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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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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2016-2017学年八年级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以下小题。

剥玉米

安宁

    ①剥玉米当然是全家老少都要参与的大事。

    ②秋天的傍晚,有些凉意,月亮早早地就升上了天空,挂在某棵梧桐树的树梢上,幽幽地将皎洁的月光投向整个村庄。如果我能爬到月亮上去,一定会看到整个村子的男女老少,此刻都和我家一样,坐在院子高高的玉米堆前,一心一意地埋头剥着玉米。有时候玉米里隐藏了整个秋天的小虫子们,也会出来热闹热闹,钻到你的鞋子里、袖筒里,或者脊背上。它们一个一个都吃得圆滚滚的,有时候因为太胖爬不动,就会直接从高高的玉米堆上骨碌下来。小孩子们也学它们,爬到高处去,滑下来,再爬上去,又滑下来。于是院子里便会响起大人们的叫骂声,让他们赶紧滚回床上睡觉去!

    ③只有像我这样的笨孩子,躲在角落里一个一个地剥着玉米,最后被大人们忘记了,自己坐着睡过去了。朦胧中听见母亲叫我,才一个激灵醒过来,看到大人们已经剥完了大半,并将玉米编织在一起,准备明天挂到梧桐树或者平房上去了。我有些愧疚,为自己偷了懒。于是无声无息地拍落身上的玉米须、小虫子和灰尘,“啪嗒啪嗒”地走去上了床。眼皮沉沉地合上的那一刻,我听到院子里疲惫不堪的父母在絮叨争吵着什么,可是我已经顾不得了,一脚就踏入了梦乡。

    ④剥玉米的盛事,要持续很多天。在绵绵的秋雨来临之前,家家户户都赶着要将玉米剥完了,挂到院子的角角落落里去。但凡能够砸进钉子的墙上,都会挂满了玉米。所有的梧桐树,也全变成了金黄色,从上到下,里三层外三层的,犹如披了一件黄金铠甲。平房的四面墙上,当然更是挂得满满当当的。站在高处看四面八方,会觉得此时的村子,跟个披红挂绿的新郎官似的,很阔气,也很土豪。

    ⑤如果赶上阴雨绵绵的秋天,玉米一挂上树,就得立刻给披上塑料做的雨衣。我站在屋檐下,看着雨“啪啪”地打在塑料上,而后又顺着玉米滑落下去,在地上滴出一个一个的小坑。我于是有些无端地发愁,想着玉米要是发霉了怎么办呢?所以天还是快快地晴起来吧,等着晒干了,我们全家好进入下一个浩大工程——剥玉米粒。我这样想着,听见母亲也在身后长长地叹气,于是整个下雨的秋天,一切便都是阴郁的、潮湿的,快要生了霉,腐烂了一样。

    ⑥所以天一放晴,看着挂在外层的玉米差不多干了,父母便又带领我和姐姐摘下来,扔到大铁盆里去。一整个冬天,我们的任务就是剥玉米棒,不停歇地剥,好像我们生下来就只做这一件事一样。母亲是负责用剪刀将玉米插出一两道“垄沟”的人,这样方便我们顺着垄沟去剥。她还教我和姐姐,用一个剥完的玉米棒,代替手去剥另外一个玉米棒,这样可以更省劲,也不致于让手很快地红肿疼痛。

    ⑦夜晚的煤油灯下,一家人关起门来,一边拉着家常,一边剥着玉米棒。玉米粒“噼里啪啦”地落在大铁盆里,单调地附和着夜色中墙根下蛐蛐们的鸣叫。有时候我和姐姐偷懒,跑到床上去玩过家家。隔着蚊帐,看到父母的影子落在对面墙上,一高一低,忽而抬头,忽而弯腰,好像皮影戏一样好玩。于是我和姐姐也将手高高地举起来,模拟出羊、马、兔子或者小狗等动物。两个人玩着玩着,还会一语不合,争执起来。父亲听了心烦,让我们要么下来剥玉米,要么赶紧躺下睡觉。我和姐姐怕父亲脾气再大一些,将玉米棒“砰”的一声砸过来,也便消了声,躺下乖乖地入了梦乡。

    ⑧梦里都在做什么呢,现在已经忘了,大约,也是在无休无止地剥着玉米吧,一直剥到冬天快要过去,挂在院子里的金灿灿的玉米棒,全都进了麻袋,运进粮库里去,换成我们需要的烧饼、衣服、咸菜或者针头线脑。(选自《思维与智慧》2016年第1期,有改动)

(1)、阅读全文,说说第①段有何作用?
(2)、请说说第⑤段“听见母亲也在身后长长地叹气”中母亲“叹气”的原因。
(3)、赏析第⑦段划线语句。

玉米粒“噼里啪啦”地落在大铁盆里,单调地附和着夜色中墙根下蛐蛐们的鸣叫。

(4)、阅读全文,请简要概括母亲的形象
(5)、结合本文内容和下面材料,谈谈你对“学生田间劳作体验”的看法。

链接材料:9月24日,灌南某中学组织学生开展了一场别样的“室外劳动课”。八年级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来到田间地头,跟秋收的农民伯伯零距离,学着掰玉米、清理玉米皮。

举一反三
阅读散文,完成下列小题。

青城山下忆大千

曹积三

      ①胡立是张大千的入室弟子,且是得意门生。我喜丹青,更慕丹青手,便特意去青城山下拜访他。

      ②先生伴山而居,环境很是清幽,有竹,有兰,草木葳蕤;淡湿而清新的空气漫延其间。室内陈设挺简洁,墙上只挂着一幅张大千的立轴山水,透出主人对老师的思念与景仰之情。

      ③先生已沏好茶等着我们。我接过茶盏,一股清雅的香气,悠然飘来。他说,这是青城山的“洞天贡茶”。呷一口,满嘴生香。青城有茶甲天下,此话不谬。遥想当年,张大千拒当汉奸,不受日寇伪职,化装逃出北平后,独独选了青城山,隐居上清宫,足见其慧眼。

      ④“是的哦,大千师太喜欢青城山喽!”胡先生话音朗朗,“这儿哦,是他心中的乐园。”

      ⑤随他的话语,一个痴情于大自然的画圣浮现眼前。

      ⑥每日里,张大千除了手捧书卷、挥洒丹青,便置身于山野之中,拜望千峰万仞,细品草木百花。他听流泉、看飞鸟、拂野竹、望云海……乐此不疲。他常常伫立于老松之下,盼顾远峰近岚,久不言声。眉间挂风去,指尖捻画来。雨后的夜晚,竟身披薄衫,举步登高,手捋长须,瞧那秋月透过枝桠撒下的清辉,与艳阳高照时的婆娑树影有何不同。

      ⑦“大千师常说,人间有两部书,一部是有字的,系前人所写;另一部,则是无字的,为自然造化。两部书都要读好,方能成器。一定要画自己最熟悉的东西,而且,要用心去画,才能如登山一样,一步一层天。”

      ⑧忆起老师的教诲,胡立感慨系之:“这些至理名言,影响我的一生。”

      ⑨“我算得上是个专情的人,一生苦心孤诣,只画都江堰和青城山,画了大约一千幅。”他说着,眼里泛着泪光,“都江堰,是爹娘生我养我的地方;青城山,是拜师之处,是识得再生父母之地。这里的一水一石,一草一木,都如同我的血和肉。”

      ⑩说罢,他展纸,挥毫,为我画了一幅《秀水都江堰》。

      ⑪“大千师云游在外,也非常想念四川老家。可惜,他未能回得来。”胡立的话音里,有无限的遗憾。

      ⑫ 思乡,是张大千晚年的心结,他曾写道:

      ⑬海角天涯鬓已霜,挥毫蘸泪写沧桑。

      ⑭五洲行遍犹寻胜,万里归迟总恋乡。

      ⑮读了,有谁能不为之动情呢?胡立告诉我,大千师曾托人几经辗转将一幅画作从台湾送回四川,表达他的思乡之情。为防不测,题款的印章,是夜里,摸着黑,钤上去的,所以,章子上下颠倒了。见到那带着老师体温的猩红印章,他如何忍得了泪水……

      ⑯ 胡立先生为了款待我这位远方的客人,特意包了饺子。更让我惊奇的是,那醇香的米酒、可口的泡菜、独具风味的“老腊肉”,都是他的手艺,而那滋味鲜美的小菜,竟也是用他亲自挖来的竹笋烧制的。

      ⑰他一面为我斟酒,一面说:“大千师在青城山时,经常带着我去采蘑菇、找野菜、挖竹笋……而且,他乐得上灶,炒的青菜,碧绿如鲜;他做的狮子头和粉蒸牛肉,与众不同,尝过的人无不称赞。”

      ⑱胡立仿佛又回到了在大千师身旁的岁月,脸上洋溢着激情:“有一天,刚送走来吃饭的客人,大千师对我说,做饭烧菜岂可小觑,这也是艺术。烧不好菜,难成一个懂得滋味的好画家。所以,从那时起,我就暗暗地跟着他学厨艺。”

      ⑲“你知道大千师怎么评价自己的厨艺和画艺吗?大千师说,‘我的画与菜相比,菜,当然在上。’”我听了,吃惊不小。

      ⑳张大千毕竟是张大千。

(选自曹积三的博客,有改动)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蚊子为什么没有被雨滴砸死?

    ①漫步细雨中对于人们来说,或许是浪漫而惬意的,但对体积微小的蚊子,简直是一场灾难。一滴雨的重量可达到蚊子体重的50倍之多,人们所谓的毛毛雨,在蚊子看来,不亚于一辆辆甲壳虫汽车从天而降。但是,在这“甲壳虫汽车雨”中,蚊子却能够毫发无损,这是什么原因呢?

    ②为破解这一谜题,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的胡立德教授与美国疾控中心合作,对雨中飞舞的蚊子进行了高速摄像,以观察蚊子被雨滴击中瞬间的行为。

    ③通过视频,胡立德教授与他的研究小组分析了雨滴击中蚊子不同部位的各种情况,计算出蚊子被雨滴击中的瞬间所受到的作用力,以及其后随雨滴向下移动的距离。他们发现,蚊子并不像人们可能推测的那样去躲避雨滴,也不会因遭到雨滴的冲击而受伤,秘密之一就在于蚊子体重极轻。

    ④原来,蚊子被雨滴击中时并不进行抵挡,而是与雨滴融为一体,顺应它的趋势落下。如果雨滴击中蚊子的翅膀或腿部,它会向击中的那一侧倾斜,通过“侧身翻滚”的高难度动作,让雨滴从身体一侧滑落,像极一位技巧娴熟的“体操运动员”。当雨滴正中蚊子身体时,它先顺应雨滴强大的推力与之一同下落,随之迅速侧向微调与雨滴分离并恢复飞行。

    ⑤研究者还发现,当雨滴击中栖息于地面的蚊子时,雨滴的速度在瞬间减小为0,这时蚊子就会承受相当于它体重10000倍的力,足以致命。当蚊子在空中被击中并采用“不抵抗”策略时,它受到的冲击力就减小为其体重的1/50至1/300,此时,这雨滴就像一根极细小的羽毛压在了蚊子身上——这是蚊子能够承受的。

    ⑥虽说蚊子柔弱如风中柳絮会被雨滴砸得摇晃不定,但正是由于它体重极轻,雨滴在与蚊子碰撞的过程中几乎没有减速,它的动能也几乎没有转化为能量击打在蚊子身上,而是让蚊子瞬间加速下降,从而化解了高速下降的雨滴带来的巨大冲击。这就像是“以柔克刚”,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小小的蚊子还是个太极高手呢!

    ⑦蚊子在雨中安然无恙的另一个秘密,是覆盖它们全身的细毛具有疏水性。这种防水的细毛使得蚊子与打在它身上的雨滴保持分隔状态,从而使蚊子能够迅速摆脱雨滴重新飞起,在雨滴将它们砸落地面造成致命伤害前成功逃生。

    ⑧胡立德教授的这一发现引起了广泛关注。事实上,在应对自然之道上,动物往往有着比人类更丰富的经验,它们在千万年的进化过程中拥有了适应生存环境的生理结构和功能。这可为科学家和工程师提供新的设计思想——比如,如何更好地设计微型飞行器,让它们能像蚊子这类昆虫一样,在雨中轻盈地飞翔。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

秋天的心

    喜欢《唐子西语录》中的两句诗:山僧不解数甲子,一叶落知天下秋。这是说山上的和尚不知道如何计算甲子日历,只知道观察自然,看到一片树叶落下就知道天下都已是秋天了。从前读贾岛的诗,有“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之句,对秋天萧瑟的景象颇有感触,但说到气派悠闲,就不如“一叶落知天下秋”了.

    现代都市人正好相反,可以说是“落叶满天不知秋,世人只会数甲子”,对现代人而言,时间观念只剩下日历,有时日历犹不足以形容,而是只剩下钟表了,谁会去管是什么日子呢?三百多年前,当汉人到台湾来垦植移民的时候,发现台湾的平埔族山胞非但没有日历,甚至没有年岁,不能分辩四时,而是以山上的刺桐花开为一年,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初到的汉人想当然地感慨其“文化”落后,逐渐同化了平埔族。到今天,平埔族快要成为历史名词,他们有了年岁,知道四时,可是平埔族后裔有很多已经不知道什么是刺桐花了。

    对岁月的感知变化由立体到平面可以如此迅速,怎不让人兴叹?以现代人为例,在农业社会还深刻知道天气、岁时、植物、种作等等变化是和人密切结合的。但是,商业形态改变了我们,春天是朝九晚五,冬天也是朝九晚五;晴天和雨天已经没有任何差别了。这虽使人离开了“看天吃饭”的阴影,却也多少让人失去了感时忧国的情怀和胸怀天下的襟抱了。

    记得住在乡下的时候,大厅墙壁上总挂着一册农民历,大人要办事,大至播种耕耘、搬家嫁娶,小至安床沐浴、立券交易都会去看农民历。因此到了年尾,一本农民历差不多翻烂了,使我从小对农民历书就有一种特别亲切的感情。一直到现在,我还保持着看农民历的习惯,觉得读农民历是快乐的事,就看秋天吧,从立秋、处暑、白露到秋分、寒露、霜降,都是美极了,那清晨田野中白色的露珠,黄昏林园里清黄的落叶,不都是在说秋天吗?所以,虽然时光不再,我们都不应该失去农民那种在自然中安身立命的心情。

    城市不是没有秋天,如果我们静下心来就会知道,本来从东南方吹来的风,现在转到北方了;早晚气候的寒凉,就如同北地里的霜降;早晨的旭日与黄昏的彩霞,都与春天时大有不同了。变化最大的是天空和云彩,在夏日明亮的天空,渐渐地加深蓝色的调子,云更高、更白,飘动的时候仿佛带着轻微的风。每天我走到阳台抬头看天空,知道这是真正的秋天,是童年田园记忆中的那个秋天,是平埔族刺桐花开的那个秋天,也是唐朝山僧在山上见到落叶的同一个秋天。

    若能感知天下,能与落叶飞花同呼吸,能保有在自然中谦卑的心情,就是住在最热闹的城市,秋天也不会远去。如果眼里只有手表、金钱、工作,即使在路上被落叶击中,也见不到秋天的美。

    秋天的美多少带点潇湘之意,就像宋人吴文英写的词“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一般人认为秋天的心情会有些愁恼肃杀。其实,秋天是禾熟的季节,何尝没有清朗圆满的启示呢?

    我也喜欢韦应物一首秋天的诗:今朝郡斋冷,忽念山中客;涧底束荆薪,归来煮白石。欲持一瓢酒,远慰风雨夕;落叶满空山,何处寻行迹?

    在这风云滔滔的人世,就是秋天如此美丽清明的季节,要在空山的落叶中寻找朋友的足迹是多么困难!但是,即使在红砖道上,淹没在人潮车流之中,要找自己的足迹,更是艰辛呀!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后面小题。

世界不只有一种颜色

    我小时候的笨拙程度在当地是出了名的。

    11岁时给寺庙当义工涂廊檐,却不小心打了竹架板上的颜料盘,画漆翻落下去,将下一层义工的头发染得五彩斑斓,那种防水漆无法用水洗掉,只能用煤油,煤油的味道十分难闻,看着同伴因为我的失误而被煤油洗头,心里感到十分不安。让人更加无法容忍的是,仅隔一天,我又打翻了颜料盘,并且成功地落在了另一个人的头上。

    那个人在颜料盘扣在他头上的瞬间用手紧紧地摁住它,当他抬头往上看时,发现了我那张圆圆的,充满内疚的脸。他愤怒地问,怎么又是你,然后告诉我,他只有一个要求,不要用煤油洗他的头。

    我立即想出了更好的办法——剃头,对方起初并不同意,但我告诉他,我会陪他一起,将自己的头发也剃掉的,他脸上闪过一丝意外的神情,好处是,他答应了。但事实出乎我们俩人的意料,他剃完头发后,我用很凝重的声音告诉他,颜料已经连头皮都染了。只能用煤油再洗一次了。那一刻,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想要吞噬我的火焰。

    我不得不换成从下往上用铁锹扔水泥的工作,结果因为用力过猛,水泥变成一条线,直接贴在了对方身上,看着对方一砣一砣地从身上往下扒水呢,我吓得瞬间石化。

    中午吃饭时,有位女生因为我笨得出名,故意坐得离我远一些,以免被我误伤。谁知我不甘接受这一事实,心想一定要在吃饭速度上超过她,谁知用力过猛,碗里的面条飞弹而出,落在了那女生身上。

    当时唯一的安慰是,我发现了一个跟我一样笨拙的男子,他用铁锹勾上面的水泥桶,于是我们看到了他被水泥浇灌的情景,别人都笑得快要岔气。唯独我不笑,我有什么理由笑一个和我一样笨拙的人呢,我走过去安慰他说:我不会笑你的。那人用疑惑的眼神看我,我说,因为我长大后,会和你一样笨的。

    他突然双眼放光,极为激动地问:你是黄保余吧? 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了我的影响力有多大。后来我妈跟我说,你看你,干活不行,吃饭不行,说话也不行,当不了官也当不了民工,以后怎么混。

    我也认同母亲的,我干活不行,当不了官也当不了民工,但我当老师教写作还可以的,上中学时出版了长篇小说,并因为这部小说,被中国作协鲁迅文学院中国少年作家班评为首届“中国十大少年作家”。主编的图书出版后,每本都畅销。但是,无论我怎么学习,我的普通话还是不够标准,但更多的学生喜欢听我讲课,我们的学校里汇集了全北京语文最优秀的孩子。

    后来想,世界不只有一种颜色,为什么我们非得在某一处涂得那般辛苦,发现自己身上的闪光点,也许更有意义。

    我们单位的设计寇寇老师每周有四个半天去教小学生画画,孩子们常问太阳可不可以涂成蓝色、树叶可不可以是红色、向日葵可不可以是绿色?寇寇老师总是让他们涂成自己想要的颜色。

    在中国,太多的人很忙很累,或许我们眼中值得涂的色彩太少了,才在某一处涂得那般辛苦。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问题。

二松树金龟子

法布尔

    ①我特别感兴趣的是,松树金龟子有音乐天赋,连雌虫也一样能唱歌。雄虫是不是靠唱歌来召唤、引诱异性呢?是不是雌虫也用歌声来呼应雄虫的歌声呢?在通常的情况下,双双快乐地生活在松树枝头,它们是有可能一唱一和、夫妻对唱的。可惜的是,我既没有听到它们在树上一唱一和,也没有听到它们在铁丝网里对唱。我无法作证。

    ②金龟子发音的部位在腹部末端。小虫的腹部一伸一缩,腹部的最后一节跟鞘翅的后翼相互摩擦,就产生了声音。在腹节和鞘翅的表面看不出有什么特殊的发声器官。就是拿放大镜仔细看也看不到用来发音的细条纹,两个面都是光溜溜的。那么声音是怎样发出来的?

    ③你把食指浸湿,按在玻璃板上来回摩擦,发出的声音跟金龟子叫的音差不多。如果用橡皮在玻璃上擦,那发出的音跟金龟子叫的音就一模一样了。如能掌握一定的节奏,那就跟金龟子的歌唱没有区别了。金龟子身上的能自由伸缩的软软的腹部就是橡皮,又薄又硬的鞘翅后翼就是玻璃。可见金龟子的发音原理非常简单。

    ④虽然我们掌握了金龟子发音的原理,它为什么而歌唱却仍是个谜。是为了求偶而歌唱?这有可能。然而,尽管我特别注意,在深夜里,也从未听到过金龟子的歌声。就是近在咫尺的铁丝网里,我也听不到它们的歌声。

    ⑤要金龟子唱也不难,只要抓在手里,摸摸捏捏,它就会唱起来。一直唱到你不再去冒犯它。那声音听起来不像是唱歌,倒更像是抱怨声,对命运的抗议声。真是奇怪,在金龟子的世界里,歌声是用来表达痛苦的,而沉默则是欢乐的标志。

    ⑥稍有异常,纺织娘就不再歌唱。与之相反,知了一旦被捉住就拼命大叫,比平时要响得多。螽斯的唱歌既能表达悲哀,也能表达欢乐,以至于难以分清到底是在哀鸣,还是在欢歌。

    ⑦昆虫默不作声是否表示它很愉快?它高声大叫是不是为了吓退敌人?如果金龟子和知了面对危险大喊大叫,那为什么纺织娘面对危险却要停止叫喊?

    ⑧总而言之,昆虫究竟为什么要叫这个问题,还没有搞清楚。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都市歌者

顾连梅

    ①近来,每天清晨我都在小鸟清亮的歌唱中醒来。而当我起来忙碌之后,就听不到它的歌声了。小鸟的歌声只属于清晨,属于东升的旭日,微凉的晨风,晶莹的露珠以及晨风中刚刚醒来的花朵,属于一切和它一样喜欢清晨的事物,它只在清晨最新鲜的空气和宁静的世界里歌唱。中午和傍晚听不到它歌唱。它们的歌声不大,甚至有些纤细,有些娇嫩,如果你不留意,你是不会意识到它的歌唱,但歌声里注满了热情和生机,洋溢着对生命的礼赞。是名副其实的都市小小的歌者。我怎会在这样的呼唤中昏睡呢?

    ②我搬入这个市中心的新村有几个年头了,在今冬以前,我始终没有注意到清晨的都市歌者。今年冬天,江南在持续温暖气候之后,忽然冷起来,断断续续地下了好几场大雪,纷纷扬扬的大雪,令人措手不及,人们被这神话般的大雪迷住了,也被它吓倒了,清晨起床成了大问题。为了上班不迟到,我的闹钟和手机都用来叫早,可我还是迟到了几回。有一天,睡意朦胧的我,忽然听到了一阵叽叽喳喳的鸟鸣,热闹如旷野中的麻雀。起初我还以为自己听岔了:这水泥堆砌的都市哪来的小鸟?是人家的宠物画眉或鹦鹉吧?我起身推开窗子,却望见对面三层楼的屋顶上,洁白的雪花中,聚集着几十只麻雀,它们时而跳跃,时而追逐,时而飞翔,伴随婉转的鸣唱,令我心旷神怡。我有点兴奋,没想到在钢筋水泥成就的城里还有如此鲜活灵动的生命,还有如此自由欢畅的歌声,这群生意盎然的小家伙是从哪儿来的呀?如何就选择这儿做了它们的家?它们欢快的歌声是为了这难得的雪花?抑或雪霁后的丽日朝阳?

    ③此后,除了天下大雨,我几乎每天睁开眼睛都能听到它们的歌唱,这样开始的早晨常常令我愉快一天。我上班已经很少迟到,小鸟热情的呼唤,比任何闹铃都管用。想来好笑,我作为一个人,却要这样的小动物来叫早,简直匪夷所思。静下来的时候,我一个人会想起这些小家伙,童年的记忆也随之打开。

    ④我生长在乡村,冬天是麻雀云集屋前檐下的季节,草垛上,电线杆上都有它们的身影和歌声。寒冷的冬日,往往因了小麻雀此起彼伏的歌唱而热闹、丰富,小麻雀的歌声里,温馨弥漫整个村庄。暖暖的阳光下,孩子们总想用各种方式去逮它们,米粒、谷子、芝麻等诱饵,无所不用。但很少能抓住它们,它们太胆小、太敏感,任何轻微的响动足以吓跑它们。偶尔,稻场上却会有一只翅膀尚未长硬的幼雀蹒跚地踯躅,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捕捉住。但大人却觉得幼雀可怜,要求放掉。逃了生的幼雀,往往能一下振翅高飞,追随鸟群远去。而我的心也追随着那小小的身影飞远了。

    ⑤在我的童年时代还未结束的时候,我远离了家乡的田野,远离了小鸟歌唱,寄居城市的高楼。时间一长,我渐渐淡忘了童年的乐趣。我已习惯了在汽车的尾气和喧嚣中生活,看惯了灰色天空下蒙满尘埃的树木与花草,听惯了充满伤感和孤寂的流行音乐。像一棵被移植的树在不适合的土地上生长。在城市生活不听音乐,那种远离土地的空虚和孤独无以排遣。我在音乐中流连,在书本中徜徉,企求寻找童年时代的温馨。但现在,那熟稔又陌生的鸟鸣这样不期而至地闯进我的生活,我怎能不感慨良多呢?

    ⑥自然,自然界的万物总在我们看不见的深处与我们紧密相联。总会在某个时候突然与我们相遇,让我们体会无以言表的喜悦和感动,让我们突然回到过去,回到童年,回到无比温暖的故乡。一只小小的麻雀,都市里微不足道的歌者,就这样丰厚了我的生活乃至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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