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2024-2025学年九年级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二两年光,一壶老酒

包利民

①太阳已滚落到村西头的树林里,燕子们纷纷飞回檐下的巢中,麻雀们并排站在电线上披着一身夕阳叽喳地叫。这个时候,饭桌已在炕上摆好,爷爷盘腿端坐,面前烫着一壶酒。②酒壶不大,锡制的,装满了也就二两多酒。而酒盅更小,爷爷却不舍得一口饮尽,细咂慢品,似乎很享受那一刻的时光。长长的风从窗外溜进来,爷爷的白发和盅里的酒都在微微荡漾。鸡犬之声起伏,南园里果蔬的香气轻轻地流淌着,这些更是助长了爷爷的酒兴,于是一壶酒见了底,他依然努力地倒控着酒壶,不使每一滴酒浪费掉。

③仿佛一转眼间,场景就换成了冬季。紧闭的窗外,燕子果蔬都已消失,北风号叫着在村里游荡,大朵大朵的雪花扑在窗玻璃上,一炉红火在地中间旺旺地燃烧。爷爷依然坐在滚热的炕头,身旁是一只慵懒的猫。他心爱的酒壶此时正放在铁炉盖上,壶里的酒便很快热情起来,满屋的酒香。

④爷爷喜欢喝酒,有时候馋得像个孩子般。可是家里人看管得严,不让他多喝,只能那一小壶。好多次,我看他往壶里倒酒,倒得很满,然后飞快地把壶凑到嘴边,仰脖喝进一大口四处看了看,再从容地重新倒满。有时候发现我在看他,便冲我挤挤眼睛,我便一直守口如瓶。⑤每一天都很悠然,而每一年都很迅速。一壶酒醉了春夏秋冬,却没能阻挡住它们前行的脚步。从哪一月开始,爷爷再也喝不了酒,从哪一天开始,爷爷再也下不来炕,仿佛日子也要随酒而尽。那些酒香浸润的岁月,已遍远得不可追溯。爷爷去世了,那把酒壶却依然在时光里流传,到了父亲的手边。一样的场景,一样的光阴,喝酒的人却换了一茬,父亲也喝酒,坐在炕上,窗外的四时情录在他的眼中和酒盅里变换。一口饮下的,是尘世中眷恋着的朴素岁月还有岁月里许多许多不一样的心情。

⑥一年一年,父亲的白发渐渐多了,喝酒时,父亲的回忆也多了。檐下的燕子依然,南园里的果蔬依然,冬天的风雪依然,苍老着的,只有喝酒的人。父亲也在倒酒的时候偷偷喝一大口,和爷爷当年一模一样,忽然发现,那么多的光阴都已经消散,那么多的人都已经离散,父亲也知道这些,他的酒里便会融入许多无奈的叹息。

⑦然后,父亲也喝不动酒了,再然后,父亲也走了。那把在家里用了许多年的锡酒壶,也已不知失落于何时何地。壶中岁月长,那把酒壶曾盛装了多少繁盛的日子,又倾泻了多少生活的滋味,也许,只有它自己知道,或者,回忆知道。

⑧是的,回忆,人到中年,回忆便无所不在。几乎每一天,总有一些事物,或者一些心情,触动遥远的往事。我并没有像爷爷和父亲当年那般,每日一壶老酒,可是在偶尔的小饮中,面对窗外的陌生,依然能感受到沧桑的意味。故乡已遥远,故园也早已面目全非,总是想象,如果在曾经的那个家里,在日暮黄昏,我盘坐在炕上,面对一壶老酒,面对如旧年光,又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⑨酒和年光一直都在,抑或回忆如酒,我心如壶,在某种心情的温度里,沸腾出让人不断流连反复回味的香气。那么就醉了吧,醉在这人世的情怀里,醉在此生的幸福里。幸福,或许就是那样的时刻,那一壶酒,那一张笑脸,那一些话语,那一种心情。

(选自《包利民之沧桑我世》2019年11 月16日文章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努力倒控见了底的酒壶表明爷爷珍惜酒,避开家人看管先喝再倒满一壶表明爷爷馋酒。 B、将爷爷喝酒场景安排在秋天日暮时分和寒冷的冬天,渲染了爷爷即将离世的悲怆氛围。 C、本文略写父亲喝酒,因为已详写爷爷喝酒,且两人喝酒场景、方式等依旧,不用赘述。 D、本文以时间为序,生动叙述了三代人与酒的故事,将时代变迁暗藏在他们对酒的态度上。
(2)、结合上下文,从修辞的角度分析下列句子中划线部分的表达效果。

①他心爱的酒壶此时正放在铁炉盖上,壶里的酒便很快热情起来,满屋的酒香。

②檐下的燕子依然,南园里的果蔬依然,冬天的风雪依然,苍老着的,只有喝酒的人。

(3)、文章标题“二两年光,一壶老酒”有什么妙处?
(4)、有人说:“祖孙三代对酒的态度,折射出他们对生活的态度。”请结合原文内容分析这句话。
举一反三
阅读下列短文,完成小题。
                                                                                                                                 爬上窗台的绿色
        ①窗台在二楼,那晌午里散着泥土糙香、夜晚嚼着寒露沁凉的绿色就顺着我家的门铃线义无返顾地爬了上来。不知不觉间,一线的绿色和点缀其间的串串白花便搭在了小院上空,并在窗台前探头探脑,使劲摇曳着深秋的阳光,映照出一户庭院的温馨与恬静。
        ②望着这积极蓬勃的生命,真让人心情爽快并急于俯向贴面。也许,这正是绿色爬上窗台的唯一心愿吧。
        ③确切地说,这束绿色来自一株黄瓜和一株莓豆。早在夏天它们就兄弟样并肩挽手攀援于小院南侧,在这个无风无雨的夏季艰辛地生长着,暑气和干旱丝毫没有抵消它们坚强向上的意志,它们的信念,永远是忠诚于脚下这片临时堆砌的菜园和我那朝夕呵护的妻子。除了寒冬,已经没有什么能让这群绿色在小院中消失,尤其在秋天,远离了燥夏的绿色反而越加显现出遮掩不住的郁葱,在院落、窗台无声地抖动着朗朗秋波。
        ④这时爬上窗台的绿色犹如举向天空的思想和灵感,带着大地和秋天独有的体温,干脆利落地扑向你,让人觉得这绿色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在这里等着你,让你怦然心动,让你热血奔涌。
        ⑤仰望天空,仰望这线执著的绿色,总令我心旷神怡,思绪万端,无以言说的沟通感拓展着我也分解着我。它与我们一样,也向往自由,追逐光明,真心热爱脚下的一方水土和苦乐生活呀。有谁能说自然是冷漠的、无情的?江水奔流不息,倾诉的是自己澎湃的波涛;树木傲雪参天,挺拔的是自己无边的苍翠;草原纵横千里,袒露的是自己宽广的胸襟。而我只相信在宇宙规律的作用下,世间万物都有生命有情感有思维,你无法评说谁更伟大谁更渺小谁更补益于对方。就像今晚,秋空如洗,夜凉如水,银河横波,一盘银月垂至天幕中央,说不出是欲升欲沉还是欲远欲近,最主要的是我无法忽略窗台前的这线绿色,它笼在迷人的夜色里,梯次排开的豆荚和瓜纽如同披上了一身轻纱,轮廓分明地在秋风下回忆曾经汗流浃背的夏天的火热,算计着丰硕的收成,说不定一声秋虫的低吟浅唱就成全了豆荚们瓜纽们酝酿了整夏的爱情,刚刚坠入甜蜜的小生命于是急不可待地探出绿色的小手敲打窗子,要把一肚子的幸福与快乐说给你听。
        ⑥若是在晌午呢,秋天的阳光并不火辣,只是响脆脆地跌在这线绿色上,那些叶呀花呀瓜呀豆呀的心情和爱情虽被一夜寒露湿透,却能在顷刻间还你会飞的欢笑与娇媚。就在不远处,建筑工地上不知歇息的轰鸣,也因有了这绿色的宁静抚慰而富有节奏感。绿色,就这样以生的迫切、力量、和宁静,同时给了我们视觉和听觉上的冲动愉悦。
        ⑦终于爬上窗台了,为实现这个简洁纯真的心愿,黄瓜和莓豆共同托举着绿色,克服了来自韭菜、芹菜、油菜等园内其它蔬菜的嫉妒嘲讽,选择惟一向上的道路来到我的窗前,让绿阴、生机、果实、清新悄然挤进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它相信有爱的地方就应该有绿色,有家的地方就该布满生机。这时候,绿色的内心便会感到不虚此行,并以芬芳的花蕾和沉实的种子重新构思着盎然的激情。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太阳花

      ①一天清晨,太阳花开了,在一层滚圆的绿叶下边,闪出三朵小花。一朵红,一朵黄,一朵淡紫色。乍开的花儿,像霞那么艳丽,像宝石那么夺目。在我们宁静的小院里,激起一阵赞喜,一片惊叹。三朵花是信号。号音一起,跟在后边的便一发而不可挡。大朵,小朵,单瓣,副瓣,红、黄、紫、蓝、粉一齐开放。一块绿色的法兰绒,转眼间,变成缤纷五彩锦锻。连那些不爱花的人,也经不住这美的吸引,一得空暇,就围在花圃跟前欣赏起来。

      ②从初夏到深秋,花儿经久不衰。一幅锦锻,始终保持着鲜艳夺目的色彩。起初,我们以为,这经久不衰的原因,是因为太阳花喜爱阳光,特别能够受住烈日的考验。不错,是这样的。在夏日暴烈的阳光下,牵牛花偃旗息鼓,美人蕉慵倦无力,富贵的牡丹,也早已失去神采。只有太阳花对炎炎赤日毫无保留,阳光愈是炽热,它开得愈加艳丽,愈加热情,愈加旺盛。

      ③但看得多了,才注意到,作为单独的太阳花,其生命却极为短促。朝开夕谢,只有一日。因为开花的时光这么短,这机会就显得格外宝贵。每天,都有一批成熟了的花蕾在等待着开放。日出前,它包裹得严严紧紧,看不出一点要开的意思,可是一见阳光,就即刻开放。花瓣就像从熟睡中苏醒过来了似的,徐徐地向外伸张,开大了,开圆了……这样一个开花的全过程,可以在人注视之下,迅速完成。此后,它便贪婪地享受阳光,尽情地开去。待到夕阳沉落时,花瓣儿重新收缩起来,这朵花便不再开放。第二天,迎接朝阳的将完全是另一批的、成熟了的花蕾。

      ④这新陈交替多么活跃,多么生动!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太阳花在开花的时候,朵朵都是那么精神充沛,不遗余力。尽管单独的太阳花,生命那么短促,但从整体上,它们总是那样灿烂多姿,生机勃勃。

      ⑤开完的太阳花并不消沉,并不意懒。在完成开花之后,它们将腾出空隙,把承受阳光的最佳方位,让给新的花蕾,自己则闪在一旁,聚集精华,孕育后代,把生命延续给未来。待到秋霜肃杀时,它已经把银粒一般的种子悄悄地撒进泥土。第二年,冒出的将是不计其数的新芽。

      ⑥太阳花的欣赏者们,似在这里发现了一个世界,一个科学的、公平的、友爱的世界。他们像哲学家那样,发出呼喊和感叹:太阳花的事业,原来是这样兴旺发达,繁荣昌盛的呵!

      ⑦太阳花给予的启迪,无疑是有益的。

                                                                                                                                                                         (本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济南之春

简墨

    地气一动,人们就开始常说一句话了:济南春脖子短。

    哦,惊蛰了,开始了——是谁,失手打翻了一杯隔夜的茶?某些不明所以的东西到来,白色的烟团包围了四野,各处弥漫着蠢动的腥涩。早晨一睁开眼睛,就见空地上无端多了些湿漉漉的印子,小小地凸起着,像鱼儿吐的小泡泡,这儿一团,那儿一簇——是蚯蚓活动筋骨的痕迹。然后,迎春和连翘不知道谁仿效谁,模样差不多,争着挑出了黄灯笼。然后,很多很多的爱和力量苏醒了,整个大地,寂静中充满响动。

    城内城外的小山们就不用说了,积攒了一冬的绿啊,这时说什么也憋不住,一股脑儿全都倾倒在山坡上,没有了疆域。浆果、灌木、蕨类,草木你推我搡,绞出了汁子,连石头也被这绿泡软了,就要兴致勃勃他开出花来。而满城的柳,那是满城的绿啊,如烟似雾,没边没沿地蒸腾、洇染开来。到小阳春,柳絮都飞起来了,柳树的心都飞起来了,它们捉对儿,成球、成团,追逐嬉闹,如同一群白衫少年——它们飞奔在半空里,不肯再回到凡间。这时候,你被柳絮烦恼着,也欢喜着,走在柳絮里,像走在梦里,一切都不真实起来。

    就这样,随着雨一次次的返回,大地寒气散尽,变得整个儿香喷喷的,遍地花开。在街上走着,会生出一种小醉的感觉,精力集中不起来,脑子也有点蒙。花都开得发酵了,像给大地吃上了一种什么药。这种日子,在屋子里根本呆不住——你会一整天一整天,泡在户外,舍不得回家。

    这叫你的眼睛和鼻子也闲不住。因为自从迎春和连翘开了门,花朵们的拜访就从来没断过——黄花朵还真是一种急性子的颜色啊,率领着颜色家族众姊妹,用百米赛的爆发力,一刻也不停地前进。她们的洁净叫人简直想一朵一朵、一瓣一瓣展开,在上面书写诗篇。她们又多有耐力啊,所谓开到荼縻,也还是向前奔着——春至而梅、而樱、而海棠;春深则桃、则李、则丁香;即便春去,还蜀葵,还茑萝、还蔷薇……花朵开了又开,开了又开,将身体里的呼号都给喊了出去。那些大都有着草字头、木字边姓氏的小号们,一百万一千万支地演奏香气。

    与香气结伴而来的,是一群群的蜂子和鸟儿——鸟儿用不同的语言对歌,在枝头跳来跳去,从早到晚都能听见它们的歌唱。头角黑黑、遍身黄嫩的蜂子,腿子肥嘟嘟的,金粉闪耀,裙摆被阳光照透。

    在这个季节的尾巴上,济南大大小小的池塘湖泊里,莲叶平水冒出,小小的叶子,羞涩地抿着嘴唇,打个哈欠就长成了半大小伙儿。他们舒展开来,平铺下身子,躺在水水的软床上,恨天恨地地等待起来。其实,不必着急,到不了小夏天,白腰雨燕低低地掠过水面的时候,他们这些“绿衣人”所盼望的伴侣——“粉衣人”,就来到身边了,垂着眼睛,红着面孔。在花下,人们的说话声也温柔起来;过了恋爱年龄的人,又想恋爱一次。

    而对着莲微笑的人、出神的人,也一样,都是有福之人。

(《北京文学》2016年第5期,有删减)

阅读《走进天堂的门票》并回答。

       有一对孪生兄弟,同时进入高考考场。结果,哥哥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弟弟则以两分之差名落孙山。兄弟俩长相酷似,性格各异。哥哥忠诚敦厚,弟弟活泼机灵;哥哥拙于言词,弟弟口若悬河。哥哥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面对贫病交加的父母默默无语,弟弟关在房里不吃不喝,长吁短叹“天公无眼识良才”。

       愁眉不展的老爸默思了两个通宵,终于眨巴着眼睛向大儿子开口了:“让给弟弟去读书吧,他天生是个读书的料!”

       哥哥把大学录取通知书送到弟弟手中,并在弟弟身旁说了这么一句话:“这不是走进天堂的门票,别把太多的希望放在它的上面。”

       弟弟不解,问:“那你说这是什么?”

       哥哥答:“一张吸水纸,专吸汗水的纸!”

       弟弟摇着头,笑哥哥尽说傻话。

       开学了,弟弟背着行囊走进了大都市的高等学府。哥哥则让体弱多病的老爸从镇办水泥厂回家养病,自己顶上,站到碎石机旁,拿起了沉重的钢钎……

       碎石机上、有斑斑血迹。这台机子上,曾有多名工人轧断了手指。哥哥打走上这个岗位的第一天起,就在做一个美丽的梦。他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对机身进行了技术改造,既提高了碎石质量,又提高了安全系数,厂长把他调进了烧成车间。烧成车间灰雾弥天,不少人得了矽肺病,他同几个技术骨干一起,殚精竭虑,苦心钻研,改善了车间的环保遭施,厂长把他调进了科研实验室。在实验室,他博览群书,多次到名厂求经问道、反复实验,提炼新的化学元素,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创新实验,使水泥质量大大提高,为厂里打出了新的品牌产品,水泥畅销华南几省。再之后,他便成为全市建材工业界的名人……

       弟弟进入大学后,第一年还像读书的样子,也写过几封信问老爸的病;第二年,认识了一个大款的女儿,就双双堕入爱河。那女孩成了他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钱包,整整两年他没向家中要过一分钱,却通身脱土变洋,“帅呆”、“酷毙了”。进入大四后,那女孩跟他“拜拜”了,他使整个儿陷入了“青春苦闷期”,泡吧,上网,无心读书,考试靠作弊混得了大学毕业文凭。他像一只苍蝇飞了一个圈子又回到家乡所在市求职,他还有那么一点羞耻感,不愿在落魄的时候回家见父母。经市人才中心介绍,他到一家响当当的建材制品公司应聘,好不容易闯过了三关,最后是在公司老总的办公室里答辩。轮到他答辩时,老总迟迟不露面。最后秘书来了,告诉他已被录用。不过,必须先到烧成车间当工人。

       他感到委屈,要求一定要见老总。秘书递给他一张纸条,他展开一看,上书八个大字:“欲上天堂,先下地狱。”他一抬头,猛见哥哥走了进来,端坐在老总的椅子上,他的脸顿时烧灼得发痛。

阅读文章,回答问题。

父子应是忘年交

       儿子考上大学时,闲话中提到费用。他忽然说:“从上初中开始,我一直用自己的钱缴学费。”我和妻子都吃了一惊。我们活得又忙碌又糊涂,没想到这种事

       我问他:“你哪来的钱?”

       “平时的零花钱,还有以前过年的压岁钱,攒的。”

       “你为什么要用自己的钱?”我犹然不解。

       他不语。事后妻子告诉我,他说:“我要像爸爸那样一切都靠自己。”于是我对他肃然起敬,并感到他一下子长大了。那个整天和我踢球、较量、打闹并被我爱抚的捉弄着的男孩儿已然倏忽远去。人长大不是身体的放大,不是唇上出现的软髭和颈下凸起的喉结,而是一种成熟,一种独立人格的出现。但究竟他是怎样 不声不响、不落痕迹的渐渐成长,忽然一天这样的叫我惊讶,叫我陌生?是不是我的眼睛太多关注于人生的季节和社会的时令,关注那每一朵嫩苞一节枯枝一块阴影和一片阳光,关注笔尖下每一个细节的真实和每一个词语的准确,因而忽略了日日跟在身边却早已悄悄发生变化的儿子?

       我把这感觉告诉给朋友,朋友们全都笑了,原来在所有的父亲心目中,儿子永远是夹生的。

       对于天下的男人们,做父亲的经历各不一样,但做父亲的感觉却大致相同。这感觉一半来自天性,一半来自传统。

       1976年大地震那夜,我睡地铺。“地动山摇”的一瞬,我本能地一跃,扑向儿子的小床,把他紧紧拥在怀里,任凭双腿全被乱砖乱瓦砸伤。事后我逢人便说自己如何英勇的捍卫了儿子,那份得意,那份神气,那份英雄感,其实是一种自享——享受一种做父亲尽天职的快乐。父亲,天经地义是家庭和子女的保护神。天职就是天性。

       至于来自传统的做父亲的感觉,便是长者的尊严,教导者的身份,居高临下的视角与姿态……每一代人都从长辈那里感受这种父亲的专利,一旦他自己做了父亲就将这种专利原原本本继承下来。

       这是一种“传统感觉”,也是一种“父亲文化”。

       我们就是在这一半天性一半传统中,美滋滋又糊里糊涂的做着父亲。自以为对儿子了如指掌,一切一切,尽收眼底,可是等到儿子一旦长大成人,才惊奇的发现自己竟然对他一无所知。最熟悉的变为最陌生的,最近的站到了最远,对话忽然中断,交流出现阻隔。弄不好还可能会失去他。

       人们把这弄不明白的事情推给“代沟”这个字眼儿,却不清楚每个父亲都会面临重新与儿子相处的问题。

       我想起,我的儿子自小就不把同学领到狭小的家里来玩,怕打扰我写作。我为什么不把这看作是他对我工作的一种理解与尊重?他也没有翻动过我桌上的任何一片写字的纸,我为什么没有看到文学在他心里也同样的神圣?我由此还想到,照看过他的一位老妇人说,他从来没有拉过别人的抽屉,从不对别人的东西产生过好奇与艳羡……当我把这些不曾留意的许多细节,与他中学时代就自己缴学费的事情串联一起,我便开始一点点向他走近。

       他早就有一个自己的世界,里边有很多发光的事物。直到今天我才探进头来。

       被理解是一种幸福,理解人也是一种幸福。

       当我看到了他独立的世界和独立的人格,也就有了与他相处的方式。对于一个走向成年的孩子,千万不要再把他当做孩子,而要把他当做一个独立的男人。

       我开始尽量不向他讲道理,哪怕这道理千真万确,我只是把这道理作为一种体会表达出来而已。他呢,也只是在我希望他介入我的事情时,他才介入进来。我们对彼此的世界,不打扰,不闯入,不指手画脚,这才是男人间的做法。我深知他不喜欢用语言张扬情感,崇尚行动本身;他习惯于克制激动,同时把这激动用隐藏的方式保留起来。

       我们的性格刚好相反,我却学会用他这种心领神会的方式与他交流。比方我在书店买书时,常常会挑选几本他喜欢的书,回家后便不吭声的往他桌上一放。他也是为我这样做事。他不喜欢添油加醋地渲染,而把父子之情看得天地一样的必然。如果这需要印证,就去看一看他的眼睛——儿子望着父亲的目光, 总是一种彻底的忠诚。所以,我给他翻译的埃里克•奈特那本著名的小说《好狗莱希》写的序文,故意用了这样一个题目:忠诚的价值胜过金子。

       儿子,在孩提时代是一种含意。但长成人后就变了,除去血缘上的父子关系之外,又是朋友,是一个忘年交。而只有真正成为这种互为知己的忘年交,我们才获得圆满的做父子的幸福,才拥有了实实在在又温馨完美的人生。

(选自《译林》,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