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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四校2017-2018学年高二下学期历史期中考试试卷

“它的设立,本是一种超常规的做法。这个无端制、无定员、无预算。名义上仅仅是皇帝的临时秘书机构,却实际上褫夺了内阔的权力,造成了中国特色的机构名实不符现象。”材料中的“临时秘书机构”(    )
A、凌驾于内阁和六部之上 B、妨碍皇权高度集中 C、削弱相权对皇权的制约 D、强化君主专制统治
举一反三
阅读材料,完成问题。

材料一:清初,凡军国大政,皆交于议政王大臣会议决定。议政王大臣会议亦称“国议”权力很大,“诸王大臣会议既定,虽至尊无如之何”。其成员概由满族贵族组成,汉人不得参与。这种满族贵族专制的形式,不仅和皇帝独揽大权相抵触,而且也不利于清朝进一步争取各族特别是汉族地主阶级的支持。

雍正即位后,对诸王的权势做了进一步的限制,又于1729年(雍正七年)设立军机房,并于1732年正式改称军机处。参加军机处的军机大臣,由皇帝在满、汉大学士及各部尚书、侍郎中选定。凡被选入军机处者都是皇帝的亲信。完全听命于皇帝。……皇帝通过军机处,集大权于一身,不仅内阁和议政王大臣会议无权预决军国大政,即军机大臣也是“只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

——摘编自朱绍侯主编的《中国古代史》下册

材料二:到了汉诺威王朝时,乔治一世和乔治二以外国人的身份入主英国,对英国的情况不甚了解,无法对许多政治问题发表中肯的意见,而且他们不懂英语……久而久之,国王不出席内阁会议就成了惯例,内阁只需要在会后把讨论情况通知国王,而国王在1714年以后,从来也没有否决过内阁会议的决定。当辉格派在政治上长期处于优势地位期间,他们的领导人罗伯特•沃尔波尔长期(1721-1742年)担任政治上的重要职务。1714年辉格派在大选中获胜后,次年沃尔波尔被任命为财政大臣。在当时的内阁大臣中,财政大臣总是处于首要的地位,也就是首席大臣。人们有时直接称他为“首相”。事实上,沃尔波尔是英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内阁首相。他虽然是由国王任命的.但他的权力实际上来自下院中辉格派的支持。

——摘编自吴于虚、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史编》上卷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中英两国在政治形态方面各发生了哪些变化,并分析当时中英两国政治制度对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英国是“议会内阁制”国家,政府要对议会负责。议会不仅拥有立法权和财政权,而且还拥有监督权,即监督政府的政治方针、政策和政府成员行为的权力,具体包括质询权、调查权、倒阁权和弹劾权等。司法机构完全独立于行政机构,不受行政机构的任何干涉。司法机构有权对行政机构及其官员的行为进行监督。1889年,英国颁布了第一部反腐败法,即《公共机构腐败行为法》, 该法令将“一切行使公共职能或法定职能的机构”均认定为公共机构,公共机构成员或官员的主动或被动受贿均被定义为腐败行为。1906年通过的《防止腐败法》将《公共机构腐败行为法》的范围扩大到不仅包括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而且包括公共机构本身。

——摘编自李靖堃《英国的反腐败机制》

材料二:清代监察制度是中国古代监察发展的最高阶段,监察机构为都察院,以左都御史和左副都御史执掌院务,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由总督、巡抚等地方官兼任。都察院的职权是监察百官、整饬纲纪。清末设立了准议会监察制度,主要体现为资政院和各省咨议局的设立,然而,这些机构未能真正发挥议会监察的功能,而且有清一代,也没有建立真正的议会监察制度。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没有明确分工,兼有行政监察、司法检察、审判乃至行政管理等多种职能,实际上是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的混合。清末对都察院改造的主要目的,意在使其从众多职能中净化出来,成为专门的监察机关。

——摘编自焦利《中国古代监察发展的最高阶段:清代监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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