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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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初中教育集团2024-2025学年八年级上学期语文九月月考试卷

散文阅读

拣麦穗

张洁

    当我刚刚能够歪歪咧咧地提着一个篮子跑路的时候,我就跟在大姐姐身后拣麦穗了。那篮子显得太大,总是磕碰着我的腿和地面,闹得我老是跌交。我也很少有拣满一个篮子的时候,我看不见田里的麦穗,却总是看见蚂蚱和蝴蝶,而当我追赶它们的时候,拣到的麦穗,还会从篮子里重新掉回地里去。

   有一天,二姨看着我那盛着稀稀拉拉几个麦穗的篮子说:“看看,我家大雁也会拣麦穗了。”然后,她又戏谑地问我:“大雁,告诉二姨,你拣麦穗做哈?”我大言不惭地说:“我要备嫁妆哩!”

    二姨贼眉贼眼地笑了,还向围在我们周围的姑娘、婆姨们眨了眨她那双不大的眼睛:“你要嫁谁嘛!”

   是呀,我要嫁谁呢?我忽然想起那个卖灶糖的老汉。我说:“我要嫁那个卖灶糖的老汉!”

   她们全都放声大笑,像一群鸭子一样嘎嘎地叫着。笑啥嘛!我生气了。难道做我的男人,他有什么不体面的地方吗?

   卖灶糖的老汉有多大年纪了?我不知道。他脸上的皱纹一道挨着一道,顺着眉毛弯向两个太阳穴,又顺着腮帮弯向嘴角。那些皱纹,给他的脸上增添了许多慈祥的笑意。当他挑着担子赶路的时候,他那剃得像半个葫芦样的后脑勺上的长长的白发,便随着颤悠悠的扁担一同忽闪着。

    我的话,很快就传进了他的耳朵。

    那天,他挑着担子来到我们村,见到我就乐了。说:“娃呀,你要给我做媳妇吗?”“对呀!”

   他张着大嘴笑了,露出了一嘴的黄牙。他那长在半个葫芦样的头上的白发,也随着笑声一齐抖动着。“你为啥要给我做媳妇呢?”

   “我要天天吃灶糖哩!”

   他把旱烟锅子朝鞋底上磕着:“娃呀,你太小哩。”

  “你等我长大嘛!”

   他摸着我的头顶说:“不等你长大,我可该进土啦。”

    听了他的话,我着急了。他要是死了,那可咋办呢?我那淡淡的眉毛,在满是金黄色的茸毛的脑门上,拧成了疙瘩。我的脸也皱巴得像个核桃。

   他赶紧拿块灶糖塞进了我的手里。看着那块灶糖,我又咧着嘴笑了:“你别死啊,等着我长大。”他又乐了。答应着我:“我等你长大。”

   这以后,每逢经过我们这个村子,他总是带些小礼物给我。一块灶糖,一个甜瓜,一把红枣……还乐呵呵地对我说:“看看我的小媳妇来呀!”

   我渐渐地长大了。到了知道认真地拣麦穗的年龄了。懂得了我说过的那些个话,都是让人害臊的话。卖灶糖的老汉也不再开那玩笑——叫我是他的小媳妇了。不过他还是常带些小礼物给我。我知道,他真疼我呢。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倒真是越来越依恋他,每逢他经过我们村子,我都会送他好远。我站在土坎坎上,看着他的背影,渐渐地消失在山坳坳里。

   年复一年,我看得出来,他的背更弯了,步履也更加蹒跚了。这时,我真的担心了,担心他早晚有一天会死去。

   有一年,过腊八的前一天,我约摸着卖灶糖的老汉,那一天该会经过我们村。我站在村口上一棵已经落尽叶子的柿子树下,朝沟底下的那条大路上望着,等着。那棵柿子树的顶梢梢上,还挂着一个小火柿子。小火柿子让冬日的太阳一照,更是红得透亮。那个柿子多半是因为长在太高的树梢上,才没有让人摘下来。真怪,可它也没让风刮下来,雨打下来,雪压下。

    路上来了一个挑担子的人。走近一看,担子上挑的也是灶糖,人可不是那个卖灶糖的老汉。我向他打听卖灶糖的老汉,他告诉我,卖灶糖的老汉老去了。

   我仍旧站在那棵柿子树下,望着树梢上的那个孤零零的小火柿子。它那红得透亮的色泽,依然给人一种喜盈盈的感觉。可是我却哭了,哭得很伤心。哭那陌生的、但却疼爱我的卖灶糖的老汉。

    后来,我常想,他为什么疼爱我呢?无非我是一个贪吃的,因为生得极其丑陋而又没人疼爱的小女孩吧?

    等我长大以后,我总感到除了母亲以外,再也没有谁能够像他那样朴素地疼爱过我——没有任何希求,没有任何企望的。 (选自《张洁文集》,有删改)

(1)、在“我知道,他真疼我”之后,小语发现“我”对卖灶糖老汉的情感有了变化。

依恋——(   )——期盼——(    )——怀念

(2)、散文语言往往简洁而有韵味,小语读第5、6段时觉得下面两句话很值得品味,任选一题作答

①她们全都放声大笑,像一群鸭子一样嘎嘎地叫着。(从修辞角度)

②他脸上的皱纹一道挨着一道,顺着眉毛弯向两个太阳穴,又顺着腮帮弯向嘴角。(从加点字词角度)

(3)、读到文章结尾划波浪线的句子“它那红得透亮的色泽,依然给人一种喜盈盈的感觉。可是我却哭了,哭得很伤心。”小语一开始觉得“红得透亮”“喜盈盈”和“伤心”好像矛盾。但结合上下文,又觉得没有矛盾。你赞成哪一种?请说说你的理解。
(4)、有人说:“张扬人性美是张洁散文一贯的笔调。”小语觉得这句话有些难懂。请你结合上文具体内容以及你的阅读体验,帮助她解答。
举一反三
书与人的随想
①人类社会是一个连续发展的过程,我们常将它比作历史长河,而每个人都是途中搭行一段的乘客。每当我们上船之时,前人就将他们的一切发现和创造,浓缩在书本中,作为欢迎我们的礼物,同时也是交班的嘱托。由于有了这根接力魔棒,所以人类几十万年的历史,某一学科积几千年而有的成果,我们便可以在短时间内将其掌握,从而腾出足够的时间去进行新的创造。因此,历史愈久,文明积累愈多,人和书的关系就愈紧密相连。
②书籍是平行于物质世界的另一个精神世界,它不仅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更使人们获得了极大的精神自由。作为物质的人,正常人刚生下来是没有任何疾病的,一张白纸,生机盎然,傲对世界。以后就灾病渐起,有一种病就减少一分活动的自由。作为精神的人正好与此相反。他刚一降生时,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迷蒙蒙,怯生生,茫然对世界。于是就识字读书,读一本书就获得一分自由,读的书越多,获得的自由度就越大。哥白尼一生研究日心说,备受教会迫害,到晚年生活困顿,双目失明,举步维艰,但他终于完成了划时代巨著《天体运行》。到去世前一刻,他摸了摸这本刚出版的新书欣然离开了人世。这时,他在天文世界里已获得了最大自由,而且还使后人也不断分享他的自由。
③读书之后还要实践。这里又用到了高尔基的那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你脚下不踏一梯,你的实践又能走出多远呢?古话说:读书明理。谁掌握了真理谁就掌握了世界。读书给人最大的智慧。爱因斯坦在伽利略、牛顿之书的基础上,发现相对论,物理世界一下进入一个新纪元。马克思穷读了他之前的所有经济学著作,发现了剩余价值规律,指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一下子就开辟了社会主义革命的新纪元。一个人只有当他借助书籍进入精神世界、洞察万物时,他才能跳出现实的局限,才有了时代和历史的意义。
④我们作为一个历史长河中的旅人,上船时既得到过前人的赠礼,就该想到也要为下一班乘客留点东西。一个人读懂了世界,吸足了知识,并经过了实践的发展之后,才可能写出属于他自己而又对世界有用的东西。这样他才真正完成了继承与超越的交替,才算尽到历史的责任。写作不是抄书,你得把前人之书糅进自己的实践,得出新的思想,如鲁迅说的吃进草,挤出牛奶与血,这是一种创造。我们不妨把每个人留给这个世界的文章或著作,算作他搭乘历史之舟的船票,既然顶了读书人的名,最好就不要做逃票人。这船票自然也轻重不同,含金量不等,像《资本论》或者《红楼梦》,那是怎样一张沉甸甸的票据啊。                                                     (作者梁衡,有删节)

阅读《使命:拯救人类》,完成后面小题。

使命:拯救人类

       出现在我视频光感受器中的第一个人是个身着飞行夏装的男人。

       这个男人站在我面前,脸色发红,双眼布满血丝,使劲冲我摇晃着一个长颈透明塑料瓶,那里面的液体因此发出唏哩哗啦的响声。“去找水,快去给我找水来!”他用很大的声音冲我喊。

       “是,我去找水。”主电脑告诉我必须完全服从人类的命令。我接过了他递来的一个手提式金属水箱。我环顾了一下四周,认出我和这个人是在一架鸵鸟式小型高速运输机的机舱里,这货舱里气温偏高,明显高于标准正常值。

       “该死!全都是军火!不能吃,也不能喝……”他一脚又一脚地踢着身边码放得几乎挨着舱顶的货箱。

       他突然一屁股坐到地板上,捂着脸大声哭起来:“偏偏在这沙漠上空出了机械故障……”

       哭了一阵,他站起来抓住我的双肩:“幸好货物里有你……你听着,是我把你组装好的,是我给了你生命,你得救我!没水我就会死!你要救救我!”他的声音差不多到了人类声带振动的极限。

       “是!我要拯救你!”我牢牢记住了这一使命。

       出得机舱,我看见天空是一望无际的蓝色,地面上是一望无际的黄色,二者相交于地平线。风吹来,黄沙随之扬起。黄沙打在我的身上,发出了密集的细小响声。光线很强,我的视频光感受器的灵敏度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我迈开双脚向前走去。开始体内平衡系统有些不适应,但很快就调整过来了。黄色的沙子一踩就陷,我的速度只能达到设计正常步行速度的百分之六十,但我还是一步一步向前走去,同时动用视频传感系统搜索水源。我得找到水,因为我要救人,这是我的使命。

       我已经看见了三千二百三十八次日落了,但我仍然没有看见水。

       我花了很多日子才克服了迷路这个难题。最初四百多天,我都是毫无目的地盲目行进,直到我终于发现我多次重复搜索某一地区我才意识到我迷路了。于是我开始寻找怎么才能保证不致重复搜索同一地区的办法,我的记忆库中没有这方面的信息资料。

       观察了很久我发现天上星辰的位置可以用来进行比较精确的定位,于是每次日落之后我都认真观测,对比星辰的位置,渐渐学会了结合计算步数有目的地向各个区域搜索前进,再不会做无用功。

       三百一十一天时,我体内的能量贮藏消耗过半,于是我开始按程序采取相应措施。白天,我在光照强烈的时候展开腹腔中娇贵的高效率太阳能转换面板,吸取太阳能贮存进微型可充式高能电池中。当太阳光开始减弱之时,我就收起面板,依靠刚吸收的太阳能维持系统运行,维持我的找水行动。

       在这三千二百三十八个日子里,我一直在不停息地找水。我的身体构造在设计时显然考虑过沙漠环境因素,无孔不入的砂粒无法进入我的体内,静电除尘装置几乎就没怎么用过;身体表层外壳的材料绝热性能极好,尽管万里无云的天空中一个摄氏6000度的大火球一直在曝晒但电路却从未过热,夜间的阴寒就更不在话下了;而视频传感器也受到了重重保护,应付各种波长的光线绰绰有余。良好的身体状况使我认定总有那么一天我肯定能找到水,肯定的,这沙漠不会无边无际。有星辰指引,我在黑暗冰凉的沙地上继续探索、前进。

       第三千二百三十九次日出之后不久,我的视频传感器发现了一个与往日千篇一律的景物不同的异物。我立刻以它为目标,一边提高视频分辨率辨认一边加速向其接近。

       渐渐地我辨认出那是一些高大的植物。我的资料库中没有多少有关植物的信息,但我知道有植物生长就有水存在,大功就要告成了!

       这是一片不怎么大的绿洲,四周围绕着矮小但枝叶茂密的灌木,它们后面就是那些高大的树木了。往里走,我看见了一汪清亮亮的液体,我终于找到水了。

       水边的树荫下,有一顶耐用型军用沙漠专用营帐。

       帐篷门一抖,一个人钻了出来。这个人的体型与将使命交付于我的那个人很不一样,我判断此人属另一种人类——女人类。

       “你,你要干什么?”那个女人望着我,双手握着拳急促地说。

       “我要水。”我说。

       这时帐篷门又一动,一个小女孩轻轻从帐篷里探出头来,向我张望。

       “回去!”那个女人转身冲小女孩大喊。

于是帐篷门又合拢了。

       “我要水。”我又说了一遍,“我要用它去救人。”我举起了那个被砂子磨得闪闪发亮的金属水箱。

       “水……就在这儿。”她一指那一汪池水,但目光却仍紧盯着我。

       于是我将那金属水箱按进池中,巨大的气泡和汩汩的声音从池中升起。

       水箱很快灌满了,我拧好密封盖,提起它转身返回,我的使命已完成了一半。

回去就不用那么多时间了。我已掌握了定向的方法,只是我已弄不清当时的出发地点,不过由于我可以将自从掌握了定向法后我所搜索过的区域排除开,这比来时容易多了。

       二百一十六天之后,我终于找到了那架鸵鸟式运输机,它已被沙埋住大半。

       货舱里一切依旧,那些货箱都没怎么动过,只是不见他的踪影。

       于是我走向了驾驶舱的门。

       舱门基本完好,我轻松地打开了它。

       驾驶员坐椅上的物体像是个人,有四肢,有头颅,只是全身干枯萎缩,体积明显偏小,皮肤呈灰黑色裹在骨骼上,龇牙咧嘴,身上的飞行夏装也残破不堪。我仔细核对了一阵,认定这是他。我没有从他身上发现任何生命的痕迹,倒是在他头颅两侧发现了两个孔洞。他垂着的右手下方的地板上,躺着一支海星式轻型全塑军用自卫手枪。

       我将水缓缓倒在他的身上,这是他要的。清澈透明的水哗哗地淌过他的全身,淌过坐椅,淌到了地上。我希望他能知道我已完成使命,可他已经死了,死了就没有感觉了,他不会知道的,也不会再需要这水了。

       我完成使命了吗?没有。是的,没有。我没能拯救他,他死了,主电脑不断输出“使命尚未完成”这一信息。我得完成使命,我得去救人。可人在哪里?他已经死了,这里已没有人了,我得找人,这是现在最重要的。对了,我得找人去!我确定了下一步的行动方案。

       但我还是想看看他到底会不会知道我已找到了水,毕竟我做到了这一点,此刻水就在他的身上。我站在他身边等着,太阳的光芒从窗外射进来,色彩一点点地变红,可他一直一点动静也没有。当水全部蒸发干了之后,我就决定离开他。

阅读《故乡》中的几段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哈!这模样!胡子这么长了!”一种尖利的怪声突然大叫起来。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我愕然了。

       “不认识了么?我还抱过你咧!”

       我愈加愕然了。幸而我的母亲也就进来,从旁说:

       “他多年出门,统忘却了。你该记得罢,”便向着我说,“这是斜对门的杨二嫂,……开豆腐店的。”

       哦,我记得了。我孩子时候,在斜对门的豆腐店里确乎终日坐着一个杨二嫂,人都叫伊“豆腐西施”。但是擦着白粉,颧骨没有这么高,嘴唇也没有这么薄,而且终日坐着,我也从没有见过这圆规式的姿势。那时人说:因为伊,这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但这大约因为年龄的关系,我却并未蒙着一毫感化,所以竞完全忘却了。然而圆规很不平,显出鄙夷的神色,仿佛嗤笑法国人不知道拿破仑,美国人不知道华盛顿似的,冷笑说:

       “忘了,这真是贵人眼高……”

       “那有这事……我……”我惶恐着,站起来说。

       “那么,我对你说。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罢。我们小户人家,用得着。“我并没有阔哩。我须卖了这些,再去……”

       “啊呀呀,你放了道台了,还说不阔?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大轿,还说不阔?吓,什么都瞒不过我。”

       我知道无话可说了,便闭了口,默默的站着。

       “阿呀阿呀,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圆规一面愤愤的回转身,一面絮絮的说,慢慢向外走,顺便将我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出去了。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绝版的暮春

◆朱以撒

       ①又是一年三月三。兰亭的上空澄澈得如同小儿的眼神,修竹在温润的地气里拔节,有风吹过,春日最有风韵的那个部分就是由竹林中的绿意释放的。

       ②已经一千六百多年过去了,大多琐屑的日子被人淡忘,只是这一天,人们照例要汇聚兰亭,纪念书圣,弘扬书道,效晋时士人流觞曲水,吟诗作赋。我们正努力地复原着当时的仪式,贴近那一场盛会。而今,利用这种仪式,文人们是否能够抵达那个烟水遥遥的深处呢?

       ③公元353年暮春之初,王羲之在《兰亭序》中很欣喜地写道:“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四十多人行走在山间林木道中,士林中很有影响的谢安来了,高僧释支遁来了,王羲之带了几个儿子一起出动,最小的是献之,此时九岁。四十余人其乐陶陶地相拥着,披一身茂林修竹中倾泻下来的温暖阳光,流觞到处,诗思敏捷者脱口而出。谢安、王羲之、孙绰等二十余人很快成诗,博得一片好评;卞迪、丘髦等十余人一时难以即席吟诵,罚酒三巨觥。年少的王献之参与这样的成人活动,一时不知所措,也只好喝了罚酒。一切都是自如的,随意的,唯有这样,雅集才充满了无拘无束的气氛。

       ④谢安也参加了兰亭雅集,和一个普通文人一样,成四言五言诗各一首。在雅集中,丝毫不见他有与人不同之处。从文人角度看,谢安的影响要胜过雅集中的每一个人。从职务上看,谢安历任了桓温司马、吏部尚书,东晋孝武帝时甚至位居宰相。这样的人在兰亭雅集中,与大家平等,无人着意提起,也无专文渲染。这正是晋文人的自由精神、自由文风。难得的是谢安的平常心,更难得的是诸士人的平常心,以至达到了自由的最大值。

       ⑤山水怀抱中的文人相聚,适意是雅集的动力。由于适意而毋需相互提防、戒备,你愿意怎么着就怎么着吧,每一个相与者都重在个性上、精神上的享受,追求浪漫散怀、从容悠然的趣味。一次寻常的文人聚会能流传下来,恐怕远远超过了所有参与者的料想,他们只是觉得快乐了一天,一身轻松地披戴着芳草野花的香气回家。

       ⑥今日的兰亭依然清幽静谧,只是人工痕迹多了,不是当年的草莽情调,渐渐把自然气味逼到角落,以至似有若无了。在孙绰笔下,短短数字已将遥不可复的景致移到了眼前,“乃席芳草,镜清流,览卉木,观鱼鸟” , 远比今日所见丰富。像《兰亭序》这样的美文,亦是这样,一个高度确立了,后人有再多的兰亭修葺,至多是一种怀旧、仿效。

       ⑦公元353年的这个暮春之后,我们的许多集会失去了原本的意义,我们在追随复制中想念和回顾,那往日已淡如竹林中袅袅的烟水气了。

       ⑧在暮春,的确可以沿着兰亭方向走,找回日渐失去的脾性和情怀。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拥你入睡

肖复兴

    ①儿子上初一以后,忽然一下子长大了。换内裤,要躲在被子里换;洗澡,再也不用妈妈帮助洗,连我帮他搓搓后背都不用了。

    ②我知道,儿子长大了,像日子一样无可奈何地长大了。原来拥有的天然的肌肤之亲和无所顾忌的亲昵,都被儿子这长大拉开了距离,变得有些羞涩了。任何事物都有一些失去,才有一些得到吧?

    ③有一天下午,儿子复习功课,累了,躺在我的床上看电视,刚看了一会儿眼皮就打架了。他忽然翻了一个身,倚在我的怀里,让我搂着他睡上一觉,迷迷糊糊中嘱咐我一句:“一小时后叫我,我还得复习呢!”

    ④我有些受宠若惊。许久,许久,儿子没有这种亲昵的动作了。以前,就是一早睡醒了,他还要光着小屁股钻进你的被窝里,和你腻乎腻乎。现在,让你搂着他像搂着只小猫一样入睡,简直类似天方夜谭了。

    ⑤莫非睡意朦胧中,儿子一下子失去了现实,跌进了逝去的童年,记忆深处掀起了清新动人的一角?让他情不由己地拾蘑菇一样拾起他现在并不是想拒绝的往日温馨?

    ⑥儿子确实像小猫一样睡在我的怀里。均匀的呼吸,胸脯和鼻翼轻轻起伏着,像春天小河里升起又降落的暖洋洋的气泡。

⑦我想起他小时候,妈妈上班,家又拥挤,他在一边玩,我在一边写东西,玩着玩腻了,他要喊:“爸爸,你什么时候写完呀?陪我玩玩不行吗?”我说:“快啦!快啦!”却永远快不了,心和笔被拽走得远远的。他等不及了,就跑过来跳在我的怀里带有几分央求的口吻说:“爸爸!我不捣乱,我就坐这儿,看你写行吗?”我怎么能说不行?已经把儿子孤零零地抛到一边,寂寞了那么长时光!我搂着他,腾出一只手接着写。

    ⑧那时候,好多东西都是这样搂着儿子写出来的。他给我安详,给我亲情,给我灵感。他一点儿也不闹,一句话也不讲,就那么安安静静倚在我的怀里,像落在我身上的一只小鸟,看我写,仿佛看懂了我写的那些或哭或笑或哭笑交加的故事。其实,那时他认识不了几个字。有好几次,他倚在我的怀里睡着了,睡得那么香那么甜,我都没有发现……

    ⑨以后我常常想起那段艰辛却温馨的写作日子,想起儿子倚在我怀中小鸟一样静静睡着的情景。我觉得我的那些东西里有儿子的影子、呼吸,甚至睡着之后做的那些个灿若星光的梦。

    ⑩儿子长大了。纵使我又写了很多比那时要好的故事,却再也寻不回那时的感觉、那一份梦境。因为儿子再不会像鸟儿一样蹦上你的枝头,倚在你的怀里睡着了。

    ⑪如今,儿子居然缩小了一圈,岁月居然回溯几年。他倚在我的怀里睡得那么香甜、恬静。我的胳膊被他枕麻了,我不敢动,我怕弄醒他,我知道这样的机会不会很多,甚至不会再有,我要珍惜。我格外小心翼翼地拥着他,像拥着一支又轻又软又薄又透明的羽毛.生怕稍稍一失手,羽毛就会袅袅飞去… …

    ⑫并不是我太娇贵儿子,实在是他不会轻易地让你拥他入睡。他已经长大,嘴唇上方已经展起一层细细的绒毛,喉结也已经像要啄破壳的小鸟一样在蠕动。用不了多久,他会长得比我还要高,这张床将伸不开他的四肢……哦,我亲爱的儿子,你懂吗?此刻的睡梦中,你梦见爸爸这一份温馨而矛盾的心思了吗?......

    ⑬一个小时过去了,我没有舍得叫醒儿子。

(选自《做人与处世》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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