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文言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扬州树人学校2017-2018学年七年级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范宣①年八岁,后园挑②菜,误伤指,大啼。人问:“痛邪?”答曰:“非为痛,身体③发肤,不敢毁伤,是以啼耳。”宣洁行④廉约⑤ , 韩豫章⑥遗⑦绢百匹,不受;减五十匹,复不受;如是减半,遂至一匹,既终不受。韩后与范同载,就车中裂二丈与范,云:“人宁可使妇无裈⑧邪?”范笑而受之。
【注释】①〔范宣〕字宣子,居住在豫章郡,后被召为太学博士、散骑郎,推辞不就。②〔挑〕挑挖;挖出来。③〔身体〕“身体”句语出《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身,躯干。体,头和四肢。④〔洁行〕品行高洁。⑤〔廉约〕廉洁俭省。⑥〔韩豫章〕韩伯,字康伯,历任豫章太守、丹杨尹、吏部尚书。⑦遗(wèi)赠送。⑧〔裈(kūn)裤子。
①误伤指
②如是减半
③未若柳絮因风起
④元方入门不顾
①如是减半,遂至一匹,既终不受。
②撒盐空中差可拟。
③与人期行,相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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