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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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2023-2024学年八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试卷

现代文阅读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燕子来时

何君华

①过完年,父亲又该出门去打工了。

②临出门,他却放下行李,重新打开家门,扛了一把梯子爬到三楼,将三楼房檐下的玻璃窗推开了一道缝儿。我明白父亲为什么这么做,他是想让我们家的燕子在春天里能进屋筑巢。父亲说过,燕子是念家的,一旦选定一户人家筑巢安家,终其一生都会回到这户人家里,哪怕跋山涉水,也会年年回到“故乡”。

③这让我想起小时候的一件事来。那时,我上小学三年级,家里住的是泥瓦房,有一只燕子在我们家屋顶筑巢。后来,看着新泥垒筑的燕巢,衔草进出的燕子,听着夜深人静时的呢喃,我心里想,它们的窝里还有什么? 一个周末的午后,我心血来潮, 拿一根竹竿将房顶上燕子的巢穴捅了。父亲回来,我看到他铁青的脸时,才知道自己闯祸了。父亲说:“古话说‘燕子不进苦寒门,燕子不落忧愁家’ ,农人都把燕子入户筑巢看作是吉祥的征兆,燕子勤劳肯干,终日在空中捕捉苍蝇、蚊子等害虫,是农人最亲密的益鸟,巢穴也是一口泥一口泥地衔来的……”

④听了父亲的话,我哭了! 心想: “燕子再也不肯回我们家了! ”整个下午,我一个人呆呆地坐着,盯着房顶,那被我捅掉后残留的一角巢穴,像我空落落的心!

⑤果然,整个春天和夏天,燕子再也没回我家。我经常望着那房顶发呆。父亲看出了我的心思,安慰我说:“放心吧! 明年春天它还会回来的。 ”

⑥于是,我日日盼望过年。 因为年一过,春天就要来了。 春天来了,燕子就该回来了。

⑦在我的朝思暮想中,第二年春天,真有一只燕子飞到了我家。我急切地问父亲: “是去年那只燕子吗? ”父亲抬头仔细看了看,肯定地点了点头: “你看,它的脸颊是砖红色的,它回来啦!”听了父亲的话,我喜出望外,好像我的罪责减轻了一样。父亲的话得到了印证,燕子回来了,它是念旧的! 我又看到了新泥垒筑的燕巢,衔草进出的燕子,又听到了夜深人静时的呢喃了!

⑧燕子的寿命只有十年左右。终于有一年春天,那只有着砖红色脸颊的燕子没有回到我家。我知道, 它再也不会回来了。我虽然知道这是世间一切生物都难逃的宿命,但仍然难过不已。好在没过多久,又有一只燕子来到我家“安家落户”,那是一只有着普通棕红色脸颊的燕子。很快,又看到新泥垒筑的燕巢,衔草进出的燕子,又听到了夜深人静时的呢喃了。这使我感到心安,整个春天抑郁的心情终于得到缓解。

⑨去年,我们拆了家里的泥瓦房,当然连同燕子的巢穴也拆掉了。在原来的宅基地上盖起了一幢崭新的三层小楼, 特意用青琉璃瓦盖了屋顶,是为了方便燕子回来筑巢。 父亲心里一直记得, 来年外出打工时,一定要将房檐下的玻璃窗留一道缝儿。这样,即便一整年锁着门在外头打工,我们家的燕子也能找到回家的路。

是的,父亲说的是“我们家的燕子”,他已经将燕子当成我们家的一员了。一种温暖的情思像爬山虎的藤蔓一样在我的心里蔓延着……我的耳畔又响起了儿时的歌谣: “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我问燕子你为啥来,燕子说,这里的春天最美丽……”

⑪“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车窗外的行道树已经吐出新芽,坐在车里的父亲分明感到,新的春天已经来了。

(1)、下面是选文第③至第⑨段的内容脉络表。梳理文章内容,补充完成下表。

时间脉络

事件脉络

三年级的时候

燕子筑巢→①→燕子离去

盼望过年, 盼望春天→燕子归来

有一年春天

旧燕死了 → ③

去年

建了新房 →盼望燕来

(2)、结合上下文,从修辞手法的角度赏析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

一种温暖的情思像爬山虎的藤蔓一样在我的心里蔓延着…

(3)、选文三次出现“看到新泥垒筑的燕巢,衔草进出的燕子,听到了夜深人静时的呢喃”,在第③段、第⑦段、第⑧段中,这句话各自体现出作者怎样的情感? 
(4)、段在选文中有什么作用? 请结合相关语句,从结构和内容上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将就与讲究》,回答后面的题目。
                                                                              将就与讲究
                                                                                 陈世旭
      ①看到一篇谈人们在生活中的将就与讲究的文章,认为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过日子不妨讲究一些,不必那么将就,一辈子吃饭只求果腹,穿衣只求遮体,永远是一碟老酸菜下泡饭,一身过了时的旧衣裳。为什么不可以吃好点,穿好点?
      ②这意见我完全赞成。好不容易活一辈子,真不必太亏待自己。我略有些不同意的是,作者所说的“吃好点”指的是公认的美味佳肴,“穿好点”指的是时尚品牌。因为我觉得,美味佳肴和时尚品牌固然不错,但除此之外还有吃好和穿好的方式在。
      ③小时候,父亲微薄的薪水要养一大家子人,日子过得很拮据。饭菜是最简单的,衣裳是典型的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姐姐穿小了给妹妹穿,哥哥穿小了给弟弟穿。但母亲总是把最简单的饭菜做得极为可口,没有油,拿一块肉皮擦擦锅底,把冬瓜、萝卜、豆腐之类烧得看上去、闻起来都像红烧肉。我最喜欢吃的是她用米汤煮的锅巴粥:稀稠适度,上面漂着碧绿的丝丝菜叶和晶亮的点点油星。为了节省自来水的钱,几个孩子的衣裳,母亲每天都挑到很远的河边去洗,靠棒槌和搓板洗得干干净净。晾晒干了,缝补破烂,针线像绣花一样,比没补的还好看。然后用一只掉了搪瓷的大水杯,装上滚烫的水,熨得有棱有角。不明就里的邻家孩子们很是羡慕,对他们家大人说我们家的孩子总有好饭好菜吃,总有新衣新裤穿。
      ④过日子是将就还是讲究,乃是一个生活品质问题。我所理解的生活品质是一种舒心,一种惬意,一种不可言传只可意会的感觉,是在自身具备的条件下追求最好的事物与生活。既有在生活中找到最佳状态的敏感,又有创造愉悦的心灵空间。除了保持基本的物质生活水平及身心健康之外,特别懂得生活,特别会过日子,能够从中获得快乐、幸福、舒适、安全的主观感受。就是说,所谓生活品质,除了包括个人创造财富的能力,还包括体验生活之美的能力。
      ⑤注重生活的品位和质量,日子过得细心因而精致。有独特的个人爱好和精神追求,包括居住、服饰、饮食、旅游、休闲、体育,都是那么得其所哉。即便收入颇丰,也并不挥霍;居住舒适即可,陈设未必奢华;饮食不厚重肥腻;穿着首先是清爽得体;有工作的乐趣,也有与家人共享天伦的温馨;生活充实,人生完整,心智健全,自信,乐观,开朗,友善,懂得敬畏;有明确的生活目标,并肯为之付出努力;坚持自我,同时又尊敬别人。因为这一切而广受尊敬,这尊敬又直接给自己以社会满足感。
      ⑥生活品质并非什么高深的问题。乃是一种求好的精神,是在一定条件下寻求该条件下最好的风格与方式。真正的生活品质,与人的精神文化追求、对社会与环境的认同密切相关,不是单纯的物质水平问题,不是单有社会财富和个人财富的提高就一定能达到的。在满足基本物质需求以后,品质生活更大程度上其实表现在精神层面,表现在营造生活的意境以及身心的和谐度上。
      ⑦一个失去求好精神的社会,同时也就会失去生活品质的实相。失去了对生活品质的判断力,以低级炫耀的方式表现自我的生活品质,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富裕和福祉并不是一回事。我们在媒体上见到的那些在海外疯狂抢购奢侈品的富裕人群,其所表现出来的粗鄙恐怕很难让人对之发生敬意。反过来,生活中我们常常见到许多人并非豪门身世,然而他们的生活品质却被人羡慕与赞叹,这源于他们领悟生活微妙的独到智慧。
      ⑧创造美好,拥有美好,维护美好,强调品位、品鉴,注重外观和内涵的统一协调,成为一种本能的追求,一种博雅的情怀,一种静水深流的境界,充分表现出对生活的一种成熟理性。
      ⑨这才是对生活的真正讲究。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各题。

碗底香

陈小庆

       终于开饭了,他几乎是跑着奔向食堂的。

       今天做的是他最喜欢的红烧牛肉面,他看到自己饭盆里竟有好几块牛肉,最关键的是有一块还特别大,居然比一只完整的核桃还要大,他似乎觉察到打饭的师傅当时迟疑了一下,但手终于没有抖,还是将那大块牛肉给他妥妥地盛进了饭盆里。

       端着饭,走到外边,坐在一块空心砖上,虽然饿极了,虽然是他最喜欢的牛肉面,他却慢条斯理地吃着,他享受着美味。不像那个首先急着把饭里的牛肉挑着吃了的二狗子﹣﹣吃那么快会很快吃完,很快吃饱,很快失去享受的时间。尤其是那块最大的牛肉,他毫无疑问地会留到最后吃,等吃完所有的面条、碎肉,喝光所有的汤之后再去细细品味,仔细享受,这叫碗底香。在他,这样吃饭也是人生一大享受!

       他一边品味着牛肉面,一边想着自己儿子小虎马上就要娶媳妇了,那个姑娘已经同意嫁给小虎了,嫁到在城里没有房子的他们农村的家了!他得多干活多赚钱,风风光光把儿媳妇娶进家门。

       此时,饭盆里的那块肉,几乎是支撑他力气的最有力的保障,也是他辛苦后的一份安慰。

       从小他就有把好东西留到最后的习惯,过去家里穷,娘做面条时,炒个鸡蛋已属最好的午饭,那时节他总是把饭先吃光,再去吃炒鸡蛋,最后嘴里的炒鸡蛋味儿会留存一下午。让人觉得生活美好有意义。他还喜欢把最甜的放在最后,把最好的消息在心底憋好久,六年级时,他破天荒地考了个年级第一,回家就一直没有吭,最后竟然没有说,还是娘听邻居小孩说的。娘看着他笑,他也笑,仿佛那最好吃的还在碗里放着,还可以享受那份惊喜。娘告诉过他,先苦后甜才是真正的幸福。所以他一直不舍得把那些好东西提前吃掉用掉,甚至到该吃该用时仍然还要保留好久。

       他喝了口牛肉面汤,滋味十足,望望那块牛肉,心里踏实极了。十六岁时他拥有了第一双回力球鞋,穿惯了黄胶鞋的他,一直舍不得穿,只在劳动节和国庆节时穿过那么几天,大部分时间还是黄胶鞋,后来他发现鞋小了,自己在十八岁时再也穿不上那尚且八九成新的回力鞋了。那双鞋,至今在家里放着,像是收藏品,曾经他想让儿子穿,儿子却无论如何也不穿。

       他开始品饭盆里的碎牛肉。明天据说会发工资,包工头说了两个月了,一定要在麦收之前把欠大家的去年的工钱发到手里,而他们很多人已经打算后天回乡割麦子了!

       碎牛肉几乎没有口感,他望了望那大块牛肉,原谅了这些碎肉。筷子却不去动一下那大的,从小养成的习惯,使他根本不会在饭还多时去动那些“镇碗之肉”的。也因为这个好习惯,他存到了一些钱,家里才翻盖了房子,儿子才能说上对象。

       过去在乡下,他碗里的肉或者鸡蛋一直是别人眼中的诱惑,大柳树下吃午饭,他总是会在碗里留下最好的,直到吃完了饭,才会认认真真吃掉那些最好的,让一顿饭有了悠长的香味。三十年前,在乡下,碗里有肉或者有鸡蛋,会很有面子,他是那时养成了很慢很慢吃饭的习惯的,他享受着自己碗里有宝的感觉﹣﹣生活就是这么有奔头!

       很多工友都吃完了,在抽烟聊天,他却还有好几口面没有吃完,他一根一根面吃着,碎肉已没有了,但他碗底有香,心里有底儿:镇碗之宝还在,动都没动呢!他们都是端着铁盆盛饭的,都是一步到位,没有再去打饭的麻烦,那么大个铁盆,足可以吃很饱。

       吃完最后一根面条,喝光最后一口汤,盆里只有那个大块头的牛肉了,那深酱色的肉,吸足了调料,那要一口吞下去,能嚼上两分钟才可以咽下去。

       他停顿了一下,显得郑重地夹起那块肉,多年养成的习惯,尊重食物,更要慎重对待那些最好的,那些都是生活的精华,是我们热爱生活的理由!他每次在享受最后一口美味时,都会停顿一下,调整好味觉、视觉,说高级一点应该还调整好了灵魂,准备接受那种痛快舒爽﹣﹣他夹起那块肉,发觉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沉,也许是自己用劲过于大了吧,他调整了下呼吸,把肉隆重地送入口中,上下牙合在一起,然后他便流下了泪水……

       那块让他期待了一顿饭,瞟了无数眼,几乎支撑了他全部幸福感的大块牛肉,竟然是一块切得方方正正的姜!

阅读《一双皮鞋的秘密》,根据要求回答问题。

一双皮鞋的秘密

       我上高中的时候,班里大多数同学都买了皮鞋,我也想买一双。

       星期六回家,我对妈妈说了。妈妈半天没说话,只是盯着我。好久,她才说,非买不可吗?我没有说话,却点了点头。妈妈说,你快要交学费了吧?我又点了点头。妈妈又说,你的学费还没攒够呢!我听了没说话,把头转到了一边。妈妈说,你爸爸在地里刨葱,你去看看吧。

       我去了地里,爸爸正在刨葱。见我不说话,爸爸问,怎么了?我还是不说话。爸爸就不问了。那天的天气很好,可我却觉得很闷,头就像被谁用棍子打了一下。过了一会儿,妈妈也到了地里。她把我想要皮鞋的事给爸爸说了。爸爸听了,过了好大一会儿才说,晚几天买不行吗?我不说话,我想星期一上学的时候就穿上新皮鞋。可我说不出口,我知道我的家境很穷。

       爸爸说,你想要皮鞋,行,你肯下力气吗?我说,肯下力气。爸爸说,邹县的葱比咱这儿贵好几分钱,只是路太远了,我一个人拉排车怕拉不到。我当时就说,我帮你拉。

       邹县离我们这儿有七十里路,我和爸爸吃过晚饭,就拉着一千多斤的葱上路了。刚开始,我觉得还行,没怎么费力。大约走了有二十里路,就觉得浑身上下酸酸的,排车的轮子好像坏了。我和爸爸吃力地前进着。爸爸说,你能坚持到邹县吗?我咬了咬牙,说,能。爸爸就不再说什么了。

       晚上没有月光,只有几颗星星在天空眨着眼。有露水从天上落下来,打湿了我和爸爸的头发。晚上已经很冷了,可我们身上却流着汗。为了一双皮鞋,我豁出去了。

       大概走了一半的路程,我就走不动了。三十多里路,我们走了四个小时,但还有四个小时的路呢!我说,邹县可真远。爸爸说,不近。我说,咱歇一会儿吧。爸爸说,你不想要皮鞋就歇一会儿吧。我说,歇一会儿就买不成皮鞋了?爸爸说,咱早到一会儿可能卖个好价钱,晚到一会儿可能就把你的皮鞋给耽误了。

       我说,那咱赶路吧。爸爸说,咱一口气赶到。我咬了咬牙说,行。

       那天葱卖得很好,一斤比我们那里多卖八分钱,一千多斤就多卖了一百多块钱。我心里很高兴,我的皮鞋有希望了。

       一回到家,我就躺在了床上。我一夜没合眼,累坏了。待我醒来时,爸爸把一双皮鞋递到了我手里,我心里很高兴。妈妈说,花了一百多块呢!

       星期一,我就穿着皮鞋去了学校。有个眼尖的同学说,你的皮鞋不是皮的。我不信。同学给我指了出来,我的心当时就凉了。

       爸爸被人骗了,那可是我们俩的力气钱啊!说真的,我当时沮丧极了。后来我回家,爸爸问我,怎么没穿皮鞋?我说,我得省着穿。爸爸笑着说,知道省就好。爸爸说,你要想穿上名牌皮鞋就得好好学习。

       我一直保存着那双皮鞋。我怎么也忘不了为了一双皮鞋,我和爸爸拉着一千多斤的葱到七十里开外的邹县去卖。我和爸爸辛辛苦苦多卖的钱,被卖皮鞋的人给骗去了。至今我都没有给爸爸说那是双假皮鞋,我不想让爸爸伤心。如今我已结婚生子,我不再为了一双皮鞋而发愁。可我怎么也忘不了那双皮鞋,就是那双皮鞋让我知道了做人的艰辛。那双皮鞋怕是要陪伴我一辈子了。

       一天,我陪爸妈吃饭。妈妈说,你知道吗,多年前的那双皮鞋是革的。我说,我穿上皮鞋到了学校就知道了。妈妈说,可你没说啊。我说,我知道那双鞋比真皮鞋还贵。

       爸爸突然说,有个秘密你们都不知道,当年我没有被骗。我和妈妈一听,都愣了。爸爸继续说,我去给你买皮鞋时,在路上遇见了一个病危的老太太,我把钱给她了。我想皮鞋真假都一样穿,可人的命就只有一条。

       爸爸的头发已经花白了,他的背也已经驼了,但我却忽然发现,爸爸比以前任何时候都高大。在他面前,我只能仰望,一直到永远。

(佚名 文选自《思维与智慧》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我在第三棵树下等你

       ①记得中考那年,学校要求上晚自习,爸爸每天9点就到学校门口来接我。我到家他会给我加餐,有次他问我吃什么,我说要吃手擀面,我去洗漱的时候,他已经把一碗面条摆在我面前。我接过汤碗时,没想到那么热,手一抖,碗落地上了,他有点生气。我手正疼得难过,气恼地喊:“我又不是故意的!”然后一下把筷子拍在桌上,气呼呼地回了房间。

       ②第二天我放学,看见他在校门口等着我,我趁着夜色,混在同学中走过去。虽然走进胡同时,黑暗和恐惧使我的心怦怦乱跳,可我还是想让他着急,让他知道我多么重要。果然,我到家没多久,他急匆匆跑回来,我隔着房门听见他上气不接下气地问妈妈:“女儿回来没?”妈妈说:“回来一会儿了,你怎么还没接着?”他如释重负地说:“人太多了,没看清。”

       ③后来,顺着门缝飘进一张字条:“爸爸今晚在第三棵树下等你。”连个道歉也没有,倒像是约会,我把字条扔在桌子上。放学了,我缩在人群中,看见爸爸果然站在校门口的第三棵小杨树旁边,正死死地盯着校门口看,我一低头,又走了过去。快到路口的时候,我回头望望,他还在那儿身躯前探,我想他一定是在努力辨认自己的女儿。

       ④人流在减少,他依然一动不动地往前看。终于学生都走完了,只剩几个老师稀稀拉拉地走出来。爸爸赶上前去,跟他们说着什么,然后又迅速地往这边跑来,他在昏暗的路灯下追上了我,喘着粗气,隔着夜色我也能感觉到他眼中冒出火焰。他跟在我身后,一边走一边说:“你一个女孩子,自己走夜路,出了事儿可怎么办?”我自顾自地走,心里却不以为然。

       ⑤再大一点,我的所谓懂事就是学会小心翼翼地与爸爸保持和谐的距离,看人家父女拉着手走在路上,其乐融融,无话不谈,我与他却从没有过。直到上高中,我和爸爸都拧着,我要学文科,他要我学理科。我们就这样同在一个屋檐下小心翼翼又疙疙瘩瘩。

       ⑥毕业了,果然如爸爸所言,我的专业遇冷。妈妈打电话让我回家,说爸爸给我联系好了工作。他为了我的工作甚至坐了两夜火车!

       ⑦爸爸的爱伤害了我的自尊,可我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因为他挑落我内心的遮羞布,让我那么自卑地蜷在角落里忧伤地感受他高大的父爱。

       ⑧好在他有妈妈陪伴,我可以堂而皇之继续躲藏。有一天妈妈给我打电话,说爸爸一天没回来。我急忙到他常去的地方找,给亲戚打电话,从我哆嗦的语音、颤抖的双腿,我终于明白我多么害怕失去他。

       ⑨一夜未睡,第二天要报警时,他回来了,我问他去了哪里。他却有些懵懂,想了想说迷路了,在公共汽车站待了一晚。带他去医院检查,医生悄悄告诉我们这是帕金森综合症的早期反应。

       ⑩他变得时而明白时而糊涂。面对他的病,我觉得自己的倔强和自尊一文不值。其实我和爸爸之间既没有隔着一堵墙,也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只是一缕风,在彼此的爱中无足轻重的风。我难过但也感到幸运,相对那些失去后痛哭流涕的人,毕竟我还有机会挽回。就像一幅画,从那第三棵树开始涂回去,涂上更缤纷的颜色。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最怕妈妈突然对我好

孙道荣

    ①新学期,她给孩子们布置了第一篇作文:最难忘的时刻。

    ②她是一名支教老师,在这个偏远的山区,方圆几十里,只有这一所学校。学生大多是留守孩子,他们的父母,大部分都远赴外地打工,难得回来一次,这也成了很多孩子与父母一年中难得相聚的唯一机会。其时,春节刚过,孩子们刚刚与久别的父母重聚,她希望孩子们用手中的笔,记录下这一温暖的时刻。

    ③作文交上来了,她认真地批阅。不出所料,几乎所有的孩子,写的都是春节期间,与从外地打工赶回来的父母相聚的那一刻。

    ④一个孩子,写了妈妈带回来的好吃的,那是他吃过的最美味的东西了,他感觉那一刻,自己好快乐。

    ⑤一个女孩子写的是,爸爸给她新买的书包,当爸爸帮她将新书包背好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好幸福。

    ⑥一个男孩子写道,他已经两年多没有见到过爸爸了,爸爸刚走进家门的时候,他都一下子没有认出来,爸爸突然一把将他抱了起来。那一刻,他感觉有点陌生,但是,很温暖,真的很温暖……

    ⑦那一刻,很温暖,很难忘。

    ⑧她的目光,久久地停在了一个女孩子的作文本上。

    ⑨女孩子写道,“以前,是爸爸一个人出去打工,后来,妈妈也出去了,留下我和弟弟,跟着年迈的爷爷一起生活。每年,他们都只在春节的时候才能回来,年一过完,他们就又出去打工了。今年,直到年初二,他们才回到家,因为他们没买到年前的火车票。”

    ⑩“这一次,因为没赶回来吃年夜饭,爸爸妈妈答应我和弟弟,会在家里多呆几天,这可把我俩乐坏了。”

    ⑪“爸爸妈妈回来之后,很忙,除了走亲戚外,他们还要将庄稼地重新翻整一遍,这样,年迈的爷爷春耕的时候,才好播种。虽然爸爸妈妈回来之后,忙得根本没时间陪伴我们,甚至顾不上我们,但我仍然觉得很满足,很幸福。”

    ⑫“一天,妈妈没有下地干活,而是一整天都陪着我和弟弟,给我们做饭,烧了好几个好吃的菜,帮我们把所有的衣服都洗干净叠整齐了,爸爸还检查了我和弟弟的作业……总之,那一天,妈妈和爸爸对我们姐弟俩特别好,特别温柔。”

    ⑬读到这儿,她以为女孩子接下来会写,那就是她最幸福的时刻。可是,没有。女孩子写的是:“那一刻,我哭了。我知道,爸爸妈妈明天肯定又要离开家,出去打工了。”

    ⑭女孩子在作文结尾这样写道,“我最难忘的时刻,也是最难过的时刻是,妈妈突然对我特别好,因为,那意味着,他们第二天,又要离开家了,又要一年之后才能回来了。”

    ⑮在这行文字下面,她依稀看到几滴泪水的痕迹。

    ⑯她也流泪了。

    ⑰她已经支教三年了。在城里,她有一个温暖的家,有一个调皮可爱的儿子。每次离开城里的家之前,她也念念不舍,她觉得自己亏欠这个家太多,尤其是对儿子。所以,每次离开家之前的那一天,一向粗线条的她,也都会对儿子表现出特别温柔、特别细致、特别耐心 , 恨不得把对他所有的爱和牵挂都留下来。也许,儿子也特别害怕自己突然对他那么好吧?

    ⑱她突然无比想家。她给老公打了个电话。夜已深,儿子已经睡着了,她让老公将手机放在儿子的面前,她听到了细微的鼾声。那一刻,她泪流满面……

(《品读》2015年第12期,有改动)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红春联

    提起春联,我的脑海就会浮现这样的场景:外面冰天雪地,屋内炭火正旺。一张古拙的雕花八仙桌摆在堂屋中央,香炉袅袅地冒着清香,老先生净身洗手,心神怡然,摸一支狼毫在玉石砚台内饱满地浸把浓墨,刮刮大笔尖,一气呵成写下一副四字联:九州日丽;四化春新。

    字可草书行书,亦可楷书隶书,其间亦可学曹全张迁张旭怀素,喜好追随个人的性格。老先生和蔼,喜写正楷,一点一横规规矩矩,一撇一竖堂堂正正。写完后,如卸大任,放下手中之笔,围着对联左观右看,又兀自品头论足,甚至雅性一上来,抿口米酒,默念一遍,良久,脸上才露出满意、温暖、幸福的微笑。

    写春联在我的故乡很常见,也很庄重。这个四围皆是高山的小山村,尽管夹峰对峙,地贫土瘦,但村上的小学,没有哪个学生不会写毛笔字,没有哪个先生不会吟哦几副对联的。

    老先生择一个大晴日,煮一壶好酒,喝个微醉,脸颊和脖子红红的,站在大梅树下,然后研墨,折纸书写。他做得很细致,墨拣好墨,以麝香金粉配制而成,溢出淡淡的古朴和清香。所写的对联有五字和七字的,四字和六字的也有,十几二十几字的长联极少,但也会有一家两家。这些书写的对联一排排晾在软软的阳光下,像院子里的一树梅花,红火又热烈。

    写好的春联自然有人来取,取回去的春联自然有人会贴。上下联的平仄一定要分好,否则闹了笑话,像个没读过书的人,让人难堪而尴尬。

    贴春联一般在年三十下午,喻义辞旧迎新。也有的地方在大年初一早上,喻义新年新气象。但不管怎么样,贴春联是两个人的事,一个人站在门框下,一个人搬条板凳站在上面,瞧好门框贴上下联的高度及对联条幅的宽窄。初定好位置,再涂一把熬好的白米糊糊,轻轻贴上红春联,喊下面张望的人:“高了吗?低了吗?歪了吗?正了吗?”调节到最佳位置才肯罢休。

    贴完春联贴福字。贴福字是贴春联的姊妹产品,不可缺少的。尤其是老一辈人家,过去的日子过得像苦胆儿,对福字的渴望更加强烈、迫切。老人家听到大门外的人把春联贴完了,就会从堂屋的方桌上小心地捧出两张老先生写的大福字,嘱道:“倒贴哩!福到福到哈!”

    一般的人家贴到这里也算把过年贴春联的事干完了。可到精致的人家,则还要从门廊到堂屋都贴得红彤彤的,十分喜庆。过路的人从大门春联往里屋瞧,只见里里外外焕然一新,红彤彤的新鲜,红彤彤的春色,而人个个喜气洋洋,精神活泼、饱满。

    送春联,也是别具味道的一件事。

    送春联有个讲究,普通人家送通用春联,如:“千条杨柳迎春绿;万里江山迎日红。”这类春联写景写心情,太普通,自然赢得人家的红包小。送春联送多了送精了,则脑壳转得快,起眼眉毛动,见什么人就送什么样的春联,图个别人家高兴,满意。如果此人是做生意的,走南闯北,则送上一副:“似锦河山遍地走;如花生活满园财。”更有杀猪的,做木匠的,当医生的行业春联,往往逗得主人高兴了,钱包一扯,一张红大钞“嗦”就出来了。这样的人送春联送出了门道。

    但也有一些人送春联送出了雅致。这就与一方民俗有关了。

    年三十的下午,年饭还没吃前,送春联的人瞅准了这个空当,必定给你家满堂红。这个时间一家老小团聚,有说不完的话,有找不完的亲情温暖。女人们早在厨房帮忙,有什么好菜全搬出来,只见山上走的,地里长的,河里游的,要什么有什么,有什么就上什么,反正香气缭绕,笑语喧哗。这会儿,送春联的在大堂外倏地放一挂鞭炮,砰砰砰一阵响,闹得一家人赶紧出去看。小孩脚快,瞅完转身朝里屋喊:“奶奶,送春联的来了!”

    此人若是一村一寨一沟的熟人,会温酒一壶,端上几盘好菜,由男人恭敬地陪着,边喝边聊。若是陌生的送联人,也不敢怠慢,敬一根贵烟,客气一番,欣喜地接过春联。送春联的人在这端儿要赞几句:“左春联,右春联,左右春联齐团圆。左赞主公富贵弟,右赞主公广财源。万千瑞气堂前起,来年钞票拖满船。”这家人听了,心儿乐了,道:“准尔真言。”便赶忙递上一个红包。送联的人手指轻轻一捏,如果红包内薄且宽,知是张大百元的,就高兴地走了。如果此家殷实,红包又封小了,索性站着不动,再赞一轮,委婉道:“说春联,道春联,贴在贵府笑开颜。给个红包千斤重,四方财运奔眼前。东南西北皆吉象,更观堂内喜连连。”递红包的被如此一赞,知晓红包给少了,就嘱人再封一个。

    如此这番,在年关的春联总算告一段落。村里一些上过学的人,便在初一上午,背着手边踱步边观摩,或牵个小孩,沿村路来回溜达,欣赏春联红艳艳的平仄和韵律。

    这股子浓郁的墨味儿,拌和着甜甜的年味,像一团发酵的嫩面,在人生的红纸上各自比着劲儿,攒着劲儿,朝前写,幸福千户万家。

(作者:刘群华,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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