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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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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江西省九江第一中学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橘子

芥川龙之介

    冬天的一个夜晚,天色阴沉,我坐在横须贺发车的上行二等客车的角落里,呆呆地等待开车的笛声。车里的电灯早已亮了,难得的是,车厢里除我以外没有别的乘客。我脑子里有说不出的疲劳和倦怠,就像这沉沉欲雪的天空那么阴郁。我一动不动地双手揣在大衣兜里,根本打不起精神把晚报掏出来看看。

    不久,发车的笛声响了。我略觉舒展,将头靠在后面的窗框上,漫不经心地期待着眼前的车站慢慢地往后退去。但是车子还未移动,却听见检票口那边传来一阵低齿木屐的吧嗒吧嗒声;霎时,随着列车员的谩骂,我坐的二等车厢的门咯嗒一声拉开了,一个十三四岁的姑娘慌里慌张地走了进来。

    那是个地道的乡下姑娘。没有油性的头发挽成银杏髻,红得刺目的双颊上横着一道道皲裂的痕迹。一条肮脏的淡绿色毛线围巾一直耷拉到放着一个大包袱的膝头上,捧着包袱的满是冻疮的手里,小心翼翼地紧紧攥着一张红色的三等车票。我不喜欢姑娘那张俗气的脸相,那身邋遢的服装也使我不快。更让我生气的是,她竟蠢到连二等车和三等车都分不清楚。因此,点上烟卷之后,也是有意要忘掉姑娘这个人,我就把大衣兜里的晚报随便摊在膝盖上。

    在灯光映照下,我溜了一眼晚报,上面刊登的净是人世间一些平凡的事情,新婚夫妇啦,渎职事件啦,讣闻等等,都解不了闷儿——火车进入隧道的那一瞬间,我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火车在倒着开似的,同时,近乎机械地浏览着这一条条索然无味的消息。然而,这期间,我不得不始终意识到那姑娘正端坐在我面前,脸上的神气俨然是这卑俗的现实的人格化。正在隧道里穿行着的火车,以及这个乡下姑娘,还有这份满是平凡消息的晚报——这不是象征又是什么呢?不是这不可思议的、庸碌而无聊的人生的象征,又是什么呢?我对一切都感到心灰意懒,就将还没读完的晚报撇在一边,又把头靠在窗框上,像死人一般阖上眼睛,打起盹儿来。

过了几分钟,我觉得受到了骚扰,不由得四下里打量了一下。姑娘不知什么时候竟从对面的座位挪到我身边来了,并且一个劲儿地想打开车窗。但笨重的玻璃窗好像不大好打开。她那皲裂的腮帮子就更红了,一阵阵吸鼻涕的声音,随着微微的喘息声,不停地传进我的耳际。这当然足以引起我几分同情。不久,火车发出凄厉的声响冲进隧道;与此同时,姑娘想要打开的那扇窗终于咯噔一声落了下来。姑娘把头伸到窗外,目不转睛地盯着火车前进的方向,一任划破黑暗刮来的风吹拂她那挽着银杏髻的鬓发。她的形影浮现在煤烟和灯光当中。

    但是,这当儿火车已经安然钻出隧道,正在经过夹在满是枯草的山岭当中那疲敝的镇郊的道岔。道岔附近,寒伧的茅草屋顶和瓦房顶鳞次栉比。这当儿,我看见了在那寂寥的道岔的栅栏后边,三个红脸蛋的男孩子并肩站在一起。他们个个都很矮,仿佛是给阴沉的天空压的。穿的衣服,颜色跟镇郊那片景物一样凄惨。他们抬头望着火车经过,一齐举起手,扯起小小的喉咙拼命尖声喊着,听不懂喊的是什么意思。这一瞬间,从窗口探出半截身子的那个姑娘伸开生着冻疮的手,使劲地左右摆动,给温煦的阳光映照成令人喜爱的金色的五六个桔子,忽然从窗口朝送火车的孩子们头上落下去。我不由得屏住气,登时恍然大悟。姑娘大概是前去当女佣,把揣在怀里的几个桔子从窗口扔出去,以犒劳特地到道岔来给她送行的弟弟们。

    苍茫的暮色笼罩着镇郊的道岔,像小鸟般叫着的三个孩子,以及朝他们头上丢下来的桔子那鲜艳的颜色——这一切的一切,转瞬间就从车窗外掠过去了。但是这情景却深深地铭刻在我心中,使我几乎透不过气来。我意识到自己由衷地产生了一股莫名其妙的喜悦心情。我昂然仰起头,像看另一个人似地定睛望着那个姑娘。不知什么时候,姑娘已回到我对面的座位上,淡绿色的毛线围巾仍旧裹着她那满是皲裂的双颊,捧着大包袱的手里紧紧攥着那张三等车票。

    直到这时我才聊以忘却那无法形容的疲劳和倦怠,以及那不可思议的、庸碌而无聊的人生。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文中三次写到姑娘皲裂的双颊,意在突显姑娘的家境贫寒和生活的艰难,渲染烘托“我”的忧郁和厌烦情绪,也是我产生忧郁和厌烦情绪的原因之一。 B、文中“(姑娘)脸上的神气俨然是这卑俗的现实的人格化”一句表达了“我”的看法,认为姑娘是现实社会的具体化,是卑俗现实的化身。 C、小说开头部分的场景描写,具有灰暗的色调,渲染了冷漠的情绪,不仅为后文姑娘抛橘子的细节作了充分的铺垫,也揭示了“我”的性格。 D、小说中的橘子是亲情和爱意的象征,它烛照着灰暗的生活,使人们在沉重的生活重压之下看到希望之光。 E、这篇小说叙述“我”通过一件“偶然遇到的小事”,放弃了悲观厌世的思想,过上充实而有作为的生活。
(2)、对比是文章重要的表现手法之一。小说中运用了哪几组对比?试作简要分析。
(3)、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我”,也有人认为是小姑娘,试结合文本,利用学过的知识,加以探究,说一说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港口和大海

(芬兰)托伊沃·佩卡宁

    港口总是港口,它吞噬了许多人的性命,每年,每周,几乎每天那里都发生悲剧,我们有时从报上看到港口的新闻,惨绝人寰的受伤事故、自杀和死亡,但这一切并非最糟糕的。那最可怕的是看不见的,尤其那些被港口活活吞没,终身被禁锢在樊笼里的则更可怕。但这也许不能归咎于人,因为他们之中好人毕竟多于坏人。

    港口只是港口,肮脏,阴暗,不可思议……然而港口也有吸引人的有趣东西。那儿有从南美来的游艇,有在希腊船上跳舞的孟加拉黑小子,有满嘴镶金牙的中国厨师,他们给人带来了冒险精神和异国风情,给陆地带来了浩瀚的海洋气息和友好的问候。缆索在风中呼叫,蒸气噗噗喷出白气,卷扬机和吊车发出轰隆隆的吼鸣,火车和卡车穿梭来往不息。这就是港口,它给人带来面包,也夺走许多人的人性。

    五月初的一天,海伦·卢斯号驶进了港口。从船舷走下一个名叫里斯托·朗达拉的人,他准备同轮船和海洋永远告别了。他出生在这个城市,但已没有活着的亲人。他离开这儿已八年了。正如人们常说的,海洋曾经“燃烧”过他,然而尚未把他“烧透”。他见过海上能见到的一切,经历了海上能经历的一切,但在他的心灵深处还有一点纯洁的地方——还留有一个美好的记忆。当大海猛地松开大手,一个徙居异域的人心里自然会勾起许多奇异的联想,陷入回忆的漩涡,他感到一切犹如发生在昨天,漫长的八年和大海恍如黎明前的一场噩梦,一去不复返了。只有家乡留的那个记忆是真实的。不过生活是不允许人们忘却的,何况八年的海洋生活将惩罚,报复……

    现在,里斯托·朗达拉踏上了故乡城市的码头,心想今天自己终于回来了,可以见到埃伦啦!他很高兴,往事又从记忆中涌现出来。埃伦只是个一般姑娘,他们之间没有山盟海誓,彼此都没承担什么义务。但里斯托感到,仿佛有个人在等待他。

    八年前的一天早晨,一艘挪威轮船把他带走了……三小时以前,他拉着一位姑娘的手,这个姑娘就是埃伦。“有一天你会回来吗?”姑娘问道。“我就跑这一次,”小伙子回答说……就这样,他们谁也没有作出许诺,谁也没有承担什么义务。

    他现在不知埃伦在哪里,也不知她现在怎样了。他印象中的姑娘还是八年前的,但一切恍惚就在昨天,今天还能继续下去。

    里斯托遇上并认出老邻居罗登贝格老人,两人十分兴奋……

    有两个女人,两个被港口吞噬了的女人,两个涂脂抹粉、红颜已衰的女人打他们前面走了过去。这种女人是社会为码头工人和水手寻欢作乐而制造的。里斯托没有注意,但老头注意到了:“方才走过去的就是埃伊诺拉家的那个埃伦。”

    里斯托转过身去,一眼就看见了她,并认出了她。上帝!他看到的埃伦竟和他在各个港口遇见的女人一模一样。他蓦地感到自己还在大海上,他是属于大海的,埃伦只是个幻象。

    里斯托心中惟一的希望破灭了,他感到自己是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这里的亲人都死了,一个美好的记忆,他心灵中唯一纯洁的、曾经促使他来到这里的东西已经不复存在。他的行囊还在轮船上,现在已没有取下来的必要了。

     “港口是个不可思议的地方,”老头继续说,“简直没有办法!姑娘的父亲过世后,她开始到这儿来找点活干,她说她在等你。活儿挺累,而你的船始终不见影子,而许多别的船来了,许多别的人来了,来了又走了……”

来了又走了。大海把里斯托又带走了,就像带走许多其他人一样,终有一天,大海将把他扔在某个港口——充斥着污泥浊水的港口,不再理睬他。

(选自《经典外国小小说》,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下坡或者上坡

侯德云

    从县政府往东走,是一条长长的下坡路。当然也可以这样说,从国税局往西走,是一条长长的上坡路。两种说法,指的是同一条道路。人间的勾当就是这样,同一个事物,至少会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乍一听,好像是矛盾的,是相反的,仔细琢磨,其实是一回事儿。立场不同,视角不同,说法自然就不会相同嘛。

    从县政府到国税局之间那条长长的下坡路,几天前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把我和我的朋友老周都牵扯进去了。我的心情很不平静,老周的心情也很不平静。说实话,如果早知道那个黄昏有交通事故发生,我会拒绝老周来接我。也就是说,我会避免让老周的奥迪轿车从那个下坡路或者上坡路经过。避免了这件事,我们两个就会在晚上六点钟准时走进农家菜馆,点几个可口的小菜,比如小葱拌毛虾、干煎黄花鱼、酱焖海兔什么的,再来一钵“王妈疙瘩汤”,好好地小酌一番。可惜,交通事故这东西不像地震,事先还能给你个预兆。交通事故不是这样,一点说法都没有,咔嚓一声,就发生了。

    老周曾经是我的同事,两个人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坐对面,关系相当密切。十几年前“下海”热的时候,老周义无反顾地下去了,开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如今,老周的事业红红火火,连奥迪都开上了。我呢,还窝在原先的那个部门。当然也“进步”了,不过跟老周相比,我的“进步”可以忽略不计。老周不忘旧交,忙里偷闲,会主动来电话,约我出去小聚。去的是老地方——农家菜馆。

    那个黄昏跟往常一样,老周亲自开车来接我。我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坐好,奥迪便缓缓驶出县政府的大门。跟往常不一样的是,在那个下坡路的中间地段,围了一群人。老周把车停下了。老周说:“肯定是交通事故。”

    说完,老周打开车门走了出去。我坐着没动。我不想管这种闲事,弄不好会管出一身麻烦的。这样的例子我见到的不少,听到的更多。原本是一种美德,可很多人都被自己的美德弄得焦头烂额。我正胡思乱想着,老周回到车上,从公文包里拿出纸和笔,匆匆地写着什么。

    我说:“老周,别管闲事!”老周没有抬头,边写边说:“不管不行,弄不好有生命危险。”

    我知道自己拖不住老周的后腿。他认准要做的事,谁反对都不行。当年“下海”的时候就是这样。

    我心里有点儿不踏实,跟老周一起下了车。我看见柏油路上躺着一个白发的老人,脑袋上有血,手上也有。跟我想象的一样,肇事司机逃走了。没逃走的是一群围观的看客。事不关己,看看又何妨呢?何况,看过以后,他们至少会捡到一个话题,跟别人说来说去,还可以发几声感慨,加几句议论,甚至还可以骂骂娘。

    老周走到白发老人身边,扶起了他的上半身,把纸和笔都递给他,说:“老人家,你签个字,证明我不是肇事的司机。签完字,我送你上医院。”

    老人的神志还算清醒,他看了老周一眼,点点头,接过笔,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我注意到,老人的手有些颤抖,字写得歪歪扭扭,而且,还把手上的血蹭到那张“证明”上去了。这时候,围观的人群里发出不同的声音。一个声音说:“救人要紧,签哪门子字呢?” 又一个声音说:“快点吧,出了人命谁负责?”还有一个声音说:“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哇。”老周一声不吭。我不知道他在心里想什么。我倒是有些愤愤不平。一大群人没一个肯动手帮忙的,现在倒说起风凉话了。

    我们把老人送进了医院。还好,伤势不算太重。医生说,需要住院观察一下。恰好,老人的儿子也赶到了,住院的事情,让他去安排吧。

    老人的儿子是个穿着皮夹克的中年人,脸色很阴,似乎有些愤怒。他没去安排住院的事,而是瞪着眼睛走到我们身边,说:“怎么回事儿?”

    老周把前后经过跟他说了一遍。皮夹克沉默不语,他的表情很怪,似乎不相信老周的话,又似乎是将信将疑。屋子里的空气僵硬了。老周轻轻叹了口气,把“证明”拿出来给他看。皮夹克低着头看“证明”,看了很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冷冰冰的字:“那就,谢谢啦。”说完,一转身走了,连老周的姓名都没想起问一下。老周不是肇事司机,他心里是不是特别失望呢?

    我对皮夹克非常不满。什么人呀?人家帮了你父亲,你就用这种态度来对人家?老周长长吁了一口气,突然在我的胸脯上擂了一拳,大声说:“走,我们到富丽华大酒店,一醉方休!”

    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老周先把奥迪开回了家,然后我们打车奔向富丽华大酒店。看老周的架势,真的要一醉方休了。

    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开会

王安忆

    县里号召开三干会的通知发下来了。“三干会”的全称是“农村干部会”,即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干部,规模很大。

    收到通知后,大队里就开始筹划去县城开会的事情。先是定开会的人。再要定的是必须带个做饭的去,叫谁去呢?就叫孙侠子去。孙侠子这姊妹聪明肯干,而且没小心眼儿,前说好了婆家,沫河口的,来年就要出门子了。孙家人会过日子,到了开春还有两顿稀一顿稠,从来不欠账,是个正经人家。第二条要筹划在哪做饭,还是像往年那样,在大队会计的表舅家。事情就这么筹划下了,很顺利。

    孙侠子也开始筹划了。筹划那一日穿什么衣裳什么鞋。孙侠子没读过书,除了种地,就是做针线。但她也渴望生活中发生一点不寻常的事情,明年她就要过门子了,在家做姊妹的日子里要有些不寻常的事情,就有了纪念似的,比较值。

    孙侠子最后决定的是穿那件线呢的格子褂,黑和黄两种颜色的格子,里头衬了毛线衣,是婆婆家送的聘礼,一斤半毛线,还是从蚌埠买来的。在这开春不久的气候里,她这一身有些单薄了;可县城百貨楼里的那些女营业员,一冬都不穿棉裤,不是也没冻着。

    太阳也近午了,队长从台子上走过,喊她走了。一路上说着走着,不知不觉,就看到了县城南头的分洪闸。到了分洪闸跟前,他们就跟孙侠子分手了,他们要到县城北头的人民剧场报到,开会。孙侠子一个人从分洪闸旁边的一条坡道,缓缓地走到了底下。

    到了县城街上,太阳正晌午。孙侠子首先去了百货大楼,是在县城中心,两条大街交界的地方,年前起的二层楼。可孙侠子进了一层,却不知怎么上二层。铺面很大,四圈都有柜台,中间还有一圈,依然很宽敞。女营业员坐在柜台后面,傲慢地抬着脸,孙侠子几乎不敢走近她们。她很拘束地转了一圈,刚要出门,瞅见墙角旮旯里忽然转出一个人来,再仔细一看,那是一道夹墙,墙缝里是上楼的楼梯。孙侠子弄明白了从哪里上楼,可却没了上楼的兴趣,还是走了出去。

街上更静了,太阳呢,也更暖了。孙侠子穿了这一身,正好。孙侠子买了辣皮,买了捆菠菜,又见有卖小糟鱼的,卖鱼的是个猫子,急着回船上去,就卖得便宜,花了四角钱,全要下了足有二斤的光景。还剩一些钱,留着买油醋。这下就齐全了。

    提了这么些东西,往回赶着,又有一摊子做饭的事等着她,孙侠子就不由地郑重起来。走过百货大楼,她也没停留,而是一径地走过去,眼都不回一下,心里嘀咕着:人家有事!她的衲得很结实的布鞋底,快快地擦着水泥的街面。脚跟在硬地上一弹一弹,腰不由地直了起来。她忽然地有了一种城里女人的姿态:匆忙的,快速的,重要和自信的。

她顺了坡道七拐八绕地进了大队会计他表舅家的小院。家里只有老奶奶和孙子在,表舅和表妗还没有回来。老奶奶说,儿子在窑厂做临时工,儿媳在船码头或饭铺打杂。孙侠子合计了一下,决定这样几个下酒菜:烫菠菜、拌辣皮、煮小鱼、腊肉炒鸡蛋。稀的喝面条,千的贴饼子。真是一顿很丰盛的宴席。她合计完了,就动起手来。孙侠子将水倒进缸里,便切腊肉,切辣皮,装上盘子。老奶奶烧了一锅疙瘩汤,点上香油,满屋都飘香。趁老奶奶不防,孙侠子摸出一个鸡蛋,在锅沿一磕,鸡蛋黄打了个滚,进去了,说:给我小表弟吃。转身就去和面,擀面。等她把面条细细地切出来,抖落开,老奶奶那边已经和孙子在喝疙瘩汤了。

    这边油进了锅,那边她方才打鸡蛋。她将鸡蛋哗哗地打起老高,就像连在筷子上似的,渐渐起了沫。她斜了碗,一溜圈下了鸡蛋,打松的鸡蛋一着热油,“潽”地起了半锅,再下腊肉,一起翻炒。真过瘾啊!孙侠子什么时候这么痛快地大油热锅地炒过菜?过年时,下材料的莱都是她娘上灶,怕她糟蹋了东西,可她不是炒得很出色!不仅菜炒得出色,时间也扣得准,她这边刚起盆,那边,开会的人就来了,堂屋里坐得满满的。这时,老奶奶的儿子媳妇都还没回来。

    屋里的酒喝上劲了,猜起拳来。孙侠子往匾里的面条上抖了一些面,再提溜了几下,怕它们粘了。这时候,孙侠子才觉出身上有些冷,忙出的一身汗,又在风里站了一时,吹凉了。她往灶里添进一些掰碎的秫秸,让火种略旺一点,又往灶下偎了偎。不知什么时候,孙侠子睡着了,这一个瞌睡也不知是一眨眼工夫,还是一大会儿。她醒来时,听到堂屋里还在闹酒呢!这些爷儿们,一喝上就忘了时间。那老奶奶的儿子回来了吗?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各题。

镜中人

杨绛

    ①我屋里有三面镜子,方向不同,光照不同,照出的容貌也不同。一面镜子最奉承我,一面镜子最刻毒,一面最老实。我对奉承的镜子说:“别哄我,也许在特殊情况下,例如‘灯下看美人’一霎时,我会给人一个很好的印象,却不是我的真相。”我对最刻毒的镜子说:“我也未必那么丑,这是光线对我不利,显得那么难看,不信我就是这副模样。”最老实的镜子,我最相信,觉得自己就是镜中人。其实,我哪就是呢!

    ②我曾用过一个最丑的老妈,姓郭。她第一次来我家,我吓得赶忙躲开了眼睛。她丑得太可怕了:梭子脸,中间宽,两头狭,两块高颧骨夹着个小尖鼻子,一双肿眼泡;麻皮,皮色是刚脱了痂的嫩肉色;嘴唇厚而红润,也许因为有些紧张,还吐着半个舌尖;清汤挂面式的头发,很长,梳得光光润润,水淋淋地贴在面颊两侧,好像刚从水里钻出来的。

    ③从前的老妈子和现在的“阿姨”不同。老妈子有她们的规矩。偷钱偷东西是不行的,可是买菜揩油是照例规矩,称“篮口”。如果这家子买菜多,那就是油水多,“篮口”好。我当家不精明,半斤肉她报一斤,我也不知道。买鱼我只知死鱼、活鱼,却不知是什么鱼。所以郭妈的“篮口”不错,一个月的“篮口”比她一个月的工资还多。她讲工钱时要求先付后做,我也答应了。但过了一月两月,她就要加工钱,给我脸瞧。如果我视而不见,她就摔碟子、摔碗嘟嘟囔囔。我给的工钱总是偏高的。我加了工钱嘱她别说出去,她口中答应却立即传开了,然后对我说:家家都涨,不止我一家。她不保密,我怕牵累别人家就不敢加,所以常得看她的脸子。

    ④她审美观念却高得很,不顺眼的,好比眼里夹不下一粒沙子。一次,她对我形容某高干夫人:“一双烂桃眼,两块高颧骨,夹着个小鼻子,一双小脚,走路扭搭扭搭……”我惊奇地看着她,心想:这不是你自己吗?

    ⑤我们家住郊外,没有干净的理发店。我自己进城做个电烫,自己做头发,就可以一年半载不进城。我忽然发现她的“清汤挂面”发式,也改成和我一样的卷儿了。这使我很惊奇。一次我宴会遇见白杨。她和我见面不多,却是很相投的。她问我:“你的头发是怎么卷的?”我笑说:“我正要问你呢,你的头发是怎么卷的?”我们讲了怎么卷:原来同样方法,不过她末一梳往里,我是往外梳。第二天我换了白杨的发式。忽见郭妈也同样把头发往里卷了。她没有电烫,不知她用的什么方法。我不免暗笑“婢学夫人”,可是我再一想,郭妈是“婢学夫人”,我岂不是“夫人学明星”呢?

    ⑥她来我家不久,钟书借调到城里工作了,女儿在城里上学、住宿。家里只我一人,如果我病了,起不了床,郭妈从不问一声病,从不来看我一眼。一次,她病倒了,我自己煮了粥,盛了一碗粥汤端到她床前。她惊奇得好像我做了什么怪事。从此她对我渐渐改变态度,心上事都和我讲了。

    ⑦她掏出贴身口袋里一封磨得快烂的信给我看,原来是她丈夫给她的休书。她丈夫是军官学校毕业的,她有个儿子在地质勘探队工作,到过我家几次,相貌不错。她丈夫上军官学校的学费,是郭妈娘家给出的。郭妈捎了丈夫末一学期的学费,就得到丈夫的休书。那位丈夫想必是看到郭妈丑得可怕,吃惊不小,结婚后一两个星期后就另外找了一个女人,也生了一个儿子。郭妈的儿子和父亲有来往,也和这个小他一二个月的弟弟来往。郭妈每月给儿子寄钱。我最受不了的事是每月得起着鸡皮疙瘩为郭妈读信并回信。她感谢我给她喝粥汤,我怜她丑得吓走了丈夫,我们中间的感情是非常微薄的。她太欺负我的时候,我就辞她;她就哭,又请人求情,我又不忍了。因此她在我家做了十一年。

    ⑧奇怪的是,我每天看她对镜理妆的时候,我会看到她的“镜中人”,她身材不错,虽然小脚,在有些男人的眼里,可说袅娜风流。肿眼泡也不觉肿了,脸也不麻了,嘴唇也不厚了,梭子脸也平正了。

    ⑨她每次给我做了衣服,我总额外给她报酬。我不穿的衣服大衣等,还很新,我都给了她。她修修改改,衣服绸里绸面,大衣也称身。十一年后,我家搬到干面胡同大楼里,有个有名糊涂的收发员看中了她,老抬头凝望着我住的三楼。他对我说:“你家的保姆呀,很讲究呀!”幸亏郭妈只帮我搬家,我已辞退了她,未造成这糊涂收发员的相思梦。我就想到了“镜中人”和“意中人”的相似又不同。我见过郭妈的“镜中人”,又见到这糊涂收发员眼里的“意中人”,对我启发不小。郭妈自以为美,只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她和我的不同,也不过“百步”“五十步”的不同罢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故乡的食物

汪曾祺

    ①小时读《板桥家书》:“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觉得很亲切。郑板桥是兴化人,我的家乡是高邮,风气相似。这样的感情,是外地人们不易领会的。炒米是各地都有的。但是很多地方都做成了炒米糖。四川有“炒米糖开水”,车站码头都有得卖,那是泡着吃的。但四川的炒米糖似也是专业的作坊做的,不像我们那里。我们那里也有炒米糖,像别处一样,切成长方形的一块一块。也有搓成圆球的,叫做“欢喜团”。那也是作坊里做的。但通常所说的炒米,是不加糖黏结的,是“散装”的;而且不是作坊里做出来,是自己家里炒的。

    ②说是自己家里炒,其实是请了人来炒的。炒炒米也要点手艺,并不是人人都会的。入了冬,大概是过了冬至吧,有人背了一面大筛子,手执长柄的铁铲,大街小巷地走,这就是炒炒米的。有时带一个助手,多半是个半大孩子,是帮他烧火的。请到家里来,管一顿饭,给几个钱,炒一天。或二斗,或半石;像我们家人口多,一次得炒一石糯米。炒炒米都是把一年所需一次炒齐,没有零零碎碎炒的。过了这个季节,再找炒炒米的也找不着。一炒炒米,就让人觉得,快要过年了。

    ③装炒米的坛子是固定的,这个坛子就叫“炒米坛子”,不作别的用途。舀炒米的东西也是固定的,一般人家大都是用一个香烟罐头。我的祖母用的是一个“柚子壳”。柚子——我们那里柚子不多见——从顶上开一个洞,把里面的瓤掏出来,再塞上米糠,风干,就成了一个硬壳的钵状的东西。她用这个柚子壳用了一辈子。

    ④我父亲有一个很怪的朋友,叫张仲陶。他很有学问,曾教我读过《项羽本纪》.他薄有田产,不治生业,整天在家研究易经,算卦。他算卦用蓍草。全城只有他一个人用蓍草算卦。据说他有几卦算得极灵。有一家,丢了一只金戒指,怀疑是女佣人偷了。这女佣人蒙了冤枉,来求张先生算一卦。张先生算了,说戒指没有丢,在你们家炒米坛盖子上。一找,果然。我小时就不大相信,算卦怎么能算得这样准,怎么能算得出在炒米坛盖子上呢?不过他的这一卦说明了一件事,即我们那里炒米坛子是几乎家家都有的。

    ⑤炒米这东西实在说不上有什么好吃。家常预备,不过取其方便。用开水一泡,马上就可以吃。在没有什么东西好吃的时候,泡一碗,可代早晚茶。来了平常的客人,泡一碗,也算是点心。郑板桥说“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也是说其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炒米是吃不饱人的。一大碗,其实没有多少东西。我们那里吃泡炒米,一般是抓上一把白糖,如板桥所说“佐以酱姜一小碟”,也有,少。我现在岁数大了,如有人请我吃泡炒米,我倒宁愿来一小碟酱生姜,——最好滴几滴香油,那倒是还有点意思的。另外还有一种吃法,用猪油煎两个嫩荷包蛋——我们那里叫做“蛋瘪子”,抓一把炒米和在一起吃。这种食品是只有“惯宝宝”才能吃得到的。谁家要是老给孩子吃这种东西,街坊就会有议论的。

    ⑥我们那里的人家预备炒米,除了方便,原来还有一层意思,是应急。有一年,我还在上小学,党军(国民革命军)和联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很多人都躲进了红十字会。红十字会设在炼阳观,这是一个道士观。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祖母指挥着,特别关照,把一坛炒米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觉得好玩。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度过的。没有床铺,我把几个道士诵经用的蒲团拼起来,在上面睡了一夜。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

(选自《汪曾祺文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那座店房有某种朴素安静的特色,门面上没有注明任何为王室服务的标记,只有包含他自己日耳曼姓氏的“格斯拉兄弟”的招牌;橱窗里陈列着几双靴子。我还记得,要想说明橱窗里那些靴子为什么老不更换,我总觉得很为难,因为他只承做定货,并不出售现成靴子;要说那些都是他做得不合脚而被退回来的靴子,那似乎是不可想象的。是不是他买了那些靴子来做摆设的呢?这好像也不可思议。把那些不是亲手做的皮靴陈列在自己的店里,他是决不能容忍的。而且,那几双靴子太美观了——有一双轻跳舞靴,细长到非言语所能形容的地步;那双带布口的漆皮靴,叫人看了舍不得离开;还有那双褐色长筒马靴,闪着怪异的黑而亮的光辉,虽然是簇新的,看来好像已经穿过一百年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这些靴子体现了各种靴子的本质,确实是模范品。

    有一次(也只有这一次),我穿着那双因为急需才在一家大公司买的靴子,漫不经心地走进他的店铺。他接受了我的定货,但没拿皮革给我看;我可以意识到他的眼睛在细看我脚上的次等皮革。他最后说:

    “那不是我做的靴子。”

    他的语调里没有愤怒,也没有悲哀,连鄙视的情绪也没有,不过那里面却隐藏着可以冰冻血液的潜在因素。为了讲究时髦,我的左脚上的靴子有一处使人很不舒服;他把手伸下去,用一个手指在那块地方压了一下。

    “这里痛吧,”他说,“这些大公司真不顾体面。可耻!”跟着,他心里好像有点儿沉不住气了,所以说了一连串的挖苦话。我听到他议论他的职业上的情况和艰难,这是唯一的一次。

    “他们把一切垄断去了,”他说,“他们利用广告而不靠工作把一切垄断去了。我们热爱靴子,但是他们抢去了我们的生意。事到如今——我很快就要失业了。生意一年年地清淡下去——过后你会明白的。”我看看他满是褶皱的面孔,看到了我以前未曾注意到的东西:惨痛的东西和惨痛的奋斗——他的红胡子好像突然添上好多花白须毛了!

(节选自高尔斯华绥《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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