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明代一切诏令皆出皇帝亲旨,大学士只替皇帝私人帮忙,全部责任在皇帝。最初是皇帝亲自在内阁,后来有些皇帝不常到内阁,由内阁条旨、票拟送进去批。甚至有几个皇帝则长久不管事,就变成怕见大臣了;于是经年累月,不再到内阁,一切公事都要送进宫里去,于是皇帝和内阁中间的接触,就多出一重太监上下其手的机会。皇帝有事交付与太监,再由太监交给内阁。内阁有事,也同样送太监,再由太监上呈与皇帝。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二:南京临时政府在行政上采取的是总统制,后为制约袁世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采取责任内阁制。1912年6月,袁世凯在任命王芝祥的问题上,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总理的副署权,破坏责任内阁制,导致内阁总理唐绍仪辞职。但从另一角度看,唐的辞职也表明了为维护责任内阁制而进行的斗争。此后在1917年的府院之争中,段祺瑞向黎元洪频频发难所祭起的主要法宝,实际上也是责任内阁制。虽然段祺瑞之后北京政府的历届弱势总理往往受制于大军阀,但责任内阁制之实虽亡,而其名尚存。应当说发端于辛亥革命的责任内阁制,仍是中国政治制度史上一种重要的政治模式和权力运作方式。
——摘编自马烈《简论辛亥革命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上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