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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2023-2024学年七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卷

记叙文阅读

春雨鸡油菌

范宇

①我十分喜欢春雨,如果一定要说有点什么缘由,那么可以说喜欢它生发万物。在村庄里,春雨过后,极易滋生出一味野菜。这野菜长在山野之间,有一个好听的名字——鸡油菌。

②连续下了几日的雨,院子里的香花落了一地,好不容易有点放晴的征兆,结果一丝阴云飘过来,又飘起了雨,一下又是好几日,终于放晴了,暖暖的阳光照在正打盹的小黄狗身上,祖父抽着旱烟,伸了个懒腰,然后看了看天,脸上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之后祖父拉长了声音叫我:“阿宇,走,上——山——去!”

③不用多问,祖父的用意再明显不过一上山寻找鸡油菌,鸡油菌最容易在春雨中扎根土壤,等春雨一结束,便破土生长。鸡油菌有天然的自我保护意识,一般不会长在特别显眼的地方,而是在草丛中,或大树背后。但在村庄里生活了几十年的老人们,早已将鸡油菌的藏身之处了解得透透彻彻。因此鸡油菌的自我保护反而成了暴露他行踪的重要线索。

④祖父是寻找线索的一把好手,常常能在石崖边或大树背后的草丛中,迅速而精准地发现鸡油菌的踪迹。鸡油菌状如一把朴素的伞,伞盖和一小节伞柄在地面之上,而大部分的伞柄却扎根在泥土里。这便需要采摘的人将泥土撬松,然后一鼓作气将伞柄从泥土里拔出来。

⑤祖父从来不会空手而回,往往都能采上十几朵,即便运气不佳,也至少有五六朵。采摘到的鸡油菌,祖父会用事先准备好的篾条串起来,然后将篾条扣成一个圆,套在手上,下山路上频频低头打量。我跟在祖父的后面,嚷着要拿鸡油菌,祖父总会逗我一番,然后笑容满面地将篾条套在我的手上,采摘鸡油菌的往往不止祖父一人,有时会碰个正着,但其他人往往收获甚少,因此祖父的脸上总是春风满面、得意扬扬。

⑥当然最得意的不是年迈的祖父,而是年少的我。

⑦鸡油菌被送进了厨房,我迫不及待地舀水来清洗,然后满怀期待地等着从地里归来的母亲,母亲最会用鸡油菌做花祥百出的美味佳肴,最常做的是青椒炒鸡油菌。这道菜的做法特别简单。与普通的家常菜大同小异,首先下菜油,七八分熟时,倒入几粒花椒和少许生姜片之后,将切成条的青椒倒入翻炒至青椒有虎皮时,放入鸡油菌,炒个两三分钟,放适量的盐和味精,就可以起锅了,如此炒出来的鸡油菌青黄相间,色泽鲜亮,清香四溢,味道鲜美,放在嘴里咀嚼特别有嚼劲儿,母亲总会特别在意一点,她从不用刀切鸡油菌,而一定要用手撕成小条,她说刀切的鸡油菌被炒会破坏那股来自山野的清香之气。无论如何,只要有母亲炒的鸡油菌,我就能多吃两碗饭,哪怕撑得不行,也还想再加半碗。

⑧有时家里买了肉,或杀了鸡,正好祖父又采摘了一些鸡油菌,还能享受到母亲做的肉丝菌汤和鸡油菌烧鸡,这两道菜对我而言要比青椒炒鸡油菌更美味,因为在那些贫瘠的岁月里吃一回肉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直到多年之后离开村庄,这两道菜我也没能吃上多少回。

⑨在无论春雨如何缠绵也长不出一朵鸡油菌的城市里,我常常怀念鸡油菌的味道,有时想想也会忍不住流口水。偶尔一场春雨过后,会有三五个农人拎着鸡油菌到城里来卖,他们拎鸡油菌的方式,和祖父当初一样,一根篾条将这鸡油菌串起来,然后将篾条套在手上。

⑩每次我遇见总会毫不犹豫地买下来,然后炒一道青椒鸡油菌或煲一个肉丝菌汤,只是无论怎样调味,我做的鸡油菌总是少了些味道。

究竟少了什么味道呢?每念及此:我的心头总忍不住飘过一丝惆怅。

(1)、通读全文,根据提示,梳理故事情节。

→祖父采摘鸡油菌得意而归→→“我”买农人的鸡油菌做菜

(2)、结合语境,赏析第③段中加点的字。

鸡油菌有天然的自我保护意识,一般不会长在特别显眼的地方,而是在草丛中,或大树背后。

(3)、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第①段画线句的理解。
(4)、文章以“春雨鸡油菌”为标题,有何妙处?请结合全文简要概述。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按要求答题。     

                                                                                                            冬虫夏草
        ①不是什么幼虫都能成为冬虫夏草菌的寄生体。
        ②小虫活动的天空是如此高阔,土地是如此辽远,小虫更是如此之多,何以冬虫夏草菌偏要选择蝙蝠蛾幼虫作为寄生体呢?选菜青虫就不行吗?——其形象并不怎么高雅,但毕竟还是虫,还能够化蝶,翩翩然上下,亦虚亦实,恍兮惚兮,饶有诗意的。蝙蝠蛾幼虫作为冬虫夏草茵的“培养体”,是被宠幸还是命运的安排?
        ③也不是任何真菌都能生长在蝙蝠蛾幼虫的身体里。
       ④我们比较熟悉的真菌如蘑菇、霉菌,还有酵母菌等,谁也不会想到要深入如此逼仄、窄小的“虫体环境”。冬虫夏草菌寄生于蝙蝠蛾幼虫体内,也不一定是出于什么冤家路窄。我想,一开始也可能只是一种偶然事件,只是这种偶然多了,才逐渐养成一种习惯,最后形成如此特定的自然选择。
       ⑤寒冬是萌生冬虫夏草的季节。雪野洁白,四野寂静,千山鸟飞绝,野渡雪自白。这样的日子,蝙蝠蛾幼虫只能躲藏在寒冷的泥土里,随着体质的下降,冬虫夏草菌终于强行钻入它的身体,吸取体内的营养,在体内萌发菌丝体。经过隆冬到初夏漫长的日子,可怜的幼虫终于被“吃”得只剩下一袭皮,皮中全是密密实实的菌丝体(菌核)。入盛夏,菌核茁壮成长,不久,便从“虫”嘴巴那头伸出一根中间肥两头略尖、表面上生着一些小球体、里面隐藏着不少冬虫夏草后代(子囊孢子)的棒子。这棒子窜出泥土以后,怎么看都像夏天的草叶。
        ⑥也不是任何地方都能生长冬虫夏草。
       ⑦江南烟雨,天潮潮地湿湿,不适合冬虫夏草的生长。岭南天气,风热温湿,也不适合冬虫夏草的生长。根据科学考察,冬虫夏草只适合生长在我国四川、西藏、云南、贵州、青海、甘肃一带森林草甸或草坪上。想来,这真使经济至上的尘世短了不少冬虫夏草的产量。
       ⑧成为冬虫夏草绝不是菌的美德,而是菌的鸠占鹊巢,菌的侵略行径,菌的霸权主义;是冬天开始的弱肉强食,冬天里的强盗作为,生物界的罪恶逻辑。菌将自己的幸福生活乃至未来建筑在其他生物的死亡之上,谁能想像得出虫的死亡过程有多痛苦?   
       ⑨世上不是有“披着羊皮的狼”吗?我以为冬虫夏草不折不扣就是“披着虫皮的狼”。友人从西藏归来,带给我一小包冬虫夏草,说是世界上最好的冬虫夏草,因为是从生态环境最好的西藏出产的。我想,迄今为止人类的所谓生态学观念,本质上仍然是人类中心主义的。对于蝙蝠蛾幼虫来说,即便生活在西藏那样的土地上,生态环境也未必能说是好。
        ⑩冬虫夏草使菌的身价得了道升了天。冬虫夏草入药,性温味甘,极具补肺益肾功能。优质的冬虫夏草,药店已售数万余元一斤。
        ⑩在地球村,新的冬虫夏草依然在产生……
                                                                                                                                                                               (选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问题。
                                                                                                                                              方便食品
        ①方便食品的优点是烹饪简单,易于储藏。满足这两点,重要的是保质。几十年来,人们研发出三种制作方便食品的方式:脱水、速冻和抑菌。
        ②水是一切生命之源,其中也包括微生物,如果把食物中的水分去掉,导致食物变质的微生物便很难存活,食物保质期也就会延长。
        ③方便面是将面条先像织布一样盘织在一起,再经过蒸煮使之熟化,而后便放入油锅炸透定型,脱去面条中的水分。用油炸来脱水,不光是为了让面条易于保存,更重要的是能令它经热水一泡便迅速回软涨发。因为面粉中富含小麦淀粉,如果只是简单烘干,它便会在面条表面形成一层类似保护壳的膜,水分子很难进入。而经油炸后,这层膜上会形成许多微小气孔,水分子便可由此进入,使面条变软涨发。
        ④ 方便米线和方便粉丝也是人们常吃的东西,它们的原料分别是大米和土豆(或红薯),它们所含的淀粉中小麦淀粉很少,因而米线和粉丝的脱水,完全不需要油炸,蒸煮后直接烘干就可以了,再遇热水时,便能直接吸水涨发。但是米饭和粥就没那么容易了,因为米粒在煮熟后,黏性会变得很大,互相粘在一起,直接脱水无法保证每粒米的干燥程度一致,所以对它脱水就要换另一套路。淀粉在湿润的环境中,若经短时间加热,性状将发生改变:变得本身虽不黏,但再遇热水就会非常黏软,且体积膨胀,这个过程就叫“α化”。经过“α化”处理并烘干的大米便得名“α化大米”,也就是方便粥饭的原料。然而遇热水后的“α化大米”,并非是米粒做熟的状态,只是具备了类似的口感,好在并不影响营养和消化。
        ⑤速冻又叫急冻,也就是把食物急速低温冷冻,通常在-18℃ 以下的环境中才能实现。除了脱水、速冻,对付好氧性微生物,最好的方法是隔绝空气,让它们不能有氧呼吸。这就需要一个密封的环境,真空包装的食品就是这样做到的,将包装袋中空气全部抽走,既不会影响食品的风味,又可以延长保存时间。罐头的保鲜也是同理。而要想消灭厌氧性微生物,就必须依靠防腐剂了,当然它对好氧性微生物同样奏效。如今,最常用的防腐剂是亚硝酸盐、苯甲酸钠和山梨酸钾,这三种物质能破坏微生物体内的各种酶,但因此也多少带些毒性,故而罐头和真空方便食品不要吃得太多。
                                                                                                                                                                                                                        (取材于《省事与保质》)

阅读下列语段,做后面的题目

       我特别感兴趣的是,松树金龟子有音乐天赋,连雌虫也一样能唱歌。雄虫是不是靠唱歌来召唤、引诱异性呢?是不是雌虫也用歌声来呼应雄虫的歌声呢?通常的情况下,双双快乐地生活在松树枝头,它们是有可能一唱一和、夫妻对唱的。可惜的是,我既没有听到它们在树上一唱一和,也没有听到它们在铁丝网里对唱。我无法作证。

       金龟子发音的部位在腹部末端。小虫的腹部一伸一缩,腹部的最后一节跟鞘翅的后翼相互摩擦,就产生了声音。在腹节和鞘翅的表面看不出有什么特殊的发音器官。就是拿放大镜仔细看也看不到用来发音的细条纹,两个面都是光溜溜的。那么声音是怎样发出来的?

       你把食指浸湿,按在玻璃板上来回摩擦,发出的声音跟金龟子叫的音差不多。如果用橡皮在玻璃上擦,那发出的音跟金龟子叫的音就一模一样了。如能掌握一定的节奏,那就跟金龟子的歌唱没有区别了。金龟子身上的能自由伸缩的软软的腹部就是橡皮,又薄又硬的鞘翅后翼就是玻璃。可见金龟子的发音原理非常简单。

       其他为数不多的鞘翅目昆虫也具有同样的特点。例如屎壳螂,也是靠腹部的伸缩来摩擦鞘翅后翼,发出声音的。

       虽然我们掌握了金龟子发音的原理,它为什么而歌唱却仍是个谜。是为了求偶尔歌唱?这有可能。然而,尽管我特别注意,在深夜里,也从未听到过金龟子的歌声。就是近在咫尺的铁丝网里,我也听不到它们的歌声。

       要金龟子唱也不难,只要抓在手里,摸摸捏捏,它就会唱起来。一直唱到你不再去冒犯它。那声音听起来不像是唱歌,倒更像是抱怨声,对命运的抗议声。真是奇怪,在金龟子的世界里,歌声是用来表达痛苦的,而沉默则是欢乐的标志。

       其他靠胸部或腹部摩擦来发出声音的昆虫也差不多。正躲在洞穴内产卵的蟋蟀妈妈,受到突然的惊吓会发出悲鸣;被抓获的天牛会竭力鸣叫。危险过去了,它们就不再大叫。

       也有的昆虫为了自娱、求偶、庆祝欢乐、庆祝明媚的阳光而歌唱。这些昆虫中大部分在遇到危险时就默不作声。

       稍有异常,纺织娘就不再歌唱。与之相反,知了一旦被捉就拼命大叫,比平时要响得多。螽斯的唱歌既能表达悲哀,也能表达欢乐,以至于难以分清到底是在哀鸣,还是在欢歌。

       昆虫默不作声是否表示它很愉快?它高声大叫是不是为了吓退敌人?如果金龟子和知了面对危险大喊大叫,那为什么纺织娘面对危险却要停止叫喊?

       总而言之,昆虫究竟为什么要叫这个问题,还没有搞清楚。

                                                                                                想起那年读书时    谷煜
    ①那年我十岁,三年级,天不怕地不怕的年龄,不管生疏,常常和同学去串门。到了别人家里,我常常安静地直盯着土屋墙壁上的黑白报纸。那些报纸,是一些富裕人家不知从哪里弄来的,贴在墙上,给土屋一点美观,不至于到处露着暗灰的墙皮。 
    ②有字可读真好。看着看着,我的身子会趴下,因为靠底下的一些字实在是看不清了。而下面的报纸,往往更旧一些,泛着黄色,伴随着一丝丝潮潮的味道。而于我,是温润,是隆重,闪着华丽的光,仿佛是琥珀。 
    ③慢慢读完一面墙,真畅快呀。当时除了课本之外,再也找不到书可读,偶然在同学家发现这样的“报纸墙”,自是欣喜若狂,也就有了这“串门”的雅好。 
    ④慢慢地,很多人知道我喜欢“读字”,便有人告诉我,谁谁那里有小人书,可以借着看看。听了那些陌生的名字,怵头,我哪里认识人家呀?怎么办?只好央求妈妈去借,大人总会和人家说上话的吧。 
    ⑤那时候的小人书,人人当宝贝,自是不会轻易借出。妈妈便苦口婆心地求人家,一遍遍保证,不会弄丢的,不会弄脏的,不会弄扯的,一定按时还……终于,在人家一遍遍的叮嘱里,在犹豫的眼光里,我拿到了小人书。 
    ⑥我抱着书,飞奔回家,小心翼翼放在床头一角,赶紧吃饭写作业,然后扎在灯下,一声不吭,一页页仔仔细细看过去。夜深了,我抚摸着小人书,恋恋不舍地睡去,天亮,它就该物归原主了。 
    ⑦还有让人欢喜的是过年放鞭炮,因为那时很多鞭炮是用废弃的书本卷成的。鞭炮在炸开的刹那,产生很多带着字的碎片,它们仿佛一个个精灵,舞蹈着,纷纷朝我而来。我笑着跑着去迎接那些碎片,在碎片里,看到一个个的“断句”,或者几个词语,那种此起彼伏的文字阅读,仿佛海边的波浪,一波波的涌动而来,真好。 
    ⑧当然,也会有大的收获。包鞭炮的纸张总是大一些,我总是悄悄去捡来,展开,抚平,偶尔会读到一段故事,也许没有开头,也许没有结尾,但有一些词:万水千山,碧波荡漾,寂静芬芳,花来衫里,影落池中……它们总像是春天拂过的风,暖暖的,通身清透。 
    ⑨后来,我拥有了淋漓畅快的读书机会,全因为村里一户人家,做起了废品收购的买卖。他家的院子里,堆满了瓶瓶罐罐,纸箱书本。没有任何人邀请,我就成了人家的“座上客”,只要一有空闲,就跑到人家的院子里,那个小小的院落,被我的双脚一寸寸地丈量过。也是在那个时候,我看到了一本本完整的杂志,一本本很旧很破,几乎还是繁体字的《西游记》《后唐演义》……一路读起来,磕磕绊绊的,但总算能读过去。我坐在小小的院子里,一个有书的天地,令人满心欢喜。 
    ⑩慢慢地,条件好了,我去到乡里读书,可读的书多了起来。但是,却因为爱熬夜,受到了妈妈的限制。为了防止妈妈批评我,我钻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电池没得太快,也不是长久之策,就和妈妈打起游击战。 
    ⑪那时候没有雾霾,夜晚总是清亮亮的,我就盼着每个月的十五六,能在月光下看,但看得眼睛疼啊,试了几次之后,也就放弃了。⑵月光下,窗台边,一股清凉,几声蟋蟀鸣,是在我年少的记忆里最美好的场景。 
    ⑫后来啊,读书的种类,读书的场地慢慢丰富起来。不变的是,读书的每一个刹那,都仿佛是时光滋养的花枝,慢慢开出耀眼的花。多年以后,到底还是因为这书,生出了一些灵性,鲜亮了人生。蓦然回首,一路走来的读书时光,在阳光丽日里,散发着温暖、生动、可爱、亲切。一纸一片,在呼啦啦的青春里,依然于素色中呈现着夺目的光芒。素手拈花,好似故人来。这好玩的读书往事,想想就笑意盎然,关乎经脉,关乎底气,怎不值得终生记忆?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别在流行中失去自我

范思翔

①从“高手在民间”的“炫技”拍摄,到跳、唱、抖不能停的“鬼畜”剪辑,以“快手”“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APP迅速征服了大量95后、00后。最新数据显示,“快手”拥有近7亿累计用户,1.2亿日活跃用户,“抖音”正向此靠近。当深度用户捧着手机“刷一天根本停不下来”“坐地铁看,走路也看”时,他们是在迷恋什么?

    ②“记录普通人的生活”,某短视频APP如是宣称。只是放眼望去,那些十来秒的短视频中,真正的普通生活、优质记录倒在少数,多半还是自虐式吃异物、无意义搞笑以及刷底线猎奇。如果说此前网络上为人诟病的“三俗”内容还是打打擦边球、尚显“含蓄”的话,那么这些短视频无疑是在赤裸裸地进行感官刺激。回顾这些年网络流行的一些风向,不难发现其中也有一种趋势:载体从文字、图片到视频,浏览时间从以分计到以秒算,提供的信息日渐低俗,用户的时间被越切越碎,品位似乎也一降再降。互联网大潮起起落落,低俗短视频的风潮终会过去。只是,若按这趋势发展,下一次的流行物是否会更让人大跌眼镜?

    ③潮流代代不同、年年变化,不变的是年轻人始终能够敏感地追上潮流、乐在其中。古语有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年轻人正处于“三观”塑造期,他们所追逐的流行风潮,必将“润物细无声”般内化于价值观念与思维方式之中。相较于过往,如今的潮流风向标主要发源于网络,更新更快、花样更多,却也泥沙俱下、良莠不齐。如若不加选择地终日追逐,部分年轻人空虚迷茫的状态只怕更甚。

    ④有媒体研究者曾说:“毁控我们的不是我们所憎恨的东西,而恰恰是我们所热爱的东西。”“所热爱的东西”,直接影响着人生的主题能否深化。警惕“娱乐至死”、拒绝浮躁,静下来寻找值得交付的热爱,无论是一首好诗、一篇好文、一曲好歌,恐怕都比十来秒的视觉冲击有意义得多。

    ⑤“人活着总要有个主题,使你魂梦系之。”青年人朝气蓬勃、风华正茂,本应如“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般给人以希望。当下,价值多元、选择爆棚,青年人如果每次都随流行而去,在屏幕中“坐井观天”,任凭人生的主题被一次次冲散,那就会失去专注力和思考力。相反,生命的这一阶段,正是学本领、长才干、拓视野的黄金年龄,正是大展拳脚、实现抱负的关键时期,还应该有科学、文化等饱满且值得追寻的日常。青年人应躬耕于自己的人生主题,努力实现价值,别在流行中失去自我。

(有删改)

阅读《放学》一文,回答后面小题。

放学

    ①安安上小学了。半年之后,妈妈觉得他可以自己走回家,不必再接了,毕竟只是十五分钟、拐三个弯的路程。

    ②十五分钟过去了,又过了一个十五分钟。妈妈开始不安。

    ③一个小时零十分之后,妈妈拎起汽车钥匙,准备出门找安安。门铃响了,安安进门,看见妈妈生气的面孔,惊讶地问:“怎么啦?”妈妈生气地说:“怎么啦?还问怎么啦!你过来给我坐下!”安安卸下背上的书包,嘟着嘴在妈妈指定的沙发角坐下。他的球鞋一层泥,裤膝上一团灰,指甲里全是黑的。“你到哪里去了?”审问开始。“没有呀。”安安睁大眼睛。“只要十五分钟的路,你走了一小时零十分,你做什么了?”“真的没有呀!”安安渐渐生气起来,声音开始急促,“我跟米夏儿、克利斯、史提方一起走,就这样一路走回家,哪里都没去,什么都没做呀!”他气愤地站了起来。看样子孩子没说谎。“安安,妈妈只是担心,怕你被车子撞了,被坏人拐了,懂吗?”安安点点头:“我知道,可是我真的哪里都没有去。”

    ④以后的日子里,妈妈又紧张过好几次,用电话追踪来追踪去,然后安安又一脸无辜地出现在门口。

    ⑤妈妈决定亲眼看看孩子怎么走那十五分钟、三个拐弯的路程。

    ⑥11点半,放学了。孩子们像满天麻雀似的冲出来,叽叽喳喳吵得像一锅滚水。孩子往千百个不同的方向奔跑跳跃,坐在长凳上的妈妈好不容易才盯住了安安,还有安安的“死党”。四个小男生在前头走,妈妈在后头跟着,隔着一段距离。

    ⑦经过一截短墙,小男生一个接一个爬上去,惊险地走几步,跳下来;再爬上去,惊险地走几步,跳下来……11点45分。

    ⑧经过一个大铁门,里头传出威武的狼狗叫声。米夏儿已经转弯,现在只有三个男生了。三个男生蹑手蹑脚地走向大铁门,一接近铁门,狼狗扑过来,小男生尖叫着撤退,尖叫声中混着刺激的狂喜。狼狗安静下来,小男生又开始蹑手蹑脚地摸向大铁门……狂喜尖叫着撤退。妈妈看看手腕,12点整。

    ⑨克利斯转弯,这已到了板栗街。安安和史提方突然四肢着地,肩并肩,头颅依着头颅在研究地面上的什么东西。他们跪趴在地上,背上突出着正方形的书包,像乌龟背着硬壳。地面上有一只黑色的蚂蚁,蚂蚁正用它的细手细脚,试图将一只死掉的金头绿眼苍蝇拖走。死苍蝇的体积比蚂蚁起码大上20倍。蚂蚁工作得非常辛苦。妈妈很辛苦地等着。12点15分。

    ⑩史提方转弯。安安踽踽独行,背着他花花绿绿的书包,两只手插在裤袋里,嘴里吹着不成调子的口哨。差不多了吧!妈妈想,再转弯就是咱们的麦河街。安安停下来。他看见了一片美好的远景:一块工地。他奔跑过去。妈妈心一沉。工地上乱七八糟,木板、油漆桶、铁钉、扫把、刷子……安安用脚踢来翻去,聚精会神地搜索宝藏。他终于看中了什么——一根约两米长的木条。他握住木条中段,继续往前走。12点25分。

    ⑪在离家还有三个门的地方,安安停在一株大松树下,仰头往上张望。这一回,妈妈知道他在等什么。松树上住着两只红毛松鼠,它们经常在树干上来来去去地追逐。有时候,它们一动也不动的,就贴在那树干上,瞪着晶亮的圆眼看来来往往的路人。现在,两只松鼠就这么定在树干上,安安仰首立在树下,他们彼此用晶亮滚圆的眼睛瞅着对方,安静得好像可以听到彼此的心跳。

    ⑫在距离放学时间一个小时零五分之后,七岁半的安安抵达了家门口。他把一根两米来长的木条搁在地上,腾出手来按了门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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