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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成都七中实验学校2018届九年级上学期语文12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总有一刻,不同寻常

马德

    一个孩子站在超市门口,呆呆地望着那个卖冰激凌的人,不走。

    这是一个六七岁的乡下孩子,穿戴很不整齐。他望着各色的冰激凌从铁机器里出来,又装在花花绿绿的尖筒里,好奇而又神往,他不禁舔了舔嘴唇,说:“妈妈,我要那个!”他顺手指了一下那充满诱惑的冰激凌。

    “不,咱们不吃这个,咱们走!”旁边那个推着自行车的女人,可能是孩子的妈妈。她一边说,一边拽住孩子的手就要走。

    “不,我不走,我要!”孩子反扯着妈妈的手,僵持着。

    “那个东西凉,吃了会肚子疼。”

    “不,妈妈,我不怕凉,我不怕疼!”

    “那也得等你爸爸回来再买。”

    “不,爸爸到老远老远的地方挣钱去了,我就现在要!”

    这个超市位于小城的繁华地带,穿梭出入超市的有好多人,有人好奇地往母子这里瞅上一眼,有人连瞅也不瞅,就径直走开了。那个卖冰激凌的人,也独自安详地做着他的冰激凌,并不朝母子这里瞅上一眼。

    “妈,我就是想尝尝,那个东西是什么味儿。”

    “是……你管它是什么味儿!”母亲见孩子仍然扭着不走,有些急了,“啪”一巴掌在孩子的屁股上。娃子“哇”地一声哭了,猛烈地抽泣着,样子委屈极了。

    好多双眼睛一下子聚拢了过来,带着惊愕、疑惑、责怪、怜悯、叹息,或者其他别样的神色。这仿佛又是一场热闹,这些人聚拢着,不肯离去。

    这时一位衣着光鲜的妇人,走到卖冰激凌的面前,要了两支冰激凌。她把其中的一支给了自己的儿子,然后快步走到哭泣的孩子面前,蹲了下来,把剩在手中的那支冰激凌递给了他。

    “给,亮亮,别哭了,妈妈不愿给你买,阿姨给你买。”她摸了摸孩子的脑袋,接着说,“几个月不见,亮亮又长高了!”说完后,她站起来,朝孩子的妈妈微微点了点头,笑了笑,便领看她的孩子走开了。

    孩子不哭了,手里举着那支冰激凌愣在那里。一样愣在那里的,还有孩子的妈妈。

    走出人群后,那位妇人的儿子也有些不解,他扯住妈妈的衣襟问:“妈妈,你认识亮亮?”妇人说:“不,孩子,妈妈也不认识。”

    “那你怎么知道他叫亮亮?为什么要买冰激凌给他?”孩子依旧寻根究底,想要弄个明白。

    妇人笑了,说:“孩子,不要问这么多了,等你长大后,妈妈再告诉你。”

    也许,若干年之后,妇人早已忘了这件事情,而他的儿子也忘记了问母亲答案。但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当妇人用智慧为那个陌生的孩子付出爱的时候,这个世界早已因为她的这个举动而变得不同寻常。

(选自《中国青年》)

(1)、本篇小小说主要是通过人物的什么描写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
(2)、小说第②小节划线的“那个”能否换成“冰激凌”?第11节划线处作者为什么用“拍”不用“打”?请分别说出理由。
(3)、第⑨和第12节中都写到了周围人的反应,这些文字能否删去?为什么?
(4)、请从内容和形式方面说说这篇小说结尾的作用。
(5)、当今社会发展、经济繁荣,但还有许多弱势群体有待关注和帮助。文中这位妇人的做法,给了你什么启示?(不少于80字)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这辈子最爱的人

       ①我的家在一个偏僻的山村,父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我有一个小我3岁的弟弟。

       ②有一次我为了买女孩子们都有的花手绢,偷偷拿了父亲抽屉里5毛钱。父亲当天就发现钱少了,就让我们跪在墙边,拿着一根竹竿,让我们承认到底是谁偷的。我被当时的情景吓傻了,低着头不敢说话。父亲见我们都不承认,说,那两个一起挨打。说完就扬起手里的竹竿,忽然弟弟抓住父亲的手大声说:“爸,是我偷的,不是姐干的,你打我吧!”父亲手里的竹竿无情地落在弟弟的背上、肩上,父亲气得喘不过气来,打完了坐在炕上骂道:“你现在就偷家里的,将来长大了还了得?我打死你这个不争气的。”当天晚上,我和母亲搂着满身是伤痕的弟弟,弟弟一滴眼泪都没掉。半夜里,我突然号啕大哭,弟弟用小手捂住我的嘴说,姐,你别哭,反正我也挨完打了。

       ③我一直在恨自己当初没有勇气承认,事过多年,弟弟为了我挡竹竿的样子我仍然记忆犹新。那一年,弟弟8岁,我11岁。

       ④弟弟中学毕业那年,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同时我也接到了省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那天晚上,父亲蹲在院子里一袋一袋地抽着旱烟,嘴里还叨咕着,两娃都这么争气,真争气。母亲偷偷抹着眼泪说争气有啥用啊,拿啥供啊!弟弟走到父亲面前说,爸,我不想念了,反正也念够了,父亲一巴掌打在弟弟的脸上,说,你咋就这么没出息?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把你们姐俩供出来。说完转身出去挨家借钱。我抚摸着弟弟红肿的脸说,你得念下去,男娃不念书就一辈子走不出这穷山沟了。弟弟看着我,点点头。当时我已经决定放弃上学的机会了。

       ⑤没想到第二天天还没有亮,弟弟就偷偷带着几件破衣服和几个干馒头走了,在我枕边留下一张纸条:姐,你就别愁了,考上大学不容易,我出去打工供你读书。

       ⑥我握着那张纸条,趴在炕上,失声痛哭。那一年,弟弟17岁,我20岁。

       ⑦我用父亲满村子借的钱和弟弟在工地里搬水泥挣的钱终于读到了大三。一天我正在寝室里看书,同学跑进来喊我,梅子,有个老乡在找你。怎么会有老乡找我呢?我走出去,远远地看见弟弟,穿着满身是水泥和沙子的工作服等我。我说,你咋和我同学说你是我老乡啊?他笑着说,你看我穿的这样,说是你弟,你同学还不笑话你?

       ⑧我鼻子一酸,眼泪就落了下来。我给弟弟拍打身上的尘土,哽咽着说你本来就是我弟,这辈子不管你穿成啥样,我都不怕别人笑话。

       ⑨他从兜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用手绢包着的蝴蝶发夹,在我头上比量着,说我看城里的姑娘都戴这个,就给你也买一个。我再也没有忍住,在大街上就抱着弟弟哭起来。那一年,弟弟20岁,我23岁。

       ⑩我第一次领男朋友回家,看到家里掉了多少年的玻璃安上了,屋子里也收拾得一尘不染。男朋友走了以后我向母亲撒娇,我说妈,咋把家里收拾得这么干净啊?母亲老了,笑起来脸上像一朵菊花,说这是你弟提早回来收拾的,你看到他手上的口子没?是安玻璃时划的。

       ⑪我走进弟弟的小屋里,看到弟弟日渐消瘦的脸,心里很难过。他还是笑着说,你第一次带朋友回家,还是城里的大学生,不能让人家笑话咱家。

       ⑫我给他的伤口上药,问他,疼不?他说,不疼。我在工地上,石头把脚砸得肿得穿不了鞋,还干活儿呢……说到一半就把嘴闭上不说了。

       ⑬我把脸转过去,哭了出来。那一年,弟弟23岁,我26岁。

       ⑭我结婚以后,住在城里,几次要把父母接来一起住,他们都不肯,说离开那村子就不知道干啥了。弟弟也不同意,说姐,你就全心照顾姐夫的爸妈吧,咱爸妈有我呢。丈夫升为厂里的厂长,我和他商量把弟弟调上来管理维修部,没想到弟弟不肯,执意做了一个修理工。

       ⑮一次弟弟登梯子修理电线,让电击了住进医院。我和丈夫去看他。我抚摸着他打着石膏的腿埋怨他,早让你当干部你不干,现在摔成这样,要是不当工人能让你去干那活儿吗?他一脸严肃地说,你咋不为我姐夫着想呢?他刚上任,我又没文化,直接就当官,给他造成啥影响啊!丈夫感动得热泪盈眶。我也哭着说,弟啊,你没文化都是姐给你耽误了。他拉过我的手说,都过去了,还提它干啥!

       ⑯那一年,弟弟26岁,我29岁。

       ⑰弟弟30岁那年,才和一个本分的农村姑娘结了婚。在婚礼上,主持人问他,你最敬爱的人是谁,他想都没想就回答,我姐。

       ⑱弟弟讲起了一个我都记不得的故事: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学校在邻村,每天我和姐都得走上一个小时才到家。有一天,我的手套丢了一只,我姐就把她的给了我一只,她自己就戴一只手套走了那么远的路。回家后,我姐的那只手冻得都拿不起筷子了。从那时候,我就发誓我这辈子一定要对我姐好。

       ⑲我说,我这一辈子最感谢的人是我弟。台下一片掌声,宾客们都把目光转向我。在我最应该高兴的时刻,我却止不住泪流满面。

                                                                                                                                                                               (选自《时文选粹》,有改动)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红书包

    很多人说“三岁看大”,可是我分明感觉孩子的秉性和悟性是由着成长来雕琢的,时时都存在着改变的可能。

    很多年前,我还是个小学四年级学生,和那个年龄的女孩一样,长着一头柔软的黄头发,扎着可笑的小辫子,并不知道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好像女孩子的天性已经萌生。有一阵格外爱美,挺注意同龄女孩穿些什么,看上后就会迷迷糊糊的,想像自己拥有它们后的模样。看见好朋友打了个淡绿色的蝴蝶结,过不了几天,非要缠着母亲也替我买一副相同的蝴蝶结,结果两个人走在路上被人误以为是双胞胎。这样的事情发生得太多了,多得都让家人感到习以为常了。

    有一回,同班的女孩背了一只崭新的红书包,那书包简直美极了。我只看它一眼,心里就发颤,不由伸出手去摸一摸,大概它美到我心里去了。记得那天天气很干燥,我不知道喝了多少水却还是在喝,注意力被这美丽的红书包缠绕着,扭过脸一遍一遍地看它,别的一切感受都退得远远的,仿佛快活与否,就同这书包紧密地连在了一起。那天放学时,女孩就走在我的前面,我跟着走,听着大伙都在议论她的书包漂亮,原来人人都看出了它的好,被这种认同感影响着,一个念头从我心里升了起来:我一定要马上拥有一只这样的书包。一连几天,只要一放学,我就去街上寻找,专跑文具店。终于,我在一家小文具店的橱窗里找到了这样的红书包。隔了层光闪闪的橱窗玻璃,我发现它更加吸引人了。我在它跟前站了许久,一会儿凑近着看,一会儿退远点看,一会儿又捂上一只眼,单眼看。“没有什么能同它比美。”真的,当时我就那么想,“它是我最想要的。”然后我又奔又跑地赶到车站,等了三部公共汽车,才等到母亲从车上下来。她惊讶地看着我,我什么也不说,拉着她的手直奔那家文具店。到了那儿,就指着红书包说:“请给我买吧,妈妈。”“可你的书包还挺新的,而且也很漂亮。”我不知怎的就想哭,一边死活不肯离开,像是打算在这儿站一辈子。母亲摸摸我发烫的额头,心就软了。没想到她摸出钱夹要付钱时,才发觉带的钱不够。可在这时,店要打烊了。夜里,我老做梦,梦见店里的红书包让人用一把大剪刀剪坏了,急得我大嚷大叫起来。父亲把我唤醒,小声对我说,明天,他下了班就去把我的红书包买回来。

    第二天的整个白天,我都非常快乐,心里涌动着紧张和激动。见了那个背红书包的女孩,我对她微笑了,心里充满模糊的好感:我马上就可以背上那只红书包,同她的一样。到了傍晚,我突然变得惴惴不安:万一那店里的书包都让别人买去了呢!于是,我三番五次往那里跑,弄得店里人都开始皱起眉头来打量我。晚上,父亲推着自行车,一手高高举着红书包回来了。我抢过那只鲜红的书包,高兴得打转。等狂喜过之后,才看见母亲正在给父亲搽松节油。原来,为了快点赶到店里,父亲骑车时同一部电动车撞在一起,膝盖上肿起老大一块。我的心情沉重起来:我怎么会不顾一切地迷上这红书包的,竟没发现父亲的膝盖为了它受伤了呢?父亲说:“爱美是件好事,可生活中美的东西太多了,跟着去争,永远也是跟不过来的,能体会美才是最美的事情。”

    第二天,我背着红书包兴高采烈地去学校,在校门口碰见那个女孩。谁知她又换了个紫色的新款书包,比原来的红书包漂亮不知多少倍。从那天起,我依然爱一切美丽,美的旖旎永远能给予我无限的灵感,可是从此就没有再像过去那样焦躁不安了,看开了很多,能懂得美的东西美在何处有时就很知足了,也很快乐,世界上最美的东西莫过于存着的爱美的心。那个红书包用旧后,我像宝贝一样珍藏了好多年。不为别的,就因为它已经成了我童年生活的一个启示录。

(选自《秦文君文集》,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长相与才华成反比”的传奇人物

    ①男人的长相与才华成反比这句名言,最代表性的成功人士就是马云。还听说他早年去肯德基应聘服务员,同去的二十几个人都被录取了,就马云因为形象不佳被刷了。但是,如果哪个中国人可以和比尔盖茨相媲美的话,那就非马云莫属了。

    ②马云出生在杭州的一个普通家庭,他学生时代成绩不好,只有英语特别好,理科特别特别差,数学经常考1分,他自己引以为荣的就是英语。马云努力学习英语起源于他的地理老师,他的老师可以和老外用英语交流,一次地理课上,老师告诉他们一定要学好英语,外国人来中国,大家就可以用英语介绍中国地理,说不出来会给中国人丢脸。正是这位马云崇拜的老师激发了他学习英语的兴趣,他没事就在外面找老外练口语,自发给老外当导游,当然也是为了练习英语。这样练就了一口纯正的美式英语,老外还以为他在国外生活学习过,其实马云当时根本就没有出过国。有一次,马云在美国斯坦福大学演讲,全程脱稿用流利标准的英语演讲,他流利的英语和一流的口才震惊了所有人。原来他的英语好是从小就练成的。马云认为别人评价很好不错,评价很差劲也不错,至少说明都是特别的人,否则就是一个平庸的人。他就是一个这样特别的人,很多伟人都是在某一方面甚至不如正常人,但是在某一个方面的超人天赋,才能成就普通人所不能做的事业。

    ③马云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早期他的工作是在杭州的普通英语老师,做老师时,他的口才就开始发挥作用,学生都喜欢听他的英语课。当时校长担心他时间做不长,有一次跟他说,我只提一个要求,你能不能做满五年?马云说行。于是他在那个学校一呆就是五年,之后才离职。是金子总会发亮的,后来有美国人在杭州投资,由于马云英语好是出名的,于是政府请他过来做翻译,后来派他去美国专门调查一下美国人的背景,结果确实发现那个美国人是骗子。而正是这次去美国的机会,马云见识到了在美国刚刚兴起的互联网,他敏锐的嗅觉发现这可以在中国成就一番事业。就是这次美国之行,才有了马云之后的互联网创业。机会无处不在,永远都是有准备的人才可以抓住它。

    ④马云最开始创建了中国黄页,之后由于国企的强势竞争而被收购。他在北京也为早期互联网的宣传做了很大的贡献,然而随着外资的涌入,马云在北京已经没有机会,他的资金和人力都显然捉襟见肘。在北京辛苦干了一年,一直没有赚到钱,团队所有人都很无奈。马云经过思考,决定放弃北京,回杭州继续创业。他开会对团队说,你们现在有三个选择:第一,我推荐你们去雅虎,工资不低。第二,我推荐你们去新浪、搜狐,工资也不低。第三,跟着我回杭州创业,在离我家5分钟处租房住,工资一个月800。团队都离开了会议室,三分钟之后,所有人都回来了。当时马云感动的哭了。多么好的一帮兄弟,这群兄弟们中不乏优秀的老大和卓越的领导。

    ⑤在中国,马云无疑是梦想创业最好的标本。马云不可思议的梦已经变成现实。马云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                                    

    ⑥马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觉得现在的创业者要有这样一种境界:痛苦地坚持,快乐地去死。创业的过程是痛苦的,你要不断地克服一个又一个的困难,获得更大的成功。百年以后,当你死的时候,你会觉得很快乐:人的一生,我奋斗过了,我得到了快乐。”

    ⑦成功在于努力,不在于智力,这世界充满了不得志的天才;也不在于教育,这世界充满了博学的穷书生;也不在于你先有多少金钱,这世界充满了无数的败家子。毅力是感到想要放弃的时候保持继续前进的决心和力量。成功是思想和性格的成功。

    ⑧马云有一句名言: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很美好,但是大多数人死在明天晚上,看不到后天的太阳!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题目。

最后的常春藤叶

(美)欧·亨利

    华盛顿广场西面的一个小区,住着不少画家,他们寻求朝北的窗户以及低廉的房租。苏艾和琼珊也在此合租了一个房间。

    年底,肺炎在不断蔓延,琼珊也被感染了。她病得很严重,躺在一张铁床上,一动也不动,凝望着窗对面的空墙。

    一天早晨,医生对苏艾说:“要治好,可能只有一成希望,这全在她自己要不要活,她是满肚子以为自己活不成了。人不想活,任何药都无效。”

    医生走后,苏艾伤心地痛哭一场。屋子里,琼珊一动不动地躺着,被子底下的身体纹丝不动。苏艾走进来的时候以为她睡着了。忽然,传来一个低微的声音。重复着,苏艾快步走到床边,琼珊的眼睛睁得很大,望着窗外,数着:“9,8,7……”

    苏艾看着窗外,满是疑惑:有什么可数的呢?一个空荡荡得到院子,一堵空墙,一棵衰败的常春藤,藤上的叶子几乎都被吹掉了,只剩下些光秃秃的枝条缠附在剥落的砖块上。

    “6,”琼珊几乎已是耳语。“越落越快了,三天前还有一百多片。又掉了!只剩五片了。”

    “五片?什么?”

    “叶子,等最后一片掉下来,我也就要去了。难道医生没有告诉你?”

    “哟,那些破叶子跟你的病有什么相干?不要说傻话了,医生今天早晨还说你就快好了,喝点汤吧!”

    琼珊直盯着窗外说:“不,我不想喝。又落了,只剩四片了!等最后一片掉下,我也就去了。”

    “琼珊。答应我不要瞧窗外。行吗?”

    琼珊闭了眼睛,脸色苍白,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就像是座横倒在地上的雕像。

    “你睡会儿,我去把贝尔曼叫来,给我当那幅‘老矿工’的模特儿。”

    贝尔曼是个画家。他年过六十,画画四十年,总说就要画他的那幅杰作了,可到现在也没有动笔。他除了偶尔画点广告外,什么也没画。他喝酒毫无节制,是一个火气十足的小老头子,十分瞧不起别人的温情。苏艾走进楼下他那间光线黯淡的小屋,他满嘴的酒气,两只发红的眼睛迎风流着泪。苏艾把琼珊的胡思乱想告诉了他,他嗤笑道:“世上竟有人蠢到因为那些该死的常春藤叶子落掉就想死?哎,可怜!”他喊道。

    他们一起上楼,琼珊睡着了。他们不由得瞅着窗外那棵常春藤,都默默无言。贝尔曼当完模特就走了。大片的雪花伴着寒冷的雨不停地落下。

    “把窗帘拉起来,我要看看。”琼珊第二天早晨醒来就低声地命令苏艾。

    然而,看呀!一夜的风雨吹打,砖墙上还挂着一片藤叶。它是常春藤上最后的一片叶子。靠近茎部仍是深绿色,可锯齿形的叶子边缘已枯萎发黄,它傲然挂在一根离地二十多英尺的藤枝上。

    “最后一片!我以为它不在了。今天它一定会落,我也会死的。”琼珊说。

    白天总算过去了。暮色中,那片孤零零的藤叶紧紧地依附在靠墙的枝上。夜里,北风呼啸,拍打着窗户,雨水从屋檐上流泻下来。

    天刚亮,琼珊就吩咐苏艾拉开窗帘。那片枯藤叶仍在那里。琼珊躺着,盯着看了许久。“苏艾,我是个坏女孩。想死是有罪的,天意让那片藤叶留着来证明我的坏。你给我拿点汤来吧!”她突然喊道。下午,医生来了,临走对苏艾说:“她很快会好的。现在我得去楼下看另一个病人,他叫贝尔曼,也是肺炎。但年纪太大,病得很重,恐怕治不好了。”

    房间里,琼珊平静地靠着床织着一条蓝色披肩。“有件事我要告诉你,亲爱的!”苏艾走过来抱着琼珊说:“贝尔曼先生患肺炎今天在医院里去世了。他只病了两天。从我们这儿离开后的第二天早晨,门房发现他痛得动弹不了,全身也都湿透了。他们不清楚他究竟去做了什么。后来他们发现一盏没有熄灭的灯笼,一把挪动过地方的梯子,几支扔得满地的画笔,一块涂抹着绿色和黄色颜料的调色板……亲爱的,瞧瞧,墙上那最后一片藤叶。再想想,为什么风刮得那样厉害,它都从来不摇一摇呢?哎,这片叶子才是贝尔曼的杰作,就是在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的晚上,他把它画在那里的。”

(选文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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