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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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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第三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蒲公英的歌唱

    教育局来信了。

    老周拿着那个印着火红大字的牛皮纸信封,如拿着一颗不知道该怎么拆卸的炸弹。作为一个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的校长,他从来没有遭遇到如此隆重的事情。此前,教育局要找他,都是一个电话,内容大多是让他协助调查邻校的打架事件或卖花团伙招未成年人上街行骗等事情。或者,就是严斥他那只有半个篮球场的校园体育设施不达标……

    他硬着头皮打开信封,以最坏的打算读完那份短短的信。信上说:六一儿童节将至,请贵校组织节目,参加区上的文艺调演。

    犹如大牢里的死刑犯,原以为接到的执行判决居然是无罪释放,差点没跳起来。他把信反复读了几遍,确信不是自己眼花了,一颗兴奋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

    光高兴没用,当务之急,是得去找老师,弄出个好的节目,才不辜负上级。

    他赶紧进城到艺术馆,想去请那里的老师们帮忙。老师们都很忙,一听说连三百元一小时的课时费都交不起,而且还要坐两路公交再转火三轮才能到达他的学校,于是果断地拒绝了。整整一天,他得到的结果都一样,不同的只是有人听他说完而有人只听他说了一半或更少。

    晚上,错过末班车的老周走在雨后的大街上,心情像他的影子一样绝望。就在他不知道该向谁说说委屈的时候,从远处桥洞下传来一阵凄凉的吉它声,那声音如泣如诉,令他忍不住走了过去,看见琴声起处,一个犀利哥样的长发男人蹲在桥墩旁,脚边乱七八糟地躺着一堆酒瓶。

    他小心地走过去,那人也只当他是一阵风,没有理会,继续弹着吉它并唱起歌,那歌是老周从没听过的,讲的是一个失去女儿的父亲在大地上流浪却再也找不到那个可爱的小天使。老周也是一个女儿的爸爸,特别能引起共鸣,听着听着,不觉已是泪流满面。

    因着这几滴泪,他们接上话来,并一直聊了起来。到天明时,老周已大体明白对方是个音乐家,因为女儿得了脑癌不治身亡而痛不欲生,四处漂泊地想挣脱痛苦,而且,老周还知道并坚信,这是天可怜他,给他送来了排练节目的老师。

    他扛着老天送来的老师回到学校,等了一整天,老师才醒,虽然说话依旧有些颠三倒四,但大致能明白老周的请求,于是爽快地答应了。几天后,音乐家写出了一首歌曲。歌词大意是讲一个不知道父母是谁的蒲公英在星空下寻找人生的答案,并且发出为什么只有美丽的鲜花才有明天的感叹。但最终,蒲公英看到普照的阳光,并寻找到生命的意义,它落地生根,开枝散叶,长成一株美丽的生命。

    老周很喜欢这首歌,曲调很美,歌词的意境与学校孩子们的心境相契合,当然,最令他喜欢的还是蒲公英的结局。

    没有伴奏,音乐家为他们设计了无伴奏童声合唱。经过几天的排练,杂乱失控的声音,便被天籁般流畅和谐的演唱所代替。仓库改造的学校,有史以来第一次传出了悠扬的歌声。为了配得起这歌声,老周花血本为孩子们订制了一套城里孩子们穿的校服,浅蓝的裙子白色的衬衣,把小家伙们包装得鲜亮整齐。为此,他推迟了给老师们发工资,但老师们并没像以往那样不高兴,纷纷说,这事,值得支持。

    演出那天,一个家长开着他的金杯车把孩子们送到演出的剧场门口。音乐家也破天荒理了发,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帅气地坐在副驾驶座上。看着二十几天的辛苦终于结出了果实,老周脸红红的,眼亮亮的,微笑着,一语不发。

    当老周走进剧场去签到时,负责签到的张科长很困惑地问:你们怎么来了?

    “我们收到通知来的。”老周既兴奋,又有些惴惴不安地递上通知。

    科长把通知捻过来,像检验伪钞一般仔细看了一遍,然后一拍脑门说:“发错了,这是谁干的?明明是通知你们限期关闭学校,怎么装成文艺调演通知了?这不是乱弹琴吗?”老周像被太阳晒过的泡泡糖,软软地飘了回去。他不知道该怎么向孩子们解释这次不知是自己还是别人犯的错误,他觉得这比让他结束办了多年但终于还是没修成正果的学校更让他难过。

    远处飘来一阵蒲公英的吟唱,那是他的孩子们在做最后一次练习,周围路过的人们都感叹:这歌真好听啊!

(选自《小小说》)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的开头颇具匠心,“教育局来信了”,既交代了整个故事的起因,又造成悬念,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B、小说写老周找老师帮忙却遭到冷遇的情节,主要是借此表达了对不关心弱势群体的人的不满。 C、音乐家的歌声里有对孩子的“爱”,听完音乐家的故事,老周坚信音乐家是“天可怜他,给他送来了排练节目的老师”。 D、小说善于运用比喻,如“心情像他的影子一样绝望”“老周像被太阳晒过的泡泡糖”等。
(2)、小说以孩子们的歌唱结尾有怎样的表达效果?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在甲板的天篷下面

杰克•伦敦

    卡鲁塞尔斯小姐简直是美得惊人,她迷住了周围的每一个男人。她又是一个骄傲的女人。种族的骄傲,门第的骄傲,性别的骄傲,权利的骄傲﹣﹣她都占全了,这是一种又奇怪、又任性、又可怕的骄傲。

    在科伦坡的一天早上,在甲板的天蓬下面,卡鲁赛尔斯小姐召来船长本特利,叫那群给游客表演泅水的当地小孩都到上层甲板上来比赛。她把我们的零钱全收罗过去,亲自把它们一个一个或者一把一把地扔下海,并且规定捞不着的要挨骂,捞得巧妙的会得到额外赏赐。

    有个小家伙最出色,他对天鹅入水式非常在行,我从没见过比他跳得更美的人。这个孩子一次次地这样跳,我们都很喜欢看,特别是卡鲁赛尔斯小姐。他至多不过十二三岁,是一个美丽的孩子,好像一个身体柔软的少年神仙的青铜塑像,几乎全身都射出了生命的光辉。他的皮肤闪烁着生命,眼睛里充满了炽热的生命,我几乎听到了生命从他身体里爆裂的声音。一瞧见他,就像闻到一股臭氧的气味﹣﹣他就是这样新鲜,这样身体健康、精神焕发,这样粗野奔放。

    突然这些孩子拼命奔向舷门,用他们最快的姿势游水,乱糟糟地、手脚不停地打得水花四溅,脸上充满了恐怖,一蹿一跳地爬出水面。

    “怎么回事?”卡鲁赛尔斯小姐问道。

    “大概是鲨鱼。”船长本特利回答道。

    “他们怕鲨鱼吗?”她问道。

    “难道你不怕吗?”他反问道。

    她耸耸肩膀,噘了一下嘴。“无论给我什么,我也不敢到可能有鲨鱼的地方去冒险,”她说完又耸了下肩,“它们太可怕了!”

    这时,那些小孩全走上了甲板,表演结束了,船长本特利就叫他们下船。可是,她拦住了他,“等一会儿,船长。我一向听说这儿的土人不怕鲨鱼。”

    她把那个会天鹅入水式的小孩喊到身边,要他再跳水。他摇摇头,那群孩子笑了起来,觉得好像是在开玩笑。

    “有鲨鱼。”他指着水面说。

    “不,”她说,“没有鲨鱼。”

    可是,他肯定地点着头,站在他后面的那些小孩子也同样肯定地点着头。

    “没有,没有,没有。”她叫道。接着她就对我们说,“谁愿意借给我半个克朗和一个金镑?”

    我们立刻掏出了许多克朗和金镑,她从邓尼森手里接过了两个硬币。

    她举起那个半克朗给孩子们瞧。可是谁也没有准备跳下去。她把这个半克朗扔下了海。他们望着这个银币飞下去,脸上都带着惋惜渴望的神气,不过谁也没有跟着一块下去。

    “千万别用那个金镑来引诱他们。”邓尼森低声对她说。

    她一点也不理睬,反而用这个金币在那个会天鹅入水式的小孩子眼前晃来晃去。

    “不能这样。”船长本特利说道。可是她却笑了起来,仍然引诱着那个孩子。

    “别引诱他。”邓尼森坚决地劝她。“这对于他是一笔大钱,他可能跳下去的。”

    她转过身来对着那个孩子,又把那枚金镑举到他眼前。接着,她做了一个要扔出去的样子,这时,那个孩子好像不由自主似地向栏杆跑去,可是伙伴们的大声责备又把他拦住了,他们的声音还带着愤怒。

    “我知道你不过是在逗着玩,”邓尼森说道,“你愿意怎么逗他就怎么逗他好了,不过,看在老天面上,千万别扔出去。”

    话音未落,那个金币一下就从天篷的影子下飞到了耀眼的太阳光里,在半空中划了一道亮晶晶的弧形。大家还没来得及把那个小孩抓住,他就翻过了栏杆,非常美妙地弯着身体随着那个钱下去了。两个同时都在半空里,很好看。金镑破水而入,那个小孩子也在同一个地方,而且几乎在同一刹那,几乎连声音都没有地钻到水里。

    水很清,从上面望下去,什么都清清楚楚。那条鲨鱼很大,一下子就把那孩子咬成了两半。

    第一个开口的是卡鲁塞尔斯小姐。她的脸白得跟死人一样。

    “我……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她一面说,一面发出一种短促的、神经质的笑声。

    她的全部骄傲都在勉力使她能克制自己。她有气无力地瞧着邓尼森,她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可怕的难过神色,她的嘴唇一直在哆嗦着。

    “邓尼森先生,”她说道,“你愿意扶我下去吗?”

    他一点也没有改变他凝神注视的方向,他连眼皮也没有动一动。船上一片沉默。

    她转过身子,打算镇静地走下甲板。走了不过二十尺,她就摇晃起来,用手扶着墙以免栽倒。后来,她就这样走下去,用手扶着舱板,慢腾腾地走开了。

(节选自《世界十大中短篇小说家﹣﹣杰克•伦敦》,人民文学出版社)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小哥儿俩

凌叔华

    清明那天,不但大乖二乖上的小学校放一天假,连城外七叔叔教的大学堂也不用上课了。这一天早上的太阳也像特别同小孩子们表同情,不等闹钟催过,它就跳进房里来,暖和和地爬在靠窗挂的小棉袍上。

    前院子一片小孩子的尖脆的嚷声笑声,七叔叔带来了一只能说话的八哥。笼子放在一张八仙方桌子上,两个孩子跪在椅上张大着嘴望着那里头的鸟,欢喜得爬在桌上乱摇身子笑,他们的眼,一息间都不曾离开鸟笼子。二乖的嘴总没有闭上,他的小腮显得更加饱满,不用圆规,描不出那圆度了。

    吃饭的时候,大乖的眼总是望着窗外,他最爱吃的春卷也忘了怎样放馅,怎样卷起来吃。二乖因为还小,都是妈妈替他卷好的,不过他到底不耐烦坐在背着鸟笼子的地方,一吃了两包,他就跑开不吃了。

    饭后爸爸同叔叔要去听戏,因为昨天已经答应带孩子们一块去的,于是就雇了三辆人力车上戏园去了。两个孩子坐在车上还不断地谈起八哥。到了戏园,他们虽然零零碎碎地想起八哥的事来,但台上的锣鼓同花花袍子的戏子把他们的精神占住了。

    快天黑的时候散了戏,随着爸爸叔叔回到家里,大乖二乖正是很高兴地跳着跑,忽然想到心爱的八哥,赶紧跑到廊下挂鸟笼的地方,一望,只有个空笼子掷在地上,八哥不见了。

    “妈——八哥呢?”两个孩子一同高声急叫起来。

    “给野猫吃了!妈的声非常沉重迟缓。

    “给什么野猫吃的呀?大乖圆睁了眼,气呼呼的却有些不相信。二乖愣眼望着哥哥。

大乖哭出声来,二乖跟着哭得很伤心。他们也不听妈的话,也不听七叔叔的劝慰,爸爸早躲进书房去了。忽然大乖收了声,跳起来四面找棍子,口里嚷道:“打死那野猫,我要打死那野猫!”二乖爬在妈的膝头上,呜呜地抽咽。大乖忽然找到一根拦门的长棍子,提在手里,拉起二乖就跑。妈叫住他,他嚷道:“报仇去,不报仇不算好汉!”二乖也学着哥哥喊道:“不报仇不算好看!”妈听了二乖的话倒有些好笑了。王厨子此时正走过,他说:“少爷们,那野猫黑夜不出来的,明儿早上它来了,我替你们狠狠地打它一顿吧。”

    “那野猫好像有了身子,不要太打狠了,吓吓它就算了。”妈低声吩咐厨子。

    大乖听见了妈的话,还是气呼呼地说:“谁叫它吃了我们的八哥,打死它,要它偿命。”“打死它才……”二乖想照哥哥的话亦喊一下,无奈不清楚底下说什么了。他也挽起袖子,露出肥短的胳臂,圆睁着泪还未干的小眼。

    第二天太阳还没出,大乖就醒了,想起了打猫的事,就喊弟弟:“快起,快起,二乖,起来打猫去。”二乖给哥哥着急声调惊醒,急忙坐起来,拿手揉开眼。然后两个人都提了毛掸子,拉了袍子,嘴里喊着报仇,跳着出去。

    这是刚刚天亮了不久,后院地上的草还带着露珠儿,沾湿了这小英雄的鞋袜了。树枝上小麻雀三三五五地吵闹着飞上飞下地玩,近窗户的一棵丁香满满开了花,香得透鼻子,温和的日光铺在西边的白粉墙上。

    二乖跷高脚摘了一枝丁香花,插在右耳朵上,看见地上的小麻雀吱喳叫唤,跳跃着走,很是好玩的样子,他就学它们,嘴里也哼哼着歌唱,毛掸子也掷掉了。二乖一会儿就忘掉为什么事来后院的了。他蹓达到有太阳的墙边,忽然看见装碎纸的破木箱里,有两个白色的小脑袋一高一低动着,接着咪噢咪噢地娇声叫唤,他就赶紧跑近前看去。

    原来箱里藏着一堆小猫儿,小得同过年时候妈妈捏的面老鼠一样,小脑袋也是面团一样滚圆得可爱,小红鼻子同叫唤时一张一闭的小扁嘴,太好玩了。二乖高兴得要叫起来。

    “哥哥,你快来看看,这小东西多好玩!”二乖忽然想起来叫道,一回头哥哥正跑进后院来了。

    哥哥赶紧过去同弟弟在木箱子前面看,同二乖一样用手摸那小猫,学它们叫唤,看大猫喂小猫奶吃,眼睛转也不转一下。

    “它们多么可怜,连褥子都没有,躺在破纸的上面,一定很冷吧。”大乖说,接着出主意道,“我们一会儿跟妈妈要些棉花同它们垫一个窝儿,把饭厅的盛酒箱子弄出来,同它做两间房子,让大猫住一间,小猫在一间,像妈妈同我们一样。”

    “哥哥,你瞧它跟它妈一个样子。这小脑袋多好玩!”弟弟说着,又伸出方才收了的手抱起那只小黑猫。

(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钟声依旧

谢冕

    ①那里有一座钟楼,钟声定时敲响。那声音是温馨的、安详的,既抚慰我们,又召唤我们,不高的钟楼在那时的我看来,确实无比的巍峨

    ②那里有一座教堂。镂花的玻璃折射着从窗外透进来的亚热带的阳光,那阳光也幻成了七彩的虹霓。那教堂是我既疏远又亲近的地方。那时我理智上并不喜欢这教堂,因为我不信神——到现在也不信。但是我内心却倾向了那种庄严、静谧、而且近于神秘的气氛。

    ③学校是教会办的。作为学生,无法拒绝学校规定的一些内容,例如我非常发怵的“做礼拜”。我就是在这样“不情愿”的状态下,接近了英国式的学校和学校里的一切秩序。这心情直到晚近,才有了一些改变。那年我从伦敦来到剑桥,从草坪上眺望那里的三一学院。我仿佛是见到了相隔万里之遥、而且又是阔别了半个世纪的福州母校——三一中学!

    ④六十二年前,一个普通人家的少年,在饥饿和贫穷的追逼中,竟然能够走进这所美丽而高贵的校园,只要是亲历其境的人们都知道,这是一个近于奇迹的事实。对于我来说,是在无边的黑暗和绝望中,找到了光明和希望。是母校以她宽广而温暖的怀抱接纳了这个无望的少年。多亏了这所学校当年弘扬的博爱精神,以及充满了人性和爱心的师长们的提携与援助,使我能够在艰难中尊严地、同时又是愉快地修完初中的全部课程并且顺利地升入高中。

    ⑤那时我做着文学梦。我发现文学这东西很奇妙,它能够装容我们所感、所思,不论是爱,不论是恨,不论是失望,还是憧憬。大概是初中三年级的时候,我把一篇得到老师好评的作文,偷偷地寄给在福州出版的《中央日报》,文章被加上了花边,发表了。这个开端鼓舞了我,却也“危害”了我。从那时起,我迷恋上了文学。为这种迷恋,我付出了代价,也就是从那时起,我便偏离了作为知识基础的中学课程,偏离了学业的全面发展。我在课堂上写诗,而此时也许是在讲物理,也许是在讲化学。我既不喜欢物理,也不喜欢化学,我只迷恋这文学。

    ⑥这个学校是英国人办的,延续了正统的英国教育方式。从英语会话,英语练写,到英文作文,都有专门的课时和教师,有着全面而严格的要求和训练。可是,我如同“反抗”教会那样,也“反抗”了英语!这种反抗的结果,当然是我失去了掌握英语的非常可贵的机会。

    ⑦现在我自己也变成了老师,我多次把这些遗憾真诚地告诉我的学生。我从自己的痛苦体验出发,告诉他们不要幼稚地“拒绝”自己的不知或未知。例如,我还告诉他们当老师开列一串长长的书单时,不要轻率地“拒绝”阅读,那个书单背后的道理很多是你当时并不了解、而确实是经验和智慧的凝聚。你的拒绝便意味着失去。

    ⑧我尝自言,我有三个母亲。亲生的母亲给我生命,哺育我成人。第二个母亲是三一,教我如何做人,做什么样的人。三一是我人生的起步。在三一,我接受了当时中国最良好的中学教育:优秀的老师,精心的教学,严格的训练,以及现在看来未必妥当的不留情面的筛选和淘汰。三一给我最重要的是人生的启迪:做一个正直、纯洁、对世界和人类充满爱心的人。而学业倒在其次。至于第三个母亲,那就是北大,北大使我成熟,她引导我走思想自由、精神独立之路。我始终感激三一,要没有三一这第二个母亲,我的人生就没有一个好的起点,那以后以至今日的一切都会沦为空无。我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始终怀着对三一母亲的感激和敬意。

    ⑨我的母校坐落在闽江蜿蜒流过、充满欧陆风情的南台岛。三角梅攀延的院落时闻钢琴的叮咚声,芳草如茵的跑马场,是少年嬉戏的场所,那里有秀丽的柠檬树挺立于清澈的溪边。后来,这一切都连同岁月的流逝而消失了。惟有校园里夹岸的樟树依旧翠绿,那林阴尽头依然站立着当年的钟楼,钟声依旧,如同往昔那样,提醒人们珍惜那易于消失的一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大卫·科波菲尔(节选)

[英]狄更斯

“喂!”姨婆说道,“我已经给他寄了封信,告诉他。他和我会有番理论!”

“要把我——交给——他吗?”我结结巴巴地说。

“我不知道,”姨婆说,“还要看情形呢。”

听到这话,我一下就泄了气,情绪低落,好不伤心。姨婆似乎没有注意到我,她自顾自地从衣柜里拿出一件粗布围裙并穿上,亲手洗茶杯;把茶杯洗净后放到茶盘上,再把桌布叠好放在茶杯上。这之后,她又用小扫帚扫面包皮屑,一直扫到地毯上一点纤尘都没有;接着她又收拾打扫那本已被收拾打扫得无可挑剔的房间。当这一切家务已干得令她满意了,她才取下手套,解下围裙叠好,放回衣柜里某个专门的角落。她把她的针线盒拿到打开的窗子前的桌上,坐了下来开始干活。

…………

“特洛伍德小姐,一收到你的信,我就感到,为了更合情理地表示我本人,或许也为了更表示对你的尊敬——”

“谢谢你,”姨婆尖锐地看着他说,“你不必在意我。”

“还是亲自面谈比借助信交谈要好,”谋得斯通先生继续说道,“虽说旅途不便。这个倒霉的孩子,他已抛弃背离了他的朋友和职责——这个倒霉的孩子,在我那亲爱的亡妻生前生后,都给家里引来了许多的纷扰和不安。他有一种阴郁逆反的心理,一种粗暴野蛮的脾气,一种不驯服不听管教的气质。家姐和我都曾努力想改变他的恶习,却毫无成效。”

谋得斯通小姐说道:“我再补充一句,我认为这孩子是世界上所有的孩子中最坏的一个!”

“太过分了!”姨婆说道。

“可事实上一点也不过分。”谋得斯通小姐说。

谋得斯通先生接着说:“我曾让这孩子去从事一种受尊重的职业,并置他于我一个朋友的照顾下,但他不喜欢那职业;他跑走了,成为一个四处流浪的叫花子,衣衫褴褛地到这儿向你哀求告怜。”

“还是先说那受人尊敬的职业吧,”姨婆说,“如果他是你的孩子,我想,你也会那么把他送去从事吗?再假设,如果那可怜的孩子——也就是他的母亲——还活着,他也要去投身那受人尊敬的职业吧,是吗?”

“我深信,”谋得斯通歪了歪头说,“凡是我和家姐一致认为最好的事,克莱拉都对其没有异议。”

“唉!”姨婆说,“不幸的吃奶娃娃!”

“那可怜的孩子的年金也和她一样不复存在了吗?”

“也和她一样不复存在了。”谋得斯通先生答道。

“那么那笔小小的财产——就是那座房子和那个花园?”

“我的亡妻爱她的第二个丈夫,”谋得斯通先生说道,“毫无保留地信任他。”

“你的亡妻,先生,是一个最没头脑、最不快活、最不幸的吃奶娃娃。”姨婆对他摇摇头说,“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特洛伍德小姐,”他答道,“我到这儿来是要把大卫带回去,按照我认为最恰如其分的方法处置他。如果你袒护了他一次,你就得永远袒护他。我来这儿把他带走,如果他不,我的门从此不再为他开。”

我姨婆很专注地听这番话。她坐得直挺挺的,双手叠放在膝盖上,愤愤地盯着那说话的人,等他说完。

“这孩子要说什么呢?”姨婆说道,“你愿意走吗,大卫?”

我用“不”字回答。我乞求我的姨婆看在我父亲的份上照顾我,保护我。

姨婆把我拉到她身边,对谋得斯通先生说:“你可以走了!我要来试试这个孩子。如果他真像你说的那样,至少我还可以像你做的那样去对待他。不过,你说的话我一点也不相信。”

“你以为我不知道,”姨婆极其尖锐地说,“你让那可怜的、不幸的、误入歧途的吃奶娃娃过的什么日子吗?你以为我不知道,当你向她套近乎时——我敢说,你对她卖弄风情时装得对鹅都不敢嘘一声一样——对那软弱的小人是何等可悲的日子吗?现在我就是看到了你,也听到了你!谁会像谋得斯通先生一开始那样柔顺听话!那个可怜的、上当的、没头脑的孩子从没见过这样的男人。他是用糖做成的。他崇拜她。他溺爱她的儿子——非常非常溺爱他!他要做这孩子的第二个父亲,他们要一起生活在开满玫瑰的乐园里,是吧?呸!滚开!滚!”姨婆说。

“谋得斯通先生,”她向他摇着手指说,“在那没有头脑的吃奶娃娃眼里,你是个专横的君王,你伤了她的心。你利用她弱点里最大的那部分给了她致命的创伤。这事实使你心安了。”

在这当儿,他一直站在门边,面带某种微微笑意打量姨婆,不过他的黑眉黑眼重重拧在一起了。我看得出,虽然他仍然挂着微笑,但脸色已变了,并像刚跑过那样喘着气。

“祝你好,先生!”姨婆说,“再见!也祝你好,小姐。”

谋得斯通小姐没有回答一个字,慎重地挽起她弟弟的胳膊,大模大样地走出了那小屋。

姨婆的脸色渐渐缓和,我诚恳地搂住她的脖子去吻她。就这样,我在一个全新的环境中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现代文阅读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记懒人

老舍

一间小屋,墙角长着些兔儿草,床上卧着懒人。他姓什么?或者因为懒得说,连他自己也记不清了。大家只呼他为懒人,他也懒得否认。

在我的经验中,他是世上第一个懒人,因此我对他很注意:能上“无双谱”的总该是有价值的。

幸而人人有个弱点,不然我便无法与他来往;他的弱点是喜欢喝一盅。三杯下去,他能暂时的破戒——和我说话。我还能舍不得几瓶酒么?所以我成了他的好友。

他的话极其天真,因为他的脑子是懒于搜集任何书籍上的与旁人制造的话的。他没有常识,因此他不讨厌。他确是个宝贝,在这可厌的社会中。

据他说,他是自幼便很懒的。懒人的妈妈怀了他一年半,因为懒得生产。他的生日,没人晓得:妈妈是第一个忘记了它,他自然想不起问。他的妈妈后来也死了,他不记得怎样将她埋葬。可是,他还记得妈妈的面貌。妈妈,虽在懒人的心中,也难免被想念着;懒人借着酒力叹了一口十年未曾叹过的气;泪是终于懒得落的。

他入过学。懒得记忆一切,可是他不能忘记许多小四方块的字,因为学校里的人,自校长至学生,没有一个不像活猴儿,终日跳动;所以他不能不去看那些小四方块,以得些安慰。最可怕的记忆便是“学生”。他记得“学生”——一群推他打他挤他踢他骂他笑他的活猴子。他是一块木头。被猴子们向四边推滚。他似乎也毕过业,但是懒得去领文凭。“老子的心中到底有个‘无为’萦绕着,我连个针尖大的理想也没有。”他已饮了半瓶白酒,闭着眼说。

我决定了下次再来,须带白兰地:普通的白酒还不够打开他的说话机关的。

白兰地得着了空前的胜利,他坐起来了!我的惊异就好似看见了死人复活。我要盘问他了。

“朋友,在过去的经验中,你可曾不懒过一回没有呢?”

过了好久,他点了点头,又喝下一杯酒,慢慢的说:

“有过一次。许久许久以前的事了。设若我今年是四十岁,那必是我二十来岁的事了。”

他的眼合成一道缝,好像看着心中正在构成着的一张图画。然后向自己念道:“想起来了!”

“一株海棠树,”他大概是形容他心里那张画,“第一次见着她,便是在海棠树下。开满了花,像蓝天下的一大团雪,围着金黄的蜜蜂。我与她便躺在树下,脸朝着海棠花,时时有小鸟踏下些花片,像些雪花,落在我们的脸上。记得那是最快活的一天:听着蜂声,闭着眼用脸承接着花片,花荫下见不着阳光,可是春气吹拂着全身,安适而温暖。我们俩就像埋在春光中的一对爱人,最好能永远不动,直到宇宙崩毁的时候。她是我理想中的人儿。她能领略花木样的恋爱;蜜蜂的嗡嗡使我半睡半醒,半死半生;在生死之间我得到完全的恬静与快乐。这个快乐是一睁开眼便会失去的。”

他停顿了一会儿,又喝了半杯酒。他的话来得流畅轻快了:“海棠花开残,她不见了。大概是回了家,大概是。我自然懒得去打听,更提不到去找她。想她的时候,我便在海棠树下静卧一天。第二年花开的时候,她没有来,花一点也不似去年那么美了,蜂声更讨厌。”

这回他是对着瓶口灌了一气。

“又看见她了,已长成了个大姑娘。但是,但是,”他的眼似乎不得力的眨了几下,微微有点发湿,“她变了。她一来到,我便觉出她太活泼了。她的话也很多,几乎不给我留个追想旧时她怎样静美的机会了。到了晚间,她偷偷的约我在海棠树下相见。我不该赴约,可是我去了。她接连说我怎么还这么懒,我始终没开口,她落了泪,走开。我便在海棠下睡了一夜,懒得再动。她又走了。不久听说她出嫁了。不久,听说她被丈夫给虐待死了。懒是不利于爱情的。但是,她,她因不懒而丧了一朵花似的生命!假如我听她的话改为勤谨,也许能保全了她,可也许丧掉我的命。假如她始终不改懒的习惯,也许我们到现在还是同卧在海棠花下,虽然未必是活着,可是同卧在一处便是活着,永远的活着。只有成双作对才算爱,爱不会死!”

“到如今你还想念着她?”我问。

“哼,那就是那次破了懒戒的惩罚!一次不懒,终身受罪;我还不算个最懒的人。”他又卧在床上。

我将酒瓶挪开。他又说了话:

“假如我死去——虽然很懒得死——请把我埋在海棠花下,不必费事买棺材。我懒得理想,可是既提起这件事,我似乎应当永远卧在海棠花下——受着永远的惩罚!”

过了些日子,我果然将他埋葬了。在上边临时种了一株海棠:有海棠树的人家没有允许我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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