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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盐城市2017-2018学年高二下学期历史期末考试试卷

《共同纲领》提出:“凡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人民政府应鼓励其经济的积极性,并扶助其发展”;1954年宪法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对材料分析正确的是(    )
A、后者是对前者全盘否定 B、两者都体现了社会主义原则 C、两者均由全国人大通过 D、反映了社会性质正发生改变
举一反三
法律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材料一:春秋时期,贵族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利于贵族随意处置百姓,增加专制的恐怖和神秘。郑国子产根据已有刑法重新编订了三种刑法,在公元前536年“铸刑鼎”,把惩治犯罪的刑律铸在金属鼎上,向社会公布;让百姓明白法与非法的界限,知道犯法会得到怎样的处罚。结果,社会治理透明度增加,犯罪案件减少了。

公元前452~前450年,在平民保民官的强烈要求下,古罗马先后编订出十二个法表,镌刻在青铜牌上,公布于罗马广场,即《十二铜表法》。该法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过去未成文的习惯法的汇编。在后世的岁月中,它虽经多次修订,但始终是古罗马的基本法。

材料二: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启蒙思想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在法律内容上,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天赋人权”和人人平等思想,注意保护个人的各种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保证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的每个程序的公开公正,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独立、专业的律师为被审判者提供辩护,可以减少法官对法律的误读;从普通民众中产生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和判决,使民众能够直接参与法律事务。西方法律制度强调保护私有财产,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材料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据地的法制建设揭开了中国法制史的新篇章。在宪政方面,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等各个时期的人民大宪章。在民事方面,创建了劳动法,制定了减租减息条例和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法,制定了世界最先进的婚姻法,以及实行男女平等的财产继承法。在刑事立法方面,制定了《惩治土豪劣绅条例》《惩罚汉奸与战争罪犯条例》《惩治贪污条例》。在经济方面,制定了大量有关财政金融及经济管理的法规。人民民主法制是中国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是巩固革命根据地、维护人民基本权益、向国内外敌对势力进行斗争的锐利武器,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提供了历史经验和理论根据。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我国政治的这种进一步的民主化,是在五年来人民民主建设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的。一九四九年建国之初,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我国国内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其他爱国人士的代表人物举行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了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由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所选举的中央人民政府,五年来有效地领导全国人民执行了共同纲领,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文化上取得了巨大的胜利。全国各地普遍建立了人民代表会议,逐渐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过渡,逐步代行了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为今天所实行的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准备了良好的条件。

——《人民日报》社论《中国人民民主制度的新阶段》(1954.09.15)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农村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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