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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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黑龙江省大庆实验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10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有一天,他的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奶奶”这个词让她觉得,如果不是她的孙女残忍,那只能是时光残忍,时间如刀。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心灵的启示。 B、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和舐犊情深。 C、小说寓曲折离奇的情节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文字中,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D、本文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琐碎的日常生活变得丰富,枯燥的事理变得具体生动,有意味。
(2)、小说中年轻人喊“妈”的情节布局巧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3)、结尾三段写到暮色中的鼓声,请结合作品谈谈作者这样安排的用意有哪些?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幸福的玫瑰

【美国】阿·戈登

    那年春天,每周六晚上我都要给凯洛琳小姐送去一朵玫瑰,那玫瑰总是花店里最好的一朵。

    我在放学后和星期六在奥森老爹的花店替他送花。从一开始我送玫瑰的时候,就觉得这事有点儿古怪。第一次送玫瑰的晚上,我提醒奥森老爹忘记给我送花人的名片了。

    “没有名片,詹姆斯。送花的人要求尽量保密。所以你不要声张,好不好?”奥森老爹说。

    有人送花给凯洛琳小姐,我很高兴,因为大家都可怜她。我们小镇里的人都知道,凯洛琳小姐最倒霉不过,她被人抛弃了。她与潘尼曼已订婚多年,一直在等他。但潘尼曼在医院实习期间,爱上了一个更年轻漂亮的女郎,和她结了婚。潘尼曼娶的那个女郎的确是个美人,叫克丽丝汀。

    她在我们镇上的日子一定不好过,因为女人都鄙视她,说她的坏话。至于可怜的凯洛琳小姐,这件事可把她害惨了。一连半年,她足不出户,放弃了一切公众活动,甚至也不替教堂弹风琴了。

    我送第一朵玫瑰去的那天晚上,她看上去像个鬼。我把那个盒子递给她,她满脸惊讶——“给我的吗?”第二个星期六,在同一时间,我又送一朵玫瑰给凯洛琳小姐。下个星期六,又是一朵。第四次她很快就开了门,我知道她一定在等待着我。她的两颊微红,头发也不那么散乱了。

    我又给她送去了第五朵玫瑰。第二天早晨,凯洛琳小姐又回到教堂弹风琴了,我看见她衣襟上别着那朵玫瑰。“多么勇敢。”我母亲说,“多么有骨气!”

    我照例每周末去送玫瑰,凯洛琳小姐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现在她有点儿自豪,表现出一种傲岸自尊的神气。这一晚是我去凯洛琳小姐家最后的一个晚上。我把盒子递给她,说:“凯洛琳小姐,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送花了,我们下星期要搬到别的地方去。不过,奥森老爹说他会继续送花来的。”

    她踌躇片刻,说:“詹姆斯,你进来一下。”她把我领到整洁的客厅,从壁炉架上拿下一个精雕的帆船模型。“这是我祖父的。”她说,“送给你。你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快乐——你和那些玫瑰。”她把盒子打开,轻触娇嫩的花瓣,说:“花瓣无言,却告诉我许多事情……”

    回花店后,我做了一件从来不敢做的事情。我在奥森老爹那儿找到了我所要找的东西。只见上面是奥森老爹潦草难辨的笔迹:“潘尼曼,五十二朵美国红玫瑰,每朵两角五分,共计十三元。已全部预付。”原来如此,我暗自思忖,原来如此!

    直到许多年过去。有一天,我又来到奥森花店。一切都没有改变。我跟他聊了一阵,随后问:“凯洛琳小姐现在怎样了?”“凯洛琳小姐?”他点点头,“她嫁给了乔治,那个开药店的,人不错。他们生了一对双胞胎。”“哦!”我有点惊讶。我想让奥森老爹知道我当年有多精明,“你猜潘尼曼太太知不知道她丈夫送花给他的老相好凯洛琳小姐呢?”奥森老爹叹了口气:“唐姆斯,你从来就不太聪明。

    送花的不是潘尼曼,他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

    我瞪着眼睛看着他:“那么花是谁送的?”“一位太太。”奥森老爹说,他小心翼翼地把栀子花放进盒子,“她说她可不肯坐视凯洛琳小姐因为她而毁了,送花的是克丽丝汀。”

    “你瞧,”他最后盖上盒子的时候说。“那才是个有骨气的女人!”

(选自《最经典的微型小说》)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小题。

清粥

王岫榕

    ①清粥是最家常的饭食,自然也不需要高贵的香米,普通的新鲜白米即可,洗过,泡过。傍晚,几朵夕阳的余晖打在灶台上,开始煮一锅清粥,只有米和水,还有一颗悠闲的心,简单明了。

    ②煮粥过程很悠长,却并不枯燥。眼见着米和水,陷入纠缠,米会一下子感知到水的温暖,开始会觉得有点不适应,躲躲闪闪的。随着水一点点的沸腾翻滚,不停示好,米粒终于欢快起来, 在水一波一浪的推动下,咕嘟咕嘟地跳着舞,随着热气徐徐上升,开出乳白的花朵。厨房里就会弥漫起淡淡的甜香,热乎乎的。这是米在慢慢地释放着自己,也是水,在慢慢的融入米的世界。这时候,就要把火关到最小,小到可以让锅保持着咕嘟的状态,又不会让刚氤氲出来的热气散掉。

    ③之后,米和水的生命进入另一状态,行动开始迟缓,安静,当米与水之间没有一丝的缝隙,稠且润泽,咕嘟声均匀如尘世的喧嚣,香气,便徐徐地氤氲,是人间烟火的香气,也是幸福的香气。

    ④煮粥的时候,心是静的,手却很少闲着,随便拿一本闲书,看两页,照顾一下粥,再返回来看,没有大起大落的情节,随便从哪里看起,只是一种消磨;洗衣机里转动着衣服,或者摘一篮子青菜,是晚上的小菜,菜叶子油绿油绿的,用清水泡进红色的小框子里。为了配菜,再切了 一盘雪白的豆腐,此时,孩子回来了,奔跑着去开了门,顺手将垃圾搁门口……忙乱,却有序,琐碎也掺和着静好。

    ⑤朋友老是觉得我为一锅粥浪费了太多时间,她煮粥和许多人一样,放点米进去,加上水,调好电饭锅的火候,盖上盖子就可以了。吃饭的时候盛在碗里,有稀薄的米汤浮在上面,而米粒,却仿佛是受了什么委屈似的,悄悄地沉到了碗的最底下。事实上,米真的是委屈的啊!在这样的不受关注与注视下熬成的粥,只不过是填肚子的食物而已,米粒根本不肯释放香气。

    ⑥米也会分享主人的好心情,然后变成自己的好味道来报答你。

    ⑦粥快熬好的时候,锅里的米,早就变得懒懒的,躺在水的怀抱,惬意舒心的样子。而水,早就化成袅袅蒸汽,缭绕四散,也有调皮的,钻到了米的身体里躲起来了。锅还是那只锅,可是,锅里的水和米,却不想隐入,水中有米,米中也有水,再也分不开了,如生命和经历,总会有抗 争和激烈,慢慢进入一种状态——互相依存,又并不干扰。

    ⑧我是极爱喝粥的人,白瓷碗,小咸菜,或者一只腌出油的鸭蛋,是清粥的绝配。喝一口,黏稠润泽,牙还没有感知到,就滑到了身体里,唇齿留香,紧接着,是身体里的温暖与熨帖,心,一下子就松弛下来,世事都远了,只愿此刻,专心感知粥的美味,体味生活的眷顾,感知安静的,有粥可食的人生。

    ⑨南宋著名诗人陆游曾作《食粥》诗一首:“世人个个学长年,不悟长年在目前,我得宛丘平易法,只将食粥致神仙。”

    ⑩被鸡鸭鱼肉和各种添加剂刺激的味蕾回归敏感,清香满口,余味不绝,清粥带给世人的福泽,是人如神仙。

    宋代苏东坡有书帖曰:“夜饥甚,吴子野劝食白粥,云能推陈致新,利膈益胃。粥既快美,粥后一觉,妙不可言。”

    清粥的好处不仅仅是简单、养生、清香。

    汉代医圣张仲景《伤寒论》述:“桂枝汤,服已须臾,啜热稀粥一升余。清粥一碗,可养身心,可助药力。”

    青春飞扬的年纪,处处都是好风景,很难将自己关在厨房里为自己,为家人煮一锅真正的清粥。便常常用稀饭代替,哄骗的,终究是自己的身体和心。

    不知从何时起,开始有心思慢慢熬一锅清粥,好像没有着急要做的事,吃了亏,煮粥的过程便慢慢平复了心境。躲在厨房里,少了一些灯红酒绿,却多了许多闲适,心和味蕾都更敏感,对幸福有了更清醒的感知。房子车子票子,盈余就好,不求太多。身体的熨帖和糯滑的口感,成了第一需求。

    清粥为伴,滋润身心,给予生命营养,便不惧流年

    愿为自己慢慢煮一锅白米清粥的人,也在生活的大命题中将自己慢慢地熬煮着,不激烈,不偏执,不放弃,一点点让灵魂散发出香气。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传家宝

候发山

    村里不时传来炸响的鞭炮,年的气息越来越浓。

    过罢年,我就整整撑了40年。父亲吧嗒了一口烟,很享受地“呲溜”了一口。

    春子低着头,怔怔的样子。

    我老了,干不动了。父亲一直看着春子,眼光里有疼爱,有欢喜,有期待。

    春子瞅着升腾的火苗,没有说话。

    因老家遭了大水,你老爷(曾祖父)带着一家老小落脚到这里。感念这里的人好,你老爷会些木工手艺,就自造了一条小船,摆渡,不取分文报酬。你老爷临死立下遗嘱,子孙后代义渡乡亲……父亲不像是自言自语,像是说给春子听。

    春子的目光溜出门外,望着眼前缓缓流动的小河,心里生起无端的怨恨。

    你老奶(曾祖母)去世时,你老爷上午忙完丧事,下午就到渡口去了……到你爷爷这一辈,他结婚那天,拜了天地后,直奔渡口……轮到我,那就多了。有一年,我下河救人,上岸后发起了高烧,在医院躺了半个月才出院。你打工没回来,我就掏了1000元雇人摆渡了半月……说到这里,父亲的脸上有了神采,连那一道道皱纹里都放出光来。

乡亲们的情啥时候才能还完?春子忍不住说道。

    还不完!咋能还完呢?若是当年他们不收留你老爷,只怕早就变成孤魂野鬼了,哪会有我?更别说你了。说到这里,父亲指了指墙角的蓑衣和竹篙,说,还有外面的船,这就是咱的传家宝。从你老爷到我这一辈,先后渡坏22只木船,撑破一百多把竹篙……到你这里,不能断了,还要传给我的孙子。

    这有什么可骄傲和自豪的?春子又带气又带笑。他在外面打工,每月四五千块的收入,实在不愿意回来。

    这时候,门外传来踢踢踏踏的凌乱的脚步声。有人过河!父亲站了起来,要去拿墙角的竹篙。

     “大叔,过年了,陪你喝两盅。”随着话音,门口一暗,进来几个村民。一个个手里都不空,提溜着水果,还有酒和菜肴。春子认得,其中一个是老村长。

    看到春子,老村长说道:“春子也在啊,啥时间回来的?过了年不走了吧?”

    不等春子说话,父亲呵呵一笑,豪气地说,不走了,不走了,该接班喽。

    春子站起来给老村长打过招呼,回家了。娘还在家忙年呢。

    回到家,娘刚蒸出一笼馍,有花卷,有菜包,有蒸馍,冒着袅袅的热气和丝丝的香气。家的味道,年的味道,一下子把春子包围了,心里的不快消失得无影无踪。

    春子刚要伸手抓个花卷吃,娘拍了一下他的手,说还没敬河神呢,等会儿吃。

    听说要敬河神,春子心里又生出隐隐的不快。

    娘似乎知道春子的心思,说你爹让你回来就回来吧,有地,饿不死,挣那么多钱干嘛?人这一辈子,名声比啥都重要。

    娘,别说了,我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春子看到娘的头上一片雪白,心里动了一下。

    过罢年,春子真的就接替了父亲摆起了渡。让人万万想不到的是,春子破例收取费用,一个人一次两元钱。

    父亲强压住心头的火气说,你到底要干啥?你不是我的儿子!

    春子说,我收钱,乡亲们就没有亏欠感了。

    放屁!是咱欠乡亲们的!有好多天,父亲都不敢出门,不敢面对乡亲们。

    其实,父亲的猜测和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对于春子摆渡收费,有不少村民倒还是理解的。老村长知道父亲的心思,还特意赶来安慰他,说收费是应该的,早应该收费了。

    私下里,有人曾给春子算过一笔账,一个人一次两元,一船按10人计算,每天大概30个来回,每个月至少有两三万的收入。乖乖,春子要发大财了。

    父亲再出门时,明显感觉到了乡亲们的目光跟先前有很大的不同,见了面也没有过去的热乎劲了。

    春子也有类似的体会,乡亲们的眼神。较之以往,少了温度,少了情谊,多了冷冰冰,多了敌意。有时当着他的面,指鸡子骂狗,话也说得难听。

    报应,报应啊。父亲没少这样哀叹。儿大不由爹,父亲干生气也没办法。

    一年后,村里来了一支建筑队,在小河上架起了一座桥。

    没有人再坐船了。春子的小船、竹篙和蓑衣真的成了文物。有村民还幸灾乐祸的,见到春子,还假惺惺地关心,说有了桥,春子要失业了。春子淡淡一笑,没有说话,没有一点失落的样子

    当桥竣工那天起,春子又到外地打工去了。那天,父亲忍不住告诉老村长,说那座小桥是春子出资修建的。

    老村长的嘴巴半天没合拢,然后哈哈一笑,末了说了一句,狗日的春子。

    狗日的春子。父亲自言自语重复了一句,然后嘿嘿呵呵地笑了,眼角里,皱纹里,都塞满了骄傲和自豪。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各题。

月光满地

马新朝

    翻开唐诗宋词,翻开元曲,几乎满篇月光,中国古代文人,鲜有不写月光的。月光历世照着我们,总是那样如期的圆,如期的缺,那样的清辉,那样的如水。

    只是近些年来,我见得它少了,模糊了。它缓缓隐退于我的生活,数月,经年,没有看到它在窗前升起。它曾是那样皓皓满天,现在它怎么了,我已很难见到它。然而,我知道它仍在,仍存在于天空,存在于我内心的某一角落,却已锈迹斑斑

    是夜,我好像听到了它在微弱地喊我,我的身体感觉到了它,它用无声的嗓音喊我,用盈盈泪光喊我,用不存在的小手触摸我。我缓步登上楼阁晾台,向天空望去,可它在哪呀?前面一栋黑糊糊的大楼,遮住了半个天空,我看不到它。

    我脱下便衣,换上西装,换上皮鞋,下得楼来,直奔市区的紫荆山公园,因那里地势相对开阔,建筑物又少,接近自然。我穿过车流如水的金水大道,那些没有烧透的汽油味与尘土味,混合在一起,在空气中漂浮迷漫。在一人造小山上,我看到了它,它在东边群楼的缝隙中,左冲右突,艰难地上升。它怎么了?竟有些黯淡,也小了许多,全然不像旧时月。我看到它的脸,有不易察觉的愁容和倦意,它病了吗?那么无力、微弱、无奈,像老人被无边暗哑所围绕。它淡淡地照着我,照着我身边的假山、沉睡的石头、无语的松粕,用它的残缺唤醒着我体内的残缺。多年了,月光渐远,我一直生活在没有月光的生活中,那无边的琐碎、烦恼、不安,遮蔽了它。谁能说没有月光的生活不是一种残缺。

    我童年的月光,可不是这个样子。

    彼时,月光是明亮、洁净的,一尘不染,尚带有原野上植物那丝丝的甜味。在南阳盆地腹地,一个小村庄中,木格子窗内,煤油灯结着浅浅灯花,我和李白、杜甫、陆游等我所敬仰的诗人先贤,频频相会在一本本发黄的书里。每每抬头,向窗外望去,满院皆是月光,那月光像水,似银,从高空流淌下来,在地上铺厚厚的一层,把方方正正的小院子撑满。枣树叶子一明一暗,像无数闪动着的小眼睛。蛐蛐在墙角处鸣叫,青蛙声在村边此起彼伏。村西就是终年流清着的润河,水草浮动,鱼虾成群,清澈见底。此时,正无声地把大片大片的月光,运向不知道的远方。我的母亲和邻居家的三婶,坐在院中纳鞋底,她们很长时间不说一句话,月光带着高天的凉意和香气,游走在她们中间,她们便成了月光的雕像。此时,月光已融入了我的身体,融入了我的生命。它照在土地上,因此也就变成了土地;它照在村舍里,因此也就成了村舍。后来,无论我到何处,在有月亮的晚上,我总要留意向天上看去,月亮就成了我的一个情结。只是我很纳闷,为何再也看不到故乡那样明亮、干净的月光了。我所看到的月光,总像是掺了某种不洁的杂质,某种病态。这是为什么呢?莫非若古人所说:月是故乡明。有一次回乡,我故意选择了有月光的日子,目的是看月,寻找往昔失去的月光。奇怪的是,故乡的月光也同样含有杂质和病态。一次,我把这种对于月亮的感觉说给一位朋友听,他说他也有同样的感觉,说罢,二人相对无言,心中有着深深的失落。

    一个人,要深人月光,首先要有一种心境成为月光,才能感受月光,月光需要人的配合与栽种,才能长出更为繁茂甘甜的如水似银的月光。只是现代人无法深入到月光的内部。

    何处才能找到我幼时的月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日规

汪曾祺

    西南联大新校舍对面是“北院”。文学院的学生走过北院,将出侧门时,往往都要停一下:路边开着一大片剑兰!

    这片剑兰开得真好!花很大,比普通剑兰要大出一倍。可是,这些花谁也不能碰一碰,这是化学系主任高崇礼种的。他不爱串门拜客闲聊天,爱种花,只种一种:剑兰。大家都知道高教授的脾气:他的花绝不送人。而且大家知道,现在他的花更碰不得,他的花是要卖钱的!这样,高教授的生活就提高了不少,他家汽锅鸡的香味时常飘入教授宿舍的左邻右舍。哪位说:教授卖花,未免欠雅。先生,您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您不知道抗日战争期间,大后方的教授,穷苦到什么程度。因此,高崇礼卖花,全校师生,皆无非议。

    只有一个人可以走进高教授的花圃,蔡德惠。蔡德惠是生物系助教,坐办公室。生物系办公室和化学系办公室紧挨着、门对门。蔡德惠和高教授朝夕见面,关系很好。

    蔡德惠是一个非常用功的学生。从小学到大学,各门功课都很好。他生活上很刻苦,联大四年,没有在外面兼过一天差。联大学生像蔡德惠这样没有兼过一天差的,极少。

    蔡德惠在中学时就立志学生物。他对植物学尤其感兴趣。到了大学三年级,就对植物分类学着了迷。植物分类学在许多人看来是一门很枯燥的学问,单是背那么多拉丁文的学名,就是一件叫人头疼的事。可是蔡德惠觉得乐在其中。有人问他:“你干嘛搞这么一门干巴巴的学问?”蔡德惠说:“干巴巴的?——不,这是一门很美的科学!”他是生物系的高材生。四年级的时候,系里就决定让他留校。一毕业,他就当了助教,坐办公室。

    高崇礼教授对蔡德惠很有好感。蔡德惠算是高崇礼的学生,他选读过高教授的普通化学。蔡德惠的成绩很好,高教授还记得。但是真正使高教授对蔡德惠产生较深印象,是在蔡德惠当了助教以后。他很勤奋。每天高教授来剪花时候(这时大部分学生都还在高卧),发现蔡德惠已经坐在窗前低头看书,做卡片。虽然在学问上隔着行,高教授无从了解蔡德惠在植物学方面的造诣,但是他相信这个年轻人是会有出息的,这是一个真正做学问的人。高教授也听生物系主任和几位生物系的教授谈起过蔡德惠,都认为他有才能,有见解,将来可望在植物分类学方面取得很高的成就。高教授对这点深信不疑。因此每天高教授和蔡德惠点头招呼,眼睛里所流露的,就不只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敬佩。

    高教授破例地邀请蔡德惠去看看他的剑兰。蔡德惠当然很喜欢这些异国名花。他时常担一担水来,帮高教授浇浇花;用一个小薅锄松松土;用烟叶泡了水除治剑兰的腻虫。高教授很高兴。

    蔡德惠简直是钉在办公室里了,他很少出去走走。他交游不广,但是并不孤僻。有时他的老同学会到他的办公室里来坐坐。在蔡德惠那里坐了一会的同学,出门时总要看一眼门外朝南院墙上的一个奇怪东西。这是一个日规。蔡德惠自己做的。所谓“做”,其实很简单,找一点石灰,跟瓦匠师傅借一个抿子,在墙上抹出一个规整的长方形,长方形的正中,垂直着钉进一根竹筷子——院墙是土墙,是很容易钉进去的。筷子的影子落在雪白的石灰块上,随着太阳的移动而移动。这是蔡德惠的钟表。蔡德惠原来是有一只怀表的,后来坏了,他就一直没有再买——也买不起。他只要看看筷子的影子,就知道现在是几点几分,不会差错。蔡德惠做了这样一个古朴的日规,一半是为了看时间,一半也是为了好玩,增加一点生活上的情趣。至于这是不是也表示了一种意思:寸阴必惜,那就不知道了。大概没有。蔡德惠不是那种把自己的决心公开表现给人看的人。不过凡熟悉蔡德惠的人,总不免引起一点感想,觉得这个现代古物和一个心如古井的青年学者,倒是十分相称的。人们在想起蔡德惠时,总会很自然地想起这个日规。

    蔡德惠病了。不久,死了。死于肺结核。他的身体原来就比较孱弱。

    生物系的教授和同学都非常惋惜。

    高崇礼教授听说蔡德惠死了,心里很难受。这天是星期六。吃晚饭了,高教授一点胃口都没有。高太太把汽锅鸡端上桌,汽锅盖噗噗地响,汽锅鸡里加了宣威火腿,喷香!高崇礼忽然想起:蔡德惠要是每天喝一碗鸡汤,他也许不会死!这一天晚上的汽锅鸡他一块也没有吃

    蔡德惠死了,生物系暂时还没有新的助教递补上来,生物系主任难得到系里来看看,生物系办公室的门窗常常关锁着。

    蔡德惠手制的日规上的竹筷的影子每天仍旧在慢慢地移动着。

(选自《汪曾祺小说自选集》,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封城

刘正权

不用抬头,余一菲就知道,妞妞又站在阳台上啃手指。

已是封城第三天了,该死的冠状病毒,若能抓住它的身影,余一菲是不惧与它贴身肉搏血战到底的,妞妞爸爸那么高大,还是运动员出身,不照样被她给扫地出门了?

这场离婚大战,以余一菲的大获全胜而告终,唯一的遗憾,是妞妞在这五年拉锯战中,落下了动辄就啃手指头的后遗症。

妞妞六岁了。一岁的孩子啃手指,是因为处于用嘴唇认识这个世界的阶段,会习惯性地吮吸手指。六岁以后还啃手指,心理医生说了,这是孩子情绪紧张,靠啃手指甲分散压力。

离婚前,这个家庭哪天不是兵戎相见﹖客厅是主战场,卧室是小校场,厨房是兵器库,卫生间是疗养室。阳台作为唯一的缓冲地带,每每战火蔓延,妞妞就在那儿避难。

余一菲曾经发誓,要把阳台密封起来——妞妞在阳台上啃指甲的一幕,无异于昭告天下,他们家又“风吹鼍鼓山河动,电闪旌旗日月高”了。

誓言还未落地,小区已被密封。

新型肺炎来势汹汹,是余一菲不曾预料到的,先前忙于内斗,压根没心思过年,等战局落定,全国已打响抗击肺炎的战役。

封城封路不封心。话虽这么说,余一菲心里却陷入冰窟窿。她是外省嫁过来的,虽然娘家有人,但鞭长莫及,而妞妞爸爸一气之下远走国外。

小区一封,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妞妞有罕见的自闭症,这也是余一菲和妞妞爸爸吵架的一个燃爆点,两人都指责对方应为此事负责任,双方同时都为自己推卸责任。

望着妞妞,余一菲绝望了。现在流行的说法,宝宝都是来自星星的孩子,可你为什么不让妈妈看到一星半点可以燎原的光芒呢?

病毒肆虐下的小城,没了往日的喧闹,甚至,都有人怀念余一菲家里砸电视机摔玻璃杯的爆裂声了,怎么说,那都是展示勃勃生机的一种生活态度。

从卧室到客厅是散步,从客厅到阳台,就是游公园了,毕竟可以极目楚天舒呀。感谢未来得及封闭的阳台,让余一菲有了莫名的慰藉。啃手指头不是孩子的专利,小区阳台上,竟然有成年人,下意识地啃着手指或抓着头发。

每天水涨船高的确诊病例,每天上升的死亡人数,每天严峻的宣传态势,让人内心由对病毒的轻慢迅速过渡成对疫情的恐惧。

翻看朋友圈微信,成了余一菲生活的重中之重,她尤其想知道,最早被封城的武汉人是怎么熬过这一周的。

借鉴一下别人的生活智慧算是曲线救家吧……果真让她看见了一则:别问我们这些关在家里的武汉人每天怎么过的……

下午数了一下,我家阳台木地板三百八十块左右,可能存在误差,明天接着数!我家对面一栋楼,空调挂了一百六十七个,不会错,我数了几遍,我家孩子数了好几遍!

余一菲心中一酸,不是为那个把空调数了好几遍的孩子,是为妞妞。妞妞还会不会数数,至今还是个谜,这几年只顾吵架了,压根没跟孩子好好待过一天,就从数数弥补吧。阳台对面是没有楼的,倒是有一条大马路,那就数车吧,人,想数到十位数有相当的难度。以车代步,总归比步行安全系数高。

一辆!余一菲指着老远驶过来的一辆车尖叫。妞妞的眼神亮了起来。

二辆!余一菲脖子伸出老长,那车才甲壳虫般大小。妞妞的手指从嘴唇边挪开。三辆!余一菲报完数,才有救护车的鸣笛声呼啸而来。妞妞喉咙上下滑动了一下。半天下来,路过的车勉强才凑够五十辆。

记得两岁时,妞妞能从一数到五十的,两岁后,却莫名地不再开口。那正是余一菲和妞妞爸爸彼此看对方不顺眼的矛盾高发时段。

夜幕降临,第一百辆车终于从街上驶过 , 余一菲打了鸡血般,对躺在怀里的妞妞说,乖,明天咱们再数,好不?

妞妞眼中亮晶晶的,点点头,再眨眨眼。

数完车辆,数小区上空飞过的鸟,数完小区上空的鸟,数天上飘过的云朵,数完云朵,数小区绿化带上开了花的腊梅树,四天日子不经意间流淌过去。

那天,余一菲正在厨房煮方便面,家里储备的食物已空了,忽然有个似曾熟悉的口音从阳台蹿进厨房:好多人,有一百零八个呢

余一菲激动起来,这不是妞妞的声音吗?

果然是妞妞,阳台上,妞妞正凝神看着小区门口数人头。

顺着妞妞目光望下去,封闭的小区门已打开,有运送生活物资和医疗防护物资的车一溜儿排在门口,忙个不停卸车的人有当兵的,有医生,有社区干部,还有志愿者,不多不少,真的一百零八人。车是从山东开来支援湖北疫区的,每辆车上都贴着大红的宣传标语:隔山,隔水,不隔爱!

余一菲把妞妞抱起来,指着车上的大红宣传标语说,来,乖妞妞,跟妈妈念!

妞妞小脸胀得通红,喉咙喘着粗气,一字一句地,说出的却是,妈妈,什么时候再封城?

(选自《小小说选刊》2020年第5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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