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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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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泰州市2018年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余显斌的《独行玉器行》,完成下列小题。

    丰阳玉色泽光润,入手清凉,雕为小件,千金难(甲:买、求),很是红火。但是,此玉和当地一种荧光石极为相似。因此,就有玉匠以荧光石为之。

    王独行却不。王独行是丰阳著名玉匠,秉承祖业,开一家玉器行,不大,所有玉器均为手工雕琢。玉器行的职员,全部是自己的弟子。

    王独行规定,在他门下,不学满三年手艺,不许出师。王独行还特别规定,不许以荧光石充玉,否则,开除出师门。因此,“独行玉器行”货真价实,生意兴隆。人们说,买王独行的玉器,放心。

    王独行还有第三条规定,弟子出师,一般不许离开自己的玉器行。因为,他担心没有自己把着,弟子们没了紧箍咒,会胡来的。这样,不只是坏了自己名气,也坏了丰阳玉的名气。当然,有弟子一定要出去单干也可以,必须通过考验,合格才行。至于考题,是临场发挥的。

    好在,一直没弟子愿意离开他,毕竟,借得大树好遮阴,更何况师父对他们一个个如自己的儿子。因此,第三条规定一直闲搁着。

    ⑥可是,也有例外。这人,就是曾白。曾白投到王独行门下,苦心钻研,手艺日进。

    一日,王独行雕一棵玉白菜,即将完工,菜叶上,一块玉石一崩,掉了,出现一块黑斑。王独行呆望半天,不知如何是好,继续雕琢吧,这个黑斑,会破坏白菜美感;放弃吧,这么大一块玉石就糟蹋了。

    他叹口气,走了出去。每次遇见这样的事,他都会去茶室,泡一壶茶,慢慢地喝,静静地想,究竟有没有挽回的方法。一壶茶喝罢,他想,算了,毁就毁了吧,不能让玉器有瑕疵。

    他走进作坊,玉白菜仍在案上,黑斑没了,上面趴着一只蝉,身子黑亮,薄翼如烟。他走近了,蝉竟不飞,仔细一看,竟然是用黑斑雕成的。

    这蝉,是曾白雕的。

    他少有地一笑:“小子,你出师了。”曾白眼睛一亮:“师父,真的?”王独行点着头说,明天,他就是“独行玉器行”的正式员工,可以加工资了。曾白却说,想离开这儿,自己开玉器行。

    王独行愣了一下。“那就准备接受考试吧。”曾白忙说:“请师父出题。”王独行笑笑:“急什么?早着呢。”

    几天后,王独行生病住院,将玉器行暂时托给曾白管着。一天,工商局的周局长来了,在玉器行转了一圈,对迎接他的曾白说。刘县长半个多月后过生日,县长喜欢丰阳玉器,自己想弄一件作为礼物相送。曾白建议,祝寿要应景的,自己细心雕琢一件,让周局长半个月后来拿。周局长点点头,转身离开。

    曾白回去,独自选料,设计,雕琢。

    半个月后,一件仙猴献桃的玉器出现在周局长眼前。一只猴子举着一个硕大的蟠桃,蟠桃白里透红,水灵灵的,周局长眼睛一亮,呵呵一笑 , 拿着玉器走了。

    当天,王独行回来,宣布曾白不能离开。“为啥?”大家不解。

    “考查不过关!”王独行说,“是我请周局长来索要玉雕的,这是一道考题。我一直(乙:告诉、告诚)大家,玉匠要人净心净,曾白如此做法,显然不合格。”

    但正说着,周局长赶来,微笑着说,“过关了,过关了!”王独行一愣,不解地望着他。

    原来,周局长拿回玉雕,用放大镜仔细一看,竟然是荧光石雕的。底座上隐隐有一行字:“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玉为灵物,岂能贿官?”

    王独行听了,哈哈大笑。曾白问:“师父,我能离开了吗?”

    “不行!”王独行一(两:挥、摇)手,“我老了,要退了,玉器行得有人主管。我决定,曾白上。”

    至于曾白以荧光石充玉,王独行说,应该的。

(选自《林中凤凰》,有删改)

(1)、结合文章情节,完成填空。

王独行立下三条规定→王独行雕玉白菜遇到黑斑,曾白→王独行要为曾白加工资,曾白→周局长“索要”玉器送县长,曾白→王独行留曾白接管玉器行。

(2)、依次填入文章甲、乙丙三处的词语,最恰当的一项是(    )
A、买、告诫、挥 B、求、告诉、播 C、求、告诫、挥 D、买、告诉、摇
(3)、按要求回答下列两小题。

①从人物形象刻画的角度,说说第⑧段的作用。

②请分别说说⑮和⑱段中周局长“笑”的内涵。

(4)、阅读下面链接材料中胡屠户的两段话,结合本文第③段划线句和第 段,回答问题

【链接材料】

我听见人说,就是中相公时,也不是你的文章,还是宗师看见你老,不过意,舍与你的。如今痴心就想中起老爷来!这些中老爷的都是天上的“文曲星”!你不看见城里张府上那些老爷,都有万贯家私。一个个方面大耳?

……

我每常说,我的这个贤婿,才学又高,品貌又好,就是城里头那张府、周府这些老爷,也没有我女婿这样一个体面的相貌。

(吴敬梓《范进中举》)

胡屠户对范进的态度、王独行对“以荧光石充玉”的态度都有变化,原因分别是什么?这样设计,都是以“变”写“不变”,胡屠户和王独行的“不变”分别是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莫远离“深阅读”
      ①在现代社会,网络、手机、电视等传播媒介,极大改变了人们的阅读习惯。人的身体从书斋里解放出来,整个世界都成了书房。与此同时,阅读也变得越来越简单随意,看时一目十行,看后过目即忘——人们常说的“浅阅读”逐渐风行起来。
      ②传播媒介变了,阅读习惯也随之改变,这无可厚非。读书从来都有不同类别,何况“读”总比“毒”和“赌”好,毕竟它能获取信息、提升修养。但是,如果一种拒绝深度的浅阅读借助于媒介的力量,逐渐演化成社会上大多数人尤其是年轻一代的阅读习惯时,我们是否该有所审视?
      ③阅读之深浅,并非小事。往小里说,涉及个人生活方式;往大处讲,涉及社会风尚和全民族的文化倾向。科技的发达,资讯的浩繁,并不能成为远离深阅读的借口。历史上很多名人,并不苛求读书之多,却强调读书之深。唐宋八大家的韩愈自述所服膺之书不过数种。清代名臣曾国藩反复强调读书要专,“穷经必专一经,不可泛鹜”,“但一部未完,不可换他部,此万万不易之道”。古人讲究读书譬若掘井,与其多掘数井而不及泉,不如专守一井,力求及泉,而用之不竭。当然,一味艰深不免乏味,但是一股脑跟风“浅阅读”,则终会流于浮泛。
      ④我相信,如果沉迷于新潮时尚、“触手可及”的手机阅读、广告阅读、网络阅读,这个社会能够造就千千万万个信息受众,但是很难培育精深广博的大家。当然,这里并非要提倡复古读经,也不是强求每个人都去做名人大家,而只是为时下偏颇式的阅读状况担忧,为人们对这样的阅读习惯习焉不察(习焉不察:经常接触某些事物,反而察觉不到其中存在的问题)而担忧。阅读可以是休闲、娱乐,但不应止于休闲、娱乐,尤其是对于整个国民而言。
      ⑤从另一角度来说,人类文明长河存在无数经典,不少作品的孕育时间与创作艰辛都令人慨叹。《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            这些作品呼唤代代后人不断重读,温故知新。它们的厚重与丰富,也注定了阅读的艰难与沉潜,这是浅阅读无法涉足的领域。曾有人在网上搞所谓的世界经典名著快读,把每部名著概括成几十个字的故事梗概,以为这样可以花最少的时间,读最多的名著,简直可以算得上心浮气躁的典型例子。
      ⑥对于不以读书、研究为业的人来说,“浅阅读”未尝不可;但对于整个社会,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和民族素质的提升,深阅读万不可废。如果有一天,国人全都沉迷于摩尔庄园、偷菜游戏、手机短信和QQ聊天,那么这还是不是我们?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恒久的滋味

蒋勋

    人的一生,会经历许多味觉,这些味觉停留在记忆中,成为生命的滋味。

    小时候,喜欢吃糖,甜味停留在孩童时代记忆,不只是口腔四周的快乐,同时呼唤起许多满足、幸福、受宠的回忆。

    几乎每一个儿童都有过爱吃糖的记忆,在许多民族的语言文字中,“糖”、“甜”,都已经不单单只是生理味觉上的反应,“sweet”、“candy”,也同时包含了满足、幸福、爱等等心理上的感觉。

    甜味如果是人生第一个向往的味觉,甜味停留在记忆里,也就有了童年全部的幸福感受。人不会一直停留在童年,因此人也不会一直满足生命里只有甜味。甜味是幸福,但是甜味太多,也觉得腻。

    我不知道为什么开始喜欢上了酸味。

    大概是在身体发育之后,十二、三岁左右,被称为青少年,被称为惨绿少年,好像没有熟透的果实,透着一种青涩的酸味。没有放糖的柠檬汁,盐腌渍的青芒果,那种酸,好像初尝到生命里的一种失落、怅惘,一种不严重的感伤。

    酸是一种味觉吗?

    为什么我们说一个人“好酸”,当然不是他身上的气味,而是他透露出的一种在得不到时的一点点忌妒、讥刺、不满足的愤怨委屈吧。记忆里嗜吃甜食的童年,偶然吃到母亲调了许多醋的面条,立刻皱起眉头,酸得全身皱缩起来,那时还不懂得“酸”的意味。等到我在青少年时期,挤了满满一杯纯柠檬汁,不放糖,咕嘟咕嘟喝着,忽然彷佛懂了生命原来除了“甜”,还有别种滋味。

    但是我品味着“酸”的时候,还是不能了解,为什么母亲会顿顿饭都吃苦瓜,极苦极苦的瓜,加上极臭极臭的豆豉,加上极辣极辣的辣椒,极咸的小鱼干,用热油爆炒,还没有吃,远远闻着,扑鼻一阵咸、辣、臭、苦,呛鼻刺激的气味,呛到使人喉头都是哽咽,呛到眼泪止不住。我长大之后,看着母亲耽溺在这样的味觉里,听她叙述战乱里人的流离,她描述炸弹下来,刚才说话的人,不见了,肠子飞起来,挂在树上。 她在咸、辣、臭、苦里,回忆着她五味杂陈的一生吗?

    五味杂陈,说的是味觉,但也是人生。

    人生应该只有甜味吗?还是在长大的过程,一步一步,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生命经验的扩大,我们的味觉也在经验不同的记忆?我在甜味里记忆幸福满足,在酸味里学习失落的怅惘,在辣味里体会热烈放肆逾越规矩的快感。

    我终于也学会了品尝苦味,在母亲临终的时刻,我怀抱着她的身体,在她耳边诵念金刚经,我懂得一种苦味,比甜味安静,比酸味丰富,比辣味深沉庄严。我难以形容,但是我知道,我不能拒绝生命里这样苦味,我终于知道:我多么眷恋不舍,母亲还是要走!我也终于知道:我人生的滋味大部分从母亲处学来。

    从小到大,记忆里最不能忘记的滋味都从母亲的菜饭里学来。我们很少上餐厅,母亲总是一边摘菜叶,一边娓娓说着故事,她用小火煎着一条赤鯮,鱼的酥香的气味久久停留在空气中,至今也似乎没有消逝。母亲的菜有糖醋,有盐渍,有抹了花椒的辛香,有酸辣,有辣苦,也有臭豆腐奇特使人迷恋的臭香。她教会了我去品尝各种味觉,品尝各种味觉混合的不可言喻的滋味。

    但是母亲的滋味里有一种仪式,她会特别慎重料理,那滋味却只是米麦五谷的平淡。

    每一年过年,母亲要蒸一百个馒头,发面的面头要特别挑选过,蒸锅里的水,大火煮沸,蒸气白烟缭绕,馒头要蒸得白胖圆满,用来在年夜祭拜祖先,也象征预兆一年的平安祥和。母亲在揭开蒸笼的盖子时,慎重庄严肃穆的表情,使我难忘,她没有任何宗教信仰,但是她有生活的虔诚。

    馒头饱满丰圆,透着淡淡五谷的香。我负责的工作是在每一个馒头正中心用筷子点一个红点。红染料用天然胭脂调成液体,用筷子头蘸着,刚好一个圆圆的红点。母亲在一旁叮咛:要点在正中心哦!那时候还没入学,大概四、五岁,我也开始学会了慎重庄严的举止。

    我如此贴近那些馒头,好像麦子在土地里、阳光里、雨水里的全部饱实的生命都给了我,平淡悠长而且沉着,在所有的滋味之上,是更恒久的滋味吧!

阅读《云南的歌会》选段,回答小题。

    大伙儿唱得最热闹的叫“金满斗会”。有一次,由村子里人发起,到时候住处院子两楼和那道长长屋廊下,集合了乡村男女老幼百多人,六人围坐一桌,足足坐满了三十来张矮方桌,每桌各自轮流低声唱《十二月花》,和其他本地好听曲子。声音虽极其轻柔,合起来却如一片松涛,在微风荡动中舒卷张弛不定,有点龙吟凤哕意味。仅是这个唱法就极其有意思。唱和相续,一连三天才散场。来会的妇女占多数,和逢年过节差不多,一身收拾得清洁索利,头上手中到处是银光闪闪,使人不敢认识。我以一个客人身份挨桌看去,很多人都像面善,可叫不出名字。随后才想起这里是村子口摆小摊卖酸泡梨的,那里有城门外挑水洗衣的,打铁箍桶的工匠,小杂货商店的管事,乡村土医生和阉鸡匠,更多的自然是赶马女孩子、不同年龄的农民和四处飘乡赶集卖针线花样的老太婆,原来熟人真不少!集会表面说是避疫免灾,主要作用还是传歌。由老一代把记忆中充满智慧和热情的东西,全部传给下一辈。反复唱下去,到大家熟习为止。因此在场年老人格外兴奋活跃,经常每桌轮流走动。主要作用既然是在照规矩传歌,那么不问唱什么都不犯忌讳。就中最当行出色的是一个吹鼓手,年纪已过七十,牙齿早脱光,却能十分热情整本整套地唱下去。除爱情故事,此外嘲烟鬼,骂财主,样样在行,真像是一个“歌库”(这种人在我们家乡则叫做歌师傅)。小时候常听老太婆口头语,“十年难逢金满斗”,意思是盛会难逢,参加后才知道原来如此。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圣洁的东西

【美国】奎因

    他走进屋子的神态极不自然,似乎是受了极大的打击。他的警棍和制服挂在走廊里的衣架上。他听到了妻子从厨房走来的声音,她边走边问:“亲爱的,是你回来了吗?”

    他自顾自地干自己的事情,解手枪、洗手,就是不愿回答妻子的话。他的妻子从厨房走了出来,她希望丈夫可以去厨房看看自己做的菜。看到丈夫的神态,妻子吃惊地问:“出什么事情了,迈克?”

    “没有。啊!真可怕。我一下子也忘不了。看来很难在短期内忘掉。我的思想将永远有块阴影,我可真倒霉。”他把手枪放在碗橱上,向椅子里一倒。这倒使妻子没那么担心了。他仍拥有着他那份职业,别的事情也就容易被人接受了。迈克一边做着手势一边说:“上帝明白,我要是知道,我就会在那个时候偷一下懒。真是一件让人无法接受的事情。”

    他是个肩膀宽宽的人,一身的赘肉使他的身材成了鸡蛋形。他的一双手很大,总是肥肥的,没有什么轮廓。鼻子向上翘起,总之长得丑极了。他的妻子很爱他,因为他是一名警察,从他嘴里带来的消息总是会让人心惊肉跳。

    “好了,别在那里干发愣了,什么真让人接受不了?说说究竟出了什么事情,好吗?”

    迈克悲凉地吸了口气。“我走过林肯广场去驱逐那些游民。你知道——那是我每天工作的一部分。对于那群睡在大街上的无家可归的人,我必须用警棍拨一拨他们,命令他们赶快离开。”突然的回忆使迈克从颓丧的心情振奋起来。“他们中间有一个家伙,摇晃着他的大脑袋,瞧他那件破衣服,又脏又烂,竟然带头和我顶嘴。他跟我谈起他的权利,同时嘴里还不干不净的。”从声音来判断,显然迈克对那个人很是生气,“我重新声明了他的权利与我的权利。他居然骂我是受人雇用的奴才,他妈的,我给他来了点实在的东西,教他知道我的权利。我最后又踢了他的屁股,他一定难受极了。告诉你,踢过之后,他才走开,其他人也就容易对付了。”

    “你做得非常好,亲爱的。你就是法律的代表,跟他谈资格谈权力。”

    “那还用说,我会听那种蠢猪的语言?”

    “对啦,迈克,你说的让人无法接受的事情就是这个吗?”

    一提起这个,刚才迈克那趾高气扬的情绪一下子便烟消云散了。“啊,我在公园里到处巡逻。又看见三个游民坐在林肯的铜像下面。”他抬起头,嗓音又提高了,“告诉你, 我认为他们都是蠢猪,对付他们根本用不着语言。其中的一个说:‘不,你知道……’我就戳了他一棍。‘他妈的,你明白你推的是谁吗?’他这样问。我又给了他狠狠的一脚。我告诉他:‘知道你是谁只会浪费我的时间。’这种方法总是有效的。要是我可以做主的话,玛丽,我要把这帮家伙在城里消灭得干干净净。如今游民比正派的市民都多了,就像蚂蚁一样【甲】,人数的增长速度太快。”

    迈克越来越激动了。“我又回头朝三道街走,我瞅见一个人坐在那边树下的长凳上。我想又是一个蠢猪,想趁我不在捡个便宜。我心里就是这样想的,玛丽,于是我很快地走上前,狠狠地给了他几下。”

    “这很正常呀!你并没有做错,不是吗?”

    “玛丽,这正是最可怕的事情。他没有反应。脸朝下一倒,那不是人,只是死尸。”

    “现在你明白了吧。虽然他坐在那里!但是他已经死了。我无论如何决不会踢一具尸体。一个人已经到了上帝的跟前,已经奉我主的召唤到天国去接受审判了,我根本没有必要再去对他行刑是吗?像那种情况,我怎么会去动手呢?我是一定不会那样做的。”他看起来心里害怕极了,眼睛呆呆地望着妻子。

    “不会的,迈克,你不会故意干这种事的。有些情况,只有上帝才明白。”

    “后来我发现他竟是个信教徒!”“迈克凄凉地说,在无名尸体招领处,他们发现他脖子上还带着一个圣像。法医说他至少一个星期没吃饭了【乙】。”

    玛丽用自己一身的肥肉将丈夫紧紧地保护起来。她那双淡蓝色的小眼睛里,闪烁着亮晶晶的泪珠,“好了,别再责备自己了,你只是在尽自己的责任,而且你是一个称职的警察,上帝一定明白的,那个死者也会原谅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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