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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下列各句中不含偏义复词的一项是(  )

A、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 B、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 C、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 D、其日牛马嘶,新妇入青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小题。

赵南星,字梦白,高邑人。万历二年进士。除汝宁推官。治行廉平,稍迁户部主事。

二十一年大计京官,与尚书孙谎秉公澄汰。首黜所亲都给事中王三余及鑨甥文选员外郎吕胤昌,其附丽政府及大学士赵志皋弟皆不免,政府大不堪。给事中刘道隆因劾吏部议留拾遗庶僚非法。得旨,南星等专权植党,贬三官。

光宗立,起太常少卿。拜左都御史,慨然以整齐天下为任。寻代张问达为吏部尚书。当是时,人务奔竞,苞苴恣行,言路横尤甚。每文选郎出,辄邀之半道,为人求官,不得则加以恶声,或逐之去。选郎即公正无如何,尚书亦太息而已。南星素疾其弊,锐意澄清,独行己志,政府及中贵亦不得有所干请,诸人惮其刚严不敢犯。有给事为赀郎求盐运司,即注赀郎王府,而出给事于外。知县石三畏素贪,夤缘将行取,南星亦置之王府。时进士无为王官者,南星不恤也。

魏忠贤雅重之,尝于帝前称其任事。一日,遣娣子傅应星贽见,南星麾之去。尝并坐弘政门选通政司参议正色语忠贤曰主上冲龄我辈内外臣子宜各努力为善忠贤默然怒形于色大学士魏广微,南星友允贞子也,素以通家子畜之。广微入内阁附忠贤,尝三至南星门,拒勿见。又尝叹曰:“见泉无子。”见泉,允贞别号也。广微恨刺骨,与忠贤比而龅南星。

忠贤及其党恶南星甚,每矫敕谕,必目为元凶。于是御史张讷劾南星十大罪。系之狱,坐南星赃万五千。南星家素贫,亲故捐助,始获竣。卒戍南星代州。嫡母冯氏、生母李氏,并哀恸而卒。子生七龄,惊怖死。南星抵戍所,处之怡然。

庄烈帝登极 , 有诏赦还。巡抚牟志夔,忠贤党也,故迟遣之,竟卒于戍所。崇祯初,赠太子太保,谥忠毅。

(节选自《明史》二百四十三卷)

【注】①苞苴:贿赂。②夤(yín)缘:攀附权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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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妣事略

归有光

    先妣周孺人 , 弘治元年二月二十一日生。年十六来归。逾年生女淑静,淑静者大姊也;期而生有光;又期而生女子,殇一人,期而不育者一人;又逾年生有尚,妊十二月;逾年,生淑顺;一岁,又生有功。有功之生也,孺人比乳他子加健。然数颦蹙顾诸婢曰:“吾为多子苦!”老妪以杯水盛二螺进,曰:“饮此,后妊不数矣。”孺人举之尽,不能言。

    正德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孺人卒。诸儿见家人泣,则随之泣,然犹以为母寝也,伤哉!于是家人延画工画,出二子,命之曰:鼻以上画有光,鼻以下画大姊。以二子肖母也。

    孺人桂。外曾祖讳明。外祖讳行,太学生。母何氏。世居吴家桥 , 去县城东南三十里;由千墩浦而南,直桥并小港以东,居人环聚,尽周氏也。外祖与其三兄皆以资雄,敦尚简实;与人姁姁说村中语,见子弟甥侄无不爱。

    孺人之吴家桥则治木绵;入城则缉,灯火荧荧,每至夜分。外祖不二日使人问遗。孺人不忧米盐,乃劳苦若不谋夕。冬月炉火炭屑,使婢子为团,累累曝阶下。室靡弃物,家无闲人。儿女大者攀衣,小者乳抱,手中纫缀不。户内洒然。遇僮奴有恩,虽至棰楚,皆不忍有后言。吴家桥岁致鱼蟹饼饵,率人人得食。家中人闻吴家桥人至,皆喜。有光七岁,与从兄有嘉入学,每阴风细雨,从兄辄留,有光意恋恋,不得留也。孺人中夜寝,促有光暗诵《孝经》,即熟读,无一字龃龉,乃喜。

    孺人卒,母何孺人亦卒。周氏家有羊狗之痾 , 舅母卒,四姨归顾氏,又卒,死三十人而定。惟外祖与二舅存。

    孺人死十一年,大姊归王三接,孺人所许聘者也。十二年,有光补学官弟子,十六年而有妇,孺人所聘者也。期而抱女,抚爱之,益念孺人。中夜与其妇泣,追惟一二,仿佛如昨,余则茫然矣。世乃有无母之人,天乎痛哉!

【注】①孺人:古代贵族、官吏之母或妻的封号,明代用以封赠七品官之妻。②吴家桥:作者外祖家。③姁姁(xǔ):和蔼亲切。④羊狗之痾:由家畜传染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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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鼎,解州闻喜人。生四岁而孤,母樊授之,通经史百家之书

    高宗即位,除司勋郎官。刘光世部将王德擅杀韩世忠之将,而世忠亦率部曲夺建康守府廨。鼎言:“德总兵在外,专杀无忌,此而不治,孰不可为?”命鼎鞫德。鼎又请下诏切责世忠,而指取其将吏付有司治罪,诸将肃然。

    五年,上还临安。制以鼎守左仆射知枢密院事、张浚守右仆射兼知枢密院事,都督诸路军马。鼎以政事先后及人才所当召用者,条而置之座右,次第奏行之。制以贵州防御使瑗为保庆军节度使,封建国公,于行宫门外建资善堂。鼎荐范冲为翊善、朱震为赞读,朝论谓二人极天下之选。

    建炎初,尝下诏以奸臣诬蔑宣仁保佑之功,命史院刊修,未及行,朱胜非为相,上谕之曰:“神宗、哲宗两朝史事多失实,非所以传信后世,宜召范冲刊定。”会胜非去位,鼎以宰相监修二史,是非各得其正。上亲书“忠正德文”四字赐鼎。

    初,车驾还临安,内侍移竹栽入内,鼎见,责之曰:“艮岳花石之扰,皆出汝曹,今欲蹈前辙耶?”因奏其事,上改容谢之。有户部官进钱入宫者,鼎召至相府切责之。翌日,问上曰:“某人献钱耶?”上曰:“朕求之也。”鼎奏:“某人不当献,陛下不当求。”遂出其人与郡。

    始,浚荐秦桧可与共大事,鼎再相亦以为言。桧遂稍掌权柄。然桧机阱深险,外和而中异。鼎与浚渐觉,乃谋共劾之。桧阴知其事,乃先劾之。浚初求去,有旨召鼎,桧恶其逼己,徙知泉州。

    中丞詹大方诬其受贿,鼎谢表曰:“白首何归,怅余生之无几,丹心未泯,誓九死以不移。”桧见之曰:“此老倔强犹昔。”鼎遣人语其子汾曰:“桧必欲杀我。我死,汝曹无患;不尔,祸及一家矣。”遗言属其子乞归葬,遂不食而死,天下闻而悲之。明年,得旨归葬。

    孝宗即位,谥忠简,赠太傅,追封丰国公。论中兴贤相,以鼎为称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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