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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人教版八年级上册语文第五单元第20课梦回繁华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扇子的学问

邓云乡

    ①扇子,是北京人度炎夏爱不释手的宝物。伏天里,虽说人人手中都摇着一把扇子,但由于性别、年龄、职业和文化修养的不同,所用的扇子亦各有别。

    ②用蒲葵叶稍事加工即成的芭蕉扇以及用竹篾、麦秆编制的普通扇子,物美价廉,颇受大众欢迎;但就其历史和艺术价值而论,则不如羽扇、团扇和折叠扇。

    ③羽扇的历史最为悠久。据晋人崔豹《古今注》一书所载,远在三千多年前的殷代就已有用鸟头羽毛制成的扇子。唐以前宫闱中所用的扇子,皆由羽毛制成。诸葛武侯与宣王司马懿在渭滨交战时,武侯就是手持白羽扇,指挥三军。羽扇出风缓软,不入肌理,对人体有益。北京的老人或僧、道、尼等各教弟子,深知古人“避风如避箭”这一养生之道的奥秘,故而于盛夏皆喜用羽扇取凉。

    ④团扇为圆形短柄的扇子,古代宫中常用,又叫宫扇,为古代年轻女子一种不可少的装饰品。其作用主要是用以遮盖,手执一扇不但可以增添主人无限娴雅文静的仪态,有时还能体现少女活泼天真的个性。

    ⑤正因为团扇带有装饰性,所以扇面大都选用丝绢绫罗一类的织品,以便在上面点染绘画,增加装饰美。故而梁朝的大文学家江淹有“纹扇如团月,出自机中素”之句。

    ⑥昔日北京豪门中的太太、小姐以及梨园界的坤伶多喜用团扇。北京崇文门外花市的绢花作坊,每年夏季必集中人力、物力大批制作团扇,以供市场需求。其所制团扇,分素扇、字扇、画扇三种。字扇与画扇,是将成批的普通素扇“过行”给画匠或写字匠,雇佣他们在扇面上书写唐诗、宋词,彩绘花鸟虫鱼。至于素扇,上面虽无字画,却都是工精料细的上等品,扇柄以象牙或沉香木为之,柄端系有小巧玲珑的翡翠或玛瑙雕成的“扇坠儿”,价格昂贵,专门卖予有钱人。

    ⑦北京人喜用的折叠扇,又称聚骨扇或紧头扇,本是外国的贡品。苏东坡记载说:“高丽白松扇,展之广尺余,合之止二指许。”由此可知折扇至少在北宋时已由朝鲜传入我国。明代张东海亦以为折扇贡于东夷,永乐间始盛行于中国。据说传入宫中时为太监所见,觉得此物展开即用,收拢易藏,非常方便,于是纷纷仿制,后逐渐传入民间。

    ⑧折叠扇的扇骨、扇面有非常考究的。韵古斋所售之扇骨,有紫檀、象牙、乌木、棕竹、湘妃竹、毛竹、梅鹿竹、广漆、菠萝漆、嵌金银丝、嵌螺钿等精雅的上品,并时而出售从宫中溢出民间的雕有正龙、侧龙、百龙、百鹿、百鸟等极为罕见的老扇骨子,这些价值连城的宝物,皆为清宫造办处所制,所刻鱼龙鸟兽及蝇头细楷,刀法清晰,不失规矩笔意。荣宝斋出售的扇面,有重金、红金、洒金、块金、发笺、白面、黑面、珊瑚面等。这些质地精良的扇面,价值并不昂贵,但一经配上张大千、溥心畲、齐白石等者名书画家的水墨丹青,便成了稀世之珍。

——摘自《语文素养读本·初中卷》第6册(有删改)

(1)、本文主要介绍了哪三种扇子?
(2)、下面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相符的一项是(    )
A、羽扇是由羽毛制成的,它出风缓软,不入肌理,对人体有益。 B、团扇扇面大都选用丝绢绫罗一类的织品,便于点染装饰,为古代年轻女子一种不可少的装饰品。 C、素扇上面无字无画,物美价廉,颇受大众欢迎。 D、韵古斋出售的扇骨,荣宝斋出售的扇面,大都是非常考究的。
(3)、第⑤段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4)、辨析第③、⑦段中划线词的作用。
(5)、下面这段话放在文中哪一段的后面比较恰当?为什么?

唐朝诗人王建《调笑令》中“团扇,团扇,美人频来遮面”以及杜牧七绝《秋夕》中“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的诗句,把少女既文静又活泼的二重性格,描绘得活灵活现。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黄蜂筑巢

      到了霜降的时候,黄蜂陆纭坠落阳台了。一只又一只,总是不断地出现。却又不会大批地同时死亡,有时候扫地,扫帚前面就蠕动着一两只。

      秋日的阳光温厚无力地照耀着,像摊开四肢时缓缓输送的血脉。秋的日子将尽,前面似有一堵无力逾越的无形的墙,在秋风的驿马来往传送急件的时候,挡住了那些没有办好移民文件的小生命。

      黄蜂盄家族里。大部分没有办好移往冬天的手续。在阳台上,我听见一个细嗡嗡的声音说:生活着多么好啊。但是我们,只有一死了。

      我听见了这声音,不忍把这只蜂扫进尘土和枯叶里,便用扫帚挑起它,轻轻放到窗台上,它像一个打禋千的小孩一样紧紧抓住扫帚尖,然后落在一片宁静的秋天里。

       A秋天的阳光罩住这个小小生命。仿佛舞台的灯光罩住一个即将谢幕的芭蕾舞演员。它的翅膀像裙子般垂落,透明地遮住它的小身躯,身躯在阳光下异样地鲜明美丽。

       B那样的金黄上匰着那样的黑纹,仿佛是出自名家之手的套色版面,那金黄应该是晚熟的金皇后玉米颗粒的黄,浸透了阳光的纯金之色,而那黑纹斑,却是无月之奜的浓黑。这两者套印在它的身上,就是夜与昼、生命与死亡,温柔和峻厉,无限与短暂。

      它蠕动,欲飞,颤抖,然后停住。仿佛它已经明了生命的期限似的,开始整顿自己。用毛茸茸的两只小手收拾整理自己的触须,像吕布拨弄两根长长的花翎那样,认真而又骄傲。那是两根多么漂亮的触翎啊,它捋着它,一遍又一遍,如同一个清洁的爱美的人儿。

      小家伙!

      你原来是如此自爱呢!

      可是我们原来是怎么认识你的呢?我原来还以为你是个四处寻衅的亡命之徒呢!你的屁股后面总是挂着一支毒箭,随时准备刺向仇敌,我以为你是好斗的。黄蜂尾上针么,我至今记得童年捅鸟蜂窝时,几只毛茸茸的小爪子紧紧抠住鼻子上的毛孔,然后狠狠一刺,……至今鼻子还大着。

      黄蜂就是马蜂,春天时竟在阳台的墙缝里筑了巢,嗡嗡营营,不时地有起飞和返航,小小阳台一下成了热闹的空军基地,给一家人造成威胁。如果要想毁掉这个基地和里面的众多“歼击机”也很容易,晚上用一团泥巴糊住墙缝,就全数“闷”死在里面了。但是……何苦呢,毕竟是一些没有攻击过人的小生命,即便是黄蜂,也不忍去荼毒无辜。“到了秋天它们自己就完了。”我说。

      从春天到夏天,它们天天从我们的头顶、脸前飞来掠去,人无伤害之心,蜂子也决不主动攻击,连误会也没发生。相安无事之下,我忽然发现了这些小家伙是非常有灵性,非常善解人意的,它们仿佛看得见你的心里没有存着歹意。

      后来,我越看越觉出它们的可爱、团结、忙碌,甚至把观察它们的活动当做了我每天的乐趣。金色蜂群仿佛是阳光锋芒变幻孵化而出的生命,连同那嗡嗡的声音也像是夏日阳光的声音呢……这些一粒一粒的、飞翔的小光芒啊!

      再后来,就是寒露、霜降了。

      它们挣扎在季节的墙边,坠落在时限的海关前,无限珍惜,异常温柔。它们当中没有一个使用过上天配发给自己的箭。我听见这些陆续坠落阳台的小生命说:生活着多好啊,但是我们,只有一死了。

      明日立冬。明年请务必再来聚会呵,小家伙!

                                                                                                                      (选自《周涛散文》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

阅读理解

    ①六月里的一个周末,我从维也纳坐火车回艾顿堡。因为天气好的时候,周末常有别的地方的旅客到艾顿堡来游泳,所以和我一起出站的人很多。我才走了几步,忽然看见前方有一只大鸟,在离地相当远的空中缓缓而飞,它的动作非常之慢,时而振翅,时而滑翔。一时之间,我完全不能确定这到底是哪一种鸟,说它是秃鹰,未免太重;说它是鹳,又不够大,而且鹳在飞到这般高度的时候,颈子和腿应该还看得见才对。这时,它忽然歪斜了一下。落日的余晖照在它巨大的翅膀底部,就像夜空因为星星而发光一般,我看出来这是一只白鸟──老天!这不是可可吗?它的翅膀稳定地动着,不是很清楚地表示它正要去做长途飞行?

    ②我怎么办?该不该喊它一声呢?对了,你听过黄冠大鹦鹉的鸣声没有?假使没有,只要想想用老法子杀猪时猪的嚎声,再用扩音器放大几倍就得了。如果一个人用尽全身之力,把嗓门憋得尖尖的,发出“哦──啊”的叫声,虽说比不上大鹦鹉的气势,听起来也蛮像了。从前我曾试过这样喊它,每次它都听话地回到我的身边,但是它现在飞得这么高,肯不肯听话就不知道了,因为鸟通常不喜欢直直地从上往下飞的。到底叫不叫它呢?那一刻真叫我为难呀,如果我叫了,它竟然理也不理地飞走了,我怎么向旁边的人解释?

    ③不过我到底还是叫了。我四周的人一个个都像生了根似的定在那里。可可伸开了翅膀迟疑了一会儿,然后敛翼俯冲而下,只一下就停在我伸出的手臂上了。真是谢天谢地,我总算松了一口气。

    ④又有一次,这只鸟的恶作剧把我吓了一大跳。我的父亲那时已经上了年纪,他最喜欢在我们房子西南面的阳台上睡午觉。我虽然很不赞成他在强烈的阳光下晒着睡觉,他却不肯让任何人改变他的老习惯。一天又在他睡午觉的时候,我忽然听见他在阳台上像个大兵似地大声咒骂起来。我连忙赶去,只见这位老先生弯着身子,蹒跚地走过来,两手紧紧地抓住裤腰。

    ⑤ “我的天啊,你是不是病了?”

    ⑥ “没有,”他生气地说,“我一点病也没有,只是那个坏东西在我睡觉的时候,把我裤子上的扣子全咬掉了。”

    ⑦我跑到“犯罪”现场一看,果然,可可不但把这位老教授身上的扣子全咬下来了,而且还整整齐齐地排在地上:袖子上的扣子做一堆,背心上的做一堆,另外,一丝不错地,裤子上的扣子也排做一堆。

    ⑧这只鹦鹉还有一样好把戏,可以跟猴子和小孩子的丰富想象力比美,也许是因为它对我母亲的热爱而触动了灵机吧。夏天里,我的母亲只要在院子里坐,总是一刻不停地织着毛衣。可可似乎很清楚那一团团柔软的毛线是干什么用的,它总是一口咬住露在外面的活线头,很快地飞到空中,把一整团线都打开来,就像一个纸风筝拖着一条极长的尾巴。它总是蹿得高高的,然后就绕着我们屋子前面的柠檬树有规则地打起转来。要是没人在那儿打断它的好把戏,它就把整棵树都缠上鲜艳的毛线,叫你怎样也没法子再解开来。我们家的客人常常会在这棵树前一站半天,想不出我们为什么把它打扮成这个模样,也不知道我们是用什么法子把毛线缠上去的。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父亲是一盏灯

崔立

    儿子与父亲在漫无边际的森林中行走。

    原本,他们不该迷路。

    看时间差不多了,父亲说:“儿子,咱们回吧。”儿子玩得兴起,说:“爸,我想再玩一会儿。”儿子14岁,正是贪玩的年纪。

    直到天微微黑了,他们还是找不到来时的路。

    微弱的月光下,只能隐约看见自己的两只手,脚底下一片连黑,选方也看不见一星半点的灯光。儿子害怕了。往日在电视里看到的一幕幕骇人的场景,都在眼前跳了出来。

    儿子想哭,说:“爸,我害怕。

    父亲拍了拍儿子的肩说:“别怕,我们一会儿就走出去了。”

    父亲说着话,抬起头,激动地说:“快看,前面有灯光——”

    儿子顺着父亲说的方向看去,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到。

    父亲说:“你个子矮,当然看不真切了。”

    儿子其实也就比父亲差半个头的高度。

    但既然父亲说着见了点光,儿子心头的恐惧瞬时就淡化了。

    父亲在前面走、儿子在后面跟,黑于于的森林里,只听见两个人走路的脚步声。

    走了好一会儿,儿子有点了,说:“爸,志么还没到啊?”

    父亲说:“快了,你再坚持坚持,你看,前面就有灯光了。”

    儿子顺着父亲指的方向看,黑于于的,什么也看不见。

    继续走,父亲在前走着,儿子在后面跟着。

    走在前面的父亲忽然跟跄了一下,差点儿摔倒。儿子说:“爸,你怎么了?”

    父亲说:“没事、被绊了一下,赶紧走吧。”

    儿子点点头,两个人继续赶路。

    儿子又累又饿,但走在前面的父亲像是有使不完的劲儿。儿子看着父亲的身影,咬咬牙,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

    终于,儿子也看到灯光了。

    一片树林里,有一间小木屋,屋里亮着灯。

    父亲拍打着门,门开了,暖暖的灯光亮亮的,原来是森林管理员,一个老人家。

    “你们是不是速路了?快进来吧。”

    父亲进门时长舒了一口气,脸上满是汗珠。

    儿子看到,父亲走路一瘸一拐的,应该是那次被什么东西绊倒了,扭伤了脚踩。

    那是儿子14岁时发生的事了。眼下,又有一件天大的事。儿子轻信一个朋友的话,以自己的名义给他贷款好几十万元。朋友生意失败,整个人消失得无影无踪。

    儿子还不起钱。追债的上诉到法院,结果只有两个:儿子要么还钱,要么被判刑。

    儿子在家里,像热锅上的蚂蚁走来走去。儿子反复说着:“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父亲说:“儿子,别怕,总会有办法的。”

    有办法!有办法!能有什么办法!”儿子忽然歇斯底里地朝父亲吼起来。

    儿子被传唤去了法院。开庭半个小时,原告方突然说欠款已付,提出撤诉。儿子愣了半天,想,是谁帮自己付的款呢?

    直到走出法院,儿子看到了在门口等着的父亲,明白了。

    儿子问:“爸,那么多钱你是如何筹集的?”

    父亲说:“不管了,咱们回家。”

    出租车将儿子带到了另一个地方,一个陌生而狭小的地方。儿子明白了,父亲把他的房子卖了。

    儿子的声音哽咽,说:“爸,……”

    父亲说:“别想了,一家人住这里也挺好的。”

    儿子突然想起了什么,说:“爸,14岁那年,我们迷路那次,你真的看到灯光了吗?”

    父亲没有说话,只拍了拍儿子的肩,像很多年前,在那片森林里一样。

(选自《2017中国年度小小说》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中国刺绣,针尖上的千年国粹

①小小的一根针,传承着历史,联结着古今。刺绣作为我国优秀的民族传统工艺之一,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在闻名遐迩的古代丝绸之路上,刺绣和蚕丝不仅是珍贵的货物,更是中外文化交流的“使者”,是除了瓷器之外中华文明的又一张名片。

②我国刺绣艺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举世闻名。尚书记载 , 远在4000多年前的章服制度就规定“衣画而震绣”。至周代,有“绣缋共职”的记载。西周的染织刺绣已有专门的分工,文献记载了素衣朱绣、流畅的刺绣线条等情况。

③战国是我国刺绣史上第一个极盛时期,刺绣的工艺已达到很高水平,是丝绸之路上对外运输的重要商品之一。

④汉代,刺绣开始展露艺术之美。因为经济繁荣,百业兴盛,丝织造业尤为发达,手工刺绣制作也迈向专业化,技艺突飞猛进。汉代王充所著的《论衡》中记有“齐郡世刺绣,恒女无不能”,足以说明当时刺绣技艺和生产的普及。最具代表性的是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刺绣残片,它们虽在地下埋藏了几千年,但出土时仍然精美绝伦,配色、针工都运用得恰到好处。

⑤到了唐朝,刺绣艺术的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各种针法基本均已出现。此时的刺绣一般用作服饰用品的装饰,做工精巧,色彩华美,在唐代的文献和诗文中都有所反映。如李白诗“翡翠黄金缕,绣成歌舞衣”、白居易诗“红楼富家女,金缕绣罗襦”等,都是对刺绣的咏颂。

⑥宋代是手工刺绣发达臻至高峰的时期,特别是在开创纯审美的画绣方面,更堪称绝后。宋代改良了工具和材料,使用精制钢针和发细丝线,针法极细密,色彩运用淡雅、素净。南宋时,针法已达十五六种之多。

⑦中国刺绣有锁绣、彩绣、平绣、雕绣、包梗绣、贴布绣、绚带绣、鱼骨绣、挑花绣、钉线绣等很多种绣法。光是看到这些绣法,我们就知道一个刺绣图案的完成有多难了!

⑧中国的刺绣技艺精湛、鬼斧神工,不仅有针法之分,也有地域之别。我国各地均有刺绣的痕迹,不仅有湘绣、苏绣、粤绣、蜀绣、京绣、秦绣、鲁绣、晋绣、汴绣、瓯绣、杭绣、汉绣、闽绣等地方名绣,少数民族也都有自己特色的民族刺绣,可谓流光溢彩,各具特色!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四大名绣”,即苏绣、湘绣、粤绣和蜀绣。

⑨700多年前,马可·波罗来到杭州,琳琅满目的中国工艺品使他目眩神迷。中国刺绣也随商船漂洋过海,风靡了西方上流社会,成了享誉世界的中式奢侈品!至此,中国刺绣的传统手艺在全世界得以融合与发展。然而,中国刺绣这一心手合一的传世绝技,其高超技艺、时间厚度、文化深度、人情温度,都使之成为他国无法超越的经典。

⑩雅艳相宜,典雅奢华。如今,刺绣这项精美绝伦的工艺还被呈现在各大秀场之中,成为时尚界的宠儿,更是国际舞台上一道亮丽的风景。中国刺绣已经不再是记忆中那样简单,更是一种艺术和时尚。

⑪中国刺绣凭借它独有的魅力,穿越沙漠、远渡重洋,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的“使者”。

(选自《科学大众·小诺贝尔订阅》,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

浓  烟

鬼使神差地,老万又来到山脚下。山青得还是那样透彻,满山的树哇草哇都哗哗地摇动着绿莹莹的叶子,仿佛在欢迎他归来。

这儿是他曾经工作二十多年的地方呢。

刚来当护林员时,他才二十多岁,眨眼间他就五十岁了,由小万变成老万了。时间过得真快呀。老万感叹着,把电动三轮车停在山脚下,一瘸一拐地向山上走。

一进山,老万就又找到了当护林员的感觉。那时候,每天吃过早饭就开始巡山,把他管辖的区域跑一遍,就到吃晚饭的时间了。中午呢,没时间回去做饭,只能带些馒头和咸菜。晴天还好,雨天可就麻烦了。若是下了雪,巡一遍山就需要好几天。

辛苦也就算了,关键是还有很多人不理解。有人在山脚下烧秸秆,放孔明灯;还有人祖坟在山中,上坟时想烧纸;偶尔有游客想在山上野炊……这些都有可能引起火灾,都要制止。总有一些不理解的,还要吵上一架才能解决问题。若是碰上盗伐树木和盗猎的,就不是吵架能解决的了,有时还会发生激烈的冲突,甚至要报警处理。为此,他曾被一个盗猎者报复,门窗和锅碗全被砸烂了。

起初,老万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妻子更不喜欢。特别是儿子上幼儿园后,妻子工作忙,没时间接送儿子,想让老万调个工作。他去找领导,领导就叹气。“我也想给你换个工作,这样你也能照顾照顾家,可咱缺人哪。”

领导说的是实情,他也知道,只好叹一口气,回头再做妻子的工作。光做工作有什么用呢?现实中一大堆问题等着他和妻子一起扛,可他却被困在山里打转。

他一遍又一遍地找领导。每次,领导都会许诺,一旦来了新人,他的问题一定想办法解决。可总也不来新人,他只好一年一年地熬着。

渐渐地,老万竟喜欢上这份工作了。山上的草木蓊蓊郁郁的,知名和不知名的野花全都像儿子满月时的笑脸。随处可见的野果他更是喜欢,每次,他把摘的野果带回家,妻子和儿子都非常高兴。还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不时地在他眼前出现,好像是怕他寂寞,陪他巡山呢。

为了它们,这山就要好好巡。老万这样想。

二十多年里,老万管辖的区域没有发生一起火灾。老万自己也不知道有多少隐患被他提前化解了。他也曾很多次从盗猎者的绳套和捕猎夹中救过野鸡、野兔、麂子。他还记得,给一只麂子包扎好放生时,麂子跑开十几米后,居然转身冲他点点头。那一刻,老万决定要巡一辈子山。

可是他做不到了,他的腿在挑水时摔断了。山上的生活很不方便,尤其是吃水,要到三里外的小溪里去挑。那天刚下过雨,他一路都小心翼翼,眼看要到住处时却滑倒了。他清楚地听到骨头断裂的声音,他的腿就这样瘸了。

巡山自然不行了,组织上就安排他去山下的苗圃。那儿离家近,工作也轻松。别人说他这是因祸得福呢,可只有他知道自己有多么遗憾。

他时常不知不觉就溜达到山脚下,又悄悄离开。他怕以前的同事看到他的瘸腿。

老万刻意避开以前的同事,慢慢地向山上走去。这山上的一草一木,还有数不清的小动物,都是他的朋友呢,他要好好看看它们。

爬到半山腰时,老万就已经汗流浃背了。他停下来,拄着一根树枝向山下看。他喜欢这样向下看,特别是在山顶时,整座山都在他的视线里,那感觉很惬意。目光巡视到山脚时,老万身子一震,他看到了一股浓烟!

老万环顾四周,不见一个人。“起火了!”他大喊了一声,也没人回应。不能等!现在还只是冒烟,一旦起了火,后果不堪设想。老万跌跌撞撞向山下冲去。

没有路,老万也没有时间找路,只能不顾一切地往下冲。手和脸很快被灌木划破了,火辣辣地疼。老万顾不上疼痛,只想着尽快赶到起火的地点。老万又一次摔倒,人像石头一样向山下滚去。他的腿再一次摔断了。

有一天,老万坐在轮椅上,老婆推着他散步。老婆问:“你能不能和我说实话?你这次到底是怎么摔断腿的?我不信你是不小心。”

老万犹豫了许久,说:“救火。”

“救火?没听说森林失火呀。”老婆说。

“所以才不能让别人知道,丢人呢。”老万忸怩着说。

老婆更加起劲地追问起来。

“在我摔倒之后我才看清楚,那根本不是浓烟,是很多小飞虫聚在一起飞。”老万说,“太丢人了。”

(作者:徐全庆。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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