西找出来,拉下一块扇形的骨头,铺好,然后小心翼翼地把水倒在这个骨头的凹处。可是水落在上面连湿都没湿一下,就不见了。倒,再倒……骨头上终于出现了一汪清水,那一汪清水就像镶在少女颈间的一枚珍珠,光彩夺目,绚烂动人。

    狼果然向他走了过来,当狼毫无防备贪婪地舔食那汪清水的时候,陆归林高高举起军用腰带,却迟迟下不了手。他原本是想利用这个机会干掉这狼的。但是,他放弃了,他不知道自己这是为什么。他喝掉了壶里所剩无几的水。

    水的力量就是这么神奇。沙漠中划过一声尖锐有力的嚎叫,狼高昂着头,像获得了新生一般。狼对着他持续地豪叫,然后竟独自珊而去。它走走停停,不断地转头,并发出模糊不清的叫声陆归林读懂了狼的语言。他跟在了狼的后面,机械地跟着。它走,他就走;它停,他也停而且距离的把握,也是三十米左右的样子。

傍晚将至,当他跟着那狼尽全力爬上一个顾大的沙坡时,奇迹出现了一映入眼帘的是迷人眼的绿色,久违了的绿色!在绿色与绿色之间,是银光闪闪的水面。一条河横豆于草地之间,河的那一端,是林带,是庄稼地,是村庄…绿洲,这就是孕育生命的绿洲。陆归林踉跄跄地奔到河边,了一般,他捧起那清凉甘洌的水大ロ大ロ地喝……

    忽然,陆归林的耳畔传来一片呐喊声,猛地一抬眼,他看见一群人正在追赶那只狼。再看那只狼,速度如闪电一般,从河畔奔向了他们刚刚走出的茫茫大漠。

(选自2018年第8期《微型小说选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鸡毛

汪曾祺

她是一个住在西南联大里的校外人,她又的确是西南联大的一个组成部分。

昆明大西门外有片荒地,联大盖新校舍,出几个钱,零星的几户人家便搬迁了。文嫂也是这里的住户,她不搬。可她的两间破草屋戳在宿舍旁,不成样子。联大主事的以为人家不愿搬,不能逼人家走。跟她商量,把两间草房拆了,就近给她盖一间,质料比原来的好。她同意了,只要求再给她盖个鸡窝。

宿舍旁住着这样一户人家,学生们没觉得奇怪,都叫她文嫂。她管这些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老实,没文化,却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她的屋门是敞开着的。她的所作所为,都在天日之下,人人可以看到。她靠给学生洗衣物、缝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两棵半大的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大太阳的天气,常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缝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为避嫌疑,她从不送衣物到学生宿舍里去,让女儿隔着窗户喊:“张先生,取衣服!”“李先生,取被窝!”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青草里有虫儿种种活食,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集市去卖。蛋大,红润好看,卖得也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小块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她觉得这女婿人好。他跑贵州、重庆,每趟回来看老丈母,会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环境里,她不知道大学是什么,却隐约知道,这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尽管先生们现在并没有赚大钱、做大事、好像还越来越穷。

有个先生叫金昌焕,经济系的,算是例外。他独占宿舍北边一个凹字形单元。他怪异处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块肉。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铁丝上,领带、鞋袜、墨水瓶……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东西的下面。再穷的学生也得买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这些通告、启事总有空白处。他每天晚上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处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纸质大小、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也不顾文告是否过期。他每晚都开夜班,这伤神,需要补一补,就如期买了肉,切成大小相等的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用过鼎罐,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炉上炖熟,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功,打开坛盖,用一支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

到了四年级,他在聚兴诚银行里兼了职。晚上仍是开夜班,搜罗纸片,吃肉。自从当上了会计,他添了一样毛病,每天穿好衬衫,打好领带;又加一件衬衫,再打一条领带。同屋的人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金先生不在乎,他要毕业了,在重庆找好了差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隔一个星期丢一只。文嫂到处找过,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大学里不合适,便一个人叨叨:“我的鸡呢?我的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她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有点傻了。但她和女儿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毕业,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就多了。有的先生临走收拾好行李,总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叫来文嫂,随她挑拣。然后她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同屋的朱先生叫文嫂过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点值得一拣的东西。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照样替金先生打扫,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哪,我寡妇无业几十年,风里来雨里去,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我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好像把一辈子所受的委屈、不幸、孤苦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一九八一年六月六日

(选自《汪曾祺经典小说》,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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