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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五校2017-2018学年七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联考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却说那妖精原来行者第二棍也不曾打杀他。那怪物在半空中夸奖不尽道:“好个猴王,着然有眼,我那般变了去,他也还认得我。这些和尚他去得快,若过此山,西下四十里,就不伏我所管了。若是被别处妖魔捞了去,好道就笑破他人口,使碎自家心。我还下去戏他一戏。”

       好妖精,按耸阴风,在山坡下摇身一变,变做一个老公公,真个是:

       白发如彭祖,苍髯赛寿星。耳中鸣玉磬,眼里幌金星。

       手拄龙头拐,身穿鹤氅轻。数珠掐在手,口诵南无经。

       唐僧在马上见了,心中大喜道:“阿弥陀佛!西方真是福地,那公公路也走不上来,逼法的还念经哩。”八戒道:“师父,你且莫要夸奖,那个是祸的根哩。” 唐僧道:“怎么是祸根?”八戒道:“师兄打杀他的女儿,又打杀他的婆子,这个正是他的老儿寻将来了。我们若撞在他的怀里啊,师父,你便偿命,该个死罪;把老猪为从,问个充军;沙僧喝令,问个摆站。那师兄使个遁法走了,却不苦了我们三个顶缸?”行者听见道:“这个呆根,这等胡说,可不諕了师父?等老孙再去看看。”他把棍藏在身边,走上前,迎着怪物,叫声:“老官儿,往那里去?怎么又走路,又念经?”那妖精错认了定盘星,把孙大圣也当做个等闲的,遂答道:“长老啊,我老汉祖居此地,一生好善斋僧,看经念佛。命里无儿,止生得一个小女,招了个女婿。今早送饭下田,想是遭逢虎口。老妻先来找寻,也不见回去。全然不知下落,老汉特来寻看。果然是伤残他命,也没奈何,将他骸骨收拾回去,安葬茔中。”行者笑道:“我是个做虎的祖宗,你怎么袖子里笼了个鬼儿来哄我?你瞒了诸人,瞒不过我,我认得你是个妖精。”那妖精諕得顿口无言。行者掣出棒来,自忖道:“若要不打他,显得他倒弄个风儿;若要打他,又怕师父念那话儿咒语。”又思量道:“不打杀他,他一时间抄空儿把师父捞了去,却不又费心劳力去救他?还打的是。就一棍子打杀,师父念起那咒,常言道:‘虎毒不吃儿。’凭着我巧言花语,嘴伶舌便,哄他一哄,好道也罢了。”好大圣,念动咒语,叫当坊土地、本处山神道:“这妖精三番来戏弄我师父,这一番却要打杀他。你与我在半空中作证,不许走了。”众神听令,谁敢不从,都在云端里照应。那大圣棍起处,打倒妖魔,才断绝了灵光。

(1)、选文出自“三打白骨精”的故事,请简述文段所涉及故事的起因、经过和结果。
(2)、这一回刻画了孙悟空、唐僧、猪八戒以及尸魔妖怪的形象,主要运用了哪几种描写方法?各表现了人物的什么特点?
(3)、“三打白骨精”的故事是《西游记》中的经典情节,你读后有哪些启示?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奇妙的唾液

       ①唾液,俗称口水、口涎,它是口腔内各种腺体所分泌的黏稠状液体。大的唾液腺有三对:腮腺、颌下腺、舌下腺;小的有唇腺、舌腺、颊腺、腭腺等。唾液腺虽小,却是个很勤快的器官,一个成年人,一昼夜间可以分泌出1000﹣1500毫升唾液。唾液实际上是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重要物质之一。

       ②唾液的作用很多,我们的口腔里假如没有唾液,咽不下食物是不必说的,就连嘴巴恐怕也张不开。因为我们的舌头之所以能在口腔里“运转自如”,完全是因为有唾液在里面起“润滑油”的作用。而这种“润滑油”一旦失去的话,舌头就会和上颚或者下颚的表皮粘在一起,于是我们口腔内的一整套“机械”也就只好“束之高阁”了。

       ③唾液具有抗菌和凝血的作用,所以口腔里的伤口往往比其他地方好得快。拔牙或牙龈手术后很少发生感染,主要原因就在于唾液中的溶菌酶有杀菌的能力,可阻止口腔内细菌大量繁殖。美国科学家发现,唾液中有一种特殊的化学特质﹣﹣唾液生长因子,它能显著地缩短伤口的愈合时间,井可以止血。

       ④近年来,医学家们发现唾液对污染食物中的致癌物具有消毒作用。日本生物化学专家研究发现,唾液中有很多免疫球蛋白,对食物中的异常蛋白质有极高的凝聚力,可增强人体的防卫功能。唾液中所含的溶菌酶时强烈致癌的黄曲霉素、苯并芘、亚硝胺有很好的解毒作用。也就是说,唾液相当于一种天然防癌剂,具有令致癌物质转化为无害物质的功能。它将发霉食物中的致癌物质黄曲霉素与自己混合,再作用于动物体内细胞,使原来具有较强致癌作用的毒性物质几乎全部消失。

       ⑤古代中医说:“白玉齿边有玉泉,涓涓育我度长年。”意思是说,常咽唾液可以健康长寿。医学专家研究发现,唾液中还含有一种能使人保持年轻的激素,这种激素是由三大唾液腺之一的腮腺分泌的,被称为“腮腺激素”。它之所以能使人年轻,是因为它能强化肌肉、血管、结缔组织、骨骼及软骨、牙齿的活力,尤其能增强血管的弹性和结缔组织的活力,只要腮腺激素充盈,血管和皮下组织(疏松结缔组织)的作用就会加强,皮肤的弹性就会得到保持。唾液的特殊功能触发了化妆品制造商的灵感,他们开发出“唾淀化妆品”﹣﹣抗皱霜、洗面奶等。

(摘自《百科知识》,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狗头

金曹琦

    市城建委主任王家伟最值得自豪的事情,是他的高祖是有名的廉吏,曾经获得过御赐的“狗头金”。

王家伟的高祖在清光绪年间担任过一个省的学政,后因拒绝科场作弊,遭人诬陷,被砍摔了脑袋。几年后,朝廷下诏为他平反。并准予厚葬。由于年代久远,被砍掉的脑袋找不着了,于是,按照当时的惯例,御赐了一个金头颅代替首级,也就是民间常说的“狗头金”,王家伟很早就听村里人说他家屋后竹林的老坟中埋着个“狗头金”。一年春汛,暴雨连天,老坟泡在了水里。大水退后,老坟要迁至高处。打开洞穴时,王家伟特意留神,却没看到传说申的“狗头金”。他很失落,从内心深处讲,他还是希望有“狗头金”的。

    这一天后半夜,王家伟家忽然闹起贼来,几个柜子都被打开了,可在清点物品时,却发现似乎什么也没丢。他老爸显得很开心,讥笑那贼是“烧香认错了门”。

    王家伟大学毕业后,进入市城建委工作,由于工作出色,职务逐渐上升,慢慢也有了点权。这年中秋,王家伟乔迁新居,一建筑老板送来贺喜之礼,那是一张变形的铁面真,形状狰狞古怪,铁锈斑驳,已辨不出本色,尾部还有一个圆形的钳圈。王家伟看了许久.也不明白这是个什么东西。“这是我在文物市场上碰到的,蛮有趣的,有些像三星堆的出土文物。”建筑老板笑嘻嘻地说,“王领导是鉴赏行家,这东西嘛……从来都是宝刀赠壮士,红粉予佳人,哈哈!”

    王家伟“笑纳”了,把它放在客厅最显眼的橱窗里。谁知几天后。他老爸上门,一眼看中了橱窗里的这件文物,说是可以用来避邪,非要拿回家去。王家伟拗不过老爸,只得答应了。

    王家伟的官越做越大,最后担任了市城建委主任。可每次回村,他老爸总是闷闷不乐地说:“别忘了,咱家的老坟里还埋着狗头金哩。”这使他很扫兴,以后,他连回村的兴致都提不起来了。

    一天早晨,他接到市委办公室打来的电话,要他去汇报旧城改造的情况,便立刻赶去了。走进领导办公室,他才感到气氛不对劲,因为接待自己的是两名市纪委的工作人员。

    面对纪委人员的诘问,他浑身冒火,两天两夜不吃不喝以示抗议。可到了夜晚,望着窗外,他总会情不自禁地想到匿名注册的公司、郊外的别墅以及存款和女人,当然,最使他心惊肉跳的还是那笔工程款,那是1.5个亿啊!他不敢合眼,深怕一合眼,就会掉进巨大的黑洞。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纪委人员语调清晰平和,却含着巨大的压力。其实,从“双规”那刻起,王家伟就打消了侥幸心理。他明白,当官当到他这一级,组织上如果没有掌握确凿证据,是不会对自己“双规”的。自己是死定了,但只要不把别人牵出来,总有一天,那些人总会千方百计把自己“捞”出去的。

    时间就这么“泡”着。一天午后,纪委的工作人员将一只包裹放在桌上,淡淡地说:“这是你老爸托我们捎给你的,看看吧。”里面是一封信和那张变形的铁面具。

    家伟:

    这块铁疙瘩就是我们家丢失的狗头金。当初,我也是在迁坟时找到的。没有告诉你,是怕你失望:这狗头金怎么不是金?

    你的高祖其实是一名贪官,他卷入的是一场贪污大案。因为贪官人人痛恨,所以对外讲是被人诬陷的。

    按惯例,狗头金应当是金包银的.最起码是鎏金的,市面上可买到。你高祖是替人丢了命,可那伙人为了刷清自己,连买狗头金的银子都不肯出,只送了这么块铁疙瘩。

    那夜,“狗头金”确实被人偷走了,可我万万想不到。20年后,有人从古玩市场上给买了回来。我们家已经有了一个狗头金,不想再要第二个狗头金了……

    “狗头金”龇牙咧嘴地躺在桌上,仿佛在朝他狞笑。王家伟不由自主地打个冷战,忽然捧起“狗头金”失声痛哭……

(摘自2014年《中国小小说欣赏》,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金陵子弟江湖客

余光中

过了半个世纪再加一年,我终于回到这六朝故都,逆着时光隧道回到此生的起点,心中怦然激动。

车上,看着窗外的街景,一切都在真幻之间,似曾相识,可惊又可疑。南京见我,只恐亦难相认吧。玄武湖的明眸能穿透我的白发,认出当年的黑发少年吗?我见钟山多妩媚,从东晋以来便如此多娇,但钟山见我岂亦如是?

沿熙攘的中央路长驱北上,我们到了一栋双管电梯齐上的圆顶高厦——玄武饭店。管有如平地登仙,将我们吸上了天去,整座南京城落到我们的脚底,连同街道市声红灯绿灯。落下去,只为腾出十里空旷,秋高气爽,紫金山似乎在接受我们觐见,玄武湖佩戴着翠洲与菱洲的螺髻黛,娇嫩翠秀。这一惊艳,安排得恰到好处——童年镜像跟我捉了半世纪的迷藏,遍寻不见,此时,猛跳出来跟我打了个照面。一惊,一喜,一叹,我真的是回来了。

其后三天,乡愁怯怯,我一一回瞻孩时熟悉的名胜:夫子庙、燕子矶、栖霞寺……半世纪来,这些早成记忆的坐标、梦的场景。但最能安慰我流离的魂魄的,是玄武湖与中山陵。

当年,父母常牵我甚至抱我来玄武湖上,摇桨荡舟,饕餮田田的荷香,再用手绢包了熟菱角,去咀嚼波光流传的六朝余韵。这一切,渗进我的记忆之根。

后来进了金陵大学,每逢课后兴起,就骑车向玄武门驰去。不消一盏茶工夫,我们已浮沉在碧波上了。越过风吹鳞动的千顷琉璃,西望是明城楼,层砖密叠,雉堞隐隐;东望是紫金山,阴晴殊容,朝夕变色。天文台的圆顶像众翠簇拥的一粒白珠。九州之大,名湖自多,但如玄武湖这泓湛碧,倒映着近湖的半城堞影,远处的半天山色,还是少见。

我是南京的孩子,这盈盈湖水颇有母性,深婉与安详,温柔了我的幼年,妩媚了我的回忆。

至于父性呢,该属紫金山了,尤其是中山陵。登高临风可怀古,此处青山好埋骨。今人墓有中山陵、谭延闿墓、廖仲恺与何香凝墓,古人墓有明孝陵与常遇春墓。但孩时印象最深,而流浪在海外孺慕最切的,是中山陵。

我去登临。本已走进侧道,树阴疏处隐隐窥见陵貌庄严——我忽然觉得这样太草率了。五十年后终于浪子回家,应虔诚些。于是我们原路退回,从巍峨的牌坊起步,一路崇仰上去。

小茅山坡势缓缓上升,琉璃青瓦的陡斜屋顶覆盖着花岗石砌的白壁,陵门上去是碑亭,更上去是祭堂,肃静而高洁,那气象层层叠叠,把中山陵推崇到顶点。人造的是白石青瓦的严整秩序,神造的是雪松水杉的郁郁生机,天人合一,标举一种恢弘的意境。

从陵门起步,三百九十二级花岗石阶,天梯一般把朝山的人群一级级接引向上,去攀附高处长眠的或许是仍未瞑目的灵魂。石阶宽敞,可容数十人并肩共登,更添天下为公的气象。或许有意把整座石陵谱成一首深沉的安魂曲,用三百九十二琴键来按弹,按的是朝山者不绝于途的虔敬脚步。想当年那个小学生,在女老师带领下也曾与群童推挤着踏过这一长排白键。但那首安魂曲究竟多深沉,却要经历过五十年的风吹雨打,从海外归来才能体会。

长风千里,吹不去这欲断且续的秋魂桂魄。但是几时啊,我不禁自问,你才能把桃李的青苗栽在江南、种在关外?

二〇〇一年十月于高雄西子湾

(选自《金陵子弟江湖客》,江苏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鲍鱼红烧肉

(杨鸿涛)

①小时候,听爷爷讲过一道菜:鲍鱼红烧肉。在爷爷的描述中,那道菜鲜嫩多汁,泛着油渍,吃一口满嘴的肉香。那是爷爷年轻时跟着领导去大城市重庆吃的一道菜。重庆也许算不上大城市,但爷爷一生没走出过几次大山,在他看来,重庆就是大城市,朝天门就是中国最繁华的地方。

②“那鲍鱼一个一个大得出奇,肉有这么厚哩!”爷爷伸出手指比画着,浑浊的眼里闪着光。每当讲到这道菜时,他必定会拉着高亢的嗓门再讲一次酒店是如何豪华之类的。爷爷当了一辈子农民,种了一辈子地,这样风光的经历一般的农村人是不可能有的,因此爷爷记得很清楚。鲍鱼红烧肉这道菜,也成了爷爷心中的一种象征。

③我家祖祖辈辈务农,爷爷当家时一心想把家里的条件搞好,他常常教育父亲和我:做人做事要努力,要吃得苦耐得烦。爷爷每天起早贪黑做工,天黑尽了才回家吃饭。吃完饭就开始清洗他那双大脚:脱掉解放球鞋,先用镰刀头敲,敲掉脚上干硬的泥土,然后才开始洗脚,洗出一盆黑水后,才现出那一双布满了深深浅浅沟壑的脚。爷爷有了积蓄,便着手盖新房,我家是村里第一户盖水泥新房的。村里人都夸爷爷能干。面对别人的夸奖,爷爷很欣喜,但他说:“离吃上鲍鱼红烧肉还差得远哩!”受爷爷的影响,我的家人都有一个“鲍鱼红烧肉”梦。

④当爷爷开始老去的时候,父亲接过家庭重担。父亲继承了爷爷的一双大脚,这双脚粗糙厚实,每天踩在黑色的泥土上,东奔西走。后来,父亲带着母亲到江浙一带打工,回乡的时候像变了个人似的,黝黑而瘦弱,眼角也生了不少皱纹。爷爷问父亲在浙江吃过鲍鱼红烧肉没有,他说:“没有,鲍鱼炒饭倒是吃过。”爷爷又问:“鲍鱼炒饭里有鲍鱼吗?”父亲说:“没有。”爷爷说:“那还得继续努力。”父亲在外地干过泥瓦匠、木匠等工作,很是艰辛,不过也挣到了不少钱。父亲把家里的旧家具都换成欧式的,还建了新厨房、自动冲水厕所。村里的同辈又对父亲敬佩起来。

⑤我上大学的时候,父亲渐渐老去,爷爷就更老了,偶尔犯痴呆,耳朵也不灵敏了。村里陆续建起了小洋楼,而我家在县城买了房,一家人都搬了进去。面对家庭境况的日渐向好,爷爷很欢喜。

⑥我继承了爷爷与父亲不服输的性格,大三的时候苦学半年,考上了复旦大学的中文系硕士,成了村里第一个研究生。我总觉得我能考上复旦,与鲍鱼红烧肉有点儿关系,但我也说不清具体是什么关系。

⑦去年夏天,我约了朋友去涠洲岛玩耍。涠洲岛是盛产优质海鲜的地方,我们每天都吃新鲜的虾蟹扇贝,自然也少不了鲍鱼。涠洲岛的鲍鱼个儿大、肉丰、汁水足,想起爷爷,又恰逢我要回老家过暑假,便买了一些空运回家。我把鲍鱼给爷爷看,他只笑,痴痴的。我照着网上的配方做了鲍鱼红烧肉给爷爷吃,指望着他会很惊喜,爷爷看着还冒着热气的肉,眼睛里突然闪出一点光来,不过很快又黯淡下去,他颤颤巍巍地举起手来,比了个大拇指,像是比给我的,也像是比给大家的。我夹了一块儿肉送到爷爷嘴里:“爷爷,鲍鱼!”爷爷笑着嚼了几下,却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他已经老了,鲍鱼肉也有些嚼不动了,满满一大盘肉,爷爷只吃了两块儿。

⑧一家人坐在一起,问我学习近况,又扯了一些家常,鲍鱼红烧肉很快就吃光了,我突然感到它是多么平常的一道菜,又突然,心中生起一些感动来。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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