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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材料分析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汕头市金山中学2019届高三上学期历史9月月考试卷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施琅早年是郑芝龙的部将,1646年(顺治三年)随郑降清,不久又加入郑成功的抗清阵营。郑成功手下曾德一度得罪施琅,施琅借故杀之而得罪郑成功,郑成功诛杀施琅家人,施琅再次降清。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六月,施琅率清军大举进攻,不久占领澎湖。台湾郑克壤败局己定,但施琅却不忙于进军台湾,建议朝廷“颁赦招抚”郑氏,以争取和平统一台湾,获康熙帝同意。郑克壤投降归顺,从此台湾成为清的一部分。

统一台湾后,施琅认为,台湾乃要害之地,“红毛”“无时不在涎贪,亦必乘隙以图”。促成康熙帝决心留守台湾,并于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设立台湾府。

施琅攻占台湾后,夺占的田产几乎占据南台湾已开垦上地的一半之多,名为“施侯租田园”。后世对于施琅评价,民间有较大争议,传统史学家也难以将他的形象正面化。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施琅在国家统一方面所做的贡献。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施琅为什么在后世的评价不高。
举一反三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英国有着深厚的地方自治传统,被誉为“地方自治之母”。都铎王朝时期(1485-:1603年),地方自治开始向近代转变,治安法官取代郡长,逐渐拥有广泛的行政权力。斯图亚特王朝时期(1603-1688年),经历两次内战和共和国的实验,地方自治权限得到很大发展。18世纪,治安法官按照地方习俗进行管理,完全不受议会法令的影响,地方自治发展到鼎盛时期。随着君主立宪制的确立,18世纪后期开始出现国家立法机关主动控制地方自治主体的现象。1835年市政法案规定由领取薪水的行政人员来执行地方政府的工作,并对郡治安法官进行分权;1888年,英国下院通过了《地方政府法》,规定郡议会每年集会四次,居民成为自治主体;1894年制定颁布了《区、教区、乡议会法》,规定民选议会作为地方权力机关。随着各种机构的不断设置,地方逐步仰仗中央财政支持,中央政府加大对地方的行政监督。

--摘编自孙宏伟《英国地方自治体制研究》

材料二:西方地方自治观念传入中国,始于道光年间,在内忧外患之下,:1907年清政府的地方自治序幕在江苏的“上江”(上元和江宁)两县拉开,自治局、调查局、调查官署局等自治机构先后成立)同年,清廷令各省设立咨议局。)1908年开始,清政府先后颁布《洛议局章程》、《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府厅州县议事会议员选举章程》等,从而形成了由城镇乡自治到府厅州县自治的等级地方自治架构。但地方自治未脱离“官治”,自治章程严格规定业务范围、活动规则;在相关政策的宣讲过程中,出现了民众误会、反对等现象。1909年,各省议员赴京请愿速开国会,遭到清廷坚决拒绝,矛盾很快激化,地方自治运动逐渐脱离政府的控制。

--编自丁旭光《近代中国地方自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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