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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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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言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部编版2017—2018学年初中语文七年级下册第六单元检测卷

阅读文言文,回答问题

河中石兽

    沧州南一寺临河干,山门圮于河,二石兽并沉焉。阅十余岁,僧募金重修,求二石兽于水中,竟不可得,以为顺流下矣。棹数小舟,曳铁钯,寻十余里无迹。

    一讲学家设帐寺中,闻之笑曰:“尔辈不能究物理。是非木杮,岂能为暴涨携之去?乃石性坚重,沙性松浮,湮于沙上,渐沉渐深耳。沿河求之,不亦颠乎?”众服为确论。

    一老河兵闻之,又笑曰:“凡河中失石,当求之于上流。盖石性坚重,沙性松浮,水不能冲石,其反激之力,必于石下迎水处啮沙为坎穴。渐激渐深,至石之半,石必倒掷坎穴中。如是再啮,石又再转。转转不已,遂反溯流逆上矣。求之下流,固颠;求之地中,不更颠乎?”如其言,果得于数里外。

    然则天下之事,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多矣,可据理臆断欤?

(1)、解释下面句中划线的词。

十余岁     

不可得     

(2)、翻译下面语句。

尔辈不能究物理。是非木杮,岂能为暴涨携之去?

(3)、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及包含的道理。
(4)、在寻找石兽的问题上,庙僧和讲学家犯了什么错误?为什么只有老河兵提出了正确的方法?
举一反三
阅读《出师表》中的两段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甲】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 帝之明 , 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乙】

    亮躬耕陇亩,好为《梁父吟》.身长八尺,每自比于管仲、乐毅,时人莫之许也。惟博陵崔州平、颍川徐庶元直与亮友善,谓为信然。

    时先主屯新野。徐庶见先主,先主器之,谓先主曰:“诸葛孔明者,卧龙也,将军岂愿见之乎?”先主曰:“君与俱来。”庶曰:“此人可就见,不可屈致也。将军宜枉驾顾之。”

    由是先主遂诣亮,凡三往,乃见。因屏人曰:“汉室倾颓,奸臣窃命,主上蒙尘。孤不度德量力,欲信大义于天下;而智术浅短,遂用猖蹶,至于今日。然志犹未已,君谓计将安出?”

节选自《隆中对》

【注】每:常常。信然:确实这样。先主:刘备。就见:到那里拜访。屈致:委屈(他)召(他上门)来。致,招致,引来。枉(wǎng):委屈。驾:车马,借车马指刘备。由是:因此。凡:总共。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问题。

金果

[新西兰]吉姆·拉蒙特

       ①我与玛丽·特拉弗斯是偶然相识。她是一个孤儿。在青霉素这种药还没有发明这前,她的父母在几天之内就相继死去。这种悲剧在我们那个小村子里可不是轰动的新闻,不过7天就会被人遗忘。哈里·特拉弗斯和他的妻子赫提,理所当然得收养这个孩子。他们自己没儿没女,而且全村都赞成他们应该这样做,所以,不管怎样,他们对此事没有选择的余地。这事发生在两年前,那时玛丽只有5岁。

       ②我好歹算是个画家吧,对于真和美的追求已把我引入歧途,我变得相当自私,甚至对存在于我眼前的真和美也视而不见。

       ③我既不是出于病态,也不是特地到乡村教堂的墓地去发思古这幽情,而是因为在这夏日的夜晚,我发现我们乡村的墓地是一块宁静的地方,它给人以无穷的沉思遐想。就在那一天,人们在这块墓地上举行了一次葬礼。可怜的老卢汾去世了,他是留在村里唯一的中国人,淘金热那个时代的遗老,至少有90多岁的年纪。我曾经把这位老人画入一套反映这个地区早期风貌的组画中。他住在村外的一间小草棚里,从不与任何人来往。人们发现他死在床上,便立即将他安葬了。据我所知,只有教区的牧师和殡仪员两人参加了他的葬礼。

       ④我大口大口地吸着烟斗,沉思地望着这位老人坟头上的新土,试图想象卢汾的童年生活,假如他曾有过的话。这时,我瞥见了玛丽·特拉弗斯。

       ⑤她沿着两边栽有白杨的小道走来,手捧一大束黄色玫瑰花。后来,她跪在卢汾的墓前,把那束玫瑰花放在肥沃的黑土上,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两手平整着那马马虎虎翻整过的草皮。

       ⑥我忘记了吸烟,呆视着。这是我第一次真正看到玛丽·特拉弗斯。随后,她也看见了我。

       ⑦她那对深思的棕色眼睛虽然仍是泪水盈眶,但却好像看穿了我整个面目。我觉得我那卑贱的灵魂仿佛已暴露无遗。

       ⑧“你是卢汾的朋友吗?”她问。

       ⑨我只好顺水推舟地说:“是的。”

       ⑩“我爱他。”她直言不讳地说。

       ⑪在那一刹那间,我意识到我的寻求已告结束。

       ⑫“告诉我,姑娘……把有关卢汾的事情说给我听听。”

       ⑬“卢汾照管赫提婶婶的玫瑰花。赫提婶婶只爱她的玫瑰,哈里叔叔只爱他的书本,只有卢汾疼爱我。放学归来时,我总能在他子里见到他,而且他总是不厌其烦地解答我的提问,他还送给我一件礼物。”

       ⑭“孩子,是件什么样的礼物啊?”我轻声问道,生怕我的问话会中断她的叙述。

       ⑮“您看。”她说时出乎我意料之外地拿出了一块纯金的小匾,上面精致地雕刻着中文。

       ⑯“你知道这上面说的是什么吗?”我严肃地问道。

       ⑰“知道,”她说,“黄金酬商贾,金果报人生。”她眼里饱噙着泪水。

       ⑱“我不知道可怜的卢汾是否真的找到了金果,所以我从赤提婶婶的花园里给他带来了这些金色的花儿。”玛丽这样结束了她的叙述。

       ⑲“我的孩子,”我说,“他确实找到了金果,卢汾在他临终之前找到了金果。”

       ⑳我激动地握着她的小手,领着她走出了教堂的墓地。

(选自《世界最好看的微型小说大全集》)

阅读文章,回答问题。

父子应是忘年交

       儿子考上大学时,闲话中提到费用。他忽然说:“从上初中开始,我一直用自己的钱缴学费。”我和妻子都吃了一惊。我们活得又忙碌又糊涂,没想到这种事

       我问他:“你哪来的钱?”

       “平时的零花钱,还有以前过年的压岁钱,攒的。”

       “你为什么要用自己的钱?”我犹然不解。

       他不语。事后妻子告诉我,他说:“我要像爸爸那样一切都靠自己。”于是我对他肃然起敬,并感到他一下子长大了。那个整天和我踢球、较量、打闹并被我爱抚的捉弄着的男孩儿已然倏忽远去。人长大不是身体的放大,不是唇上出现的软髭和颈下凸起的喉结,而是一种成熟,一种独立人格的出现。但究竟他是怎样 不声不响、不落痕迹的渐渐成长,忽然一天这样的叫我惊讶,叫我陌生?是不是我的眼睛太多关注于人生的季节和社会的时令,关注那每一朵嫩苞一节枯枝一块阴影和一片阳光,关注笔尖下每一个细节的真实和每一个词语的准确,因而忽略了日日跟在身边却早已悄悄发生变化的儿子?

       我把这感觉告诉给朋友,朋友们全都笑了,原来在所有的父亲心目中,儿子永远是夹生的。

       对于天下的男人们,做父亲的经历各不一样,但做父亲的感觉却大致相同。这感觉一半来自天性,一半来自传统。

       1976年大地震那夜,我睡地铺。“地动山摇”的一瞬,我本能地一跃,扑向儿子的小床,把他紧紧拥在怀里,任凭双腿全被乱砖乱瓦砸伤。事后我逢人便说自己如何英勇的捍卫了儿子,那份得意,那份神气,那份英雄感,其实是一种自享——享受一种做父亲尽天职的快乐。父亲,天经地义是家庭和子女的保护神。天职就是天性。

       至于来自传统的做父亲的感觉,便是长者的尊严,教导者的身份,居高临下的视角与姿态……每一代人都从长辈那里感受这种父亲的专利,一旦他自己做了父亲就将这种专利原原本本继承下来。

       这是一种“传统感觉”,也是一种“父亲文化”。

       我们就是在这一半天性一半传统中,美滋滋又糊里糊涂的做着父亲。自以为对儿子了如指掌,一切一切,尽收眼底,可是等到儿子一旦长大成人,才惊奇的发现自己竟然对他一无所知。最熟悉的变为最陌生的,最近的站到了最远,对话忽然中断,交流出现阻隔。弄不好还可能会失去他。

       人们把这弄不明白的事情推给“代沟”这个字眼儿,却不清楚每个父亲都会面临重新与儿子相处的问题。

       我想起,我的儿子自小就不把同学领到狭小的家里来玩,怕打扰我写作。我为什么不把这看作是他对我工作的一种理解与尊重?他也没有翻动过我桌上的任何一片写字的纸,我为什么没有看到文学在他心里也同样的神圣?我由此还想到,照看过他的一位老妇人说,他从来没有拉过别人的抽屉,从不对别人的东西产生过好奇与艳羡……当我把这些不曾留意的许多细节,与他中学时代就自己缴学费的事情串联一起,我便开始一点点向他走近。

       他早就有一个自己的世界,里边有很多发光的事物。直到今天我才探进头来。

       被理解是一种幸福,理解人也是一种幸福。

       当我看到了他独立的世界和独立的人格,也就有了与他相处的方式。对于一个走向成年的孩子,千万不要再把他当做孩子,而要把他当做一个独立的男人。

       我开始尽量不向他讲道理,哪怕这道理千真万确,我只是把这道理作为一种体会表达出来而已。他呢,也只是在我希望他介入我的事情时,他才介入进来。我们对彼此的世界,不打扰,不闯入,不指手画脚,这才是男人间的做法。我深知他不喜欢用语言张扬情感,崇尚行动本身;他习惯于克制激动,同时把这激动用隐藏的方式保留起来。

       我们的性格刚好相反,我却学会用他这种心领神会的方式与他交流。比方我在书店买书时,常常会挑选几本他喜欢的书,回家后便不吭声的往他桌上一放。他也是为我这样做事。他不喜欢添油加醋地渲染,而把父子之情看得天地一样的必然。如果这需要印证,就去看一看他的眼睛——儿子望着父亲的目光, 总是一种彻底的忠诚。所以,我给他翻译的埃里克•奈特那本著名的小说《好狗莱希》写的序文,故意用了这样一个题目:忠诚的价值胜过金子。

       儿子,在孩提时代是一种含意。但长成人后就变了,除去血缘上的父子关系之外,又是朋友,是一个忘年交。而只有真正成为这种互为知己的忘年交,我们才获得圆满的做父子的幸福,才拥有了实实在在又温馨完美的人生。

(选自《译林》,有删改)

阅读下面两篇节选文,按要求完成小题。

【文本一】

老舍先生(节选)

汪曾祺

老舍先生对他下面的干部很了解,也很爱护。当时市文联的干部不多,老舍先生对每个人都相当清楚。他不看干部的档案,也从不找人“个别谈话”,只是从平常的谈吐中就了解一个人的水平和才气,那是比看档案要准确得多的。老舍先生爱才,对有才华的青年,常常在各种场合称道,“平生不解藏人善,到处逢人说项斯”。而且所用的语言在有些人听起来是有点过甚其词,不留余地的。老舍先生不是那种惯说模棱两可、含糊其词、温吞水一样的官话的人。我在市文联几年,始终感到领导我们的是一位作家。他和我们的关系是前辈与后辈的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老舍先生这样“作家领导”的作风在市文联留下很好的影响,大家都平等相处,开诚布公,说话很少顾虑,都有点书生气、书卷气。他的这种领导风格,正是我们今天很多文化单位的领导所缺少的。

老舍先生是市文联的主席,自然也要处理一些“公务”,看文件,开会,作报告(也是由别人起草的)……但是作为一个北京市的文化工作的负责人,他常常想着一些别人没有想到或想不到的问题。

北京解放前有一些盲艺人,他们沿街卖艺,有的还兼带算命,生活很苦。他们的“玩意儿”和睁眼的艺人不全一样。老舍先生和一些盲艺人熟识,提议把这些盲艺人组织起来,使他们的生活有出路,别让他们的“玩意儿”绝了。为了引起各方面的重视,他把盲艺人请到市文联演唱了一次。老舍先生亲自主持,作了介绍,还特烦两位老艺人翟少平、王秀卿唱了一段《当皮箱》。这是一个喜剧性的牌子曲,里面有一个人物是当铺的掌柜,说山西话;有一个牌子叫“鹦哥调”,句尾的和声用喉舌作出有点像母猪拱食的声音,很特别,很逗。这个段子和这个牌子,是睁眼艺人没有的。老舍先生那天显得很兴奋。

老舍先生是历届北京市人民代表。当人民代表就要替人民说话。以前人民代表大会的文件汇编是把代表提案都印出来的。有一年老舍先生的提案是:希望政府解决芝麻酱的供应问题。那一年北京芝麻酱缺货。老舍先生说:“北京人夏天离不开芝麻酱!”不久,北京的油盐店里有芝麻酱卖了,北京人又吃上了香喷喷的麻酱面。

老舍是属于全国人民的,首先是属于北京人的。

(有改动)

【文本二】

我记忆中的老舍先生(节选)

季羡林

我认识老舍先生完全出于一个偶然的机会。有一年暑假,我的同学李长之要在家里请当时正在济南齐鲁大学教书的老舍先生吃饭,要我作陪。在旧社会,大学教授架子一般都非常大,他们与大学生之间宛然是两个阶级。要我陪大学教授吃饭,我真有点受宠若惊。及至见到老舍先生,他却全然不是我心目中的那种大学教授。他谈吐自然,蔼然可亲,一点架子也没有,从那以后,我们就算是认识了。

解放后,我在当时所谓故都又会见了老舍先生,上距第一次见面已经有二十多年了。

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我们重逢时的情景。但是我却清晰地记得起五十年代初期召开的一次汉语规范化会议时的情景。当时还没有达到会议成灾的程度,因此大家的兴致都很高,会上的气氛也十分亲切融洽。

有一天中午,老舍先生忽然建议,要请大家吃一顿地道的北京饭。大家都知道,老舍先生是地道的北京人,他讲的地道的北京饭一定会是非常地道的,都欣然答应。老舍先生对北京人民生活之熟悉,是众所周知的。有人戏称他为北京土地爷。他结交的朋友,三教九流都有。他能一个人坐在大酒缸旁,同洋车夫、旧警察等旧社会的下等人,开怀畅饮,亲密无间,宛如亲朋旧友,谁也感觉不到他是大作家、名教授、留洋的学士。能做到这一步的,并世作家中没有第二人。这样一位老北京想请大家吃北京饭,大家的兴致哪能不高涨起来呢?商议的结果是到西四砂锅居去吃白煮肉,当然是老舍先生做东。从饭馆的经理一直到小伙计都是好朋友,因此饭菜极佳,服务周到。大家尽兴地饱餐了一顿。虽然是一顿简单的饭,然而却令人毕生难忘。当时参加宴会今天还健在的叶老、吕先生大概还都记得这一顿饭吧。

还有一件小事,也必须在这里提一提。忘记了是哪一年了,反正我还住在城里翠花胡同没有搬出城外。有一天,我到东安市场北门对门的一家著名的理发馆里去理发,猛然瞥见老舍先生也在那里,正躺在椅子上,下巴上白糊糊的一团肥皂泡沫,正让理发师刮脸。这不是谈话的好时机,只寒喧了几句,就什么也不说了。等我坐在椅子上时,从镜子里看到他跟我打招呼、告别,看到他的身影走出门去。我理完发要付钱时,理发师说:老舍先生已经替我付过了。

我现在写的都是一些小事。然而小中见大,于琐细中见精神,于平凡中见伟大,豹窥一斑,鼎尝一脔(luán,切成块的肉),不也是老舍先生整个人格的一个缩影吗?

(有改动)

阅读下面文言文,完成小题。

【甲】

余幼时即嗜学。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每假借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录毕,走送之,不敢稍逾约。以是人多以书假余,余因得遍观群书。既加冠,益慕圣贤之道,又患无硕师、名人与游,尝趋百里外,从乡之先达执经叩问。先达德隆望尊,门人弟子填其室,未尝稍降辞色。余立侍左右,援疑质理,俯身倾耳以请;或遇其叱咄,色愈恭,礼愈至,不敢出一言以复;俟其欣悦,则又请焉。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

当余之从师也,负箧曳屣,行深山巨谷中,穷冬烈风,大雪深数尺,足肤皲裂而不知。至舍,四支僵劲不能动,媵人持汤沃灌,以衾拥覆,久而乃和。寓逆旅,主人日再食,无鲜肥滋味之享。同舍生皆被绮绣,戴朱缨宝饰之帽,腰白玉之环,左佩刀,右备容臭,烨然若神人;余则缊袍敝衣处其间,略无慕艳意,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盖余之勤且艰若此。

【乙】

师川外甥奉议:别来无一日不奉思。春风暄暖,想侍奉之余,必能屏弃人事,尽心于学。前承示谕:“自当用十年之功,养心探道。”每咏叹此语,诚能如是,足以追配古人。刷前人之耻。然学有要道,读书须一言一句,自求己事,方见古人用心处,如此则不虚用功;又欲进道,须谢去外慕,乃得全功。古人云:纵此欲者,丧人善事。置之一处,无事不辨。读书先净室焚香,令心意不驰走,则言下会理。少年志气方强时能如此半古之人 , 功必倍之。甥性识颖悟,必能解此,故详悉。

[注]奉议: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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