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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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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言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困难

吉林省2018年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文言文,回答问题

岳阳楼记

范仲淹

    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具兴。乃重修岳阳楼,增其旧制,刻唐贤、令人诗赋于其上,属予作文以记之。

    予观夫巴陵胜状,在洞庭一湖。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横无际涯;朝晖夕阴,气象万千。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前人之述备矣。然则北通巫峡,南极潇湘,迁客骚人,多会于此,览物之情,得无异乎?

    若夫霪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日星隐曜,山岳潜形,商旅不行,樯倾楫摧,薄暮冥冥,虎啸猿啼。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

    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而或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跃金,静影沉璧,渔歌互答,此乐何极!登斯楼也,则有心旷神怡,宠辱偕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

    嗟夫!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欤!噫!微斯人,吾谁与归!

时六年九月十五日

(1)、本文作者范仲淹是(朝代)文学家。
(2)、与“把酒临风”中的“临”意思相同的一项是(    )。
A、执策而临之 B、东临碣石 C、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D、临溪而渔
(3)、“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横无际涯”中“衔”“吞”二字有何妙处?
(4)、本文表现了范仲淹怎样的精神境界?
(5)、请自拟一副对联,表达你对本文的理解或感悟。(每联不少于5字)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问题。
                                                                                                        向生命鞠躬
       ①早就想带儿子爬一次山。这和锻炼身体无关,而是想让他尽早知道世界并不仅仅是由电视、高楼以及汽车这些人造的东西构成的。只是这一想法的实现已是儿子两岁半时的初冬季节。
       ②初冬的山上满目萧瑟。刈剩的麦茬已经黄中带黑,本就稀拉的树木因枯叶的飘落更显孤单,黄土地少了绿色的润泽了无生气。因此,当儿子发现了一只蚂蚱并指给我看时,我也感到十分惊讶。我想,这恐怕是山上唯一还倔强活着的蚂蚱了。
       ③我蹑手蹑脚地靠近,它发现有人,蹦了一下,但显然已经很衰老,才蹦出去不到一米。我张开双手,迅疾扑过去将它罩住,然后将手指裂开一条缝,捏着它的翅膀将它活捉了。
       ④我觉得就这样交给儿子,会被它挣脱,于是拔了一根干草,将细而光的草秆从它身体的末端捅进,再从它的嘴里捅出——小时候我们抓蚂蚱,为防止其逃跑都是这样做的,有时一根草秆上要穿六七只蚂蚱。蚂蚱的嘴里滴出淡绿的液体,那是它的血。
       ⑤我将蚂蚱交给儿子;告诉他:“这叫蚂蚱,专吃庄稼,是害虫。”儿子似懂非懂地点头,握住草秆,将蚂蚱盯了半天,然后又继续低头用树枝专心致志地刨土。儿子还没有益虫、害虫的概念,在他眼里一切都很新鲜。
       ⑥“跑了!跑了!”儿子忽然急切地叫起来。我扭头看见儿子只握着一根光秃秃的草秆,上面的蚂蚱已不翼而飞。我连忙跟儿子四处找。其实蚂蚱并未逃出多远,它只是在地上艰难地爬,间或无力地跳一下,因此我很轻易就发现了它,再一次将它生擒。我将蚂蚱重新穿回草秆,所不同的是,当儿子又开始兴致勃勃地刨土时,我没有离开,想看看这小玩意儿究竟用何种方法逃跑的。
       ⑦儿子手里握着的草秆不经意间碰到了旁边的一丛枯草,蚂蚱迅速将一根草茎抱住。随着儿子手抬高,那穿着蚂蚱的草秆渐成弓形,可是蚂蚱死死地抱住草茎。难以想象这如此孱弱受着重创的蚂蚱竟还有这么大的力量!儿子的手稍一松,它就开始艰难地顺着草茎往上爬。穿出它嘴的草秆在一点儿一点儿缩短,退出它身体的草秆已被它的血染得微绿。我张大嘴巴,看得出了神。我的心被悲壮的蚂蚱强烈震撼。它所忍受的疼痛我们人类不可能忍受。它的壮举在人世间也不可能发生。
       ⑧我相信,自己正在目睹一个奇迹,我想这是并非所有人都有幸目睹的生命的奇迹。等蚂蚱终于将草秆从身体里完全退出后,反而腿一松,从所抱的草茎上滚落到地上。它一定是筋疲力尽了。
       ⑨儿子手握着草秆再没有动。原来他和我一样,在呆呆地盯着蚂蚱的一举一动,并为之震惊。
       ⑩我慢慢站起来,随即向前微微弯腰。儿子以为我又要抓蚂蚱,连忙喊:“别,别,别动它!”我明白儿子的意思。但是,儿子大概永远也不会明白我弯腰的意思。我几乎是在下意识地鞠躬,向一个生命、一个顽强的生命鞠躬。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救树

毕淑敏

    ①路旁那棵杨树,恹恹站着。仿佛家境贫寒的失学少年,怯怯张望高大的同学。叶子耷拉着,夜风掠过,残缺的树冠发出声响,好似骨折病人忧郁无奈的叹息。

    ②它为何如此羸弱?

    ③疑问坠得我傍晚散步的鞋底涩了。就算苗圃培育的先天有所不同,移栽街旁时,挑的植株也必大小相仿,怎么几年时间,它和它的伙伴,竟形同隔世了呢?

    ④有的时候,命运其实就是一种位置。那树在一人多高的位置,横空翘出一道水平树杈,拳头粗细,孤零零地探着,竟是天造地设的一副单杠。其下青砖铺路,任凭虎步龙腾。过往行人,突然觑到这天然的运动场,便被诱惑,猛跑几步,蹭地一蹿,攀着树杈荡上去。久不锻炼的硬躯,如冬瓜般浊重,摆了几摆,便夯砸下来,只留树影在苍茫夜空呻吟。

    ⑤青杨全身哆嗦着,久久无法在摇撼下平息。叶片好似千百面残破的铜镲,交错扑打。树干猛烈地痉挛,每一条根须都被摇离热土,水脉从底层崩断……

    ⑥我对先生说,不散步了。守在这棵青杨下,劝人们不再用它练功。

    ⑦然而,无奈。总是每晚守候,还有漫长的白天无法看顾。终不能24小时连续为这树值班。于是在家中把刀磨得寒光迸射。先生问,不会在策划一件谋杀案吧?

    ⑧我答,你猜得不错。

    ⑨先生惊,目标何在?

    ⑩我说,长街畔那棵青杨。

    ⑪先生正色道,砍树犯法。

    ⑫我说,只是断掉那树的臂膀。丢卒保车,让企图翻杠的人无所依托,青杨才有一线生机。

    ⑬先生建议,利斧比钢刀好。

    ⑭我说,朗朗乾坤,拎着一把阔斧街上行走,太招人耳目。还是袖里藏刀来得简便。

    ⑮先生道,树杈高过头顶,你如何砍得到呢?

    ⑯我运刀成风,比画着说,助跑几步,凌空一跃,大功便告成。

    ⑰先生边躲闪边冷笑,你是谁?烧火的杨排风或是侠女十三妹吗?需带一张便携式折叠凳,择一个晦暗的子夜,若天降大雾就更理想了。你瞭望,我动手,手到擒来神鬼不知。

    ⑱于是夫妻磨刀霍霍,焦急地等待月黑风高的日子。每逢路过孱弱青杨的时候,都对它轻声说,再坚持几天啊,就要为你刮骨疗毒了。

    ⑲谁知我突然病了,辗转医院。数月后复出,迫近青杨时,几乎不敢偏头。遗它在水深火热中煎熬,恐已近柴薪。

    ⑳想不到,青杨依旧屹立长街畔,竟比以前挺拔简秀多了,沁出蓬勃生气。细细察看,那只肇祸的长臂,已被人用锯齐根断去,茬口森然。青杨像因公致残的青年,早从伤痛中振作,尽管身影还有些仄斜,头颅已然高昂。

    我和先生惊叹,好身手。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向日葵没有眼泪

    ①她10岁那年,一个秋天的傍晚,她放学回来,刚到店门口,就听见父母在店内激烈地争吵着,母亲的哭声飘进她耳中。她走进店里时,父母同时停止了争吵,母亲还冲她笑了笑,转身进小厨房忙开了。那一天晚上,家里的气氛非常沉闷。

    ②大火烧起来时,是在凌晨3点多。她突然惊醒,大火已在她周围蔓延,火势非常迅猛。她冲他们尖叫,并本能地向外跑。父亲和母亲同时惊醒了,母亲率先朝她冲去,但有什么绊住了母亲的脚,她跌倒了,一个摆电器的货架压在她的身上。她对父亲喊:“爸,你快拉妈妈起来!”但他只看了妻子一眼,便继续朝她跑来,一把抱住她朝店门冲去。当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邻居们的身影扑入她眼帘时,她晕了过去。

    ③大火是因为电路老化引起的。这次大火,不仅毁了电器店,也令她从此失去了母亲,而且她全身65%被烧伤。父亲的左胳膊和前胸也被烧伤了。

    ④从她病房的窗口望出去,可以看见医院的一个小花坛,里面种着不少向日葵。大而浓绿的叶子,已如她的手臂一般粗的茎干,圆圆的花盘里一朵朵的细小花蕊,在阳光下闪着漂亮的碎光。它们快乐地冲着太阳扬着脸,散发出单纯、热烈、美好的气息。每次做植皮手术前,她总会望着它们,心里会热烈起来。这时候,父亲也会站在一旁,和她一起看着那些向日葵,并说:“妞妞,别害怕,爸爸一直陪着你呢!”

    ⑤但她很少搭理父亲,有时甚至不愿意看他一眼。是的,如果父亲能拉母亲一把,母亲一定会和他们一样逃出来,也就不会离开她。但是那天父亲和母亲吵架了,他是故意不救母亲的。她心里便对父亲有了说不出的怨恨。但父亲仿佛全然不知,在她病床前忙碌地转。

    ⑥两年后,她出院了,父亲送她去了学校。傍晚,她从学校回来后躲在小卧室里不停地流眼泪,她请求父亲不要再送她上学,她说她不喜欢有的同学喊她“丑八怪”。

    ⑦“胡说,你一定要上学!你是爸爸眼中最美的女孩儿!就像向日葵那么漂亮!别哭!向日葵没有眼泪。妞妞,爸爸明天去弄些向日葵种子给你好不好?”父亲很高兴地说。一丝笑容在他的嘴边绽放,他的左胳膊上也有和她的手臂上一样的、蜿蜒绵长的疤痕。她突然想起了医院窗外的那些向日葵,在太阳底下单纯、热烈、美好地盛开着。她的眼中露出惊喜,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

    ⑧她不明白向日葵为什么没有眼泪。她知道自己一点儿也不漂亮,从同学们的眼神里她能看出来,但她心里仍有小小的欢喜在跳跃。这是她在烧伤后,第一次对父亲有了种说不出的感激。

    ⑨“是的,我一定要上学,一定要考上大学!”临睡前她坚定地对自己说。

    ⑩第二天下午她放学回来,父亲果真递给她一小包向日葵种子。那天晚上,父亲和她一起到外面捡了一些别人丢弃的花盆,把向日葵种子埋进花盆的土里,将它们放到窗外的小平地上。在她的精心照料下,向日葵一天天地茁壮成长,两个多月后,第一朵向日葵便在太阳下欣然绽放了。向日葵一朵接一朵地开,是那种重瓣的向日葵,花期非常长,且明亮艳丽。每次看着它们,都会给她原本沉闷的心情带来热烈而美好的向往。

    ⑪后来的四年,对于自己的外貌,她还是有一些自卑,但她一直记着父亲说她像向日葵一样漂亮的话。她努力地学习,努力地与同学们拉近距离。她的学习成绩不仅在年级里名列前茅,还连跳两个年级,终于把住院时失去的那两年时间补了回来。

    ⑫大学录取通知书来的那天,父亲非常高兴,头一次在她面前喝了很多的酒,边喝边说:妞妞啊,爸爸知道你怨我,可是,那货架多重啊,我要拉了你妈,你就烧没了。等我回去救你妈时,她早烧得焦黑了……那火,爸爸一辈子都忘不了……

    ⑬她的眼睛湿润起来,给父亲倒了一小杯酒。

    ⑭“医生说,手术费用光是植皮就需要十多万元,而且,你身体那么弱,医生担心异体植皮会产生排异反应,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从直系亲属身上取皮。我求医生从我的背部取皮。医生让我签了协议书,从我的背上取了大约70%的皮给你。医生给我打了麻醉针,但还是疼,抽筋剥皮似的疼,可我一想到你,就忘了疼……”父亲说到这儿,自顾自地脱了衬衫,转过背来。父亲的背上,有一大片的疤痕,让人触目惊心。

    ⑮“妞妞,你哭什么呢?别人又说你丑八怪了?别听他们胡说!你像向日葵一样漂亮!别哭!”父亲挥了挥手,便趴在了桌子上。

    ⑯是的,爸爸,向日葵没有眼泪。她轻轻地说,眼泪流进她的嘴里,分不清甜与涩。现在,她终于明白了,向日葵真的没有眼泪,因为太阳把它的眼泪都蒸发掉了,而她的太阳,就是她将挚爱一生的父亲。

(选自《意林·少年版》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笔墨童年

余秋雨

    在山水萧瑟、岁月荒寒的家乡,我度过了非常美丽的童年。

    千般美丽中,有一半,竟与笔墨有关。

    那个冬天太冷了,河结了冰,湖结了冰,连家里的水缸也结了冰。就在这样的日子,小学要进行期末考试了。

    破旧的教室里,每个孩子都在用心磨墨。磨得快的,已经把毛笔在砚石上舔来舔去,准备答卷。那年月,铅笔、钢笔都还没有传到这个僻远的山村。

    磨墨要水,教室门口有一个小水桶,孩子们平日上课时要天天取用。但今天,那水桶也结了冰,刚刚还是用半块碎砖砸开了冰,才抖抖索索舀到砚台上的。孩子们都在担心,考试到一半,如果砚台结冰了,怎么办?

    这时,一位乐呵呵的男老师走进了教室。他从棉衣襟下取出一瓶白酒,给每个孩子的砚台上都倒几滴,说:“这就不会结冰了,放心写吧!”

    于是,教室里酒香阵阵,答卷上也酒香阵阵。我们的毛笔字,从一开始就有了李白余韵。

    其实岂止是李白。长大后才知道,就在我们小学的西面,比李白早四百年,一群人已经在蘸酒写字了,领头那个人叫王羲之,写出的答卷叫《兰亭集序》。

    我上小学时只有四岁,自然成了老师们的重点保护对象。上课时都用毛笔记录,我太小了,弄得两手都是墨,又沾到了脸上。因此,每次下课,老师就会快速抱起我,冲到校门口的小河边,把我的脸和手都洗干净,然后,再快速抱着我回到座位,让下一节课的老师看着舒服一点。但是,下一节课的老师又会重复做这样的事。于是,那些奔跑的脚步,那些抱持的手臂,那些清亮的河水,加在一起,成了我最隆重的书法入门课。如果我写不好毛笔字,天理不容。

    后来,学校里有了一个图书馆。由于书很少,老师规定,用一页小楷,借一本书。不久又加码,提高为两页小楷借一本书。就在那时,我初次听到老师把毛笔字说成“书法”,因此立即产生误会,以为“书法”就是“借书的方法”。这个误会,倒是不错。

    学校外面,识字的人很少。但毕竟是王阳明、黄宗羲的家乡,民间有一个规矩,路上见到一片写过字的纸,哪怕只是小小一角,哪怕已经污损,也万不可踩踏。过路的农夫见了,都必须弯下腰去,恭恭敬敬捡起来,用手掌捧着,向吴山庙走去。庙门边上,有一个石炉,上刻四个字:“敬惜字纸。”石炉里还有余烬,把字纸放下去,有时有一朵小火,有时没有火,只见字纸慢慢焦黄,熔入灰烬。

    我听说,连土匪下山,见到路上字纸,也这样做。

    家乡近海,有不少渔民。哪一季节,如果发心要到远海打鱼,船主一定会步行几里地,找到一个读书人,用一篮鸡蛋、一捆鱼干,换得一叠字纸。他们相信,天下最重的,是这些黑森森的毛笔字。只有把一叠字纸压在船舱中间底部,才敢破浪远航。

    那些在路上捡字纸的农夫,以及把字纸压在船舱的渔民,都不识字。

    不识字的人尊重文字,就像我们崇拜从未谋面的神明,是为世间之礼、天地之敬。

    这是我的起点。

(节选自《中国文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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