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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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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安徽省蚌埠市第二中学2018届高三上册语文12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斑头雁

聂鑫森

    去年秋,楚雁飞应聘当了寒云湖专职的护鸟员。

    楚雁飞真没想到日子这样难熬。四周荒无人烟,给养靠队部用车从外地运来,常常吃不上蔬菜。特别是冬天,冰天雪地,燃着一炉煤火,还让人冷得直打哆嗦。

    楚雁飞真没想到工作这么单调。每天吃过早饭,他跟着五十岁的班长吴远征,来到湖边伪装好的监测室,对斑头雁等各种水鸟进行动态追踪,不时地作记录,看得眼睛发涩,站得双脚发麻。

    楚雁飞没想到自己会在寒云湖过春节。班长当护鸟员三十年了,他的家在本省一个偏僻的小县城,每年春节回去探一次亲,队部派一个人临时顶替,可今年实在抽调不出人手来。

    “小楚,你赶快整理行装,回老家去过年,你的爸爸妈妈望眼欲穿哩!”

    楚雁飞摇摇头,说:“吴班长,我也想留下来和你作伴!”

    春节过去了,春天阳气不断上升,南去的大雁,一群一群回家了。没想到“倒春寒”说来就来了,一夜北风紧、雪花狂,到处银妆素裹。

    天刚蒙蒙亮,吴远征就叫醒了楚雁飞:“小楚,昨天我们观察到湖边草丛里,有好多只斑头雁在孵化鸟蛋,温度这样低,别冻坏了它们。我们去湖边看看!”

    楚雁飞痛苦地从梦中走出来。雪还在零星地下着,看不到一只飞翔的水鸟。他们蹑手蹑脚来到湖边,察看一个一个斑头雁的窠巢。雌雁一动不动地在抱卵,任凭身上的雪花积了一层又一层。公雁也守在旁边,像忠诚的警卫员。楚雁飞看见吴远征的眼里流出了泪水。

    四五周后,小雁叽叽喳喳来到人世。楚雁飞站在高清摄像头前,观察当上妈妈的斑头雁,领着小雁初次下水。公雁在低空飞翔、盘旋,护卫着它们,嘎嘎地欢叫着。

    楚雁飞看了看壁上的挂钟,十一点了。他搓了搓手,说:“吴班长,我们该睡了。”吴远征支楞着耳朵,不作声。过了一会,说:“湖边有盗贼。我听到了他们的脚步声,是两个人。”

    “盗贼?他们来这里盗什么?”

    “盗斑头雁!母雁和幼雁的翅羽还没长好,正栖息在窠巢里,每到这时候,有胆大的盗贼就来张网盗捕,然后卖给饭店酒楼。”

    楚雁飞说:“我跟您一起去!这些王八蛋!”

    “我一个人去就行了!小楚,你得守着这小砖房,守住这部直通队部值班室的电话。”吴远征板起一张脸,拿了一支手电,取出一把短柄猎刀,匆匆扑进夜色里去了。楚雁飞把所有的电灯都打开,又搬出一捆硬木柴架到门外的空坪里,浇上汽油,点燃了。

    两个小时过去了。一个跌跌撞撞的人影从窗外飘过去,接着是敲门声:“小楚……是我。”

    楚雁飞打开门,借着灯光,他看见吴远征的额头上沁出鲜红的血。“吴班长,您受伤了?”

    “被他们挥舞的网杆打了一下,不要紧。我刚才警告他们:赶快离开,偷捕水鸟是犯法,想被抓进去吃牢饭吗?我手上的刀,也不是吃素的,想试试吗?”

    “他们吓住了?”

    “他们也带了刀,雪亮雪亮的。我忽然发现小砖房那边闪射的火光,便说:你们以为我是一个人好对付,睁开狗眼看看,我的同事在身后呢,我只要一声喊,他们立马就赶过来了!”楚雁飞扶住他,喉头有些哽咽,说:“吴班长,快进屋,我给你的伤口上药、包扎。”

    ……

    鸟世界在楚雁飞的眼里,变得越来越奇瑰和壮美。每晚回到小砖房,先和吴远征一起做饭、烧水、打扫卫生,然后,在昏暗的电灯光下,写他的《水鸟观察日记》。他决定了,要留下来,和班长一起,守护着斑头雁。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前四段连用三个“没想到”,既突出了环境的艰苦、工作的单调与辛苦,也从侧面表现了坚守边地的国家护鸟员美好的品质。 B、小说没有直接描述班长与捕猎斑头雁的盗贼打斗的过程,而是由吴班长自己口述,再现打斗场景,这样显得真实可信,有现场感。 C、小说善于从细微处刻画人物,如吴班长看到斑头雁护儿留下泪水,突出其硬汉子柔情的一面,使班长这一人物形象丰满,有血有肉。 D、小说用简练而朴实的语言,叙写了寒云湖的候鸟斑头雁和两位专职护鸟员之间的故事,感人肺腑,同时引发人们对生态问题的思考。
(2)、小说以楚雁飞的视角来叙述故事,这样写有何好处?
(3)、小说以“斑头雁”为题有何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活着

    我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时,夏季刚刚来到。

    那天午后,我走到了一棵有着茂盛叶子的树下,看到近旁田里一个老人和一头老牛。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去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可寿命长,我家里五口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孙子死后第二年,看看自己还得活几年,我觉得牛还是要买的。牛是半个人,它能替我干活,闲下来时我也有个伴,心里闷了就和它说说话。牵着它去水边吃草,就跟拉着个孩子似的。

    买牛那天,我把钱揣在怀里走着去新丰,那里有个很大的牛市场。路过邻近一个村庄时,看到晒场上转着一群人,走过去看看,就看到了这头牛,它趴在地上,歪着脑袋吧哒吧哒掉眼泪,旁边一个赤膊男人蹲在地上霍霍地磨着牛刀,围着的人在说牛刀从什么地方刺进去最好。我看到这头老牛哭得那么伤心,心里怪难受的。想想做牛真是可怜。累死累活替人干了一辈子,老了,力气小了,就要被人宰了吃掉。

    我不忍心看它被宰掉,便离开晒场继续往新丰去。走着走着心里总放不下这头牛,它知道自己要死了,脑袋底下都有一滩眼泪了。

    我越走心里越是定不下来,后来一想,干脆把它买下来。

    我赶紧往回走,走到晒场那里,他们已经绑住了牛脚,我挤上去对那个磨刀的男人说: “行行好,把这头牛卖给我吧。”

    赤膊男人手指试着刀锋,看了我好一会才问:“你说什么?”我说:“我要买这牛。”

    他咧开嘴嘻嘻笑了,旁边的人也哄地笑起来。我从怀里抽出钱放到他手里,说:“你数一数。”赤膊男人马上傻了,他把我看了又看,还搔搔脖子,问我:“你当真要买?”

    我什么话也不去说,蹲下把牛脚上的绳子解了,站起来后拍拍牛的脑袋。这牛还真聪明,知道自己不死了,一下子站起来,也不掉眼泪了。我拉住缰绳对那个男人说:“你数数钱。”

    那人把钱举到眼前像是看看有多厚,看完他说:“不数了,你拉走吧。”

    我便拉着牛走去,他们在后面乱哄哄地笑,我听到那个男人说:“今天合算,今天合算。”

    牛是通人性的,我拉着它往回走时,它知道是我救了它的命,身体老往我身上靠,亲热得很。我对它说:“你呀,先别这么高兴,我拉你回去是要你干活,不是把你当爹来养着的。”

    我拉着牛回到村里,村里人全围上来看热闹,他们都说我老糊涂了,买了这么一头老牛回来,有个人说:“福贵,我看它年纪比你爹还大。”

    会看牛的告诉我,说它最多只能活两年三年的,我想两三年足够了,我自己恐怕还活不到这么久。谁知道我们都活到了今天,村里人又惊又奇,就是前两天,还有人说我们是“两个老不死”。

    牛到了家,也是我家里的成员了,该给它取个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叫它福贵好。

    定下来叫它福贵,我左看右看都觉得它像我,心里美滋滋的,后来村里人也开始说像,我嘿嘿笑。

    福贵是好样的,有时候嘛,也要偷偷懒,可人也常常偷懒,就不要说是牛了。我知道什么时候该让它干活,什么时候该让它歇一歇。只要我累了,我知道它也累了,就让它歇一会,我歇得来精神了,那它也该干活了。

    老人说着站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向池塘旁的老牛喊了一声,那牛就走到老人身旁低下了头,老人把犁扛到肩上,拉着牛的缰绳慢慢走去。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节选自《活着》,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十字勋章

(法)巴比塞

    由于一次非常成功的偷袭,我们进入了加拉各村。村子里只剩下一些妇孺老弱。只有几个漆黑的人影儿在墙上警戒着。

    大家隐蔽在矮茅屋后面,子弹上膛,步枪平托,一切就绪。在我前面,有两个黑人坐在一条长凳上,背靠着墙,默默无声,一动也不动地紧偎着。我瞄准了右边那一个,暗自思忖道:他们两人没完没了地在谈些什么呢……

    一声号令!我们的步枪从四面八方同时发射,有如晴天霹雳。时间并不长,两分钟而已,这些漆黑的人影儿,全都呜呼哀哉,被打发回老家去了。他们好像钻进了地底下,又好像烟雾似的,风吹云散了。

    我却记得很清楚:两个黑人,在我前面,我举起步枪,瞄准了其中一个。这两人后来我又见到了:因为我几乎绊倒在他们身上。就在前不一会儿,他俩还不言不语,模样真够滑稽,现在却变成了尸体,倒在长凳下。这是两个小黑人,一男一女,身子蜷缩,相互紧抱着,酷似两只紧握住的手……是一对恋人!这件事总是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萦绕在我的脑际,以致在这样一个值得纪念的夜晚,我不禁有好几次以此来说笑逗趣。

    后来,我的脑子完全糊涂了:狂食暴饮,呼嚎吼叫,手舞足蹈,挤鼻子弄眼儿,乱蹦乱跳。突然,脑壳上一阵剧痛……我跌倒了……不省人事。

    六个星期以后,在圣路易医院我才恢复了神智:一天早晨,我睁开了两眼,四周呈现出一片白色,散发着一股碘酒气味。

    此后旁人陆陆续续地告诉我所发生的惨剧:我们的连队过于疏忽,滞留在那被征服的村子里,而且倒地酣睡。因而,回家来的敌人杀尽了我们全部的人,全部,一个也没剩。

    “那么我呢?”我问。

    他们告诉我,说运气救了我,一所茅屋倒塌了,断墙土块把我压倒在下面,但是却把我遮盖住了。第二天,远征军的主力重新占领了村子,洗劫了全村,终于把罗洛贝族人杀得一干二净,还从掩盖着我的坍塌的碎块堆里,拉着我的两腿,把我拖了出来。

    ……不过更妙的事还在后头:总督来到我的床前,亲手颁发给我五等荣誉勋章。

    没多久,我伤愈了:我迫不及待地想佩戴着我荣获的勋章回到故乡去。盼望已久的日子来到了:七月的一个清晨,我抵达维勒福城。我穿上了我原来的那件军大衣,挂上了我的新勋章,昂着头,迈着方步。

    天啊!多么了不起的欢迎会!车站,乐声响连天,列着队的少女,年幼的和年轻的,全都穿上了节日的盛装,摇着旗子,挥着花束。

    人们把我拥到市政厅去进午餐。席前,席后,没完没了的演说,所谈全是关于我一个人的事。大家称我:“塞内加尔的英雄”。

    大家散了席,外面还有陪送的人群,他们一直排到村镇的尽头,言之无物的演说,巴尔贝大爷的敬酒,最后是一场令人受不了的拥抱,这样,大家才散了……我终于在朦胧的夜色中,独自来到了工厂区附近。

    我沿着教堂旁边的小石子路走回家。夜色已降临,我不时地眨着眼睛,两眼还在冒金星,难道是他们的香槟酒和他们错综复杂的大道理把我的神智搞糊涂了吗?我多少有点像某些小说中的人物,忘却了自身的一段经历:我忽然忘记了自己的功勋,就像我全然不曾有过什么功勋似的。

    ……这时,在一个拐角上,我透过昏暗的月色,发现有两个人,互相紧偎着坐在庄园里的一条长凳上,他们像是手拉着手,谁也不说话;不过,他们似乎沉湎在一种共同的寂静之中,仿佛全神贯注于一件重要的事情。朦胧的夜雾中,一点也看不清他们的模样,只能分辨出他们的形体和察觉出他们胜似语言的那种内心的交往。

    “哎呀!”我叫了一声,又站住了。

    两眼直望着村镇深处的这个拐角,骤然间我恍如看见了另外一个村庄,现在它已被消灭殆尽,这个村子和全体居民,最要紧的是那两个小黑人,都已从这地球上消逝了。他俩曾经活生生地出现在我眼前,虽然只看到他们的形体,只察觉到他们那种心灵相通的默契……这对小黑人,由于夜色的简化作用,就和这里的两个人影一模一样。

    这两个影子,那两个黑人……我会发现他们之间有一种联系,这实在是太傻了,但我确是发现了。人们酒喝得过量的时候,就会变得十分天真,头脑也简单起来,我一定是相当醉了,因为这种可笑的联想,本来应该使我发笑的,却使我哭了。我的手伸向十字勋章,把它从胸前摘了下来,很快地塞进口袋深处,好似一件偷来的东西。

【注】《十字勋章》是巴比塞的以描写战争为题材的短篇小说名篇之一。小说以19世纪法国发动的一场侵略非洲的战争为背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对台戏

刘建超

    老街戏园子还真的来了一个敢唱对台戏的戏班子。

    老街的戏园子据说建于明初,是一个雕梁画栋的木质二层楼。在古戏楼的对面,还有个土石搭建的小楼,是专门用来唱对台戏的。动荡的年代,古戏楼被砸毁,那土戏台被当作群众聚会的场所给保留下来。后来,在古戏楼的遗址上,老街重建了新戏楼,虽然赏心悦目,却是少了古朴厚重,令人扼腕。老街戏迷之间经常是打擂唱个对台戏取乐,但是在戏园子里真的鸣锣打鼓唱对台戏的事情还没有发生过。

    敢来老街唱对台戏的是豫北的赵家戏班。老街的戏班子不说在豫西,在周边的几个近邻省份都是享有名声的。想来老街找台口的,一般都是趁着老街剧团去外地演出,来打个时间差就走。老街人好戏,票房好,可是只要地头蛇在盘卧,外地的戏班子是不会来缠事的,老街剧团也就生出些傲慢来。

    赵家戏班子班主赵大大中等身材,精明干练,唱武生出身,也是年少出名,在豫东算得上叫得响的角儿。赵大大带着戏班子走南闯北,唯独没有来老街风光过。这次要在老街硬碰硬地唱个对台戏,争个台口,也是硬了腰板咬了牙的。

    在老街唱对台戏也是有讲究的。唱对台戏的班子只能在老街戏园子的土戏台上演出,而且出演的剧目也必须同在戏楼里上演的曲目一样,两个台子唱同一出戏,一周时间,谁赢下的观众多谁获胜。土台子获胜进戏楼演出,土台子失败卷铺盖滚蛋。两者的演出环境优劣分明,在土台子上演出本身就先败了一节。

    赵家班也是探听到了,老街剧团正在上演《武松打虎》,这也正是赵大大的拿手戏,所以才敢来老街叫板。

    支撑起戏台,赵家班开演。赵家班唱了两天,上座的人不足两成。赵大大开始上火,嘴上起泡。一大家子人,支起摊子吃喝拉撒的开销不说,如果就此收场,那赵家班的名声也就如撒到地上的浆面条,拾掇不起来了。赵大大茶饭不思,唉声叹气。

    管事的来找躺在鋪上愣神的赵大大,说是来了个打炮的,自称能帮咱赢下台口。豫西一带把没有在戏班子里挂名,靠去别的戏班子客串一把、混口饭吃的艺人称作“打炮”,意思是放一炮就走,这种人往往会有某个方面的绝活,所以戏班子也都是好吃好喝地待着。

    进来的是个中年人,看着也不是很精神,低着头,垂着脸。

    赵大大上下打量着来人,问:“有绝活?”

    中年人声音慢慢地应着:“到时候看呗。”

    赵大大对管事的人说:“吩咐伙上,中午小酥肉。”

    中年人在戏班里吃了两天,也不提登台的事,总是说“别急,别急,不到时候”。

    第六天里,赵大大找到中年人说:“你这一炮也该放了吧?明天再争不下台口,我也没有闲钱伺候你这位爷了。”

    中年人点点头:“中,中,今晚就上场。”

    赵大大问:“那你唱哪出啊?”

    中年人说:“武松打虎。”

    赵大大眉毛一挑,“武松打虎?你演啥?”

    中年人闷着声音:“老虎。”

    赵大大差点儿气歪了鼻子:“你就会演个虎型?靠!”

    赵家戏班子人听说来打炮的人好吃好喝两天了,就会演个虎型,便骂骂咧咧的。

    中年人也不计较,早早地扮好了装束,等候在台后。

    台上的武松美酒微醺,踉踉跄跄来到景阳岗,醉卧山石旁。老虎上场,看到武松并不急于攻击,而是左扑右跳挑逗武松,完全没有按着套路出牌。饰演武松的赵大大那个气啊,原来这打炮的还是个棒槌啊。

    武松抓住了老虎,挥拳朝着虎头打了三下,这三下可不是以往的假打,赵大大把这些天的闷气都发在了这三拳上,打得结实。赵大大刚摆出个亮相,老虎竟然又活过来了,武松吃了一惊,追赶过来,飞起一脚,不料,老虎一转身躲过,顺势屁股一撅,竟然把武松撞下了台。老虎来到台边,晃着脑袋,伸出虎爪招呼武松上来。

    台下哄笑成一锅粥。

    武松一个筋斗翻上台,骑上虎背又是三拳,老虎终于消停。

    台下掌声叫好声响成一片。

    第七天,土台子看戏的观众爆满,老虎把武松翻下台的创意戏份得到了老街人的认可,赵家戏班子赢了,挪进了戏楼,连演二十场,场场爆满。赵家班在老街打赢擂台也成为一段佳话。

    在赵家戏班子打炮的中年人,谢绝了挽留,一分份子钱都没拿就走人。看管戏园子的老师傅眼尖,说:“那不是退了位的老街剧团的团长洛半城嘛。”洛半城为何帮着外地戏班子赢了戏,谁也说不清楚。从那以后,老街剧团排练得更认真更讲究了。

    赵家戏班子再也没有来老街戏园子演过戏,但是每次赵家戏班子路过老街,都会在土台子公演一场,以谢洛半城当年相救之恩。

    洛半城却从来就不提有这回事。

(选自《啄木鸟》2017年第3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小狗包弟(节选)

巴金

    一个多月前,听人讲起一位艺术家的和狗的事情。据说艺术家隔壁人家养了小狗,它和艺术家相处很好,艺术家常常用吃的东西款待它。“文革”期间,他给人揪回来,说他“里通外国”,是个反革命,批他,斗他,他不承认,就痛打,拳打脚踢,棍棒齐下,不但头破血流,一条腿也给打断了。批斗结束,他走不动,让专政队拖着他游街示众,衣服撕破了,满身是血和泥土,口里发出呻唤。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丛中跑出来,非常高兴地朝着他奔去。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舔舔,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它的朋友的身边。最后专政队用大棒打断了小狗的后腿,它发出几声哀叫,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

    我想起我曾经养过的那条小狗。那是1959年的事情,当时一位熟人给调到北京工作,把他养的小狗送给我。狗来了,是一条日本种的黄毛小狗,干干净净,而且有一种本领:它有什么要求时就立起身子,把两只前脚并在一起不停地作揖。它还有一位瑞典旧主人,关于他我毫无所知。小狗来的时候有一个外国名字,它的译音是“斯包弟”。我们简化了这个名字,就叫它做“包弟”。

    包弟在我们家待了七年,同我们一家人处得很好。它不咬人,见到陌生人,在大门口吠一阵,我们一声叫唤,它就跑开了。夜晚篱笆外面人行道上常常有人走过,它听见某种声音就会朝着篱笆又跑又叫,叫声的确有点刺耳,但它也只是叫几声就安静了。它在院子里和草地上的时候多些,有时我们在客厅里接待客人或者同老朋友聊天,它会进来作几个揖,讨糖果吃,引起客人发笑。

    有一次大概在1963年或以后的夏天,一家日本通讯社到我家来拍电视片,就拍摄了包弟的镜头。又有一次日本作家由起女士访问上海,来我家做客,对日本产的包弟非常喜欢。两年以后,她再到北京参加亚非作家紧急会议,看见我她就问:“您的小狗怎样?”听我说包弟很好,她笑了。

    我的爱人萧珊也喜欢包弟。在三年困难时期,我们每次到文化俱乐部吃饭,她总要向服务员讨一点骨头回去喂包弟。

    1962年我们夫妇带着孩子在广州过了春节,回到上海,听妹妹们说,我们在广州的时候,睡房门紧闭,包弟每天清早守在房门口等候我们出来。它天天这样,从不厌倦。它看见我们回来,特别是看到萧珊,不住地摇头摆尾,那种高兴、亲热的样子,现在想起来我还很感动,我仿佛又听见由起女士的问话:“您的小狗怎样?”

    “您的小狗怎样?”倘使我能够再见到那位日本女作家,她一定会拿同样的一句话问我。她的关心是不会减少的。然而我已经没有小狗了。

    1966年8月下旬红卫兵开始上街抄四旧的时候,包弟变成了我们家的一个大包袱,晚上附近的小孩时常打门大喊大嚷,说是要杀小狗。听见包弟尖声吠叫,我就胆战心惊,害怕这种叫声会把抄四旧的红卫兵引到我家里来。当时我已经处于半靠边的状态,傍晚我们在院子里乘凉,孩子们都劝我把包弟送走,我请我的大妹妹设法。可是在这时节谁愿意接受这样的礼物呢?据说只好送给医院由科研人员拿来做实验用,我们不愿意。以前看见包弟作揖,我就想笑,这些天我在机关学习后回家,包弟向我作揖讨东西吃,我却暗暗地流泪。

    十多天来我就睡不好觉,这一夜我想得更多,同萧珊谈起包弟的事情,我们最后决定把包弟送到医院去,交给我的大妹妹去办。

    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摔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在我眼前出现的不是摇头摆尾、连连作揖的小狗,而是躺在解剖桌上给割开肚皮的包弟。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可耻地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身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活作了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这绝不是容易的事。

    即使在“说谎成风”的时期,人对自己也不会讲假话,何况在今天,我不怕大家嘲笑,我要说: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

现代文阅读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浣衣母①

废名

①自从李妈的离奇消息传出之后,这条街上,每到散在门口的鸡都回进厨房的一角漆黑的窠里,年老的婆子们,按着平素的交情,自然地聚成许多小堆,诧异、叹惜而又有点愉快地摆着头:“从哪里说起!”

②李妈今年五十岁。祖父们常说李妈曾经住过高大的瓦屋,李妈的李爷,是一个酒鬼。当李妈还年轻,家运刚转到蹇滞的时候,李爷确乎到什么地方做鬼去了,留给李妈的是两个哥儿,一个驼背姑娘,另外便是一间茅草房。

③这间茅草房建筑在沙滩的一个土坡上,背后是城墙,左是沙滩,右是通到城门的一条大路,前面流着包围县城的小河,河的两岸连着一座石桥。李妈利用这天然形势,包洗城里几家太太的衣服。孩子都还小,自己生来又是小姐般的斯文,吃不上三碗就饱了。太太们也不像打发别的粗糙的婆子,逢着送来衣服的时候,总是很客气地留着,非待用过饭,不让回去。

④城里太太们的孩子,起初偶然跟着自己的妈妈出城游玩一两趟,后来也舍不得这新辟的自由世界了。李妈的荷包,从没有空过,加以善于鉴别糖果的可吃与不可吃,母亲们更是放心。太太们的姑娘,吃过晚饭,偶然也下河洗衣,首先央求李妈在河的上游阳光射不到的地方寻觅最是清流的一角——洗衣在她们是一种游戏,好像久在樊笼,突然飞进树林的雀子。李妈这时刚从街上回来,坐在门口,慈爱地张视她们。她们有了这公共的母亲,越发显得活泼而且近于神圣了。姑娘们回家去便是晚了一点,说声李妈也就抵得许多责备了。

⑤傍晚,河的对岸以及宽阔的桥石上,可以看出三五成群的少年,有刚从教师的羁绊下逃脱的,有赶早做完了工作修饰得胜过一切念书相公的。卖柴的乡人卸下担子在桥头一棵杨柳树下乘凉,时常意外地得到李妈的一大杯凉茶,他们渐渐也带点自己田地里产出的豌豆、芋头之类作报酬。

⑥李妈的哥儿长大了,酒鬼父亲的模样,一个终于死了,那一个逃到什么地方当兵去了。

⑦守城的兵士,渐渐同李妈认识,李妈的名字遍知于全营。有两个很带着孩子气的,简直用了妈妈的称呼,从别处讹索来的蔬菜同鱼肉,都拿到李妈家,自己烹煮,客一般地款待李妈。衣服请李妈洗,有点破敝的地方,又很顽皮地要求缝补。李妈的柴木快要烧完了,趁着李妈不在家,站在桥头勒买几担,李妈回来,很窘地叫怨,他们便一溜烟跑了。李妈用了寂寞的眼光望着他们跑,随又默默地坐在板凳上了。

李妈的不可挽救的命运到了——驼背姑娘死了。这小小的死,牵动了全城来吊唁:祖父们从门口,小孩们从壁缝;太太用食点,同行当的婆子用哀词。李妈只是沉沉地想,抬头的勇气,大约也没有了。

⑨今年夏天来了一个单身汉,年纪三十岁上下,背地里时常奇怪李妈的哥儿有娘不知道孝敬。一日想到,在李妈门口树荫下设茶座,生意必定很好,跑去跟李妈商量。自然,李妈是无有不行方便的。

⑩人们不像从前吝惜了,用的是双铜子,每碗掏两枚,值得四十文;水不花本钱,除偿茶叶同柴炭,可以赚米半升。那汉子苦央着李妈不再洗衣服:“到了死的日子还是跪!”李妈也就过着未曾经历过的安逸了。王妈带着孙儿来谈天:“老天的好缘法!”李妈也赔笑,然而不像王妈笑得自然。

⑪谣言轰动了全城,都说是王妈亲眼撞见的。王妈很不安:“我只私地向三太太讲过,三太太最是爱护李妈的,而且是本家!”李妈这几日来往三太太很密,反复说着:“人很好,比我大儿子只大四岁。……唉,享不到自己儿的福,靠人的!”三太太失了往日的殷勤,无精打采地答着。李妈也只有无精打采地回去了。

⑫姑娘们美丽而轻便的衣篮,好久没有放在李妈的茅草房当前。年轻的母亲们,苦拉着孩子吃奶:“城外有老虎,你不怕,我怕!”只有城门口面店的小家伙,同驴子贪恋河边的青草一样,时时刻刻跑到土坡;然而李妈似乎看不见这爬来爬去的小虫,荷包里虽然有铜子,糖果是不再买的了。

⑬那汉子不能不走。这样,李妈在这世界上唯一的希望,就是她的逃到什么地方的儿子,倘若他没有吃子弹,倘若他的脾气改过来。

(有删改)

【注释】①本文写于19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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